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一 美丽的权利 我不是卫生纸

作者:龙应台 字数:7075 阅读:41 更新时间:2016/06/29

辑一 美丽的权利 我不是卫生纸

    你要我辞职!因为我跟曾英俊下个月要结婚。

    你很体贴地说,胡美丽做了曾英俊的太大之后,她要为英俊煮饭、洗衣、补内裤——啊,还有,要陪英俊上床;所以从今以后,美丽会上班迟到,该办公的时间会打毛线,该照顾客人的时候会和李秀秀叽叽咕咕说厨房与卧室里的琐事。她非走路不可。因为家庭与事业不可能兼顾。

    我不懂!曾英俊的老板可没叫他辞职呀!我又不是跟我自己结婚。你可知道,咱们结婚之后,英俊达令要做的事可多着呢!马桶破了,他得补起来;椅子断了腿,他得修理;汽车抛锚了,他得爬到车盘底搞个半天。还有,你别忘了,英俊还得陪“我”上床呢!

    所以他上班也可能迟到(你相信吧?!)、该办公的时间他会和隔座的贾湖图叽叽咕咕谈厕所里那个马桶,更会搁起腿来看时报副刊、喝老人茶。

    你为什么不对曾英俊说:家庭与事业不可得兼,娶了胡美丽,你“挥手自兹去”吧?

    我结婚跟作事是两码子事,你把它扯在一起,是什么居心?

    你理直气壮地说,就多年经验而知,结了婚的妇女不能专心上班,你求好心切,不愿容许这样的职员或助教。你省省吧!让我告诉你,你不敢面对的、潜意识中的念头!“结了婚就得辞职”的真正涵义是说,对你而言,我是一张茅厕纸、一朵花、一个可以性交的肉体。所以在婚前,我是一张洁白干净的纸、一朵鲜艳欲滴的花、一个有可能征服的身体——你雇用我。一旦结了婚,在你眼中,我就成为一张擦脏了的茅厕纸、一朵残败的花、——个已经被人家“用”过的肉体——所以你要我离开。

    简单地说,潜意识中,你并没有把我当“人”看。

    另外一个“居心”,就更有意思了。你让曾英俊和贾湖图和李可务都继续工作,却强迫胡美丽和李秀秀和王甜甜辞职去做“家庭主妇”;将来曾英俊作了老板,他也会强迫张可爱和赵怜怜辞职去做“贤妻良母”。你的用意,就是希望在你们的联合阵线、共同努力之下,美丽及秀秀这类女流之辈可以快快乐乐在厨房及卧室之间过一辈子。

    这样,你觉得安全——这个世界,毕竟还是你和英俊及可务的世界。

    你不觉得自己可耻吗7

    在非洲,仍旧有某些部落,在女婴出生之后,立即动一个手术——把女性最能享受感性的那一个小小的部分割除。人类与心理学家解释,这个仪式所泄露出来的潜意识(又是“潜意识”!亲爱的男人,你什么时候才能正视自己?),是男性对女性的恐惧,他不希望女性跟他一样,有强烈的感官能力而破坏了男性是征服者的形象。

    那么你在害怕什么?

    我如果在上班时间打毛线、嚼舌根、作小儿女态,不管是婚前婚后,你就应该沉下脸来要我滚蛋。我如果在上班时间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管是婚前婚后,你就没有权利剥夺我的工作。你留我或辞我,要看我工作是否卖力,不能看我是否处女。我是不是处女,结不结婚,与你这办公室里的上司无关。

    我不是一张卫生纸。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把我当“人”看?

    ——闻某专科学校强迫已婚女助教及职员辞职而作

    ·回应与挑战·

    校园中的歧视

    胡美丽小姐您好:

    连日来在《中国时报》上拜读您的数篇强调女权的文章,不禁感到心有戚戚焉!

    我很赞同您的说法,也确实体验过许多令人难堪的场面。目前我就读于大学,法律系三年级,女生在此是少数民族,也受到料想中的歧视与意见不得上达的痛苦。譬如:学校法学院大楼是全栋空调,可是偏有泰半以上的学生嗜烟如命,令我等不吸烟者被强迫沾了满身的烟味回家,更遑论吸进肺里的废气有多少了。

    再就教授普遍的重男轻女而言,由于老师们大多是古代教育培育出的,难免思想保守老旧,故也无可厚非。而上课对有关性方面的笑话或讨论这方面的罪行,由于时常发生,故也早已处之泰然。怕只怕由于这些歧视,而造成将来继续就学就业的困扰……不过既然要做现代女性,就该勇敢面对这些,真正有实力的人,总有出头的机会,不是吗?

    此外,我对您的文章有些小小的建议,不知道说得对不对,还盼您海涵。就是您的《我不是卫生纸》,的确道出劳动基准法的后遗症——已婚妇女被迫离职。但文章中措辞似乎有过于激动、不够理智之嫌。我们都知道这种老板的行为是错的,想必其心理也很心虚、若您的文章能用委婉的语句表达,则全篇将不至太刺眼,而可读性与被接受性将能提高。不知您赞成否?

    此外您提到“某专科”,我觉得您不妨将其名称道出,由于它是事实,所以您的行为将是“揭发”、“检举”,而不会涉嫌“诽谤”,这点您大可放心。(请参阅刑法三百一十条第三项与三百一十一条第三点)

    很抱歉耽误您许多时间读这封信,希望这些时间不会白费,祝您事业腾达!

    ·回应与挑战·

    悲怜我的女儿

    龙应台教授安好:

    常拜读大作,对你大爱的胸怀、明察秋毫、敢说敢骂的作风,令我十二万分的敬佩。

    本想将吾女不幸的遭遇诉之于社会,盼能引起爱心人士的回响,但因才疏学浅,不能深切地表达内心的感受,正在苦恼之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龙教授”。在此诚心地请你帮忙,将家女这个真实的故事,经你的文学涵养诉诸于世,以慰吾女在天之灵,更盼能因而引起社会人士对我们妇女同胞的保护,使之不再受歹徒、色狼的迫害,不要再让天下的父母痛苦啊!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我那读夜校的女儿,散发泪眼、满身伤痕地跑回家,看见我就抱头大哭,哭声是那么的哀痛,我的心简直就快被她哭碎了。她带哭地向我诉说经过,但报警为时已晚,那色狼早就逃之夭夭了,做母亲的我只能尽量安慰她,让她宽心不再伤心。

    但从此女儿不再快乐,常自己反锁屋内,低声哭泣,看在家人的眼里,疼惜得不知如何是好,内心更是焦虑。女儿原本就内向、文静、又乖、又孝顺,家人用尽办法让她对这事淡忘,但这伤痕,对她是那么深,那么怨啊!她还是不能淡忘、更不甘心。

    在去的前一天,她对家人特别的关切,把我抱得很紧,脸上带着苦笑与委屈。没想到,隔日她就悄悄地离开我们,离开这个令她又爱、又恨的人间,我们也痛失爱女,幸福的家也笼罩着阴影。

    龙教授,你知道吗?我女儿才十八岁啊,现在已经十九岁,离开我已整整一年了,但那歹徒却是逍遥法外,不知有多少女人还要受害啊!悲剧还是不断重演着,每日报纸都刊着无辜少女又被强奸轮暴的消息,有的年纪是那么的小,十二三岁,看了我心里沉痛,悲那少女,悲她的母亲、疼爱她的家人们,不知他们将如何伤心。

    我们是个法治的社会,为什么没有办法彻底消灭这种事,试问:谁无母亲、妻子、女儿、朋友、亲友?我常想,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就连太空梭等高科技也是人想出来的,难道我们不能想出解决这个社会大问题的办法吗?

    我已是不久人世的老人了,但在生命的尽头,还是要尽一份人的热血与同情,为我们妇女同胞倾吐一片心声,也为我女儿的死讨回公道。我知道滴水成河的道理,更相信团结的力量。全体同胞们,请为我们切身的问题献上一份力量,共同来阻止不幸再度发生。

    为了不让家人再忆起这悲伤往事,请原谅没报上姓名与住址,龙教授,实在很冒昧,我知道你热血奔腾,爱心洋溢,但是如果你很忙,请不要为难。无论如何,请容我诚心的感谢。

    祝平安快乐

    一位伤心的母亲上

    啊,女儿!

    李女士,你的信使我流泪。

    不,我并没有一个“十八岁的女儿,喜欢在洗碗时放声唱歌,喜欢在星期天陪妈妈上菜市场挑东拣西,讲话的时候眼睛都在笑”。但是我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她也有一对爱笑的眼睛,充满好奇地看这个世界。我爱她每一寸粉嫩的肌肤,迷恋她每一个不经心的动作。所以我能够体会,当这样一团粉嫩爱抚了十八年突然失去的时候,那份如刀割的伤痛。

    更何况你的婉如受到那样深的残害,只是帮妈妈去买瓶酱油,只是抄条小路,免得赶不上晚餐。回家的时候,却一身都是青肿。带到医院去,护士当着其他病人的面说:“怎么这么不小心,进去把裤子脱掉!”

    到警察局去报案,写笔录的警察问:“你认不认识他?有没有跟他搭讪?有没有跟他笑?你为什么穿短裤出去呢?”

    我也读了婉如留给你的信,其中没有一个字指责污辱她的暴徒,却充满了自责:

    “妈妈,我觉得很脏,很羞耻。警察说得对,我不该穿短裤出去。即使是夏天也不应该,我自我的。可是妈妈,我只是出去买瓶酱油,去去就回来……

    “同学都不敢跟我说话,不敢正眼看我。每堂课我都是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面。文雄也不来我我了,现在的我也配不上他……我听见班上的风英小声说:要是我,我就去死———

    “妈妈,没有用了。我只觉得自己很肮脏、下贱、耻辱,不能面对这个世界。女孩子失去了最宝贵的贞操,也没有什么幸福可言了。我的身体脏,我的灵魂也脏。啊,妈妈,我曾经做梦……”

    李女士,你说你痛恨那个暴徒,也痛恨警察找不到暴徒,他很可能正在摧毁另一个娇嫩可爱的女儿,使另一个母亲伤心痛苦。你说你沸腾的心想控诉,可是不知道控诉谁:谁杀了我的女儿?

    杀了你女儿的,并不是那个丑恶的暴徒,虽然他污辱了婉如。是婉如用自己的手,拿起刀片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促使她做这个决定的,是她的观念,而她的观念来自这个社会;杀了你女儿的,是我们这个社会。

    婉如为什么觉得羞耻?如果有不良少年无缘无故刺了她一刀,她会不会责备自己“下贱”?当然不会,那个不良少年才是可耻的人。可是,强暴也是罪行,为什么婉如这个受害人反而倒过来指责自己?为什么护士骂“不小心”,为什么警察说她不该穿短裤,为什么同学不敢正眼看她?

    这个社会喜欢用“纯洁”来形容女孩子,失去贞操的女孩当然就不“纯洁”了。不纯洁,就是肮脏。

    女性的品德以贞操做为衡量标准,贞操,就是一个女人的价值,所以我们有“遮羞费”;当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发生了性关系,失去贞操,这就是她的“羞耻”;男人给她一笔钱,就可以把她的“羞耻”遮掉。从前的社会为寡妇立贞节牌坊,就在赞扬一个女子在丈夫死后不再有性的行为。现在的社会强调女孩子“纯洁”的重要、强调贞操的圣洁——婉如,当然觉得自己可耻。

    这个社会对男性的纵容、对女性的轻视也逼使婉如走上绝路。暴徒拖着婉如的头发,殴打她、凌辱她、伤害她,这个社会却对她说:男人具有性的攻击欲望是天意,本来就有的;你做为女人的只能小心躲避,若不小心,活该!说不定,还是你穿了短裤去引诱他呢!

    婉如怎么能不自责?

    贞操,也是个“货品”,是嫁妆的一部分。结婚的时候,男人要点算女方送来了几床被子、几个冰箱电视机,还要确定女方没有遗漏贞操那一项。婉如失去了那一项,文雄不再来找她,理所当然。一个女人的才智、能力,都没有贞操来得重要。婉如再善良、再甜美可爱,知道她被“用”过了的男人,大概就不会亲近她。所以婉如觉得——一还有什么人生幸福的可能?

    李女士,就你的悲痛而言,我的分析的语调显得实在冷酷。但是你的信中流露出你较广大的关怀;你说:我要怎么样才能使别的母亲不失去她们十八岁的女儿?要保住其他的女儿,我们就要真正知道婉如因何而死。

    如果我们的社会让婉如知道,暴行就是暴行,她是个受害者,值得我们同情与保护,她就不会那么自责。如果这个社会教育她:女人的贞操和她做人的价值毫无关系,失去贞操并不代表失去人格尊严,婉如就不会有那样痛苦的羞耻感。如果我们的社会曾经鼓励她:所谓贞操只是那么可有可无的一层薄膜,女人的世界宽广无限,没有那层莫名其妙的薄膜,她还是可以追求事业,追求幸福,婉如就不至于那样自弃,也不会拿出那支刀片来割自己的手腕。

    很不幸,婉如活在一个貌似开放,而其实顽固的社会—里。有形的贞节牌坊已被拆掉,男人女人都满足地说:“啊,台湾没有妇女问题,男女平等得很。”但是无形的贞节牌坊深深地建筑在每个角落;男人对女人说,女人也对女人说:贞操是“宝贵”的,这种观念,说穿了,不过是把女人当作盛着“贞操”的容器。“贞操”漏出来,表示瓶子破了,就可以丢到垃圾堆去。

    婉如也以为自己已是个有裂缝的破瓶子,所以她把自己丢到垃圾堆里去掩埋。

    李女士,可敬的妈妈,警察即使抓到了那个暴徒,也只拯救了少数几个可能受害的女孩。但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贞节牌坊观念一日不改,我们就有千千百百个女儿可能拿起刀片,在莫名其妙的“羞耻”中毁了美丽的生命,碎了白发母亲的心。

    婉如有爱笑的眼睛,喜欢在洗碗时大声唱歌,喜欢陪妈妈上菜市场;我的小婴儿有粉嫩嫩的脸颊,清澈如水的眼睛,她也要长大。婉如不该是一个摔破了的瓶子,我的小婴儿,不该是一个可能摔破的瓶子。让我们拯救自己的女儿吧!

    ·回应与挑战·

    支持严惩强暴犯!

    胡女士:

    拜读了您的大作《啊,女儿!》我的情绪一直很激动,久久不能平息,甚至当我躺在床上时,仍一直想着,竟无法睡着。

    我同情那可伶的婉如,更为她不平,虽然她有个好母亲,但她却有一群很糟的同学,怎么能这样对她呢!太过分了,如果不是她同学说的话被她无意中听到,她或许不会死,

    我也是学生,我了解同学的话能对自己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果她的同学能安慰她、鼓励她,那……反正说什么都没用了,她已经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上帝在造人时就有了不公平的存在,为什么男生没有处男膜,而女生就有处女膜呢?男人无论有没有性行为,我们都无从判断,但女生若处女膜破了,别人就知道她不“纯洁”了,不管那是为了什么原因,她们就被否定了。

    如果说她是那种随随便便、人尽可夫的女人,别人怎么批评她,我没话说,但若她是被别人强暴的受害者,别人凭什么指责她?难道有人喜欢被强暴吗?难道她们愿意这样吗?

    自我懂事以来,被强暴的人似乎都没有好结果,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她们有错吗?就如您所说的,我们社会的观念有问题。

    强暴别人的人,被关几年后就出狱了,但被强暴的人却要终身承受,这公平吗?胡女士,请您告诉我,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太轻了?我们是不是该集体签名要求加重他们的刑罚呢?

    谨祝身体健康

    一个愤怒的读者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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