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惶犯

作者:孔二狗 字数:3213 阅读:71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十六节 惶犯

    无名是否究竟有名这不重要,这个人的真实身份沈公子两个字就可以说得一清二楚:惶犯。

    二狗必须要给惶犯一个定义,否则大家又该说二狗古龙了,玄幻了。

    惶犯中的“惶”字,顾名思义,即仓惶,居无定所,四处逃窜,被警察追得惶惶不可终日,别人不知其姓甚名谁,更不知其家在何方。“犯”字不能仅仅从字面上理解,因为这个“犯”绝不是普通的抢劫犯、盗窃犯,而是:杀人犯。

    好了,有了惶犯的定义:一个因身背命案被通缉的职业杀手。

    二狗认为:赡养“惶犯”是黑社会团伙区别于普通流氓团伙的最显著特征之一。“惶犯”轻易不会用,但只要用,一般的情况下就会要人命。黑社会组织里的主要成员,通常在社会上都有头有脸,不会轻易出手。他们手下的小弟,砍砍人打打架还行,要是让他们去杀人,恐怕没几个有这样的胆子,而且,真杀了人被捕,恐怕大哥也要牵扯进去。

    所以,一个黑社会团伙要对其它团伙有震慑力的话,有“惶犯”是必须的。迷楞和表哥算“惶犯”吗?他们不算,他们顶多就算狠角,因为他们手上都没命案,没那破釜沉舟的劲儿。

    通常“惶犯”来源有二:1,失手杀人的混子。2,生活窘迫下海职业杀人的退伍兵。无名和其它二狗听说的“惶犯”有一些相同之处,但也很有一些不同之处。

    无名和其它惶犯的相同之处又太多:1,运动服,运动鞋。2,随时准备变现的金链子。3,参过军……

    不同之处有:1,一般情况下,惶犯都是扔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的,大多相貌平平。但无名却少了个眼睛,少了条眼眉,让人过目难忘。2,通常情况下,惶犯和雇主间的交往,只有金钱关系,但无名和赵红兵却好像交情颇深。

    赵红兵昏头了吗?用这样一个惶犯办事儿?

    沈公子和赵红兵是生死兄弟,所以看过无名几眼。其它人,根本连曾有无名这样一个人在我市出现过都不知道。

    无名,难道曾在海外有过命案?所以外型如此独特,但在内地却不被抓?

    无名,难道曾是20多年前中国顶级的特种兵?所以能躲过警察的一次次追捕?

    无名,难道……

    当然,这些,都只是二狗的个人猜测,当不得真。

    二狗恍惚记得某个夜里听到过一段对话。

    “你负伤后,也住在野战二所吧。”

    “对,在野战二所里,我的伤是最轻的。但后来我感染了,就到了昆明,军区医院。”

    “军区医院里,重病号肯定更多。”

    “最多的就是没腿的,那时候,动辄就截肢,单腿蹦的太多了,少一条大腿的算好的,还有不少两条腿都截了。”

    “……”

    “那时候我们这些病号经常集体上街,在昆明,我们上车不要钱、看电影不要钱、逛公园也不要钱。”

    “腿都没了,还怎么上街?”

    “肩膀搭肩膀,另一只手拄着拐,六七个人并排走,两边放两个腿脚好的。”

    “哈哈,那肯定很壮观。”

    “壮观,何止壮观!拐杖敲地的声音都是一齐的,我们并排过斑马线,并排进电影院。走在哪里,都能引来关注。”

    “……那肯定。”

    “那时候我们的思想好像不大正常,好像负伤了很值得炫耀似的……”

    “怎么不正常,你们那是为国负伤,应该炫耀。”

    “开始我也是像你这么想,但我后来才想明白:其实那时候我们也觉得残疾了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大好青春的落下终生残疾,无处发泄,憋在医院里也不是办法,干脆上街,让更多的人看到我们的憋屈。”

    “那你们肯定很受人尊敬吧。”

    “……呵呵。”

    “怎么了?”

    “开始呢,我们这样的人的确是很受人尊敬的,但日子久了,人家就……”

    “……明白。”

    “那时候我们的确也不怎么样,都是刚刚残疾,心情都很糟,又觉得为国家流了血,自然就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可劲得瑟。所以,我们的口碑也不大好,算是一群残疾的兵痞吧。”

    “有人骂你们吗?”

    “……”

    “有吗?”

    “……有”

    “说来听听。”

    “有一次,我们上街,八个人里六个人都是单腿儿,我们又肩膀搭肩膀,排成一排,逛公园。”

    “然后呢?”

    “迎面走过来4、5个和我们年龄差不多的小青年,当他们迎面走过去以后,我们几个都听见他们其中有个小青年说了一句:这群残废,真好玩儿。”

    “然后呢?”

    “我听不懂昆明话,当时也没听清,但是一个病友听得懂,回头就骂了一句:草你吗!”

    “恩……那你们还不得打起来?”

    “那群小青年也不示弱,回头就和我们对骂了起来,没动手。当时几个战友气得已经脖子都红了。”

    “为什么不削他们?”

    “我当时右手包着,其它七个人里有六个只剩一条腿,这架怎么打?”

    “按你当年那性格,无论如何也该动手啊!”

    “打得过打不过就不提了,那群小青年骂归骂,但毕竟也不敢动手打伤残军人。他们不动手,我们这些军人动手好像有点不妥,当时我虽然比较冲动,但是,还算是守纪。他们就一口一个残废的骂,每骂一句,我都觉得被人扇了一耳光,从那以后,我就听不了谁说残废这两个字。”

    “所以你后来在银行……”

    “对,呵呵。”

    “那你们那天的事怎么解决的?”

    “对骂了大概3分钟,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当时又不能打,我就说了一句:我们走。”

    “你们就这么走了?”

    “继续对骂有啥意思?”

    “……这事儿就这么完了?”

    “没,没完。”

    “怎么了?”

    “当我们走出大概10米后,除我之外的另一个双腿健全的战友说:你们走,我留下。”

    “然后呢?”

    “我说,我跟你一起留下。他说,不用,他一个人够了,让我和其它弟兄一起走。”

    “再然后呢?”

    “我们七个走了,他留了下来。”

    “报复了那几个小青年?”

    “恩,当天晚上,很惨。”

    “有多惨?”

    “……”

    “有多惨?”

    “……有2、3个下半辈子也得拄拐了吧。”

    “你这病友够毒的。”

    “恩,他别的地方没残疾,但只有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被雷炸瞎了。”

    “那他人呢?还不得进军事法庭?”

    “现在……他应该不在大陆了吧?”

    “哦……”

    “别再提这些事儿了……”

    “咋了?”

    “让你别提就别提了。我现在没躺在麻栗坡,我是坐在这跟你喝酒,非谈那些干嘛?到了今天,还有谁记得我们?”

    “恩,不提就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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