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
小麦
红是这个城市唯一会在午夜给我打电话的人。红今天和我说起猫,说起情人节。我从来没有过过情人节。到了三十岁突然发现我对男人的要求具象起来,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今天下午我约了一个男人来我家,结果他一来我就说我有急事我要走了。我想那男人肯定会认为我有问题。我从来没有给男人们带来什么好感觉,男人也没给我带来什么好感觉,我也不是同性恋,好象我变得越来越不爱人类了。我恨我自己。今天我对红说我们好象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这个城市中有两种人,一种人整天声称自己是艺术家,另一种人死都不承认自己是艺术家却整天想着与艺术有关的事情。这两种人都很令人讨厌,而我属于后者。猫和我算是同事。但我认为他从事的是和人打交道的工作,而我则从事着与自己沟通的工作。猫话不多,通常他在不说话的时候思考观察,他会把一个人反复咀嚼吃透,得出结论后他会有的放矢。他从不在圈内找女人,他以为没人会知道他的私生活,他以为红不会对他的公众形象构成影响,但这一次他错了。
猫是那种受过刺激的人,他的伟大爱情被一个女人的一句话给毁了,那句话大致是这样的:如果有一天你上了《新闻周刊》的封面,我可以把女儿嫁给你。从此猫就变了。别人批评他是个很功利的人,但我认为功利是一种品质,我们这个时代需要这种品质。
红今天和我开玩笑,她说你现在应该和猫睡一觉,说不定你的身体会因此而解放掉。她说用一下嘛,试试看也好嘛。
我觉着这个假设中的行为太好笑,如果我向猫提出这种要求,猫一定会认为我在做行为艺术。因为猫整天钻营媒介,他自己几乎成为媒介的一部分,我和他睡了,就等于和媒介睡了,和媒介睡觉会有什么利润产生,这恰恰是猫最敏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