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4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4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4)
前面我说到老三和静秋的爱情观是受欧美文学熏陶的,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似乎我这样说就是崇洋媚外,就是不爱国,咱们好不容易发掘出老三这么一个“中国情圣”,你又把功劳都算到外国人账上去了,这像什么话?即便不完全归功于中国文学,至少也要跟欧美文学平分一杯羹吧?
其实我不过是在说一个事实,不是关于"中国情圣"的事实,而是关于老三和静秋这两个普通人的事实。这个事实就是在他们的爱情启蒙阶段,他们只能读到为数不多的爱情小说,听到为数不多的爱情故事,而这些小说和故事中,真正对他们爱情观的形成起了熏陶作用的,是更加为数不多的几本书几个故事,碰巧都是欧美的。
老三看过的欧美文学作品很多,对他影响较大的都在前面谈过了,这里不再赘述。静秋家里曾经有一些世界名著,她母亲也尽力保存了一段时间,但随着文革向纵深发展,形势变得越来越严峻,那些书都逐渐被销毁了,有的书是先撕掉封面和简介,让人看不出是什么书;有的书是套上《毛泽东选集》的塑料封套,鱼目混珠一段时间,但最终都没保存下来。
静秋的哥哥也很爱看书,曾借回来不少书,都是地下流传的,借回来只能看几天,限时要还,所以静秋都是趁哥哥不在家的时候匆忙一阅。她那时看书专拣有“她”的地方看,因为没“她”就没爱情故事。
她看过的欧美文学包括《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简爱》《牛虻》《少年维特之烦恼》《茶花女》《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拜伦诗集》《普希金诗集》《当代英雄》《战争与和平》等。为节省篇幅,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有人看到我说老三和静秋受欧美文学熏陶,就追问他们到底看了多少欧美文学作品,仿佛只有躺在书堆里才能算得上熏陶一样。其实我用“熏陶”这个词,主要是因为老三的母亲和静秋的父母都读过很多欧美文学作品,深受其影响,特别是在爱情观方面,都是持所谓小资产阶级“爱情至上”观的,都比较重视那些“不能当饭吃”的精神层面的享受。他们不仅给孩子们讲欧美文学中的那些故事,他们本身对待爱情的态度也对孩子起到了熏陶作用。
至于说读多少本书才算“熏陶”,似乎没有一定之规,应该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读了成堆的文学作品,也未必就受到了熏陶;有人读了几本文学作品,但每本都影响极深,那也应该叫受了熏陶;有的人被一本书改变了自己的爱情观,或者影响了一生,这种情况也不罕见。当然,如果你一定要说“直接读的叫影响,间接的叫熏陶”,我也没有意见,但无论如何熏陶跟数量并不一定成正比。
我们从《山楂树之恋》的故事里可以看出《简爱》和《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对静秋的影响,不仅因为她提到过这两本书,还因为她从中学到了有关爱情的知识,她用简爱告诫自己别爱罗切斯特的典故来告诫自己别爱老三,她从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中得出罗密欧没有对朱丽叶出尔反尔是因为死亡赶在了他前面。从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知道自己一旦爱上就会舍生忘死的小女孩,是如何利用有限的文学知识来迫使自己淡化爱情的。
静秋对成医生的爱,也反映出欧美文学对她的影响。她从成医生身上看到的,其实是一个老三,是一个豆瓣没变黑的老三。她虽然为成医生写诗,但她并没想过拆散成医生跟江老师的婚姻,对她来说,爱一个人可以纯粹是思想感情方面的东西,用不着结为夫妇,甚至不用在一起,得不到还爱,见不到还爱,那才是真正的爱情。
这种“不需要在一起,得不到还爱,见不到还爱”的爱情观,我们可以从《牛虻》和《少年维特之烦恼》等书中找到影子,这些书里都有一个虽没跟所爱的人结合但把爱情永远留存在心里的人物。对静秋这类崇尚精神生活而且不知道爱情跟性的关系的小女孩来说,那种爱可能比白头到老的爱更震憾人心,更令人向往,因为它远离了尘世,超越了时空。
对老三和静秋来说,爱一个人就是想方设法给她/他带来幸福,如果为她“扔铅球”能减轻她经期不适,那就为她“扔铅球”;如果陪他一起去死能使他幸福,那就陪他去死;如果跟她见面会给她带来麻烦,那就躲着不见;如果以死殉情不是他所希望的,那就好好活下去。
当他们为了对方的幸福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们自己也是幸福的,因为对他们来说,被人爱,是一种幸福;爱人,也是一种幸福;既爱人又被人爱、且自己所爱之人就是爱自己的人,那就是绝顶的幸福了。如果客观实际允许他们在一起,能公开手拉手在大街上走,那自然是幸福的,但如果客观情况不允许,如果他们只能背地里见面,甚至不见面,但只要两人在相爱,那仍然是幸福的。
持老三和静秋式爱情观的人,生离不能阻挡爱情,死别也不能终止爱情。爱情与生命同长,甚至长过生命,因为当一个人生命终结,爱情仍以其它方式存在。老三把自己的日记和诗歌留给静秋,让她在他死后仍然能感受到他的爱;静秋三十年后带着女儿去探望老三,是要让老三知道:生命在继续,爱情在继续。
《山楂树之恋》里写道:“在静秋看来,如果他不知道她在爱他,他还照样爱她,那就是真爱了”。静秋这个观点,一般男人恐怕很难理解,也许根本猜不透。无论是在老三之前,还是在老三之后,她对所有追求者都采取拒绝态度,而那些追求者大多一拒就逃,从此再无音信。这在她看来就证明他们并不爱她,如果真爱她的话,怎么会一拒就逃呢?
估计那些追求者也有自己的道理,既然你不答应跟我谈恋爱,我为什么还要与你周旋呢?与其浪费那个时间,再丢几次脸,还不如趁早去找别的女人。
老三爱上静秋追求静秋的时候,也未必知道静秋心里的这个想法。但他对爱情的理解恰好符合静秋对爱情的定义,那就是爱了就爱了,爱不是搞到手前的铺垫,而是毕生的事业。如果是对方主观上不爱他,那他就用自己的爱去打动她,说服她,争取让她爱上他;如果是客观上不允许两人相亲相爱,那他就远远地爱她,遥遥地爱她;如果他的爱只能给她带来痛苦和危害,那他就悄悄地躲开,让她无忧无虑地生活。
老三静秋的爱情观,我们可以从欧美文学中找到影子,但从他们看过的中国文学中却找不到。
中国文学到老三逝世的一九七六年为止,纯粹写爱情的小说很少,写老三静秋喜欢的那种爱情的几乎没有。到那时为止,最爱情的大概要算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了。《梁祝》的故事是以民间文艺的形式存在的,我们只知道祝英台女扮男装出去读书,认识了同窗梁山伯,堕入情网。但梁山伯这个傻小子一直都没看出个眉目来,直到两人毕业,马上就要离校了,祝英台才在相送途中经过种种暗示加明示揭露了自己的真面目,双方定情,后面的情节就主要是争取婚姻自主以及失败后一方病死一方殉情的故事了。
五四至一九四九年这段时期的中国文学,因为受欧美文学影响,出现了一些含有爱情描写的小说,像巴金的《家》《春》《秋》等,但那时的爱情都以反封建、反旧礼教、反包办婚姻为主,男女尚在争取婚姻自主的阶段,浪漫的自由恋爱还比较奢侈。
这并不是说中国人的生活中没有老三静秋式的爱情,而是中国的文学作品从来不肯写这类爱情,女性人物可以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大家会为她掬一把同情之泪,唏嘘不已。但如果一个男性人物也为爱而生为爱而死,那他就要受到嘲笑了。祝英台为爱殉情,大家非常欣赏赞美,但如果反过来,祝英台病死,梁山伯殉情,那就未必能得到读者同情了:“为一个女人自杀!胸无大志!哪里像个男人?难道天涯各处都没芳草了?”
中国文学里没有老三静秋喜欢的那类爱情,除了中国文化对女性的轻视以外,文人对不朽的追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中国历代文人都是非常追求“不朽”的,这个传统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那些自认在搞文学创作的人,可以不为钱写作,但一定要为“流传”写作,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进入文学史,进文学史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流芳百世。
据说中国人是不怕死的,但中国人害怕死后没人记得。要想死后不被这个世界忘记,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生儿育女,让自己活在子孙万代的记忆里;另一个方法就是让自己活在历史里,所谓“留取丹心照汗青”。汗青是什么?就是史书,即历史。“留取丹心照汗青”就是争取让历史记录下自己的光辉业绩。这个丹心,可不是对某个女人的一片爱心,因为爱一个女人是不会被写进中国历史的,除非国家的存亡系于这个女人一身。
武人可以靠征战疆场来建功立业。攻城略地,扩大版图,忠君报国,战死沙场,自然会被写进历史,虽然很可能只是史书上的一个数字,比如某战役多少多少人战死,但毕竟是进入历史了,而且事前谁也不知道谁会成为数字,谁会留下名字。也许人人都是奔名字而去的,但最终只变成了一个数字。
文人要不朽,只能靠作品的不朽,因为无论谁的肉身都无法“不朽”,只能是“速朽”。要想作品不朽,当然得往大事上靠,所以中国文人一向信奉“文以载道”的创作原则,而这个“道”还不是个人的生存之道或爱情之道,而是那些伟大崇高光芒四射的“道”,最少得跟民族、国家、历史之类扯上关系才行。
可以说,直到一九七六年为止,中国文学的客观实际就是如此,要写就写重大题材,爱情只能是调味品。作家这样写,批评家这样分析,读者这样期待。如果你光写爱情,尤其是如果你写一个“把女人当回事”“围着女人转”的男人的爱情,那你就别想什么不朽了,连发表的可能性都没有,即便发表也会被批评家评得一文不值,说你写得“单薄”,“庸俗”等等,而读者读了你的作品就会大失所望:这写的什么玩意啊?什么都没有,全都是爱情!
像《山楂树之恋》这样以男女爱情为主线的作品,不要说在那时,即便是到了今天,那些具有超强“不朽”意识的文人仍然会批评其“庸俗”,鄙视地称它为“言情小说”,说它没有《梁祝》那种反封建的高度,没像《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揭露家族世仇给青年人带来的危害,没有抨击文革的打砸抢,等等。即使赞美它,这些人也要扯到一些重大问题上去,似乎不如此就不能显示作品的重大意义,也就不能显示出评者的深谋远虑。
我很怀疑生活中人们对爱情的不屑态度是受了文学作品的影响,搞得很多人——尤其是男人——把爱情与事业对立起来,仿佛只要不把爱情当回事,事业就必定成功,只要把爱情当回事了,事业就必然落空。
但爱情与事业是两个可以互相兼容的概念,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也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套用艾米的分析路子,爱情和事业这两个变量,最少可以有四种不同组合:
1.爱情成功,事业成功
2.爱情成功,事业不成功
3.爱情不成功,事业成功
4.爱情不成功,事业不成功
如果考虑到爱情和事业都不止“成功”“不成功”两种可能,还可以有“比较成功”“相当成功”等可能,两者的组合方式就更多了。在现实生活中,也许爱情事业双丰收的例子不多,但不把爱情当回事、最后爱情事业双落空的却大有人在。
不屑于爱情、只把爱情当调味品的中国文学,在文革期间也没幸免于难,统统被列为禁书。
为什么文革期间要把凡是沾点爱情边的作品都打成禁书?这个问题恐怕只有那些发禁令的人才能回答得上来。如果说是怕爱情描写把青少年带坏了,似乎有点牵强附会,因为文革以前的作品即便是写到爱情,也绝对不是现在这个写法,那些爱情描写大多在写到离床三尺远的地方就打住了,按美国标准,也就是个PG13的级别,让我们现在的读者来看,肯定觉得“不过瘾”。
所以我的猜测是:禁爱情描写,实际上是禁人性描写,因为男女之间的爱情,说到底,只是人性最基本的要求。但文革讲的是阶级性,“亲不亲,阶级分”,“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人性是资产阶级的那一套,“爱情至上”是小资产阶级那一套,无产阶级就要来个反其道而行之,把人性打入禁区,把爱情打入禁区,让阶级性成为人们生活的主宰。
文革期间出版的小说屈指可数,大多是“文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工具,人物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全式英雄,一心工作,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而没有个人的七情六欲。
那时的创作原则现在听来简直叫人一头雾水,目瞪口呆,比如反面人物不能成为作品的主要人物,正面人物不能有缺点,关于中间人物能不能成为作品的主要人物,还有过激烈的争论,最后的结论是:可以是可以,但要着重写中间人物由坏向好的转变过程,不能把转变前的“坏”写得太多,转变要写得合情合理,不能太突兀。
那时的文学作品,连人物的姓氏都有不成文的“潜规则”,正面人物通常姓高、姓郑、姓方、姓洪,而反面人物大多姓白、姓刁、姓胡、姓钱。崇尚红色,于是姓黄的只能是坏东西,《白毛女》里的反面人物就叫黄世仁。北上抗日,于是“南”成了对立面,《红色娘子军》里的反面人物就叫“南霸天”。
长相方面,正面人物需长得身材魁梧,满面红光,而反面人物如果不长得尖嘴猴腮猥琐不堪如刁德一,那就长得肥头大耳脑满肠肥如胡传魁。年轻时代的达式常,因为长得白面书生,就只能演一个落后青年,而长得比较武装的杨在葆,才能演进步青年。
老三和静秋就是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长大的。文革开始的时候,静秋读小学二年级,到她七五年高中毕业,她的整个学生时代基本都是在文革中度过的。她在那期间读过的中国文学作品非常有限,其中有关爱情的描写就更是少得可怜了。
静秋那时读过《林海雪原》,但只记住了这样一个情节:小护士白茹爱慕年轻英俊的上司少剑波,但不敢表达,有一次她发现少剑波的日记里面写了一首关于她的小诗,泄露了上司对她的爱慕之情。静秋只记住那首诗中的第一句:“万马军中一小丫”。书里有白茹挑逗少剑波,拿着他的日记本,当他面念出这首小诗,而少剑波围着火炉追白茹的情节。
静秋还读过《苦菜花》,只记住了其中与爱情有关的片段,有两处:一处是一个叫德强的青年,爱上了一个叫杏莉的女孩。静秋只记得德强瘦瘦的,爱把双手插在裤袋里,好像还爱用口哨吹歌曲。书里对这对恋人的爱情几乎没有什么描写,只知道后来杏莉死了,因为她发现了她父亲在用电台向敌人发报,被她父亲(不是亲生父亲,杏莉是她母亲跟一个长工的私生子)杀死。
另一处是德强姐姐娟子的婚礼,那真是个革命婚礼,除了红色,不带其它任何“色”,唯一引人遐想的是婚礼结束,来宾散去,一对新人的情话声“如潺潺小溪流淌”。不用说,这样的描写更加强化了静秋关于“结婚就是举行婚礼”的认识,而婚礼也不过就是讲讲情话而已。
静秋还看过《战火中的青春》,那些战争场面她都没记住,只记住了里面有个现代花木兰,叫高山,女扮男装参军作战,爱上了一位叫雷震林的战友,但因为她不想暴露自己的女性身份,只能将满腔情愫埋在心底。后来高山在战争中受伤,动了手术住院,雷姓战友前来探望,看见了熟睡的她“如雾中远山似的少女乳胸的轮廓”,于是真相大白。
在静秋看来,这个“乳胸轮廓”的作用也就是让雷姓战友知道了高山的女性身份,至于这个“轮廓”令雷姓战友生理上起了什么反应,书里没写,静秋自然也想象不出。
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大意是)思想意识领域,如果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产阶级就会去占领。用这一理论分析老三和静秋爱情观的形成,我们可以说,在老三静秋成长的年代,无产阶级忘了用震撼人心的文艺作品去占领爱情小说这个领域,于是老三和静秋的爱情世界就欧美文学占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