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者:莫小北 字数:12845 阅读:72 更新时间:2016/06/29

第二章

    2

    一年前。

    经过重重筛选,童千寻于几百多人里获得了“罗氏企业”总经理秘书的职位。

    “叮”的一声响,专用的电梯门缓缓拉开,一道西装笔挺的修长身影迈着沉稳而从容的步伐跨了出来。

    童千寻站起身,露出一个标准的职业笑容,招呼:“总经理早。”

    罗淮点头示意,推开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

    身为出色秘书的第一步,泡得一手好咖啡,第一时间摆到上司的手边,然后有条理地将有价值的报纸资讯按顺序在办公桌上排开。动作流畅得一气呵成,丝毫不曾显出半分杂乱。

    罗淮抬眼看了看任职刚满一个月的新秘书,不能否认她的确进步得很快。他是个行事很讲求效率的上司,有时候甚至为一件事严格到吹毛求疵的分上,凡事希望做到最好。而眼前的童秘书,只用了一个星期就适应了他的步调,以前的秘书至少要一个月。

    打量的目光只停驻了几秒,罗淮斜躺进旋转椅中,边啜咖啡边听她汇报一天的行程。

    “九点钟和企划部开晨会,会议定为两个小时。十一点按您昨天的要求约了‘诚信集团’的项目经理电话联络新一轮合作案的事,中间会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下午一点要去新开发的住宅区检查验收,两点半……”

    满满的一天行程,一直要忙到晚上七点下班。

    童千寻合上手里的档案夹,欠了欠身询问:“请问您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罗淮放下咖啡杯,扬了扬眉梢道:“通知企划部,会议时间缩减到一个小时,我不听废话。与‘诚信’的约定设法改到十点钟之内,十一点我要准时下班,空出两个小时的午餐时间。下午的行程不变。”

    说完了,他看了眼童秘书问:“有问题吗?”

    童千寻用三十秒在脑海中迅速思考他提出的变动可能会带来的麻烦,然后肯定地答道:“没问题。”

    身为秘书,再大的问题也比不过上司一声令下,他发话了,她就要费尽心思去摆平。此为秘书守则之必修法则。

    “很好。”罗淮点头,在她欠身离开的下一刻又道,“帮我定一束秋海棠,送给‘海腾事务所’的何小姐,约她共进午餐。”

    “是。”

    转身握住门把,转动,在低头的一瞬间,她的嘴角漾出一抹几不可见的蔑然浅嘲。

    何芳姿,罗大经理的正牌未婚妻。据说罗淮为了追她,情愿早早结束游戏人间的恣意生活,从此只为佳人独守,一片专情。传言中罗淮在认识何芳姿之前,意气风发,够潇洒也够冷情。但订婚之后就完全收起玩性一心只放在何芳姿身上。外人都称赞说他们是最登对的一对,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她却只知道罗淮这种人,太得老天的偏爱了,意气风发过了头,只怕早忘了自己是谁,实在很不公平。

    但愿他的完美生活还能持续下去。不过,恐怕好像有点难了。

    公司里有员工餐厅,可惜煮出来的菜味道实在不怎么样。所以午休时间,一行同事相约着到商业区外的一家中餐馆来解决午餐。

    助理秘书程乐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子,和千寻同岁,但一直都是小孩心性,老是童姐长童姐短地叫。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千寻也认了,依小程姑娘的孩子气,没叫她童阿姨已经很给面子了。

    程乐嘴里包着饭,含混地道:“童姐,听说月底公司新开发的楼盘要开盘了,企划部打算在公司广场上搞场剪彩顺带宣传一下,是不是真的啊?”

    千寻灌了口茶才道:“我也不太清楚,你问这个干吗?”

    宣传部的秦珊举手插话道:“童姐,我知道,程乐同志会关心是因为那场活动将由罗总的未婚妻何芳姿来一手策划。而她的事务所通常都会请很当红的明星来助阵,小程是个追星狂,一听见有明星要来,也不管是谁,都激动得像要了命似的。”程乐“切”了声,大方地承认道:“各人有各人的爱好,我追星又不犯法。”

    说着又转去问千寻:“童姐,你是罗总的秘书,都没听到点八卦内幕吗?比如罗总举贤不避亲的举动其实只是想多个机会跟心上人在一起,我们下面的人都猜得累死了。”

    千寻挑眉笑,“也许是吧,可是你也知道罗总是个多厉害的上司,光应付他丢下来的工作就够我头大的了,我哪还有空去关心那些八卦新闻。不过罗总对未婚妻好也不是什么秘密,算不得什么有价值的八卦新闻了。”

    撇撇嘴,她埋头继续吃饭。

    程乐沮丧地叹气,突然又来了劲,一脸期待地道:“虽然老总的八卦很吸引人,但明星的魅力更是不可阻挡。我决定了,到时候一定要巧编名目主动要求去活动现场帮忙。”

    秦珊边啃鸡腿边看她一眼摇头,千寻则低头浅笑。

    按理说如果活动是何芳姿负责,到时候罗大经理一定会在场。没准将是个好的表现机会,她期待着。

    月底的时候,通常都会比较忙。

    千寻从早上忙到现在,忙得头昏脑涨面色菜青,辛辛苦苦才做好老总早上吩咐下来的关于对手公司的资料整理。等她从十楼资料处捧着厚厚一叠档案回二十六楼时,却发现那位素来可比工作狂的上司居然离奇失踪了。

    在心中大大把他唾弃了一番后,她去问助理秘书李冉,被告之说总经理半个小时前去了广场,准备参加剪彩仪式。

    如果仅是剪彩的话,提剪刀落下去几秒钟搞定,她不以为会花掉半个小时还没剪完。很显然从不为私事误公的上司今天也公开摸鱼打混了,理由很简单,未婚妻大人来了嘛。

    他还说童秘书如果有事就去广场找他。

    好吧,本来没什么事,但他都发话了,她不借机会跟着摸摸鱼混一混,实在对不起自己。

    走到办公桌上随手拿起几份公文翻了翻,都不是急着待签,但,浑水摸鱼嘛,只要有个借口就行了,谁还管他充不充分。

    向后拨了拨耳鬓掉落下来的发丝,再整整身上的粉蓝套装,她抱起几本公文簿迈步朝电梯走去。

    广场上人潮涌动热闹非常。

    千寻抱着公文从旋转门里走出来,看着嘈杂的人群吓了一跳。这年头大家缺房子缺得这么严重吗?否则她不以为公司的那处楼盘会好到连十几岁的小孩子都来跟着挤。

    随意瞄了眼,没发现罗淮的人影。千寻朝工作区那边走,才走近几步就看到程乐一脸激动地迎了上来。

    程乐跑过来拉住她的手,没等她开口就噼里啪啦叫道:“童姐!你知道吗?今天的表演嘉宾有徐辉耶!我刚刚在后台偷偷看了他一眼,他好帅哦,简直完美得找不出半点瑕疵来!”

    千寻躲开她又要拍下来的手,翻了个白眼道:“拜托你,要看明星就老老实实去后台守着,别想来鼓动我,你知道我对追星一点兴趣都没有,我还忙着呢。”

    程乐看到她怀里的公文簿,这才从激动的情绪中找回了点理智,纳闷地问:“你抱着什么东西,总不会是在找总经理吧?”

    “答对了。这里有几份公文等着他签,李冉说他下来了,我在找他。”

    程乐受不了地拍拍额头,“不会吧,你可真是敬业爱岗。不过罗总现在正在跟他未婚妻相谈甚欢,没人敢过去找地雷踩。如果不是十万火急的公文,你最好还是等等再说。”

    千寻一脸无辜,“他忙他的,我也要忙我的工作。反正就是签几个名字,又不会耽误到他多少时间,他总不会把我给轰走吧。”

    以她近两个月的工作经验来看,罗淮应该不会是那种不理智的上司。

    “你真要去啊?”程乐尤不死心地问。

    “是啊。”为什么不去,她在办公事不是吗?起码比起公然打混的上司,她的腰板可要直得多。

    “不管你了。我刚看到罗总跟何小姐在离后台不远的休息椅上坐着,”程乐伸手比划了下,“就在那边。”

    “知道了,你也去对着你的偶像流口水去吧,记住别表现得太花痴,小心吓到人。”千寻调侃着拍了程乐的肩一下,转身朝后台方向走去。

    后台还算有秩序,没有她想象中那么乱。

    千寻越过一排工作人员聚集的工作区,看到了遮阳棚下面对坐着的一双俊男美女。

    看他们聊得那么开心,她突然插进去,希望等下上司不会赏她上班以来的第一顿排头吃。

    “总经理。”她站到他旁边,恭谨地称呼。

    罗淮微愣了下,敛起嘴角的笑意恢复了平素的冷峻,抬头问:“有事吗?”

    啧,果然被程乐给料中了,上司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啊。

    她将手里的公文放到桌子上整齐排开,神色未变地解释道:“这几份公文请你签一下。”

    罗淮的眼底升起了一丝兴味,她可真是个非常称职的秘书。

    拿起其中一份公文看了眼,抬眼又问:“这些都是马上要送还回去的吗?”至少他记得他手上的这份并不是。

    “不是,是明天早上要发回去的。”她眼也不眨一下,不卑不亢地继续为上司解惑。

    这次罗淮的眉梢拧了起来。既然如此,她何必亲自跑来找他现在签,大可以留到他回去,不然明天早上签也行。她任职以来好像还是第一次做这么欠分寸的事。

    千寻见他目光转沉,站直了身体不甚在意地解释道:“我看过您的行程报告,接下来的半天只剩一个不算重要的酒会要参加,我不能肯定您会不会把那场酒会推掉直接下班,所以就抓紧时间来让您先签掉,也可以省去明天早上的繁杂。”

    拿眼睛瞪着她看也没用,她并不怕他。

    罗淮又看了她一眼,似乎是接受了她的解释。接过她递来的笔迅速将几份公文签好了,然后递还给她。

    她转身欲走,罗淮淡声道:“童秘书,你十分敬业。”低沉的语调,听不出是褒是贬。

    千寻浅笑着转回脸问:“总经理,您是打算给我加薪吗?”

    管他是褒是贬,在她听来全都把它自动转成表扬好了。

    罗淮扯了下嘴角,没再说话。

    一直沉默坐在一旁的何芳姿笑道:“你的秘书很有趣。”而且很显然并不惧畏他这个上司。

    “是吗?”罗淮笑了笑,不予评价。

    远远跑来一个工作人员,焦急地对何芳姿道:“何小姐,那个负责回答顾客提问的工作人员突然流鼻血,现在场上少了人手,怎么办?”

    何芳姿站了起来,冷静地吩咐道:“那就找公司的企划部,要他们赶快再派一个业务熟悉的人来顶一下。”

    “知道了,我马上去。”

    已经走出几米远的千寻顿住脚步。这么热的天流鼻血实属正常,但对她来说却是个大好的天赐良机,原本还以为自己没戏唱了。

    她折回去,站到何芳姿跟前笑道:“让我去吧,这期的楼盘我也比较熟。”

    “你去?”发出置疑的是罗淮。

    千寻又笑着转向他道:“是的,这期房子是我比较喜欢的楼型,所以从开始筹建到竣工,我一直比较关注。”

    为了能出到这个风头,她百分百可以丢弃诚实品德将谎言说得脸都不红一下。

    “那好,你赶快过去吧。”何芳姿对她印象不错,所以听完她的解释就同意了。

    千寻友好地对她笑了笑,转身朝前台走去。

    何芳姿看到罗淮的目光也追了过去,便笑道:“我知道你一定也产生了好奇心,我们过去看看怎么样?”

    反正无事,去看看好了。罗淮点点头推开椅子跟上去。

    还好还好,虽然广场上看起来人山人海很吓唬人,但其实大半都是为看明星来的,真正为买房子来的人并不会多到足以将她淹没。

    一边是主持人,运用着熟练的专业技巧将全场的气氛带动起来。她则坐在工作台后面,回答偶尔间冒出来的顾客提问。

    有一对老夫妻看了看手里的介绍资料,然后老太太道:“位置偏郊了点,有点远呢,我们老年人要想逛市区好像不太方便。”

    千寻调正了话筒笑道:“坐公车的话二十分钟,并不算很远。对于老人家来说,开阔又安静的居住环境才是最重要的。而且那处小区附近有处天然湖,您和叔叔还可以一起去散步钓钓鱼,重温一下年轻时候的浪漫,多好。”

    说着她冲老太太眨眨眼睛。老太太呵呵笑,对旁边的老伴直点头。

    又有一个年轻人对于位置似乎不甚满意,皱眉道:“老年人退了休住远点没关系,但我们要上班,走起来就不太方便,尤其周一碰上交通堵塞,那八成就该迟到了。”

    千寻在心里暗暗点头,知道他这是实话。她自己就住在郊区,因为房租便宜,但每天都要很早起床以保护她那还算可观的全勤奖金。

    唉,又要骗人了,虽然她很不乐意欺骗一个跟她算是同病相怜的人。

    “对上班族来说,平时工作节奏太快,唯一可以调剂身心的就是下班后的时间。住得僻静一点,无疑提高了生活品质。至于您说路远,可以计划买辆车代步。我自己就是这么想的,虽然到现在才存了一辆奔驰的千位数零头,但有目标就好了啊,工作起来也会更有动力,一举数得。”

    那个年轻人似乎也有些动摇了,毕竟现代年轻人买车代步已经成了一种趋势。

    千寻暗自吐了口气,实在佩服自己七拉八扯的本事,避重就轻,居然真的能唬到人。不过她的良心一连降了好几级格调,挺郁闷的。

    活动火热进行中。斜角的一处偏远角落,何芳姿笑着对罗淮道:“你真该给你的秘书加薪,她回答的效果比专业部门的人还好。”

    罗淮不置可否地扬了扬眉,笑道:“说的是,她的确做得不错。”

    好像还是第一次看到她孩子气的一面。别于公事上的平板,她今天的表现很机灵,都不知道她还挺能侃的。连芳姿都夸赞她,看来是该给她加薪了。

    后来月初的工资卡上,千寻由那多出来的两千块钱明白到,她又向前迈近了一步。上司从未当面跟她提过,但他记得给她涨了薪水,这就表示他已经开始有点注意到她了吧。

    幽蓝色的灯光勾勒出几分暗夜的暧昧气氛,低回的音乐在空气里弥散。

    千寻坐在吧台前面,手里勾了杯酒,与刘嫣红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生意看起来蛮好的。”她啜一口酒,目光四下游移了一番才收回来。

    刘嫣红单手支着香腮,懒懒应道:“还好吧,你知道我们老板眼光向来很精的,档次提升得很快。”

    “怎么没看见其他姐妹呢?”千寻随口问。

    “小玫今天休息,琳琳刚才被土匪劫走了,说有要事要谈。”刘嫣红说起这个就忍不住笑。

    “又是那个狄峻吗?他可真痴心。”千寻也忍不住笑。

    这年头有谁还会为了一个夜总会小姐守坑当孝子,狄峻简直就是稀有动物,比绝迹的恐龙还珍贵。

    据说当年琳琳还没下海的时候就跟狄峻认识了,后来中间断了联系。而再次遇上狄峻,他已经是一家小有规模的房产公司的老板,差不多一年前他有一回陪客户来消遣,刚好琳琳被叫进去陪酒,两个人便又遇上了。然后狄峻就成了“沁园”里人尽皆知的火坑孝子。

    只不过这样的境遇,对琳琳对狄峻来说不知道究竟是好还是坏。

    正说着,就看见琳琳皱着眉拨着头发走过来,身后不远处伫立着神色黯淡的狄公子。

    千寻朝她挥了下手。琳琳一见是她,脸色立马转成愉悦,乐呵呵地小跑过来坐到她旁边的高脚椅上。

    “童童,今天怎么有空跑来了?”琳琳开心地问。

    “我想你们这些姐妹了啊,尤其是我们家的琳妹妹。”千寻眨着眼笑,伸手捏捏她那张圆圆的娃娃脸。没办法,所有姐妹里面只有琳琳最小,千寻也只剩下她能欺负一下。

    琳琳拍掉她的手,娇呵呵地笑。

    三个人正聊得高兴,大门口方向又走进来几个衣装笔挺的客人。

    千寻在看清了其中一个人的脸之后,脸色暗沉了下去。

    琳琳跟刘嫣红好奇地望过去,随即脸上的笑意也跟着收了起来。

    一行人中,那个最引人注目的男人,正是罗淮。

    “他还经常来这里吗?”千寻眯着眼问。

    “有一段时间没来,最近又常常会带客人过来。不过倒没看到他自己找过小姐,没想到他对他未婚妻还挺忠心的。”刘嫣红淡嗤。

    他会来并不奇怪。“沁园”的档次在同行里是数一数二的,老板又跟罗淮是朋友。只不过他会再来这里,就表示他早已经不记得当年的事了吧。

    琳琳的心里向来搁不住事,一脸的愤懑全都表现出来,低嗤一句:“臭男人。”

    刘嫣红拍拍她的手,说道:“走吧,我们过去会会他们好了。”

    琳琳老大不乐意,她最憎恨那种男人了,“我才不想去。”

    说归说,能借机整整他们也不错。跟千寻打完招呼,刘嫣红跟琳琳刚走出几步,狄峻迎上来拦住了她们。

    “琳琳,别去了,晚上我包你的全场。”

    琳琳嗤笑一声道:“狄先生,你想败家是你的事,我不稀罕做你的生意,请让路。”

    “琳琳!”狄峻拉住她的手,被她甩开。

    刘嫣红偷偷对他摇了摇头,然后跟上去。

    千寻坐在不远处的吧台边冲他笑了笑,说道:“过来喝一杯吧。”

    狄峻沉着脸色走过去坐下。

    “感情的事急不来,你如果真的喜欢琳琳还要多花点耐心。”她将一杯啤酒递到他手边。

    狄峻抬头看她,似乎看到了希望。

    千寻只是淡淡地笑。像他们这样特殊的身份特殊的关系,感情谈起来自然会很累人。希望真心能换来最后的幸福吧。

    酒灌多了,头昏脑涨,中间还跑到洗手间吐了一次,胃还是不舒服。

    时间已经很晚了,还好明天是周末,否则打死她也不敢陪着狄公子灌酒。

    不记得到底喝了多少,反正喝到最后连那个认识她的BOY都来劝他们说别喝了,小心回不了家。

    家朝哪边走她还是记得的,只不过走起来摇摇晃晃有点危险的样子。狄公子也喝多了,还是很有风度地要开车送她回家。而她可没胆子坐一个醉鬼开的车,将狄公子塞进一辆出租车里,打着酒嗝冲他挥挥手,然后自己勾着皮包摇摇摆摆地朝家的方向走。

    头还是晕,还好走起路来有点凉风,她打算步行一段醒醒酒。

    街边的霓虹闪烁明灭,行人渐渐少了,只有一辆又一辆的车疾驶过身边。

    她仰着头呆呆盯着街对面的一块广告牌看了一会,觉得眼睛被那五彩的颜色闪花了,于是低下头揉眼睛。

    又打了个酒嗝,胃里一阵翻绞,她连忙扶着路边的一棵行道树干呕起来。晚上根本没吃什么东西,吐出来的都是酸水,夹着刺鼻的酒气。

    身边似乎有辆车缓缓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她低着头看到一双锃亮的皮鞋。

    “童秘书?”来人的声音里隐着三分疑惑。

    千寻在心里皱眉,知道自己此刻披头散发状若疯婆子,还是徒劳地向后拨了拨长发,直起身子抬头笑道:“真巧,罗总。”又打了个酒嗝,她连忙伸手捂住嘴。

    大概是下班的关系,罗淮的语气里少了些平素里的冷淡疏离,看了她一眼问:“你还好吧?”

    千寻捂着嘴点头。好不好也和他没关系,如果她说不好,他就会突发善心送她回家吗?

    “要不要送你一程?”他问。

    耶?居然真的善心大发了。上班几个月,都不知道他还是个如此有帮助精神的人。不过接受他的帮助好像对她的计划有利,天赐良机让她又向前迈近一步,她不善加利用一下实在说不过去。

    “不好吧,这么晚了还要麻烦您,我还是打车回去好了。”她似是而非地说着。

    “不会很麻烦。”他淡声回一句,说道,“上车吧。”说着转身先行。

    千寻在后面撇撇嘴角客气地道:“那谢谢了。”眼珠转了转,心里开始有些庆幸今天为了配合身上的长裙穿了双细跟的高跟鞋。

    迈开脚的下一秒,一声低呼伴着崴脚的动作飞了出来:“呀——”

    罗淮转身,刚好将她半搂半接住。

    “没事吧?”他扶她站稳,后退一步询问。

    “呃,没事,谢谢。”她低下头,状似尴尬羞涩,其实是为了掩饰小计策得手后的得意。

    他没再说话,为她拉开半边车门。

    千寻低着头,提起裙摆弯身坐了进去。

    真是个幸运完美的夜晚。她在汽车驶动的前一秒愉悦地想着。

    人与人之间,大多时候因为一件小事就可以由不熟变得相熟。

    公事上罗淮还是那个严苛利落的上司,但千寻知道,他对她要比以前温善了许多,至少对她说话的时候不再永远是一张木板脸。甚至像现在,因为他的未婚妻无法随传随到,晚上一场酒会舞伴的差事竟落到了她身上。

    她抱着一堆待签的公文进去,看着他三两下签好。她正转身要走,罗淮叫住她。

    “童秘书,今晚下班后你有安排吗?”

    千寻愣了一秒回头,应道:“没有,您有什么事吗?”嘴上问,心里却已经有了八九分肯定他接下来要说什么。

    “晚上‘诚信’的叶老家里有场酒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你陪我一起去。”他放下手里的签字笔,看着她说道。

    身为秘书陪老总应酬是很正常的事,只不过高级酒会,她绝不会自掏腰包去负责自己的门面问题,她可是穷人。

    “没问题,不过……”她故意犹豫了下。

    “还有什么问题吗?”

    “罗总,您知道我这种普通员工收入有限,身上这套套装是我最好的衣服。所以如果不会太失礼的话,我可能没衣服把它换掉。”她相当老实地将现实问题说了出来。

    都是大实话,她没理由为了撑面子而让自己荷包失血。

    罗淮大概是没料到她这么直接地提出这个问题,多少有点意外她的坦白。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很多,但很显然她比较理智。

    他牵了牵嘴角露出一个勉强可称之为微笑的表情,挑了挑眉梢道:“这个不是问题。下午提前半个小时下班,我会带你去买衣服。”

    千寻怀里抱着公文欠身示意,“是,那我先出去了。”

    是他请她帮忙,要他花点钱打点也是应该的,她没说要加班费就已经很不错了。

    衣香影纷,灯火通明,空气里仿佛都弥漫着一股高雅的属于上流社会的味道。

    听说今天是“诚信集团”主席叶容光的千金叶林林跟“飞远传媒”的总经理程柯的订婚宴。来了很多商场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罗淮一进门就忙着应酬,千寻跟他打了声招呼自己一个人跑到餐桌边吃东西。

    看来出席今晚这场酒会并不吃亏。捞到了一身价值上万块的礼服穿上,因为跟谁都不认识又可以不顾形象地吃东西,还可以来见识一下所谓的上流社会,的确赚到了。

    千寻端着满满一托盘的食物往阳台方向移动,刚走出几步却险险与擦身而过的一个人撞上。好不容易才护住了托盘没让它飞出去,然后听到一个声音在道歉:“对不起,你没事吧?”

    千寻抬头,看到一个长得很秀气、气质清新的女孩子正担心地望着她。

    她素来喜欢长得清清秀秀的女孩子,心里的好感上来了,她也懒得追究,摆摆手笑道:“没事,我身手还不错,比较经得起撞。”

    女孩子见她有说有笑才松了口气,大方地伸出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林天蓝。”

    千寻空出一只手与她交握了下,笑道:“童千寻。”

    这边刚介绍完,远远跑过来一个娇小的女孩子,气鼓鼓地拉着林天蓝的手道:“天蓝,我们走吧,根本就没必要来。”

    林天蓝抿了抿嘴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放低声音道:“千妍,既然来了就大方一点,我不想让自己表现得很没风度。”

    那个叫千妍的女孩子拧眉瞪眼,“风度值几个钱,我只知道做人不应该偷着伤心,如果避免不了伤心就干脆走开。天蓝,你明明很难过,别再装了,我们走吧。”

    “再等一下吧,至少等酒宴正式开始了再说。”林天蓝很坚持。

    而一旁沉默着观看的千寻却敏锐地看到了她眼底的哀伤。刚好碰上林天蓝的视线,她弯了弯嘴角向她露出一个鼓励的笑。

    订婚仪式开始了,一对气质出众的新人被司仪请上了台。

    司仪简单地说完介绍辞之后,捧上戒指送到新人手边让他们为对方带上。

    应酬暂时告一段落,罗淮走到千寻身后站定。千寻看着台上那一对看似幸福的新人,下意识地将目光转向了不远处那个叫林天蓝的女孩子身上,然后低低叹了口气。

    她的眼睛里果然有晶莹的光在闪动。

    人生在世,最理不清的就是情债,谁欠了谁,大概只能消极地说一句,天知道吧。

    “怎么了?”

    破天荒地,站她身边的罗大总经理居然和蔼地关心起她的情绪来。她该表现一下自己的受宠若惊吗?

    千寻没立刻回答,等到订婚仪式结束,舒缓的舞曲响起,她才故作轻松地撇撇嘴道:“我在想,是不是每对决定步入婚姻殿堂的人,都是真心相爱的。”

    “为什么会这么想?如果没有感情又何必结婚呢?”罗淮似乎突然变得很闲起来,没继续去和商界的朋友聊天应酬,而是留在这跟她讲一些有的没的。

    “也许吧,不过我还是觉得婚姻和感情不同。动心可以是真的,结婚却可能会因为某些不得以的理由而去娶或嫁一个自己不爱的人。”

    至少她所努力去得到的婚姻应该就是这样子,因为就算她成功了,她也没打算付出真心。

    罗淮盯着她黯淡的脸庞看了片刻,然后放下酒杯伸出手道:“请你跳支舞。”

    千寻大方地扬了扬眉,跟着放下手里的酒杯将手交到他手心里,与他相拥着滑出优雅舞步。

    还好她有先见之明,进“罗氏”之前特地去学了半个月的舞,今天果然用上了。起码他伸出手的时候,她不会丢脸地低着头小声回一句:我不会。

    暗淡的夜,只有一盏昏黄的路灯照着一方不甚明朗的世界。

    车在千寻租住的公寓楼下熄火停下来。

    打开车门走出几步,她又想起什么似的转回头,问正准备重新打挡发动的男人:“那个,这衣服……”不用还了吧?还了他也用不着。

    “送你的,当做加班费好了。”他想当然地如此回她一句。

    “谢谢。”她笑着拉起裙摆看了看,啧声又道,“这衣服还是新的,卖掉的话差不多还能卖个原价的六七成。”那也是好几千呢,她大半个月的工资。

    汽车已经发动了,他在听到她的话后没立刻将车开走,而是眯起眼颇为意外地问:“你准备把这衣服卖掉?”她很缺钱吗?

    “是啊。这种名贵的衣服中看不实用,我平时又没什么机会穿,放久了也会变形,还是把它变成现钱比较划算。”都说是送给她的,那么她决定怎么样去处置自己的东西都不关他的事吧?

    见他用类似探究的眼神在看她,她笑呵呵地挥挥手道:“没什么好奇怪的。像我这个阶层的人,大多都具备一切向‘钱’看的优良品德,我很缺钱,也很努力地在赚钱,不过您这种出身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三句假话七句真话的说辞最能迷糊人,她一向将这一套游戏规则游走得很从容。

    罗淮的脸上露出一抹深思,弯了弯唇角露出今晚的第二个微笑。

    很显然她将他的好奇心又挑起了几分。而且她可以肯定他的眼底并没有流露出类似厌恶鄙视的眼神,就表示她的坦白态度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罗总再见。”她对他挥了挥手,提着裙摆转身上楼。

    罗淮的视线停在那道渐远的身影上,过了片刻才推挡发动车子离开。

    一切的熟稔似乎来得太快,却并不显得突兀。从上班的第一天,她一直努力工作,也进步很快。他是掌控着她饭碗的老板,她尽职尽责做着事,但不曾表现出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自自然然做自己,反而更容易获得公私分明的他的好感。

    像芳姿说的那样,他的秘书,好像是个蛮有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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