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夜的谎言

作者:张小娴 字数:16264 阅读:41 更新时间:2016/06/28

正文 一夜的谎言

    醒来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能看得见,苏明慧不禁心存感激。

    一天,她醒来,徐宏志已经上班了。洗脸的时候,她在浴室的半身镜子里瞧着自己。就像一个有千度近视的人,眼镜却弄丢了。她看到的,是一张有如蒸馏过的脸,熟悉却愈来愈模糊。

    最近有一次,她在图书馆里摔了一跤。那天,她捧着一叠刚送来的画册,走在六楼的书架与书架之间。不知是谁把一部推车放在走道上,她没看见,连人带书摔倒在地上。她连忙挂着一个从容的微笑爬起来,若无其事地拾起地上的画册。

    回家之后,她发现左大腿瘀青了一片。那两个星期,她很小心的没让徐宏志看到那个伤痕。

    有时她会想,为什么跌倒的时候,她手里捧着的,偏偏是一套欧洲现代画的画册?是暗示?还是嘲讽?

    是谁说她不可以再画画的?是命运,还是她自己的固执和倔强?

    图书馆的工作把她的眼睛累坏了。一次,她把书的编码弄错了。图书馆馆长是个严格但好心肠的女人。

    “我担心你的眼睛。”馆长说。

    “我应付得来的。”她回答说。

    她得付出比从前多一倍的努力,做好的编码,重复地检查,确定自己没有错。

    她从小就生活在两极:四面高墙包围着的图书馆和广阔无垠的非洲旷野。眼下,她生活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那黑暗如同滔滔江河,她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掉下去,给河水淹没。

    那天,徐宏志下班回来,神采飞扬地向她宣布:

    “眼科取录了我!”

    他熬过了实习医生的艰苦岁月。现在,只要他累积足够的临床经验,通过几年后的专业考试,就会如愿以偿,成为一位眼科医生。

    她跳到他身上,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明白自己要更奋勇地和时间赛跑。只要一天她还能看得见,他才能够满怀希望为她而努力。

    无数个夜晚,她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细细地看着熟睡如婴孩的他,有时也用鼻子去拱他。直到她觉得困了,不舍地合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当她张开眼睛,发现自己醒在光明这边的堤岸上,她内心都有一种新的激动。

    是渺茫的希望鼓舞了她?还是身边的挚爱深情再一次、悄悄地把她从黑暗之河拉了上来?

    行将失去的东西,都有难以言喻的美。

    他们搬了家。新的公寓比旧的大了许多,他们拥有自己的家具,随心所欲地布置。这幢十二层楼高的房子,位处宁静和繁喧的交界。楼下是一条安静的小街,拐一个弯,就是一条繁忙的大马路。

    他们住在十楼,公寓里有一排宽阔的窗子,夜里可以看到远处闹市,成了迷蒙一片的霓虹灯。早上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晴空。

    附近的商店,也好像是为她准备的。出门往左走,是一间咖啡店,卖的是巴西咖啡,老远就闻到飘来的咖啡香。咖啡店旁边,是一家精致的德国面包店,有她最爱吃的德国核桃麦包。每天面包出炉的时候,面包香会把人诱拐进去。

    面包店隔壁是一间花店,店主是个年轻女孩,挑的花和插的花都很漂亮。花店旁边是唱片店,唱片店比邻是一间英文书店,用上胡桃木的装潢,简约而有品味。书店隔壁,是一家花草茶店,卖的是德国花草茶。

    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这些店。咖啡香、面包香、书香、花香、茶香,还有音乐,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时候,她会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着耳机,静静地听音乐。

    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辜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髅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

    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他说。然后,他拿起解剖刀划下去。

    毕业后,到外科实习,每个实习医生都有一次开阑尾炎的机会。那天晚上,终于轮到他了。一个急性阑尾炎的小男生给送上手术台。在住院医生的指导下,他颤抖而又兴奋地握住手术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冒了出来。

    终于,他解剖过死人,也切开过活人的脑袋。他是否与闻了生命的奥秘?一点也不。

    当初学医,他天真地希望能够医治别人,使他们免于痛苦。然而,在接触过那么多病人之后,他终究不明白,为什么人要忍受肉体的这些苦难?何以一个好人要在疾病面前失去活着的尊严?一个无辜的孩子又为何遭逢厄运?

    遗传自父亲的冷静,使他敢于第一个拿起解剖刀切割尸体。然而,遗传自母亲的多愁善感,却使他容易沮丧。

    比起上帝的一双手,一个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何异于小丑的一件道具?

    生命的奥秘,岂是我们渺小的人生所能理解的?

    就在今天晚上,在一个善良的女孩脸上,那涂了出界的口红,是上帝跟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吗?

    她的眼睛正在凋零。他庆幸自己娶了她。

    “我想跟你买一张画。”徐宏志对他父亲说。

    徐文浩感到一阵错愕。他的儿子几年没回家了。现在,他坐在客厅里,浑身不自在似的,没有道歉或懊悔,却向他要一张画。

    “你要买哪一张?”

    徐宏志指着壁炉上那张田园画,说:

    “这一张。”

    徐文浩明白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见过这张画。

    “你知道这张画现在值多少钱吗?”他问。

    徐宏志摇了摇头。

    “以你的入息,你买不起。”徐文浩冷冷地说,眼神却带着几分沉痛。

    “我可以慢慢还给你。”他的声音有点难堪,眼神却是坚定的。他想要这张画。他已经不惜为这张画放下尊严和傲气了。

    “爸,不要逼我求你。”他心里说。

    徐文浩看着他的儿子。他并非为了亲情回来,而是为了取悦那个女孩。这是作为父亲的彻底失败吗?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感到挫败。能够挫败他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曾经抱在心头的孩子。

    他太难过了。他站了起来,朝儿子说:

    “这张画,明天我会找人送去给你。”

    然后,他上了楼。他感到自己老了。

    徐宏志站着,看着父亲上楼去。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他没能力为苏明慧买一张画,但他无法忘记那天,当她头一次看到这张画时,那个幸福的神情,就像看到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张画似的。他们没时间了,看到这张画之后,也许她会愿意再次提起画笔。

    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不免会让上帝笑话,一支画笔却也许能够得到上帝的垂爱,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第二天,父亲差人把那张画送去医院给他。夕阳残照的时刻,他抱着画,抱着跟上帝讨价还价的卑微愿望,五味纷陈地赶回家。

    他早已经决定把那张画挂在面朝窗子的墙上。那里有最美丽的日光投影,旁边又刚好有一盏壁灯,夜里亮起的灯,能把那张画映照得更漂亮。

    他把画挂好,苏明慧就回来了。她刚去过菜市场,手上拿着大包小包,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

    他一直站在那张画旁边,期待她看他的时候,也看到那张画。

    “你这么早回来了?”她一边说一边走进睡房去换衣服。

    从睡房出来,她还是没有发现那张画。他焦急地站在那里等待,期望她能投来一瞥。

    “你买了些什么?”他故意逗她说话,想把她的目光吸引过来。

    她从地上拾起还没拿到厨房的一包东西,朝他微笑说:”我买了!”

    她抬起头,蓦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画。她楞了一下,放下手里的东西,朝那张画走去。她头凑近画,拿出口袋里的一面放大镜,专注地看了很久。

    她惊讶地望着他,问:

    “这张画不是你爸的吗?”

    “呃,他送给我们的。”他笨拙地撒了个谎。

    “为什么?”她-着眼,满脸狐疑。

    “他就是送来给我。也许他知道我们结婚了。他有很多线眼。”他支支吾吾地说。

    她没想过会再看到这张画。跟上一次相比,这张画又更意味深长了一点,仿佛是看不尽的。她拿着放大镜,像个爱书人找到一本难得的好书那样,近乎虔敬地欣赏画布上的每一笔、每一划。

    “他现在很有名了。我最近读过一些资料。”她说。

    “你也能画这种画。”他说。

    她笑了:”我八辈子都没可能。”

    “画画不一定是为了要成为画家的,难道你当初不是因为喜欢才画的吗?”

    “你为什么老是要我画画?”她没好气地说。

    “因为我知道你想画。”

    “你怎知道?”

    “一个棋手就是不会忘记怎样下棋,就是会很想下棋。”他说。

    “如果那一盘棋已经是残局呢?”她问。

    “残局才是最大的挑战。”他回答说。

    “假使这位棋手连棋子都看不清楚呢?”她咄咄逼人地问。

    “我可以帮你调颜色。”

    “如果一个病人快要死了,你会让他安静地等死,还是做一些没用的治疗去增加他的痛苦?”

    “我会让他做他喜欢的事。”他说。

    “我享受现在。是不是我不画画,你就不爱我了?”她朝他抬起头,睁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想你快乐。我想你不要放弃梦想。”

    “是梦想放弃了我。”她说。

    他知道没法说服她了。为了不想她伤心,他止住话。

    她并不想让他难过,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倔强。她起初是因为喜欢才画画,后来却是为了梦想而画。

    要吗就成为画家,要吗就不再画画。她知道这种好胜会害苦自己。然而,我们每一个人,即使在爱人面前,难道就不能够至少坚持自身的、一个小小的缺点吗?她是全靠这个缺点来克服成长的磨难和挫败的。这是支匙潘面对命运的一根柢柱,连徐宏志也不可以随便把

    它拿走。

    夜里,她醒来,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

    她走出客厅,看到他坐在椅子里,借着壁灯的微光,满怀心事地凝望着墙上的画。

    “你还没睡吗?”她走上去,缩在他怀里。

    他温柔地抱着她。

    她定定地望着他,说:

    “你撒谎。你根本就不会撒谎。你爸不会无缘无故送这张画给我们的。”

    他知道瞒不过她。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谎。

    “我去跟他要的。”他说。

    “那一定很难开口。”她谅解地说。她知道那是为了她。

    他微笑摇首。

    “你不该说谎的。”她说。

    “以后不会了。”他答应。

    “我们都不要说谎。”她低语。她也是撒了谎。她心里是想画画的,但她没勇气提起画笔,去接近那荒芜了的梦想。

    她头埋他的胸怀里,说:

    “你可以做我的眼睛吗?”

    他一往情深地点头。

    “那么,你只要走在我前头就好了。”她说。

    人对谎言的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谁敢说自己永远不会说谎?吊诡的是,人往往在许诺不会说谎之后,就说出一个谎言。

    有些谎言,一辈子也没揭穿。

    有些谎言,却无法瞒到天亮。

    就在看过那张画之后的那个早上,她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发觉天还没有亮,她又沉沉地睡去。当她再次醒来,她伸手摸了摸旁边的枕头。枕头是空着的,徐宏志上班去了。那么,应该已经天亮,也许外面是阴天。他知道她今天放假,没吵醒她,悄悄出去了。

    她摸到床边的闹钟,想看看现在几点钟。那是个走指针的闹钟,显示时间的数字特别大,还有夜光。她以为自己把闹钟反转了。她揉揉眼睛,把闹钟反过来,发现自己看到的依然是漆黑一片。

    她颤抖的手拧亮了床边的灯。黑暗已经翩然而至,张开翅膀,把她从光明的堤岸带走。

    是梦还是真实的?她坐在床榻,怀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等待梦醒的一刻。

    “也许不过是暂时的,再睡一觉就没事。”她心里这样想,逼着自己再回到睡梦里。

    她在梦里哆嗦,回想起几个小时之前,徐宏志坐在客厅的一把椅子里,她栖在他身上,双手摩挲着他夜里新长出来的胡子。昨夜的一刻短暂若此,黑暗的梦却如许漫长。她害怕这个梦会醒,她为什么没多看他一眼?在黑暗迎向她之前。

    当她再一次张开眼睛,她明白那个约定的时刻终于来临。

    她要怎么告诉他?

    她想起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她也能拖延到天亮吗?

    这些年来,都是徐宏志为她读故事。就在今天晚上,她也许能为他读一个长篇故事。

    在远古的巴格达,国王因为妻子不忠,要向女人报复。他每晚娶一个少女,天亮就把她杀死。有一位叫山鲁佐德的女孩为了阻止这个悲剧,自愿嫁给国王。她每晚为国王说一个故事,说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吊着国王的胃口。国王没法杀她,她就这样拖延了一千零一夜。漫漫时光中,国王爱上了她。两个人白头偕老。

    这个流传百世的故事,几乎每个小孩子都听过。山鲁佐德用她的智慧和善良制伏了残暴,把一夜绝境化为千夜的传说和一辈子的恩爱。

    在黑夜与黎明的交界处,曾经满怀期待。虽然,她再也看不见了。她难道就不可以让她最爱的人再多一夜期待吗?期待总是美丽的,不管是对国王,对山鲁佐德,对她,还是对徐宏志。

    她听到声音。徐宏志回来了。那么,现在应该是黑夜。

    这一天有如三十年那么长。她靠在床上缩成一团。听到他愈来愈接近的脚步声,她双腿在被子下面微微发抖。

    “你在睡觉吗?”他走进来说。

    她朝他那愉悦的声音看去,发现自己已经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有点不舒服。”她说。

    “你没事吧?”他坐到床边,手按在她的头上。

    她紧紧地抓住那只温暖的手。

    “你没发烧。”他说。

    “我没事了。”她回答说,然后又说:”我去煮饭。”

    “不要煮了,我们出去吃吧。”他抽出了手,兴致勃勃地说。

    “好的。”她微弱地笑笑。

    “我要去书房找些资料,你先换衣服。”他说着离开了床。

    他出去之后,她下了床,摸到浴室去洗脸。她即使闭上眼睛也能在这间屋子里来去自如。

    她洗过脸,对着浴室的一面半身镜子梳头。她知道那是镜子,她摸上去的时候是冰凉的。徐宏志走进来放下领带时,她转头朝他微笑。

    他出去了。她摸到衣柜去,打开衣柜的门。她记得挂在最左边的是一件棕色的外套,再摸过一点,应该是一条绿色的半截裙。她的棉衣都放在抽屉里。她打开抽屉,用手抚摸衣服上面的细节。她不太确定,但她应该是拿起了一件米白色的棉衣。裙子和外套也应该没错。

    她换好了衣服,拿了她常用的一个皮包,走出睡房,摸到书房去,站在门口,朝他说:”行了。”

    她听到徐宏志推开椅子站起来的声音。他没说话,也没动静。

    她心里一慌,想着自己一定是穿错了衣服。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裙子,毫无信心地呆在那儿。

    “你今天这身打扮很好看。”他以一个丈夫的骄傲说。

    她松了一口气朝他笑笑。

    徐宏志牵着她的手走到停车场。他习惯了每次都帮她打开车门。她上了车,摸到安全带,扣好扣子。她感觉到车子离开了地窖,驶出路面。

    她突然觉得双脚虚了。她听到外面的车声和汽车响号声,听到这个城市喧闹的声音,却再也看不到周遭的世界了。她在黑夜的迷宫中飞行,就像一个初次踩在钢丝上的青涩的空中飞人,一刻也不敢往下看,恐怕自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

    “附近开了一家法国餐厅,我们去尝尝。”他说。

    “嗯!”她装出高兴的样子朝他点头。

    过了一会,他突然说:

    “你看!”

    她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往前看、往后看,往自己的那边看,还是朝他的那边看。她没法看到他的手指指向哪个方向。

    “哪里?”她平静地问。

    她这样问也是可以的,她的眼睛本来就不好。

    “公园里的牵牛花已经开了。”他说。

    她朝自己那边窗外看,他们家附近有个很大的公园,是去任何地方的必经之路。

    “是的,很漂亮。”她说。

    他们初遇的那天,大学里的牵牛花开得翻腾灿烂。紫红色的花海一浪接一浪,像滚滚红尘,是他们的故事。

    她没料到,今夜,在黑暗的堤岸上,牵牛花再一次开遍。她知道,这是一场告别。

    他们来到餐厅,坐在她后面的是一个擦了香水的女人,身上飘着浓烈而高贵的香味,跟身边的情人喁喁低语。

    服务生拿了菜单给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徐宏志把菜单读给她听的。菜单上的字体通常很小,她从来也看不清楚。

    读完了菜单,他温柔地问:

    “你想吃什么?”

    她选了龙虾汤和牛排。

    “我们喝酒好吗?”她说。

    “你想喝酒?”

    “嗯,来一瓶玫瑰香槟好吗?”

    她应当喝酒的,她心里想。时光并不短暂。她看到他从大学毕业,看到他穿上了医生的白袍。他们也一起看过了人间风景。那些幸福的时光,终究比一千零一夜长,只是比她希冀的短。

    玫瑰色的香槟有多么美丽,这场跟眼睛的告别就有多么无奈。他就在面前,在伸手可以触及却离眼睛太远的地方。她啜饮了一口冰凉的酒,叹息并且微笑,回忆起眼中的他。

    “今天的工作怎样?”她问。

    “我看了二十三个门诊病人。”他说。

    “说来听听。”她满怀兴趣。

    她好想听他说话。有酒壮胆,也有他的声音相伴,她不再害怕无边无际的黑暗。

    她听他说着医院里的故事,很小心地用完了面前的汤和菜。

    她喝了很多酒。即使下一刻就跌倒在地上,徐宏志也许会以为她只是喝醉了,然后扶她起来。

    她在自己的昏昏醉梦中飘荡,感到膀胱胀满了,几乎要满出来。可她不敢起来,只要她一离开这张椅子,她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

    正在这时,她听到身后的女人跟身边的男人说:”我要去洗洗手。”

    她得救了,连忙站起来,朝徐宏志说:

    “我要去洗手间。”

    “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她说。

    她紧紧地跟着那个香香的女人和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的声音往前走。

    那个女人推开了一扇门,她也跟着走进去。可那不是洗手间。女人停下了脚步。然后,她听到她打电话的声音。这里是电话间。也许洗手间就在旁边,她不敢走开,也回不了去。女人身上的香味,并没有浓烈得留下一条往回走的路。

    她只能站在那儿,渴望这个女人快点搁下话筒。可是,女人却跟电话那一头的朋友聊得很高兴。

    “我是看不见的,你可以带我回去吗?”她很想这样说,却终究开不了口。

    她呆呆地站在那儿,忍受着香槟在她膀胱里捣乱。那个女人依然无意放下话筒。

    突然,那扇门推开了。一刻的沉默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你去了这么久,我担心你。”

    是徐宏志。

    她好想扑到他怀里,要他把她带回去。

    “我正要回去。”她努力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

    徐宏志拉住她的手,把她领回去。她用力握着那只救赎的手。

    好像是徐宏志把她抱到床上,帮她换过睡衣的。她醉了,即使还能看得见,也是醉眼昏花。

    醒来时,她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她感觉到这一刻是她平常酣睡的时间,也许是午夜三点,或是四点,还没天亮。她不免嘲笑自己是个没用的山鲁佐德,故事还没说完,竟然喝醉了。

    她下了床,赤脚摸出房间,听到模糊的低泣声。她悄悄循着声音去找,终于来到书房。她一双手支着门框,发现那低泣声来自地上。她低下头去,眼睛虚弱地朝向他。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缓缓地问。虽然心里知道他也许看出来了,却还是妄想再拖延一下。

    “公园里根本没有牵牛花。”他沙哑着声音说。

    她扶着门框蹲下去,跪在他身边,紧紧地搂着他,自责地说:

    “对不起。”

    他脆弱而颤抖,靠在她身上呜咽。

    “这个世界不欠我什么,更把你给了我。”她说。

    他从来没听过比这更令人难过的说话。他把她拉在怀里,感到泪水再一次涌上眼睛。他好想相信她,同她圆这一晚的谎言。他整夜很努力去演出。然而,当她睡着了,他再也骗不到自己。

    “我是服气的。”她抬起他泪湿的脸,说。

    她的谎言巢坏教炝痢K终究是个不会说谎的人,即使他因为爱她之深而陪着她一起说谎。

    和时间的这场赛跑,他们败北了。她用衣袖把他脸上的泪水擦掉,朝他微笑问:

    “天已经亮了吗?”

    “还没有。”他吸着鼻子,眼里充满对她的爱。

    她把脸贴在他哭湿了的鼻上,说:

    “到了天亮,告诉我好吗?”

    徐宏志给病人诊治,脑里却千百次想着苏明慧。他一直以为,他是强者,而她是弱者。她并不弱小,但他理应是两个人之中较坚强的一个,没想到他才是那个弱者。

    他行医的日子还短,见过的苦难却已经够多了。然而,当这些苦难一旦降临在自己的爱人身上,他还是会沉郁悲痛,忘了他见过更可怜、更卑微和更无助的。

    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同朋友一起吃法国菜。大家拉杂地谈了许多事情。席上有一个人,他忘了是莉莉,还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提到了人没有了什么还能活下去。

    人没有了几根肋骨,没有了胃,没有了一部分的肝和肠子,还是能够活下去的。作为一位医生,他必须这样说。

    就在这时,苏明慧悠悠地说,她始终相信,有些东西是在造物的法度以外的,上帝并不会事事过问。比如说,人没有爱情和梦想,还是能够活下去的。

    “活得不痛快就是了。”她笑笑说。

    因此,她认为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他望着他的新婚妻子,觉着对她一份难以言表的爱。她使他相信,他们的爱情建筑在这个世界之外。世上万事万物皆会枯槁,惟独超然世外之情,不虞腐朽。

    同光阴的这场竞赛,他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败下阵来。失明的人,还是有机会重见光明的。只要那天降临,奇迹会召唤他们。

    为了她,他必须挺下去。

    徐宏志在她旁边深深地呼吸。她醒了,从枕头朝他转过身来,轻轻地抚摸他熟睡的脸颊。不久之前,她还能够靠着床头小灯的微光看他,如今只能用摸的了。

    她缓缓抚过他的眼窝,那只手停留在他的鼻尖上,他呼出来的气息湿润了她的皮肤。她知道他是活着的。睡梦中的人,曾经如此强烈地唤醒她,使她甜甜地确认他是她唯一愿意依靠的人。

    是谁把他送来的?是命运之手,还是她利用了自己的不幸把他拐来?就像那个吹笛人的童话故事,她用爱情之笛把他骗到她的床榻之岸。他的善良悲悯使他不忍丢下她不顾而去。

    他为她离开了家庭,今后将要照顾她一辈子。他是无辜的。他该配一位更好的妻子,陪他看尽人间的风光。她却用了一双病弱的眼睛,把他扣留在充满遗憾的床边。她不能原谅自己看似坚强而其实是多么狡诈。

    他在梦里突然抓住她的手。她头埋他的肩膀里,想着也许再不能这样摸他了。

    苏明慧眼睛看不见之后的第三天,徐宏志回家晚了,发现她留下一封信。那封信是她用手写的,写得歪歪斜斜,大意是说她回非洲去了,离去是因为她觉得和他合不来。她知道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她曾经渴望永远跟他待在一起,她以为他们还有时间,有时间去适应彼此的差异。她天真地相信婚姻会改变大家,但她错了。趁眼下还来得及,她做了这个决定,她抱歉伤害了他,并叮嘱他保重。

    他发了疯似的四处去找她,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他知道她不可能回非洲去了。信上说的全是谎言,她是不想成为他的负担。

    有那么一刻,他发现他的妻子真的是无可救药。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固执,连他也不肯相信?他何曾把她当作一个负担?她难道不明白他多么需要她吗?

    他担心她会出事。失去了视力,她怎么可能独个儿生活?他睡不着,吃不下,沮丧到了极点。他给病人诊治,心里却总是想着她。

    他不免对她恼火,她竟然丢下那封告别信就不顾而去。然而,只要回想起那封信上歪斜的字迹,是她在黑暗中颤抖着手写的,他就知道自己无权生她的气。要不是那天晚上她发现他躲在书房里哭,她也许不会离去。

    是他的脆弱把她送走的。他能怪谁呢?

    几天以来,每个早上,当他打开衣柜找衣服上班,看见那空出了一大半的衣柜,想着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都塞进几口箱子里离开,他难过得久久无法把衣柜的那扇门掩上。

    每个夜晚,当他拖着酸乏的身体离开医院,踏在回家的路上,他都希望只要一推开家里的门,就看到她在厨房里忙着,也听到饭菜在锅里沸腾的声音。那一刻,她会带着甜甜的微笑朝他转过头来,说:”你回来啦?”然后走上来吻他,嗅闻他身上的味道。这些平常的日子原来从未消失。

    然而,当他一个人躺在他们那张床上,滔滔涌上来的悲伤把他淹没了,他害怕此生再也不能和她相见。

    又过了几天,一个早上,他独个儿坐在医院的饭堂里。面前那片三明治,他只吃了几口。有个人这时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抬起那双失眠充血的眼睛朝那人看,发现是孙长康。

    “她在莉莉的画室里。”孙长康说。

    他真想立刻给孙长康一记老拳,他就不能早点告诉他吗?然而,只要想到孙长康也许是

    刚刚才从莉莉那里知道的,而莉莉是逼着隐瞒的,他就原谅了他们。他难道不明白自己的妻子有多么固执吗?

    莉莉的画室在山上。他用钥匙开了门,静静地走进屋里去。

    一瞬间,他心都酸了。他看到苏明慧背朝着他,坐在红砖镶嵌的台阶上,寂寞地望着小花园里的草木。

    莉莉养的那条鬈毛小狗从她怀中挣脱了出来。朝他跑去,汪汪的叫。她想捉住那条小狗

    ,那只手在身边摸索,没能抓住它的腿。

    “莉莉,是你吗?”她问。

    他伫立在那儿,没回答。

    她扶着台阶上的一个大花盆站了起来,黯淡的眼睛望着一片空无,又问一遍:

    “是谁?”

    “是我。”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们面对面,两个人仿佛站在滚滚流逝的时光以外,过去的几天全是虚度的,惟有此刻再真实不过。

    “我看不见你。”她说。

    “你可以听到我。”他回答说。

    她点了点头,感到无法说清的依恋和惆怅。

    “你看过我留下的那封信了?”她问。

    “嗯。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那样爱你么?”

    她怔住了片刻,茫然地倚着身边的花盆。

    “我比以前更爱你。”他说。然后,他抱起那条小狗,重又放回她怀里。

    “它叫什么名字?”

    “梵高。”她回答道。

    他笑了笑:”一条叫梵高的狗?”

    “因为它是一头养在画室里的狗。”她用手背去抚摸梵高毛茸茸的头。

    “既然这里已经有梵高了,还需要莉莉吗?”

    她笑了,那笑声开朗而逼,把他们带回了往昔的日子。

    “你为什么不认为我回非洲去了?”

    “你的故乡不在非洲。”

    “我的故乡在哪里?”

    他想告诉她,一个人的故乡只能活在回忆里。

    “你是我的故乡?”她放走了怀中的小狗。

    他的思念缺堤了,走上去,把她抱在怀里。

    “乡愁很苦。”她脸朝他的肩膀靠去,贪婪地嗅闻着这几天以来,她朝思暮想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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