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5年第9期
第三只眼与第六感官
作者:叶 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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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惊异能喊出这么大声音
有生以来头一次
有这样了不起的感觉
那声音很长时间在
玉米棵和高梁棵之间碰来碰去
后来又围拢过来
消逝
这是青纱帐帮助了你
若是赶上九月
青纱帐割倒了
土地翻过来了
鳞状的土浪花反射着阳光
你的喉咙又在跃跃欲试
吆喝一声吧
声音直达远处的村庄
这是另一种幸福
更加辽阔
把这首全文引出,不仅仅是为了拿它同陈先发的诗作对比,以区别各自对“幸福”的不同把握和理解。这首诗使我印象深刻,大概同它勾起我对某些生活的记忆有关。但是在读陈先发的诗时联想到它,却是与我这篇文章要说的“第六感官”的话题有关。因为“幸福”是一个抽象的词语,人们对它的内涵会有各自不同的认知程度。无论是陈先发或姚振函,都不是凭借知识来给“幸福”下定义,而是采用一种融涵了知性而又借助于感性来表现五官之处的感受。说它们是一种凭借“第六感官”而获得的灵性感受,大概不会离题太远。“幸福是什么”的讨论话题可以有多种理性答案,但以诗的感受来表现和表达它,却远比对它作出理性的回答要难。而这两首诗却让我在阅读中深切地感受和体验到远比一个简单的结论要丰富得多的东西。这大概就是“第六感官”促成的难以言说清楚的魅力之所在吧。
“第三只眼”与“第六感官”并非什么新鲜的话题。但是当人们以过于功利的现实来评价诗的优劣得失时,再一次提醒我们对诗性的合乎艺术规律的关注,似乎仍然十分必要。我们不能指望诗人有什么改天换地的扭转乾坤的力量,我们也不能期待诗歌会产生创造物质价值的奇迹。我们所唯一能寄托的希望和理想在于,能够在生活进程的不断更替中,诗人们能够始终不渝地为睁开第三只眼和培育第六感官的功能而辛勤努力。
有人或许会说,难道诗人的视觉和感觉,就真的是如此与众不同而超然于一般人之上吗?我想应该区分的是——诗人同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习惯和欲求,固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但是因他们进人创作状态的那种高峰体验,却是一般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恰巧在同一期《诗刊》上还有刘以林的一首《暖》,诗很短,全文引出:
三月,泥土亮了
地在启程
太阳打开河流
一棵草敲着窗子
三月的雨水举起大地上的鱼
而我走出门外
像冬眠的熊钻出了灰尘
我感到巨大的桃花翻下天空
时间的中央
一只蚂蚁又新了一次
一般人,恐怕很难看到泥土的亮,地的启程和河流如何被太阳打开,草又怎样在敲窗子。诗人刘以林的第三只眼看到了。而“巨大的桃花翻下天空”是什么样的景象,“时间的中央”在什么地方,蚂蚁又如何“新了一次”,这也不是五官所接触的范围之内的。
其实,诗人的视觉与感觉,始终是一种纠缠在一起而又互相渗透的综合体验,人们无法严格区分它却能够凭诗性直觉来感悟它。它就像人们喜欢询问“什么是诗”却无法说清它一样,有诗性直觉的人读到了真正的好诗,会说—句“这就是诗”,却回答不了“为什么”。行文至此,不禁想起了洛夫的《与君谈诗》:
你们问我什么是诗
我把桃花——
说成了夕阳
你们再问
到底诗是何物
我突然感到一阵寒颤
居然有人
把我呕出的血
说成了桃花
但愿这样的穷根究底与误解,能够日渐从我们的诗坛淡出,而让诗人们能在一个良好的艺术生态环境中成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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