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斯坦威
正文 第十八章 斯坦威
戏唱完了,美女塌腰低眉,怏怏回国,临走前说合作不成功,真是遗憾,“哎呀,简直就是……”。其实我更遗憾,白白跟她周旋了十几个小时,除了在腰上摸了两把,什么都没捞到,本来还以为能来那么一下呢。连道具都得一一缴回:百达翡丽名表、绣有我名字缩写的衬衫,还有一双已经穿臭了的袜子,我重新穿上地摊货,蹬起温州鞋,感觉就像扒了一层皮。
“那就是著名的高昌古国妖灯之谜,世界上最神秘的十大咒语之首,据说谜底是一个惊人的宝藏。”他似笑不笑地说,“那盏灯在地下埋了几千年,一八零五年瑞典人埃文斯在沙漠里挖到了它,当天就死了。此后六十年间这盏灯多次易手,共换了十四位主人,每一位都死得不明不白。有的死于惊马,有的死于火灾,有的死在刺客刀下,印度有个土邦主叫辛格,他拿到灯后只活了十二分钟,一条大蟒活活缠死了他,那条蟒是他从小养大的,一向性格驯良。不过最奇怪的还是海盗卡尔文之死。”
“卡尔文横行海上十七年,一生劫掠商船无数,欧洲各国都出重金缉拿他,一只右手就值五十万法郎,不过每一次他都能成功逃脱。一八六四年四月,他在北大西洋劫掠了当时最大的商船,英国的弗吉尼亚号,在船舱底层发现了这盏灯。”
“卡尔文不光武勇过人,而且渊博多智,本身也是个历史学家。他知晓这盏灯的一切细节,还把它们详详细细地写在一本书里,这本书就叫《妖灯之谜》。根据他的记载,这盏灯可以放七根灯芯,但不管灯芯多长,灯油多满,每根灯芯都只能燃烧九分钟。还有,灯的鼓腹上有一个女人头像,白天闭着眼,一到晚上七点就会睁开。卡尔文拿到这盏灯后,一个月里体重减轻了三十多磅,他养了两条狗,一条皮毛脱尽,另一条无疾而死。但那个谜还是没有解开。到一八六四年七月十九日,也就是太平天国覆灭的那一天,卡尔文把海盗们召集到身边,对他们说:今天是我的最后一天,我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命运,当这个女人再次睁眼,我就一定会死。海盗们议论纷纷,他接着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这盏灯是我的,死后一定要埋进我的坟墓。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卡尔文洗了澡,找人给他理了发、修了面,换上他最好的衣服,一套带西班牙国徽的海军制服,然后点亮了那盏灯,坐在椅子上闭目沉思,他的情妇,绰号‘锡兰公主’的华裔姑娘张莎丽一直陪着他,听见他喃喃自语,声音完全异于平时,又温和又慈悲:“看不见,看不见……,听不到,听不到……,我不说,我不说……”到六点五十九分,卡尔文睁着眼,微笑着问张莎丽:你还好吗?张莎丽说还好,他点点头,说那就这样吧,我死了。说完闭上眼,真的就死了,而几乎就在同时,灯上的女人豁然睁眼,据说眼里还有两滴眼泪。”
“一九零三年,盗墓人弗雷泽在卡尔文的墓里挖到了这盏灯,把它辗转带到伯尔尼,卖给了瑞士联邦专利局的一个技术员,卖价四千二百瑞士法郎,这是技术员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技术员是犹太人,当年只有二十四岁,他买下这盏灯后,花了足足两年时间,终于猜出了这个谜的一部分。他不大会说话,就把谜底写成了一篇论文,足足写了十九页纸,题目叫作《论动体的电动力学》,里面提到一个公式,人们为了方便,一般把这个公式叫做相对论。”
“爱因斯坦!”我惊叫起来。
“对,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他死于一九五五年,死后这盏灯也神秘地失踪了,直到一年前,”
他站起来关了灯,屋里一片漆黑,窗外风声呼啸,海浪啪啪拍击着万丈崖岸,显得这夜更加深阔辽远。他走进内室,在里面哗啦哗啦地翻腾了一会儿,然后火焰一闪,在跳跳的、昏红幽暗的光影里,他满面狞笑,捧着一盏灯走了出来。
“这……这就是那盏灯?”
他笑得越发邪恶,双手前伸:“送给你,高昌古国的杀人妖灯。”
“我不要。”
“这灯是纯金的,重八百九十克,云纹风翳,雕饰华美,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灯眼是两颗十五克拉的鸽血红宝石,灯座是……”
“那我也不要!”
他看着我,慢慢收起了笑容,眼中光芒聚合,像针一样死死地瞪着我。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是个游戏,贝奇行宫、六翼天使、杀人妖灯,一切都半真半假,亦真亦假,但我已经渐渐了解游戏规则了。
“这故事是假的,对吧?这世上根本没什么杀人妖灯,对吧?”我挑衅地与他对视着,像一头瞪羚瞪着另一头瞪羚,“但这红宝石是真的,对吧?纯金也是真的,对吧?这灯至少也得值几十万,对吧?我不要。”
他的表情瞬息万变,似乎想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却又闭上,过了半天,他伸手拍拍我的肩膀:“说得好,这局你赢了。”
打铁要趁锤子硬,我嘻笑着问:“赢了有什么奖励没有?”
他想了半天,也跟着笑起来:“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这个气啊,跟着他走下楼梯,走过长廊,失望得脸都绿了。走过琴房门口,他停了下来,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我,在那架勃拉姆斯用过的斯坦威钢琴上按响了几个音符,骚骚咪咪发骚什么的,然后头也不回地说:“巴赫的《死亡赋格》。”我还在想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轻轻走进内室,在里面叫我:“进来吧,看看这个一切开始的地方。”
那屋子寒酸至极:水渍斑斑的墙、凸凹不平的地、漆皮剥落的桌子,一张歪斜摇晃的床。他盘腿坐在床上,看了我至少有半分钟,慢慢地开了口:
“贝奇行宫占地四十八亩,造价一亿六千万英镑,每个房间都极尽奢华,光你住的那间就足够买下一栋别墅。我管理了四年,没碰过海参鲍鱼,也没碰过名酒名茶,至于睡,”他拍拍身下的床,那床吱嘎响了一声,“我每天都睡在这里。”
“为什么?”
“因为二十年前我住的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他咧咧嘴假笑一下,“就是这张床,这把椅子,还有这个塑料盆,洗头用它,洗脚也用它。不过那时我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你太太?”
“不,是我女朋友,我这辈子没结过婚,以后也不会结。”
“她怎么了?”
他不理我,仰面看着天花板,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那上面有一片淡黄的水渍,蜿蜒浅淡,像云彩,也像人头,边上还停着两只苍蝇。
“都是假的,水渍是画上去的,苍蝇也是画上去的,”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要一模一样多么难呵,请了多少画家,费了多少颜料,花了一百多万,也只能搞到这个样子。原来的苍蝇会飞,会嗡嗡叫,现在的……,”
“她比我大一岁,小时候我叫她姐姐,总跟她一起玩,那时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是跳房子、过家家什么的,她开始总让着我,后来有一次她问我:你长大了干什么?我说要娶你当老婆,她还打了我一顿。”
“我还记得,有一年她去外地探亲,她妈开玩笑,说要把她带到外地卖了,你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我那年还不到六岁,就信了,跟着她们哇哇大哭,嘴里只会说两个字:不卖!不卖!不卖!不卖!……,哭了足有一里地,她妈没办法了,说傻孩子,骗你的,哪能卖呢?不卖,留着给你当老婆!”
“说起来这都是笑话,不过从那时起我就认定她了,别人经常拿这个取笑我们,她脸皮薄,背地里总是警告我,不许我再说她是我老婆,否则就要揍我,我那时候还打不过她,但不管别人怎么笑话,她下手怎么狠,我都没改过口。”
“后来就上学了,小学一个班,初中也在一个班,走到哪里,那个笑话就跟到哪里。因为这个,她越来越恨我,从来不跟我说话,见面就呸的一声。有一次考试她坐在我前面,几道大题都答不上来,我当时也没顾不上自己,在白纸上急急忙忙做了一遍,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摸摸地递给她。没想到她马上就站了起来,说报告老师,他做弊!为这事我还背了个处分。”
“有一年暑假,我舅舅送了我一套动物橡皮,一共六块,有小兔子、小鸡、小鱼……,红红绿绿的,还带香味儿。我特别喜欢,一直不舍得用,天天都拿出来看一遍。开学那天我去得特别早,偷偷地把它们放在她的课桌里。她一来就发现了,气哼哼地从后排走到最前面,当着所有人的面,把那六块橡皮狠狠摔到我面前,还骂我:不要脸!”
“她就是这么残忍。拿石头砸我,拿树枝抽我,拿玻璃扎我,有一年春游,她一把就把我推进了湖里,要不是老师跑得快,我肯定就淹死了,水那么冷……”
“高中以后我们就分开了,那时候社会上特别乱,我天天放学以后都去等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路尾随到家。她同学总笑话她,一看见就说:某某某,你男人在外面等你呢。她这时倒是打不过我了,所以就找人来打我。找的是附近打架最厉害的小混混,第一天我挨了四拳,第二天我捅了他十四刀,是那种电工用的三棱刮刀,这种刀捅上就是一个三角口子,缝都没法缝。要不是冬天穿得厚,他肯定要死在当场。”
“那年我十六岁,已经有了杀人之心。后来东南亚有个相士给我相面,说我命系千军,可惜生在了太平年代。他说的就是这杀人之心。你知道吧?”他轻轻扫我一眼,表情不怒自威,“只要你有杀人之心,不管做什么都能做得到。”
“就在那年元旦,她参加了一场文艺汇演,是一段独舞节目,每天都排练到很晚。我天天都在那儿等她,有次一直等到九点多也没看见人影,想她大概是已经走了。我回家吃了饭,做了一会儿作业,心里始终不踏实,又推着自行车走出家门,我妈问我干什么去,我撒了个谎,说去借参考书。走过电影院门口时,听见旁边一个胡同里吵吵嚷嚷的,我几下蹬过去,看见几个小痞子正在撕扯她的衣服,她蜷缩在那里直哆嗦,吓得话都不会说了……,我扔下自行车就冲了上去。”
“我发育得晚,那时大概就一米六多一点,又瘦又小,不过我从小就有股狠劲,也不叫也不喊,就是不停地踢、打、抓、挠,打倒了爬起来,再打倒再爬起来,再打倒再爬起来……,最后一头都是血,手脚也挥不动了,还是不停地踢、打、抓、挠,那几个小痞子大概被我吓着了,越打越气馁,越打力气越小,最后给了我几下,一溜烟跑远了。我累坏了,坐在地上直喘粗气,这时她整好衣服走过来,上上下下看了我半天,我还以为她会过来扶我,没想到她只说了两个字:活该!”
“这是六年来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她还说:我宁可被人轮奸,也不想看你一眼!”
“她就是这么残忍,可又是这么好看。她们演出那天我去看了,看完后在心里发了一个誓,”他看着我,语气始终平平淡淡的,“我想,这辈子无论如何也要把她搞到手,不能明媒正娶,就跟她搞破鞋;活着得不到她的人,死了也要奸她的尸。”
“她后来对我说,被一个人如此强烈地爱过,是每个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事。其实……,还是从头说吧。大学期间她交过三个男朋友,前两个很快就分手了,第三个……”
我隐隐约约感觉有什么不对,这一夜是从一个谜语开始的,他编得活灵活现,卡尔文、爱因斯坦……什么都有,却惟独没有谜底,他到底什么意思?
“第三个是高干子弟,局长的儿子,后来又是市委书记的儿子,她这次是动了真情了,所有的小心眼儿都收了起来,帮他打饭,帮他洗衣服,怀了三次孕。”
“三次打胎都是我陪着去的,也是我掏的钱,第一次十六块,第二次二十四,第三次因为太大了,要输血,我撒了个谎,说我妈死了,要回家奔丧,把全宿舍的钱都骗光了。这钱是后来才还的,借我十块的,我还一百万,借我五十的,我还一千万,一分没借光表示同情的,我还了他一套房子。”
“第三次刚打完胎,那个高干子弟就另找了一个。我把他叫到操场上,他带了十几个人,我这边就只有我自己。他说:你要我就送给你,反正我也玩腻了,他妈的,打胎打得松松垮垮的……”
“那次我住了十几天的院,出院后坐了三年牢。我撅断了他一根手指头,是右手食指。十几个人压在身上,我什么也不说,两手牢牢地抓着那根手指头,怎么打我都没松开,咬着牙往后扳,扳,扳,直到咔嚓一声,骨茬戳破手皮,从掌心里直拱出来。”
“她也被学校开除了。等了我三年,出狱后就成了我女朋友。我们去了南方,在那里租了一套房子,跟这里一模一样,就是这张床,这把椅子,这个塑料盆。有一天我给她洗脚,握着她的脚踝说:你这次跑不掉了吧?她说跑不掉了,也不跑了,我这辈子死活都跟着你了。”
那种感觉又来了,肯定有什么不对劲,可就是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这屋子寒酸简陋,处在这豪华奢糜的行宫里,确实有点不伦不类,但一切还算正常;这故事阴沉狠毒,但处处合情合理,那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如此强烈的不安?我看着他,突然想起了他说过的那对兄弟,如果他不是其中之一,他怎么会知道最后那通电话?如果是……
眼皮嗒嗒地跳起来,他端端正正地坐着,连手指尖都纹丝不动,“她给我起过无数外号,有时叫我耗子,有时叫我竹竿,有时叫我沙沙毛,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过叫得最多的还是坏蛋,她总叫我坏蛋,我想是因为我坐过牢。那时候我在一家香港公司当直销员,一个月工资七百块,天天走街串巷地敲人家的门。有一天我卖了一千二百多元,下楼就发现自行车被人偷了,天上又下起了雨,我一路走回家,第二天就病倒了。”
“那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没有钱,没有电视,没有家俱,连衣服都没有几件,一天三顿吃酱油拌面。我发高烧到三十九度,躺在床上动都不能动,后来还发了肺炎。家里一共就三百多块钱,连住院押金都缴不起,她就出去……”
“我出院后狠狠地打了她一顿,她一直不哭不动,就坐在那里让我打,打得鼻子嘴都是血。我打累了,她去洗了把脸,回来怯生生地抱住我,头拱在我胸前,小声地说:坏蛋啊,那你让我怎么办?卖了血也不够。我们没有钱呵,坏蛋。”
“这事我一直记着,但从来不提。她也不提。直到那年春节,她炒了几个菜,还买了一瓶酒,她喝醉了,笑了整整一晚上,还指着自己的心口问我:这里是干净的,你信不信?这里是干净的,你信不信?……”
“那两年我们在一张桌上吃饭,在一张床上睡觉,但我一直没碰过她。她试过很多次,每次都被我粗鲁地推开。后来她就搬走了,一个字都没留下。我旷了十天工,到处找她,最后终于找到了,过去把她的衣服行李捆好背回来,一句话都没说。她就那么跟着我走回家,上公车时人特别多,她伸手帮我提行李,被我一巴掌打开,手背都打红了。”
“……还是没碰她。有一天晚上我自慰,她听见了,转过头来看着我,那天晚上月亮很大,连她的睫毛都能数得清,她什么也没说,就对我笑了一笑,笑得特别好看。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我发现她枕头上湿了一大片。”
“后来……后来就是钱了。”
“那次生病以后,我发了第二个毒誓:如果我这辈子赚不到钱,我就一辈子不碰她。几年里我想尽了一切办法,就跟你现在一样,恨不能去杀人放火,你还不肯死,我是死都可以。有时候甚至想绑架我们老板,调查他的行动路线,多次请公司的保安吃饭……”
直到有一天,他在路上遇见了那个被他撅断食指的高干子弟……
……
他掀开枕巾,下面是一个紫黑色的盒子,方方正正的,隐约有一点树木的清香。他来来回回地摩挲着,忽然笑了起来,“你看,这就是她,”说着抽开盒盖,露出了满满一盒黑粗的砂,他伸手抓了一把,然后手掌平摊,骨灰从指缝中瑟瑟地漏下来,最后只剩下一块一角硬币大小的骨片,他说:“烧得太粗糙了,是不是?这么多硬块。你猜这块是哪个部位的?头?胳膊?腿?”我气都喘不过来了,他把那块骨头放在鼻子下闻着,笑得无限幸福,“我这辈子没什么朋友,只能跟她说说话,我每天枕着她,可是,一次都没梦到过她。唉,操纵这世界多么简单,可梦见一个人,多么难啊。”
骨灰盒下压着一封信,他拿起来递给我,那是两张最普通的十六开信纸,纸都发黄了,边角皱折,看得出已经被读过了无数次,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在心里默念:
……
现在我们可以见面了,十七年前订的约会,我知道你不会失约。这十七年来我天天都在诅咒你,不过现在我想明白了:你不欠我什么,而我欠你的,实在太多了:你打过我一次,我打过你二十几次,还欠你二十几次;我为你留下了两个疤,你为我留下了无数个,还欠你无数个;你跟我的时候没有过女人,我跟你的时候有过四个,还欠你四个;你没打过胎,我打过三次,还欠你三次。你说这是个什么样的人间呵,凭什么这么少,又这么多。你欠我的,只有一个苹果,咬过一口的苹果,核桃一样的苹果……
有时候一闭眼就能看见你,六岁那年,你穿着大人穿旧的中山装,鞋带没系好,拖拖拉拉的,你小时候又丑又脏,你一路跟着我哭,你说:不卖,不卖,不卖,不卖……,你是嫌钱太少吧?坏蛋,再过二十年,给你一百万,你就把我卖了。
九岁那年,你当上了三好生,第一次为我打架,就因为别人拉我的辫子,你太矮了,打也打不过,坐在地上一脸是泥,你小时候是个讨厌的鼻涕虫,但你不哭,一次次站起来跟人打,我当时想:坏蛋,打死你才好呢,他们都说我是你老婆,可我从来都不是。
十岁,你肯定不记得了,你把六块橡皮偷偷放进我桌里,我把它摔在地上,红色的小猪跳起来,绿色的小鸡跳起来,你不要脸,不要脸,坏蛋,你小时候总那么不要脸,可那种橡皮已经买不到了,百货商店的售货员说:这是哪辈子的事啊,带香味的橡皮?早就停产了停产了。
十二岁那年,你掉进了水里,我推的,你不喊救命,一个劲儿地瞎扑腾,你快淹死了还会咳嗽,看着真可笑,坏蛋,你小时候总那么可笑,那天被我妈骂了两个小时,她说:你知道吗你知道吗,他死了你就得给他偿命。我想:杀死一个坏蛋还得偿命,还讲不讲理。
我一直恨你,连做梦都想杀了你,你不知道吧,也许你知道,你总说我残忍,坏蛋,可你的三楞刮刀至今还在王飚手里,你捅了他十几刀,女伴们都说:女人啊,如果有人肯为你杀人,那你就是天下最幸福的,我是女人,我恨你,你这个杀人犯,可直到头发全白我才明白:原来这一生啊,只有恨你的时候最幸福。
十六岁,你瘦得像根竹竿,你一身是血,被打倒了九次,打倒九次还能站起来,我说得没错,你活该,你以为我会感动,可你知道我有多恨你?我说:我宁可被人轮奸,也不想看你一眼。再过几年,你为我坐牢去了,那个恶棍说要把你弄死在里面,那时候我想:坏蛋,现在不一样了,我宁可被人轮奸,也想再看你一眼。
出狱那年你二十二岁,你说你学会了烫衣服,还会按摩,你带回来两百块钱,给我买了一双鞋,小了一号,夹得脚生疼。你一身伤疤,腿上有两道,腰上有两道,后背是被烟头烫的吧,九个圆圈,我想叫你和尚来着,却怎么也叫不出来,眼泪落在你的背上,我笑起来,说天太热了,这么多汗。坏蛋,你从来不说这些伤是怎么来的,你总是说:别看了好不好,我怕吓着你。
……
你太瘦了,所以我叫你竹竿;你睡觉时磨牙,所以我叫你耗子;你脑袋是方的,所以我叫你砖头,还有傻子、葫芦、蒜瓣儿……,沙沙毛是个少儿不宜的词,你这辈子也不会知道了。可是,我叫过你亲爱的没有?亲爱的坏蛋,亲爱的坏蛋,亲爱的坏蛋,坏蛋,坏蛋,你说这是个什么样的人间呵,凭什么这么少,又这么多,每一天都像这十七年……
……
我愣愣地看着,他满面通红,额头青筋暴起,在屋里来回踱了两步,突然一把将我拖了起来,“走!”他咬着牙说,“跟我走!我带你看我是怎么报仇的!”
……
那是一幅什么样的景象啊,到处都是火炉,四壁烤得焦黑,一条条地沟纵横交错,沟里流动着血红粘稠的汁液,冒着蒸汽,咕嘟嘟地翻腾着,带着呛人欲呕的臭气。屋子中央是一个巨大的笼子,边框烧得通红,笼子下的铁池里血水蒸腾,热浪滚滚,离着五米远,我还是感觉皮肤像撕裂了一样的疼。笼子里有一张大铁床,床上坐着一个——天哪,我也不知道那还能不能算是一个人,没有手,没有脚,没有耳朵,没有鼻子,眼窝里是两团破棉絮一样的皱肉,全身上下乌紫赤红,活像一头剥了皮的猪。一听见声音,这个“人”立刻张开了没有舌头的大嘴,像猪一样尖利地嚎叫起来。
“有时候我实在很佩服我的这位老同学,”他尖声笑着说,“他到这里两年了,居然一直没死,你说是不是很神奇?”他拿起一把锋利的铁叉,伸到笼子里戳了戳那堆肉,那堆肉上下乱蹦,嘶声长嚎,一声比一声凄厉,一声比一声瘆人,两只残臂哐哐地砸击着身下的铁床,“你看,他多么活泼,多么有劲,有时候还会哭,哈哈……”我顺着门慢慢滑坐到地上,满身淋漓的汗。他收回铁叉,从屋角的铁架上插一大块生牛肉,又一次伸了进去,笼里的那堆肉蹦得越发激烈,如果不是隔着铁笼,估计连屋顶都能撞破。他啧啧叹息:“真可惜,他今天不饿,否则你就能欣赏到他表演吃肉了,哈哈,他吃肉的样子简直是精彩绝伦,精彩绝伦!哈哈。”然后放下铁叉,半跳半走地来到我面前:“我找到他时,他说他想做一个六根清净的人,哈哈,一个多么有理想的人啊,一个……,所以我剁掉了他的双手双脚,剜掉了他的眼睛,割掉了他的鼻子、耳朵、舌头,还有下身,哈哈,六根清净,六根清净!哈哈……”我几乎要昏过去了,笼里的那堆肉一直冲着我啊呜啊呜地大叫,叫得我毛发倒竖,他仰天狂笑:“听懂了吗?他让你去报警呢,哈哈,把警察局长叫来吧,哈哈,把法院院长叫来吧,哈哈,把全世界都叫来吧,哈哈,哈哈……”
斯坦威:Steinway,名贵钢琴的典范,一八五三年创始于美国纽约,是肖邦国际钢琴大赛、柴科夫斯基国际钢琴大赛的指定用琴,也是一个世纪以来全世界著名钢琴家的首选用琴。流行明星中,猫王、约翰?列侬等都是该品牌的忠实顾客。索斯比拍卖行一九八零年拍卖过一架斯坦威大钢琴,成交价三十九万美元。约翰?列侬生前用过的一架斯坦威黑檀木竖式钢琴,拍卖估价在九十万至一百一十万英镑之间,合人民币一千一百万至一千三百万。
在中国大陆的钢琴名店中,一架斯坦威九尺琴售价一百三十五万元,这笔钱可以买普通钢琴一百多架,买组装电脑五百余台,如果买成打折机票,可以在北京和上海之间飞行三千四百次,每天往返一次,可以飞上将近五年。
二零零四年春运期间,有个买不到火车票的四川民工流落北京街头,经过民航售票处门口时,他站了很久,然后发誓道:老子这辈子一定要坐一趟飞机,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