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文学论 关于“出题目”
卷十一 文学论 关于“出题目”
雨果的《克林威尔》(Cromwell)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一部杰作,然而雨果的《克林威尔》的序言却是浪漫主义文学的理论文字;雨果是作家而同时又是理论家的。
写了《浮士德》的歌德是作家,但写了“PropylaenA”杂志的“导言”的歌德却是文艺理论家;歌德也是作家而同时又是理论家的。
左拉是《罗贡。马惹》的作者,然而同时又是《实验小说》这理论文字的作者;他也是作家而又同时是理论家的。
绥拉菲摩维支写了《铁流》,却也写了《我怎么写铁流》;革拉特珂夫写了《士敏土》,却也写了《我怎么写士敏土》。这两位又是作家而同时是理论家的。
文艺理论家和创作家可以是一个人,亦可以是两个人,有不写创作的理论家,亦有不读文艺理论的创作家;有以自己的理论去反对别的理论家的理论的作家,然而很少见自己并没有什么一定理论的作家仅仅以“创作的自由”一语去反对理论家的理论的。
近年来,我们常听得有人说:“在西方,一种文艺理论之成立,必先有包孕此理论之作品;所以是从作品产生理论,而不是由理论烘逼出作品来。”持此说者,倘使是作家,那就是不愿人家出题目给他的作家;倘使不是创作家,那么,因为他自己并没提出“理论”,所以大概只能称之为理论以外的理论家。他们是不喜欢有不作而理论的家们唠叨多嘴的;他们的“作品产生理论”的明证就是我们上举的雨果、左拉诸位先生。
不错,从西方文艺发展的史迹看来,到欧洲大战以前为止,大概可说是先有作品后有理论的;第一部文艺理论书亚里斯多德的《诗学》是如此,本文上举的雨果以至左拉的理论亦复如此;但是这只是大战以前为然。现在是文艺理论成为文艺领域中一个专门独立的部门了,以辩证的唯物论为武起的文艺理论家本质上是和雨果他们不相同的,雨果他们是自出题目自做,而现代的文艺理论家自己不做而单出题目,未必就是不该;问题不在他有没有出题目之权而在他的题目出的对不对呵!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题目出来以后不许人置喙;但我们以为作家方面所应讨论者是那题目的对不对,而不是出题目者之有没有出题目的权力,至于也是理论家那方面呢,应当依他自己的理论(如果他有的话)来和那出题目的理论家展开严肃的论辩。仅仅用“作家应该有创作的自由,不要别人来出题目”以为反对的理由,似乎太嫌不够。因为倘使讲到“自由”的话,则作家固然有创作的自由,文艺理论家也应有发表意见的自由。
只有一个场合能摇动文艺理论家的“自由”;即他的题目是背时的,不合理的。然而这只有也由理论路径去论辩方始能够达到。
作家若坚持他的“创作的自由”,那自然任何坚实的理论都奈何他不得的;然而也有一个场合能摇动他这坚持的“自由”;这就是他的“自由的创作”在广大读者面前受起判的时候。读者是最后最有力的批判人。如果一部作品不是“藏之名山”而要公世的话,这一关的批判是逃不过的!
近年来,因为我们的社会的变动既快而又复杂,因而我们的文艺落在现实之后。这是使得文艺理论家常常出题目之原因。事实是如此:一个题目出来了,还没有收得几本好卷子,台上却又挂出了另一题目。于是有些(我想来不过是有些而已)“考生”的作家大叫起文艺理论家太会换题目,太会出题目,而有些观场的第三者也大叫起“考官”尽会——只会出题目。本来文艺理论家和作家是应当亲密合作的,然而现在却弄成文艺理论家故意和作家为难似的,——反对出题目的心理大概是有这一项的;这是很不小的“误会”!我们上面举出雨果他们都是自己出题目的,雨果他们决不是什么“性之所至,流露为文章”,而是确确实实自定了一定范围的题目而终身为之的;他们并不是无条件的“创作自由论者”。
我们的作家倘使象雨果他们似的抢在文艺理论家之前自己先来出题目,那么,就要轮到理论家来做“应声虫”了。我觉得以做“应声虫”为失却创作家的尊严也许是反对出题目的心理之又一端罢!
归结起来说:出题目人与做题目人应当亲密合作,不应视为敌体;出题目人出了题目以后应当有详细的解释,——在形式和内容两方面作透辟的研究;而做题目人应当来讨论题目的出得对不对,与“解释”之是否空泛不切实用。如果做题目人看了题目就质问出题目人有何权力来出题目,而出题目人荒弃了他应有的“解释”题目研究作法的义务而只反唇相稽,单在他有权力出题目而且作家们非要人来出题目不可——这一点上来辩论,那就都是口舌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