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 乾神之歌 第四章 法蒂(两重视角)

作者:斯蒂芬·金 字数:14000 阅读:46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三部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 乾神之歌 第四章 法蒂(两重视角)

    1

    看看这儿有多耀眼!

    上次我们来到这里时,法蒂暗无天日,但那是有原因的:那并不是真正的法蒂,不过是某种隔界的替代品;一个米阿熟识、牢记的地方(正如牢记幻境城堡,在环境——体现为沃特·奥·迪姆——给予她人形之前,她经常去那座古堡)并因此得以重生之地。而今日,这座荒芜的小村镇几乎明亮得晃眼(当然,每当我们从雷劈的黑暗、迪克西匹格酒店的地下走廊这样幽暗的地方走出来时,总会觉得天光耀眼)。每片阴影都脆生生的,好像直接取材于黑暗,对比鲜明地暴露在阳光下。万里无云的天空呈现出锐利的蓝色。很冷。大风在空荡荡的楼房屋檐下呼啸,肆意地从迪斯寇迪亚古堡上的城垛间钻过,似晚秋的凉风般沉静内省。法蒂车站里停靠着一节自动操作火车头——老一代乡民会称之为“热力机”——子弹头型的车头两侧都标明了“托皮卡之魂”的字样。驾驶室的细长窗玻璃早已被一百多年来的砂砾飞卷摩挲成了暗哑屏障,几乎看不出原本是透明的质地,但透过沙尘污渍的缝隙,还可以看到外面;“托皮卡之魂”就这样成全了她最后的行程,她几乎算得上定期地往返于这条线路,但现在连带她过来的类人都不复存在了。火车头后面只有三节车厢。她最后一次离开雷劈车站时还有一打的,在她就要到达这个鬼魂萦绕的小镇时也还有一打,但是……

    呵,好吧,那是苏珊娜要讲的故事,当她讲给那个她称为首领的男人听时,我们也旁听着,那时候还曾有一个卡-泰特,他曾是首领。但在这里,苏珊娜孤身一人,坐在之前我们看到过她的那个位置:杜松小狗酒吧的门前。停在铁轨上的正是她的合金座椅,埃蒂曾授予它“苏希巡航车”的荣誉称号。现在她感到很冷,连一件可供披裹的毛衣都没有,但她的内心告诉她:等待即将结束。她真心期盼这感觉是准确的,因为这儿是鬼魅之地。在苏珊娜听来,呼啸的风声太像孩子们迷茫的哭号,他们都曾被带到这里,身体被榨干,神志被扼杀。

    就在锈迹横生的匡西特活动屋旁(如果您还记得,这辆房车停靠在电弧16实验站前的街上),立着灰色的机器马群。自上次我们来过后,又有几匹马倒下了;也多了几匹马前后摇着脑袋,似乎努力想找寻会前来骑上它们的主人。但那种事情永远也不会发生了,因为断破者们都自由了,再也不需要小孩子的大脑喂养他们那些天才脑瓜了。

    而现在,看看你吧!这女人今天等了一整天、还有昨天一整天以及前天一整天的人终于来了,三天前,泰德·布劳缇甘、丁克·恩肖和另外几个人(其中没有锡弥,他已经去了虚无之境,让我们遗憾地承认吧)和她道了别。通往道根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走了出来。她第一眼就瞧出来他不再跛行了,接着便注意到他一身崭新的牛仔裤和衬衫。衣服真棒,但却和她一样,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不足以保暖。此人的怀里还抱着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耳朵支棱着。就此而言,一切都好,但原本应该抱着这只小动物的男孩却不见了。没有什么小男孩,她的心悲凉地一沉。但她也没感到惊讶,因为她已然知道,就如从那边走来的男子曾经无缘由地知道她将是行经其道的人。

    她用手从座椅上滑下身子,以残肢立于地面;她伸手支撑着把自己的身体抬下人行道,站在了街上。接着,她高举臂膀,挥手示意。“罗兰,”她喊道,“嗨,枪侠!我在这里!”

    他看到了她,也挥了挥手。随后他一弯腰将貉獭放下地。奥伊冲着她狂奔过去,低着头,两只耳朵耷拉着紧贴脑壳,它跑得飞快,像雪地上的鼬鼠般轻盈优美地跃动。在距离她还有七码远的地方,它一跃而起,身影急速地滑过街面上厚积的沙尘。她一把抱住它,像个胜算渺茫的接球手孤注一掷地接住制胜之球。它带着前冲的惯性扑进她怀里,把她吓了一跳,却转而爆发成笑声,她随之被撞倒在地,掀起一阵尘土。她笑个不停,因为它用粗短有力的前肢撑在她胸上,后肢则顶着她的肚子,耳朵精神抖擞地立着,弯曲的小尾巴摇个不停,它不断地舔着她的脸颊、她的鼻子、她的眼睛。

    “悠着点!”她大叫起来,“宝贝儿,你悠着点,趁你还没把我弄死。”

    她听到自己喊出了这个字眼,虽然并非是那个意思,但她的笑声骤然停止了。奥伊从她身上跳下来,仰起头来,对着空无一物的蓝色天穹悲悯地长啸一声,这使她瞬间明白了她需要知道的一切,就好像之前她一无所知、无从确定一般。奥伊不止是会说出几个含糊的字词,它还有更多富于表现力的言语方式。

    她坐起身,拍掉沾在衬衫上的尘土,并看到一个人影遮住了她。她起抬头,一时间却看不见罗兰的脸。他的脑袋刚好在太阳底下,仿佛戴上了一个辉耀无比的光环。他的五官表情全都隐没在深深的阴影里。

    但他伸出了手。

    她有一部分不想去接住那双手,难道你不明白吗?她的一半灵魂愿意终止于此,让他一个人走进劣土。不管埃蒂有多么指望她。也不管杰克毫无疑问地想要她做什么。就是这个头顶烈日光环的黑影人,将她从最舒适最优越的生活里不由分说地死拽出来(哦,是的,她心里有魔鬼——至少有一个邪恶的魔鬼——但我们谁又没有呢?)。他先是带给她一生中最初的最爱,接着便是无穷的痛楚,最后将她领入了无限恐怖无限失落的境地。换句话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急转而下。就是这个风尘仆仆的云游武士,他踏着老皮靴、两腿边都挂着古老的致命武器从旧世界里走出来;也就是这双天生带来灾难的、饱含天赋的双手制造了她的悲恸。这都是些因伤感之极而顿生的冲动之念、紫色的忧郁幻象,而老奥黛塔——公益组织的资助人、全方位的酷女人——必会嘲笑他们的。但是她已经改变了,是他改变了她,因此她明白了:如果有人配得上伤感之极的冲动之念、或是紫色的忧郁幻象,那只能是苏珊娜,丹之女。

    这半个她多想弃他而去啊,不去完成他的使命,伤透他的心魂(只有死亡能做到),而是接受他眼底残留的光芒,并因他鲁莽而又无意义的残忍而惩罚他。但卡是个轮,我们都捆缚于其上,当轮运转时,我们只能随之而动,先是头顶着天堂,转瞬便又旋向地狱,如此反复不休,藏于那里的头脑似乎灼热欲焚。于是,她没有转身离去——

    2

    她没有转身离去,只是半个她想那么做,苏珊娜接住了罗兰的双手。他把她拉起来,她并未因此用双足站立(她没有双足,尽管曾有一双腿脚可供她使用,但那无非像是借贷而来的),而是被他用双臂托起。当他企图亲吻她的脸颊时,她一扭头,他的双唇因而压迫在她的唇上。要让他明白,没有半途而废的事情,她心想,将呼吸送入他的唇间,并同样吸入他的呼吸,交换着。让他明白,只要我入伙了,我就会走到底。上帝帮助我吧,我要和他一起走到底。

    3

    法蒂镇上的女装店里还有些衣服,但一经触碰就四分五裂了——无数个年年月月之后,这里没什么东西还能使用了。在法蒂酒店里(提供绝静套房,绝佳大床),罗兰找到一个小橱,里面有些毯子,至少能帮他们捱过寒冷的下午。他俩都用毯子把自己裹起来——下午的冷空气已足以让他们的呼吸凝成白雾——接着,苏珊娜问起了杰克,无法掩饰顿时袭来的痛楚。

    “又是那个作家。”他叙述完后,她苦涩不堪地抹去眼泪说,“上帝该诅咒那个人。”

    “我的腿又抽搐起来,就是那时候……杰克毫不犹豫。”罗兰差一点脱口而出的是:男孩儿,当他和艾默之子和沃特周旋时,他就已经让自己习惯于这样想了。如果能有第二次机会,他起誓,他将再也不那么干。

    “是啊,他从来都不是犹犹豫豫的人,”她说着露出了微笑,“他决不会。我们的杰克,胆量出众。你有没有好好安置他?稳妥地安置?我想听这个。”

    于是他告诉了她,没有拉下伊伦·苔瑟宝慕要种上玫瑰的诺言。她点点头说:“我希望我们可以为你的朋友,锡弥,做同样的纪念。他死在列车上了。我很遗憾,罗兰。”

    罗兰点了下头。他真希望手边有烟草,但显然这里什么都没有。他又有了两把枪,还有七枚欧丽莎。不管怎么说,有这些总比一无所有强。

    “你们过来这一路上,他是不是又使劲了?我猜想是因为这个。先前我就知道,再来一次,他就会死。布劳缇甘先生也明白。丁克也是。”

    “但不是因为那个,罗兰。是因为他脚上的伤。”

    枪侠望着她,不明白。

    “在蓝色天堂的混战中,一块碎玻璃扎进了他的脚底心,而这里的空气也好、尘埃也好,都是有毒的!”发出最后一个音的,是黛塔,她恶狠狠的口音那么强烈,以至于枪侠一开始都没能听懂:堵的!“该死的,脚都肿了……脚趾头肿得像香肠……后来他的脸颊和喉咙都发黑了,好像瘀青……还发烧……”她不禁深呼吸一次,将身上的两条毯子抓得更紧。“他不省人事,可他到死头脑还是清晰的。他提到了你,还有苏珊·德尔伽朵。他说到你们的时候是那样充满爱意和遗憾……”她顿了顿,然后脱口而出:“我们要去那里,罗兰,我们要去,如果它不值得这一切,你的塔,我们也必须让它值得!”

    “我们会去的,”他答,“我们会找到黑暗塔,没什么能挡我们的路,而在我们走入塔之前,要念出他们的名字。所有逝去的人。”

    “你的名单要比我的长很多。”她说,“可我的那份已经够长了。”

    对此,罗兰没有作答,但机器人售货员却应答似的叫卖起来,也许是从它那长久的沉睡中被他们的谈话声惊醒了。“姑娘们,姑娘,姑娘们!”机器人的吆喝声从“快乐烧烤吧”的对开门里传出来。“有些是类人,有些是机器的,但谁管那个呀,你说不清,谁在乎呀,他们提供什么呢,你最清楚,姑娘们清楚,你也清楚……”一小段沉默后,机器人售货员终于喊出了最后的词儿——“称心如意!”——随后便回归了沉默。

    “众神啊,这里真是个伤心地,”他说,“我们在这里过夜,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它了。”

    “至少太阳出来了,经过雷劈之后,这好歹是种解脱,但怎么这么冷啊!”

    他点点头,又问了问其他人的情况。

    “他们已经走了,”她说,“但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谁都玩完了,不管是谁,哪里也别想去了,只能一头栽进遥远的地洞底。”

    她指了指法蒂的尽头,大街笔直通往古堡下的城墙。

    “有些列车车厢里有电视屏幕,还能用,等我们快到小镇了,就能好好看一眼已经毁了的桥。可以看到铁轨延伸在大洞之上,但两头之间的距离足足有上百码。也许还不止呢。我们也能看到铁轨下的支柱。那还没有受损。快到那里时,列车慢了下来,但也没慢到可以让我们跳下车。况且那当口也没时间了。谁跳车谁就得死。我们就继续前进,哦,我得说时速起码有五十公里。我们的车一开到腾空于地洞的支柱上,这该死的东西竟然嘎吱嘎吱地狂响。也可以说是鬼哭狼嚎,要是你读过詹姆斯·瑟伯的书就能明白,当然你没有读过。列车在奏乐。就好像布莱因那样,你记得吗?”

    “记得。”

    “但我们能听到支架准备好了让列车通过。一切都开始摇来晃去。有声音传来——十分冷静流畅——说:‘我们正在经过一小段险路,请各位落座。’丁克拉着那小姑娘,丹妮·泰德也握住我的手,说:‘夫人,我想告诉你的是,认识你我真的非常高兴。’接着,列车突然严重地倾斜了一下,力道太大,差点儿把我颠出座位——要不是泰德一直拉着我,我就飞出去了——所以我就想,‘就这样了,我们玩完了,请求上帝让我先死去,不要等到了下面让不知道什么东西把我活生生咬死’,大概过了一两秒吧,我们开始往后退。往后退,罗兰!我看得到整辆车——我们就在火车头后面的车厢——往上仰。还有难听的金属摩擦声。再后来,托皮卡之魂,这辆又老又好心的车便全速冲刺。说起那老一辈人,我知道他们做了很多大错特错的事,但他们制造的机器真是他妈的有种!

    “接下去,我只知道我们滑行着开进了车站。又传来几句温柔可人的宽心话,这一次是叫我们看看座位四周有没有遗落什么,提醒我们带上所有的私人物品——就是装备,你懂了吧。就好像我们坐在该死的TWA飞机上,正要降落在爱德怀德机场!直到我们走出月台,才发现列车最后九节车厢都不见了。感谢上帝,车里没有人。”她冲着街道尽头恶狠狠(但心有余悸)地看上一眼。“但愿下面的那些东西嚼车皮嚼到噎死。”

    说完,她似乎眼睛一亮。

    “但有件事情还不错——按照时速三百公里来算,这是托皮卡之魂眉飞色舞地通告的,我们一定甩掉大蜘蛛,把他留在沙漠了。”

    “我不看好。”罗兰说。

    她丧气地翻了个白眼,“别对我这么说。”

    “我要说。但是,到时候我们再对付莫俊德,我觉得不会是在今天。”

    “好极了。”

    “你们是不是又下了道根?我猜想你们一定是走了那段路。”苏珊娜的眼睛又瞪圆了。“是不是很了不起?中央公园好像变成了美国斯蒂克维勒的火车站。你花了多长时间找到出来的路?”

    “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会困在下面,直到现在也出不来。”罗兰坦诚地说,“奥伊找到路出来的。我估计它是追随着你的气味。”

    苏珊娜想了想。“也许是他。杰克的气味,很可能。你有没有走过一条宽敞的走廊,墙上的标语上写着:出示橘色通行证方能通过,拒不接受蓝色通行证?”

    罗兰点了下头,但墙上稍稍褪色的标语对他来说几乎毫无意义。罗兰在狼群一开始群攻而上时就已认出了这条走廊,因为他看到了廊尽头那两匹纹丝不动的机器马,其中一匹已面目全非,只看得见一团乱麻般的电线,他还看到了那只令他记忆犹新的软拖鞋,用橡胶切割成的粗糙制品。是泰德或是丁克的,他觉得是;锡弥·鲁伊兹显然已经穿着拖鞋下葬了。

    “那么,”他问,“你们下了火车——你们有几个人?”

    “五个,不算死去的锡弥。”她说,“我,泰德,丁克,丹尼卡·罗斯托夫和弗莱德·沃辛顿——你记得弗莱德吗?”

    罗兰点了下头。一身西装,像银行家一样。

    “我把道根的地图给了他们,”她接着说,“尽我所能吧。那些床,他们在那些床上偷走、抽走孩子们的大脑,米阿还在另一张床生下了她的小怪物;连接法蒂和纽约迪克西匹格的单向门还能用;也跟他们说了说奈杰尔的小房间。

    “泰德和他的朋友们看到满是门的圆形大厅时,都惊呆了,尤其是在看到有一扇门能直接通到一九六三年的达拉斯,也就是肯尼迪总统遇刺之地时就更吃惊了。我们在下面两层还找到另一扇门——大部分走廊都在地下二层——那扇门通往福德剧院,也就是一八六五年林肯总统遭到暗杀的地方。甚至还有剧目海报,就是布斯开枪时林肯正在看的那出戏——《我们的美国表亲》。都是些什么人呀!想去看那种事情?”

    罗兰心想,应该会有很多人想去看看吧,但他知道最好不要说出来。

    “都很老了,”苏珊娜说,“而且非常烫。还真他妈的吓人,要是你想听实话,我就得这么说。多数机器都不工作了,但到处可见坑坑洼洼的积满了污水、机油、还有……上帝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有些水坑还会发光,丁克说,他觉得那是放射物质。我可不想让那些东西钻到我骨子里去,眼看着头发一把一把地掉。还有些门前可以听到那种可恶的尖声……能让你牙根儿打颤。”

    “隔界的钟鸣。”

    “没错。门后面还有什么东西。滑溜溜的东西。是你还是米阿告诉我的?说隔界的黑暗时空里有怪物?”

    “应该是我说的。”他说。上帝作证,它们就在那里。

    “那个大裂洞下面也有。是米阿跟我说的,她说,‘那些怪物招摇扭摆,东癫西狂地整日性交繁衍,策动逃亡。’后来,泰德、丁克、丹尼和弗莱德手拉手围成一个圈。他们来了一次所谓的‘小型美好意愿’。即便我身在圈外,也能感受到那股力量,而且我非常高兴能感受到,因为下面那地方实在太鬼气了。”她又将毯子裹紧一点。“我不希望再下去了。”

    “可是你明明知道,我们不得不去。”

    “古堡下面很深的地方有一条通道,另一头通往迪斯寇迪亚。泰德和那几个人凭借游离的老思绪——泰德称之为鬼魂的思绪——锁定了出口的位置。弗莱德的口袋里有支粉笔,他为我划出了标记,但要再次找到那标记非常困难。下面整个就是一个大迷宫,好像希腊神话里说的公牛头怪物横冲直撞的地方。我估摸着,我们可以再找到出口……”

    罗兰弯下腰,轻轻抚弄着奥伊粗硬的毛发。“我们会找到的。这位朋友会跟踪你的气味。奥伊,你会吗?”

    奥伊抬起头,睁着金边镶绕的双眼看着他,但什么也没说。

    “不管怎么样,”她继续说,“泰德和其他人接触到了小镇外那个大裂洞下面的生物。他们不是有意要那么做的,但就是触及到了他们的思绪。那些东西既不为血王干活,也不和血王作对,它们自成一派,但它们确实有思想。而且,它们还能进行意念交流。它们知道我们在那儿,等双方联络上了,它们还挺乐于和我们聊聊的。泰德那些人说,它们挖一条通往试验站地下墓穴的地道很久了,现在就快挖通了。一旦它们能从地下进入墓穴,就能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了。”

    罗兰听罢,静静地思忖片刻,抵着老靴子的烂鞋跟前后摇啊摇。他希望他和苏珊娜能在“打通成功”之前远离此地……但也许能在莫俊德追赶到这里之前发生,那样的话,蜘蛛小家伙就不得不和它们大战一场,只要他还想跟定他们。莫俊德宝宝大战地底远古怪物——想想就觉得不错。

    随后,他点点头,示意苏珊娜接着说。

    “我们也能在一些走廊里听到隔界的钟鸣。不止是从门里,还从没有门遮挡的走廊里!你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罗兰很明白。如果他们选错了一条路——或是,泰德他们标出的那条走道是错的——他、苏珊娜还有奥伊就可能永远消失在时空里,永远不可能从迪斯寇迪亚那头出来。

    “他们不让我下去——他们自己走下去之前,把我送到医疗室那里——我可高兴坏了。我一点儿也不想独自一人找到出路,尽管我猜想我可能找得到。”

    罗兰伸出一只胳膊,紧紧抱了抱她的肩膀。“所以他们的计划是:用狼群所使用的那扇门?”

    “嗯哼,写着‘橘色通行证’的那条走廊,走到底就是那扇门。狼群从哪里出去,他们也将从哪里出去,然后前往外伊河,过了河就是卡拉·布林·斯特吉斯。卡拉镇上的村民会接纳他们的,是吗?”

    “是的。”

    “等他们听完一切事情的来龙去脉,会不会……以私刑什么的将他们处死?”

    “我肯定他们不会这么干的。韩契克会明白他们说的都是实话,就算没有别人站出来,他也会坚持支持他们。”

    “他们打算利用门口洞穴回到美国那边。”她叹了一口气,“我希望那门还有用,能帮到他们就好,但我真的很怀疑。”

    罗兰也很怀疑。但那四人实力非凡,尤其是极端优异的主心骨泰德,他已成为众人力量的源泉。曼尼人的实力也很了不得,有其独特的途径,亦是众世界间出色的穿行者。他想到,泰德和他的朋友们可能早晚会回美国的。他想告诉苏珊娜:如果卡的意愿如此,那他们迟早都会回去,但他三思之后决定缄口不提。卡,不是她现在想听的词儿,如果她发脾气,他还可能因此责怪她。

    “现在,你好好听我说,再动动脑子,苏珊娜。丹底罗,这个词儿能让你想到什么?”

    奥伊顿时仰起头,两眼放光。

    她想了想。“好像有点耳熟,但我想不出更多特别含义了。为什么问这个?”

    罗兰把他所知的情况转述给苏珊娜:埃蒂垂死时,显然看到了什么……一个东西,或是一个地方,或是……一个人。总之是名叫丹底罗。埃蒂将这个讯息转述给了杰克,杰克转述给了奥伊,奥伊转述给了他,罗兰。

    苏珊娜的眉头蹙紧了。“也许传话的次数太多了。我们小时候会玩一种类似的游戏。叫作悄悄话。第一个孩子先默想一个词,或是一个短句,然后悄悄说给第二个孩子听。你只能听一次,也不许让对方重复。第二个孩子会把他认为听到的照样传给下一个,就这样一个一个悄悄传下去。到了最后一个孩子那儿,总会传成八竿子打不着的另一个词,于是,大伙儿就会笑得前仰后合。但如果这个词传错了,我不觉得我们能笑得出来。”

    “好吧。”罗兰说,“我们都留个心眼,希望我听到的这个词没传错。也可能它什么含义也没有。”话虽这么说,他实在不相信这只是个无意义的口信。

    “要是这里再冷下去怎么办?我们去哪里弄衣服?”她问。

    “缺什么就去找什么。我知道该怎么办。很多事情都不用今天操心。需要操心的是,得找点吃的。我觉得,如果我们不得不吃点东西,说不定能在奈杰尔的储藏室里——”

    “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我不想再走下去了。”苏珊娜说,“医疗室附近应该会有厨房,因为他们总得给那些可怜的孩子们弄吃的吧。”

    罗兰揣度着这种可能性,之后点点头。是个好主意。

    “那现在就去吧,”她说,“等天黑了,别说地下,这鬼地方的地上我都不想多待。”

    4

    龟背大道。时间是二〇〇二年八月。斯蒂芬·金从身处法蒂的梦中醒来。他打下了这样一行字:“别说地下,这鬼地方的地上我都不想多待。”这行字出现在他面前的电脑屏幕上。这是他所称“子章节”的结尾,但这不代表他当天的写作到此结束。是不是写完了,取决于他听到什么。或者更贴切地说,取决于他没有听到什么。他所倾听的是乾神之歌,龟之歌。这一次,他听到的是乐声,这乐声在有些日子里微弱难辨,有时又震耳欲聋,现在,这声音似乎消退了。明天还会重来。至少明天会重来,事情总是如此。

    他同时摁下了Ctrl键和S键。电脑轻轻嘶叫了一下,意味着今日的写作成果已被存档。接着,他站起来,因臀部的剧痛而趔趄了一下,再走到办公室的窗前。能看到窗外倾斜上坡的车道,可以通到小路上,但近来他几乎不再走那条路。(至于名为“七号街”的主路,他决不再走。)这天早上,臀部上方疼得要命,大腿上的肌肉也灼烧般剧疼不止。他习惯性地用手掌轻轻按摩臀部,一边向外望去。

    罗兰,你这个混蛋,把这疼痛还给我了,他心想。苦不堪言的疼痛像根烧红的麻绳拧着他的右腿,难道不能喊一声上帝吗?不能喊一嗓子炸弹上帝吗?这疼痛将粘着他到死。几乎令他丧生的车祸已经过去三年了,可疼痛还在。到现在自然好了许多,人类的身体拥有值得惊叹的痊愈机能(热力机,他想到这个词儿,不由得笑了),但偶尔还会疼得要命。他写作时不太去想臀腿的疼痛,写作就像是某种隔界,但他一旦在书桌后坐上几个小时,起来时都感到浑身僵硬。

    他一直在想杰克。杰克死了,他为此遗憾之极,他猜想,等这最后一部书写完出版之后,读者们将会疯狂。为什么不呢?有些读者认识杰克·钱伯斯已经足足二十年了,几乎是那男孩生命的两倍长。哦,他们会疯了的,好吧,他回复读者来信时写道:他和他们一样遗憾,一样吃惊,他们会相信吗?绝对不会信,就像他爷爷曾斩钉截铁地说过的那样。他还想到了《苦难》①『注:《Misery》是斯蒂芬·金于一九八七年出版的小说,中译为《苦难》或《米丝丽》。翻拍的电影通常译为《危情十日》。』,安妮·维尔克斯把保罗·谢尔登叫作神经病,只因为他想摆脱那个傻乎乎的笨女人:米赛丽·查斯庭。安妮冲着保罗大喊大叫,说保罗是作家,而作家是笔下所有人物的上帝,如果他并不想,就不该让任何人物死去。

    可是他不是上帝。至少在这件事上完全不可能是圣人。他非常清楚,杰克·钱伯斯并没有出现在他的车祸现场,罗兰·德鄯也不在场——他们在那里,哈,这想法真是太好笑了,他们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人呀,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但是他同样很清楚,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他坐在神奇的苹果电脑前,他听到的乐声无疑变成了杰克的亡歌,若是漠视其存在就会彻底失去他和龟之歌的联系,而他绝对不能那么做。除非他写完了。他只有这支歌,犹如童话故事里抛在森林小路上的面包屑,要是他想从亲手制造的森林迷宫般的故事情节里活着走出来,就只能跟从这条线索,况且——

    你能确定是你创造了这个故事吗?

    好吧……不能。事实上,他无法确定。所以,打电话把白大褂们叫来吧。

    况且,你真的能百分百地肯定那天杰克不在场吗?不管怎么说,你还记得多少车祸时的情景呢?

    记住的没多少。他记得,自己看着布赖恩·史密斯的货车消失在地平线上才反应过来,车子没有开在路上,虽然理应开在路中央,这辆货车开到了路边的软泥地,那是供行人走的。那之后,他还记得史密斯坐在石墙上低头看着他,跟他说他的腿断了,至少折了六处,甚至七处。但在这两段记忆之间——先是看到车子逼近,再是撞完了——他脑海中的画面变成一片红色。

    差不多是红色的。

    可是,有些夜里,他从梦中醒来就不记得究竟梦到了什么……

    有时候梦里……嗯……

    “有时候梦里有人说话,”他说,“你干吗不承认呢?”

    接着,他兀自大笑起来。“我觉得刚才我已经亲口承认了。”

    这时,他听见爪子轻叩在大厅地板上的动静,眨眼的工夫,马洛的长鼻子就探进了办公室的门缝。那是条威尔士矮脚狗,四肢都很短,耳朵倒很大,现在已是条不折不扣的老狗了,浑身都有病痛,更不要提前一年因癌而瞎的一只眼。兽医说它可能撑不过去了,可它到底还是挺了过来。多好的狗啊。多硬朗的老狗。当它抬头看作家时,脸上挂着笑,露着牙齿。怎么样,老兄?它好像是这个意思。今天写了什么好片段?你好不好?

    “我很好,”他对马洛说,“还在往下写。你呢,你怎么样?”

    马洛(有时候也被称为拱鼻大王)摇摆着患有关节炎的尾巴,算是回答。

    “又是你。”我是这么对他说的。然后他就问,“你记得我吗?”要不然,他说的就是:“你记得我。”我跟他说,我很渴。他说他也没啥喝的,很抱歉,所以我就叫他谎话精。我叫他谎话精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他其实一点儿也不抱歉。他才不在乎我渴不渴呢,就因为杰克死了,他还想栽赃在我头上呢,这个婊子养的混蛋打算归咎于我——

    “可是那种事情根本没发生过啊。”金说,看着马洛蹒跚着走向厨房,它会先察看一下自己的饭盆,再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它近来越睡越久。整栋房子里只有他和它,这种情况下,他总是自言自语。“我是说,你知道的,是不是?你知道那种事没有真的发生过,是吗?”

    他觉得他能肯定,但杰克这样死去确实很古怪。他的笔记里记满了杰克,这并不奇怪,杰克本该留到最后的。事实上,所有人都该活到最后。没有一个作品——除了被判死刑、无药可救的劣作——能完全在作家的掌控之下,但这本书却失控到了近乎荒谬的地步。与其说他在写一本该死的虚构小说,倒不如说,他更像是在旁观,作者在旁观望什么事情的发生——或是,聆听一首歌。

    他决定给自己再一块花生酱黄油配果冻三明治,然后把这档子事抛之脑后,好好过一天。今晚他要去看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新电影,《血腥杰作》,令他高兴的是,他还可以去别的地方,干点别的事情。明天他又要回到书桌前,电影里的某些细节也会流露在书稿里——当然啦,罗兰本来就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影子,尤其是他在塞尔齐奥·莱翁执导的《独行侠》②『注:塞尔齐奥·莱翁(1921—1989)是著名的意大利导演,《独行侠》是一九六四年的西部片,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在其中塑造了一个牛仔硬汉的形象,从而蜚声影坛。』中的形象。

    ……说到书……

    正有一本书躺在咖啡桌上,就是这天早上从他班戈办公室通过联邦快递送来的《罗伯特·布朗宁诗作全集》。当然,其中也包括了《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正是这首诗奠定了他这套长之又长(尚未完成)的著作的基石。他突然产生了一个新想法,并因此眉开眼笑起来。马洛仿佛读懂了他的表情(也许它真的可以;金总是怀疑狗类来自了不起的“神会之地”,虽流亡在地球,却总能知道你在想什么),立刻露出牙齿,像个恶魔般笑起来。

    “老小子,得给这首诗留个地方,”金说着,又将那本书扔回咖啡桌上。动作很大,书落下时砰然一响。“得有个地方,只有那个地方,”说完,他深深陷进椅子里,闭上了眼睛,心想:就在这儿坐一会儿,就坐一两分钟,明知道这是自欺欺人,明知道他马上就要瞌睡了。就这样,他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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