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神秘的人 第五章 粉红色
第一卷 神秘的人 第五章 粉红色
办公室的空气凝重起来,萨姆兰警官靠在桌子旁,用心的倾听,卡洛斯和米尔坐在椅子上,一脸凝重。
在沉默半晌后,老警官谨慎地开口了:“玛莎小姐,我对您未婚夫的去世深表遗憾。照礼说该先请您去辨认尸体,不过您报案说自己杀了人,嗯,您现在仍然坚持这个说法。是这样吗?”
“是的,警官……”玛莎已经哭过了一阵,现在又开始抽泣。她的朋友轻轻抚着她以示安抚。
“啊,”萨姆兰轻轻咳嗽一声,:“玛莎小姐,我可以重复一下您刚才的叙述吗,您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首先,您和您的未婚夫约好在咖啡馆见面,但是直到晚上七点四十分他都没有出现,也没有接您的电话。于是,您考虑一个人先回去,八点差一刻,您动身回家。天阴得很厉害,马上下了雨。八点左右您走到左德大街,不得不停下来避雨。大概有十分钟吧。这时有一个年轻男人打着伞过来说要送您回家,您出于在外面呆太久会不安全的想法答应了他。然后你们一直沿街走,出路口西行,而后又拐进与左德大街平行的列文大街。当你们走到马克水果店门口的时候,您的房东给您打来电话,说您的未婚夫在医院,但并没有说是在哪家医院,那大概是八点二十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您的同伴突然想要侵犯您,他抓住了您。您当时非常害怕,于是打算用包里带的‘柠檬水’自卫。但是,您从里面拿出的却是一把很大的转轮手枪。您对着他开了一枪,他就倒下去了。您发现他死了就扔下枪跑了。您到家是八点半,但是房东先生并不在家。留下了一张字条说他去探望医院里的姐姐,今天不回来。这时候您非常害怕,给您的这位朋友打了电话,过了一夜,决定早上来报案,是这样的吗?”
“是的,完全正确,警官。”
“好的,我现在想请您仔细回忆一下,这把手枪到底是什么样子,您有仔细看过它吗?”
“不,我,我没有,我当时很害怕,我开了枪,很大的声音,我吓坏了。我把它扔了,它很大。”
“可是,您怎么能一下子就扣出了子弹呢,既然那把枪很大,而且一枪毙命,那么它应该很不容易扣动才对的。”卡洛斯在旁插嘴,他很显然不相信玛莎的叙述。
“这当然是可能的!”一个男人推门走进来。穿着一件价值不菲的皮质夹克,个子不高,大约是5尺9寸。(英码,约合175公分)令人过目不忘的是瘦瘦的面颊和上面目光尖刻的灰色眼珠。谢顶和细长的鹰钩鼻子,很像米尔嘴里说过的食肉大鸟。
“鲁夫先生(鲁夫?这名字真够搞笑?)”米尔警官有些嘲笑地说,“演绎工作结束了吗?”
鲁夫并没理会对方的奚落,他快速扫视一下四周,说:“人在危急的时候有可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这种力量远远大于他使用的上限。是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结果,不过不能持续很长时间,不然,她自己就会被自己的腺素毒死的。我记得《探索》上也有播出的啊。你们警察忙的连看电视的时间都没有吗?”
面对这样的挑衅,米尔怒目而视,卡洛斯一脸惊讶,萨姆兰却不以为然。
“那么说,玛莎小姐,你无法详细回忆这把手枪了,是吗?”
“是,是的。”
“那么,为什么你在在你打电话给未婚夫未被理会的时候,你为什么没有求助别人呢?”这一点是萨姆兰最为怀疑的地方,一个女孩子在那种时候应该会想到联系朋友的啊。
“我的同事大多还在加班,我给我的房东打电话,但是,他也不在。然后我给莉莉西雅打电话,就是她,”玛莎指着坐在她身边的女性,“她碰巧出去了。”
“是的,我和我新认识的男朋友出去购物了。叫我莉莉丝就可以了。”
“我也想打电话,但是,我其他几个朋友都住在城外,从家里赶过来也要一段时间。”
萨姆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心理上的问题暂时有了说法,那么接下来该是事实的分歧了。
值得一提的是,萨姆兰之所以是个出色的警官,撇开经验不谈,主要要归功于他于一般警察的不同之处。他常常重视动机更胜于其他。
“那么,玛莎,你说你在开枪之前,接到了房东来的电话。”
“是的,手机的显示,是房东的电话号码。”
“但是,在你回家之后却发现他不在家,而且,留了一张字条,那上面的意思是他不会回家。”
“是这样的,我想一个人就更加难受,所以叫来了莉莉西雅。”
“那么,你觉得电话里的声音确实是属于你的房东——安东尼先生的吗?”
“不,我不敢确定,我想是的,也许不是,我,我没有注意到。”
“无聊,你们忙吧,我要出去找些材料。”鲁夫重重地关上门出去了。
“什么玩意儿!”米尔啐了一口。
“萨姆兰警官,局长叫您一会儿过去。”局长秘书见鲁夫探员出去,忙不迭地插进来。
“知道了,马上过去。那么,卡洛斯,你跟米克,陪着玛莎小姐去辨认尸体,再加派几名警察去列文大街搜索证据和尸体。”
萨姆走到门口,想起来什么,回身问:“对了,玛莎小姐,还记得你中间避雨的那个建筑吗?”
“嗯,好像是一个心理诊所,两层楼,有很大的屋檐。”
“是吗,谢谢你,你的话对我们很有帮助。”
萨姆兰临走时说了一句:“沃勒,看来我们真的很有缘。”叫卡洛斯摸不到头脑。
在警官走向警长办公室的路上,一名警察被派去玛莎的住所寻找名叫安东尼的房东。
“萨姆,坐吧。”罗伯特局长指着面前的转椅,“还是没有线索吗?”
“也不一定。”
“不一定?”局长向前靠近身子,大肚子一下就顶到了桌沿。
“是啊,我还没有整理出头绪。”
“听说,你在看一个小案子。别管他了,萨姆!舆论快把我逼疯了,现在全城的记者都急于知道那个到底是不是那个疯子做得。这案子一天不破,我们就别想消停。嗯,萨姆,你笑什么?你不知道这个位子有多难做。”
“是,我知道,不过,你不是每次都挺过来了吗?”警官依然在笑。
“不,那不一样,这样的案子我们这里没有,没有!真不知道人们都是怎么了,就好像是我们杀了人。喂,萨姆,你能不能确定那鬼玻璃上面的画只是他妈一个混蛋的涂鸦啊?”
“这可不是我说了算的,要等待弗莱德的鉴定结果。不过,我宁信其有。”
“哦?萨姆,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了?”
“不,还没有,只是认识了一些有趣的人。”警官耸耸肩。
“你?算了,对于办案,我一向不能理解你。不过,你一定有办法对吧?你总是这样的!老伙计,说实话,对这个案子,你有几成把握?”
“你说我退休前吗,一成也没有,我们的全部追查都泡汤了。我的看法是,假设凶手不再作案,那么,只有等他被大家慢慢淡忘。除非我们能弄明白,杀手的遗留物是什么意思。”
“那些钢镚和火柴?”
“还有长钉。”
“对对,还有长钉。萨姆,你能不能延期退休。我们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我想不能,罗伯特,我不想再干了。”
“我也知道你不在乎荣誉,但是,我们至少不能叫那个联邦调查局的混蛋春风得意。喝点什么吧?”
“如果可以,来杯加奶的咖啡。”萨姆兰很想笑,今天喝了一辈子的咖啡。
“嗯?这种好像巧克力的东西吗?我越来越搞不懂你了。”
“罗伯特,我对官方的矛盾并不感兴趣。不过,在走之前,我会尽力的。味道不错。”
“有你这话就好,鲁夫那家伙,居然要求我们协助他。你才是这里最好的警察。萨姆兰。艾德。”
“局长,萨姆兰警官,你要的字迹鉴定出来了。”弗莱德敲门进来。
“谢谢你,结果是什么?”
“很抱歉你的猜测是错的,萨姆。除去书写断笔的问题——那可能是由于质地不同的原因造成的。你知道,墙壁吸水的效果和玻璃是有很大不同的。我仔细对照了以前的四组照片和刚刚送来的,在字迹的结构和强调的地方都存在着无法解释的重大差异。可以断定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他可不可能刻意改变自己的字型。”这个说法,老萨姆自己都觉得不成立,如果他想别人认为不是他,有何必还要写呢?
“不,萨姆,如果是这样,还要笔迹鉴定做什么?人确实可以改变自己的书写特点,但是,一个笔迹样品可能有500-1000个个性化特点,他以这么流畅的速度进行书写,可以改变的少之又少。所以,可以除去他刻意改变的可能。另外,根据我的判断,两次都是使用右手带着手套写的。哦,对了,我要告诉你的还有,在他第一次写的时候,出现了中断。”
“第一次?”局长和警官都有些吃惊。
“是的,大概他原来打算直接在写,但是在玻璃面用血液进行书写是很困难的。所以,他停下来了,用什么东西擦掉了,然后在旁边喷了一种胶质,使得书写更容易。这是他们使用发光氨检验出蛋白质残留后的推测。我想是成立的。”
“可是他为什么不直接喷在原来的地方,把第一次的位置覆盖。
他为什么要告诉我们他在这里废了这么大劲呢?“
“那我就不得而知了,”弗莱德无奈的摇摇头,“那就是你的问题了,警官。至于他使用的究竟是什么胶质,我可以试试分析一下。”
“嗯,谢谢,弗莱德。今天局长请客。加奶咖啡!”萨姆兰说着走了出去,留下两个人面面相觑。
警局的地下室作为T.D.琼斯医学博士的工作环境在合适不过了。一方面,琼斯先生喜欢这里的安静、无人打扰,另一方面,只怕大多数人也不喜欢接近这样的地方。
萨姆兰警官还是在解剖室里找到了他。他正在仔细地刷洗手术刀。琼斯博士是在警官之后4年进局,也是多年的老搭档,他不用回头就知道进来的是谁。
“没几天了,你还在为这个案子忙得要死吧。”
“嗯,这间屋子没有可以坐的地方,警官只好站在门口,争取不碰到任何东西。
“差不多就得了,我说,你昨天很晚才回去吧?”琼斯擦拭他的试管。
“那说明你也是一样。我说,你为什么不把这些刀刀叉叉的收拾一下,看着怪难受的。”
“收拾它干嘛?就是金的也不会有人偷!反正听说马上还有一具尸体等着解剖,马上就会用的。”
“啊,”想到玛莎小姐,警官不免有些伤感,“琼斯啊,你有没有难受过啊,做这种工作。”
“啊?你什么时候感伤起来了?”琼斯不解地像看着外星生物,“每个法医都有顶住压力的做法,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在对付这种处境的所有方法中,一种奇特的幽默感对我的帮助最大。对旁观者可能很难理解,但是,笑声和玩笑有助减轻压力和紧张。否则,那些感觉将是难以承受的。可仍然有一次,我失败了。”
“是什么时候,刚出道?”
“不,我在学医的时候就习惯像打量道具一样看尸体了。顶多想想,要是人们能学得更警觉些,我就会轻松不少了。”
“那倒是,可现在人们的关系已经够淡漠了。”
“嗯,这就是矛盾啊。看看我,也是这样的矛盾,有时候想想,我是踏着尸体过来的。一具又一具,我解剖它们,有了经验,甚至别的地方的警察都来找我帮忙,我干得越多,就有越多的要干。我从不去想它们活着的时候是谁,它们做过些什么,它们就是‘尸体’,而不是‘死人’。这一直来都很成功,直到三年前。萨姆,你还记得那个案子吧。一个7岁大的小女孩儿被奸杀,送来我这儿来时,还没严重腐败。我看着这孩子,我就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就那么看着她,想她要是还活着该多好啊。我不知道怎么脱下她被血染红的裙子。我看见她脚上粉红色的小跑鞋,试着不去感受自己对这些东西的反应。当解剖到一半的时候,我再也忍受不了了,冲出去吐了一地。我最小的女儿也有这样的上衣和跑鞋,而且号码、颜色和牌子一模一样。回家的之前,我洗了很长时间的手,路上给女儿买了新的衣服和鞋。萨姆,记得吗?你破了那个案子。”
萨姆兰警官靠在门上,重重叹了口气,“啊,胜诉的那天,你邀请我和你全家人人共进晚餐,现在我明白为什么了。”
“那一天,我明显的从这个困惑中解放出来了,不然,我可能不会再从事这项工作。萨姆,你做得好。”
“你是个坚强的人,琼斯。”
两个人相视而笑,活着不过是因为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