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7年第5期
向内的飞翔
作者:张桃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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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生的四季用来写诗。”诗人阿毛的这行带有自况意味的诗句,可以作为对她写作状态的一种最佳描述。在一定意义上,写作是她的天性,是她无可逃避的命运:“诗歌,你这美丽的巫女,我一牛的命运在你的瓶中。”从这些年阿毛的各类写作实绩来看,发现她的此言不虚;尤其对于诗,她是倾注了巨大心力的。
迄今为止阿毛所写的诗大都是爱情诗。从处女作《情感潮汐》组诗开始,她的诗贯穿了一个恒久的主题:对爱情的渴望、追问和咏叹。看看她的诗集《至上的星星》里这样一些标题:《爱情的女人》、《重又回到爱情的掌中》、《玫瑰花瓣占卜爱情》、《梦中的爱情》……如此密集而单纯地书写爱情,实属少见。即便不以爱情为标题的诗篇,爱情也是其中的主旋律:“在鼓点中沉迷/我用爱情将你击碎/你知道什么原因/让我这么幸福又狂放”(《花格呢裙》);爱情使生命丰盈,使诗意的吟唱获得高度:“而你流传于世的诗歌/最香醇的仍是我爱情的呼吸”(《高处的诗歌》)。在一首关于《廊桥遗梦》的个人读解的诗里,阿毛更有如此表述:
我用文字在石上刻下的墓碑
是这个世纪爱情的眼泪
我在风中反复吟唱的
是比文字更长久的爱情
不过,不应在流俗的意义上理解阿毛对爱情的歌咏。实际上,阿毛的爱情诗并不是一种狭义的爱情诗,毋宁说它们更接近布罗茨基曾经指出的:“在人的一生中,时间与人的对话借助了不同的语言,如天真、爱情、信仰、经验、历史、辛劳、犬儒哲学、犯罪、腐败等等。在这一切之中,爱情语言显然是一种混合的语言。它自其他所有的语言中汲取词汇,它的声音能使无牛气的对象感到满足。而且,对象一旦被用爱情的语言道出,它便获得了一个非凡的、近乎神圣的称谓,我们在接近我们爱的对象时,我们在《圣经》中寻求上帝是什么的真谛时,就会有这样的体验。爱情就本质而言就是无穷对于有穷的一种态度。对这一态度的颠倒便构成了信仰或诗歌”。正是一种包容气度,一种对于狭义爱情的超越与扩展,将阿毛的“爱情语言”变成了“信仰或诗歌”:
让我歌唱的是爱情的眼神
让星星歌唱的是夜晚
——《看见一朵花全部的过程》
这些歌咏所蕴藏的内在的锋利,使之与那种关于爱情的格言警句式的低吟浅唱区别开来。
在阿毛这里,真正的“爱情语言”意味着发自内心的生存感悟的表达,这种表达交织着对自然、人性、世事的悲悯与爱意,对火地万物的圣洁的敬畏之心。因此,她的诗篇里充满了“花朵”、“石头”、“小鸟”、“露珠”等微小的词汇,显得语调轻盈,语势细密。在她的近作《献诗》中,阿毛将这种“爱情语言”发挥到极致:
这一首诗给夜半。
给阳台上不断张开的翅膀,
给细雨中不断返回的身体,
于一小点光中,
低声地吟咏,
给微亮的萤火虫,
它的轻和缓,不似蝴蝶
在空虚的地方眷恋。
这是一种谦恭的朝觐的姿势:以诗的名义,把“爱情语言”献给那些弱小的事物,哪怕它们仅仅散发“一小点光”。最终,这种朝觐借助于“小断张开的翅膀”,在语词中飞翔起来。
的确,“飞翔”是阿毛诗歌(一直到90年代后期)中一以贯之的姿势,这一姿势保证了其诗歌浓烈的抒情性和突出的吁请、呼告的语势和调式。诚如阿毛自己在一首诗中写道:“我一生的四季用来写诗/甚至冬季。它持续的激情/让我保持飞翔的姿势/……/我们栖息的树枝也到了冬季/雪声高于歌唱”(《冬夜》);无疑,这是一种源于诗的理想的绝唱:“如果可以飞翔/我愿意失去歌喉/如果可以伫足/我愿意用最尖的荆棘/刺出绝世的独唱”(《如果可以飞翔》)。不可否认,这一“飞翔”的姿势渗透了鲜明的女性视角,这从她的很多抒情短诗以及几个组诗《石头的女人》、《两性之战》、《燃烧的黑雨点》等不难看出——在这几个组诗里,阿毛关于女性命运的思考更多地溶入了生命的激情。可以说,有别于一些女性诗人的肉体的飞翔,阿毛的诗歌是运用灵魂展开飞翔的。
最近几年来,阿毛的诗歌写作悄悄地发生了某些变化。在近期的《爱情教育诗》、《我和我们》、《由词跑向诗》、《午夜的诗人》等长篇诗作中,给人印象深刻的是其中日常场景增多了,某种抽象的抒情渐渐为具体的写实所取代,并添加了大量的思辩色彩。这是否由于其他文类(譬如小说)写作的影响使然,不得而知。一个可予探讨的话题是,另一种文体的兼顾会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一个诗人的诗歌写作(特别是语言、语感)?在此可以初步判断:阿毛多年的小说写作的磨练,似乎促使她早年诗歌婉约而轻逸的以“情”为核心的抒发,变成了一种犀锐而深重的以“意”为核心的内在思辩。不过,其语词中飞翔的姿势未曾改变,因为对于阿毛而言,生命、爱情、诗歌始终是合为一体的,一如她在《女人辞典》里的表白:
她凋零着,让灵魂最终跨出肉体
还原成来处的一朵花,
或一只乌,栖息在时间里。
看不看,她终是要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