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那一阵周月表现出来的执著确实令我由衷感叹。他的工作性质使他的许多假日都要加班加点,但在长达半年的过程中,他还是把大部分难得的休息时间,都消耗在暗中调查的路途往返。他把乖乖死亡那天优优乘坐钱志富的汽车前往凌家沿途停靠逗留的每一个地点,全都逐一做了实地查访踏勘。他还和阿菊又做过一次深人细致的长谈……当然,他这样一个年轻精壮的小伙子和阿菊这种孤门寡女的少妇进行长谈,应是另外有人在场为好,所以,周月但凡去找阿菊,通常都要拉上小梅。
小梅也不算局外之人,她是优优的辩护律师。
阿菊与优优是自小相熟的朋友,所以对优优的遭遇一直抱有同情。但她的同情与周月的同情本质不同,她一直相信那个死去的孩子就是优优杀的,她同情优优是因为她们曾经情同手足,而且,在她和德子刚到北京的时候,优优没少帮过他们。
所以,尽管阿菊相信优优确实“犯了事”了,但她并不怎么憎恨优优。她认为优优也是没有办法,是让那孩子逼得急了,才出此下策。凌信诚那么有钱,模样也很不错,优优和信诚一起,如果没有那个一见了她就“发疯”的孩子,该是多么幸福。虽然信诚身体有病,不能干这干那,反正优优这人,也不需要干这干那。阿菊对周月小梅说道,你们别嫌我话说得难听,信诚那病对优优其实也不是坏事,万一哪天信诚真的找他老爸老妈去了,那万贯家财,还不全都归了优优。可那孩子如果还在,就得归了孩子。就算优优和信诚那时结婚,这男方婚前的财产优优是否有份,也很难说。这类男女财产的规定我以前就找人问过。
阿菊基于以上分析,再加上她也旁听了两次审判,因而对优优铤而走险,并没太多怀疑。
对优优杀人信与不信,并不妨碍阿菊与周月进行合作。她后来应了周月的请求,寻找到了一个机会,再次陪周月一起去了一趟西山,“潜人”正觉寺秘晤优优的大姐。
那个机会起于优优大姐打给阿菊的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向阿菊打听优优最近的消息。阿菊从她口中知道,这个电话是她趁老公外出进城,跑到餐厅悄悄打的。阿菊放下电话便呼了周月,虽然这天不是假日,但周月恰巧手中无事,于是便向王科长请了事假,还借出一辆车子,拉上阿菊就去了西山。他们从正觉寺正门进庙,沿周月第一次来时的路线深人后院,从后院那扇垂花小门迂回进入养性斋餐厅,乘餐厅服务人员未及注意,便拐进那条窄窄的夹道,一直走到优优大姐的住处。
阿菊上次来过这里,所以显得熟门熟户,穿过夹道便直接登堂入室。优优的大姐那时正在屋里焚香诵经,见周月和阿菊推门而人不免吃了一惊。
周月来此的目的十分明确,他想从优优大姐的口中了解案发那天优优都和她说过什么;他还想知道,这些天她的老公钱志富都和她说过什么;还想知道,为什么钱志富突然适人山林,是谁聘他在这里当了经理;还想知道,为什么他不准她去探望妹妹,她是否真的相信她妹妹投毒杀人。在他—一提出这些问题之后,优优大姐的表现却让他异常失望,她几乎没有做出一句回答,始终拿着那卷佛经一言不发。
周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告诉优优大姐,优优至今还在不断申诉,至今否认她被控杀人。如果你妹妹真是被人冤枉,能救她的只有你这位大姐。优优是你惟一的亲人,难道你忍心让她坐一辈子监狱?她现在肚子里还怀了你们丁家的骨血,难道你忍心那孩子一辈子不能与母亲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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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月把话说得这么动情,动情得连他自己都觉得残忍。他看到优优大姐紧闭着双眼,也挡不住眼缝中淌出的行行热泪,他知道这个病弱不堪的女人,精神上已经接近崩溃。
他甚至已经感觉到了那眼泪的热度,感觉到了这女人全身每个骨节都在疼痛地扭曲,他本来还想继续施以诱导,但那女人不堪一击的样子使他终于放弃。
他灰心丧气地走出那间低矮的平房,虽然说得口干舌燥,但对阿菊替他沏的那杯茶水一动没动,直到阿菊也说了告辞的话跟了出来,他也没从优优大姐口中听到一点伤心。也许那个女人的眼泪已经流净,却不让人听到一丝吸泣的心声。
周月和阿菊沿原路走出正党寺隆重的山门,回到停于附近林中的车上。在周月将车子发动起来的同时,他们不约而同地看到了钱志富那辆小小的奥拓。那辆奥拓沿着山路缓缓驶来,驶进寺前的空场,停在养性斋的门边,钱志富从车上下来,锁好车门。另一位和他一起下车的汉子,周月很容易便一眼认出,就是上次与钱志富在餐厅里不欢而散的那个男人。
阿菊也认出那个男人,她说那人也在法庭作过证的,她记得那人姓姜名帆,曾在信诚公司干过人事总监。
钱志富陪着姜帆进了餐厅,周月估计他如果径去后院肯定能从老婆脸上看出异样。屋里阿菊刚刚彻的那两杯茶水,大概也还未及收去。钱志富显然能够看出在他回来之前,曾经有人造访,而且将将离去,还未走远。
但周月这时已顾不得琢磨钱志富生疑后将会做何分析,姜帆的出现让他突然兴奋不已,他的调查显然又多了一条重要线索,甚至也许会成为一个突破的契机。事实上几天后周月便从凌信诚那里知道了姜帆的来龙去脉,知道了姜帆与仇慧敏曾是情人关系,知道了他从信诚公司辞职后即加入了仇慧敏舅舅的制药公司,在那家制药公司破产倒闭后又不知去了哪里。这个人现在突然与素不相识的钱志富过从甚密,这情形让人不能不疑,让人不能不推测出一种可能,即仇慧敏与姜帆互相勾结,将钱志富用钱买通,让钱志富制造证据,将优优置于死地。
周月这一大胆推测的灵感,还来源于另外一场巧遇。他从西山回来的数日之后,因姜帆一事去询问信诚,恰巧看到仇慧敏也在信诚家里。她那天又给凌信诚带来了她亲手堡制的一罐好汤,据说滋阴的同时还能补阳。周月来前她已在凌家逗留有时,见有生客来访便快快告辞。在她告辞前凌信诚为她和周月二人互相做了简单介绍,他向周月介绍仇慧敏时,用了“以前的朋友”这样一个含混的称谓。
周月很敏感,他能从那罐好汤和仇慧敏脸上缠绵多情的笑容当中,看出她的别有用心。对凌信诚这样年轻的钻石王老五来说,每个女人的笑容都容易让人生疑。仇慧敏与凌信诚告辞的笑容在周月后来形成那个推测的时候,被一再援引。也出于同样原因,周月并没把这个仅仅是推测的推测,与信诚交流。
为了证实这个推测,周月后来托了在工商局工作的一位熟人,经他介绍,周月到主管的工商所核查了西山正党寺养性斋餐厅工商注册登记的内容。从注册登记的文件上可以看出,整个餐厅注册资本三十万元,钱志富除了担任经理职务之外,也是股东之一。他占股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说,他在这家餐厅投资了十四万七千元人民币。而另一位占股百分之五十一的大股东,则理所当然地挂了法人代表的名,在那纸工商执照的法人代表的字样下,赫然写着“仇慧敏”三个宇。
从工商所回到单位后的第二天,也是一个刚刚上班的星期一,他不顾科里的头头有多忙,硬把科长拉到一边去,说了他暗自为优优调查的事。王科长马上严肃地说:正好,你不找我也得找你呢。人家分局的同志今天一早就来了电话,说你有好几次去骚扰他们的一位证人,人家证人到分局投诉你了,分局的同志很有意见。这是人家负责办的案子,你不能从旁乱插手的!
周月不服地说:这案子的侦查工作早就结了,我再怎么调查也谈不上插手他们工作呀。分局的人在法庭上说他们调查了那家汽车修理中心,证实优优那天确实在那儿买过防冻液了,我这次也去问了人家,人家说这种事只能查销售帐目,帐上确实记载了那天出售过防冻液,但没记载几点钟,更没记载购货人,更记不清那人是男的是女的。这种防冻液他们那里差不多天天都有售,你说这样的证据算什么?还有钱志富说丁优进去买防冻液,他把车子停在门口了,可我到现场看了看,门口根本停不了车。来买东西的车子都是停在院里的,那个院子特别大。还有钱志富的网吧关门后,他已经一贫如洗了,他从哪儿一下子搞到了十四万七,投资了那么大的一个养性斋!还有……
王科长听到一半就点头把周月打断了,他建议道:既然你认为这个案子有疑点,你应该去找分局的同志当面谈一下。这案子他们一直经手办,全面情况肯定更清楚。你怀疑什么应该去跟他们谈,到底有没有问题要由人家来判断。咱们办的案子人家事后乱调查乱发言,咱们也会有意见。
周月一下咋了壳,科长的建议很善意,也符合组织原则的,周月似乎没有理由不接受,没有说词能反驳。他看着科长主动热情地帮他打电话,找了分局的那位他认识的吴队长。吴队长在电话里的态度听上去还不错,表示欢迎周月过去谈。王科长挂了电话对周月说:你看,人家吴队长是那么老资格的刑警了,比我资格还老呢,人家态度很谦虚,很诚恳,你可以过去和他们谈一谈。你只把你了解的情况告诉他们就可以了,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迫人家去接受,好多事你可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案子要不要重新调查是人家决定的事,你听见没有!
周月低头没吭声,没说听见没听见。下午他按照科长的旨意到分局去,见到了那位吴队长。吴队长听完他的看法,留了他写的调查材料,答应认真研究研究,还答应有了想法会及时找他。
周月谈完看法,交了材料,回到处里,不知为什么心里一下空了,那一阵上班不免有些垂头丧气,少言寡语。王科长看在眼里,没有批评,但周月有一次听到他悄悄打电话问过那位老吴,问他周月提供的那些情况到底有无价值……
两周之后,分局来了电话,请周月过去一趟,说关于优优的案子,需要“一起研究研究”。
王科长准假,周月按时按点地去了。
那天研究下来的结果让周月十分失望。但他不能否认那次会议开得非常正规,正规得几乎让人无可挑剔。不仅此案当时的承办人员全部参加,连检察院两位主管的检察官也大驾光临。会上的讨论相当激烈,周月不能否认,激烈之外也不乏认真和诚恳。几种不同的观点互相交锋,分局内也有部分刑警支持周月的怀疑,但大多数人认为当时这案子办得还比较扎实,在前前后后多次反复的调查中,并未发现具备作案条件的其他人。从各方面汇集而来的证据基本上合法可靠,互相印证,疑点指向,惊人一致。至于本案证人及当事人之间后来合伙经商,证人不让妻子知道自己作证,不让其探视案犯,这些情况完全可以找到合理解释,行为本身也未违法,构不成推翻原案的法律理由。至于证人停车的位置与汽车维修中心现场情形不符,以及诸如此类的细枝末节,说服力明显不够充足,更是难以成为翻案的依据……
吴队长在整个讨论中一直处于主持者的角色,本身并未发表倾向明显的见解,在讨论进入各方论点重复争辩的僵持阶段,他适时地请两位检察官发表意见。他征求检察官意见时所用的口吻,能听出这个会议已到了归纳收尾的阶段。
检察官的表态表面上听来比较中性,实际上支持了多数刑警的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本案案犯的代理人或亲属发现本案确有新的重要证据,足以说明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方面有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或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侦查。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时,可以向检察院或更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我们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处理。检察官的表态虽然迹近背诵法律条文,但聪明人都听得出来,周月提出的这些论据,一样都够不上边。
会议就在这样的基调下结束。
结束前吴队长并没有忘记再最后征求一下周月的意见。他与其说是征求周月对这个案子的意见,不如说是征求周月对今天这个会议的意见。他说:“小周,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你提的疑问分局领导也很重视,虽然大家手上都有别的案子,但今天还是把有关人员都集中起来,会上大家的意见你也都听了,你看你还有什么意见?”
周月没有说出他有什么意见,他似乎并不想让会议就此结束,他咳嗽一声严肃问道:“吴队长,有个情况我不知当不当问。”吴队长表情淡淡反问一句:“什么情况?”周月说:“你们当初怎么突然想起要拘留钱志富的,并且还搜查了他的汽车?你们是怎么猜到那辆汽车的后备箱里,藏着半桶没用完的防冻液呢?”
屋里一时静默,那静默让周月的胜利感油然而起。他把疑问的目光,直直地投向吴队长的眉心,坚定不移。
吴队长依然用淡淡的语气,淡淡地答道:“因为有人举报。”
“是谁举报?姜帆,还是仇慧敏自己?”
见吴队长未即答言,周月不无挑衅地又问:“保密吗?”
但周月这次没能成功,成功不如他想象的那样轻易。吴队长用轻松的回答,简单的理由,四两拨千斤地做了回应:“那是一个匿名电话,举报人自称是钱志富的一个朋友,他说钱志富有一次喝醉了酒,酒后吐真言提到他的小妹,说他小妹杀了一个孩子,证据还藏在他的车里。举报人不肯透露身份姓名。但我们仍然决定对钱志富采取强制措施,结果证明举报完全属实。”
吴队长回答完了,在周月一时哑然之际突然转守为攻,咄咄反问:“怎么,你有证据证明,举报人就是姜帆或者仇慧敏?或是他们指使的其他人?”
这回轮到周月沉默下来,沉默中含了几分理屈词穷。好在吴队长的表情还算中庸,并未穷追猛打地将周月继续逼人窘境,他用了一种事务性的口吻环顾四周,来结束会议的整个进程。
“看看,大家还有什么意见?”
无人应声。
“小周呢,”吴队长最后一次移目过来,“你还有什么意见?”
周月同样无法应声,他能听出吴队长道貌岸然地询问,潜伏着漫不经心的轻蔑。就像当初梅肖英反驳公诉人时说的一样,他的怀疑纵有千条万条,可偏偏没有一条足够确切!
他望着吴队长直直射来的目光,那目光同样坚定不移,他沉闷地低下头去,半晌才很不情愿地哑声说道:“没有……没有。”
在分局参加完这个会议,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周月的情绪比较低沉,他找我出来喝过一次酒,借酒发泄苦闷。他也知道他的调查对于推翻这个铁证如山的案子,实在是杯水车薪,可他心里就是不相信,越来越不相信优优有罪!他本来就怀疑,越来越怀疑钱志富和姜帆仇慧敏,越来越怀疑钱志富那个定人生死的证词,是他们攒的一个猫儿腻!
那天晚上周月喝得大醉,我不得打电话问梅肖英他住在哪里。梅肖英很快乘出租车赶过来了,她和我一起把周月架回了他的宿舍。在梅肖英打来热水替床上的周月擦脸擦手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了周月桌上摊着的那些旧信,那是仙泉一个署名“喜欢你的女孩”在几年中向周月述说的绵绵情话,每一道笔画都流露着少年的稚嫩和动人的天真。
梅肖英给周月盖好被子,服侍他睡去。然后,她走近书桌,也注意到了那些过时的书信。
她一封一封地看着,直到我说:“咱们走吧。”她都没有抬头。
我又说了一句:“你要留下来吗?”
梅肖英这才摹然惊醒,红着脸回答:“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