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正如大家说的,对阿炳我们不能把他视为常人,如果是一个平常人,他有如此高超的本领,我们又是那么求胜心切,不妨就这样盲目让他去试一下,如果行,最好;不行,再回头来给他练练兵,等练完兵后再重新上阵也不是不可以的。问题是他不是常人,我们不能拿他去试,去冒险,因为万一不行,阿炳可能会由此对侦听工作产生无法消除的恐惧和厌恶,甚至很可能以后他一听到电波声就会咆哮,就会发抖,就会疯狂。这样他的天才,他天才的一面,对我们701来说就意味着被报销掉了。谁敢百分之百肯定他上机一定能剑走偏锋,在短时间内找到敌台?谁又知道他耐心的极限时间有多久,是一天?两天?还是半天?还是一两个小时?所以,我建议大家还是保守一点好,给他一定的练兵时间,让他在有百分之百把握的情况下再投入实战……”
我的声音——余音——在会议室里静静地盘旋,静静地等待着首长发话。首长在众目睽睽下立起身,一步一停地走到我面前,然后又一字一顿地对我说:
“我听你的,我把他交给你。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动用我701任何人力和设备,只要是对他练兵有利的。”
“给我多少时间?
“你需要多少时间?”
我想了想:“半个月。”
首长咬牙切齿地:“我没有那么多时间,我只给你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你必须把人给我带进机房,而且必须是万无一失的,拿你的话说就是——百分之百不是冒险的!”
一个星期等于7天。
7天等于148个小时。
减去每天的睡眠时间,还有多少小时?
我成为侦听员是接受了八个月的培训,要算课时大概在两千节之上,而且大多数侦听员都是这么成长起来的。有一个姓林的北方人,是女的,开始在我们总机班当接线员,然而一个月下来她居然把701那么多人的声音都认识并牢记了。有这个本事当然应该去当侦听员。
于是在我们毕业前三个月,她成了我们队上的插班生。当时教官们都不相信她能随我们如期毕业,但毕业时她各科的成绩都在大部分人之上,尤其是抄收福尔斯电码的速度(这是我们绝对的主课),遥遥领先于全队所有人,达到每分钟抄收224个电码的高速,几乎是当时我们全队平均成绩的双倍。一年后,在全国邮电系统举行的福尔斯电码抄收比赛中,她以261码/分钟的优异成绩勇夺桂冠,一度为系统内部人誉为“天兵神将”。
我说这些的意思是,无论如何,一个礼拜是训练不出一个侦听员的,即使阿炳的本事在人家“林神将”的10倍之上,这个时间也是远远不够的。但我是不可能增加时间的,谁也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