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读洪峰小说有感
正文 读洪峰小说有感
这只是一篇读后感。——这八个字不表达这八个字之外的任何意思。首要原因是我不懂评论之道,其余的原因如下:如果我给洪峰的小说作一回简介,洪峰大半要骂我,因为大凡不是靠讲故事取胜的小说,你都没法把它简写(譬如他的《奔丧》),一简写就不再是它了,无异篡改。要是将洪峰的小说作一番归属呢?说他的这一篇是东南西北流派的,那一篇是上下左右主义的,(譬如《湮没》、《生命之流》),免不了他还得骂我,说我要是自个儿没主意不如换碗饭吃。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把他的作品同一些好政策等等密切地联系着,弄些表扬与批评样式的文字出来(譬如《蜘蛛》),这下他非打我不可,打我既没读懂他的作品又没学习好政策。我甚至不知道洪峰的小说应被算在通常所称的哪种题材中去。我甚至认为,工业题材、农业题材、军事题材,不如改称工人题材、农民题材、军人题材,因为文学的出发点是人或民,不是事或业。
洪峰,一个东北汉子,比我年轻又比我生得结实。我宁可少评论他的作品,多写我自己的感想,当然这些杂七杂八的感想都是跟读了他的作品有关系的。这样,说对说错都是我自己的事,他管不着了。
一个人(譬如说:爹)死了,怎么办?尽快烧掉然后完事,然后活着的人去追求自己的生路,别让死人的死把活人的活搞坏。《奔丧》中有这个意思。看似作者对死不大感兴趣。其实未必,他要不是觉得死这件事很值得想一想,又何至于写了这一篇《奔丧》呢?有位先哲曾说(大意):“真正的智慧不是对死的默想,而是对生的沉思。”不过“想必此人是有过对死的默想的”,否则他没法知道那远不及“对生的沉思”来得明智。而且他的这句话本身就是包含了“对死的默想”的对生的沉思。生之中必包含了死,你一出生就已经面对了死。您怕死这很正常,可您迟早得死这也很正常,您要是活一百年就这么怕一百年,您实在就作了一百年死神的活囚犯,生被搞得一筹莫展还不算,到了还得惊慌失措地死了拉倒。您不谈死,也不去想死,甚至讨厌别人说起死,您貌似豁达实际却与走夜道而怕见磷火的人一样。您生来不怕死,您这是拿大伙开心,没人信。生来不怕死的人最好别生孩子,倘若这种遗传基因发达下去,人类将因为不懂得保护自己而完蛋得相当快。您要是声称“活着还不如死了好”而您其实又活着,您这是发牢骚:生活中有时是需要发发这类牢骚的,说不定有助于人类进步。可您要是七八十年如;日地这么发牢骚,别人就光觉得您碎嘴唠叨的挺讨厌并且奇怪您怎么还老是活着。看来死不简单,需要认真想,因为您总归得对死取一种态度。认真想的结果大约有两种:一种是终于想得糊涂结果就急着去死了。——我必不能说这是聪明,我活着而说这是聪明岂不等于说我是糊涂了么?又因为,一切所谓价值所谓意义所谓聪明与糊涂的标准,都是活着的人根据人类要长久地生存下去的切望所制定的。另一种呢?准是经过了对死的默想而转向了对生的沉思,发现这是唯一的明智之举。当一个人不愿意死也不惧怕死时,他就活得更自觉更自由更多欢乐而且胆大包天。洪峰的小说《降临》中的那两位老人显然是做到了这一步的,他们镇静地等待着死之降临,然而他们又是绝不泄气地赞美自己的一生并且希望明天仍然属于他们,他们抗拒死神的方法不是乞求长生,而是在最后的时刻也不放过实现人之欢乐人之价值的机会。这叫作悲壮,也叫作辉煌,悲壮得胜过战死沙场的元帅,辉煌得仿佛是神给万千生灵的最重要的启示。
谈论死是什么,势必碰到一个无法解决的悖论:活人不可能对此有充分的证据,而死人对此又不再能够谈论。但这不影响各人可以按各人的口味对死作出种种猜测。但这也不妨碍所有的猜、测无非就是两类:灵魂不死和万事皆空。但这两类都只意味着人必得在生之中寻求意义。生的标志即是灵魂的存在,那么灵魂不、死就仍然生;死后万事皆空即是说人并不能从死里获取什么,所以人只具有生。看洪峰的《奔丧》明显有这意思:没有理由让死(或死人)把活人支使成一群糊涂虫。又有这样一种意味:在僵死的虚伪的不讲道理又毫无意义的观念中花费生命的人,等同于死;而生在于对鲜活的坦诚的健而美的事物的追求中实现欢乐与价值,这是万难阻挡得了的。人类要存在下去并且要愈加美好地存在下去,则永远意味着对旧观念的突破与摈弃,此事若遭到死人和糊涂虫的压制,那是不足为奇也不足多虑的。
洪峰常以性爱作为美好追求的象征,这不新奇这也很对,生发端于此,甚至宇宙间的一切都在这相背相吸的两极间获得力场,于是日月运行,于是大海涌荡,于是花落花开,于是人奔走于天地之间、相携相爱幻想迭出,这才创造了灿烂文化,这才悟出无数真理,这才使一种动物成为了人。
人当然是超越了动物的单纯繁殖的倾向,无论在形式(肉体)还是在内容(爱情)中,都感受、展示和实现了美的境界。况且形式即内容,对人体乃至性爱的美的感受已不仅仅是形式了,因为除非是人,则不能赋予性以这样的内容。美不同于漂亮,美是对自身与世界的感悟与升华。一般来说,倒是那种认为性活动是肮脏丑恶是流氓的人,还未把自己和动物区分开,他们脱离了动物的无知状态又还未升华出人的智慧,于是可能还没看出除了流氓行为,人还具备其它层次的性意识。
另外,尽人皆知,性是活力的象征,商性相背相吸是自然的和谐。企图以灭欲来逃避痛苦者,是退一步去找和谐,但欲望若不能消灭干净便终不能逃脱痛苦,只好一步步退下去直至虽生犹死,结果找到的不是和谐而是毁灭。中国上千年来的步步落后肯定与此有关,譬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譬如闭关自守;譬如教育后代要满足于糠窝头已经变成了白馒头,甚至宁可在窝头中得片刻安宁也不要去想蛋糕以自寻烦恼;再譬如,倘爱情伴有痛苦便不如不要爱情而专门去制造孩子,倘世上有强奸犯便恨天下人何以不都是太监。世界上的另一种文化则主张进一步去找和谐,进一步而又进一步,于是遥遥地走在我们前头,而且每进一步便找到一步的和谐,永远进一步便永远在和谐中。我绝不相信人想找到的是不和谐。和谐不是稳定和僵死。唯退一步去找和谐者趋向僵死。进一步去找和谐,则必生气勃勃富于创造精神,唯此谓之和谐。唯对不和谐的超越(而非逃避)是人的光荣,而不和谐作为这超越的背景才显示其意义。
可是问题又来了:倘人终不免一死而死后万事皆空,任何追求终归能得到什么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呵,您得不到别的您只能得到这么一个生之过程。看洪峰的《生命之流》,《生命之觅》,使我加深了这种看法。但这不说明您应该沮丧,恰恰相反您应该以全部热情投入到这个过程中去,使这一过程焕发光彩,使50亿个人的50亿个过程最大限度地称心如意。说人只能得到一个过程,这绝不与人的任何伟大目标伟大理想相违背,因为在这过程中倘无各种壮丽的目标和理想作前引,人又靠什么实现欢乐与价值呢?
况且,还有比使所有人的生之过程最大限度地称心如意,更伟大的目标和理想么?对于一个人是这样,对于全人类也是这样,目标和理想只有当其使这个过程变得美好时才堪称伟大。所以生前是一个流,生命的意义在于觅。生命的目的不在物界而在心界,在“乘物以游心”,在人的精神的步步解放、升华、实现。而这种解放、升华和实现的无穷性,注定人只可在寻觅的过程中来获取。您若想在这过程之外(譬如终点)得到什么,您就太看重那一把骨灰了。
至于人的局限,至于人有必要为了全体的进步而作出某些牺牲,这是另一个题目下当作的文章。真的,就连死这个终点的价值,也是由生这个过程的状态来决定的,故有“重于泰山”和“轻如鸿毛”之分,有“死得其所”和“枉活一世”之分。
“灵魂不死”或者“人死后灵魂可进天国倍享欢乐”等等说法,古已有之,今亦不衰。辩论是否真有此事,无异冒一顿傻气。我想,这些说法实质是表达了人们对平等的向往。不是怎的?当人赤条条来去之时,皇帝和叫花子不是就一样了么?当人于神界感悟到平等时,才有了“天赋人权”的觉醒。单在物界中寻欢乐的人,太可能被异化为守财奴。单在现世的人界中求功名的人,很容易走向对宦途的崇拜和对皇上的唯命是从,或者弄到自己作了皇上却没了人的平等和自由。人需要常常跳出人界来看人界——只好将此命名为神界,于是你能看到一支悲壮的大军在前赴后继追寻着精神的乐园。作为人,他们是绝对平等的,虽然作为一支大军他们的职责有不同。没有“天赋人权”的觉醒、大约很难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得通。这便是宗教的意义之一。
神是什么?多种多样。有传说中的神,有宗教的神,有斯宾诺莎的哲学神,有爱因斯坦的科学神,也有相当于文化大革命所造的那种神。但总的来说无非又是两种:一种是把神的权利落实到每一个人(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一种是把所有人的权利都出让给一个人(倒成了那种最要不得的神权)。
每一个人都有的神名曰精神。有独立精神的人才是人。若把精神出让给别人去指挥,自己就只剩一副皮囊,狗和死狗也都有的,不能算人。独立精神是绝对自由的,你不让她自由,她倒要积累起反抗。自然造化令人赞叹,天赋的人权何其平等何其公道!
于是想到人道主义。人最主要的标志既是精神,那么仅仅地救死扶伤显然不能算彻底的人道。救死扶伤仅仅是关心人的肉体,而忘记了人的精神。把一个要死的人弄活,把一个受伤的人治愈,然后不给他舒展精神的权利,岂非最大的不人道么?无期徒刑比死刑更可怕的道理即在此,“士可杀,不可辱”的道理亦在此,屈原的投江和张志新的殉难,也均因此光彩照人间。
至于什么样的理想、目标可以使生之过程壮丽辉煌,这又是另一个题目下当作的文章。但有一点,如果人们普遍感到活得压抑,便足说明理想和目标出了毛病:也许不是字面上的毛病,而是实质性的歧途。
我从洪峰的《湮没》里听到一个声音:你每天的24小时及每年的365天的生活,出了什么毛病没有?荒诞派——《湮没》使我想到这个词——其实是非常积极的倾向,他无非是看出了生之过程出现了某种偏差吧?眼见了歧途而予辛辣的笑骂,当然比步于歧途之上还麻木地哼着甜歌更有希望。
我感觉,洪峰主要不是想写小说,主要是在领悟死生,以便看清人的处境,以便弄清一个熟而又熟却万古不灭的问题:生之意义。我不赞成就文学谈文学的意图,文学的起点不应该是文学或者文学诺贝尔奖。假设人类穷竭了上述那个问题,文学肯定会以二分钱以下的价格被拍卖。然而,只要人类存在着那个问题便不灭,这才决定了象洪峰这样的作家应该得一点稿费,偶尔吃一点绝上不了国宴的美味佳肴以保持充沛的精力。不过,就是给一亿元或者一分不给,文学也不可能被出卖给其它行业。为艺术而艺术的合理之处仅在于她必得保持自身的特点和权利,倘有丧失也就不在是她。(譬如文化革命中,其实是没有文学的。)就象谁也没办法让人作什么梦和不作什么梦一样。你逼着他作这种梦别作那种梦,他可能就作不出任何梦而光是整夜地瞪着睛眼只剩下一个被迫的想法,或者他就作出一个反抗威逼的梦来令你大为不满意。这是没办法的事。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我想,艺术活动就是人在寻找自身与外部世界的最佳相处形式(与此同时也必然发现人与外部世界的最糟相处形式)。人在这种发现和寻找中感悟到生命的神秘、美妙与悲壮,从而使苦难的灵魂走向(不是达到)解放,这便是艺术的意味。这形式有多种层次:社会的、自然的、个人与全人类的、全人类与全宇宙的等等,多至无穷。人的语言面对这一现实,显得过于苍白无力,因而无法靠语言的内容把它说清楚,只好靠语言的形式显示意味以便让人们去感悟了。因为不管您说出多少真理,面对无穷的世界也仍然等于0(注意,这儿说的不是法律之类,而法律之类永远需要修正这一点也是有意味的)。您不妨把您那些无穷的感受借助形式的力量暗示给众人,让别人也面对着无穷来沉思。幸亏我们面对了无穷,这样我们才永远有路可走。幸亏我们又有感悟的本事,这样我们才在路上走得有滋有味。谢谢自然之神的巧安排。走吧,无论是苦难还是欢乐,都是神赐予我们获得美感的机会。不能停滞,停滞一刻便有一刻的厌倦;不能倒退,倒退让人精神不正常;只有走,走进一步便获得新的美感。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没了。话说回来了:人只有这么一个追寻的过程,或者说是这个过程规定了人的含意。灵魂可以达到(不仅是走向)彻底解放么?似乎可以,把这过程就看成目的,把过程中的一切困境都看成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灵魂的枷锁就打碎了。又似乎不可以,因为若无灵魂的痛苦感又何谓困境呢?要是干脆到达到无困境的境地怎么样?对不起无矛盾乃是玩完的征兆。也谢谢自然之神这残酷的安排吧,否则咱们也就没了欢乐的机会。我常常想,是丑人儿造就了美人儿的,漂亮姐和英俊小伙应感谢丑丫头和赖汉子,万勿恩将仇报。同理,一切想实现自身价值的人都应当感谢困境。
文学就是人学。人命定要在这充满困境的过程中突围,要在这突围的过程中获得意义,因而文学天生来对这困境有兴趣。艺术不是科学,或者是最不科学的科学,因为我们如果确切地知道如何摆脱困境它也就不再是困境了。所以应该让艺术自由想象与思考。在任何现代科学成就之先,差不多都有一个与之合拍的古代神话和哲学猜想,这说明想象是重要的,思考应该是自由的,而这是对若干暂时还不懂其妙的人也最终有益的。
有人说洪峰的小说(还有其他人的一些小说)看不懂,说“我尚且不懂,何况大多数人呢”?因而对这样的小说竟可以发表感到恼怒,这个“我”有可能比。“大多数人”来得高明,但这个“我”的不高明处是,他不知道相对论一问世时只有极少数人懂,或者他知道却无能从中多懂得一点道理。这件事不值得多说。艺术家只该记住一句话——心诚则灵,其它都可以不顾。
我相信,任何人,都不是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行事的,而是按照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去行事的。意义是人赋予世界的。甚至世界的无限性也只是说人的发现力是无止境的。美更没有纯客观的,美正是人对包括人在内的全部存在的感受思考与觉悟。美不同于漂亮,因而鲜花可以是丑的,粪便可以是美的,老娼妇被人们感悟出一种涉及生命本身的意义时,美便呈现出来。譬如骂人的话,当它只意味着侮辱人格时便为丑,当它引导人对一些荒唐的处境进行沉思时便产生美感。洪峰小说里颇有些骂人的话,不过至少我觉得写到那儿是非骂不可的,否则这篇小说便味同嚼蜡了。所以语言美在艺术中应该有另外的标准。总有人爱好从一篇文学作品中计算出有多少句骂人的话来否定这篇作品,这是因为没弄懂言语和语言的不同。言语仅仅表达一种感情(狗在高兴时和悲伤时叫声亦不同),语言则意味着对生活意义的思考了。譬如,您学别人的语言,说明您仅仅是崇拜别人及别人对生活的看法。您有了自己独特的语言了,您必定坚信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了。因而语言又不能勉强改变,假若您对世界没有一种新的更美好的态度,您从哪儿去找新的更精彩的语言呢?您不能在通常的生活中看出深刻的含意,您到哪儿去找有意味的形式呢。这便可以明白为什么一些大作家的作品中甚至出现“病句”,那是因为他感到非如此不足以表达他的感觉与思想,于是乎他竟能创造出空前的语言来。
语言的发展无疑说明了人类思维水平的进步。用一套死的语言规范来扼杀这种进步,是他妈的丑的。至于那些思维水平并无进步而专在文字上玩花活的文章,也没他娘的什么可美的。
有一回洪峰和我说起了五维世界。我们懂了:一维二维都是抽象的,一旦具体起来便必占有空间;三维也是抽象的,一旦具体起来则要占有时间;四维呢,还是抽象的,唯与精神连接才能具体。所以,想找到纯客观的美的考虑,不免傻得多余。所以,从对周围环境的探讨,到对包括自身在内的结构的探讨,是一个进步。但我们也别忘记傻子,您掉进井里,很不可能是由于一个傻子的指引;傻子也是这结构中的一个点,也在起作用。这样看来,真实的世界是无数维的,我理解这叫作历史。
洪峰的小说是很注重语言的。他的语言常常是散散漫漫,轻松自如,一点不紧张。这很让我羡慕。就是我不认识他,我也能知道他活得是多么不畏人言,多么轻视世俗的规矩。可是他的语言又常常因为太一律,结果仍未完全摆脱雕琢。(我亦如此)一个活得毫不雕琢的洪峰,何以在小说语言上又未免雕琢呢?为此我百思似得其解:“洪峰对语言的注重,大约更多的是在字词的选用和句型的建造上,然而他又突出地偏爱那么一两种有意味的句型(譬如《湮没》、《生命之觅》),这就单调了。生活并不单调,至少对生活的思索一旦单调就有失美感,结果雕琢毕露了。在此,我非常推崇马原的《叠纸鹞的三种方法》。也许,洪峰更该看到,全篇文字的构成是更重要的语言。音符是重要的,乐章也是重要的,但要成为交响就不能总重复一两种节奏和旋律。七律唐诗总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之类,单调了。宋词就变了长短句,譬如”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平平“,丰富了。下棋如何?能把车和卒都用得恰如其分者,棋道;准高明。排球总是三锤子买卖,渐渐没了看头。足球变化万千,除去罚点球很难找出两次进球是一样的,于是观众那渴望自由的心理被调动得如醉如痴。
审美心理一定是和这个世界的形式相关的。大概话又得说回来:您对世界是什么态度?您爱鲜花,爱黄土,都可以,但您不能无视大粪。世界就是有大粪在其中的一个大结构,您得整个热爱它。心理也是一个大系统,您得全部承认它。然后您发现单用一种句型即便是金子也将有损其美。就是我不认识洪峰,我也能知道他是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也许,艺术更该接近宗教的悲悯,把坏蛋和傻瓜也看成迷途的羔羊(这不妨碍法律应该制裁某些恶人)。希特勒作为一个人是不幸的,作为一个战犯理当绞死。——这又是一种结构,文学要表现他显然不宜用一种句型(或类)。所以,语言归齐是对人类生活意义的觉悟,而绝不是字词和句型本身。
写到这我心里打鼓。语言之复杂,绝非我一个靠写小说糊口的人能说清的。好在这不是学术文章。好在不学无术者也都可以有感想。幸亏我这篇文章的标题选得恰当。但还是不能往下写了,怕日后连自己的营生也不敢作了。
说了半天,洪峰的小说到底怎样?愿意看的自己留心找来看看吧,有可能得出跟我完全不一样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