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7年第22期
卢卫平印象
作者:唐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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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灯红酒绿的城市里,卢卫平看上去不像一个诗人。平时生活循规蹈矩,安安稳稳,制造后代也遵照国策。善于讲段子,经常让人捧腹大笑,给朋友带来欢乐。打麻将,技巧高超,绝不亚于写诗,其声名在这个小城里甚至一度高于诗名。用“富有幽默感的俗人、好市民”来形容他是恰当的。在公众眼中,他不是一个骗子、疯子、怪物。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穿奇装异服,不聚众不闹事,不裸体朗诵,从未在酒缸里浸泡三日。每次面朝大海时,背后只有林立的高楼,喧嚣的车流,而不是春暖花开,百鸟争鸣。总而言之,他的长相和作风都毫不浪漫,毫无诗意,像其他市民一样平平常常,普普通通。在俗世中,他活得好好的,所以人们很难想像,他竟然会是一个诗人。也许只有一件事让人觉得他体现了诗人的作风:放着大公司里好端端的经理不做,却跑到“小文联”上班,——虽然是一个副科长,但算不得什么官,就是一个为当地文艺发展服务的办事员角色。
读卢卫平的诗时,我感觉,他简直像自己诗中的一个名词、动词,一个句号、逗号,甚至一个空格,显得微不足道,而不是形容词、叹词、虚词和叹号、破折号、省略号,因为后者在他的诗中踪迹罕见。也许,只有在书房里面对自己时,他内心深处的诗人情怀才在沉默中蔓延开来,然后形诸文字(大都是分行排列的),以回应珠海那无形的诗意,那时而平静时而汹涌的大海。
“一个诗人首先必须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诗人。”在卢卫平身上,这句真理平平常常,因为他一直就是这么做的。他很欣赏于坚“像上帝一样思考,像市民一样生活”这句话。他健康的写作心态来自于此。他对当代诗坛有清醒的认识,但从不卷入那些无谓的论战和纠纷,也没有那种称王称霸的强烈欲望和焦虑感。他的写作态度是老实的,勤奋的。就我所知,他最大的焦虑是如何写得更好,写出更多的好诗。他也不想写什么宏大之诗、霸权之诗,写的只是“小诗”,只是对生活的朴素认识和发现——一种更深刻的诗。
所以他才受到我们一帮年轻诗人的尊重。我们在一起时,经常谈论诗歌,谈论当代汉语诗歌的现状、困境和出路。不过这一切认识,最终得由我们自己的作品来体现。每隔一段时问,我们和其他几位珠海诗人会聚一次,把近作拿出来互相批评、互相督促。我也大胆批评他的作品,他并没有丝毫不悦,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的诗艺都远未达到完美的境界,需要更多的磨砺。此外,在生活中我们并没有多少交往,君子之交淡如水吧。
在我们尚不熟悉的时候,2004年8月,我们虽然认识了一年,但并没见过几面,他就本着扶持青年诗人的态度,坚持真正艺术的眼光,把我纳入一套政府资助出版的诗丛中。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听到消息,很是兴奋。2005年4月,我的第一本诗集《魔鬼的美德》顺利出版,为我的25岁生日留下了最美好、最难忘的生命痕迹。我也把它看作卢卫平送给我的一个珍贵的生日礼物,我顺便在这篇小文中向他表达深深的谢意。
两年来,我为我编的副刊向他约过不少稿,我也感谢他的支持。他的诗歌和文章,都带有一些散漫之气,但是又富有生活的智慧和幽默,是既容易接受,而又不失艺术魅力的文字,所以颇受读者的欢迎,甚至一些平时并不读诗写诗的朋友,也向我表示过喜欢他的诗。在新诗经历了所谓的“边缘化”,丧失了大众读者的今天,这是一个引人深思的现象。
虽然卢卫平写过不少描述底层生存状态的诗歌,但我认为他不是一个“底层诗人”。更恰当地说,他是一个有着深入生活体验的“平民诗人”,如前所述,更多地描述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关注普通生活的细节,对普通生活有着敏锐的思考和发现。他是一个富有平民智慧的人,朴实,但时有睿智的惊人之语,就像他憨厚的平头下,眼里不时闪烁着“狡猾”之光。他就是你的同事,你的邻居,一个文如其人的人。
作为一个平民诗人,他在诗中展现了一种平民生活的魅力。很多人会这样想:平民生活有什么魅力?那是琐碎无聊的,充满了喧嚣、疲惫的生活。但是,在向内心的探视中,那些平凡的事物将变得魅力十足。《楼道的灯坏了》这首诗就是一个明证。卢卫平写道:“楼道的灯坏了/我摸黑走到七楼/打开家门/我发现/我的家竟然/那么亮堂/多少年视而不见的东西/也在闪闪发光”。楼道的灯坏了,这是每个人都可能经历过的经验。在这首备受赞誉并获得大奖的小诗中,借助于“楼道的灯坏了”这个偶然事件,前面六行都展开普通人的视角,最后两行才写出诗人的独特发现——“多少年视而不见的东西/也在闪闪发光”,这是一个极不平常的发现,也是一个富有说服力的发现,能使读者的心陡然一颤!此外,诗人发现的不仅是一种生活的诗意,而是来源于生命的感动,使普通的生活独具魅力,并在短短八行中得到揭示,实属难得。
他的名气最高的诗作应属《在水果街碰见一群苹果》,朴实,充满爱意和怜悯,似乎成了他的代表作。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他回忆母亲的一批诗作,那里面作为人子的深情,令人深深感动。那是人所共有的情感,所以容易引人共鸣。我在读中国古典诗歌时有一个感受,觉得那些对人生有透彻了解的诗人所写的有关人情世故的诗歌,是中国最好的一批诗。那些诗,比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比如“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比如“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比如“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比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比如“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比如“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如此等等,真实、淳朴而又深入人生、深入人心。什么是诗歌最长久不衰、最美好的题材?不是国家、人民,也不是哲学、灵魂,而是人的普通生活情感,是乡情、亲情、爱情、友情,是生老病死、生离死别……那里面才更多地浸透了对生活的爱和彻悟,让人温暖,使人燃起对生活的眷恋和希望,即使是苍凉的情感,也有知音般的感动。那么,你读了卢卫平的这首《修坟》,就不可能不感动:“母亲儿子给你盖房子来了/儿子要让你在大地上住不漏雨的房子/住北风吹不掉屋顶的房子/……母亲你一生第二次出远门就到了天堂/你什么时候回来母亲/儿子给你盖了能住一万年的房子/我看到磷火了/这是不是你提着灯走在回家的路上/母亲”——卢卫平写这类人情世故的诗作,还有很多,与当代一些故作高深,不知所云的诗作,可谓有天壤之别。我想,这就是为什么读者喜欢读他的诗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我称他为平民诗人的原因。有一次,我问他:“你希望写出什么样的诗歌?”他回答说:“我希望写出白居易式的诗歌。我的诗歌是向下的,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读懂我的诗,记住我的诗,我希望别人读到我的诗时,会感到比较亲切。”
这是一个随和、热心、智慧、幽默的普通人。一个热爱生活、有着敏锐触角的蚂蚁般的诗人。他的向下,是蚂蚁的向下,“趴在地上看人生”:他的写作,是蚂蚁搬家般的写作,点点累积。他的诗和生活融为一体,又用自由心灵引导着生活。他不是一个代言人,但你可以从他的诗中发现老百姓的普遍情感。他不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但他的诗中有对这个时代的批判。他带着温情和酸楚,叙述着这个庸俗世界里新时代小民的快乐和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