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回 我放的那条长线钓到了我苦等了那么多年的鱼。而且我的鱼乖顺可爱地跟我说,他爱我的鱼缸,他爱我
正文 第九回 我放的那条长线钓到了我苦等了那么多年的鱼。而且我的鱼乖顺可爱地跟我说,他爱我的鱼缸,他爱我
【1】
下班后我打车来到清泉路御龙山庄。
这个小区很不错,虽然离市中心稍微远了些,但是依山傍水,空气和绿化都是一流的,周围配套设施也很齐全,所以房价也非常的漂亮,能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我顺着纸上的地址找到第十二栋第一家,钥匙可以打开防盗门。
屋子是刚装修好的,弥漫着淡淡的油漆的香味。我换上拖鞋走进去,是崭新的屋子,客厅的一整面墙画着一棵树,叶子是深深浅浅的绿,沙发上开满玫瑰花。客厅有两扇雕花门,推开门外面就是打理得清新别致的小院子。卧室里是实木的衣柜和地板,还有实木的欧式大床垂着轻纱窗幔。
我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有些茫然。
手机响了,是叶榛。
“你感觉怎么样?”
我问:“什么怎么样?”
“家。”他说,“我们的家。”
我嗫嚅着,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回在乡下见过你之后,我就在准备,买房子的钱是我这些年攒的,装修的部分我爸妈坚持要赞助,是他们的一点心意,我就收下了……这房子是你的,我想给你的惊喜。”
是够惊喜的,天上掉馅饼,简直要把我砸晕了。
我不说话,叶榛着急地问:“我看过你的博客以前贴过一些图片,你说你以后要是有房子就装修成那样的……所以我就装修成那样了,你喜欢吗?”
我都几年不写博客了,写博客都是为了炫耀我的叶榛,没什么可炫耀的时候,自然不写了。最近的一次都要追溯到三年前那篇关于如何养水仙和大蒜的技术帖。后面全都是我的同学没营养的留言,总之,我从不知道叶榛还看我的博客。
“你什么时候看见的?”
“很久了。”
“你还记得?”
“……是忘不了。”
两边都沉默下来。
半晌,叶榛说:“你实在不愿意,我暂时可以先不住进来。”
“你是谁,你一定会跟我住一起?不管用什么方法,你就跟我耗上了?”
“对!不惜一切代价。”
我们俩都是一根筋走到头的人。
我坐到沙发上,没骨头一样瘫在上面。
“好。”
“什么好?”
“跟你在一起。”
“你……答应了?”
“答应了。”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我捂住眼,自己都狼狈得可以,还有心情取笑他,“你还以为会历经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我跟你都十年抗战了我都没说什么。”可不,有十年了,有首歌就叫《十年》,还挺心酸,满大街的失恋小年轻都会唱,我叹口气,“我从来都是记吃不记打,跟条笨狗一样。”
接着我听见门打开了,有人走进来,我没动,任那人呼着沉重的鼻音抱住我,把脸埋在我的颈窝里,无声地流泪。原来眼泪也可以这样温情脉脉,像小溪一样湿润我干涸得发疼的心脏。我的指缝已经湿透了,没有什么得道成佛的喜悦,只想哭。
婴儿都是赤身裸体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大约眼泪也是最能表达欢喜的东西。
“你很好,一点也不笨,听说岁月都是把最好的礼物留给那个最好最乖的孩子,你看岁月把我留给你,你的运气到底是有多坏?”叶榛拉下我的手,凑过来亲我,从眼睛到鼻子到嘴唇,像动物用嘴唇来感觉我的存在,“幸好你还在,你真好,你要什么我都能给得起了,真好,这感觉真他妈的好。”
说白了,以前他给不起的只有爱情而已。
现在他说给得起了,说实话,我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总怕是假的。哪天叶大少爷羞涩地来一句,对不起,那时候是我头脑不清醒。那样的话,晨报某天的大标题一定是,某医院医生因爱生恨与男友同归于尽。
“想什么?一个人傻乐。”叶榛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两盘饺子。
我才不会让叶榛知道身边绑了个不定时人肉,忙转移话题,“你还在这里备好了食物,可以搬进来了?”
“嗯,可以了,都是用的环保材料,小净前两天带人来测过甲醛含量,已经可以入住了。”叶榛把饺子推到我面前,眼珠带着奚落的笑意,“哎,吃吧,上回吃了你一盘超市里七块钱一斤的冬菇猪肉饺子,今天还你一盘。”
原来这人都知道,我很郁闷地撅嘴,不露声色地往嘴里塞,真难吃。也怪不得叶榛同志上回吃得鼻子眉毛皱在一起苦大仇深的。
我反正脸皮厚,下巴一扬,“小爷我就耍你怎么了?不乐意你走呀。”
小爷我就像个暴发户,以前满嘴嚼着青菜豆腐,现在大鱼大肉就开始穷显摆。也不过仗着叶榛爱我才这样肆无忌惮,这就叫恃宠而骄,古人诚不欺我。
叶榛眼皮儿一撩,斜眼着我,那叫一个魅惑众生,“你见过狼把兔子叼进窝里还有放出的么?连皮带骨都要啃得干干净净才行。”说完不经意地舔了舔嘴唇,带点嗜血的邪恶。
这个话题继续下去的话,我一定会贞操不保。
我转移话题,“饺子不好吃,我不吃。”
叶榛乐了,“你想吃什么?我带你出去吃。”
“要吃小肥羊火锅,要很多的绿豆苗和很多的午餐肉。”
我们出门,叶榛帮我拉好围巾,他穿着笔挺的常服,手心非常的温暖,眼里是浓得快溢出来的笑意。如今我也可以让他这么高兴了,让他像捧着全世界最好的宝贝那样沾沾自喜。
我说:“你要是永远都这样就好了。”
他嘴唇又凑上来,有点撒娇的意味,“反正你不能不要我。”
我笑了,温柔地看着他的侧脸。
这个男人注定不能完全是我的,他还属于部队,属于人民。他为了他的国家和人民可以牺牲他自己,也可以牺牲我。
“祖宗,以后慢慢地把你这些年发生的事情跟我说吧,我也慢慢的全都告诉你。”叶榛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牢牢握着我的手,“我以为有些事不告诉你会好一些,怕你无法承受,习惯性的一个人去扛,或许,什么都不知道的恐惧才是最可怕的吧。”
我使劲点头。
事情好像一下子好起来了,叶榛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把夹着的肉吹凉送到我嘴里时,我觉得事情一下子好起来了。
我爱他,他爱我。
我放的那条长线钓到了我苦等了那么多年的鱼。
它果真那么美丽,在我的鱼缸里,银白色的鱼拖着白纱一样长长的尾巴,美得叫人惊叹。而且我的鱼乖顺可爱地跟我说,他爱我的鱼缸,他爱我。
如果是在做梦,那就永远也不要醒过来就好了。
【2】
我心情好,气色红润有光泽,见谁都笑眯眯的和蔼可亲。
关于器官捐赠手术的受捐赠病人已经确定,男性,二十八岁,肾功能衰竭,与捐赠者组织配型良好。从免冠照片上可以看出,这是个修养气质良好的男人,绝对非富即贵。
按照一般流程来说,无偿捐赠的捐赠者的资料对受捐者是保密的,这是为了防止现金交易。不过许多有钱人为了那遥遥无期的*****而浪费生命根本就不值得,于是有些暗箱操作就心照不宣。
病人来做血液透析时,我隔着玻璃看了一眼,比照片上还要好看很多,有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雅自律,皮肤自得几乎透明,因为生病又多出几分恹恹的柔弱。
“这位医生你挡住我的路了,请让让好吗?”
我哦了一声忙闪开,有个西装笔挺的助理模样的男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时不时地伸手去搀他一把。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花钱买个肾跟玩儿似的。这种想法在后来看见那个捐献的女孩时更加笃定。
手术前的检查很烦琐,医生们做准备时,她就安静地坐在门口的休息椅上,整个人缩在黑色的羽绒服里,黑亮的长头发一直垂到腰,人还是很精神的,粗裂的手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显露出她生活的困窘。我不知道她收了多少钱,不过她一定很需要这笔钱,否则哪个好好的女孩子愿意莫名其妙的受这些罪呢?
生活都不容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没有谁比谁更可怜。
我按照惯例仔细地询问病史,介绍麻醉流程,女孩一直在认真乖巧地听着,不时地点头示意她听到了。我以为她会有很多问题,比如……有没有危险、会不会留疤之类,人之常情。可她最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坐着。
我说:“你不用害怕,手术中你不会有任何感觉的。”
听到这里她终于抬起头,然后左右看了两眼确定没人,一直攥得紧紧的右手突然塞进我的隔离衣的口袋里。我一摸,也有点傻,是个红包,都攥出了汗,我连拒绝的反应都忘了。
她的眼里像铺满了碎碎的金色,虽然窘迫却正直,“我还在念大学,没有很多钱,不好意思。”
医生治病,麻醉师保命,很多病人都习惯在手术前给医生塞钱。可是我们顶多收下病人提来的水果什么的,钱是真的不敢收,若是被人抓住小辫子,事情就可大可小了。
我一向没心没肺惯了,突然觉得难受,把红包重新塞回去,“我们有规定不能收病人红包。”看着那张皱眉的脸,我忍不住脱口而出,“你很需要钱吧,要不也不会*****,我要你的钱我还是人吗?”
她一怔,“我不是……”
不否认才不正常,我的脸上一定写满了不相信,而这姑娘很会察言观色,很快闭上了嘴不再辩解。
“谢谢。”
我反倒不知道说什么,挠挠头走了。
晚上下班后,叶榛来接我,我一屁股坐在座位上就不动,心里有些堵,任他帮我殷勤地系上安全带,又不要脸地香了两口。
“元气美少女,你今天怎么灰头土脸的?”
“……下周三元气美少女将沐浴更衣郑重地献上自己的第一次。”
“恭喜啊,你是在紧张?”
我叹气,“那倒不是,虽然没做过,但是我闭着眼都能找到穿刺点。”
“天分?”
“嗯,嫉妒不来的。”
我们去吃饭,在这之前柯杏香同学邀请我乘车夜游,我见色忘友拒绝了她。叶榛带我去湖边吃鱼,如果你有闲有心情可以自己拿着钓鱼竿钓,我在老板家的鱼缸里挑了个最大的做烤鱼,再炒一盘子鸡毛菜。我跟叶榛窝在角落的沙发里隔着玻璃看湖水。
有人在湖对面放风筝,一条五彩的灯光在黑夜里格外的亮眼,天空中隐约是蜈蚣的形状,像夜的图腾。
“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叶榛的手指在我的手心里有一下没一下地挠,“以前你只要看见我就双眼放光,唧唧喳喳的,现在安静多了。”
“我长大了嘛,连孩子都有了,再疯疯癫癫的怎么会有男人喜欢我?”
“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我笑了笑,把脑袋靠在他肩上。
“不信?”
我摇了摇头。
他把双臂收紧,抱得我疼,只能抬头瞪他。
叶榛亮出锋利的牙齿在我的耳朵上咬了一口,不轻不重的,像警告也像调情。我吊着眼磨牙,“你跟月姐以前也这样?”
他更高兴了,“吃醋?”
“你们还那样?”
“哪样?”
“上床!做爱!Makelove!滚床单!”
叶榛被我问得哑口无言,十分郁闷地往后一靠,“……人家说最怕现在的女友问前女友的问题,我现在连把它切掉的心都有了。”
我阴阳怪气地说:“行啊,明天我问问老师有没有这个手术。对了,你可以报销费用的吧,我找人给你做个假单子,咱多讹队里点钱。”
叶榛索性掐着细长的软音,“那以后你不许嫌弃人家哦。”
我笑得半死,烤鱼上来了,叶榛把刺剔干净放进我碗里。他还记得我吃东西狼吞虎咽,有次吃鱼被刺卡到喉咙,活活被扎了两天才把那要命的刺吞下去。
“你还记得你跑去部队看我吗?”
这话题转变得太快,去部队看他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不是多么愉快的回忆。叶榛低着头挑鱼刺,手背是小麦色,手指粗糙,他握着我的手能感觉到那粗糙的老趼。
“你这孩子就是这样,突然跑过去,喜欢给人惊喜。其实我心里是高兴的,可是……那个时候……是我最狼狈的时候。我从小到大一直很顺利,因为学得快,人也聪明些,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因为我爸是军人,从小就在他的熏陶下,觉得当兵就一定要下部队,拿着枪做最危险最艰难的任务,保护祖国保护人民。到最后也实现了,凭着一腔热血去了部队,还被招进了最隐秘最不为人知的特种队。”
我终于意识到叶榛是在跟我倾诉他这些年的经历和生活。这些对我来说是一片空白的,潜意识里,或许我根本不想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我会心疼,会一直心疼。所以经历的那些不好的,对他都轻描淡写地提两句,将心比心,我怕他会一直疼。
“那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很优秀,我进去根本不算什么。那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才,每个人拎出来都是响当当的。以前总说‘这次拼了’,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拼命。大冬天穿着背心在泥里自由对抗,大太阳底下端着枪吊着三块砖头一动不动地站两个小时,还有啊,最绝的是站完了捡大米。白花花的太阳底下,在地上撒一把大米,一粒一粒地捡起来,刚开始真的快要疯了。我们有个队员因为那个都得了大米恐惧症,在食堂里只吃馒头,看见大米就想吐。”
我扑哧一声没心没肺地笑出来。
叶榛也笑了,眼睛都笑弯了,“后来就好了,大米捡多了,寒风烈日每天坚持不懈地训练让身体和心态都稳若磐石。后来我们的一次演习,我在狙击点抱着枪一动不动地守了两天,打得敌方在对面直骂娘,就是不敢露头,心里真是爽透了!不过在那之前,我怀疑过自己,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那块料儿,跟教官说的那样跑回去抱着你爹的大腿哭去吧,真的连跑回来做文职的心都有了……那时候,你去找我了,幸亏你去了。”
【3】
我没想到叶榛会这么说,毕竟那回张眠劝我别去,说叶榛训练很辛苦没时间陪我之类的。我只是想去看他一眼,想他想得快疯了。部队不允许用手机,电话都是录音的,可是就算是录音电话我也找不到他。秘密训练,三个月。人都不知道是死是活,听张眠哥哥说训练中的意外事故是无可避免的。
于是我就去了,到了那里人生地不熟的,先住进了招待所,然后辗转了许久才找到他的人。
我记得自己看见叶榛的第一眼差点就哭了。
我的叶榛,十六岁第一次见到他,我脑海里想到一句话,榛榛其叶,灼灼桃花。那是怎样鲜嫩阳光清新的人,几个月不见,他就像蔫掉的叶子,人黑了瘦了,连眼神都是疲惫的。
他说:你怎么来了?
那绝对不是欢迎的口气。
“我记得看见你的那天,我刚被教官训了,那叫训得一个惨烈。你在招待所门口等我,我在路口远处看见你满脸兴高采烈地踢小石头玩……我好久都没敢过去,就在那里看着你……你太美好了,像朵粉嫩嫩的小玫瑰,说出来都好笑,我跟个色狼一样躲在路口偷偷地看了十几分钟,有点醍醐灌顶的感觉。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对我死心塌地的,以前怎么没觉得她这么好了,就跟被蛤蜊肉糊住了眼睛一样。”叶榛微微侧过头,脸好像红了,“可你看见我的时候,那兴高采烈的样子一下子就不见了,你愣住了,而后露出那种快要哭的样子。即使这样还要忍着强笑,那表情……我真的……以后再也不想看到了……那时候我就在想我不能退缩,我不能让你看不起我。后来你回去不久给我打电话说,要离婚,说要过正常的生活,我没出息地哭了一晚上,然后就答应了。那个时候,总觉得你跟我在一起不会幸福,嗨,我不是犯傻了么。”
原来还有这么多的内幕,我目瞪口呆,原来叶榛是这么稀罕我,而且稀罕我了这么久。真是说不清是他傻还是我更傻一些。
“叶榛,你是个浑蛋。”我说着,饭也吃不下去了,我擦擦嘴站起来往外走,“我要回家。
他想抓我没抓住,我跑出门,在路口打车的时候还是被抓住了。
“祖宗,你这是怎么了?”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你听不懂啊,你这个浑蛋!”
我觉得我快要爆炸了,我一定要发泄,否则我受不了。叶榛把我抱起来,我发狠地踢打他,直到他把我塞进车里,我才用围巾盖住脸,任他去了。
或许是因为上班太累了,在车里没多大会儿我就睡着了。
再醒来我在软软的棉被里,橘黄而朦胧的光线里,我看见白色的窗幔。叶榛把手里的书放下,把我枕着的手臂弯起来,我立刻与他对视了,朦胧中我想到吃饭时他跟我说的话,心里一酸,又哭了。
“你既然喜欢我了,为什么要放开我啊?你知道我知道自己怀孕后有多高兴又有多害怕,怕你们都不叫我生。我一直想着要怎么告诉你,可是爸爸突然死了,妈妈她每天什么都不做,只是哭,我真的很害怕。可是我根本找不到你,打电话过去也只是说去演习了,怎么都找不到你。那时候我就想过了,我什么都没有了,你不爱我也没关系了,我要孩子,因为孩子我妈妈才能振作起来。”我哭得厉害,“我也是个浑蛋,我怎么就不告诉你呢,我怎么就不说呢?”
现在说起来像做梦一样,我们遇见的时间并不能说不对。无论是早还是迟,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去超越青梅竹马的存在。只是幸好我够执著,而卓月不够执著,命运之神果真是偏向比较努力的那个人。
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打着嗝,让叶棒又是拍又是哄,心疼得眼里也水汪汪的,一副百爪挠心的模样。
“对不起,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我哭够了,底气也足了,蹦起来带着哭音跟个茶壶一样,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的鼻子,“你说你还敢有下回吗你?还对不起?对不起个屁,你说你以后要怎么办啊?”
叶榛可乖了,歪着头,眼睛忽闪忽闪的,一本正经地承诺。
“以后我追着你跑,你要是不喜欢我就让我滚蛋,你不要我……但是我一定要死皮赖脸地跟在你身后,跟死狗似的,怎么打都不走。”
我乐了,扑上去抱住他的脖子蹭来蹭去。
他反身压住我,野蛮地撬开牙齿,跟吸人精血的妖精一样不要命地亲,舌头像是要被他嚼碎了吞下去。他的眼睛离得那么近,里面都是淹在水光里的热情。我抓住他不老实的手怪笑,“命中率百分之五十。”
“啊?”他不太清醒地又要吻下来,想了想终于知道我说了什么,跟他一共有过两回,第一回他酒后乱性,第二回我去看他在招待所,他的确是做了措施,可是怎么说昵,哎,就像杜蕾斯的广告上说的那样“祝各位用了我们竞争对手产品的人,父亲节快乐”。叶榛翻身下去,使劲捶了一下床板,郁闷地把脸埋在棉被里,我忍不住捶着床板大笑。
“我饿了。”我说。
“好吧,祖宗,我去给你做面条来养肥你这头小猪过年杀来吃肉。”叶榛挫败地爬起来,走到门口又对得意扬扬的我说,“对了,现在凌晨两点多,十一点多的时候咱妈打你的手机我接的,跟她说你跟我在一起,住在我们的新家。”
说完狡黠一笑,万种风情地退出门外。
我傻了一会儿,钻进棉被里大叫:“叶榛我要杀了你!我没跟我妈说我跟你在一起呢!我还没想好怎么说呢,我要杀了你!”
叶榛在外面笑得差点就要捶墙了,真是恶劣。
次日早上我回家换衣服,田美女正在餐厅里跟小梨吃早餐,见我回来倒是也没取笑也没奚落,只是摆出以往那种神婆的架势高深莫测地笑。
我说:“美女,做我的早餐了没?”
叶梨很惊讶,“你没跟爸爸一起吃早饭吗?”
我清了清嗓子,瞪了他一眼,立刻遭到了这个逆子的回瞪。这顿饭我吃得战战兢兢的,脸皮再怎么厚也过了叛逆的年龄了,早就磨光了。我带小梨出门时,田美女老神在在地说:“下回别让叶榛在小区门口等了,改天在外面找个地方,两家在一起吃顿饭,孩子都给人家认回去了,还遮遮掩掩的,你以为你妈瞎了?”
我带着叶梨落荒而逃,跑到小区门口,叶榛鸣了鸣车笛。
“爸爸!”小梨跑过去,嘟起小嘴抱怨,“都是妈妈吃饭那么慢,快送我去幼儿园!”
是这样的,虽然叶梨从来不怨恨自己的爸爸不在身边,可是幼儿园里总有一些死小孩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没爸爸。即使叶梨的神经再坚强,他也是个小屁孩,看见付今言他爸爸每天接送他上下学也会羡慕。
他一直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小孩,他突然冒出来的老爸送他上学,他都能小鼻子一直皱着,明明快高兴死了还装酷,简直可爱死了。
而叶榛也很适应这个父亲的角色,而且乐在其中。我从来都不知道他这么喜欢小孩子,跟小梨在一起时他更像个小孩子,俩人凑一起,一个成人玩偶和一个Q版玩偶,生命真是奇妙。
我望着窗外飞速而过的树胡思乱想。
“我下午接了儿子放学就接你下班?”
“我下午去上课,对了,你这么闲不用去队里吗?”
“你不知道吗,因为上次我不服从安排,老傅停我的职叫闭门思过呢。”他惨兮兮地说,“这次说不定真的要转文职了。”
我笑了,“文职?不可能,他那个人倒是很体贴,原来也是因为关心你。老傅这是明摆着给你放大假呢,阿姨是三期,估计能撑到过年就不错了……”说完我才知道自己职业病犯了,偷偷去观察叶榛的神色,他把胳膊撑在车窗上,手撑着额头。
半晌他问:“你还叫阿姨?”
“那我叫什么?”
“你说叫什么?”
我脱口而出:“阿姨。”
“……”
【4】
手术的前一天,我把明天该做的事情在脑海里演习一遍,毕竟是第一次挑大梁,慎重些总是没错。下午去水房打水时碰见于雅致也在打水。
“紧张吗?”
“你是指明天的手术?”我很奇怪,“你怎么这样关心我啦?”
于雅致对我的挤对毫不在意,“我听说,那个病人的助理知道麻醉医师是靠这台手术新手上路,就找到院长那里去了,院长才知道梁主任换了麻醉师。然后院长气得把他的茶杯都砸了,把梁主任骂了个狗血淋头,可梁主任坚持要你,说出了问题找他。看来你这个老师很精明啊,年底考核加换血,他不让你接小手术,就是指望你一鸣惊人呢!”
对于老师对我的期待我是知道的,身边的学生来来去去那么多,他只对我青眼相加。而这台手术跟得好了,我就能在医院站稳脚跟,麻醉科里缺人,老师希望我过了实习期直接上岗。
我比了比眼角的位置,跟他开玩笑,“我知道啊,老师的额头都被砸青了一块,跟大熊猫似的。”
于雅致叹口气,“你老师胡闹,你也敢接,最好的机会一般都伴随着最大的风险,要是出了什么事,那可是人命关天的事……”
我笑了,“于雅致,你放心吧,院长是老师的亲舅舅,就算有事也有院长老头呢。院长也希望老师一鸣惊人呢。我们俩一起惊,师徒情深,又能上晨报了。”
“你……”他气死了,“你哪来的自信,手术中那么多意外你能确保百分之百的成功?”
“就算再老练的外科医生都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但是我能保证我的环节不会出问题……起码不会出现技术上的问题。”至于凭什么有这么多的自信,我想了想说,“自信来自直觉吧,我感觉应该没问题。”
“感觉?!你就凭你优越的感觉给人麻醉?”
我知道于雅致是为我好,所以我十分诚恳地跟他坦白,“你说得对,我的确不擅长麻醉,只能靠感觉。但是我喜欢麻醉,所以就硬往这边钻,其实我学得最好的是……”我左右看了两眼,确定没人才说,“……脑外科,不信你问问咱师娘,我是怕抢你饭碗,要成了夫妻档我比你厉害,你的面子往哪儿搁,谁知道咱俩成不了来着。”
趁于雅致还没反应过来喷火烧我,我已经拎着水壶没了踪影。
这是我们医院做的第二例活体移植手术,无血缘关系配型成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从医学技术上讲,只要移植后不出现排斥反应,受体的成活率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五——当然我们都害怕那百分之五的情况出现。
第二天手术前,叶荣给我打来电话,“祖宗,现在的心情如何?”
“非常好,你呢?”
“我?”他笑了一下,“我等你一起吃晚饭。”
挂了电话我想,晚上吃什么呢?
我提前进手术室把仪器检查了一遍,而后消毒,为我保驾护航的麻醉科的李主任过来后老神在在地点头要我开始。女孩躺在手术床上,安静地看着我。我觉得应该很少有人愿意袒露在她的目光之下,太过直白锋利的眼睛,直达人心。
护士打开呼吸机,她突然说:“一定要成功啊。”
当然每个上手术台的人都是这样想的,她看着我突然笑了,“要是不行,我还得把右边给他。”
……这次我敏锐地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那个洁白如玉的男人好像真的还蛮招女孩子的待见的,那就不是为了钱。
我忍不住又多看了她两眼。
李主任清了清嗓子,我立刻开始动手,先做局部麻醉,确定病人不感觉疼痛以后,我摸索着找穿刺点,李主任瞪大了眼睛兴致勃勃的样子,现在的老头怎么都没点前辈的范儿,一个两个都是老顽童。
“你确定?”他说穿刺点。
“嗯。”
“凭什么这么自信?”
“感觉。”
李主任笑了,“非常好。”
不过给药时他又瞪了一下眼,“药量少了些吧?”
“不少,老师的手术时间短。”
“……”
而后老师进来了,全副武装地消毒,李主任在投降姿态的老师肩上拍了拍,做了个大拇指的手势,撒丫子走人了。老师看我,我无辜地摊开双手眨眼,他也耸耸肩。真是个不负责任的老头。
麻醉做好后就不是我的领域了,我守在旁边一边观察仪器和病人情况,一边看老师熟练地在腰十一肋间切口,切口不大,不过手法很迅速很熟练——其实以前他带着我解剖尸体的时候速度更泼辣,简直就是新世纪的开膛手杰克。
接下来的时间都是在一片雪白的手术灯下度过,情况良好,除了助理医生没拿好止血钳差点造成小喷泉,血压急剧下降以外一情况非常的良好。在老师取出肾脏后打了个眼色,我就跑到楼上的手术室开始做麻醉,那个严肃的男助理坐在手术室门口,看见我小跑的样子,皱了皱眉。
我进了手术室一闪眼,哟呵,全医院的资深护士助手全在这里,怪不得听说麻醉师新手上路那倒霉助理蹦哒得那么厉害呢。有钱就是好,什么都能买得到。
那男人倒是很放松,“请问那个捐献者的情况怎么样?”
因为有交代过捐赠人是保密的,我一边动手一边跟他随意地聊天,好让他转移一下注意力,毕竟我也不舍得弄疼个美人。
“手术非常顺利,肾长得也挺漂亮。”
他惊讶,“肾也有好看难看之分?”
“我是说颜色很漂亮。”
男人无语了一阵又问:“他是男人女人?多大了?”
我装聋作哑,他就抱歉地笑了笑,体贴地不再问下去。
等老师上来,这边已经准备就绪,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比我预计的时间还快了二十分钟。在冲洗腹腔缝合的时候,我大大地伸了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一手术室里的人全乐了。病人被推进监护室后,有人过来闹我,“孩子,手还抖不抖?”
“抖啊,肚子饿,就寻思着晚上吃什么呢。”我对着血腥狼藉的手术室说,“为了庆祝我开张大吉,晚上就吃烤猪腰子吧!”
“这孩子真疯,怎么长大的?”
“可不,也不看是谁的学生……”
老师抗议,“喂喂,老郑你以为你还是什么好东西啊,整天眠花宿柳,简直无耻下流啊。”
“不错,成语功底很扎实,我很欣慰。”老郑表扬他。
男人在一起就来劲,尤其是外科医生,开起黄腔来让雷打不动的手术室护士长都直骂人,更别说那些娇滴滴的小护士们。其实挺无聊的,都是有家有室的,兔子也不能吃窝边草。虽然老师没有老婆连个女朋友也没有,但是我知道老师大概很难爱上什么人了。
说起来十分狗血,他那时候刚从医学院研究生毕业,来医院实习,爱上了一个女孩。可惜是个病人,日久生情,俩人处了两年,全都是生生死死的血和泪。他挺倒霉的,那女孩死了,他的热情也消磨光了。
如今也只能靠磨磨嘴皮子,带个我这种不太听话的学生来混日子。
很多人找不到爱的人就找个各方面门当户对的将就了。可是我跟老师这一点也像,我们宁愿不要,也不愿意将就——就算晚年凄惨孤苦伶仃,那也是几十年之后的事。
而且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做医生的对这点看得更开一些。
下班后我去军区医院看叶榛的妈妈,他已经接了小梨放学,走到病房门口我刚要推门,听见卓月温柔的声音:“等小梨长大了,卓阿姨带你去戈壁沙漠,在风沙里拿着枪一动不动站岗的叔叔啊,比你爸爸可帅多了。”
叶梨又惊又喜,“真的吗?真的吗?”
“当然啊,阿姨跟你拉钩。”
我很想跟她说,跟叶梨拉钩他一定会骂你幼稚的,没等我内心嘲笑完,就看见叶梨真的兴冲冲地把手指伸了过去。我愕然,我差点忘记了他终究是个几岁的小孩子,可是我的儿子从没把这么天真的一面留给我。
看来我的儿子跟卓月相处得很好。
“怎么不进去?”突然叶榛从后面拍了拍我的头。
他手里拎着热水瓶,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观察着我的脸色,“累了?手术不顺利?”
“不是,很顺利。”
他立刻笑开了,看起来比我还高兴,狠狠地捏了一把我的脸颊。
那天以后我就调进了麻醉科,是李主任跟老师要的人,院长批的调令,我成了医院的大红人。这事也兜兜转转的被学校里知道了,谁都知道冯教授手底下带出个精英,年底还有丰厚的奖学金。
不过人出名了也不是什么好事,比如说我结过婚有个儿子的事也被捅了出来,别说,还挺轰动的。他们看于雅致的眼神都多了。一层崇拜之色。总之,惊喜一波接着一波,吃不到葡萄的人酸溜溜地说,天才总有特异之处。
于雅致对此表示出了适当的关怀,比如冷嘲热讽。他这人就这样,对我没什么坏心眼,我如果嘴巴坏起来,会比他坏一万倍。以前做男女朋友时彼此还要留一手,一个时刻沉稳绅士,一个时刻美丽可爱——现在俩妖怪原形毕露了,倒也能做半个朋友。
叶榛的假一直放到明年二月,叶妈妈的病已经回家去养了,他跟他爸爸专门在家里陪她。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叶妈妈提出两家人在一起坐下来吃个饭,我就答应了。出乎我意料的是,妈妈她很高兴——毕竟她还是希望我幸福。
年底我很忙,病人是不放假的,有些病人还会把手术拖到假期没事的时候来做。
杏子给我打电话,张嘴就是,“果果,你们医院的人流做得怎么样?”
“谁做?”
“我做。”
“不能留着?”
她大笑,“你以为我是你?”
是啊,现在时代不同了,女孩子们做掉没成形的孩子比决定一件衣服要买哪个颜色更简单。不过我想到杏子的孩子,也许是个女孩,跟她一样面容恬静,以后或许会变成小梨的小尾巴,我心里有些遗憾。
她来医院找我,坐在诊室外的休息椅上,气色不错,涂着豆蔻红指,嘴唇也是深红,就像十八世纪贵族家的小姐。
我指着她的嘴唇,一本正经,“化妆对胎儿不好。”
她扑哧一笑,“祖宗,你别逗啦。”说着就要去摸烟,上回她跟我说她的一个客户有点偏执的爱好,一定要个会抽烟的女翻译。她为了这个肥差就去学了抽烟,后来真学会了,那个男人还狂热地追求过她,倒是把杏子郁闷得半死。
也许,对准备做人流的人说这话是我在搞笑。
“你准备什么时候做,如果你着急的话,我可以跟妇产科那边打个招呼尽快安排手术。”
“你现在还真有点医生的样子了啊,不错,我代表咱高中的班主任感慨一下。他以前老说咱俩一唱一和的,怎么不去搭档说相声。”
我指指科室牌,异常得意,“帅吧,麻醉科,跟我同时进来的谁都没我爬得快。以后咱班主任得个痔疮什么的,我给他做局麻,连红包都不用塞啦。”
杏子哭笑不得,“你就损吧!怎么有你这么坏的小孩儿?什么时候下班,姐姐请你吃顿好的去。”
“火锅。”
“没问题。”
她没再提手术的事,我也没提,我们去吃海鲜自助火锅,摆了一桌子,一边话唠一边埋头苦吃。本来气氛很好,她突然说:“你还记得赵多阳吗?”
“记得啊,那个会用一百多种语言说我爱你的家伙呗。当初你不知道哪只眼睛瞎了,还跟他好了那么久,幸亏你最后踹了他,那人啊,明显的人品和心理都有问题。因为自卑而产生的自负是最可怜的。”我嘴里吧啦吧啦吧啦,“你怎么又提起他了?”我嘴欠,又笑嘻嘻地调侃她一句,“你可别跟我说你肚子里这个姓赵啊。”
杏子手一抖,一块肉掉进汤锅里,热汤烫到她的手,她都慢了半拍缩回来。
我脑袋轰然炸开。
“怎么回事?”
她尴尬地笑笑,“看你的回头草吃得那么香,我也想试试,谁知道那是打了毒药的草呢?……唉,别说这个了,快点吃东西,杏子只是笑,不肯再说什么了。
第二天的人流手术是我给她做的局麻,胎儿有三个多月,已经成形了,护士在那里一边说笑一边把胎儿破碎的肢体拼起来。她用力握着拳,一声不吭。
杏子从来都不是神经粗大的人,拖到现在她一定是想要这个孩子,而有人却不肯给她一个归宿。她那颗骄傲的心不允许她向任何人低头,所以她一直微笑,冲着阳光,把血液咽进肚子里,而后奔赴更加灿烂美好的人生。
手术完毕后我请假送杏子回家,她父母常年在国外,家里只有保姆阿姨和一只叫小疯子的猫。我嘱咐阿姨去买乌鸡炖汤,她躺在床上,猫跳上去蹭她的脸。她伸手把小疯子揽在怀里,蒙上脸,含糊着说:“奴婢今天身体欠安,就不送小姐你出门了啊。”
“好。”我摸了摸她的头发,都是湿漉漉的汗,“不要闷着。”
“嗯。”她模糊地应着。
出了门我有点难受,心脏那里。
我不知道去哪里,我很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叶榛在家里照顾母亲,我去了他买的房子,我没有搬过来的意思,隔三差五的他会带我来睡觉。呃……就是真正的睡觉。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来到这里我就像个睡猪转世,连胃口都变得很好。叶榛家境好,全家的活儿都是保姆在干,以前他能把水烧开都是奇迹。现在他最拿手的食物是水煮速冻水饺、水煮面、蒸速冻包子。
他也很羞愧,据说在跟保姆学煮菜。
其实我的菜煮得很好,我只是不愿意再宠他了。因为被宠的感觉太好了,我已经学会了恃宠而骄。
大约是因为叶榛买的棉被太舒服了,是什么蚕丝还是鹅绒?我陷入一团绵软中,睡得昏昏沉沉,半梦半醒间我觉得自己躺在云彩上。天庭真美,霞光仙乐,还有天上的仙人们在说话,有男仙也有女仙。
女仙说:“呀,这里真漂亮。为什么要装修成这种风格?难道是因为我家装的是美式田园?……原木地板也很舒服……啊,是地暖呢,我光脚踩踩看……”
男仙语调欢快,“月姐,你先坐着,我去倒茶……啊,还是你更想喝咖啡?我们家可没有你爱的蓝山啊,只有雀巢速溶。”
女仙人被打败似的,“……天,那还是喝茶吧。”
什么时候天上的仙人也开始喝咖啡了?真先进,我还以为他们只喝琼浆玉露的……等等,这男仙的声音怎么这样像我们家叶榛呢?他还喊那女仙月姐……我一下子醒了,挺尸般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