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6年第17期
诗的感性,诗的灵魂
作者:王鸣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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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诗的特质是感性,诗的生成是感觉,诗的审美是感应。它永恒的鲜活源自高度自由的心灵机制和变幻不居的创造机制,且随着时代的演进与社会的变迁而呈现着万千形态。
它是精神的造物,任何规范的企图和标准化欲望,都难免被它适时打碎而导致最后落空。
因此,固有的艺术尺度和惯性的审美经验,常常使我们遭遇无法解说的尴尬。
恰如世界上虫即是虫,草即是草,而青藏高原上的冬虫夏草,则使我们不能不讶异于造化的神奇与自然生态的无限丰富。
语言,是活性物质;情感,是活性元素,它们在诗的活性结构里进行活性融合。那么,任何崭新的诗歌生命,都是可能的,也是可以的。
尊重创造,尊重个性,尊重一切以真善美为基因的新的诞生,这样的胸怀和气度,有利于诗歌整体生态物竞天择,也有利于诗人个体生态的天天向上。
尊重感觉,尊重灵觉,尊重一切来自直觉的审美冲击,那让人眼睛一亮,心尖一颤,喉头一热的诗,肯定是好东西。
二
在灵魂内部点灯,需要从知识人开始,需要从思想者开始,需要文学做它的点灯人。
这是文学的使命所在,也是人的道义担当。
真正的文学人是以生命之火铸字的人。我们宣称以语言为寺院,以真善美为信仰,于时间的暮鼓晨钟里神游天地,出入古今,描摹世事,褒贬人情,自觉或自在地参与构筑人类的情感历史和民族的精神流程。如果在书写苦难时,总是忏悔缺席,罕见淋漓的灵魂解剖和深刻的理性觉醒,那么,我们所追寻的真,便是虚妄的;我们所向往的善,便是虚假的;我们所沉醉的美,便是虚幻的。
可以没有宗教信仰,但不可没有宗教情怀。惟此,我们的文字,才会有人性的深刻,才会有灵魂重量,才会拯救我们的漂浮与浅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