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4年第10期

天平上的诗歌

作者:东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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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寓真,本名李玉臻,1942年11月生,山西武乡人。1966年于北京政法学院毕业,分配到海南岛黎族苗族地区,后调回山西,长期从事政法工作,现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学生时代和在海南期间即有诗歌、散文创作,结集为诗集《草缕集》和散文集《远行集》。近年以写作旧体诗词为主,发表作品 300余首,有《寓真诗词选评》(姚莹等编选加评)一书出版。散文新作有《观瀑集》等。
  东林:我知道您的诗歌创作已有多年历史了,我想问您是怎样爱上诗的,这和您的生活经历有何关系?
  寓真:从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诗歌就像有一种魔力一样使我耽迷,读了很多古代的和现代的诗人的作品。中国传统诗歌中那种深切的忧国忧民情结熏染着稚嫩的诗心,正在国家面临天灾人祸的年代,我写了一篇《致某市长》的诗,宣泄对当时的腐化之风的不满,直接寄到了所在城市的市党委,引起了一场小小风波。过了三四年之后,文化大革命开始,这首诗又被从市委的档案中翻出来,抄写成大小字报张贴。这就算我第一首面世的作品,现已收在了《山西五十年文艺创作精品选——诗歌卷》中。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海南岛黎族苗族地区,在那种艰苦环境和“接受再教育”的特殊背景下,我用传统诗词的文学形式表述心中的忧伤、感怀和期待,写下了《漂萍集》。这些诗,其实都是我的人生经历的记录。年华流逝像水一样,但又不是白水,因为曾经有过爱恨和悲欢,就会留下痕迹。没有哪一首诗是硬用文字拼凑出来的,每首诗中的音节字眼都不过是感情经历的流痕。
  东林:您现在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大法官之一,据我所知还是惟一的坚持写诗的大法官。法官职业的刚正、严肃性,与诗歌的浪漫、情绪化,二者似乎很难相容,但您却能将二者融为一体,是否可以谈谈这其中的体会?
  寓真:我在大学是学法律的,但对于文学的爱好始终没有丢弃,也 从来没有感到这有什么矛盾。许多人只知道法律是严厉的,像铁石一般,其实法律是以道义为基础的。中国的传统法律思想深受儒学文化的浸润。所以我认为文学的修养,深化了我对法律的理解。我多年来一直从事法律工作,深知法刑公正与否牵系着民间疾苦。秉公执法,惩恶扬善,是一个正义的法律工作者的情操。这与历史上的许多爱国诗人的情怀是一致的。当然,执法办案,与吟诗作文,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用屈原杜甫的诗情骚意来办案,也不能用包公海瑞的奏章判词来作诗。但也不是说二者毫无联系,诗教文化与法治文化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唐代诗人白居易不仅留下了光辉的诗篇,也留下了他关于执法断案的杰出的法学论述,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是很多的。我是一个喜好读古籍的人,写旧体诗与传统文化影响不无关系。在我写的东西中,大概既可以看到传统诗教的影响,也可以看到传统法文化的影响。
  东林:从您的创作经历来看,由早期写新诗,转向现在似乎是旧体诗更臻成熟,可以谈谈您为什么钟情于旧体诗写作吗?
  寓真:不要去看它是什么“体”。只有情,才是诗的最重要的要素。至于用什么样的“体”,那是由诗人自己的学养、喜好、习惯等等形成的。我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经度过几年寂寞时光,因而专心学习了传统诗词的格律,从中感觉到了我们的汉语汉字的精妙意蕴,让人惊叹不已,古典诗词温柔敦厚的内涵又让人无比陶醉。经过多年写作,越来越觉得诗词最适合表达自己的生活感受了。现在见诸报刊的诗词,有一些总是生硬地搬用格律,凑整齐了字数,其实根本说不上是诗。如果不能表现我们现代人的情怀,硬去凑古人的格式有什么意义呢?我写诗词虽然讲究格律,但并不是为格律而写,写的只是自己的生活与感情。
  东林:如此说来,您一定会有纯粹个人感情色彩的作品吧?诗歌是一种十分个性化的感情流露,这与您想传达大众心声的愿望是否一致?
  寓真:任何一首真正的诗都带着作者个人的感情色彩,但不好说是“纯粹”。因为有真情的诗都会引起他人的共鸣,从这种意义上说,个人的感情也融着他人的感情。比如说爱情诗吧,个人感情色彩是最鲜明的。我有一些短诗,那些绝句和小令中,就重现了青少年时期的女友的影子。如:“荷池犹记照红腮,柳叶几经重剪裁?回首青春情似梦,伊人何处踏波来,”“田野清香果欲圆,爱情半熟初丰满。此间少女迷人处,生就红唇不用染。”有人读我的诗集时,特意把这些句子勾划出来,说明有了共鸣。作为一个深受传统影响的诗人,不会没有社会责任感,但在具体写作某一首诗的时候,并不是要有意识地要去传达大众心声。尤其是像我这样的非专业写作,完成职务工作之余,只是想借诗抒写自己的感受,从来不想是为别人写作,许多东西并没有当时发表。但我相信,只要是一个真诚的诗人,真诚地袒露自己的情怀,其中也就会有大众的心声。有一年山西发生假酒毒死大批人命案件,新闻热炒,震惊全国,那些制售毒酒的人在我们法院审判。法官们辛苦了一段时间,主犯被判处死刑,案子了结后,我们松了一口气,在一起吃饭,祝贺这次任务的胜利完成。这时我忽然想到那许多的受害者,他们家破人亡,无可补救,案件其实是了犹未了。于是写下一首七律:“忽有悲声动地来,雁门风号雪徘徊。酒中剧毒谁曾信,地上横尸不忍埋。记者堪称好事者,罪人终上断头台。官方事过便无事,多少民家永世哀!”这首诗把我当时所想记下来,只不过是写实的作法。评论家评到这首诗时,说“开头一句奇绝惊人,尾联字字更有千钧之力,当引读者与诗人同声一哭!”虽有点过奖,却也说明诗中有了大众的心声。
  东林:您有没有一首自己感到最得意的作品,或者说代表作,
  寓真:我想举一首诗,就是经过我们三年辛勤奋斗,建成山西省高院审判大楼时写下的那首七律:“艰辛何足道三年,崛起如同在瞬间。郊野遥青秋色好,高楼洁白剑光寒。双悬天镜清如水,两臂民情重似山。仰望国徽誓宏愿,鞠躬法治献忠肝厂这首诗一写出来就受到了大家喜爱,写到了法院迁址的纪念品上,法院内外很多人知道这首诗,有的还能记诵下来,激励了法官,宣 传了法院,不论艺术价值如何,这首诗是有了现实意义的。旧体诗大多是写这种八句的律诗、四句的绝句,虽然不乏有自感得意的句子,但因为是小品,很难谈得上是代表作。我写的长诗不多。长诗中有一首1989年写的《初夏记事》,或许会有点代表性。因为正是那年国家发生风波之际,我的父亲病逝了,诗中记述了父亲从病危回乡,到逝世安葬的过程,家事与国事交织在一起,“父疴医束手,国氛众忧惊”,“家事虽焦急,公务不可松”,心情很复杂,叙述较真切,最后以“勤奋尽职志,祈祝国运兴”作结,看过这首诗的朋友好像都很赞许。
  东林:写诗要花费不少精力,这与您的工作在时间上有没有矛盾?您的家人、同事都是怎么看待的,有无非议?
  寓真:写诗不像写长篇,不需要专门时间,东鳞西爪,片言只语,都能成诗,所以与工作没有矛盾。我经常是在旅行中,边走边看边想,随手记些东西。晚上在家也写,日有所思,夜有所记。家人不干涉我,只是看,我写的诗和散文都在家里电脑上打印,妻子女儿当然是最先看到的。至于同事中有什么说法,我是从来不在意的。真正醉心于写诗的人,别的一切都可置之度外。珍视自己的作品,胜过一切。我有时读着自己的诗,颇有点“孤芳自赏”,把其他毁誉得失也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东林:您的写作方式是一挥而就,还是苦心推敲的?在处理体裁时,驾驭诗词形式是否会遇到言不达意或难以言传的难题?
  寓真:一首好诗中总是要有一个精彩的警句,有一个精练传神的诗眼。获得警句和诗眼,要靠灵感,不能靠苦思冥想。有了诗眼,有了警句,这首诗就不难作了。至于其它字句如何搭配恰当,如何嵌入格律,在平仄、粘对、声韵和遣词造句上尽可能体现美感,这就需要反复推敲,反复修改。好诗不厌百回改,前提是好诗,如果没有灵感,没有诗眼,没有警句,只是在文字上苦苦推敲,结果是越推敲就越平庸。写作传统格律诗词,最能感受汉语的丰富多彩。只怕你没有新鲜的感受,缺少灵动的情感,不怕没有适合的诗句来表达。律诗、绝句都是极精练极含蓄的艺术形式,不适合洋洋洒洒的叙述,啊啊呀呀的呻吟,题材要作高度的浓缩。正因为这种浓缩,才使得传统诗词的艺术美感是别的文学样式所难以达到的。当然,如果是想把要表现的题材写得那么具体,来龙去脉那么清楚,那就不要用诗词表现。我在游访名胜古迹中写了不少诗词,同时也写过一些游记散文。
  东林:您认为现在创作旧体诗与历史上丈人写诗有何不同?当代旧体诗发展前景如何,可否作个预测?
  寓真:传统诗词在历史上是极其辉煌灿烂的,但是,格律诗也曾经长期做过科举取仕的手段。尤其到了明清以后,好诗越来越少了,写诗成了官场之上求取功名的一种技艺,也成了一些消闲堕落文人赠答应酬的玩物。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的是传统诗词文化的积极的优秀的成分,同时必须摈弃它消极的糟粕的那一面。现在常常看到有人承袭旧时代文人习气,写一些内容陈腐、空洞无物、诘屈聱牙、味同嚼蜡的东西,那不能算是诗。我们现代人要写好诗词,需要用现代的审美观念,将传统中的优秀成分吸收过来,将传统的形式用以表现我们现代人的生活和感情。形体似旧,意趣清新,这才是现代诗词。对于传统格律,要赋予其新的生命。我不同意任意突破和抛弃格律,但必须用鲜活的语言、鲜活的意象、鲜活的感情,把传统的凝固的格律激活。从创作实践来看,这是可以做到的。我对诗词的前景充满了信心。传统格律不但不会消亡,而且会沐浴着时代的春风绽放出新的艺术魅力。写新诗要学习传统,回归传统;写旧体诗要开拓创新,推陈出新。这样就会逐渐融合交汇,既有民族传统,又有时代气象,我们的诗坛就会显示出多彩多姿,真正百花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