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8章
第25——28章
第二十五话:下雪的春天
于小杰说去酒吧喝杯酒,不过鉴于怀孕时期并不适合去嘈杂的场所,所以我建议去咖啡厅喝杯咖啡。不过到了咖啡厅,我却依旧没有喝咖啡,而是喝了怀孕后那唯一一种饮品——橙汁。
因为去香宜家,所以我在下班后换下了正装,换上了牛仔裤和宽大的带帽子的绒衣,头发也乱糟糟地束在了脑后。于小杰盯着我说:“你喝桔子汁的样子,简直像个少女。”我没抬头,没仰脸,只撩了眼皮看向于小杰:“如今真正的少女都在吸烟酗酒,只有我这种老姑婆,才会为了身体健康而喝桔子汁。”
于小杰总结道:“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会跟我唱反调。”
我伸了个懒腰:“无论我怎么唱反调,你都不介意。”
而我这一伸展张望,竟望见了周综维。他坐在我斜对面不远处的一桌,背对着我。认识他太久了,所以我不认为我会认错人。而他对面,坐着一位少女。我眯着眼睛打量她,她年纪轻轻的,有一张圆脸以及齐刷刷的刘海儿,穿着高领的毛衫,丰满大于纤细。这个少女,并不是我所妄言的“吸烟酗酒”的那一类,而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她正说得眉飞色舞,眉间眼底没有一丝一毫的忧虑。
我对面的于小杰随着我的目光回头望去:“怎么?认识的?”我自言自语:“不应该认识,他应该在云南啊。”于小杰扭回头来:“哦?你是说那个男的,还是那个小女孩儿?”我回过神来:小女孩儿?这于小杰还真是嘴甜,管少女叫小女孩儿,管我叫少女,他是知道女人嗜青春如命吗?
这时,又有一个男人加入了周综维的那一桌。他好像是从洗手间回来的,坐在了周综维的旁边。我稍稍宽了心:毕竟,如果周综维是出来“偷腥”的,那他实在不该带着个电灯泡。不过,他如果心中没鬼,为什么骗香宜说要飞去云南呢?无论如何,他好像实在不是我所认为的那么老实巴交了。
第二十六话:欠揍
史迪文赔钱的后遗症渐渐浮出水面了。首先,“宏利”交易部的规矩是,如果你替客户赚了,那么皆大欢喜,客户,公司,你,三方分利益;反之,如果你赔了,自然也是三方担损失,只不过,客户有合同傍身,所以损失有限,至于“宏利”,身为“规矩”的制定者,自然也不会太吃亏,这么一来,最头破血流、伤筋动骨的就莫过于小小的交易员史迪文了。
其次,抛开赔钱不谈,史迪文的“士气”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据说,他已经连续六个工作日没有出手做过任何交易了。还是据说,他瘦了。我承认,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不过,我在一直没有“眼见”史迪文本人的情况下,也只好相信道听途说了。
史迪文天天上班,可是,我就是没法“眼见”他。上班,下班,午餐时间,他就是不露面,就连茶水间,他似乎也不去了。不过,姜绚丽倒是见过他,“他瘦了”这句话,就是姜绚丽说的。她还说,瘦了的史迪文更有“味道”了。味道?我现在闻到任何味道都恶心。
我发誓,我对天发誓,我可以用何荷下半辈子的美貌对天发誓,我,真的不想给史迪文打电话的。至少,我的头脑是真的不想。
这一天,我在下班时看见了毛睿,他站在“宏利”的楼下,显然是在等人。我走上前去:“找我有事?”毛睿朝我身后一乐一挤眼:“不是找你。”我回头,看见了姜绚丽。原来,他在等这位“性感”的老师。毛睿已经参加过几次交易培训了,想必也对姜绚丽下过几次工夫了。
他们俩走了,对我这个“红娘”连个谢字也没有。就在这时,我给史迪文打了电话。当时我就心想:史迪文太惨了,在这赔了钱的节骨眼儿上,姜绚丽又喜新厌旧,勾搭上别人了。
第二十七话:鸡丝面
姜绚丽说史迪文瘦了,我没看出来,不过她说的那种“味道”,我倒是“闻”出来了。史迪文一向是整洁的,天天洗澡洗头发,衬衫领子干干净净,不过今天,他头发油腻腻得都快打绺儿了,衬衫是灰色的,看不出来脏不脏,但却皱巴巴得厉害。我捏着鼻子偏过头:“说你是屎地里的蚊子,真是一点儿也不冤枉你。”
史迪文随意翻了翻菜单,就对服务员说:“给我一份咖喱牛肉饭,给她一份鸡丝面。”服务员问:“酒水呢?”我抢着说:“白开水就行了。”
“这次没少赔吧?”我掰了一次性的木筷子,用一支磨着另一支上面的木屑。
“哼,你赚钱的时候,别人都暗着嫉妒你,可等到你赔钱的时候,他们就明目张胆着议论你。”史迪文道出一个事实:好事不出门,歹事行千里。甭管你是西装革履的知识分子,还是没文化的街道大妈,你骨子里多多少少都有“气人有,笑人无”的劣性。人人都这样,社会也就这样了。
“管别人干吗?你自己从中得到教训了吗?”我喝了一口服务员刚倒来的白开水,水碱味儿压倒一切。
“哼,”史迪文甩了甩油头:“我不需要什么教训,我需要的是更强的抗外界干扰能力。”
“抗外界干扰能力?”我一头雾水:“这么说,你赔了钱,不赖你自己,反倒赖到什么‘外界干扰’头上了?”
“也赖我,谁让我没能抗拒那‘外界干扰’呢?”史迪文嘴皮子耍得溜,我听得脑袋晕乎乎。外界干扰?到底什么是外界干扰?是我吗?是我的变幻莫测和我的“嫩草”令史迪困扰了吗?不然,他干吗对我说这席话,盯着我的眼神干吗如此深幽?
可下一秒,史迪文就把勺子伸向了我的鸡丝面,笑嘻嘻道:“给我来口汤喝。”我用力推开了他的手,力道之大,速度之快,令那勺汤尽数泼在了史迪文的身上。这下,他可更有味道了。我开怀大笑。
“快振作吧史迪文,赔了的就赔了吧,快重振旗鼓,再赚回来。”我正色道。
第二十八话:哈喽摄影工作室
等史迪文这一次由白班倒去了夜班时,北京的春天也渐渐代替了冬天。对粮食和肉蛋奶系列产品的抗拒,令我迅速消瘦了下去,以至于姜绚丽嚷嚷:“天啊,你该不会得什么绝症了吧?”
没有人怀疑我的食欲不振和消瘦是因为怀孕,这一是因为我对呕吐的控制力已经炉火纯青,不能吐时绝不吐,二则是因为我是何荷,在外人眼中自立自主,淡泊男人,从不为情所困的何荷。这样一个女人,上哪怀孕去?
只有毛睿认识了真正的我——未婚怀孕的“时髦”女人。我警告过他:“我的事,你最好给我守口如瓶。”其实毛睿在“宏利”相熟的人除了我,就只剩下姜绚丽了,而我认为,毛睿对姜绚丽只是兴了一时的玩兴而已,而并不会对她掏心掏肺,来议论我的是非。
于小杰对我虽也算不上掏心掏肺,但绝对是实心实意。当我的“回眸”被做成了海报,贴在了他们摄影工作室的橱窗上时,他坚持要带我去参观参观。
那工作室的名字叫“哈喽”,很特别,但细想想,好像也很媚俗。他们还有几个“子名字”,比如代表儿童摄影的“哈喽宝宝”,代表中老年摄影的“哈喽妈妈”,还有业务量最大的婚纱摄影“哈喽新娘”。我问于小杰:“怎么没有‘哈喽爸爸’,‘哈喽新郎’?”于小杰答:“因为我们这行,赚的是女人的钱。”
我仰视我巨大的“回眸”,不得不承认,在“美”的怂恿下,女人的钱实在是太好赚了。倘若我早知道摄影镜头如此犀利,早知道我何荷也具有如此“诱人”的瞬间,那我肯定早在青春正当年之际,就为此奉上大把大把的银子了,哪会等到这几近人老珠黄的二十八岁。不过,现在也有现在的好,至少现在我认识了摄影师于小杰,而他,是万万不会收我钱的。
于小杰把我介绍给了他所谓的老板:“李总,快来看看我这纯天然的模特。”这个所谓李总,是个其貌不扬的胖小伙儿,年纪大概和于小杰不相上下。他用熊掌跟我握了握手:“何小姐,久仰久仰。”接着,他又对于小杰说:“于总,何小姐可是比‘回眸’上瘦了啊,脸色也差了。罪过罪过啊。”于小杰泄气道:“哎,她胃不好,**病了。我总说带她上医院看看去,可她老跟我这儿打马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