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Chapter 10 有悔恨的青春

作者:桐华 字数:6830 阅读:46 更新时间:2016/06/29

第二部 Chapter 10 有悔恨的青春

    年少时,因为没被伤害过,所以不懂得仁慈,因为没有畏惧,所以不懂得退让,我们任性肆意,毫不在乎伤害他人。

    当有一日,我们经历了被伤害,懂得了疼痛和畏惧,才会明白仁慈和退让。

    可这时,属于青春的飞扬和放肆也正逐渐离我们而去。

    我们长大了,胸腔里是一颗,已经斑驳的心。

    有悔恨的青春

    新学期开学,李莘和倪卿依旧围着林岚转悠,也依旧热衷于传播各个班级的俊男美女们做了什么。

    我们年级,绯闻最多的女生是晓菲,男生是张骏。李莘现在跟着几个高中生在外面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说过我和小波的关系,她对我异常巴结,知道晓菲和我关系很好,所以从不谈论晓菲的是非。

    她们不能谈论晓菲,自然只能谈论张骏。

    张骏的新女朋友和他的前一任性格大相径庭,前一任低调安静,这一任却张扬泼辣,丝毫不介意自己比张骏大几岁的事实,有时候,甚至会来学校等张骏放学。

    她打扮时尚摩登,烫着头发,化着浓妆,在初中部的小园林中一站,像电影明星,和我们这些清汤挂面的女生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张骏的绯闻成为每个女生的最佳谈资,连最文静的女生都会趴到玻璃窗前,好奇地偷看张骏的女朋友一眼。

    李莘和倪卿唧唧喳喳地议论,我想走,又忍不住地想听。

    李莘问林岚:“听说她和你妈妈一个单位?”

    “嗯,去年刚分来的艺专生,跳现代舞的,性格很泼辣厉害。”林岚几分狡猾地笑着,“张骏这次只怕要遇到克星了。”

    倪卿问:“是不是没有人喜欢她?”

    “怎么可能?我妈她们单位的人都是美女,每个都一堆人在追,她人又活泼,很多人追她。”

    倪卿很困惑,“那她怎么喜欢和张骏在一起?她那么老,为什么喜欢比她小的男生?”

    只是一句很平常的话,林岚却突然就不高兴了,冷冰冰地说:“她喜欢谁是她的自由,你想喜欢,张骏还压根看不上你!”

    倪卿的眼泪都差点掉出来,李莘几分幸灾乐祸,林岚不理她们,转身就走。

    过了一段时间,从班级八卦人士的嘴里传出小道消息,林岚的父母在闹离婚。

    那个年代,离婚比较罕见,可更罕见的是,林岚的妈妈是为了一个大学毕业分配到我们市没几年的年轻男子离婚,算来那个男子比我们才大了十岁左右。这件事情,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市文工团有一个和小自己七八岁的男子搞婚外情的女人,连我的父母都听说了这件事。

    妈妈在饭桌上和爸爸议论此事,两人都完全不能理解,不明白这个女人怎么了。

    妈妈问我班里有没有一个叫林岚的女孩,我不悦地点头,以为妈妈会像大楼里其他阿姨一样,听说我和离婚放□的女儿一个班,就关切地打听林岚的一切情况,似乎林岚长得很畸形,没想到妈妈叮嘱我,不要说闲话,不要问林岚她父母的事情,更不要故意疏远或者故意接近林岚,以前怎么相处以后也怎么相处。

    我很意外,但想到外公和外婆的离婚,妈妈大概只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林岚依然是骄傲的,依然是美丽的,依然和李莘、倪卿笑闹,可她的眼睛中有了不合年龄的冷漠戒备。如果留意看,会发现她独自一人时,常常在发呆,可只要有人看她,她会立即用微笑做武器,将自己保护起来。

    我和她的关系越来越“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平常并不怎么热络,可我能感觉到她相信我,她和我在一起时,可以不说一句话,不笑不闹,只静静地坐着。也许只是因为她知道我从不说人是非,也从不对他人的是非感兴趣,所以她在我身边,感觉到安心。

    一个清晨,我刚到教室,她问我,“可以陪我出去玩吗?”

    我看着她眼睛里满布的血丝,立即答应。

    我们两个没有和老师请假,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就骑着我们的自行车出发了,骑了整整一个早上,骑到拍影视的古城,她拿出很多钱,大把大把地花,我们租了无数套古装衣服和道具,照了无数张相片。

    林岚交一大笔押金,租了两套唐朝公主服,又用自己灵巧的手,给我和她各梳了一个漂亮的发髻,我们两个穿着唐朝公主的古装,在古城中胡逛,走着走着,她突然说:“我爸爸妈妈离婚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能沉默,她却似乎很感激我的沉默,牵着我的手,高高兴兴地当公主,逛古城。

    那一天,我们俩吃遍所有的零食,喝最贵的饮料,看到任何好玩的东西,不管是我喜欢的,还是她喜欢的,她都立即买下。

    从小到大,我第一次如此肆无忌惮地花钱,可就在那天,我明白了,这世界上金钱买不来快乐!

    我和林岚旷课一天,聚宝盆却没有批评我们,大概他也听说了林岚父母正式离婚的消息,他对聪慧能干的林岚有怜悯,后来,他还选林岚做英语课代表,对林岚格外偏爱。

    那个时候,林志颖正当红,每个人嘴里都哼哼唧唧着《十七岁的雨季》。

    “当我还是小孩子

    门前有许多的茉莉花

    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当我渐渐的长大

    门前的那些茉莉花

    已经慢慢的枯萎不再萌芽

    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年纪

    什么样的欢愉什么样的哭泣

    ……”

    班级里几乎所有女生的文具盒上都贴着林志颖的贴画,大家都忙着收集林志颖的磁带和海报,林岚因为家庭条件比较好,曾经是流行文化的忠实追捧者,现在却一反常态,将手里的海报全部送给李莘和倪卿。我想她在父母的婚变中、外界的歧视下已经快速长大。

    如果大人们变得像小孩子一样任性,不肯承担责任去保护小孩子,那么小孩子只能快速地长大,像大人一样保护自己。

    一般来说,父母婚变总会影响到孩子,何况是林岚父母这样轰动的婚变,可林岚的学习成绩未受家庭的丝毫影响,她也依然组织班级参加文艺汇演,她倔犟地明媚着、活泼着、张扬着,用自己的不变化来粉碎一切猎奇窥伺的目光,可她显然不再是我初一时认识的那个林岚。

    有一次,我们两坐在学校的人工湖边,她突然说:“还记得转学走了的女班长吗?”

    “记得。”

    她笑了笑,“我们两大概都不会忘记她,我们欠她的不只一句‘对不起’。”

    人们常说青春无悔,其实青春怎么可能没有悔恨?

    年少时的心有着□裸的温柔与残酷,我们容易被人伤害,也容易伤害他人。随着时光流逝,我们会遗忘掉很多人,但是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和我们伤害过的人,却会永远清晰地刻在我们有悔恨的青春中。

    如果看故事的你正年轻,请记得温柔地对待那个你遇见的人,不为了他(她)对你的感激,只为了多年后,你蓦然回首时,青春中的悔恨能少一点。

    所有人的改变

    李哥通过关系,买了辆公安局淘汰下来的旧吉普车,虽然某些地方旧得漆都掉了,可也成为这个城市为数不多的私家车拥有者。

    听说他和公安局长的儿子成了朋友,和本市另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有钱人宋杰合伙投资商厦,他的朋友圈子里什么哥、什么弟的渐渐少了,某某科长、某某处长、某某局长渐渐多了。大家不再叫他李哥,洋气点的称呼他李先生,土一点的叫他李老板。

    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是中国社会变化最剧烈的时代,短短十来年的时间,从贫穷落后到富裕小康,中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奇迹。很多如今生活中的理所当然,在当年都是我们曾经历过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用热水器洗澡,第一次坐电梯,第一次喝可口可乐,第一次吃康师傅方便面,第一次用飘柔、潘婷,第一次吃肯德基……

    我们城市的变化速度也是飞快,为了跟上它变化的速度,人也在快速变化,或者是因为人在快速变化,所以这个城市的变化速度才飞快?

    我搞不清楚,我只看到整个城市日新月异的改变,幸亏,还有不变的。

    李哥给自己买的是旧车,却给小波弄了一辆日本原装进口的摩托车,在当时绝对是百分之百的奢侈品,可小波很少用,仍旧踩着他的破自行车来往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间,我常坐在小波的车后座上,和他去小巷里寻找小吃。

    我们一起坐在乌黑厚重的木门旁,看走街串巷的老人浇糖画。

    一根扁担,一头挑着小煤炉和锅,一头挑着工具和材料。走到孩子聚集的地方,老人就放下扁担,支起炉子和锅,锅内是融化的褐色糖汁,老人凭着一个大勺,从遨游九天的巨龙,到贼眉鼠眼的小耗子全能浇出来。

    一个罗盘,四周画着各种动物,五毛钱转一次,转到什么,老人就给你浇什么。

    我每次都想转到凤凰,可总是转不到,越转不到,越是想转,小波总在一旁沉默地笑看着。其实我和他都知道罗盘有古怪,想破了这个作弊手法并不难,但是那不重要,这个城市拔地而起的高楼已经把这些人的生存空间压迫到了城市的最角落里。

    大概看了太多成年人写的书,我渐渐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和时代有脱节的人,我喜欢留念一切正在流逝的东西。四大天王他们的歌,我也会听,可并不真的喜欢。我先是喜欢上了邓丽君,从邓丽君又认识了周璇,又从周旋听回韩宝仪,从而沉浸在靡靡之音里不可自拔。

    爸爸的单位里淘汰了老式的针式唱机和一堆像黑色飞碟的老唱片,有邓丽君的歌,还有好多革命歌曲,那个时候,人人都忙着实现“现代化”,没有人喜欢这些老土的东西,我就捡了回来,放在小波的办公室里,一边看小说,一边听,或者一边做作业,一边听。

    “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小妹妹唱歌郎伴奏,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或者“一送里格红军介支个下了山,秋雨里格绵绵介支个秋风寒,树树里格梧桐叶落尽,愁绪里格万千压在挂在心间……”

    有一次李哥推门而进,听到歌颂红军的歌声,立即就关了门,过了一瞬,又打开门,摸着头说:“我没走错地方呀!”

    乌贼和妖娆捂着肚子狂笑,小波和我也笑。

    李哥走过去,把小波面前的课本合上,笑着说:“都别看书了,今儿晚上一块吃饭。”

    妖娆笑着说:“李哥的生意肯定又有好消息了。”

    他们先走了,小波则送我回家,我给我妈撒了个谎,才又去。

    五个人边吃边聊,果然是李哥的生意又扩张了,李哥踌躇满志中不停叹气,感慨没有靠得住的得力人,大家都明白他指的是小波,可小波想上大学,势必无法再帮李哥。不过李哥也就是叹叹气,并不是真要小波放弃学业帮他,他对小波和乌贼真像对弟弟一样爱护,小波能上大学,他也很开心。

    李哥聊着聊着突然问乌贼:“你和妖娆打算什么时候把事情定下来?”

    妖娆低下了头,神色却是在留意倾听,她比乌贼大了三岁,自然更上心,乌贼却笑着说:“你都没定,我着急什么?我可不想结婚,谈恋爱多好玩,是吧,妖娆?”

    妖娆只能点头,笑容却透着勉强,可乌贼这诨人一点看不出来,还一副和妖娆达成共识的样子。

    李哥笑看着妖娆说:“那也成,再过两年,等我生意稳定了,给你们办一个豪华婚礼。”

    小波也笑着说:“我的这一声嫂子肯定非妖娆姐莫属。”

    小波和李哥都表态了,我也赶紧表态,“你放心了,乌贼很笨的,只有你甩他的份,没有他甩你的份。”李哥和小波都是一巴掌拍到我肩上,我立即改口,“我是说,你很漂亮,乌贼到哪里再去找这么漂亮的人。”

    妖娆笑起来,乌贼的父母不太喜欢她,李哥和小波的认可,对她很重要,让她心安。乌贼仍自浑浑噩噩,用筷子点着菜说:“这个好吃,你们别光忙着说话呀!”

    我对小波低声说:“傻人有傻福,真不知道妖娆姐看上他什么?”

    妖娆听到了,看着乌贼一笑,眼中尽是温柔。李哥点了一根烟,笑看着我们,眼中也有很温柔的东西。

    吃完饭,李哥忙公事去了,妖娆想跳舞,于是四人一块儿去在水一方。刚进舞厅,就发觉异样,往常挤满人头的舞池竟然空的,大家全都站在舞池周围。

    小波和乌贼以为出事了,忙要赶着上前,忽然音乐响起,台湾金曲奖得主陈小云的代表作《爱情恰恰》,因为是闽南语,在学生中并不流行,却是我喜欢的靡靡之音,也是舞厅高手喜欢的曲子,用来跳恰恰恰最好。

    “繁华的夜都市灯光闪闪炽

    迷人的音乐又响起引阮想着你

    爱情的恰恰抹冻放抹起

    心爱的治叨位

    想要呷你想要呷你

    来跳恰恰恰

    不知你是不知你是

    走去叨位觅

    ……”

    一个身段火辣的女子,穿着一袭红裙,随着音乐纵舞,她的舞姿很有专业水准,难怪大家都停了下来,只看着她跳。

    乌贼笑着说:“张骏的新马子比旧马子有味道,看来找跳舞的女人做马子很有道理。”

    妖娆掐着他胳膊问:“你什么意思?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个?”

    乌贼看看四周没兄弟留意,不会损及他的面子,才低声求饶。

    张骏的女朋友既然在这里,张骏呢?

    我在人群中搜索着他,看到他站在人群前面,笑看着女朋友。他的女朋友跳到他身边,突然伸手把张骏拽进了舞池,大家都笑起来,有人吹口哨,乌贼也打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妖娆气得又掐了他一下。

    恰恰恰是唯一由女性主导的交谊舞,对女性舞者的技艺要求很高,整个舞蹈都由女方主导支配,但毕竟是两个人的舞蹈,如果男子配合得不好,也不会好看。

    张骏静静站了一瞬,笑了笑,也开始跳了起来,他们在迷离灯光的映照下,时进时退,时分时合,男子英俊不羁,女子明艳动人,说不出的动人。

    我胸口剧痛,一个瞬间明白过来,如果这是一个言情故事,他们才是男主角和女主角,我连女配都算不上,只是一个路人甲,却一直奢望抢夺女主角的戏分。

    乌贼拉着妖娆也走进了舞池,两人都是吃喝玩乐的高手,又因为乌贼刚才的话,妖娆心里憋着一股劲,抬臂伸脚,扭腰甩臀,真是要多妖娆有多妖娆。看到他们的水平,别人更不敢下去跳了。偌大的舞池,只看到他们两对在飙舞。

    小波知道我不会跳舞,找了个角落,陪着我坐了下来。

    我的视线暗暗追随着张骏,眼睛十分干涩,心里却大雨滂沱。我多么希望他还是小时候那个长着刺猬头的男孩,没有女生留意,没有女生喜欢,只有我看到他的好,感受到了他的温柔,可他偏偏变成了这样,如一颗星星般,升得越来越高,光芒越来越明亮,却离我越来越遥远,去到了一个我怎么伸手,都够不到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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