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思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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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事思量着
冯唐
冯唐@2007-11-2511:44:08
我最早碰过的电脑,是单色的苹果II。那时那刻,机房里漆黑一片,淡淡的男女生脚臭,隐隐的女生头发香,绿绿的屏幕一闪一闪,人头大小,水晶球一样,感觉上比晶体管收音机复杂多了。我想,和女生类似的复杂,我这辈子都明白不了了,只有使使的份儿。
那年是一九八五年。
那年的网络其实也是无线的。电脑像一个个的岛屿,我骑着辆二八破自行车,撑船一样,从东三环南到东三环北,从一台电脑跑到另外一台电脑,五寸和三寸软盘就是鸡毛信。两台电脑之间,第一次传递的是我写的一个程序和一首打油诗。运行程序,单击回车,屏幕上显示一个六角形,傻极了。打开诗,只有六行,涉及天文、植物、女生,傻极了。我那时候还能劈叉,横叉、竖叉,完全劈开,双卵着地,比不过篮球和百米,就和他比劈叉,傻极了。这三件傻事,现在基本都没能力做了。
之后的二十二年中,党换了三任总书记,我被换了若干女友,换了九台电脑:东芝Sattelite,同方,SonyPCG505,CompaqArmadaM300,CompaqEvoN600C,IBMThinkpadT41,IBMThinkpadX31,Hpcompaqnc4010,LenovoThinkpadT60p。最后这台T60p,2006年刚到手的时候,据说是当时最快的笔记本。我轻轻抚摸它充满弹性的键盘,在MSN上和我初恋吹牛,什么独立显存,硬盘保护之类,她不屑地回答,再过两年就什么都不是了,仿佛二十二年前,她还是最艳丽的班花呢。
现在的网络基本上无线了。网络变得和电、汽油、厕所、空气、茶水一样不可缺少。一年到头,看屏幕的时间比看任何一张人脸的时间都多太多,摸键盘的次数比摸任何一只人手的次数都多太多,挂在网上的时间比睡在任何一个人身边的时间都多太多。晚上,在结束工作之后,在困到不得不睡去之前,我狂敲键盘,仿佛电脑是一架钢琴,我无法无天,我在无声处听见锣鼓喧天。
二零零七年正月十五,午夜之前,我敲下《北京,北京》的最后一句:“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在那一瞬间,我想做的不是同时按下CtrlS,而是打开窗户,北风吹进来,把这台T60p随手扔出窗外,在任何人类看到《北京,北京》之前,在它播散进网络深处之前,摔碎硬盘,摔碎Intel(R)Pro/Wireless3945ABG无线网络适配器。我很傻屄地想,“广陵散从此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