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7年第11期

要读什么样的译诗(译诗札记)

作者:黄杲\x9E\x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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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在有关译诗的一次座谈会上,得知有读者硬是不读押韵的译诗,不免意外。但事后一想,类似的话也曾听到过:为了表达原作内容的需要,译诗不应当受形式的束缚——似乎讲究了形式就会影响对原作内容的传达,似乎对形式没有要求的译诗能传达得更准确。这样的说法外国也有,大意是对于一首有格律的原作,如果照直去译,哪怕译出来的东西不像诗,其中保留的原汁原味或许倒更多。
  不读押韵译诗的读者大概多是写诗的。他们知道译诗极易失真,恐怕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不过,抱着这种选择标准去读译诗,受误导的可能性即便不是更大,至少也同样很大。下面举个最简明的例子。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诗”这一条目很长,但例诗极短,是19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首两行诗。此诗文字非常浅近,却非常有名:
  I could not look on Death,which beingknown,
  Men led me to him,blindfold and alone.
  《全书》中此诗的译文是:
  我认识死,我不能面对死,
  人们领着我去死,盲目的,孤独的。
  这译诗倒是不押韵的。而且那词条中对原诗还有说明:“吉卜林为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士兵写了一组墓志铭,其中有一条是献给一个因为临时怕死而被战友枪杀的士兵的。”这段说明虽译得不很到位,但对理解原作仍有点帮助,可惜有了这帮助也未必能看懂译文。
  这是因为原作中关系代词which代表的不是拟人化名词Death,而是前面整个句子。按此理解就能看懂。原来是一个士兵因贪生怕死,干出了某种严重违反军规的事,败露后被行刑队押往刑场并扎没了眼睛处死。
  这里,作者“别有用心地”让士兵本人来讲此事的前因后果。可以想象,因贪生怕死而被军法处决实在丢脸,于是他避实就虚、轻描淡写,把具体的怯战行为虚化成I could not lookon Death(因趋生避死乃人之本能)……从而把一件难以启齿的事虚化到仿佛是有关死亡的谈论。按此理解,该诗可翻译如下:
  我未能正视死神;人们一觉察,
  就蒙住我眼睛,单送我去见他。
  现在再来看原作。它由英语里一种最古老最常见的格律写成:两行诗不仅相互押韵,且长度一样,都是十个音节构成的五个节奏单位“音步”——英语诗歌之父乔叟的巨著《坎特伯雷故事》的基本内容、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诗的最后两行“煞尾”、新古典主义时期的大量名作都以此写成。再看这译文:既同样押韵,两行的长度也一样,都是十二字构成的五个节奏单位“顿”,可说连内容带形式译出了此诗。而在此之后,还出现过两种以英汉对照形式发表的译诗:
  我不敢直面正视死神,不料被人察觉,
  伙伴带我到他跟前,蒙着眼单独处决。 另一种则干脆丢掉了诗中那“要命的”which being known,译成了不押韵的三行自由诗:
  我不能清醒地面对死神,
  而且人们把我一个人蒙住眼睛
  引向了死神。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上面这些例子中,正是这个在形式上同原作已无任何关系的译文,在内容上同原作的距离也恰恰最大。再略加比较就会发现,上述这些译诗在内容上与原作的距离,居然同它们在形式上与原作的距离成“正比”!若认为例子太少,不足以说明问题,那就增加两个——其中之一也曾英汉对照地发表:
  恕我未能正视死亡,尽管当时惊险备尝,
  只因把我双眼蒙住,人们让我孤身前往。
  还有一种译文用的则是我国传统的五言诗形式:
  未能瞻死神,此情为人悉;
  遂被蒙双眼,孤身往见渠。
  格于五言四句形式,主人公“被领去”这一细节在这里牺牲掉了。另外,由于诗歌形式同文化传统有着千丝万缕联系。恐怕很难想象身穿英国军服的人被押赴刑场时,会以这样的节奏念他的“绝命诗”。尽管如此,它在内容与形式上还是比多数译文接近原作。
  本诗的情况也许有些特殊:因过于短小,只看错个关系代词的指代对象,就使整首诗的脉络乱了套。但它还是极为清楚地证明:不反映原作形式的译诗仍可能歪曲原作内容,(白白送掉个形式!)反映原作形式的译诗仍可能忠实于原作内容。这并不奇怪。因为内容与形式本就唇齿相依,而忠实于原作内容和忠实于原作形式,实际上都同译者的译诗观和对“忠实”的理解有关。另外,由于现代汉语中的“顿”同英诗中的音步,或者说,现代汉语诗中的“字”同英语诗中的音节,有着相当接近的“意义含量”,因此移植过来的形式往往正好容纳翻译过来的内容。于是,放弃对原作形式的反映就可能为自由发挥敞开方便之门,为添油加酱留出余地。
  上述例子还表明,一些名诗在我国经常被重复翻译(有的诗就我浏览所及,译文至少有二十多种,已另文介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家都随便拿来一本译诗就读的话,就有点像寓言中的瞎子摸象,从而对同一首作品得到南辕北辙的印象!可见,读译诗确实需要选择,问题是怎么选。
  我也读译诗。有多种译文可供选择时,我首先读有格律的,因为我知道相当多的外国诗,尤其传统诗是有格律的,而把文字的音乐美发挥到极致的格律却为其他文学品种所无。再说,我读译诗的目的主要是欣赏,而读一首精美的格律诗原作和读其不讲格律的译文,那区别有如看一只孔雀和看它被拔光了羽毛。当然我更重视能反映原作格律的,因为格律中还蕴涵着有关诗的民族性、时代性、内容倾向和诗人风格等各种信息。很明显,要反映原作格律势必增添一重困难,那么,这是否会影响译诗在内容上的传达,或者说,这样的译诗在内容的忠实上是否会不如对形式没有要求的译诗?
  粗看起来,这种担心有点道理。但大量实践证明,汉语汉字在译诗中具有很大潜力,有可能在忠实于原作内容的同时也反映出原作的格律形式。然而这只是一种潜力,容易被忽略而未加利用。另一方面,译者既然已认识到忠实的翻译应当包括对格律形式的忠实,就不会不知道忠实于内容的重要,更不会忽视这点而使自己的译诗丧失立足之地。事实上,数量上占优势的一向是不反映原作格律的译诗,而且要举出这样做的理由时,又总是举出“为了忠实于内容”这样一面大旗,在此情况下,想要反映原作格律的译者怎么敢降低标准,让自己的译诗在内容的忠实上不如对形式没有要求的译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