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2)

作者:莫言 字数:10305 阅读:5 更新时间:2016/06/28

第五章(2)

    四

    《一尺英豪》

    酒博士,你坐下,咱俩拉拉知心话。他蹲在那把能够载着他团团旋转的皮椅子上,亲切而油滑地对我说。他脸上的神情和说话的腔调犹如天上的云霞,璀璨奇谲,变幻多端。他像个妖精,像个武侠小说中所描述的那种旁门左道中的高级邪恶大侠一样,令我望之生畏。我紧张着屁股坐在与他对着面的那张豪华的沙发上。他嘲弄地说,你这小子,什么时候跟莫言那个臭小子臭味相投拜了兄弟?我像只哺雏的金丝燕妈妈一样呢呢喃喃地不是哺雏辩解道:他是我的老师,我跟他是文字之交,至今未能谋面,真是遗憾至极。他哼哼哼地奸笑一会儿,道:那姓莫的小子其实不姓莫,他本姓管,自吹是管仲的七十八代孙,其实是狗屁不沾边。他现在成了什么作家,牛皮哄哄,自以为了不起,其实呀,他那点老底儿,我全知道。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能知道俺老师的老底儿?他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那小子从小就不是个好东西。六岁时他点了一把火烧了生产队里的仓库。九岁时迷上了一位姓孟的女教师,一天到晚围着人家的屁股转,十分讨人厌。十一岁时去偷西红柿吃被人逮住挨了一顿好打。十三岁时偷萝卜被捉住当着二百多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宝像请罪,这小子记性不错,背书一样,把人逗得乐哈哈,回家被他爹臭揍一顿,腚都打肿了——不许你侮辱我尊敬的老师——我大声抗议——侮辱?这都是他自己在文章里写着的呀!他奸邪地笑着说,让这个坏东西为我作传,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只有他这种邪恶的天才,才能理解我这种邪恶的英雄。你写封信催催他,让他快点到酒国来,老子亏待不了他。他拍着胸脯说。他拍着胸脯说完,身体发力,使那极端高级的皮椅子风车般旋转起来。我迅速地看到他的脸又迅速地看到他的后脑勺。脸、后脑勺,脸、后脑勺,脸上生动的奸诈,后脑圆溜溜赛葫芦,里边满是智慧。在团团旋转中他升高了。

    我说,一尺先生,我已给莫老师写了信,但他还未回信,只怕他未必愿意为您作传。

    他冷冷一笑,道:放心吧,他会愿意的。这个小子一爱女人,二嗜烟酒,三缺钱花,四喜欢搜罗妖魔鬼怪、奇闻轶事装点他的小说,他会来的。世界上只怕没有第二个人,能像我这样了解他了。

    他又在团团旋转中降低,刻薄地说:酒博士,你算什么博士?你知道酒是什么?酒是一种液体。屁!酒是耶稣的血液。屁!酒是昂扬的精神。屁!酒是梦的母亲、梦是酒的女儿。这还有点沾边,他咬牙瞪眼地说,酒是国家机器的润滑剂,没有它,机器就不能正常运转!懂不懂?看你那张崎岖不平的脸我就知道你不懂。你是不是打算与莫言那个小兔崽子一起来写我的传记?好,我成全你们,我配合你们。其实,写传的高手绝对不去采访什么,采访得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都是假的,你们要去伪存真,透过假话看到真理。

    告诉你吧,小子,也请你转告莫言那个小子,余一尺今年已经八十五岁,高龄了是不是?我闯荡江湖讨生活那时节,你们这俩小畜生还不知在哪个地方呢!你们也许在玉米棵子里,在白菜帮子里,在萝卜咸菜里,在黄瓜秧子里,等等。你说莫言那小子正在写《酒国》?简直是狂妄,不知天高地厚。他喝了多少酒就敢写《酒国》?老子喝的酒比他喝的水还要多!你们知道每当月明之夜,在这驴街上纵驴驰骋的鱼鳞小子是谁吗?那就是我、那就是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那阳光灿烂的地方。怎么,你看着我不像?你怀疑我有飞檐走壁的绝妙身手?好,老子露一手,让你小子开开眼。

    敬爱的莫老师,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人瞠日结舌:这个貌很惊人的小侏儒的眼睛里突然精光四射,犹如两道剑芒。我眼睁睁地看到他在那皮转椅上把身体一缩,一道飘忽的黑影,轻盈盈地飞了起来。皮转椅团团旋转着,啪,到了螺丝杠的尽头。我们的朋友,本文的主人公,已经贴在天花板上了。他的四肢乃至他的全身,仿佛都生着吸盘。他像一只庞大的、令人恶心的壁虎,在天花板上轻松愉快地爬行着。他的嗡嗡的声音从高处传下来:小子,看到了吧?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师傅能在天花板上贴一天一夜,而且纹丝不动。说罢,他从天花板上落下来,轻飘飘的,宛若一片黑色的落叶。

    现在,他蹲在椅子上,得意地问我:怎么样?相信我的本事了吧?

    他的贴壁绝技惊得我遍体汗津,恍惚如在梦境中,想不到那英雄的骑驴少年竟是这小侏儒。我的心里疙疙瘩瘩的,偶像被打破,满肚皮充满失望的气体。老师,如果你还记得我在《驴街》中对那鱼鳞少年的描写:那皎皎月色、那黑色神奇小驴、那一片的瓦响、那少年口叼柳叶小刀的英姿……您同样会感到失望。

    他说:你不相信、也不愿意那鱼鳞少年就是我——我看出来了——但这是客观存在。你要问我这身功夫是从哪里学来的,这我不能告诉你。其实,人只要把自己的性命看得比鸿毛还轻,就没有学不会的事情。

    他点上一支烟,也不真抽。他把烟一圈圈吐出来,然后再吐一根烟的柱把那些烟的圈穿起来。烟柱套着烟圈,在空中久久不散。他的手脚一分钟也不肯停闲,像一只蹲在猴山上的小公猴。他旋转着说:小子,我给你和莫言讲个关于酒的故事,这可不是胡编乱造——胡编乱造是你们的事。

    他说:

    从前,咱这驴街上有一家酒店,雇了一个又干又瘦、年约十二岁左右的小伙计。这小伙计细长的脖子上挑着一颗大头,两只大眼睛黑洞洞的,一眼看不见底。小伙计很勤快,打水、扫地、抹桌子,样样都干,干得挺好,掌柜的很满意。可紧接着怪事儿就来了:自打这小伙计进店之后,酒缸里的酒就卖不出个数来了。几个大伙计和掌柜的都挺纳闷。有一天,店里拉来十几篓酒,把几口大缸都灌得满满的。夜里,掌柜的埋伏在酒缸旁看动静。前半夜过去了,一切正常。到了后半夜,掌柜的又疲又倦,正要去睡的时候,听到了一阵细微的声响,好像一只猫儿在走路。掌柜的竖起耳朵,打起精神,准备看个究竟。一个黑影子过来了。掌柜的在暗夜里呆久了,眼睛习惯了,所以,看到了那黑影子是店里的小伙计。他那两只眼睛绿幽幽的,像猫眼一样。那小伙计揭开酒缸的盖子,兴奋地呼呼喘气,随即把嘴扎到缸里,滋滋地吸起来。缸里明晃晃的酒眼见着落下去。掌柜的暗暗吃惊,沉住气,不惊动他。小伙计把几只大缸里的酒都喝了一遍,蹑手蹑脚地走了。掌柜的心里明白,一声没吭,回去歇了。第二天清晨,掌柜的看到,那几口大缸里都下去了一尺酒。如此海量,世所罕见。掌柜的是个饱学之士,知道这个小伙计腹中有一宝物,名曰"酒娥"。如能搞一只来放在酒缸里,这缸里的酒永远干不了,而且酒的质量也将大大提高。掌柜的让人把小伙计捆起来,放在酒缸边,饭不给他吃,水不给他喝,只是让人不停地搅动酒缸里的酒,搅得酒香四溢,馋得小伙计哀哭嚎叫,遍地打滚。就这样一直熬了七天。掌柜的让人松了他的绑。他扑到酒缸边,低头张嘴就想痛饮,只听得"扑通"一声,一只红脊背、黄肚皮、小蛤蟆形状的东西掉到酒缸里去了。

    你知道那小伙计是谁吗?余一尺阴沉沉地问我。我看着他满脸的痛苦表情,迟疑地问:那小伙计,是你?

    他妈的,不是我是谁?就是我!要不是掌柜的把我腹中的宝贝偷走,我这辈子很有可能成酒仙。

    你现在也不错了。我安慰他,你有钱、有势,该吃的吃了,该喝的喝了,该玩的也玩了,神仙也没有你逍遥。

    屁!他把我的宝贝偷走后,我的酒量从此就完了蛋,要不,哪里轮得上金刚钻这小子横行霸道。

    金副部长肚里大概也有只酒娥,我说,他也是千杯不醉的主儿。

    屁,他哪有酒娥?他肚子里有一堆酒蛔虫。酒蛾在腹,可成酒仙;酒蛔虫在腹,顶多是个酒鬼。

    你再把那酒娥吞到腹中不就行了?

    你不知道,嗨,那酒蛾在我腹中渴急了,一入酒缸,竟给活活呛死了。说着,他的眼圈儿都红了。

    一尺大哥,你告诉我那人是谁,我去把他的酒店给砸了吧!

    余一尺哈哈大笑起来,他笑罢道:懵懵小子,你还真信了?这都是我编来骗你的。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酒蛾"呢?这是我在酒店当伙计时,听掌柜的讲过的故事。开酒店的人,都盼着酒缸里的酒永不枯竭,这是梦想。我在酒店里当了几年小伙计,因为个子太矮,干不了重活,掌柜的嫌我饭量大,还嫌我眼珠子太黑,就把我给撵了出来。后来我就四处流浪,有时讨口吃,有时帮人干点小活挣口吃。

    你吃过了苦中苦,今日才变成人上人。

    屁屁屁……他喷出了一串"屁"之后,恶狠狠地说:你这些话都是套话,胡弄老百姓可以,胡弄我不行。世界上吃苦受罪的人成千上万,但最终能成为人上人者犹如凤毛麟角。这要靠运气,看骨头,生着一身叫花子的骨头,只能做一辈子叫花子。算了,不跟你说这些,对你说这些犹如对牛弹琴,你学问太小,理解不了。你除了懂一点酿酒的皮毛知识外,别的什么都不懂。就像莫言一样,除了懂得一点小说的皮毛什么都不懂。你们师徒二人,是一对狗屁不通的混账王八羔子。我请你们两个为我作传,看重的是你们俩都有一肚子乌七八糟的坏念头。小子,洗耳恭听,老祖宗再给你讲个故事。

    他说:

    从前,有一个饱读诗书的小男孩,在街头上,观看两个杂技艺人的演出。那杂技艺人中,有一位奇俊的大闺女,年纪在二十岁左右。另一位是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儿,看情形是那闺女的爹爹。所有的节目都是那闺女一人来表演,聋哑老头呆呆地蹲在一旁,看着道具行头什么的。其实看不看都无所谓,老头纯属多余。但没有了老头整个杂耍班子立刻就不完整了,所以,老头是必不可少的,他是那美貌女郎的陪衬人。

    她先玩了一些诸如变鸡蛋、变鸽子、大搬运、小搬运之类的把戏儿。看客渐渐多了,围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圆圈。她抖抖精神,说:各位看官,奴家的衣食父母,下面表演种桃。种桃之前,让我们共同学习语录:我们的文学艺术,是为工农兵服务的。她从地上捡起一个桃核,埋在浮士中,喷上一口水,说:出!果然就有鲜红的桃树芽儿从浮士中钻出来,眼见着长,一会儿就成了树。接着就开花、结果。桃子熟了,一个个青白色,呶着红红的嘴儿。女郎摘了桃,分给众人吃,无人敢吃。唯有那小男孩接过桃子,大口小口地吃了。问味道如何,他说好极了。女郎再次邀请众人吃桃,众人大眼瞪着小眼,还是不敢吃。女郎叹一口气,一挥手,桃树和桃子都没有了,只有一地浮土。

    玩艺耍玩,女郎和老头收拾摊子要走,小男孩恋恋不舍地看着她。她会意地笑了笑,唇红齿白,面若桃花,端的是勾魂摄魄。她说:小兄弟,只有你敢吃我的桃子,可见咱俩缘分不浅呐。这样吧,我给你留个地址,什么时候想我了,就按着这个地址去找我。

    女郎摸出一支圆珠笔,找了一方白纸,刷刷刷,写了几行字,递给小男孩。小男孩如获珍宝,把那张纸收藏了。女郎和老头子起行了,小男孩痴痴迷迷地跟着走。不知送出几多里路,女郎驻足道:兄弟,回去吧,咱们后会有期。男孩憋了两眼泪,哗哗地流出来。女郎掏出一块红绸手帕,给男孩擦干泪。突然她说:小兄弟,你爹娘找你来了!

    小男孩一回头,果然看到爹娘跌跌撞撞地追上来,且挥手张嘴,似乎在呼唤,小男孩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一回头,那女郎与聋老头已经无影无踪。再回头,爹娘也无影无踪。他扑倒在地,呜呜地哭起来,哭了半天,累了,便坐在地上发呆。发够了呆,又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看着头上的海蓝色天空,和一片片懒洋洋的白云。

    回到家里后,这男孩便得了相思病,不吃饭,不说话,每天只喝一杯水,慢慢瘦脱了形,只剩下一张黄皮包着一副骨头架子。他睁着眼看不到东西,一闭眼就感到那美貌女郎站在自己身边,口吐香麝、眉目传情,他高叫着:好姐姐,想死我了!运动身体扑上去,睁眼却是虚空。男孩眼见着就不中用了。爹娘十分着急,把舅舅请来想办法。舅舅是个饱学之士,目光锐利,胸有城府,远见卓识,处事果断。一看男孩模样,就知道他得病的根由。舅舅叹一口气,说:姐姐,姐夫,外甥这病,药石不能奏效,这样拖下去,白白送了一条性命,倒不如"死马当成活马医",索性放他出去,找到了,也许成就一段良缘,找不到,也让他死了这份心。爹娘流了一些眼泪,万般无奈,只好依从了舅舅的建议。

    三个人一起来到男孩床前。舅舅说:"孩子,我跟你爹娘说妥了,让你去找那个女人。"

    男孩从床上一跃而起,对着舅舅叩起头来。也许是因为激动,那张黄蜡蜡的脸皮上,竟然浮起了一片红润。

    爹娘说:"孩子,你人小心大,我们低估了你。现在,我们接受你舅舅的建议,放你去找那个魅人的女妖精,让家中的老仆王宝陪着你,找到更好,找不到就早早地回转,省了爹娘牵肠挂肚。爹和娘在家给你寻个大户人家的俊俏闺女,这个世界上,两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遍地都是,你不要非在一棵树上吊死不可。"

    男孩坚决反对爹娘的建议,说九天仙女也不要,只要那位会耍魔术的姑娘。

    男孩的爹根据自己的亲身经验开导儿子:儿呀,你是被那女妖精迷了心窍。其实,包子有肉不在褶上,女人好坏不在脸上,什么俊,什么丑,一闭眼都一样。

    男孩自然是执迷不悟,这一个情字好生了得!爹娘如何拉得转?无奈何,只得喂饱了毛驴,备了够吃半月的口粮,千叮咛万嘱咐了老仆王宝,然后,哭哭啼啼,牵牵扯扯,磨磨蹭蹭,送男孩出村,上路。

    男孩骑在驴上,晃晃悠悠,如同腾云驾雾,心想不久即可与女郎相见,竟然得意忘形,在驴背上手舞足蹈起来,旁人看在眼里,只道是这孩子痴了。

    走了不知多少天,所带干粮早已吃光,身上盘缠业已花尽,那西风山杏花洞无人知道在何方。老仆劝回,他哪里肯听?执意西行。王宝偷偷开溜,讨着饭回了家乡。毛驴也死了。男孩独自一人前行,日暮途穷,坐在一块大石上啼哭,但思念女郎之心无一丝一毫减弱。忽听一声巨响、石落地陷,男孩随之下落,睁眼一看,已在那女郎的温柔怀抱之中。他幸福地昏了过去……

    这个男孩就是我!余一尺狡猾地笑着说,我在杂耍班子里待过,我练过吞剑、走索、吐火……杂耍艺人的生活讲究很多,神奇而浪漫,为我作传,此节应用浓笔重彩涂抹。

    莫老师,这余一尺是个想象力丰富的怪杰,他适才讲述的故事,我总感到耳熟,似乎在《聊斋》、《搜神》之类书籍中见过。不久前翻阅《酒国奇事录》,发现了如下的文字,抄录,供您参考:

    民国初年,酒香村来一杂技艺人,女,容貌姣好,恍若月宫仙子。村民围观。中有余氏少年,名一尺、小字巴狗儿。此子系村中大户余氏夫妇四十岁时所得,视若掌上明珠。是时此子年方十三,天资聪颖,美若冠玉。见女对己莞尔,不觉心驰神荡。女始玩呼风唤雨,又演喷云吐雾,观者喝彩不迭。后又出一盈指小瓶,举而示众曰:此瓶中系神仙洞府,谁敢伴我进瓶一游?众环顾,目光交错,皆以为狼亢身躯,盈指小瓶,何能两人携手共进?是为妖言惑众也。一尺为女姿色所迷,踊跃出列,曰:某愿随卿进瓶。观者皆笑其痴。女曰:君骨格清奇,体有异香,卓然于凡夫俗子之群,与君入瓶,可谓三生有缘矣。女遂举指做兰花状,缕缕轻烟,自指尖蓬勃涌起,观者俱如流波月影,破碎摇曳,难以定形。一尺觉手腕被女捉住,指若绵,肤若绸,柔若无骨。女附耳曰:君随我来,嘤嘤燕语,口脂香麝。女将瓶望空抛出,但见霞光万道,瑞气千条,瓶口旋转扩大,顷刻高有丈余,俨然一月亮门户。一尺随女姗姗而入。鲜花镶径,绿杨成荫,珍禽异兽,嬉戏其间。余如醉如痴,春心如炽,反捉女手,牵拉入怀,欲行于飞之乐。女嗤嗤一笑,曰:君不畏村老耻笑乎?举手一指,即见众人在瓶外举颈探视。余心中惊骇,中间一点,顿时萎靡。心中终不舍,意急喉窘,难以成语。女曰:君情深意切,妾心感动,如不嫌妾出身微贱,容貌丑陋,请于明年今日,来西风山杏花洞相会,是时妾将扫榻以待郎君。余心潮翻卷,舌墙唇垣。女一举手,复见丽日晴空,盈指小瓶,置于掌上。余犹闻衣襟沾染奇异花香。

    初,女捉余手腕,观者即见其身体渐缩,女身亦缩,竟如两只蚊蚋,游飞入瓶。瓶则浮于半空中,团团旋转,宛若宝器。观者无不骇绝。

    女取一葫芦籽埋于浮土,口唾香津,曰:出!即见芽出成蔓,叶叶相迭,顷刻即有数丈。那枝蔓犹自上升,盘旋弯曲,犹如青烟。女肩挑行囊,踏叶上行,至丈高时,对余莞尔曰:郎君勿负前约。言毕,飞身上升,绿叶翻动,顷刻不见踪影。一架葫芦藤蔓,萎靡于尘埃。良久,众人无言而散。

    余归,思女芳容月貌,饮食俱废,昼夜僵卧床上,口出谵语,见鬼见魅。父母惊惶,多方延医,但病如泰山,药如轻云,余形销神脱,奄奄待毙。父母相对垂泪,无计可施。忽闻门外马铃叮咚,呼曰:母舅来矣!言甫毕,一雄壮男子,排闼而入。抱拳长揖,曰:姐夫姐姐别来无恙!母视其高鼻阔嘴,黄须蓝眼,大异于国人,惶惶不能语。男大步至余榻前,曰:甥所患刻骨相思之症,药石焉能奏效?昏聩二老,直欲断送吾甥性命也!余病日久,闭目敛息,形同死人,早不能应人呼唤。客俯身延颈,察言观色,叹曰:鲜嫩灵肉,惟悴至此,吾甥不喜也。遂出红丸三枚,置余口中。俄顷,余面上红色洇漶,气息粗重。客拍掌三响,呼曰:痴儿,去年之约期近,吾甥企盼日久,汝尚不思躜程赴约乎?余双目睁开,光华熠熠,自榻上一跃而起,以手加额,曰:若非阿舅援手,几误阿姐大事。客曰:速行,速行。言毕,昂首而出。余不顾衣衫肮脏,跣足蓬发,逐客而去。父母涕泣呼唤,终究不顾。

    客勒马伫立道旁,候余至,猿臂轻舒,将余提携上马,如提鸡雏。遂加鞭,马长嘶腾起,去如疾风。余坐马上,双手紧捉马鬃,耳边但闻风响。忽闻客曰:吾甥开目。余睁眼,见身处荒凉戈壁,四顾枯草萋萋,乱石密布,渺无人烟。客不语,拍马疾去,宛若黄烟,俄顷踪影消逝。

    余独坐哭泣,忽觉身下石陷,耳边霹雷声响,眼前金光万道,大骇,昏厥。忽觉有纤手抚摸面颊,馨香扑鼻,开目即见女郎,大喜过望,涕泪交流。女曰:妾候郎君久矣。(此处删去五百字)携手漫步,见园中奇木异花众多。有一株大木,叶如蒲扇,枝叶间结子无数,皆鲜活男童形状。午膳,盘中一金黄男婴,栩栩如生,生骇绝,不敢下箸。女曰:郎君五尺男儿,何懦弱至此?女举箸猛击男童鸡头,砉然而碎。女挟一童臂食之,啮咬之态如虎狼。余心中益惊。女冷笑曰:此童非童,童形之果尔,郎君忸怩做态,妾不喜也。余勉从之,挟食一耳,入口即化,甘美无比。遂放胆大食,狼吞虎咽,女掩口葫芦而笑,曰:不知味怯如羊,知味狠如狼!余急食不顾回言,满腮油污,状甚滑稽。女又进蓝酒一坛,香醇无匹。女言此酒系山中猿猴采集百果酿成,世间难求……

    莫老师,我想你已经看够了,我也抄够了。应该提请您注意的是:这篇不伦不类的文章里,提到了吃男婴,饮猿酒,这两件事,现在也正是酒国市的重大事件,或者是解开酒国之谜的两把钥匙。《酒国奇事录》作者不详,从前我也没听说过这本书。此书近年来在民间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据说市委宣传部已发文收缴。所以,我猜测,此书的作者是一个现代人,还生龙活虎地活着,在酒国市。文中的主人公竟然也叫余一尺!所以,我怀疑这本《酒国奇事录》的作者就是他。

    余先生,您把我彻底搞糊涂了。您一会儿是酒店的小伙计,一会儿是神出鬼没的鱼鳞少侠,一会儿是杂耍班子里的小丑,现在您又是威风凛凛的酒店经理——真真假假,变化多端,您的传记怎么写?

    他朗声大笑起来。谁也想象不到从他那侏儒的鸡胸脯里,还能发出如此响亮、清脆的笑声。他敲打着电话机上的按键,使它内部的小电脑头晕目眩;他把一只景德镇出产的细瓷茶杯高抛到天花板上,让茶杯和茶水获得重力加速度抛洒跌落在富贵堂皇的羊毛地毯上。他从抽屉里抽出一摞彩色照片,扬起来,照片飘飘摇摇,犹如一群彩蝶。你认识这些女人吗?他得意地问我。我捡起那些照片,贪婪地阅读着,脸上挂上了虚伪的羞涩。一个个美女,裸体,面孔都似曾相识。他说:反面有名字。照片反面,写着她们的工作单位、年龄、姓名,与他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全是我们酒国市的。他的豪言壮语差不多实现了。

    怎么样,酒博士,一个丑八怪,小侏儒,能干出这样的业绩,该不该树碑立传?让姓莫的小子快点来,晚了,我也许就要自杀了。

    我,余一尺,年龄不详,身高七十五厘米。少时贫苦,流落江湖。中年发达。市个体户协会主席。省级劳模。一尺酒店总经理。与酒国市八十九名美女发生过性关系。有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状态,有超乎常人的能力。还有极其丰富的传奇经历。我的传记,是世界上的第一本奇书。你让莫言那小子快下决心,写还是不写,放个干脆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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