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6年第2期
我与诗
作者:郑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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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诗的种子就在昆明特有的蓝天下发芽生根,并且经历了第一个春天。自己的大学教育是从喜爱文学,希望有所提高,而走向哲学;学完哲学,又回到文学批评与创作的路途。这与冯至先生的经历有相似处,所以不知觉中更能欣赏他的作品。同时也因为读了冯先生译的里尔克的诗,十分符合我对有哲学内涵的诗歌的喜爱。因此在大学前后我的诗歌欣赏重点是里尔克和华兹华斯。在布朗大学研究院时代专攻姜顿(John Donne)和玄学诗(Metaphysical Poetry)。因此十九世纪浪漫主义和艾略特时代的类玄学诗所启示的现代主义在我的西方诗学中占了很大的比例。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又有机会在自己的教学、访学和创作中接触和实践了后现代主义。文学创作的“主义”之所以不断的有新潮,并非人为的造作,实在是人类思维和文化的拓新在文学艺术表达形式上的新反应。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新思维的阳光穿透层云射入中国大陆,新型文学艺术日夜破土而出,一夜间百花齐放,百鸟齐鸣,迎来一次文学艺术的春天。这充分说明思维与文学艺术形式的同步发展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我于一九四八至一九五一年在美国布朗大学读研期间,课里课外及写论文都是以讨论诗歌为主。由于研究的角度是学术性的,身份是研究者,日久就对诗失去诗人的兴奋和创造冲动。因此自从一九四八年出国学习至一九七九年,文化革命狂风暴雨初过,我都没有写诗。以前那个诗人的我在我的体内冬眠了三十多年,直到一九七九年祖国开始了她第二个文化春天,我已度过壮年,才又惊喜地找回我的诗笔。感谢善待我的诗神,她仿佛在门外耐心地等待一个迷路的家人回来。在一九七九年我回来了,因为诗是我的庙堂,只有在诗的庙堂里,我的灵魂不感觉寂寞和寒冷。我没有宗教,诗是我的宗教,诗伸手领我回到自然母亲的怀中,那是我自来的家乡。
结语:诗,我是你的苦恋者!
写新诗令我饱尝苦恋的滋味。当一首新诗出现在我心灵的峰巅,她的缪斯是如此的美丽!长发垂肩,衣袂飘飘!但当我用笔邀请她下凡,来到我的纸上时,她却变得如此狼狈!面容憔悴,神色惊慌,衣履不整。这就是一首失去音乐的节奏,词句的和谐,内涵的丰富,想象的飞翔的坏诗。古典汉诗,在这些诗歌审美方面,经过几千年的实践和总结,已达成熟;但诞生只有近一个世纪的新诗,在美学方面谈不上成熟,自不容否认。与古典诗词两千年的诗学艺术积累相比,目前白话新诗尚难以达到七步成诗的惊人成就,或茶余酒后,拈髯吟哦,深入人心的地步。所幸白话新诗内容时代性的魅力是难以抗拒的。因此在今天写新诗、读新诗的人,特别在中青年中,还不少。但由于白话文运动时代留下对古典汉语偏激的否定烙印,至今仍在,深深麻木了人们对当代汉语及其前身古典汉语的审美敏感和渴求。譬如在二十世纪初,为了彻底抛弃古典汉语的文学语言,竟提出“我手写我口”这种荒唐的口号。没有一个当代文化大国否认文学语言在文史哲写作中所起的审美功能;而认为可以完全以口语代替。在文学创作,尤其是新诗写作,文学语言是主要的,反之,偶尔使用口语,只是为了追求某种特殊效果。所谓文学语言,并非是矫揉造作的文字。它的特点是它是一个有生命、充满文学个性的文字载体,与文本有着不可分割的网的关系;又是作者心灵的化身。这么一种极其珍贵的文学语言,不幸在语改运动中,曾被完全否定。
显示诗的高度的正是中国古典汉诗所谓的境界。新诗在抛弃了古典汉诗诗学后,最大的损失就是失去了境界意识。诗是各种文学品种中最讲究境界的。它是语言的舍利子。不知有多少青年诗人意识到这点?抒情如同诗的肉身,它传达了诗的“情”,而情与景最终是为了启示一个高的境界。境界意识是古典汉诗与西方诗歌相比,所拥有的既独特又珍贵的特别诗质。它从本质上提高了诗歌比其他文学品种更多的哲学含量。海德格尔所说的名言“诗歌与哲学是近邻”,出色地在古典汉诗诗学中得到印证。所谓诗言志,绝非指具体的志愿而言,此处之“志”实指诗作有高尚境界和理想,诗比其他文学艺术品种更能溶哲学于自身血液中。因此诗人终其生是一个缄默真诚自省的朝圣者,岂容得喧嚣浮躁炫耀?西方诗歌传统自古希腊起就有诗神缪斯。诗的灵感的人格化身的神话,诗以其灵感通天地,中国古典诗学本的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人生哲学。所以自然是诗的归宿,中国诗很少涉及宗教,屈原的山鬼传达的仍是人的恋情,诗多绘自然以传道德。当代的汉诗曾经在早期受西方诗的启发,从内容上讲,以人文主义教育、政治思潮及抒情为主。二十世纪以来更多从诗歌艺术上与西方诗歌的新潮保持交流。但在全球重视经济文化的走向的今天,诗歌无论在国内和国际都不再是文化的宠儿和巅峰。诗人只有默默地守着神圣的缪斯的庙宇,进行对宇宙、人生、历史的沉思。诗,我仍是你的苦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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