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房间很小,一扇窗也没有。比我寒伧的公寓里的那间浴室还小。一只日光灯被四面白墙反射,光线过剩。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有个长方形口子,室内的人能否得到足够空气就看它的了。你别想逃,不信你逃逃看。我像所有嫌疑者一样,对这间八平方米的审讯室的头一个条件反射是:逃跑有多大的成功率?就算逃出这个门,还有门外长长的走廊,然后是个四通八达的大办公室,在那里你马上会失去东南西北。即使你走运,找到了出路,你也会在接待室被截住。接待室是一间明亮宽敞的大厅,公正而森严,架子摆得很大,挂着星条旗和联邦调查局的徽记。你最远能逃到那里。再远,大厅门口那个彪形卫士就会马上翻脸,叫你“站住!举起手来!”他会拔出手枪,叫你“到墙根那儿去!”然后枪口顶着你的后脑勺,空闲的那只手便上来搜你的身。那个场面比较没面子,我就真成了反面人物。
我此刻当然不是正面人物。从天花板上的方形口子里面的监视器镜头里看,我大概有不少疑点。镜头中我脸色苍白,缺乏营养和睡眠,心神不宁且脑筋迟钝,如同大部分刚着陆到这块国度的中国人。在镜头里我的白色羽绒服,大红围脖,冒牌“Levis”牛仔裤使我大致混得过去。一个超龄留学生,像大多数亚洲女学生一样,留着最省钱的发式——披肩长发。不过,你别想轻易混过去,没那么简单。
我看了看手表,十点半,那么就是十点二十分。我的表总比正确时间快,是增加紧迫还是虚设从容,我也搞不清。我在那张坐过杀人纵火、抢劫、强奸、贩毒嫌疑者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这是一张丑陋的椅子,一坐上去便让你陷入被动和劣势。它的扶手上包着假皮革,上面有一道道划痕,是那些窘迫不安的手干的。什么都干得出来的手,坚硬肮脏的指甲在椅子上刻划,同时使谎言、狡辩,不得自圆其说,这上面或许将添上我的指甲的划痕。我的手也什么都干得出来:一小时前,在书店里把一本课堂急用的书塞进了羽绒服的大口袋。我买这件不合身的羽绒服,就图它有两个巨大的口袋,使我的书本开销大大减少。我的落网很可能和我在书店的不良表现有关。
除此之外,我不觉得我有什么破绽。
门开了,进来个男人,一个标致的小伙子,头发火红,梳成保守、可靠的偏分,脸色新鲜,身上带着一股得当的科隆香气。他向我伸出手:“对不起,让你久等了。”他的京腔一点儿调也不跑。我把手给他握,我的微笑不太好看,有点魂飞魄散。审讯者的漂亮是个冷不防,他比我认识的所有美国男人都漂亮,声音纯净,笑起来白牙如光亮那样一闪。而且他很年轻,最多三十岁。不过,你别忘了你在哪里。我看不透:是因为他牙齿特别整齐,才使他的笑容格外健康呢,还是由于一副健康的笑容而使他的牙显得异常整齐?但是,我又提醒自己:你别忘了他是你的审讯者。
我接过他递上来的名片。名字是“理查·福茨”,职务是“特别侦探”。更准确的称号应该是“特务”或“便衣”。
便衣福茨替我脱下羽绒服,接过我的红围脖。这套动作他做出一些体贴来,像个男主人接待他的女客人。别这样想,他这是在缴我的械。我目送他抱着我的衣服出了门,两分钟后他回来了,告诉我:“替你挂到衣架上了,我办公室里。”
我说:“谢谢你。”你就是不剥走我的衣服,我也逃不了。
他解开深蓝西装的纽扣,松了松黄底黑点的领带。对我说:“这里热得不像话。你热不热?很无聊——冬天比夏天热,夏天这里要穿件毛背心。有什么必要?夏天这屋里非常冷,豪华的冷,奢侈的冷!”
“是吗。”你夏天在审谁?
“你该看到芝加哥的夏天。为了它一个夏天,我们情愿忍受它三个冬天。芝加哥的夏天只有四个月,其余三个季节都是冬天。”
我笑了笑。他一年四季都这样,在这屋里一团和气地坐在审讯者的位置上。他的审讯都是从东拉西扯开始。从很好的笑容开始。这是个年轻的笑容,很高兴自己活着的年轻的笑。他打开抽屉,拿出一个档案夹,目光从左往右扫,一趟一趟扫下来。然后他合上档案夹,两个小臂压在上面,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在封面上轻轻弹动。开始是一个节奏,渐渐,成了另一个节奏,气氛迅速改变了。这段沉默并不长,顶多几十秒钟,但他要的效果有了,他要我如坐针毡。
我如坐针毡地一动不动,突然我意识到,我的手指甲深深掐进了椅子扶手上的假皮革里。
“你一定很好奇,我怎么会请你到这里来。”他略略偏着脸,这让我感到,他好像非常喜欢自己正在做着的这桩事。他弹着手指说:“要我,我就会很好奇。”他开始从这桩事里得到娱乐。
“我的确很好奇。”我一共偷窃过十二本书,一瓶阿斯匹林和一个针线盒。半年中,一共就这些。
理查又笑了。这笑从蓓蕾到彻底绽放的整个过程都给我看见了。他说:“安德烈的眼光很好,你明白我说什么吗?”
“安德烈?”我当然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安德烈·戴维斯,没错吧?”
“噢,你是说安德烈·戴维斯?”有人出卖了他?还是他出卖了我?这是一场怎样的麻烦?
“他眼光不错。”理查说。他稳稳地看着我,身体却不很老实。他坐的原来是把转椅,他向左边转二十度,再向右边转二十度。不管他与我呈现一个怎样的角度,他的目光始终都能把我罩住,他的蓝色目光。他在档案夹上轻弹的手收在空中,很突然地。“安德烈·戴维斯和你是什么关系?”
“朋友。”你以为呢?当然不只是“朋友”。
“正儿八经的男女朋友?”
“就是朋友。”
“戴维斯先生说,你们是正儿八经的男女朋友。有婚姻趋向,在美国被看成正儿八经的恋人关系。”
我看着他,说:“噢。”
这个特务的意思是,美国的男女关系多种多样,除通奸之外,不伤风化、发展不快不慢、偶然同居的这种,叫正经的。除此之外,都是胡来。
“你们真的相爱?”他一下子停止了转椅的动作,面色有了些焦虑。在这种地方,说这样的话题,他也觉着别扭。
我想了想:说:“嗯。”我能说什么呢?
我突然发现不对劲了:便衣福茨像个真正操心我进步、关注我操行的团支书。我曾花七年时间和一个团支书作对。我将两臂往胸前一抱,说:“怎么了?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我笑了笑,二郎腿轻轻晃了晃。从天花板的镜头里看下来,我或许有一点儿放荡。
“就是说,你承认你和我们的外交官安德烈·戴维斯正式开始了有婚姻趋向的恋人关系?”
“嗯。”我怎么知道?我又没有想过给它定义。你到底想拿我怎样?十二本书的偷窃和安德烈有什么相干?“我不知道你对中文里‘恋爱’这词的理解,是否和我完全一致。”
“我可以再给你一个定义,”他说,“你在和美国外交官安德烈·戴维斯的交往过程中,是否谈到过结婚?”他口气一粗,“谈到过,是吧?”
“好像是。”
“是,还是不是?”
审讯是这样开始的。特务福茨是这样笑眯眯地开始审讯的。
“是的。”
他的笑一下变得松弛了,他体内也是一阵松弛:得到了我的第一步供认。“好,这就明确了。你看,我们指的正式恋人就是指的这个。”
我还是看不出我的祸闯在了哪里。
“不可以和安德烈·戴维斯谈恋爱吗?”
“噢,”他说,“欢迎你和他谈恋爱!我给你错觉了吗?你怎么会觉得我反对你们的恋爱呢?”他肩膀耸起,两手张开。他的肢体充满表达。“戴维斯先生是个杰出的外交官,二十三岁刚出学校,苗头就很好。当然欢迎你和他恋爱。他的中文怎么样?比我的怎么样?”
“他能背古文。你知道,中国古文。”别以为我想拿他镇住你。你脸上有了轻微的酸意,极轻微的。
理查忍着妒忌笑了笑说:“我听说他会唱不少墨西哥情歌。”他说着拉开抽屉,眼睛在里面略一搜索,然后又回来,看着我。抽屉里一定有安德烈·戴维斯的资料,他刚才显然来了个紧急补习,“你听他用德文朗诵过《浮士德》吗?”
“当然。”从来没听过。即便安德烈乐意对牛弹琴,我也无从知道那便是《浮士德》。
“对了,他一定告诉了你,他当过兵。”
“没有。”他当然告诉过我。
“他居然没告诉你这件事?”理查的肢体语言表示出他的不相信,“他当过兵!在上大学之前,他当了三年步兵。美国军队提供上大学的费用……”
“军队付学费?!”
我此刻的兴趣很真切。就是从天花板的镜头一眼看下来,也看得出我对“学费”二字的敏感,劲头很大,我对和钱有关的信息都劲头很大。
理查说:“你们中国军队没有给你一笔钱吗?哦,我是说,你退伍的时候?”我的心跳加快了一个节拍。原来他在这儿埋伏着我,他刚才的句句话都不是闲话。我告诉他,中国军人退伍会得到一笔钱,一个美国人不屑的数目。我还告诉他,我们是穷人的队伍。
“不过你不同啊,你是军官。军官会有一笔不小数目的钱吧?”“记不太清了。”我记得很清楚:一千四百块,叫做“安家费”。
他看着我,眼睛很快乐。他说:“够买五辆自行车。”他挖苦成功了,快乐使他变得明目皓齿。
“六辆自行车。”
他说:“那得看什么官了。”
我说:“那得看什么自行车了,这算不算你有兴趣的情报。”
“别叫它情报嘛,纯粹是我个人的兴趣。可能你猜出来了,我是个中国迷。”
“这不用猜。”在人自我吹捧的时候,我一向比较合作。
“中国军队是个特殊的部队,自给自足。”
我说他对极了,他对中国的理解一点儿也用不着我帮忙。他又来个明目皓齿的快乐。即便是特务,他也是个心地明澈的特务。他无非是想让我明白,蒙骗他是件不大容易,甚至是相当艰巨的事情。假如我蒙骗他,我可不是故意的。我喜欢对陌生人口是心非。尤其对一个上来就是对立面的陌生人,尤其是,他很可能发展成一个对立面的老熟人。
二十分钟了,这个人到底想拿我怎样?
“你和安德烈·戴维斯是怎样认识的?”
“在地铁站认识的。”
理查蓝汪汪的眼睛里满是等待,等待我更正自己。我告诉他我当时在地铁站等一个朋友,安德烈也在等他的朋友。
“那是你们第一次见面?”
“第一次。”那是第三次见面。
理查在本子上“刷刷刷”地写着,要把我的不实之言落实下来。我得挺住,一口咬定的东西就接着咬,你又不缺这方面的见识。我六岁就见识过类似的局势,我那时多沉着。审讯者比这位态度坏多了,手里一根真正的军用皮带,铜带钩碰击出危险的金属声响。它每响一次,父亲和母亲就一块儿眨眼。铜头皮带一声“丁零”,父母就出来了谎言,再一“丁零”,立刻又是真话。我的谎言却贯穿一致,毫无矛盾,并圆润流畅。那句谎言是什么,已不必去记忆,只记得它给了我提前三十年的成熟。
“再好好想想,”理查·福茨说,“你能确定那是你们的第一次见面?”
“我确定。”
我看着他清澈的蓝色眼睛。很早很早,我就学会,先去找对方的眼睛,深入无论怎样聪明、狡黠、阴险的眼睛,深入,深入,像猎物找死那样,紧紧地看着黑洞洞的枪口。我直视着他的眼睛告诉他,如果他认为我的话缺乏可信度,他不必客气,尽管推翻。
“你不愿再好好想想吗?”理查问我,他的眼睛变窄了,如同画家虚起目光以便能更透视地去看眼前的画面。他等于告诉了我,他已掌握了更确切的情报。谁出卖了我?安德烈?还是阿书?或许他们在我今早出门后已经找了安德烈,套出了他的口供,而安德烈已经联络不上我,无法与我同谋。我心一横:不去管他,我抵抗我的。
“人的记忆花招很多。”我对理查说。改口讲英文,讲这类似是而非的话拿别人的语言更少些品德上的负担。
微笑完全没了,理查·福茨以微微光火的动作打开档案夹。他目光在一页上迅猛地划过几行字,抬起头看着我。
他改用英文说:“就是说,根据你的记忆,你和外交官安德烈·戴维斯的认识始于地铁站?”
你看,他在讲他自己的语言时多么锋利!理查·福茨的多礼、温和、单纯是别人的语言给他的风貌。回到他自己的语言,他是个才干卓著、体现美国式效率的优秀特务。我大致相信他下一秒钟会彻底拉下脸,对我说:“你被指控为有中国军方间谍嫌疑,你现在的每句话,或实话或谎言,都将有后果。”
我在书店里手脚不干净,看来没有什么不良后果。不然因为那点渺小的贪图而受到FBI的处理是比较难为情的。
我说是的,是在地铁站。在美国半年,我起码知道,杀人放火,只要拼死抵赖,出路总会有的。我说完局面就僵了。理查把纸页翻出烦躁的声响,我呢,我去看空白的四壁。昨天下午我在教室里看见理查·福茨的便条时,并没想到会有这间密不透风的审讯室。便条上写“请务必在明天上午十点到杰克逊街×××号××层来一趟。希望我们会有一次愉快的面谈。”当时我的反应是:寄出的无数份求职信终于有了回复。理查·福茨是用中文写的便条,他向系里的值班秘书临时要了张打字白纸,就地写的。写完便交给了秘书。秘书是五十多岁的女人,是离罪恶最遥远的良民。她对我说她对不住我,因为她完全无意地瞄了便条一眼,“杰克逊街×××号”这几个英文字是它们自己进入了她的眼睛。她突然前后左右看看,问我是否知道杰克逊街×××号是什么地方。我说我怎么会知道。她坐在椅子上尽量靠近我的耳朵,声音很轻但每个音节都吐得很卖力。她说杰克逊街×××号可是个有名的地方,不信问问大马路上的人,他们都会知道杰克逊街×××号。
“假如今天我不来,你会怎样?”我的语调不好,似乎有惹一惹理查的意思。
“你不来不要紧,”他说,“我们会持续邀请你。”他现在仰靠着椅背,差不多是半躺。他的姿态是海滩上,日光浴里的。他用这个姿态告诉我,他如此舒服,可以把任何事情持续很久。
“要是我持续不接受你的邀请呢?”
“没关系,你会接受的。因为你不合作会对戴维斯先生不利,也会对你不利。”
他脸上有了种无耻,同时也有种骄傲。这几乎是认定自己正干的是项神圣使命才会产生的骄傲。我也有过这样的自我正义感,我们都有过。它使许多荒谬的事情正义化了。理查一小时至少挣五十美金,花在我身上绝对不值,但自我正义感使他觉得很值。因而他年轻英俊的脸虽然带些无耻,却毫不耽误他执行正义,他认定的正义。这让他和电影里的FBI有着天壤之别。电影里的FBI连他们自己都不喜欢自己。
“你想好了吗?”理查·福茨恢复了中文,一点儿也不无耻不油腔的滑调了。
“什么?”
“你和安德烈·戴维斯真实的见面地点和时间。”
“我告诉过你了。”
“你们不是在北京认识的?”
“我说了,我只记得我和他认识,是在地铁站。能不能问一句:在哪里跟一个美国外交官相遇,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对我?不重要。”理查·福茨说,“不过对你非常重要。”
他脸上的笑容有了点儿恐吓的意味,一线白牙齿闪着寒光。他必须给这滑头的中国女人来点儿恐吓了。这女人二十九岁,学龄混乱,主修文学写作,穷得只能在旧货店买围脖、手套、皮靴,穷得只得去偷书来满足学校的书籍需求。他确信警告的信息已被我完整地收受下来,才说:“我要是你,我从现在起就加倍小心,尽量多说实话。”他的中文虽然没得可挑,但说法是纯粹美国的。美国原则是绝不劝你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而只告诉你,在你的位置上他会怎么做。“我会非常小心,尽量不说谎,因为……你现在讲的句句话都至关重要。我要是你,我绝不会因为把重要的话讲错,而伤害到自己的未婚夫。”
我可不能当它好玩,他已经一再示警。事情已经很不好玩了。
“没错,我认识安德烈·戴维斯是在地铁站。”
我双手交握在胸前,声音单调。我想我不必偷看手表,最好大大方方地扬起手腕。眼睛的动作也要大些,不,要更大些,要他明白四十五分钟已经过去,审讯大致没有进展,我们可以客气一些,消磨掉剩下的十五分钟。果然,你看,理查·福茨叹了口气:
“好吧,”他说,“你在地铁站认识了安德烈·戴维斯?”
“是的。”我在郊外公路上见到安德烈时,黄昏正在逼近,黄昏十分妩媚,因而阿书的笑容比实际上要妩媚得多。在阿书看,我的姿态、笑容简直就是在向安德烈撒网。安德烈的车及时刹在阿书的车后。我看见它是辆七成新的福特,浅蓝色。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穿北欧人的超厚羊毛衫的男人,就是安德烈。是件深蓝和白色织成的图案,领子一直拉到耳朵。一个年轻的猎人形象,皮肤让雪原辐射成了深色。他问我们的车是不是熄了火,是不是需要他帮助。阿书请他帮着看看,年轻的猎人弓下腰,在打开的车前盖里拨弄几下。我注意他浓黑的眉毛不是在纠结而是在痉挛,把所有的思考和感觉都抓成一团。然后他抬起头告诉我们:“这车太老了。”
阿书大失所望,像美国人那样把眼珠翻上去迅速看一眼上天,然后说:“这还用你来下诊断书?”
他又说:“这么老的车还能动,非常了不起。”
不久,车在他手下慢吞吞地发动起来。他说:“你看,它没毛病,就是个老东西,该死了。”
阿书说:“这样好不好?我们跟你换车,你来开这辆老东西。”
他不置可否,听觉和视觉都留在烂糟糟的车内脏上,以食指和拇指伸进裤兜,小心地抽出一块手绢,是一块折成正方形、在飞快加深色彩的傍晚空间中显得极其洁白的手绢。
我对安德烈的最初好感,就发生在那个刹那。
他拿洁白的手绢擦了擦手上的黑色油污,又把它折好,放回去。
“怎么样?”阿书说,“你来开这老东西?”阿书和美国男人交往起来,总带点儿欺负的态度。
“那你们呢?”安德烈问。
阿书说:“我可以开你的车啊。”她让人上当的意思十分明确无误,十分公然,毫无圈套感,因此人们恰恰忽略了:这是一个圈套。她看我一眼,用中文对我说:“学着点,看我怎么让人伺候。”阿书来美国五年了,对待我自然像对待晚辈。她鼻子冻得又红又亮,用大拇指一指,说:“这小子,他要不看见我们俩是女的,才不会停车。”
他掏出车钥匙递给阿书。我突然看见他特别浓密、向上卷曲的睫毛,我头一次如此近地去看另一种族的睫毛。他向阿书交待浅蓝福特的种种怪癖,比如每次启动它都会向后滑动两英尺。他的睫毛有力地张着,使他有了一副极其聚精会神的面容。
就在这个时刻,我向他发出了一个笑容。我一点儿准备也没有,这笑容是“走火”出来的。一个刚刚踏上异国国土的二十九岁女人,她束缚不了这个暧昧的、微妙的笑容。二十九岁的女人什么也没有:她赤贫,无助,只有这个笑容为她四面八方地抵挡。只要有一线希望,这笑容就会“走火”地发射出去。
我马上看见我笑容的成效:他先是一怔,之后便跟上了我。他投给我幽深的一瞥,那是他接受我笑容的收据。我感到我心里出现一股感动:他在对阿书说话,知觉却在我这里。
他说:“这样吧,你们俩全坐到我车上,我把你们载到前面的加油站去。”
阿书说:“去加油站干什么?”
“那里暖和啊,”他说,“你们等在那里,让他们来拖这老东西。”
“不行!”阿书大嚷起来。“拖一次要七十五块钱!”
他清白无辜地耸了耸肩——这样黑心赚中国穷学生的钱,他也认为非常糟糕,但这不是他的错。我发现他的眼睛转向我,意思是把我拉成他的一伙,让强硬地索取援助的阿书碰些钉子,我对他又来一个微笑。我被事情的进展吓一跳:我和他暗中已成了一伙。
他说:“那你想怎么办?要你是我,肯把自己的车给陌生人开吗?”
阿书说:“反正要我花七十五块是绝对没门的!”
“你听着,”他说,“你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坐到我车里去,二是不坐到我车里去。”他眼睛和我眼睛的往来,已相当密切。
阿书头一次碰到如此不肯上她当的人。她摔摔打打地打开她那老车的门,取出她的皮包和我的帆布包,又让我把后备厢里一双旧高跟鞋,一把破伞,一把刮雪的刮子,一件带旧货店霉味的短大衣,两听可乐搬进浅蓝福特。她怕人偷她的这些家当。搬迁结束,她突然又想不开了,怨愤地大声说:“凭什么让我花七十五块钱?”她戴皮手套的手在她的老车顶篷上拍了一把,拍出一声钢精锅的声响。
“因为你不付七十五块的话,就得付三百块让人把它当垃圾拖走”他说。他又朝我看一眼,又给了个第三者看不见的笑容。现在轮到他忙了:他在浅蓝福特里钻进钻出,把一大堆相片,二十来本书和四五十本杂志,一张毛毯还有一架七十年代末式样的录音机一一清理出来,放进后备厢。他解释说他对两个女客人毫无准备,车内的清洁整齐程度是单身汉标准。
阿书安排三人的座次:她和他坐前排,我坐后排。车刚开动,她就伸手去调收音机频道,同时大声对我说:“唉,听见没有,这家伙是个单身!”
我笑笑,突然发现他在后视镜里看我,也在笑。
“不过他肯定没什么钱!”阿书又说,“这车还没有道格拉斯的好!”道格拉斯是她的前任男友,据说又穷又帅,又浪漫又不负责任。“我觉得你不必和他暗送秋波,他说不定是个邮差,最多是个中学代数老师,你看他的车嘛!”
我见他又笑起来,这次笑得更妙,仅是眼睫毛的一张一弛。他有一副生动的五官,他们都有着生动的五官,因为每一笔画都那么浓重。因而那笑容一点儿也漏不掉,全被我接住了。
阿书问他,“你是不是教书的?”
他说他讨厌教书。他说他在少年时代就常听伙伴们说:实在什么都干不了,大不了就去教书。他反问:“你们俩是留学生?”
“对,职业学生,”阿书说,“业余保姆,看护,业余厨子,业余情妇。”阿书说得自己也大笑起来。她随便起来比美国人还随便。瘦小的阿书在贫嘴时就变得粗大狂放,笑出敲锣般的洪亮笑声。“唉,你不是教书的,那你是干什么的?”
“我?”他说,“我在外交部上班。”
阿书马上把四分之三的脸对着我:“这小子说他在外交部上班。你信不信?我反正不信。”她转脸盯着他的侧影:“肯定吹牛。说不定撩起袖子,胳膊上还有刺青。他看上去像干糙活的。”
他突然从后视镜里瞅我一眼,说:“业余情妇,你们怎么有这么好的业余爱好?”
我说:“我刚到美国才几个月,我这位朋友来了五年了。”我暗中检查了一下我的英文句法,有三处小错,一处大错。这是由于紧张,可我不知自己紧张什么。很可能我在打这个美国男人的主意,不然我这句答非所问、通体毛病的话算什么意思呢?只要我想好好给人露一手,就会变得很没出息,英文漏洞百出。
天完全黑了。我们三人一个接一个地沉默下来。
阿书突然觉得事情有了疑点。
“你把我们往哪儿开?!”她问他。
“你们饿不饿?”他说,“我特别饿。”
“过了两个加油站了!”阿书揭露性地说。
他在黑暗中笑了。他的声音都是笑的:“过了四个加油站了。”
阿书用中文说:“坏了!”她声音压得很低,“我的高跟鞋呢?”
我说我看见她把所有破烂和他的破烂一块锁进后备厢了。她让我把我的皮靴脱下来;那鞋跟不够尖利,不过比赤手空拳强。我说:“我可不想动手,一鞋跟打下去打冤了算谁的?”她说:“好,那你把靴子递给我——别从这边!从右边偷偷递给我!”
前面灯光稠密起来。阿书催促我快脱靴子。我说:“我可就这一双过冬的鞋。”她不耐烦了,顶我一句:“不就是两块钱在旧货店买的吗?”我说:“那么大个旧货店我在里面开矿开了一下午,开出一双凑合能穿的鞋是容易的吗?”她简直像吵嘴一样说:“打又打不坏!打完他你再接着穿呗!”听我不吱声她又说:“前面好像是个大住宅区,我叫他停车,他要是不停,你就往他后脑勺上拍一下,你那皮靴够沉。”我说:“不是说好你拍吗?”她说:“我怕你舍不得你的破皮靴!”我说:“那你凑合着用你的鞋拍吧。”阿书说:“谁让你坐后面?我要坐后面我就拍……”
他突然说:“以后可别随便搭陌生男人的车。你们常搭陌生人的车吗?”
我正要说我们从来不搭陌生人的车,阿书却抢先开了口。她大声说:“对呀,我们最喜欢搭陌生人的车,陌生人才礼貌客气。这个鬼国家,一成了熟人,才没人来理你!”
他说:“听说过年轻女孩失踪的事吗?”
“那是年轻女孩!”阿书说,“我们又不是年轻女孩。真比划起来,吃亏的还不一定是谁呢!一般带大武器太累赘,随身揣把微型手枪、催泪瓦斯什么的,大致可以打遍天下。
他说:“噢!”然后他转脸问阿书:“你叫什么名字?”
阿书抬杠一样反问:“你叫什么名字?!”
车进入了人烟旺盛的地带,一群十四五岁的男孩在人行道上溜冰,还顺手向过往的汽车上扔雪团。阿书紧急向我布置:“现在车速才三十迈,跳下去摔不死。他不停车我就喊一二三,你跟着我跳!……”她扯了嗓子便喊:“停车!叫你停车!”
“好的。”他心平气和地说。车平滑地飘过极光润的马路,两岸的公寓满是温暖的灯火。
“停啊!”她对他叫道,同时气急败坏地对我用中文说:“你怎么回事?!拍呀!怎么这么饭桶?!”
我说:“你不饭桶你来!”
“你看你看,他就是不停车!”阿书要吓哭了,“停车!”她吼得肺腑震动。我知道她一半是在吼我。
“好的,马上就停。”他答应着,一点儿也没听出阿书声音里的哭腔。他的脚在油门上加了一把劲,车速平稳地上去了。阿书说:“完了,跳车也没法跳了。”他倏地笑出声来,轻打一下方向盘,我们进入了一个小小的闹市区。车子不动声色停在了一家餐馆门口。
在他笑嘻嘻请我们下车时,阿书仍感到一阵可怕的瘫痪。他的脸在餐馆霓虹灯的映射中,显得神气十足。他说:“这下明白了吧?上陌生人的车,是很难下车的!”
点菜时,我发现阿书开始报复。她点了三道二十五块以上的海鲜。表情全无,杀人不眨眼的从容。
我说:“哎,行啦,吃不完的。”
阿书立刻打断我:“谁说你了?我吃得完。”然后改用中文说:“这小子把我吓得半疯,你知道吗,恐惧特消耗人的体力!”
他笑着看着阿书,又来看我,劝我说:“随她去,我反正没带那么多钱。”
阿书食指向他一指:“用信用卡。”
他还是笑眯眯的:“我在国外工作了很多年,信用卡没及时付账,信用公司现在都歧视我,只给我很低的信用限额。我这月已经超额啦。”
“就是说吃不起海鲜了?!”阿书恶狠狠地瞪着他。“我没估计错吧?”她看着他对我说,“这是个穷小子,还抠门儿。”她拍拍菜单责问道:“那我们吃得起什么?!”
“吃得起‘饱’。”他说。
我草草点了五块九角九的“天使头发”,配番茄浇汁,然后就把菜单合上了。他在认真地读菜单,面孔都被严严实实罩住了。
阿书拍拍我胳膊,拇指向菜单后面的他一指:“怎么样?我说中了吧?我就知道他没什么油水,比道格拉斯还不如。看见没有,他看菜单是从右边往左边看。”
他这时从菜单后面露出面孔:“这是我爸爸教我的。”他一口字正腔圆的中国话。
我看见阿书的脸先是一红,再一白,她肯定也看见了我脸色的变化。
“啊呀!”阿书用巴掌捂住半张开的嘴。
他无所谓地说:“没关系,你又没说错——我是挺穷的。美国外交官,也就比邮差阔那么一点儿。”
他看着大败给他的阿书,哈哈直乐。我庆幸除了和阿书琢磨用皮靴干掉他,还没讲他太多坏话。我发现自己也跟着他在哈哈地乐。阿书的下场很可乐,但我主要是想让他明白,我是他恶作剧的好观众。
后来安德烈告诉我,那天晚上他很感激阿书,她给了他很大、很关键的一个机会,让他把他逗乐的天分、语言的天分展示给了我。
“你看,我已经重复五遍了。”我向特务福茨偏着脸张开两个巴掌:“我只记得我和戴维斯是在地铁站相识的。”
我不愿把阿书扯进来。
理查·福茨送我出来时,已近中午。
我走出杰克逊街×××号的时候,天色铅灰,胀鼓鼓地憋足一场大雪。气温很暖,不怀好意的暖,这是芝加哥一年中最灰暗的几天。人群像是从大卫·帕克画中走出来的,匆匆的各种皮靴上渗着灰白盐渍,半个秋天一个冬天,他们的靴子就这样被化雪的盐饱饱地浸泡、腌渍,成了城市中最难看的一个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