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狗小四循味追春苗 黄合作咬指写血书

作者:莫言 字数:3990 阅读:82 更新时间:2016/06/28

第四十五章 狗小四循味追春苗 黄合作咬指写血书

    我把你儿子送到学校时,一辆银灰色的皇冠牌轿车也缓缓地停在学校门口。一个花枝招展的女孩从车里钻出来。你儿子很洋派地对着那女孩招招手:“嗨,庞凤凰!”那女孩也对你儿子招招手:“嗨,蓝开放!”他们并肩走进校门。

    我目送着轿车飞快驰去。庞抗美的气味在我鼻边缭绕。类似于新锯开的槐木板材的气味曾经是她的气味的基调,但现在这气味与新出厂的人民币的气味、法国香水的气味、高级时装的气味、名贵首饰的气味混杂在了一起。我回头看了一眼凤凰小学憋窄的校园。这所严重超员的名校,犹如一个金丝的鸟笼,里边挤满了羽毛艳丽的小鸟。他们在小操场上排成队伍,注视着在国歌旋律中缓缓升起的红旗。

    我穿马路,东拐,北上,慢慢地走向火车站广场。早晨,你妻子扔给我四个葱花馅饼。我不忍心辜负她的好意,全吃了,它们沉甸甸地坠着我的胃,仿佛凝成了一块砖头。大街饭店后院里那条匈牙利猎犬嗅到了我的气息,用两声“呜呜”向我致意。我懒得回应它。那天我心情不爽。我预感到这将是一个令人和狗都心烦意乱的日子。果然,没等到我走到你妻子的油锅,她就迎面走过来了。我对着她叫了两声,告诉她你儿子已经平安抵校。她跳下车子,对我说:

    “小四,你什么都看到了,他要抛弃我们。”

    我很同情地望着她,贴近她的身体,摇摇尾巴,以示安慰。尽管我不喜欢她身上那股子油腥味,但她毕竟是我的主人。

    她支起自行车,坐在马路牙子上,示意我到她的面前。我顺从她。路边的国槐树,将白花抖落一地。不远处的一只熊猫式样的陶瓷垃圾桶里,恶臭扑鼻。不时有拉着蔬菜的三轮农用拖拉机喷着黑烟狂抖着南下,但一到十字路口就被交警拦住。这城市交通实在是太混乱了,昨天竟然有两条狗毙命轮下。你妻子摸着我的鼻子说:

    “小四,他背着我有了人。我从他身上闻到了女人的味道。你鼻子比我灵,肯定也嗅到了。”她从车筐里那个磨白了边的黑革包里摸出一张白纸,揭开,显出了两根长长的头发,触到我的鼻下,说,“就是她,这是从他扔在家里那件衣服上找到的。狗啊,你帮我找到她。”她收好头发,手按着马路牙子,站起来,对我说,“狗小四,帮我找到她。”我看到她眼睛湿漉漉的,但喷出的却是火焰。

    我没有犹豫,因为这是我的职责。其实根本不用嗅那两根头发我就知道该去找谁。我在前边慢腾腾地小跑着,寻着那根如同绿豆粉丝一样的气味线。你妻子在我后边骑车跟随着。因为身体的残缺,她适合于骑快车,骑慢车她很难平衡。

    到达新华书店大门时,我犹豫了。庞春苗美好的气味使我对她好感无限,但看到你妻子那一歪一斜的步态,我还是下定了决心。我是一条狗,应该对主人忠诚。我对着新华书店大门叫了两声。你妻子推开门,放我进去。我对着正在用一块湿布抹柜台的庞春苗叫了两声,便低垂下头。我无法面对庞春苗的目光。

    “怎么会是她?”你妻子对我说。我低声哀鸣着。你妻子抬起头,注视着庞春苗那涨红的脸,痛苦、绝望而又疑惑地说:“怎么会是你?为什么会是你?”

    这时,那两个中年女售货员把猜疑的目光投过来。那个嘴巴里喷着酱豆腐和大葱气味的红脸膛女人呵斥道:

    “谁家的狗,出去!”

    另一位屁股里散发着痔疮膏气味的低声说:

    “那不是蓝县长家的狗嘛,那就是他太太……”

    你妻子回头,仇恨地盯着她们,她们慌忙低了头。你妻子高声对庞春苗说:

    “你出来一下吧,我儿子的班主任让我来找找你!”

    你妻子推开门,先放我出去,然后自己侧身出来。她不回头,走到自行车边,开了锁,推着车,沿着路边,一直往东走。我尾随着她。我听到新华书店的大门响。不用回头我就知道庞春苗跟出来了,她的气味,因紧张而益发强烈。

    在“红”牌辣椒酱销售、批发店前,你妻子站住了。我蹲在她的侧面,面对着那商店门脸上的巨大广告牌。一个咧着大红嘴的女人举着一瓶子辣椒酱对我笑。她的笑容很不自然,正是那种吃了辣椒后又痛苦又过瘾的表情。“红牌辣酱,祖传配方。健康美容,气味芬芳。”在这里我想起了那条不幸去世的藏獒,心中浮起淡淡的忧伤。你妻子双手扶着路边的法国梧桐树干,双腿微微颤抖。庞春苗犹犹豫豫地走过来,在距离你老婆三米处立定。你老婆双眼盯着树皮,她双眼盯着地面。我左眼盯着你老婆,右眼盯着庞春苗。

    “我们刚进棉花加工厂时,你才六岁。”你老婆说,“我们比你大整整二十岁,我们不是一代人。”

    那只黄毛导盲犬引领着盲艺人毛菲英,从我们中间走过。这只导盲犬从不参加我们的月光晚会,但它对主人的忠心耿耿却赢得了群狗的尊重。盲艺人背着装有胡琴的布袋,手扯着连接着狗项圈的皮带。她的身体微往后仰,头歪着,似乎在聆听,步履有些踉跄。

    “肯定是他骗了你,”你老婆说,“他是有妇之夫,你是黄花闺女。他这样做是不负责任,是衣冠禽兽,是害你。”你老婆转过脸,肩膀靠在树上,目光毒辣地盯着庞春苗,说,“他半边蓝脸,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你跟他好,是鲜花插在牛屎上!”

    两辆警车鸣着笛从大街上飞驰而过,行人侧目而视。

    “我已经对他说了,要想离婚,除非我死去!”你老婆激愤地说,“你是个明白人,你爸爸,你妈妈,你姐姐,都是出头露面的人物,你和他的事,一旦张扬出去,他们的脸都没有地方藏,”你老婆说,“我无所谓,我一个半腚人,脸面不值钱了,惹急了,我就豁上这张脸不要了。”

    县直机关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在横穿马路,前头一个阿姨开路,后边一个阿姨殿尾,中间两个阿姨跑前跑后,不断地大呼小叫。来往的车辆都停车为他们让路。

    “你离开他吧,你去谈恋爱,去结婚,去生孩子,我保证不坏你名誉。”你老婆说,“我黄合作人丑命贱,但说话算数!”你老婆用右手背沾了沾眼睛,然后把食指塞进嘴里,腮上的肌肉鼓成条棱。她把手指从嘴里拖出来,我立即嗅到了血腥味儿。血从她的食指尖上渗出来。她举起食指,在法国梧桐光滑的树皮上写了三个缺点少画的血字:

    离开他

    庞春苗呻吟一声,捂着嘴巴,扭转身,跌跌撞撞地往前跑。她跑几步,走几步,然后再跑几步,再走几步。这颇似我们狗的运动方式。她的手始终没从嘴巴上拿开。我悲哀地目送着她。她没有进新华书店大门,而是从旁边的一条胡同里拐了进去。那是油坊胡同,是做芝麻油的人居住的胡同。我们的一个分会长住在那里,因为经常吃芝麻酱,那小子的毛眼儿格外润泽。

    我看着你老婆惨白的脸,心中一阵冰凉。我深知庞春苗这个黄毛丫头,不是你老婆的对手。她也很艰难,眼泪噙在眼里欲流不流。我想她应该带我走了,但她没有走。她的指头还在流血,不能浪费这些血。她耐心地用这些血补齐了血字的缺笔,又描画了模糊不清之处。还有些血,就在那三个血字下面加了一个惊叹号。还有血,又加了一个惊叹号。又加了一个惊叹号。

    离开他!!!

    这已经是一条完整醒目的标语了。你老婆似乎意犹未尽,但再写显然已是画蛇添足。她甩甩手指,又将手指放进嘴里吮吸,然后她把左手伸进衣领,从左肩胛的位置上,撕下一张伤湿止痛膏,缠住了右手食指。这是她早晨刚贴上去的,黏性犹存,缠指毫不费力。

    她又一次认真地端详着这条血写的标语,这也是她发给庞春苗的敦促书和警告书,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她推车沿着街边东行,我跟在她身后,保持三米距离。她还不时地回头望一下那棵树,好像生怕有人给涂抹了似的。

    在红绿灯处,我们等到过街绿灯,依然是胆战心惊地穿过马路。因为有许多身穿黑皮夹克骑挎斗摩托车的人不尿红绿灯,因为有许多豪华轿车不受红绿灯限制,因为最近刚刚出现了一个“本田暴走族”,都是年龄十八岁左右的小青年,骑着一色的本田摩托车,专门撞狗,撞翻之后,唯恐不死,还要来回碾压,直至肝肠涂地,才吹着口哨如风而去。他们为什么对狗如此仇恨?我苦思冥想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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