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1
正文 第二章-1
女人
我最喜欢同女人讲话,她们真有意思,常使我想起拜伦的名句:
“男人是奇怪的东西,而更奇怪的是女人。”
“Whatastrangethingisman!andwhatisstrangeriswoman!”
请不要误会我是女性憎恶者,如尼采与叔本华。我也不同意莎士比亚绅士式的对于女人的至高的概念说:“脆弱,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我喜欢女人,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浅薄、浮华,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她们的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她们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我很尊重这个,她们懂得人生,而男人却只知理论。她们了解男人,而男人却永不了解女人。男人一生抽烟、田猎、发明、编曲,女子却能养育儿女,这不是一种可以轻蔑的事。
我不相信假定世上单有父亲,也可以看管他的儿女,假定世上没有母亲,一切的婴孩必于三岁以下一起发疹死尽,即使不死,也必未满十岁而成为扒手。小学生上学也必迟到,大人们办公也未必会照时侯。手帕必积几月而不洗,洋伞必时时遗失,公共汽车也不能按时开行。没有婚丧喜庆,尤其一定没有理发店。是的,人生之大事,生老病死,处处都是靠女人去应付安排,而不是男人。种族之延绵,风俗之造成,民族之团结,都是端赖女人。没有女子的社会,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世上没有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有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男人不会居住在漂亮的千篇一律的公寓、弄堂,而必住于三角门窗而有独出心裁的设计之房屋。会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而且最好的外交官也不会知道区别白领带与黑领带之重要。
以上一大篇话,无非用以证明女子之直觉远胜于男人之理论。这一点既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女子谈话之所以有意思。其实女子之理论谈话,就是她们之一部。在所谓闲谈里,找不到淡然无味的抽象名词,而是真实的人物,都是会爬会蠕动会娶嫁的东西。比方女子在社会中介绍某大学的有机化学教授,必不介绍他为有机化学教授,而为利哈生上校的舅爷。而且上校死时,她正在纽约病院割盲肠炎,从这一点出发,她可向日本外交家的所谓应注意的“现实”方面发挥——或者哈利生上校曾经跟她一起在根辛顿花园散步,或是由盲肠炎而使她记起“亲爱的老勃郎医生,跟他的长胡子”。
无论谈到什么题目,女子是攫住现实的。她知道何者为充满人生意味的事实,何者为无用的空谈。所以任何一个真的女子会喜欢《碧眼儿日记》(GentlemenPreferBlondes)中的女子,当她游巴黎,走到PlaceVendome的历史上有名的古碑时,必要背着那块古碑,而仰观历史有名的名字,如Coty与Castier(香水店的老招牌),凭她的直觉,以Vendome与Coty相比,自会明白Coty是充满人生意义的,而有机化学则不是。人生是由有机化学与无机化学而造成的。自然,世上也有MadameCurieEmmaGoldmans与BeatriceWebbs之一类学者,但是我是讲普通的一般女人。让我来举个例:
“X是大诗人”,我有一回在火车上与一个女客对谈。“他很能欣赏音乐,他的文字极其优美自然。”我说。
“你是不是说W?他的太太是抽鸦片烟的。”
“是的,他自己也不时抽。但是我是在讲他的文字。”
“她带他抽上的。我想她害了他一生。”
“假使你的厨子有了外遇,你便觉得他的点心失了味道吗?”
“呵,那个不同。”
“不是正一样吗?”
“我觉得不同。”
感觉是女人的最高法院,当女人将是非诉于她的“感觉”之前时,明理人就当见机而退。
一位美国女人曾出了一个“美妙的主意”,认为男人把世界统治得一塌糊涂,所以此后应把统治世界之权交与女人。
现在,以一个男人的资格来讲,我是完全赞成这个意见的。我懒于再去统治世界,如果还有人盲目的乐于去做这件事情,我是甚愿退让,我要去休假。我是完全失败了,我不要再去统治世界了。我想所有脑筋清楚的男人,一定都有同感。如果塔斯马尼亚岛(在澳洲之南)的土人喜欢来统治世界,我是甘愿把这件事情让给他们,不过我想他们是不喜欢的。
我觉得头戴王冠的人,都是寝不安席的。我认为男人们都有这种感觉。据说我们男人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也是世界命运的主宰,还有我们男人是自己灵魂的执掌者,也是世界灵魂的执掌者,比如政治家、政客、市长、审判官、戏院经理、糖果店主人,以及其他的职位,全为男人所据有。实则我们没有一个人喜欢去作这种事。情形比这还要简单,如哥伦比亚大学心理教授言,男女之间真正的分工合怍,是男人只去赚钱,女人只去用钱。我真愿意看见女人勤劳工作于船厂,公事房中,会议席上,同时我们男人却穿着下午的轻俏绿衣,出去作纸牌之戏,等着我们的亲爱的公毕回家,带我们去看电影。这就是我所谓美妙的主意。
但是除去这种自私的理由外,我们实在应当自以为耻。要是女人统治世界,结果也不会比男人弄得更糟。所以如果女人说,“也应当让我们女人去试一试”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出之以诚,承认自己的失败,让她们来统治世界呢?女人一向是在养育子女,我们男人却去掀动战事,使最优秀的青年们去送死。这真是骇人听闻的事。但是这是无法挽救的。我们男人生来就是如此。我们总要打仗,而女人则只是互相撕扯一番,最厉害的也不过是皮破血流而已。如果不流血中毒,这算不了什么伤害。女人只用转动的针即满足,而我们则要用机关枪。有人说只要男人喜欢去听鼓乐队奏乐,我们就不能停止作战。我们是不能抵拒鼓乐队的,假如我们能在家静坐少出,感到下午茶会的乐趣,你想我们还去打仗吗?如果女人统治世界,我们可以向她们说:“你们在统治着世界,如果你们要打仗,请你们自己出去打吧。”那时世界上就不会有机关枪,天下最后也变得太平了。
论性的吸引力
女人的权利和社会特权虽然已经增加了,可是我始终认为甚至在现代的美国,女人还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希望我的印象是错误的,我希望在女人的权利增加了的时候,尊重闺秀之侠义并没有减少。因为一方面有尊重闺秀之侠义,或对女人有真正的尊敬;另一方面任女人去用钱,随意到什么地方去,担任行政的工作,并且享有选举权——这两样东西不一定是相辅而行的。据我(一个抱着旧世界的观念的旧世界公民)看来,有些东西是重要的,有些东西是不重要的;美国女人在一切不重要的东西那方面,是比旧世界的女人更前进的,可是在一切重要的东西这方面,所占的地位是差不多一样的。无论如何,我们看不见什么现象可以证明美国人尊重闺秀之侠义比欧洲人更大。美国女人所拥有的真权力还是在她的传统的旧皇座——家庭的炉边——上产生出来的;她在这个皇座上是一位以服役为任务的快乐天使。我曾经看见过这种天使,可是只在私人家庭的神圣处所看见,在那里,一个女人在厨房中或客厅中走动着,成为一个奉献于家庭之爱的家庭中的真主妇。不知怎样,她是充满着光辉的,这种光辉在办公室里是找不到的,是不相称的。
这只是因为女人穿起薄纱的衣服比穿起办公外套妩媚可爱吗?抑只是我的幻想?女人在家如鱼得水,问题的要点便在这个事实上。如果我们让女人穿起办公外套来,男人便会当她们做同事,有批评她们的权利;可是如果我们让她们在每天七小时的办公时间中,有一小时可以穿起乔治绉纱或薄纱的衣服,飘飘然走动着,那么,男人一定会打消和她们竞争的念头,只坐在椅上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女人做起刻板的公务时,是很容易循规蹈矩的,是比男人更优良的日常工作人员,可是一旦办公室的空气改变了,例如当办公室人员在婚礼的茶会席上见面时,你便会看见女人马上独立起来,她们或劝男同事或老板去剪一次头发,或告诉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买一种去掉头垢的最佳药水。女人在办公室里说话很有礼貌,在办公室外说话却很有权威呢。
由男人的观点上坦白地说来——装模作样用另一种态度说来是毫无用处的——我想在公共场所中,女人的出现是很能增加生活的吸引力和乐趣的,无论是在办公室里或在街上,男人的生活是比较有生气的;在办公室里,声音是更柔和的,色泽是更华丽的,书台是整洁的。同时,我想天赋的两性吸引力或两性吸引力的欲望一点也不曾改变过,而且在美国,男人是更幸福的,因为以注意性的诱惑一方面而言,美国女人是比(举例来说)中国女人更努力在取悦男人的。我的结论是:西洋的人太注意性的问题,而太不注意女人。
西洋女人在修饰头发方面,所花的功夫是和过去的中国女人差不多一样多的;她们对于打扮是比较公开的,是随时随地这样做的;她们对于食物的规定,运动,按摩,和读广告,是比较用心的,因为她们要保持身体的轮廓;她们躺在床上做腿部的运动是比较虔诚的,因为她们要使腰部变细;她们到年纪很大的时候还在打扮脸孔,还在染发,在年纪那么大的中国女人是不会这样做的。她们用在洗涤药水和香水上的金钱是越来越多的;美容的用品,日间用的美容霜,夜间用的美容霜,洗面用的霜,涂粉前擦在皮肤上的霜,用在脸上的霜,用在手上的霜,用在皮肤毛孔上的霜,柠檬霜,皮肤晒黑时所用的油,消灭皱纹的油,龟类制成的油,以及各式各样的香油的生意,是越做越大的。也许这只是因为美国女人的时间和金钱较多。也许她们穿起衣服来取悦男人,脱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脱起衣服来取悦男人,穿起衣服来取悦自己,或者同时在取悦男人和自己。也许其原因仅是由于中国女人的现代美容用品较少,因为讲到女人吸引男人的欲望时,我很不愿意在各种族间加以区别。中国女人在五十年前缠足以图取悦男人,现在却欢欢喜喜脱下“弓鞋”,穿起高跟鞋来。我平常不是先知者,可是我敢用先知般的坚信说: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女人每天早晨一定会费十分钟的工夫,将两腿作一高一低的运动,以取悦她们的丈夫或她们自己。然而有一个事实是很明显的:美国女人现在似乎想在肉体的性诱惑和服装的性诱惑等方面多用点工夫,企图用这方法更努力的去取悦男人。结果在公园里或街上的女人,大抵都有更优美的体态和服装,这应该归功于女人天天保持身体轮廓的不断努力——使男人大为快活。可是我想这一定很耗费她们的脑筋的。当我讲到性的诱惑时,我的意思是把它和母性的诱惑,或整个女人的诱惑作一个对比。我想这一方面的现代文明,已经在现代的恋爱和婚姻上表现其特性了。
艺术使现代人有着性的意识。这一点我是不怀疑的。第一步是艺术,第二步是商业对于女人身体的利用,由身体上的每一条曲线一直利用到肌肉的波动上去,最后一步是涂脚趾甲。我不曾看见过女人的身体的每一部分那么完全受商业上的利用,我不很明白美国女人对于利用她们的身体这件事情,为什么服从得那么温顺。在东方人看来,要把这种商业上利用女性身体的行为,和尊敬女人的观念融合起来,是很困难的。艺术家称之为美,剧院观众称之为艺术,只有剧本演出的监督和剧院经理老老实实称之为性的吸引力,而一般男人是很快活的。女人受商业上的利用而脱起衣服来,可是男人除了几个卖艺者之外,是几乎都不脱衣服的:这是一个男人所创造和男人所统治的社会的特点。在舞台上我们看见女人差不多一丝不挂,而男人却依旧穿晨礼服,结黑领带;在一个女人所统治的世界里,我们一定会看见男人半裸着,而女人却穿着裙。艺术家把男女的身体构造作同等的研究,可是要把他们所研究的男人身体之美应用到商业上去,却有点困难。剧院要一些人脱光衣服去嘲弄观众,可是普遍总是要女人脱光衣服去嘲弄男人,而不要男人脱光衣服去嘲弄女人。甚至在比较上等的表演中,当人们要同时注重艺术和道德的时候,他们总是让女人去注重艺术,男人去注重道德,而不曾要女人去注重道德,男人去注重艺术的(在剧院游艺表演中,男演员只是表演一些滑稽的样子,甚至在跳舞方面也是如此,这样说便是“艺术化”的表演了)。商业广告采取这个主题,用无数不同的方法把它表现出来,因此今日的人要“艺术化”的时候,只须拿起一本杂志,把广告看一下。结果女人自己深深感到她们须实行艺术化的天职,于是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这种观念,故意饿着肚子,或受着按摩及其他严格的锻炼,以期使这个世界更加美丽。思想较不清楚的女人几乎以为她们要得到男人,占有男人,唯一的方法是利用性的吸引力。
我觉得这种过分注重性吸引力的观念之中,有着一种对于女人整个天性的不成熟和不适当的见解,结果影响到恋爱和婚姻的性质,弄得恋爱和婚姻的观念也变成谬误的,或不适当的观念。这么一来,人们比较把女人视为配偶,而不大注意她们做主妇的地位。女人是同时做妻子和母亲的,可是以今日一般人对于性的注重的情形看来,配偶的观点是取母亲的观念而代之了;我坚决的主张说,女人只有在做母亲的时候,才达到她的最高的境地,如果一个妻子故意不立刻成为母亲的话,她便是失掉了她大部分的尊严和端庄,而有变为玩弄物的危险。在我看来,一个没有孩子的妻子就是情妇,而一个有孩子的情妇就是妻子,不管他们的法律地位如何。孩子把情妇的地位提高起来,使她变得神圣了,而没有孩子却是妻子的耻辱。许多现代女人不愿生孩子,因为怀孕会破坏她们的体态:这是很明显的事实。
好色的本能对于丰富的生命确有相当的贡献,可是这种本能也会用得过度,因而妨害女人自己。为保存性的吸引力起见,努力和奋发是需要的,这种努力和奋发当然只消耗了女人的精神,而不消耗男人的精神的。这也是不公平的,因为世人既然看重美丽和青春,那么中年的女人只好跟白发和年岁作绝望的斗争了。有一位中国青年诗人已经警告我们说,青春的泉源是一种愚弄人的东西,世间还没有人能够以“绳系日”,使它停住不前。这么一来,中年的女人企图保存性的吸引力,无异是和年岁作艰苦的赛跑,这是十分无意义的事情。只有幽默感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和老年与白发作绝望的斗争是徒然的事情,那么,为什么不说白发是美丽的呢?朱杜唱道:
白发新添数百茎,
几番拔尽白还生;
不如不拔由他白,
那得工夫会白争?
这一切情形是不自然的,不公平的。这对母亲和较老的女人是不公平的,因为正如一个超等体重的拳斗大王必须在几年内把他的名位传给一个较年轻的挑战者一样,正如一只得锦标的老马必须在几年内把荣誉让给一只较年轻的马一样,年老的女人和年轻的女人们争起来,必须失败,这是不要紧的,因为她们终究都是和同性的人们争。中年的女人与年轻的女人在性的吸引力方面竞争,那是愚蠢的,危险的,绝望的事情。由另一方面看起来,这也是愚蠢的,因为一个女人除了性之外还有别的东西,恋爱和求婚虽然在大体上须以肉体的吸引为基础,可是较成熟的男人或女人应该已经度过这个时期了。
我们知道人类是动物中最好色的动物。然而,除了这个好色的本能之外,他也有一种同样强烈的父母的本能,其结果便是人类家庭生活的实现。我们和多数的动物同有好色和父性的本能,可是我们似乎是在长臂猿中,才初次发现人类家庭生活的雏形。然而,在一个过分熟悉的人类文化中,在艺术,电影和戏剧中不断的**刺激之下,好色的本能颇有征服家庭的本能的危险。在这么一种文化中,人们会轻易忘掉家庭理想的需要,尤其是在个人主义的思潮同时也存在着的时候。所以,在这么一种社会中,我们有一种奇怪的婚姻见解,以为婚姻只是不断的亲吻,普通以婚礼的钟声为结局,又有一种关于女人的奇怪见解,以为女人主要的任务是做男人的配偶,而不是做母亲。于是,理想的女人变成一个有完美的体态和肉体美的青年女人,然而在我的心目中,女人站在摇篮旁边时是最美丽不过的,女人抱着婴孩时,拉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时,是最端庄最严肃不过的,女人躺在床上,头靠着枕头,和一个吃乳的婴儿玩着时(象我在一幅西洋绘画上所看见的那样)是最幸福不过的。也许我有一种母性的错综(amotherhoodcomplex),可是那没有关系,因为心理上的错综对于中国人是无害的。如果你说一个中国人有一种母与子的错综或父与女的错综,这句话在我看来总觉得是可笑的,不可信的。我可以说,我关于女人的见解不是发源于一种母性的错综,而是由于中国家族理想的影响。
理想中的女性
女人的深藏,在吾人的美的理想上,在典型女性的理想上,女子教育的理想上,以至恋爱求婚的形式上都有一种确定不移的势力。
对于女性,中国人与欧美人的概念彼此大异。虽双方的概念都以女性为包含有娇媚神秘的意识,但其观点在根本上是不同的,这在艺术园地上所表现者尤为明显。西洋的艺术,把女性的肉体视作灵感的源泉和纯粹调和形象的至善至美。中国艺术则以为女性肉体之美系模拟自然界的调和形象而来。对于一个中国人,像纽约码头上所高耸着的女性人像那样,使许许多多第一步踏进美国的客人,第一个触进眼帘的便是裸体的女人,应该感觉得骇人听闻。女人家的肉体而可以裸露于大众,实属无礼之至。尚使他得悉女人在那儿并不代表女性,而是代表自由的观念,尤将使他震骇莫名。为什么自由要用女人来代表?又为什么胜利、公正、和平也要用女人来代表?这种希腊的理想对于他是新奇的,因为在西洋人的拟想中,把女人视为圣洁的象征,奉以精神的微妙的品性,代表一切清净、高贵、美丽和超凡的品质。
对于中国人,女人爽脆就是女人,她们是不知道怎样享乐的人类。一个中国男孩子自幼就受父母的告诫,倘使他在挂着的女人裤裆下走过,便有不能长大的危险。是以崇拜女性有似尊奉于宝座之上,和暴裸女人的肉体这种事实为根本上不可能的。由于女子深藏的观念,女性肉体之暴露,在艺术上亦视为无礼之至。因而德勒斯登陈列馆(Dresdenallery)的几幅西洋书杰作,势将被目为猥亵作品。那些时髦的中国现代艺术家,他们受过西洋的洗礼,虽还不敢这样说。但欧洲的艺术家却坦白地承认一切艺术莫不根源于风流的敏感性。
其实中国人的性的欲望也是存在的,不过被掩盖于另一表现方法之下而已。妇女服装的意象,并非用以表现人体之轮廓,却用以模拟自然界之律动。一位西洋艺术家由于习惯了敏感的拟想,或许在升腾的海浪中可以看出女性的裸体像来;但中国艺术家却在慈悲菩萨的披肩上看出海浪来。一个女性体格的全部动律美乃取则于垂柳的柔美线条,好象她的低垂的双肩。她的眸子比拟于杏实,眉毛比拟于新月,眼波比拟于秋水,皓齿比拟于石榴子,腰则拟于细柳,指比拟于春笋,而她的缠了的小脚,又比之于弯弓。这种诗的辞采在欧洲未始没有,不过中国艺术的全部精神,尤其是中国妇女装饰的范型,却郑重其事的符合这类辞采的内容。因为女人肉体之原形,中国艺术家倒不感到多大兴趣。吾人在艺术作品中固可见之。中国画家在人体写生的技巧上,可谓惨淡地失败了。即使以仕女画享盛名的仇十洲(明代),他所描绘的半身裸体仕女画,很有些像一颗一颗番薯。不谙西洋艺术的中国人,很少有能领会女人的颈项和背部的美的。《杂事秘辛》一书,相传为汉代作品,实出于明人手笔,描写一种很准确而完全的女性人体美,历历如绘,表示其对于人体美的真实爱好,但这差不多是唯一的例外。这样的情形,不能不说是女性遮隐的结果。
在实际上,外表的变迁没有多大关系。妇女的服装可以变迁,其实只要穿在妇女身上,男人家便会有美感而爱悦的可能,而女人呢,只要男人家觉得这个式样美,她便会穿着在身上。从维多利亚时代钢箍扩开之裙变迁而为二十世纪初期纤长的孩童样的装束,再变而至1935年的梅蕙丝(MaeWest)摹仿热,其间变化相差之程度,实远较中西服式之歧异尤为惹人注目。只消穿到女人身上,在男人的目光中,永远是仙子般的锦绣。倘有人办一个妇女服饰的国际展览会,应该把这一点弄得清清楚楚。不过二十年前中国妇女满街走着都是短袄长脚裤,现在都穿了颀长的旗袍把脚踝骨都掩没了;而欧美女子虽还穿着长裙,我想宽薄长脚裤随时有流行的可能。这种种变迁的唯一的效果,不过使男子产生一颗满足的心而已。
尤为重要者,为妇女遮隐与典型女性之理想的关系。这种理想便是“贤妻良母”。不过这一句成语在现今中国受尽了讥笑。尤其那些摩登女性,他们迫切的要望平等、独立、自由。她们把妻子和母性看作男人们的附庸,是以贤妻良母一语代表道地的混乱思想。
让我们把两性关系予以适宜之判断。一个女人当她做了母亲,好象从未把自己的地位看作视男人的好恶为转移的依赖者。只有当她失去了母亲的身分时才觉得自己是十足的依赖人物。即在西洋,也有一个时期母性和养育子女不为社会所轻视,亦不为女人们自己所轻视,一个母亲好象很适配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那是一个崇高而荣誉的地位。生育小孩,鞠之育之,训之诲之,以其自己的智慧诱导之以达成人,这种任务,在开明的社会里,无论如何都决非为轻松的工作。为什么她要被视为社会的经济的依赖男人,这种意识真是难于揣测的,因为她能够担负这一桩高贵的任务,而其成绩优于男子。妇女中亦有才干杰出,不让须眉者,不过这样才干妇女其较量确乎是比较的少,少于德谟克拉西所能使吾人信服者。对于这些妇女,自我表现精神的重要,等于单单生育些孩子。至于寻常女人,其数无量,则宁愿让男人挣了面包回来,养活一家人口,而让自家专管生育孩子。若云自我表现精神,著著盖尝数见许多自私而卑劣的可怜虫,却能发扬转化而为仁慈博爱,富于牺牲精神的母性,她们在儿女的目光中是德行完善的模范。著著又曾见过美丽的姑娘,她们不结婚,而过了三十岁,额角上早早浮起了皱纹,她们永不达到女性美丽的第二阶段,即其姿容之荣繁辉发,有如盛秋森林,格外成熟,格外通达人情,复格外辉煌灿烂,这种情况,在已嫁的幸福妇人怀孕三月之后,尤其是常见的。
女性的一切权利之中,最大的一项便是做母亲。孔子称述其理想的社会要没有“旷男怨女”,这个理想在中国经由另一种罗曼斯和婚姻的概念而达到了目的。由中国人看来,西洋社会之最大的罪恶为充斥众多之独身女子,这些独身女子,本身无过失可言,除非她们愚昧地真欲留驻娇媚的青春;她们其实无法自我发抒其情愫耳。许多这一类的女子,倒是大人物,象女教育家、女优伶,但她们倘做了母亲,她们的人格当更为伟大。一个女子,倘若爱上了一个无价值的男子而跟他结了婚,那她或许会跌入造物的陷阱,造物的最大关心,是只要她维系种族的传种而已;可是妇女有时也可以受造物的赏赐而获得一鬈美秀发的婴孩,那时她的胜利,她的快乐,比之她写了一部最伟大的著作尤为不可思议;她所蒙受的幸福,比之她在舞台上获得隆盛的荣誉时尤为真实。邓肯女士(IsaloraDuncan)足以证明这一切。假使造物是残酷的,那么造物正是公平的,他所给予普通女人的,无异乎给予杰出的女人者,他给予了一种安慰。因为享受做母亲的愉快是聪明才智女人和普通女人一样的情绪。造物铸成了这样的命运而让男男女女这样的活下去。
恋爱和求婚
有一个问题可以发生:中国女子既属遮掩深藏,则恋爱的罗曼斯如何还会有实现的可能?或者可以这样问:年轻人的天生的爱情,怎么样儿的受经典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年轻人,罗曼斯和恋爱差不多是寰宇类同的,不过由于社会传统的结果,彼此心理的反应便不同。无论妇女怎样遮掩,经典教训却从来未逐出爱神。恋爱的性质容貌或许可以变更,因为恋爱是情感的流露,本质上控制着感觉,它可以成为内心的微鸣。文明有时可以变换恋爱的形式,但也绝不能抑制它。“爱”永久存在着,不过偶尔所蒙受的形象,由于社会与教育背景之不同而变更。“爱”可以从珠帘而透入,它充满于后花园的空气中,它拽撞着小姑娘的心坎。或许因为还缺少一个爱人的慰藉,她不知道什么东西在她心头总是烦恼着她。或许她倒并未看中任何一个男子,但是她总觉得恋爱着男子,因为她是爱着男子,故而爱着生命。这使她更精细的从事刺绣而幻化的觉得好象她正跟这一幅虹彩色的刺绣恋爱着,这是一个象征的生命,这生命在她看来是那么美丽。大概她正绣着一对鸳鸯,绣在送给一个爱人的枕套上,这种鸳鸯总是同栖同宿,同游同泊,其一为雌,其一为雄。倘若她沉浸于幻想太厉害,她便易于绣错了针脚,重新绣来,还是非错误不可。她很费力的拉着丝线,紧紧地,涩涩地,真是太滞手,有时丝线又滑脱了针眼。她咬紧了她的樱唇而觉得烦恼,她沉浸于爱的波涛中。
这种烦恼的感觉,其对象是很模糊的,真不知所烦恼的是什么;或许所烦恼的是在于春,或在于花,这种突然的重压的身世孤寂之感,是一个小姑娘的爱苗成熟的天然信号。由于社会与社会习俗的压迫,小姑娘们不得不竭力掩盖住她们的这种模糊而有力的愿望,而她们的潜意识的年轻的幻梦总是永续的行进着。可是婚前的恋爱在古时中国是一个禁果,公开求爱真是事无前例,而姑娘们又知道恋爱便是痛苦。因此她们不敢让自己的思索太放纵于“春”“花”“碟”这一类诗中的爱的象征,而假如她受了教育,也不能让她多费工夫于诗,否则她的情愫恐怕会太受震动。她常忙碌于家常琐碎以卫护她的感情之圣洁,譬如稚嫩的花朵之保护自身,避免狂蜂浪蝶之在未成熟时候的侵袭。她愿意静静地守候以待时机之来临,那时恋爱变成合法,而用结婚的仪式来完成正当的手续。谁能逃避纠结的情欲的便是幸福的人。但是不管一切人类的约束,天性有时还是占了优势。因为象世上的一切禁果,两性吸引力的锐敏性,机会以尤少而尤高。这是造物的调剂妙用。照中国人的学理,闺女一旦分了心,什么事情都将不复关心。这差不多是中国人把妇女遮掩起来的普遍心理背景。
小姑娘虽则深深遮隐于闺房之内,她通常对于本地景况相差不远的可婚青年,所知也颇为熟悉,因而私心常能窃下主意,孰为可许,孰不惬意。倘因偶然的机会她遇到了私心默许的少年,纵然仅仅是一度眉来眼去,她已大半陷于迷惑,而她的那一颗素来引以为自傲的心儿,从此不复安宁。于是一个秘密求爱的时期开始了。不管这种求爱一旦泄露即为羞辱,且常因而自杀;不管她明知这样的行为会侮蔑道德规律,并将受到社会上猛烈的非难,她还是大胆的去私会她的爱人。而且恋爱总能找出进行的路径的。
在这两性的疯狂样的互相吸引过程中,那真很难说究属男的挑动女的,抑是女的挑动男的。小姑娘有许多机敏而巧妙的方法可以使人知道她的临场。其中最无罪的方法为在屏风下面露出她的红绫鞋儿。另一方法为夕阳斜照时站立游廊之下。另一方法为偶尔露其粉颊于桃花丛中。另一方法为灯节晚上观灯。另一方法为弹琴(古时的七弦琴),让隔壁少年听她的琴声。另一方法为请求她的弟弟的教师润改诗句,而利用天真的弟弟权充青鸟使者,暗通消息;这位教师倘属多情少年,便欣然和复一首小诗。另有多种交通方法为利用红娘(狡黠使女);利用同情之姑嫂;利用厨子的妻子;也可以利用尼姑。倘两方面都动了情,总可以想法来一次幽会。这样的秘密聚会是极端不健全的;年轻的姑娘绝不知道怎样保护自身于一刹那;而爱神,本来怀恨放浪的卖弄风情的行为,乃挟其仇雠之心以俱来。爱河多涛,恨海难填,此固为多数中国爱情小说所欲描写者。她或许竟怀了孕!其后随之以一,热情的求爱与私通时期,软绵绵的,辣泼泼的,情不自禁,却就因为那是偷偷摸摸的勾当,尤其觉得可爱可贵,惜乎,通常此等幸福,终属不耐久啊!
在这种场合,甚么事情都可以发生。少年或小姑娘或许会拂乎本人的意志而与第三者缔婚,这个姑娘既已丧失了贞操,那该是何等悔恨。或则那少年应试及第,被显宦大族看中了,强制的把女儿配给他,于是他娶了另一位夫人。或则少年的家族或女子的家族阖第迁徙到遥远的地方,彼此终身不得复谋一面。或则那少年一时寓居海外,并无意背约,可是中间发生了战事,因而形成无期的延宕。至于小姑娘困守深闺,则只有烦闷与孤零的悲郁。倘若这个姑娘真是多情种子,她是患一场重重的想思病(想思病在中国爱情小说中真是异样的普遍),她的眼神与光彩的消失,真是急坏了爹娘,爹娘鉴于眼前的危急情形,少不得追根究底问个清楚,终至依了她的愿望而成全了这桩婚事,俾挽救女儿的生命,以后两口儿过着幸福的一生。
“爱”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因而与涕泪、惨愁,与孤寂相揉和,而女性遮掩的结果,在中国一切诗中,掺进了凄惋悲忧的调子。唐以后,许许多多情歌都是含着孤零消极无限的悲伤,诗的题旨常为闺怨,为弃妇,这两个题目好象是诗人们特别爱写的题目。
符合于通常对人生的消极态度,中国的恋爱诗歌吟咏别恨离愁,无限凄凉,夕阳雨夜,空闺幽怨,秋扇见捐,暮春花萎,烛泪风悲,残枝落叶,玉容憔悴,揽镜自伤。这种风格,可以象林黛玉临死前,当她得悉了宝玉与宝钗订婚的消息所吟的一首小诗为典型,字里行间,充满着不可磨灭的悲哀:
侬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侬知是谁?
但有时这种姑娘运气好,也可以成为贤妻良母。中国的戏曲,故通常都殿以这样的煞尾:“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人生最重要的一步
结婚是人类最古老,也最原始的举动,即使在最偏僻的未开化地方,那里的男女,仍然必须透过结婚的仪式,始能营其共同生活,可是,今天却有一部分人,本来可以结婚,但并不走上婚姻之路;有很多女人宁可从事职业也不愿结婚;也有很多男女曾经结婚,结果竟离婚而分居,还有很多在离婚又后重又结婚。
为什么有些人不愿意结婚?又为什么有些人结婚以后又离婚呢?这实在是值得我们正视的。对于这个问题,婚姻专家们曾就若干个案,分析整理出以下的结论。
专家们发现,很多男人之所以不愿意结婚,是因为他们以为结婚是个人自由的丧失,他们不愿他们的独立、自由,因为结婚而受到束缚;同样的,有许多女人单独过惯了职业生活,也不愿意牺牲她们的独立自由去结婚,直到希望结婚的时候,岁月已在她们脸上留下残酷的痕迹,当年的理想对象早已为人夫为人父了。终至眼高手低,只有一直蹉跎复蹉跎了。
还有很多的男女,是因为对于配偶的理想太高,而事实又不能寻到这种对象。所又不愿意结婚。另有些男女,则是因为不能获得机会而不结婚。
此外,又有很多男女不结婚,是因为他们在初恋就碰壁,或从情爱方面失望,得到不愉快的结果。这种结果往往产生心理上的反响。一对男女在初次交友受到挫折以后,可能使他/她对于其他男女的印象或关系,也不能处理得很好。
有时,青年男女不愿意结婚,是因为他们家庭方面的责任,也许他的父亲早逝,母亲是一个寡妇,而又有一群弟妹,使他觉得没有力量获取一个配偶。
但不论理由怎样,其最大的原因,还是他们缺少健全的态度,使他们不能迎合结婚的理想。他们对于婚姻应负的责任,怀有恐惧,且不愿妥协;但结婚正如合伙事业一样,是必须各自协调,牺牲自我,谋取共同利益的,而他们却不能负起与婚姻而俱来的责任。
也有许多人生来就有妒忌心,他们心理上的缺点往往使他们的未来配偶逃避。更有很多人,尤其是女人,俱有一种不健全的心理,深恐揭开身体方面的秘密而畏惧结婚。
这些人虽然都有其不结婚的理由,但在通常情形下,已婚者往往要比未婚者寿长,尤其是结过婚而又独居鳏夫。其寿命更较前者短得多。
根据各国人寿统计的综合报告显示,在三十至四十五岁之间的男女,单身汉的死亡率民已婚者的一倍;女人方面,在三十六至六十五岁之间的已婚者死亡率也较未婚者少十分之一。
此外,已婚者犯罪、发疯及自杀的人,也比未婚者减少许多。婚后的男子,往往比未婚的较有责任心,成为较有恒心而可靠的人。
同时,一个结了婚的人,其在社会的地位,也比较使人有一个良好的印象。一个男子如果老不结婚,将使人有一种不自然的感觉。心理学家就曾说过,一个女子如果始终不结婚,最容易发生变态心理。
已婚的人不像单身时那样的无聊和寂寞,他们可以两人共同享受安乐,共渡难关,共同产生希望和志愿。对于男人而言,结婚至少可以较为舒服,他可以在家里享受他爱吃的菜肴,他的衣物也可有人代为整理。
结婚是一种分工合作精神的表现,如果一个男人要自己烧饭、缝纫;一个女人要跟男人一样的竞争才能生存,你说,这该有多麻烦?
以上这些都是明显的应该结婚的理由,此外还有许多无形的好处,例如,男人们大多希望能够做个主脑人物,而结婚正可以满足他们这个愿望。
每个人都有一种感觉安全的希望,例如生病时有人看护,忧虑时有人安慰,疲倦时有人服侍,结婚正可以满足人类这种希望。结婚以后,夫妇两人可以共同拟定目标,由理想、计划、奋斗,使理想成为事实,而获得无穷的乐趣。
因此,结婚可以说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步,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学习如何与人相处,选择适当的终身伴侣,以为共同生活,切不要以为结婚是一种“负担”而畏惧。
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有权利必有义务,怎能只享权利而不尽义务呢?当你勇敢的担负起结婚这个责任以后,你将发现人生是多么的美妙呀!
也许你要说,不是我不想结婚,而没有获得结识异性的机会,对于你这个问题,婚姻专家们提出他们的答案,他们表示,任何人都有百分之百的婚姻机会,有些人之所以没有结婚,完全是他们宁愿过单身生活的关系。
下面有几个要点,是正在择偶的朋友所应该特别注意的。
1.男女的年龄,最好是男人比女人大几岁,但以不超过十岁为宜。
2.双方的教育程度要相等,男女差距太大,每为不睦的主因,尤其是女高于男,其美满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3.性情与嗜好最好相近。
4.经济能力最好相差无几,双方家境如果过于悬殊,往往会影响婚后的个人自尊心。
5.如果你是男人的话,应该有一份足供家人温饱的正当职业;如果你是女人的话,你所选择的对象,更应该注意这个问题,爱情虽可贵,仍须建立于“物质”之上,否则,其危险就如沙漠中的大厦,倾倒在旦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