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正文 第一章
标题释义
所谓“丁一”,既可入乡随俗认作我一度的姓名,亦可溯本求根,理解为我所经历的一段时期,经过的一处地域,经受的一种磨难抑或承受的一次担负。这么说吧,在我漫长或无尽的旅行中,到过的生命数不胜数,曾有一回是在丁一。丁一之旅纷繁杂沓,尘嚣危惧,歧路频频,留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如今远在史铁生,张望时间之浩瀚,魂梦周游,常仿佛又处丁一。所以想写写那一回的感受——算不上小说,更未必够得上文学,最可以曲为比附的是回忆录;就比如“A在某年某月”“B的某种生涯”“C的某地之行”,本文取题即为“我的丁一之旅”。
但有一点说明:当时并无著述之念,故未留下任何笔记实录,如今经生隔世再看丁一,难免会有张冠李戴记混了的地方。
引文与回想
“太初,上帝创造宇宙,大地混沌,没有秩序。怒涛澎湃的海洋被黑暗笼罩着。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后来,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把生命的气吹进他的鼻孔,他就有了生命。”(《旧约·创世记》)归根结蒂我来自那里。生命,无不源于那时。
“后来,主上帝说:人单独生活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合适的伴侣……于是主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了各种动物和飞鸟,把它们带到那人面前……但是它们当中没有一个适合作他的伴侣……于是主上帝使那人沉睡。他睡着的时候,主上帝拿下他的一根肋骨……用那根肋骨造了一个女人,把她带到那人面前。那人说:我终于找到我骨里的骨,我肉中的肉……”(《旧约·创世记》)亚当和夏娃就是从那时起相互区分,也是从那时起相依为命。
那时,在那个园子里,男人亚当和女人夏娃都是光着身子,但他们从不觉得羞耻。然而,某日黄昏,“他们听见主上帝在园子里走,就跑到树林中躲起来。但是主上帝呼唤那人:你在哪里?他回答:我听见你在园子里走,就很害怕,躲了起来,因为我赤身露体。上帝问:谁告诉你,你光着身体呢?你吃了我禁止你吃的果子了吗?那人回答:你赐给我、作我伴侣的那女人给我果子,我就吃了。主上帝问那女人:你为什么这样做呢?她回答:那蛇诱骗我,所以我吃了。”“后来,主上帝说:那人已经跟我们一样,有了辨别善恶的知识;他不可又吃生命树的果子而永远活下去。于是主上帝把他赶出伊甸园……”(《旧约·创世记》)
就这样他们离开了诞生之地。
就这样,我们从亚当和夏娃分头出发,像迁徙的鸟儿承诺着归来,我们承诺了相互寻找。
就这样他们不得永生,故而轮轮回回,以自称为“我”的心流生生相继,走在这漫长或无尽的旅途中。
心识不死
如同水在沙中嘶喊,或风自魂中吹拂,虚无缥缈间凝聚起一点欲望——心识不死。我知道,我即将进入又一轮身形。
轻轻地飘摇,浮游,浪动,轻轻地漫展或玄想……这期间似有个声音在说着什么,扬扬浪浪,若虚若在,听不清楚……抑或不过是一种意念,仿佛向往,又近乎恐惧……而当我轻轻地开始附着,或渐渐地感到沉重之时,虚无急剧变幻,缥缈骤然有形:一团曚昽辉耀的光芒似从一抽象之点豁然铺陈……
紧接着一声余音荡荡的钟鸣,随之显现出亮白的窗纸、暗衬的窗棂、游动的光斑和树影,显现着四壁、屋顶、吊灯,以及一座古旧的时钟……于是乎由远而近我听见了丁一的哭喊,由虚而实,我看见了母亲的身影……
初到丁一
我进入丁一时他尚幼小,但非刚刚落生。此丁落生之初我还未到,那时求生的本能令他有何作为,须待我到来之后才有所闻——不过是哭嚎吃睡等等吧,无需赘述。
我来了,他才睁开眼睛,准确说,他睁开的眼睛里才有了些成形的影像。那时的丁一就像一块原始僻壤,虽属蛮荒,却和谐自在,处处蕴藏生机。如今想来是我打破了他的平静。就好比搬进一所新居,我这儿瞧瞧,那儿望望,觉得一切都新奇有趣,于是得意忘形想放喉一唱。这下麻烦来了,我想的是唱,可他却哭,却叫,“咿咿呀呀”不成曲调。这才提醒了我:丁一蒙昧未开,还是一片荒原。
终于一天,他服从着我的意愿开始叫着母亲了;在他,这多属瞎蒙,在我则明确是期待着母亲慈爱的目光,和温柔的手指。他说不出整话,笨得一塌糊涂,我呢,干着急。我劝我不能急,我告诉我得等待,等到此丁各项功能都健全起来,譬如草木葳蕤丰茂,譬如繁花含苞绽放,那时才可指望他准确表达我的意图。我知道母亲也在等待。母亲一遍遍耐心地对他说着:“叫妈妈,叫呀!妈——妈,妈——妈!”试图从丁一之中唤醒我。其实我是多么想告诉母亲我来了我就在这儿,我多么想对母亲的呼唤做出回应呀,可是不行,我的回应必要通过丁一,可这丁尚处混沌,不能与我默契。我急得想喊,结果又惹得他哭叫,反让母亲心忧。没辙,真是没辙。我惟努力使他笑笑,使他胡乱向母亲挥动一双攥紧的小手。
太阳,那温暖明亮的一团,在丁一新鲜的眸中投下闪光。风,流虚飘幻,走过他和我。窗外,近的树影,远的山峦,以及那山峦背后的满天飞霞——我不断把丁一的目光推向那儿,要他与我一同眺望,期待着未来我们能够一起步入其中。
人形之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啊好啊,丁一这人形之器也算差强我意!此器虽未健全,居中一时寂寞,但观其成年同类,或行或止,善思善想,可歌可泣,不由得我心中窃喜。就比如长河中一条航船,可以自在漂流;或比如大漠上一居小屋,可以安然归梦;再比如一台电脑,可记忆,可联想,可以交流,游戏……我料此丁之未来,惟胜其同类而绝无不及。
我看某些“灵长类”真是徒有虚名,何德何能竟妄称“灵长”?我看那些“啮齿类”、“腔肠类”倒是名副其实,吃了屙呗。说来可叹可笑,在我悠久的旅行中,曾有过误驻猿体的经历——咳咳,那敝器!携我镇日攀援吃睡,哪里是什么断灭了情思欲念,实在是懵懂困顿似绳索缚我于始终。还有一回,近乎失足落水,急慌慌我竟入鱼身——唉呀,那物荒头钝脑十足一副呆器!食其同族而肥大,却任异类来诱钓,来宰杀,一生随波逐流,至死含屈忍辱无言以对。犬马如何?哦天,那种冤魂的集散地,鱼且不如!附灵鱼身,或好似被一剂蒙汗药麻倒,或好比被一条大棒击昏,托魂犬马呢,便醒着,也只能以其四足为行走,以其哀慌的目光为视瞻!偶或逡巡四顾,像似看懂了什么,但终归还是“剪不断,理还乱”,低垂下两眼喊几声算完。
这人形之器你看多好!不单衣食宿行,还可嘻笑怒骂;不单近观远眺,还知居安思危;不单猎兽谋皮,还可饲禽取卵。就说这手吧,设计够多精巧!那指尖,既敏感到闭眼也能捡起一根发丝,却又耐得住烟熏火燎,譬如火中取栗。再说这眼睛,仰观俯察,秋毫明辨,不动声色只悄然一扫便知所处凶吉,便知来者善恶。还有这肠胃,且不说能把有用的养分吸收,把无用的废料排泄,它甚至能把错吞的污物自觉自动地呕出。这都不算,此人形之器最为突出的优越你当是什么?是游戏!是娱乐!进而是思想是审美!琴棋书画,文学戏剧,歌舞体育……此器无所不能。只说棒球一项,就让你惊讶;单看那球来棒打是何等精准,你便要叹服上帝这独一无二的造物。让电脑来试试,让机器人来试试,让任何别的器具都来试试,差得远哪!所以我来丁一。
所以我和丁一一起,开始了我们数十年的形影不离。
在一起
我和丁一在一起——这话听起来简单,其实复杂,意蕴颇多。最直接的意思:我们同命运共呼吸,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总之,在他报废之前我们相依相携片刻不可以分离。然而,彻底不能分离的事物是用不着说“在一起”的,这便暗示了另外的可能:我和丁一有时也可各行其是。比如说做梦吧,就多半是我的事,那时节我上天入地为所欲为,丁一呢?谁都瞧得见,那厮猪也似的睡在床上动也不动。不过,要说与他无关确也有失公允。比如,他要是被一盘盘黄色录像激动得彻夜不安,我也就难得自由之梦,我甚至会被他的欲望左右,梦得春风荡漾,梦得色彩斑斓。再比如,他要是迷上了电子游戏,“噼哩啪啦”一干通宵,我又如何能梦?当然我可以心不在焉,可以飘然入虚,不拘所在。可是,一俟我行我素他就要骂娘,这厮手底下一乱他就怨我,拍自己的大腿和脑门,一惊一乍弄得我趣意全无,只好怏怏然复归实际。说磨难也好,说担负也罢,总之,如是种种的不自由随时随地。比如他面见领导,我就不便胡思乱想(除非不怕撤职);比如他立于讲台,我又不可以心猿意马(除非不怕下岗);再比如他走在街上我得维护他的尊严(莫使人把咱轻看),他去拜见朋友我得照顾他的风度(吾丁非俗丁,尤其不是“二百五”)。特别是他要开上车,我就更没了自由,除非我想即刻弃他而去。但弃他而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况且急的什么?我到过的生命多了,该离开时自然是要离开的,可刚到丁一就又闹着离开,岂不应了此地一句古训:吃饱了撑的?是呀,既来则安。既然说好了在一起,莫如诚心诚意风雨同舟,再苦再难也勿浅尝辄止。否则干吗来的?否则我不痛快,他也抱怨。再说了,哪儿还不一样?不是有人说嘛:自由总归是相对的,不自由才是永远。如此箴言,丁一初来乍到允许他听不懂,我经历的生命多了我不能记不住——生生世世生生世世,倘若一派自由,还谈什么经历、经过、经受和担负?何况我不也常弄得丁一烦恼?比如上学时做题,比如说后来难免的写写算算,那丁于桌前灯下颦眉瞠目、绞尽脑汁也常是弄得个南辕北辙,咋回事?简单得很:我累了,对不起这会儿我得休息休息了!要不就是我正想着别的什么事——飘然入虚,或心猿意马。我这么看:有别人时我不辞劳苦维护你丁一的面子,没别人时你也该体会体会我的心情、照顾照顾我的爱好,不能总是我顺着你不是?得,这下你瞧他吧,把个脑袋一会儿在热水里泡泡,一会儿在凉水里镇镇,就差“头悬梁,锥刺骨”了。然而不行还是不行;我真的是累了,或者我压根就对那些事没兴趣,你丁一硬来又能怎样?惟事倍功半,惟狗急然而墙高。比如外语,我记得上学时此丁没少下功夫,起早贪黑地背呀,摇头晃脑地念念有词,怎样呢?及格而已。可美术我就有兴趣,我有兴趣的事他干起来自然就得心应手。画画,我从来喜欢,故而那丁不费大事便常得老师表彰。美术老师拍拍他的肩膀,歪着脑袋瞅他如何一笔一笔如有神助:“嘿,你行!”夸得这厮云里雾里,心说到底出了什么鬼?怎么外语就不行,费那么大劲儿还是不行?怎么美术就好,玩似的老师就说好?我暗笑:什么鬼不鬼的,我呀!懂吗?但没用,这小子不可能明白。
童话剧
顺便说一句:丁一最善之事,或该丁与我最为默契的配合,当在表演,莫过戏剧,兼及歌舞。
某年儿童节,孩子们演出童话剧《白雪公主》,丁一扮王子,一美貌女孩演公主。剧至公主为妖婆所害昏迷不醒,王子本当策马赶到,伏身施吻,救公主于危亡。可谁料,一见那女孩双目紧闭,玉体横陈,恍若香魂已去,这丁竟以为真,当下两眼发直,脚下踉跄不稳。我赶忙提醒他:假的呀,哥们儿!演戏,这是演戏!然而此丁情种,心迷气滞早已乱了方寸,哪还听得我说?只见他疯牛似的满台乱走一气,而后颓然跌坐,大泣失声。老师们慌作一团。观众席里“嘁嘁嚓嚓”。导演急呼:“闭幕!闭幕!”可就当此时,不期然台上却有动人一幕发生:那公主闻听王子已到,却缘何迟迟不来伏身?偷眼望去,恰那丁挥泪号啕,昏天黑地,公主或忧或怜,兼惊兼恐,居然离魂脱壳一般起身扑向王子,搂定那厮道:“喂喂,我没死我没死!你看呀,我哪儿死了?”台下愕然,鸦雀无声。台上,倒像是王子死而复活,两个孩子相拥而泣。导演顿悟,再喊:“快快!音乐,音乐!”剧尾乐章于是辉煌奏响,乌云散尽,漫天飞花,一对小情人历尽劫难,破涕为笑。满场欢声雷动,经久不息。众人皆翘指相庆:好哇,好!剧本修改得也好,表演更是情真意切!相比之下那伏身施吻岂不做作?既悖童心,又违国情。
阿春与阿秋
那美貌女孩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就叫她阿春吧,因为那“白雪公主”醒来时大地一片春光,又因为她的姐姐叫阿秋。没错儿,阿秋。阿秋比阿春可能要大着十岁还不止。
但我和丁一并未真正见过阿秋,只是听见她的声音,只是见过她的照片。阿春家有间屋子,里面摆的挂的全是阿秋跳舞的照片。
“她照这么多照片呀!”
“她跳舞,”阿春说:“她又长得好看。”
阿秋的舞姿真是好看。
阿秋的身材好也真是好看。
但是看不清她的脸。
“她有你好看吗?”
“妈说阿秋比我好看一百倍!”
一百倍?丁一想不清楚:一百倍啥样?我说:废话,所以你算术不好。
这时传来琴声。
阿春领着丁一走。走过安静的厅廊,走过深深的庭院,走过一棵蜂飞蝶舞、枝头缀满粉白色花朵的海棠树,走到了琴声的近旁。阿春说:“嘘——,轻点儿!”阿春扒着门缝往里瞅瞅,再让丁一过来。
但是看不见阿秋。门缝中只见一个男人的背影;背影前面,肩膀上方,有一根飘飘摇摇的大鸟的羽毛。
“看见没,我姐?”
但还是看不见阿秋。只听见她的舞步,只听见她的喘息,只见那根白色的羽毛丝丝缕缕,在微细的气流中舒卷飘摇……
“弹琴的人是谁?”
“大哥哥。”
丁一直起腰来:“你哥?”
“不是,不是的,是大哥哥!”
那丁望望我:大哥哥?我佯装不解:管那么多干吗呀你!
然而阿春却抿着嘴笑;笑一会,贴近丁一耳边:“这是秘密。”
“啥秘密?”
“嗯……”阿春侧耳再听听那琴声,说:“现在可不能告诉你。”
“为啥?”
“因为,因为呀……我也不知道。”阿春“咯咯”地笑出声,对那秘密似浑然不知,又似懵然而有所觉悟。
我忽然感到那丁深处悠悠一坠,继而空空无着,好似绿野青天忽遇一片沙漠。
“走吧,没劲!”他说。
阿春却似已经忘记了什么秘密不秘密,追在丁一身前身后蹦蹦跳跳,不停嘴地说着:“每次都是这样的。每次阿秋跳舞,大哥哥就来给她伴奏……他们关起门来,谁也不让进……可有时候会让我进。今天要不是你,也许我就能进……”
弄不清这丁到底是出了什么事,只见他快步离开,一路怏怏自语:“狗屁,我看他弹得一点儿都不好……”
阿春站住:“我怎么你啦?”
“我说他琴弹得一点儿也不好!”丁一并不停步。
阿春委屈地跟在他身后。
丁一说得倒也不错,那琴声确实配不上阿秋的舞步,配不上那根白色羽毛的优雅与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