内容简介
《蓝公案》又名《公案偶记》、《鹿洲公案》。清朝雍正年间蓝鼎元著。它不同于一般的公案小说,而是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其曲折离奇的情节不逊于一般公案小说,而其历史的、现实的意义却远胜与一般的公案小说。这也是长期以来,人民既把它当作小说,又把它看作史料的原因。
蓝鼎元,字玉霖,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曾参加镇压台湾朱一贵起义,为清军幕僚,“参赞公檄”。著有《平台纪略》、《东征集》等。
《蓝公案》取材自真人真事。小说主要内容源自雍正年间广东普宁县知县蓝鼎元,任职期间,兴利除弊,确实为当地居民做了不少好事,如减耗粮,建棉阳书院,抑制豪强,绥靖地方,破除迷信,颇受当地人民的爱戴。而蓝鼎元最突出的是他的办案方面。他“听断如神”,“严而不残”。《蓝公案》是在他被劾落职之后不久,追忆他在普宁、潮阳两县任内所办的部分案子而写成的,全书共二十四篇。涉及的内容包括各个方面,如《改甲册》、《林军师》等篇,写对欺压百姓的不法衙役和讼师的惩治和打击,《古柩作孽》等篇写他破除迷信的措施。
《蓝公案》是在他被劾落职之后不久,追忆他在普宁、潮阳两县任内所办的部分案子而写成的,全书共二十四篇。涉及的内容包括各个方面,如《改甲册》、《林军师》等篇,写对欺压百姓的不法衙役和讼师的惩治和打击,《古柩作孽》等篇写他破除迷信的措施。
他在侦破每一个案件的过程中,他都非常善于从人们不经意的细微处看出破绽,顺藤摸瓜,寻找突破点,抓住关键,一举破案。这在今天仍是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