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在斯万家那边 第一卷 贡布雷(1)
第一部 在斯万家那边 第一卷 贡布雷(1)
赠迦斯东-卡尔梅特先生:
谨致深深的、衷心的感激。
马塞尔-普鲁斯特
第一卷贡布雷
一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有时候,蜡烛才灭,我的眼皮儿随即合上,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半小时之后,我才想到应该睡觉;这一想,我反倒清醒过来。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好,吹灭灯火。睡着的那会儿,我一直在思考刚才读的那本书,只是思路有点特别;我总觉得书里说的事儿,什么教堂呀,四重奏呀,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争强斗胜呀,全都同我直接有关。这种念头直到我醒来之后还延续了好几秒钟;它倒与我的理性不很相悖,只是象眼罩似的蒙住我的眼睛,使我一时觉察不到烛火早已熄灭。后来,它开始变得令人费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思想,经过还魂转世来到我的面前,于是书里的内容同我脱节,愿不愿意再挂上钩,全凭我自己决定;这一来,我的视力得到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原来漆黑一片,这黑暗固然使我的眼睛十分受用,但也许更使我的心情感到亲切而安详;它简直象是没有来由、莫名其妙的东西,名副其实他让人摸不到头脑。我不知道那时几点钟了;我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忽远忽近,就象林中鸟儿的啭鸣,标明距离的远近。汽笛声中,我仿佛看到一片空旷的田野,匆匆的旅人赶往附近的车站;他走过的小路将在他的心头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因为陌生的环境,不寻常的行止,不久前的交谈,以及在这静谧之夜仍萦绕在他耳畔的异乡灯下的话别,还有回家后即将享受到的温暖,这一切使他心绪激荡。
我情意绵绵地把腮帮贴在枕头的鼓溜溜的面颊上,它象我们童年的脸庞,那么饱满、娇嫩、清新。我划亮一根火柴看了看表。时近子夜。这正是病羁异乡的游子独宿在陌生的客舍,被一阵疼痛惊醒的时刻。看到门下透进一丝光芒,他感到宽慰。谢天谢地,总算天亮了!旅馆的听差就要起床了;呆一会儿,他只要拉铃,就有人会来支应。偏偏这时他还仿佛听到了脚步声,自远而近,旋而又渐渐远去。门下的那一线光亮也随之又消失。正是午夜时分。来人把煤气灯捻灭了;最后值班的听差都走了。他只得独自煎熬整整一宿,别无他法。
我又睡着了,有时偶尔醒来片刻,听到木器家具的纤维格格地开裂,睁眼凝望黑暗中光影的变幻,凭着一闪而过的意识的微光,我消受着笼罩在家具、卧室、乃至于一切之上的朦胧睡意,我只是这一切之中的小小的一部分,很快又重新同这一切融合在一起,同它们一样变得昏昏无觉。还有的时候,我在梦中毫不费力地又回到了我生命之初的往昔,重新体验到我幼时的恐惧,例如我最怕我的姨公拽我的鬈曲的头发。有一天,我的头发全都给剃掉了,那一天简直成了我的新纪元。可是梦里的我居然忘记了这样一件大事。直到为了躲开姨公的手,我一偏脑袋,醒了过来,才又想起这件往事。不过,为谨慎起见,我用枕头严严实实地捂住了自己的脑袋,然后才安心地返回梦乡。
有几次,就象从亚当的肋叉里生出夏娃似的,有一个女人趁我熟睡之际从我摆错了位置的大腿里钻了出来。其实,她是我即将品尝到的快感的产物,但是,我偏偏想象是她给我送来了快感。我在她的怀抱中感到自己的体温,我正打算同她肌肤相亲,正巧这时我醒了。同我刚才分手的那位女子相比,普天之下无论是谁都似乎不及她更可亲,我的脸上还感到她的热吻的余温,我的身子还感到她的肢体的重量。假如有时候也确有这种情况,梦里的女子赶巧同我在生活中认识的哪位女士相貌一样,那么我必全力以赴地达到目的:非同她梦里再聚不可,就象有些人那样,走遍天下也要亲眼见见他们心目里的洞天仙府,总以为现实生活中能消受到梦境里的迷人景象。她的音容笑貌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淡漠;我已忘却梦中人的倩影。
一个人睡着时,周围萦绕着时间的游丝,岁岁年年,日月星辰,有序地排列在他的身边。醒来时他本能地从中寻问,须臾间便能得知他在地球上占据了什么地点,醒来前流逝过多长的时间;但是时空的序列也可能发生混乱,甚至断裂,例如他失眠之后天亮前忽然睡意袭来,偏偏那时他正在看书,身体的姿势同平日的睡态大相径庭,他一抬手便能让太阳停止运行,甚至后退,那么,待他再醒时,他就会不知道什么钟点,只以为自己刚躺下不久。倘若他打瞌睡,例如饭后靠在扶手椅上打盹儿,那姿势同睡眠时的姿势相去更远。日月星辰的序列便完全乱了套,那把椅子就成了魔椅,带他在时空中飞速地遨游,待他睁开眼睛,会以为自己躺在别处,躺在他几个月前去过的地方。但是,我只要躺在自己的床上,又睡得很踏实,精神处于完全松弛的状态,我就会忘记自己身在何处,等我半夜梦回,我不仅忘记是在哪里睡着的,甚至在乍醒过来的那一瞬间,连自己是谁都弄不清了;当时只有最原始的一种存在感,可能一切生灵在冥冥中都萌动着这种感觉;我比穴居时代的人类更无牵挂。可是,随后,记忆象从天而降的救星,把我从虚空中解救出来:起先我倒还没有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只忆及我以前住过的地方,或是我可能在什么地方;如没有记忆助我一臂之力,我独自万万不能从冥冥中脱身;在一秒钟之间,我飞越过人类文明的十几个世纪,首先是煤油灯的模糊形象,然后是翻领衬衫的隐约的轮廓,它们逐渐一点一画地重新勾绘出我的五官特征。
也许,我们周围事物的静止状态,是我们的信念强加给它们的,因为我们相信这些事物就是甲乙丙丁这几样东西,而不是别的玩意儿;也许,由于我们的思想面对着事物,本身静止不动,才强行把事物也看作静止不动。然而,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思想拚命地活动,徒劳地企图弄清楚我睡在什么地方,那时沉沉的黑暗中,岁月、地域,以及一切、一切,都会在我的周围旋转起来。我的身子麻木得无法动弹,只能根据疲劳的情状来确定四肢的位置,从而推算出墙的方位,家具的地点,进一步了解房屋的结构,说出这皮囊安息处的名称。躯壳的记忆,两肋、膝盖和肩膀的记忆,走马灯似的在我的眼前呈现出一连串我曾经居住过的房间。肉眼看不见的四壁,随着想象中不同房间的形状,在我的周围变换着位置,象漩涡一样在黑暗中,转动不止。我的思想往往在时间和形式的门槛前犹豫,还没有来得及根据各种情况核实某房的特征,我的身体却抢先回忆起每个房里的床是什么式样的,门是在哪个方向,窗户的采光情况如何,门外有没有楼道,以及我入睡时和醒来时都在想些什么。我的压麻了的半边身子,想知道自己面对什么方向,譬如说,想象自己躺在有顶的一张大床上,面向墙壁侧卧。这时我马上就会想道:“唷!我总算睡着了,尽管妈妈并没有来同我道晚安。”我是睡在已经死去多年的外祖父的乡间住宅里;我的身躯,以及我赖以侧卧的那半边身子,忠实地保存了我的思想所不应忘怀的那一段往事,并让我重又回想起那盏用链子悬在天花板下的照明灯——一盏用波希米亚出产的玻璃制成的瓮形吊灯,以及那座用西埃纳的大理石砌成的壁炉。那是在贡布雷,在我外祖父母的家里,我居住过的那个房间;离现在已经很久很久了,如今我却犹如身临其境,虽然我的睡意朦胧,不能把故物的情境想得清清楚楚;待我完全清醒之后,我能回忆得更细致些。
后来,新的姿势又产生新的回忆;墙壁迅速地滑到另一边去:我睡在德-圣卢夫人家的乡间住宅里。天哪!至少十点钟了吧。他们一定都吃过晚饭了!我这个盹儿打得也太久了。每天晚上,更衣用餐前,我总要陪德-圣卢夫人外出散步,回来后先上楼打个盹儿。自从离开贡布雷,好多年过去了。住在贡布雷的日子,每当我们散步回来得比较晚,我总能在我住的那间房间的窗户玻璃上,看到落日的艳红的反照。如今在当松维尔,在德-圣卢夫人的家里,过的却是另一种生活。而且我只在晚间出去,沿着我从前在阳光下玩耍过的小路,踏着婆娑的月影散步,我感受到另一种愉快。归来时,远望我住的那个房间,只见里面灯火明亮,简直象黑夜中独有的一座灯塔。回去后我并不急于更衣用餐,而是先睡上一觉。
这些旋转不已、模糊一片的回忆,向来都转瞬即逝;不知身在何处的短促的回忆,掠过种种不同的假设,而往往又分辨不清假设与假设之间的界限,正等于我们在电影镜①中看到一匹奔驰的马,我们无法把奔马的连续动作一个个单独分开。但是我毕竟时而看到这一间、时而又看到另一间我生平住过的房间,而且待我清醒之后,在联翩的遐想中,我终于把每一个房间全都想遍:——
①电影镜:美国发明家爱迪生和他的助手狄克逊于1891年发明的一种放映影片的设备,状如柜,供一人观看。
我想起了冬天的房间。睡觉时人缩成一团,脑袋埋进由一堆毫不相干的东西编搭成的安乐窝里:枕头的一角,被窝的口子,半截披肩,一边床沿,外加一期《玫瑰花坛》杂志,统统成了建窝的材料,凭人以参照飞禽筑窝学来的技巧,把它们拼凑到一块,供人将就着栖宿进这样的窝里。遇到冰霜凛冽的大寒天气,最惬意不过的是感到与外界隔绝(等于海燕索居在得到地温保暖的深土层窝里)。况且那时节壁炉里整夜燃着熊熊的火,象一件热气腾腾的大衣,裹住了睡眠中的人;没有燃尽的木柴毕毕剥剥,才灭又旺,摇曳的火光忽闪忽闪地扫遍全屋,形成一个无形的暖阁,又象在房间中央挖出了一个热烘烘的窑洞;热气所到之处构成一条范围时有变动的温暖地带。从房间的旯旯旮旮,从窗户附近,换句话说,从离壁炉稍远、早已变得冷嗖嗖的地方,吹来一股股沁人心脾的凉风,调节室内的空气。
我想起了夏天的房间。那时人们喜欢同凉爽的夜打成一片。半开的百叶窗上的明媚的月亮,把一道道梯架般的窈窕的投影,抛到床前。人就象曙色初开时在轻风中摇摆的山雀,几乎同睡在露天一样。
有时候,我想起了那间路易十六时代风格的房间。它的格调那样明快,我甚至头一回睡在里面都没有感到不适应。细巧的柱子支撑住天花板,彼此间的距离相隔得楚楚有致,显然给床留出了地盘;有时候正相反,我想到了那间天花板又高又小的房间。它简直象是从两层楼的高处挖出来的一座金字塔,一部分墙面覆盖着坚硬的红木护墙板,我一进去就被一股从未闻到过的香根草的气味熏得昏头胀脑,而且我认定紫红色的窗帘充满敌意,大声喧哗的座钟厚颜无耻,居然不把我放在眼里。一面怪模怪样、架势不善的穿衣镜,由四角形的镜腿架着,斜置在房间的一角。那地方,据我惯常所见,应该让人感到亲切、丰硕;空洞的镜子偏偏挖走了地盘。我一连几小时竭力想把自己的思想岔开,让它伸展到高处,精确地测出房间的外形,直达倒挂漏斗状的房顶,结果我白白煎熬了好几个夜晚,只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忧心忡忡地竖起耳朵谛听周围的动静,鼻翼发僵,心头乱跳,直到习惯改变了窗帘的颜色,遏止了座钟的絮叨,教会了斜置着的那面残忍的镜子学得忠厚些。固然,香根草的气味尚未完全消散,但毕竟有所收敛,尤其要紧的是天花板的表面高度被降低了。习惯呀!你真称得上是一位改造能手,只是行动迟缓,害得我们不免要在临时的格局中让精神忍受几个星期的委屈。不管怎么说吧,总算从困境中,得救了,值得额手称庆,因为倘若没有习惯助这一臂之力,单靠我们自己,恐怕是束手无策的,岂能把房子改造得可以住人?
当然,我现在很清醒,刚才还又翻了一回身,信念的天使已经遏止住我周围一切的转动,让我安心地躺进被窝,安睡在自己的房内,而且使得我的柜子、书桌、壁炉、临街的窗户和两边的房门,大致不差地在黑暗中各就其位。半夜梦回,在片刻的朦胧中我虽不能说已纤毫不爽地看到了昔日住过的房间,但至少当时认为眼前所见可能就是这一间或那一间。如今我固然总算弄清我并没有处身其间,我的回忆却经受了一场震动。通常我并不急于入睡;一夜之中大部分时间我都用来追忆往昔生活,追忆我们在贡布雷的外祖父母家、在巴尔贝克、在巴黎、在董西埃尔、在威尼斯以及在其他地方度过的岁月,追忆我所到过的地方,我所认识的人,以及我所见所闻的有关他们的一些往事。
在贡布雷,每当白日已尽黄昏将临,我就愁从中来,我的卧室那时成为我百结愁肠的一个固定的痛点,虽然还不到该我上楼睡觉的钟点,离开我同妈妈和外祖母分手、即使不睡也得回房去独自呆着的时间还差一大截。家里的人发觉我一到晚上就愁眉苦脸,便挖空心思设法让我开心。他们居然别出心裁地给我弄来一盏幻灯,趁着我们等待开晚饭的当口,把幻灯在我的房内的吊灯上套好,这东西跟哥特时代初期的建筑师和彩画玻璃匠那样,也是用捉摸不定的色光变幻和瑰丽多彩的神奇形象来取代不透光的四壁。绘上了传奇故事的灯片,就等于一面面彩画玻璃窗,只是它们光彩不定,忽隐忽现。可是我的悲愁却有增无减。因为我对房内的一切早已习惯,一旦照明发生变化,习惯也就受到破坏。过去除了睡觉使我苦不堪言之外,其他一切倒还过得去,因为我已经习惯。如今房内被照得面目全非,我一进去,就象刚下火车第一次走进山区“客栈”或者异乡旅馆的房间一样,感到忐忑不安。
心怀叵测的戈洛①从覆盖着小山坡的绿荫团团的三角形的森林中,一蹦一跳地骑马走来,又朝着苦命的热纳维耶夫-德-希拉特②居住的宫堡,一蹿一跃地走去。椭圆形的灯片镶嵌在框架中,幻灯四角有细槽供灯片不时地插换。弧形的边线把灯片上的宫堡的其余部分切出画外,只留下宫堡的一角;楼前是一片荒野,热纳维耶夫站着发愣。她系着蓝色的腰带,宫堡和荒野则是黄澄澄的。我不看便知它们必定是黄颜色,因为幻灯尚未打出之前,单凭布拉邦特这一字字铿锵的大名,就已经预示了这种颜色。戈洛驻马片刻,愁眉苦脸地谛听我的姨祖母夸张其辞地大声解说。他看来都听懂了,他的举止神情完全符合姨祖母的指点:既恭顺又不失庄重。听罢,他又蹦跳着继续赶路,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不慌不忙地策马前行。即使幻灯晃动,我照样能在窗帘上分辨出戈洛继续赶路的情状:在褶凸处,戈洛的坐骑鼓圆了身体;遇到褶缝,它又收紧肚子。戈洛的身体也象他的坐骑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能对付一切物质的障碍,遇到阻挡,他都能用来作为赖以附体的依凭,即使遇到门上的把手,他的那身大红袍、甚至他的那副苍白的尊容,便立刻俯就,而且堂而皇之地飘然而过;他的神情总是那么高贵,那么忧伤,但是对于这类拦腰切断的境遇,他却面无难色,临危不乱——
①②戈洛和热纳维耶夫是中世纪欧洲传说中的人物。戈洛是传奇英雄齐戈弗里特的宫廷总管,热纳维耶夫是齐戈弗里特的妻子。齐戈弗里特听信谣传,冤枉其妻与戈洛通奸,戈洛便乘机诱使热纳维耶夫充当他实现野心的工具。但热纳维耶夫忠于齐戈弗里特;可惜冤情大白时她因悲痛过度而死。
当然,我从这些光采奕奕的幻灯画面中,感受到迷人的魅力,它们象是从遥远的中世纪反射过来的昔日景象,让一幕幕如此古老的历史场面,在我的周围转悠着重现。但是,这种神秘、这种美,闯进了我的卧室,究竟引起我什么样的不安,我却说不清楚。我已经慢慢地把自我充实了这间卧室,以至于对房间本身早已置诸脑后,我总先想到自我,然后才会念及房间。如今习惯的麻醉作用既然停止生效,我于是动起脑筋来,开始有所感触,真要命!我的房门的把手,同天下其他房门把手不同之处,仿佛就在于它看来不需要我去转动便能自行开启,因为对我说来,把手的运行已经成为无意识的举动,它现在不是在权充戈洛的星体吗?晚饭的铃声一响,我赶紧跑进饭厅;饭厅里的大吊灯既不知有戈洛其人,也从未结识过蓝胡子①,它只认得我的父母和列位长辈,以及桌上的罐闷牛肉;它每天晚上大放光芒,把光芒投入我妈妈的怀抱。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不幸遭遇,更使我感到妈妈怀抱的温暖;而戈洛造下的种种罪孽,则触动我更诚惶诚恐地检查自己的意识——
①蓝胡子:民间传说中的人物。他杀死了六位妻子,第七位妻子在他尚未下手前发现了他前面六位妻子的尸体,骇极;后来幸亏她的两位兄弟及时赶到,杀死蓝胡子;救了她的性命。
用罢晚饭,唉!我得马上同妈妈分手了;她要留下陪大家聊天。遇到好天气,他们在花园里闲谈;若天公不作美,大家也只好呆在小客厅里了。我说的大家,其实不包括外祖母。她认为,“人在乡下,居然闭门不出,简直是罪过。”每逢大雨滂沱的日子,她都要同我的父亲争论,因为父亲不让我出门,偏要把我关在屋里读书。“你这种做法,’她说,“没法让他长得身体结实,精力充沛;而这小家伙尤其需要增强体力和锻炼意志。”我的父亲耸耸肩膀,聚精会神地审视晴雨表,因为他爱研究气象。而我的母亲呢,这时尽量蹑手蹑脚地少出声响,唯恐打扰了我的父亲。她温柔而恭敬地看着他,但并不盯住看,并不想看破他自鸣清高的秘密。我的外祖母却不然,无论什么天气,她都爱去室外,即使风雨大作,即使弗朗索瓦丝深怕名贵的柳条椅被淋湿,忽忙地把它们往屋里搬,外祖母也会独自在花园里,听凭风吹雨淋,而且还撩起额前凌乱的灰白头发,好让头部更加领受到风雨的保健功用。她说:“总算痛痛快快透一口气!”她还沿着花园里的小路,兴致勃勃地踩着小步,连蹦带跳地跑起来。那些小路新近由一位才来不久的园丁按照自己的设想拾缀得过分规整对称,足见他毫无自然感;我的父亲今天居然一早就请教此人,问会不会变天。外祖母的跑步动作,轻重缓急自有调节,这得看暴风雨癫狂的程度、养生学保健的威力、我所受的教育的愚昧性以及花园内对称的布局等因素在她心中所激起的各不相同的反应来决定。她倒根本不在乎身上那条紫酱色的长裙会不会溅上泥水,她从来没有这样的顾虑,结果她身上泥点的高度,总让她的贴身女仆感到绝望,不知如何才好。
倘若我外祖母的这类园内跑步发生在晚饭之后,那么只有一件事能让她象飞蛾扑火一样立刻回来。小客厅里亮灯的时候,准是牌桌上已经有饮料侍候,这时姨祖母大叫一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在园内转圈儿跑步的外祖母就会争分夺秒地赶回来。为了故意逗她着急(外祖母把一种完全不同的精神带进了我们的家庭中来,所以大伙儿都跟她逗乐,存心作弄她),我的姨祖母还当真让我的外祖父喝了几口他不该喝的酒。可怜的外祖母走进小客厅,苦口婆心地求他放下酒杯;外祖父一赌气,索性仰脖喝了个涓滴不剩。外祖母碰了一鼻子灰,伤心地走开了,不过她脸上依然带着微笑,因为她待人向来宽厚,从不计较面子得失,这种对人对己的胸怀在她的目光中化为微笑,同我们在别人脸上见到的微笑绝然相反,它除了自我解嘲之外毫无嘲讽的意味。这一笑对我们大家来说,等于是用目光代替亲吻;她的那双眼睛,见到她所疼爱的亲人,从来都只以目光传递她怀中热切的爱怜。姨祖母狠心作弄她,她苦口婆心劝说外祖父不要贪杯,偏偏她又心肠仁慈,落得自讨没趣。这种场面我后来是习以为常了,甚至还当作笑柄,嘻嘻哈哈地、毫不犹豫地同作弄她的人流瀣一气笑话她,还硬让自己相信这不算作弄。可是,当初我是气得要命的,恨不能去打姨祖母。然而那时我已经学得象个小大人,跟懦怯的大人一样,听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这样的叫声,我采取了我们长大成人后的惯常态度,也就是见到苦难和不平,扭过脸去以求得眼不见为净。我爬上书房隔壁紧挨着屋顶的那个小房间,躲在那里抽抽搭搭地哭起来。房间里有一股菖蒲花的香味,窗外还传来墙根下那株野生的醋栗树的芳香,有一枝开满鲜花的树梢居然伸进了半开半掩的窗户。凭窗远望,能一直望到鲁森维尔宫堡的塔楼;这间小屋原来派的用场更特殊也更平常,可是那些年里长期成为我的避难所,大概是因为它地处偏僻,我又可以把自己反锁在里面,所以一旦需要孤身独处,不容他人打扰的事要做时,我就躲到这里来,有时读书,有时胡思乱想,有时偷偷哭泣,有时自寻欢乐。唉!我当时哪里知道,我的外祖父在忌口方面往往不拘小节地出点差错,我又偏偏缺乏意志,身体娇弱,以至于一家人对于我的前途都感到渺茫,这些事儿着实让我的外祖母操了多少心。她在下午或者晚上没完没了地跑个不停,我们只见她跑来跑去,偏着脑袋仰望苍天,她那清秀的脸庞,鬓角下肤色焦黄,皱纹密布,年复一年地变得象秋后翻耕过的土地泛出紫色。她出门时,半遮的面纱挡住了她的腮帮,上面总挂着几滴由于寒风或忧思的刺激而不自觉地流下的眼泪,又惭渐让风吹干。
我上楼去睡,唯一的安慰是等我上床之后妈妈会来吻我。可是她来说声晚安的时间过于短促,很快就返身走了,所以当我听到她上楼来的脚步声,当我听到她的那身挂着几条草编装饰带的蓝色细麻布的裙子——走过有两道门的走廊,朝我的房间走来的时候,我只感到阵阵的痛苦。这一时刻预告着下一个时刻妈妈就会离开我,返身下楼,其结果弄得我竟然盼望我满心喜欢的那声晚安来得越晚越好,但愿妈妈即将上来而还没有上来的那段空白的时间越长越好。有几次,妈妈吻过我之后,开门要走,我居然想叫她回来,对她说:“再吻我一次吧。”可是,我知道,这样一来她马上会一脸不高兴,因为她上楼来亲我,给我平静的一吻,是对我的忧伤、我的不安所作出的让步,已经惹得我的父亲不高兴了。父亲认为这类道晚安的仪式纯属荒唐。妈妈也恨不能让我早日放弃这种需要,这种习惯。她决不会让我滋生新的毛病,也不会允许我等她走到门口之后再请她回来亲亲我,况且,只要见到她面有愠色,她在片刻前给我带来的宁静也就受到彻底破坏。她刚才象在领圣体仪式上递给我圣饼似的,把她的温馨的脸庞俯向我的床前。我的嘴唇感受到她的存在,并且吸取了安然入睡的力量。总的说来,比起客人太多,妈妈不能上来同我说声晚安的那些晚上,她能在我房内呆上一会儿,哪怕时间很短,也总算不错了。所谓客人,平时只限于斯万先生。除了几位顺路来访的外地客人之外,他几乎是贡布雷屈趾舍间的唯一的客人。有时候,他以邻居的身分与我们同进晚餐(自从他同门户不相当的女子结婚之后,他很难得来了,因为我的长辈们不愿意接待他的妻子),有时候,他在晚饭之后不请自来。晚上,我们在房前那棵高大的板栗树下,围坐在铁桌的四周纳凉,忽听得花园的那一头传来声响,倒不是不打铃就进门的自家人弄响的那门铃声,丁丁当当地闹个不休,象劈头倒下的一盆雪水,弄得你晕头转向;这回我们听到的是专为来客设置的那种椭圆形的镀金的门铃声,它怯怯地丁冬两响。于是大家面面相觑:“有客人?会是谁呀?”其实大家心里明白,除了斯万先生,没有别人;我的姨祖母以身作则地大声数落开了,她力求说得自然:她教诲我们不该窃窃私语;让来人以为我们在议论他不该听到的事,是最不礼貌的行为。接着,我们看到,最爱找茬儿到花园里去走走的外祖母,已经走上前去侦察。她总乘机悄悄地把沿路的玫瑰花树的支架拔掉,让枝头的花朵显得更自然些,就象当妈妈的用手拨弄拨弄孩子的头发,把被理发师梳理得过于服贴的头发弄得蓬松自然些。
我们全都屏息静气,等待外祖母回来报告侦察到的“敌情”,好似我们身陷敌众我寡的包围,一时进退不定,难下对策。接着外祖父开口说话了:“我听得出,是斯万的声音。”确实,只有他的声音最好辨认,他那张脸却难以看清;因为怕招蚊子,我们在花园纳凉时尽量少点灯。斯万长着鹰钩鼻,绿眼珠,脑门儿很高,头发黄得发红,剪成勃莱桑那样的发式①。这时,我正要不动声色地吩咐仆人拿果子露来;我的外祖母认为用果子露招待客人最相宜,因为它不显得那么特殊,才更显得得体。期万先生虽说比我的外祖父年轻得多,却同他关系密切。我的外祖父是他的父亲的好朋友;他的父亲为人善良,就是古怪,据说,有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他的感情的冲动中断,思路改变。我在饭桌上每年都要听我外祖父提到好几次有关他的轶事,而且每次都一样,都是说斯万爷爷对他的妻子的死所采取的态度。他妻子病重时,他曾日夜在病榻前侍候。那时,我的外祖父已经好久没有同他见面了;听到斯万夫人的死讯他连忙赶到斯万家在贡布雷附近的庄园。为了不让他见到妻子入殓的场面,我的外祖父好不容易才把哭成泪人儿的他从灵房劝走。他们俩在阳光惨淡的花园里走了几步。斯万先生忽然拉住我的外祖父的胳膊,大声说道:“啊!老兄,这样好的天气,咱俩一块儿散步,有多好呀!你不觉得美吗?这些树,这些山楂花,还有你从来也没有对我夸过的那片池塘。你干吗愁眉苦脸?你没有感到这微风吹得人多舒服?啊!我说归说,总还是活着有意思呀,我亲爱的朋友阿梅代!”突然间,他又想起了死去的妻子。他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听任愉快的心情涌现出来?其中的原因若加以深究或许过于费事,所以他只拍拍自己的脑门儿,揉揉眼睛,擦擦夹鼻眼镜的镜片。每当遇到挠头的难题,他经常以此打发。然而,他并不能忘怀丧偶的痛苦,他在妻子死后又活了两年,他常对我的外祖父说:“也真怪,我常常想起可怜的妻子,只是不能一次想许多。”于是,“象可怜的斯万老爹那样细水长流”,成了我的外祖父爱说的一句口头禅,即使提到毫不相干的事儿,他也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我的外祖父是我心目中最公道的法官,他的判决对我来说等于量刑的准则,有些过错我本来倾向于严加谴责的,后来根据他的意见改为从宽发落。倘若外祖父不接着说,“怎么?他心眼儿好!”那我简直要把斯万爷爷看成混世魔王了——
①勃莱桑发式:一种把头发剪成刷子一样长短的发式,类似我国的“小平头”,因著名演员勃莱桑留这种发型而得名。
他的儿子小斯万先生一连好几年——尤其在结婚以前——常来贡布雷看望我的姨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小斯万已经不再同父辈的故旧世交们来往了,而且我们并不觉得斯万这个姓有多显赫,所以我的长辈们接待他简直象接待微服察访的贵人,完全不知道这位客人的真实地位,等于老实正派的旅店老板,无意中留宿了大名鼎鼎的江洋大盗,应该说不知者不罪。我的长辈们哪里想得到他们接待的这位斯万先生其实是跑马总会里数一数二的阔绰的会员,巴黎伯爵和高卢公爵所宠信的密友,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会中的一位大红人呢?
我们对斯万在交际场中的豪华生涯一无所知,显然部分原因是他本人守口如瓶、性格矜持,但还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当时的布尔乔亚对整个社会抱有一种印度种姓式的观念,总以为社会是由封闭的种姓阶层组成的,一个人自呱呱坠地那天起,就永远属于他父母所在的阶层,除掉某些偶然情况外——譬如在某个行业中出人头地,或者同门第不相当的家庭联姻,此外再没有别的途径能跻身到高一等的阶层中去。斯万老先生是证券经纪人,小斯万注定一辈子属于那个贫富由收入决定的阶层,钉是钉铆是铆,就跟划分纳税等级一样分明。只要知道他父亲跟什么人交往,就可判断他同什么人交往,以及跟什么人交往才算地位相当。倘若他自己另结新交,那只能算作少不更事,他们家的老世交们,例如我的外祖父、外祖母,对此都能宽宏地视而不见,尤其是他在父亲死后,仍忠心耿耿地来看望我们,我们更应不予计较。但是,有充分理由肯定,他若在大街上遇到那些我们不认识的人,他决不会当着我们的面同他们打招呼的。如果有人硬要给他一个同他的个人情况相符的社会商数,那么,在地位同他父亲相当的其他经纪人的子弟当中,他的这个商数肯定是偏低的,因为他不讲排场,而且对古董和油画“着迷”之极。他如今住在一幢老房子里,家里堆满他收藏的宝贝。我的外祖母总想去参观参观,不过那座房子位于奥尔良滨河街,我的姨祖母认为住在那个地段有失身分。“您是行家吗?我这么问是为您好,因为您有可能弄到些商人转手的次货。”姨祖母曾这么对他说过;她也确实认为斯万是个草包,没有什么高明之处,甚至在智力方面也平平庸庸,这种人在交谈中往往对正经的话题避而不谈,却在琐细的小枝小节上精确到令人乏味的程度,不仅提到菜谱时他不厌其详,而且同我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议论艺术问题时,他也同样不知趣。她们要他谈谈见解,讲讲他认为某一幅画好在哪里,他居然闭口不谈,简直不顾礼节。要么——如果可能的话——他就提供一大堆具体细节,诸如这幅画由哪家博物馆收藏的,作于哪一年,等等。通常,他只是每次不重复地说段故事,来给我们解闷;不外乎他最近又跟谁遇到了什么事儿,他倒是总选择我们认识的有关人物,比如,贡布雷的药房老板,我们家的厨娘或车夫。不用说,那些故事逗得我的姨祖母笑出声来,但是,她弄不清是什么引她发笑的,是因为斯万总在那些故事中当尴尬角色呢,还是他的故事讲得俏皮:“您真算得上一位典型人物了,斯万先生!”我们家唯独姨祖母有点俗气,所以每当有人提到斯万,她都不惮费神地要提醒不谙内情的人,说斯万本来可以在奥斯曼大街或者歌剧院大街弄到一套住宅的,他是斯万老先生的儿子,父亲起码给他留下四五百万的家当,可是他偏偏乖张任性。我的姨祖母认为,一个人乖张任性,在别人眼里一定显得非常滑稽,所以有一回——那是正月初一,在巴黎,斯万先生送她一包冰糖栗子,当时不少人在场,姨祖母不失时机地问斯万道:“哎!斯万先生,您还住在酒库附近吗?您就是为了一旦去里昂不至于误了火车钟点吗?”说着,她从夹鼻眼镜的上面,用眼角扫了一眼在场的其他客人。
但是,倘若有人把下面的实情告诉我的姨祖母,她会更感到出奇的:这位斯万先生,作为斯万老先生的儿子,完全“有资格”受到“上层资产阶级的淑女名媛们”的款待(这类特权斯万似乎有意让女士们作主),巴黎最德高望重的公证人或法律事务代理人都可以出具担保,但是他却悄悄地过着另外的生活。在巴黎的时候,他说是要回家睡觉去,但一旦离开了我们的家,出门之后才走几步,便折到另外的方向,上别的经纪人或者合股人所不能光顾的沙龙里去玩。这种事情,我的姨祖母倘若知道,准会觉得非同小可,异乎寻常的程度相当于一位学识渊博的妇女同阿里斯泰①交情颇深,后来听说这位阿里斯泰同她促膝谈心之后,接着就钻进了忒提斯②管辖的汪洋王国,深入到凡人的肉眼所无法看透的海中洞府,而且据维吉尔③描述,他在那里受到了热烈的欢迎;或者,简单点说,象一幅异乎寻常的画,这倒更容易使我的姨祖母产生联想,因为,在贡布雷,我们的点心盘子上就有那样的画,阿里巴巴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当阿里巴巴一旦发觉周围已无人在场时,他会钻进珠宝辉映的山洞里去,谁也想不到洞里竟有那么多耀眼的宝贝——
①阿里斯泰: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是教会人们养蜂的神仙。
②忒提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海神。
③维吉尔(公元前70年-19年):拉丁诗人。有关阿里斯泰的描述,见于他的诗作《农事诗》。
有一天——那时我们住在巴黎——他在晚饭后来看我们,他为自己穿了一身夜礼服而连连致歉。他走了之后,弗朗索瓦丝说,据车夫透露,他方才是同一位王妃“共进晚餐”的。“对,”我的姨祖母继续织着毛线,连眼皮都没有抬,只是耸耸肩膀,不动声色地挖苦说:“同一位身分不明的王妃。”
所以,我的姨祖母对他相当不客气。她认为,我们请他来作客,是给他面子;夏天,他每回来我们家,总提着一筐自己园子里出产的桃子和覆盆子,而且他每次从意大利旅行回来,总要送给我好几张美术名作的照片;这些,我的姨祖母认为都是理所当然的。
遇到要大摆筵席的日子,偏偏手头又没有制作风味酱汁或凤梨色拉的配方,我的姨祖母就托他想办法弄,但又不请他来赴宴;她居然不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他还不够体面,不宜请他在招待首次光临的贵客的席面上作陪。如果谈话的内容涉及到法兰西王室的几位亲王,我的姨祖母就对斯万说:“这几位大贵人,您跟我一样,咱们都永远高攀不上,还是不谈算了,您说是不是?”她哪里知道,也许当时斯万的口袋里偏巧正装着一封从特威克汉姆①寄来的信呢。赶上哪天晚上,我外祖母的妹妹表演唱歌,我的姨祖母就吩咐斯万推钢琴、翻琴谱,把这么一位斯斯文文的人支使得团团转,她那种不知深浅的粗放做法,就象是不识货的孩子,拿着古董当不值钱的东西玩,根本不知道爱惜。当时在俱乐部会员中那样赫赫有名的斯万,同我的姨祖母心目中所创造出来的斯万,说不定有天壤之别。晚上,在贡布雷的小花园中,铃铛怯怯地响过丁冬两声之后,我的姨祖母便用她所知道的有关斯万家的一切陈年掌故,来充实她所创造的那个默默无闻、毫无主见的人物,并使他生动起来,于是他在黑暗的背影中清晰地显现,我的外祖母则紧跟在他的后面。他只要一开口,我们就认出他是谁。但是,即使从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微不足道的小事来看,我们谁都不能构成在人人眼中都一样的物质的整体,总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的社会人格,其实是别人的思想创造出来的。甚至例如被我们称之为“看望熟人。那样简单的行为,就部分而言,也具有智力的性质。我们用我们所掌握的有关他的一切概念,来充实我们所见到的这个人的音容笑貌。我们的心目中有关他的全貌,不用说大部分包含了上述的概念。最终,那些概念使他的面颊丰满起来,而且贴切地勾画出他鼻梁的轮廓,进而把音量区分得那样纤毫不差,好似音量只是一层透明的外罩,我们每次看到这张脸庞,听到这种声音,我们就又遇上那些概念,并听从那些概念。也许,我的姨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们在勾画斯万的形象时,由于无知而删略了他在社交场中所具备的许多特点,而在别人看来,他的眉宇间充满了一股风流倜傥的英俊气息,只是这股潇洒之气,遇到他的鹰钩鼻,就象遇到了天然屏障那样驻足留连;但是,他们也能在斯万那张失去了魅力的脸盘上,在那片空荡荡的、开阔的眉宇间,在那双已经贬值的眼睛的深处,堆积起半是记忆半是遗忘、模糊而亲切的残迹,那是我们在乡居期间与芳邻每周一次共进晚餐之后,在牌桌边或花园里一起度过的闲暇时光所留下的残迹。我们的朋友的体态外貌,于是象有关他的父母的记忆一样,变得十分充实,当年的斯万成了一位完整的、生动的人。今天,当我在回忆中由我后来认识得相当准确的斯万,进而联想到早年的斯万,我简直好象是离开了一个人,去接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在那早年的斯万的身上,我发现了我少年时代的可爱的错误,而且早年的斯万同后来的斯万相似之处很少,倒是更象我当年所认识的其他人,似乎人的一生无非同博物馆一样,其中同一个时代的肖像都具有一种家庭特征,一种相同的色调——早年的斯万,整日闲暇,散发出大栗树、覆盆果和蒿草叶的芳香——
①特威克汉姆:伦敦西南郊的一个住宅区,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不少流亡英国的法王室贵族侨居在那里。
然而,有一天我的外祖母有事去求一位她以前在圣心教堂认识的太太帮忙(由于我们的门第观念,我的外祖母后来不愿意再同她来往了,尽管她们彼此都觉得很相投),出名的望族布永伯爵家的女儿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对我的外祖母说:“我想您同斯万先生很熟吧?他是家的侄儿洛姆亲王家的好朋友。”
那天我的外祖母回家时心情很兴奋。她对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劝她租一套房间住住的那幢门前有悦目园景的大楼赞不绝口,对在大楼院子里开铺子揽活儿的织补匠父女俩尤其满意。她有一条裙子在楼梯上挂破了,求织补匠修补。她说织补匠的女儿简直象颗珍珠,而那位父亲则是她生平所见到的最高雅、最无可挑剔的人,在我的外祖母的心目中,高雅同社会地位绝对无关。她最赏识织补匠的答话,她跟我的妈妈说:“塞维尼①都说不到那样高雅得体!”相反,当她说到她在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遇到的那位侯爵夫人的侄子时,她的评语却是:“啊,我的孩子,那人太平庸了!”——
①塞维尼(1626-1696):法国女作家,有《书简集》传世,文笔清丽,感情细腻,措辞委婉典雅。
至于侯爵夫人关于斯万的那席话,其效果非但不能抬高斯万在我的外祖母的心目中的身价,反倒使侯爵夫人降低了身分。我们根据外祖母的信仰,在给予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评价中,为她定下一项义务:她不得做出违背身分的事情;而她居然认识斯万其人,甚至允许自己的侄子同他交往,这是有失体统的行为。“什么!她认识斯万?你不是说她同麦克——马洪元帅还沾点亲吗,她怎么能这样?”我的长辈们对于斯万的社交活动抱有的这种看法,后来更因他同声名狼藉的社交圈内的一位女子结婚而得到进一步的确定。那女子差不多是交际花一类的人物,斯万倒从没有打算把她介绍给我们认识。结婚之后他依然单独来我们家作客,只是来得不那么勤了。我的长辈们认为,仅就那位女子的地位而论,便足以推想斯万通常在什么圈子里鬼混;他们对那个圈子的内情并不知晓,但估计斯万是在那里遇到她的,后来又同她结婚。
但是,有一次我的外祖父从报上得知斯万先生是某某公爵家星期午餐席上忠实的常客。那位公爵的父亲和叔叔都是路易-菲利浦当政时显赫的国务要员。外祖父一向对小道消息很有兴趣,因为那些细枝末节能使他的思想潜入莫莱、巴斯基埃公爵和布洛伊公爵等人的私生活中去。他得知斯万同那些国务要员的熟人经常来往,不免喜出望外。我的姨祖母却相反,她对那条新闻的解释于斯万极为不利;凡是在自己出身的“种姓”之外,在自己的社会“阶层”之外另行选择交往对象的人,在她的心目中都等于乱了尊卑的名分,是很讨厌的。她认为,这是贸然放弃长辈们辛苦建立的实惠;有远见的家长们总为自己的儿孙体面地奠定下亲朋关系的基石,让他们日后坐享同牢靠的人亲密交往的成果,岂可轻率地掷置不顾(我的姨祖母甚至不再接见我们家的一位公证人朋友的儿子,因为他同一位亲王家的小姐结了婚,我的姨祖母认为,等于就此由受人尊敬的公证人儿子的身分,下降到据说有时会受到后妃们青睐的冒险家、贴身侍从或马夫之流的卑贱地位)。我的外祖父本打算在第二天晚上乘斯万来吃晚饭的时候,向他打听那几位要人的情况,因为我们新近发现原来他们都是他的朋友。姨祖母狠狠地批评了他的这种打算。另外,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这是两位虽具备外祖母的高尚品性却不具备她那份聪明才智的老小姐——也毫不含糊地宣称,姐夫居然有兴致涉及这类无聊的话题,她们万万不能苟同。她们都是洁身自好的人,而且正因为如此,所以决不能对飞短流长的闲话感兴趣;即使具有历史意义的传闻,她们也从不过问;一般地说,凡是同审美与操行无直接关系的话题,她们从不答腔。对于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世俗生活的一切谈论,她们打心眼儿里不感兴趣。只要饭桌上出现轻薄的谈吐,或者仅仅是实惠的话题,而两位老小姐又无法把话题引回到她们所热衷的内容上来,她们就干脆暂停听觉器官的接受功能,让它处于开始衰竭的境地。那时,如果我的外祖父必须引起两位小姨的注意,就得求助精神病医生对付精神分散的患者所采用的物理刺激法:用刀刃连击玻璃杯的同时,大喝一声并狠狠瞪上一眼。精神病大夫往往在日常交往中也使用这类粗暴的方法来对付身心完全健康的人,也许是由于职业养成的习惯,也许他们把人们都看作有点疯病。
老太太们也有兴高采烈的时候,譬如说,斯万来我们家吃晚饭的前一天,亲自给她们送来一箱阿斯蒂出产的葡萄酒。我的姨祖母拿着一份登有“柯罗画展”消息的《费加罗报》,在一件展品名字的旁边,注上了“夏尔-斯万先生所藏”这几个字样。姨祖母说:“你们看到没有?斯万居然露脸,名字登在《费加罗报》上!”
“我早就跟你说过,他是很有鉴赏力的,”外祖母说。
“你当然了,”姨祖母接过话来说,“你的看法总跟我们不一样。”她知道我的外祖母的看法从来跟她不一致,至于我们会不会赞成她,她并没有十分把握,所以她有意硬拉上我们一起来反对外祖母。她竭力想用自己的见解把我们统统纳入反对外祖母的阵营。但是我们偏偏谁都不接话,我的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表示要跟斯万提到《费加罗报》上刊登的那句小注,姨祖母劝她们千万免开尊口。每当她发现别人身上有个她所缺少的长处,哪怕微不足道,她也要坚决否定,认为不是长处,而是一个缺点;她不仅不会羡慕人家,反而觉得人家可怜。
“我认为你们这样做并不会使他高兴;我很清楚,我要是看到自己的名字这样显眼地登在报上,会觉得很扫兴的,倘若有人跟我提到这种事,我决不会沾沾自喜。”
不过她倒没有硬要说服我的两位姨祖母,因为她们俩最怕俗气,所以她们在影射到谁的时候,总能把话说得婉转曲折,达到不露痕迹的地步,甚至连当事人都察觉不到。至于我的母亲,她力求我的父亲答应不跟斯万提到他的妻子,而只跟他提到他所钟爱的女儿,因为据说斯万是为了女儿才同他的妻子结婚的。
“你可以只问一句‘她好不好’就行了,他的生活一定过得很不痛快。”
可是我的父亲不乐意:“我才不呢!你尽胡思乱想。这么说不招人笑话吗?”
我们当中只有一个人把斯万的来访当作痛苦的心事,那就是我。因为每当有外人来访,或者只有斯万一人作客,晚上妈妈就不到楼上我的卧室里来同我道晚安了。我总比别人先吃晚饭,然后坐在桌子旁边;一到八点钟,我就该上楼了。我只能把妈妈通常在我入睡时到我床前来给我的那既可贵又纤弱的一吻,从餐厅一直带进卧室;我脱衣裳的时候,还得格外小心,免得破坏那一吻的柔情,免得它稍纵即逝的功效轻易消散化为乌有。所以,越是遇到那样的晚上,我受妈妈一吻时就越有必要小心翼翼。但是,我又得当着众人的面,匆匆忙忙地接过那一吻,抢走那一吻,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空闲对我的举止给以专心致志的关注:好比头脑不健全的人在关门的时候尽量不去想别的事情,以便疑惑袭来时用关门时留下的回忆来战胜它。
门铃怯怯地响起丁冬两声,那时我们都在花园里休息。我们知道是斯万来访;但是人人都带着疑问的表情面面相觑,并派遣我的外祖母前去侦察。
“别忘了,用明确的话感谢他送了酒来。你们也都知道,酒味很醇正,而且有一大箱,”外祖父叮嘱两位姨祖母说。
“你们又说悄悄话了,”姨祖母训斥道,“要是上谁家去,听到人家在窃窃私语,多不自在!”
“啊!敢情是斯万先生吧!咱们呆会儿问问他,明天是不是大晴天,”我的父亲说。
我的母亲认为,她若一开口就会把我们全家自从斯万结婚以来可能在态度上使他感到的难堪统统消除。她找了一个空档,乘机把斯万领到一边。但是我跟在她后面,我舍不得离开她一步,心里想,呆会儿我要把她留在饭厅里了,我上楼去睡觉不能象每天晚上那样得到她亲一亲的慰藉了。
“哎,斯万先生,”母亲说,“您女儿好吗?我相信她一定象她爸爸那样。已经能鉴赏出色的艺术作品了。”
这时我的外祖父走过来,说:“快来呀,同我们一起坐到游廊里来。”
母亲只得把话打住,但是她从无可奈何中又萌生一个微妙的念头,好比优秀的诗人让蛮横的韵律逼出最美的诗句,“呆会儿咱们俩单独说说您女儿的近况吧,”我的母亲悄声对斯万说,“只有当母亲的才体会得到您的苦心。我相信她妈妈也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的。”
我们全都围坐在铁桌的四周。我真不愿意想到今天晚上我将无法入睡,独自熬过苦闷的长夜;我尽量说服自己,那些失眠的时刻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明天一早我就会忘记得干干净净;我尽量让自己想到未来,这样,我就能象踏上桥梁似的越过令人心寒的深渊。但是我的思想跟集中了焦点的目光那样被心事绷得很紧,我全神贯注在母亲的身上,容不得半点无关的印象钻进我的心房。各种思想确实都能闯进我的脑海,但是,一切有可能扣动我心扉的美,或者干脆只是可能转移我的注意力的怪念头,统统都被我排斥在我的心扉之外,就象上了麻药的病人,医生给他动手术时他心里一清二楚,只是不感到疼;我也照样能背诵我喜爱的诗,照样能观察到我的外祖父为了诱导斯万谈及奥迪弗雷-巴斯基埃公爵而作出的种种努力,但是背诵的诗句并不能激起我的感情,观察外祖父的举止也不能使我开心。外祖父的努力终于毫无成效。他刚向斯万提到一个与他有关的问题,我的一位姨祖母马上觉得提得不合时宜,等于造成冷场,而她认为只有打破冷场的尴尬局面才是符合礼貌的行为,于是就对另一位姨祖母说:
“你倒是想想看,弗洛拉①,我认识一位瑞典女教师,她把有关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合作社的最最有趣的细节,向我作了详细的介绍。咱们应该请她哪天来吃顿晚饭。”——
①此处原文为“赛里娜”,似有误,应为“弗洛拉”,故从企鹅版的英译本改为“弗洛拉”。
“对了!”她的姐姐弗洛拉回答说,“不过我也没有白浪费时间。我在凡德伊先生家遇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学者,他跟莫邦很熟,莫邦向他详谈了创造角色的过程。这多有意思。他是凡德伊先生的邻居,我本来不知道!他非常彬彬有礼。”
“只有凡德伊先生才有彬彬有礼的芳邻,”我的姨祖母赛莉纳高声接口道。由于她胆小怕羞,所以声音特别尖;更由于她深思熟虑,语气显得很不自然。她一面说,一面——用她自己的话说——有意朝斯万那边望了一眼,与此同时,我的姨祖母弗洛拉听出赛莉纳的弦外之音是对斯万送来阿斯蒂葡萄酒表示感谢,所以也望了斯万一眼,那神情既有感谢之意,又带点挖苦,也许她不过是想强调她的妹妹的措辞巧妙,也许她嫉妒斯万居然使她的妹妹如此开窍,善于辞令,更也许她情不自禁地要挖苦斯万几句,因为在她看来斯万已穷于对答了。
“我看,咱们可以请那位先生屈趾光临,来用晚餐的,”弗洛拉接下去说,“只要一提到莫邦或者马特纳夫人,他准能一气儿连谈几个钟头。”
“那才动人呐,”我的外祖父叹了一口气说;他心想,大自然已经不幸地、彻底地排除了人们对瑞典合作社或者莫邦创造角色之类的问题产生浓厚兴趣的可能性,因为它忘了为我的两位姨祖母的才情增添一点佐料;若要把莫莱或者巴黎伯爵的私生活讲得有滋有味,就得添油加醋。
“既然说到这里,”斯万对我的外祖父说,“我下面要说的倒跟您问我的问题很有关系,虽然表面上看并不相干,但从某些方面看,其实并无太大的不同。今天上午,我重读了圣西门①的著作,其中有几句话您或许会觉得有点意思。那是有关他出使西班牙的那一卷;在他的全集中,那一卷写得并不出色,只是一本日记罢了,但作为日记,至少写得非常生动;仅就这一点而论,就同我们认为每天非看不可的乏味的报纸有所区别。”——
①圣西门(1675-1755):法国作家,公爵,政治活动家,所著《回忆录》是路易十四当政后期以及摄政王时期的重要的历史见证。
“我不同意您的看法,有时候我觉得看报令人非常高兴,”
我的姨祖母弗洛拉打断了斯万的话,以此来表示她已经在《费加罗报》上看到了那句注解,说明柯罗的哪幅油画是由斯万所收藏的。
姨祖母赛莉纳连忙补充道:“就是说,当报纸上提到我们所关心的人和事的时候。”
“倒也是,”斯万不免感到意外,答道,“我之所以说报纸不好,是因为报上天天让咱们去注意那些无聊的小事,而咱们一生中难得三四回读到含英咀华的好书,既然咱们天天早晨要急于看报,那么他们就应当把报纸办得好一些,增加一些内容,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比如说,来一点帕斯卡尔①《思想集》之类的文章!(他故意调侃似地把《思想集》三字说得夸张其辞,以免显得学究气)那种切口烫金的精装书,咱们每隔十年不过翻上一回,”他补充一句,象有些社交界人士装得愤世嫉俗,对富丽堂皇的东西不屑一顾似的,“书里咱们又读到些什么?无非是希腊王后幸驾戛纳,莱昂公主举办化妆舞会,好象只有这样才合乎规矩。”说到这里,他又后悔失言,把正经事说得过于轻佻。他解嘲似地接着说道:“咱们的话题太高雅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咱们要谈论这样‘高深的尖端’。”这时,他转身对我的外祖父说:“还是说圣西门吧。书里说莫莱夫里埃居然有胆量向他的儿子们伸手。您知道,关于这位莫莱夫里埃,圣西门是这么说的:‘他简直象只厚壁酒瓶,里面只有起码的水份,粗俗而愚蠢’。”——
①帕斯卡尔(1623-1662):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和作家,对现代实证主义、直觉主义哲学很有影响。
弗洛拉赶紧插话道:“酒瓶有薄有厚,我倒是知道有些瓶子里装着完全不同的东西。”她想乘机谢谢斯万,因为那箱阿斯蒂葡萄酒,斯万是送给她们姐妹俩的。
斯万一时十分尴尬,硬着头皮往下说:“圣西门是这样写的:‘我不知道他是无知呢还是存心犯傻,他居然想伸过手去,同我的孩子们握手,我幸亏及时发觉,没有让他得逞。’”
我的外祖父对于“无知呢还是存心犯傻”这种说法佩服得五体投地,可是赛莉纳小姐,由于圣西门这么一位文学家的大名没有让她的听觉功能完全沉入麻痹状态,听到这话顿时义愤填膺:
“什么?您居然钦佩这样的描写?好!不过,这能说明什么问题?难道同样是人,这个人就不如那个人吗?人只要聪明、勇敢、善良,公爵也罢,马夫也罢,有什么关系?您的圣西门倒好,居然教他的儿子们不理睬正派人的友好表示,这也算教子有方?简直恶心!您居然敢引为经典!”
我的外祖父眼看谈话遇到这么多的障碍,非常扫兴,感到已不可能诱导斯万讲点他爱听的故事了,于是悄声对我的妈妈说:
“上次你告诉我的那句诗是怎么说来着?碰到眼前这种情况,倒可以让我舒一口气。你提个头吧,啊,想起来了:‘主啊,有多少美德您教我们憎恨!’①唉,说得真好啊!”——
①原诗应为:“天哪,有多少美德您教我们憎恨。”引自高乃依的悲剧《庞贝之死》。
我两眼盯住了妈妈,我知道,只得一开晚饭,他们就不会让我呆到晚饭结束,为了不使我的父系扫兴,妈妈不会让我当着大家的面象我在卧室里那样地亲她好几遍的。所以,在餐厅里,在就要开晚饭的时候,在我感到那时间即将来临的当口,我就先为那短促而悄然的一吻,从我力所能及的方面,作好一切准备:我用眼睛选定妈妈脸上的某一个部位,作为我的吻的落点;由于我在精神上已经有了吻的开端,所以我作好思想准备,以便在妈妈把脸凑过来的刹那间,我能充分地感受到我嘴唇贴着的她那部分的肌肤的温存;我好比一个画家要画幅肖像,但是描绘对象只能短暂地出现几次,画家在准备调色板之前,早已根据自己所作的笔记作好细致的回忆,即使描绘对象不在场,他也能画得维妙维肖。然而,晚饭的铃声还没有打响,我的外祖父却残忍地说(虽然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残忍):“这孩子看样子很累,该上楼睡觉去了,再说,咱们今天晚饭吃得晚。”我的父亲本来就不如我的母亲和外祖母那样一丝不苟地信守协议,这时说道:“是啊,快,睡觉去。”我想过去亲亲妈妈,就在这一刹那,晚饭的铃声响了。
“不必了,别麻烦你的妈妈了。这也就等于道过晚安了,这种表示本来就多余可笑。快点,上楼去!”
我等于连盘缠费都没有领到就得上路;我必须像俗话所说“戗着心眼儿”登上一级一级的楼梯,我的心只想回转到母亲身边去,因为母亲还没有吻我,还没有以此来给我的心灵发放许可证,让她的吻陪我回房。但是,我不得不违心上楼。这可恨的楼梯呀,每当我踏上梯级,总不免凄然若失,那股油漆味可以说已经吸收了、凝聚了我天天晚上都要感到的那种特殊的悲哀,也许正因为如此,一闻到它我才更感到痛心;我的智慧在这种嗅觉的形式下变得木然而丧失了功能。当我们沉入梦乡时,我们不会感到牙疼,只觉得仿佛有一位姑娘掉进水里。我们拚命把她从水里打捞起来,捞起又掉下,掉下又捞起,一连二百次;或者,好比有那么一句莫里哀的诗,我们不停地背诵。处于这种情况,我们只有醒来才能舒口气,我们的智慧才能使牙疼摆脱掉见义勇为的伪装和吟诵诗句的假相。当登楼时的悲哀以迅雷般的速度侵入我内心时,我所感到的却是舒心的反面。这种侵入几乎是顿时发生的,悲哀通过我嗅到的楼梯的特殊的油漆味,突然不知不觉地钻进我的心扉,这比通过精神的渗透更具有毒害心灵的功效。我一进卧室,就得把一切出入口全部堵死,把百叶窗合上,抖开被窝,为我自己挖好墓坑,然后像裹尸一样换上睡衣。那时正当夏令,由于我睡在罩着厚布床幔的大床上太热,他们就为我在房内另外放了一张铁床。我在尚未葬身铁床之前忽然萌生了反抗的念头,我要施个囚犯惯施的诡计,我给母亲写了一封信,说有要紧事要当面禀告,信上不便说,只求她上楼来见我。我只怕弗朗索瓦丝不肯为我送信。她是我的姨祖母家的厨娘,我住在贡布雷的时候,起居由她负责照料。我想,家里有客时要她给我的母亲递信,其难度之大正等于求剧院门房给正在台上演出的女演员送便条,几乎是办不到的。不过,能办不能办,弗朗索瓦丝自有一部严峻专横、条目繁多、档次细密、不得通融的法典,其间的区别一般人分辨不清,也就是琐细至极(所以她那套法典大有古代法律的风貌,那些古代法律残忍处可下令大批杀戮嗷嗷待哺的婴儿,可是有些条文却慈悲得连山羊羔的肉都禁止用母山羊的奶来炖,还禁止啃食动物大腿上的筋)。有时候,弗朗索瓦丝顽固地拒绝为我们干托她办的事;由此而论,似乎她的“法典”对于上流社会的复杂规矩和交际场合的种种讲究都有所估计,而这些,单凭她这样一个农村女仆的所见所闻,是得不到任何暗示的。我们只能说,她身上有一身非常古老、高尚、但又不为人们所理解的法兰西传统陈迹,好比我们在那些手工业城市中所见到的那样,陈旧的华屋证明往昔曾是王公幸驾之地,化工厂的工人们从事劳动的场地周围,有古老的雕塑珍品,主题有泰奥菲尔遇到圣母显灵,或者埃蒙四兄弟乘坐神马逞威①——
①泰奥菲尔和埃蒙四兄弟均为传说中的人物,相传公元六世纪时僧侣泰奥菲尔曾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后追悔莫及,遂祈求圣母救助,终以诚心感动圣母,显灵勾销了卖魂契。十三世纪时游吟诗人吕特贝夫曾把这一传说编成诗体说唱,广为流传,后来壁画和浮雕等美术形式也采用这一主题。埃蒙四兄弟的故事见诸十二世纪法国英雄史诗《勒诺埃德-蒙多邦》。相传埃美公爵有四子:勒诺、阿拉尔、吉夏尔和里查,统称“埃蒙四子”(“埃蒙”为“埃美”的昵称或贱称),他们在同查理大帝作战时,勇武异常,有坐骑名巴雅尔,一跃千尺。
至于我当时的那个特殊情况该如何发落,弗朗索瓦丝的“法典”自有毫不含糊的规定:尊长敬客。所以除非发生火灾,她多半不可能为我这区区小儿去惊扰正陪着斯万先生说话的母亲大人。弗朗索瓦丝经常教训说:不仅对父母长辈要孝敬,对亡人、僧侣和王上要恭敬,还应该尊敬受到款待的宾客;这一套敬人之言倘若出自某部著作,我或许会深受感动,偏偏出自她的口中,我听了不免又气又恼,尤其是因为她说得那么一本正经,细声细气;尤其是今天晚上,她把请客吃晚饭看成神圣的礼仪,结果她必定拒绝惊扰宴会的礼仪。不过我还是要试试运气,于是我毫不迟疑地撒谎说,这封信并非我自己要写,我上楼时妈妈吩咐过,看看有没有她要找的东西,务必给她一个答复;要是不给妈妈捎句话去,她会生气的。我明明知道弗朗索瓦丝根本不信,她跟原始人一样,感觉比咱们灵敏得多,能从一般人觉察不到的征兆中一眼看透咱们企图掩饰的真相。她把信封足足端详了五分钟,好似单凭审察纸质和笔迹便可知道信封里的内容,换句话说,便可确定应按她那部“法典”中的哪一项“条款”来处置。随后,她无可奈何地走出房间,那表情等于说:“唉!有那样一个孩子,做父母的也真算倒霉!”转眼间她又回来了,说现在席上正在用冰冻甜食,大师傅无法当着众人的面把信递给我妈妈,得等到上漱口盅的当口才有法子送去。我的焦虑顿时得到冰释,顷刻间乾坤扭转,方才我离开母亲还意味着得等到明天才能重聚,可是呆会儿我的便条至少会把无影无踪的我,喜孜孜地带进妈妈所在的那间厅堂,而且会在我妈妈的耳畔悄悄地谈论我;虽然母亲看到便条肯定会不高兴(而且由于我的拙劣手段将使我在斯万的眼中显得十分可笑,她更会加倍地生气)。一秒钟之前,我还觉得餐桌上的冰冻甜食——“核桃冰淇淋”以及漱口盅之类的享受无聊透顶,邋遢可憎,因为我的妈妈是在我不在场时独自享受的。可现在,那间原来对我极不友好,禁止入内的餐厅,忽然向我敞开大门,就象一只熟得裂开了表皮的水果,马上就要让妈妈读到我便条时所给予我的亲切关注,象蜜汁一般从那里流出来,滋润我陶醉的心房。我与母亲已经不再相隔异处;屏障倒塌了,柔情的丝丝缕缕重又把我和她系到一起。而且,还不止如此,妈妈还一定会上来看我!。
我方才苦恼地想:斯万如果看到我给母亲的信,并且猜出我的用心,一定会瞧不起我;然而我后来才知道,他一生之中对类似的苦恼有过长期的体会,谁也比不上他更了解我。自己所爱的人在自己不在场或不能去的地方消受快乐,对他来说,是一件烦恼苦闷的事,是爱情教他尝到的滋味。那样的烦恼苦闷,从某种意义上说,本来就注定属于爱情,而且一旦落入爱情之手它就变得具有专门的含义;但是它钻进象我这样生活中还没有出现过爱情的人的心中,它实际上是对爱情的期待;它漫无目的、自由自在地游动着,并无一定的钟情对象,只为某一天出现的某种感情效劳,这种感情有时是对父母的依恋,有时是对同伴的友谊。
弗朗索瓦丝回来告诉我说,我的信即将交给母亲。那时我感到无比的喜悦。我在感情见习期所领受到的这种喜悦,斯万也早就体会过:这其实不过是哪位好心的朋友,或者我们心爱的女子的哪位亲戚,让我们空欢喜一场罢了。比如说,我们来到哪家公馆或者哪家剧院,知道我们的心上人也来这里参加舞会或者观看首场演出,这时有位朋友先是发现我们在门外踯躅,几近绝望地等待着同心上人接近的机会。那位朋友认出我们是谁,热心地过来招呼,问我们来这里有何贵干。我们就胡乱编套谎话,声称有要紧事必须告诉他的某位女亲戚或者某位女朋友。他连忙请我们放心,说这事再好办不过;他把我们领进门厅,答应五分钟之内一定送她下楼。我们多感激他呀——正等于这时我多感激弗朗索瓦丝!这样与人为善的中间人,仅凭一句话就改变了我们的心境:刚才我们还认为里面的灯红酒绿一定乌七八糟到不堪设想的地步,而且其中必有几股同我们作对的、邪恶的、盅惑人心的旋风把我们的心上人裹胁而去,让她嘲笑我们;可是顷刻之间,我们觉得这样的晚会还过得去,有人情味,甚至大有好处!若以那位向我们打招呼的朋友的态度来看(因为他也是晚会中的一员),我们可以推断其他宾客不至于会有多坏。原先我们不知道她在里面会享受到什么样的乐趣,那漫长的时辰可望而不可即,残酷地折磨人的感情,如今却出现了一个供我们潜入其间的缺口;在构成那些时间的序列中有那样一个时刻,同其他时刻一样真实,却又更为重要,因为它同我们的心上人关系更为密切,它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占有它,参与其间,它几乎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这就是有人要去告诉她,我们就在楼下的那个时刻。也许,晚会的其它时刻同那个时刻并无本质的差别,并不更令人心醉而使我们痛苦万分,因为好心的朋友已经明白告诉我们:“她肯定会非常高兴下来的!跟您谈谈总比在楼上百无聊赖要好得多。”唉!斯万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感到她所不爱的人处处跟踪,甚至一直盯到晚会的门口,她岂能不生气?而第三者的好心并不能打消她的气恼,结果经常是只有那位好心的朋友一人下楼。
我的母亲没有来,甚至连一点面子(也就是不拆穿我编的那套找东西的瞎话)都不肯给,反倒让弗朗索瓦丝对我说:“不理!”后来我经常听到大旅社的门房或者游乐场的听差对可怜巴巴的姑娘说过同样的话。那姑娘惊讶地反问道:“什么?他不理?怎么可能呢?您确实把我的信交到他手里了么?那好!我再等等。”而且,这样的姑娘无一例外,都不需要门房给她另点一盏小煤气灯;她只在黑角落里静候,偶尔能听到门卫同跑堂嘀咕几句天气好坏之类的话,接着门卫就发觉时间不早,打发跑堂赶紧把某位顾客吩咐的酒拿去冰镇——我当时谢绝了弗朗索瓦丝的好意(她自告奋勇要给我泡杯药茶),我也不要她留下陪我,只让她回配膳室去。我钻进被窝,合上眼睛,尽量不去听他们在花园里喝咖啡时的聊天声。这样过了几秒钟,我感到其实早在我给妈妈写信的那会儿,早在我不顾她会生气向她靠拢甚至以为马上就要同她聚首的那会儿,我已经把见不到妈妈我照常睡觉的路子给堵塞了。我的心突突乱跳,阵阵发痛,本指望以逆来顺受求得安宁,结果反而增添心中的骚乱。突然间,我的烦恼烟消云散,象服了一剂强烈的镇静药,到这时才开始见药效;痛苦消释,周身舒坦:因为我下了决心,不再勉强自己在见到妈妈前就入睡,我要等妈妈上楼睡觉时,不顾一切地去同她亲一亲,虽然这事肯定会惹得她接连几天同我生气。烦恼既消,平静使我感到异常的喜悦,那种异样的感觉,不亚于期待、饥渴和如临深渊的恐惧。我轻轻推开窗户,坐到床前,几乎一动不动,生怕楼下的人听到我的动静。窗外万籁也仿佛凝固在静寂的期待中,唯恐扰乱明净的月色;月亮把自己反射的光辉,延伸到面前的万物之上,勾画出它们的轮廓,又使它们显得格外悠远;风景象一幅一直卷着的画轴被徐徐展开,既细致入微,又恢宏壮观。需要颤动的东西,如栗树枝头的叶片,在轻轻颤动。但它颤动得小心翼翼、不折不扣,动作那样细密而有致,却并不涉及其它部分,同其它部分判然有别;它独行其是。远处的嗡嗡声扩散在不吸音的寂静之中,听来象是从市区那一边的花园中传来的,那么微弱又那么清晰,好比是轻声的演奏,象音乐学院的乐队十分高明地演奏轻音的乐段,每一个音符都象是从离音乐厅很远的地方传来的,但又都清晰可辨。音乐会上的常客侧耳倾听——倘若斯万请客,我的两位姨祖母也能有幸在座——他们似乎在一支军队还没有拐进特雷维斯街之前就已经能听到远处前进的脚步声了。
我心中有数,我当时把自己置于最不利的境地,最终会从我的长辈们那里得到最为严厉的处罚,其严厉的程度,外人实际上是估计不到的。他们或许以为,充其量是犯了真正丢脸的过错所造成的那种后果吧。但是,在我所受到的教育中,错误的轻重次序,同其他孩子所受的教育很不一样。大人们早已使我习惯于把一些错误看得比另一些错误严重(否则我或许没有必要受到那样细心的管教了)。我现在才明白,凡属严重错误都有一个共同的性质:那就是没有克制感情的冲动。不过当时谁都没有这么说罢了。谁都没有指出错误的根源,因为倘若说穿,我或许会认为自己情有可原,或者甚至认为自己本来就没有能力克制。不过对于错误的来龙去脉我并不陌生:在犯错误前,我必定先感到极其苦恼;犯错误后,我又必定受到严厉的处罚。我知道,我刚才的错误,与我过去因而受到重罚的错误属于同一性质,虽然程度上这次要严重得多。倘若等我母亲上楼睡觉时,我迎上前去,她见我为了同她说声晚安居然等候在过道里而一直没有睡觉,那么,她就会再不让我住在家里了。等天一亮,她会把我送去住校,这是一定的。唉!难道五分钟之后我只有跳楼吗?我倒宁可跳楼的。现在我的全部愿望是见到妈妈,同她说声晚安。为了实现这一愿望,我已经走得太远,再想回头已不可能。
我听到大人们送斯万出门的声音;门铃告诉我斯万已经走远。我伏到窗前,听妈妈问父亲:龙虾的滋味是否可口?斯万先生是否又添了一次咖啡腰果冰淇淋?妈妈还说:“我觉得龙虾味道一般,下次我要用别的香料来做。”
“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总觉得斯万的模样变多了,”我的姨祖母说,“他都成老头儿了!”
姨祖母一向惯于把斯万看作一成不变的小伙子,一旦发觉斯万比她想象中的年纪要显老些,她就大惊小怪。而其他人则开始议论说斯万的这种老相不正常,太过分,有失面子,只有单身汉才这么老气横秋呢;对于那些单身汉来说,不是觉得大白天得过且过,没什么盼头,就是觉得大白天长得要命,因为他们心目中白天是空洞的永昼,没完没了的钟点自天亮之后就开始增多,他们却没有子女来共同分享这些时间。
“我相信,他那位爱卖俏的妻子够他操心的。在贡布雷谁不知道她跟一位夏吕斯先生同居呀?传得满城风雨。”
我的母亲倒发觉斯万先生近来脸色开朗多了:“他一不顺心,就跟他父亲当年一样,揉眼睛、摸脑袋。不过他近来这种动作少多了。照我看,他其实已经不爱他的妻子了。”
“那是自然的,他已经不爱她了,”外祖父说,“我收到过他的一封信,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信上说到这件事。我尽量不把它当真,不过他在信里倒把自己的感情表白得很清楚,至少说明他对妻子的爱情已经淡漠下来,哎!你们俩呀你们俩!怎么不谢谢他送来的阿斯蒂麝香葡萄酒呢?”外祖父转身问他的两位小姨子。
“怎么?我没有道谢吗?说句良心话,我还以为自己转着圈儿已经对他委婉地表达了谢意呢,”姨祖母弗洛拉回答说。
“不错,你转弯抹角地说得很得体,我真钦佩你,”姨祖母赛莉纳说。
“你也一样,说得很有分寸。”
“是的,我提到芳邻的那段话,连我自己都深感得意。”
“什么?你们这也算感谢人家!”外祖父失声叫道,“这些话我倒都听到了,不过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们是说给斯万听的。你们不必怀疑,我认为他根本没有听出你们的弦外之音。”
“看你说的,斯万可不是笨人,我肯定他领会到了。我总不能跟他提到几瓶酒、多少钱吧?”
我的父亲和母亲在花园里单独地坐了一会儿,后来父亲说:“咱们上楼睡去吧,好吗?”
“你愿意上楼咱们就上楼吧,亲爱的,虽然我现在一点都不-;倒不是冰淇淋里的那点儿咖啡弄得我这样精神,我发觉佣人的房间里灯还没灭,可怜弗朗索瓦丝一直在等我呢。我要去请她帮我解开紧身上衣后面的搭扣,你先更衣去吧。”
母亲打开了安着铁花条的门,走进正对着楼梯的门厅。我很快就听到她上楼关窗的声音。我蹑手蹑脚走进过道,心怦怦乱跳,激动得几乎寸步难移,不过这至少不是难过得心跳,而是提心吊胆,是过分兴奋。我看到楼梯井下烛光摇曳,那是我母亲秉烛上楼,接着我看到了妈妈,我扑上前去。她先是一愣,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随后她显出怒容,一声不吭,事实上过去为了更微不足道的过错她都能一连几天不理我。如果那时妈妈对我说一句话,这虽然意味着她不会不理我,但对我来说也许是更可怕的征兆,因为比起严厉的惩罚来,不理我、生气毕竟只能算不足挂齿的小事。她若开口,那就象辞退佣人似的,虽说得平心静气,但是下了决心的;送儿子出门的母亲,给儿子一吻是为了告别;而只想跟儿子生几天气就了事的母亲是不肯吻儿子的。然而这时妈妈听到已经换好衣裳的父亲走出更衣室上楼来了,为了避免父亲训我一顿,她急得呼哧呼哧对我说道:“快跑,快跑,别让你爸爸看到你象个疯子似的等在这儿!”
可是我还是反复地说:“来跟我说声晚安!”我一面说,一面提心吊胆地看着父亲的烛光已经照到楼梯边的大墙上。不过父亲越来越近倒正好可以被我用来作为一种讹诈的手段,我希望妈妈为了避免父亲见到我,对我说:“先回到房里去,我呆会儿来看你。”
来不及了,父亲这时已经出现在我们的跟前,我不觉念念有词地说了句谁也没有听到的话:“完了!”
然而我并没有遭残。父亲向来不象妈妈和外祖母那样对我宽容,允许我这样那样;凡她们允许的,父亲总不允许。他根本不顾什么“原则”,也谈不上什么“人权”。譬如例行的散步,别人是不会不让我去的,即使不让,起码也得给我许个愿。父亲却随口说个理由,或者干脆毫无理由,就在将要出发之前突然取消我去的权利。要么就象今天晚上那样,明明离开晚饭的时间还早,偏打发我快走:“上楼睡觉去,不必多说!”但是,也正由于他如外祖母所说没有原则,也就无所谓坚持了。
他绷着脸奇怪地看我一眼。后来妈妈尴尬地解释几句。他说:“那你去陪陪他吧。你不是说还没有睡意吗?你就呆在他房里好了,反正我不需要你照应。”
“可是,亲爱的,”母亲不好意思,回答说,“这跟有无睡意无关,总不能惯孩子……”
“谈不上惯,”父亲耸耸肩膀,“事情明摆着,这孩子心里不痛快,脸色那么难看,做父母的总不能存心折磨他吧!等他真弄出病来,你更要迁就他了。他的房里不是有两张床吗?吩咐弗朗索瓦丝为你收拾一下大床,你今晚就陪他睡吧。好,晚安,我不象你们那么好激动,我可要睡了。”
我还不能够感谢父亲;他凡是听到他称之为感情用事的话,只会恼怒。我不敢有所表示;他还没有走开,已经在我们跟前显得那么高大,他穿着一身白色睡袍,头上缠着淡紫和粉红两色的印度开士米头巾;自从得了头痛病之后,他睡觉总以此缠头。他的动作就象斯万先生送给我的那幅版画中的亚伯拉罕①,那幅版画是根据伯诺索-戈索里②的原作复制的,画中亚伯拉罕要萨拉狠心舍弃伊萨克。这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当年烛光渐升的那面楼梯旁的大墙早已荡然无存。有许多当年我以为能在心中长存不衰的东西也都残破不堪,而新的事物继而兴起,衍生出我当年意料不到的新的悲欢;同样,旧的事物都变得难以理解了。我的父亲也早已不会再对我的母亲说:“陪他去吧。”出现这种时刻的可能性对于我来说已一去不复返。但是,不久前,每当我侧耳倾听,我居然还能听到我当年的哭泣声。当着父亲的面我总竭力忍着,等到与母亲单独在一起时我才忍不住地哭出声来。事实上这种哭泣始终没有停止过;只因为现在我周围的生活比较沉寂,才使我又听到了它,好比修道院的钟声白天被市井的嘈杂所掩盖,人们误以为钟声已停,直到晚上万籁俱寂时才又遐迩可闻——
①亚伯拉罕:圣经中的人物,据说是希伯莱人的祖先。上帝为了考验他,要他献出自己的儿子伊萨克祭神,他同意了。萨拉是他的妻子。
②伯诺索-戈索里(1420-1497):意大利画家。上面说到的那幅画系他所作的二十三幅“旧约故事”中的一幅,作于1468-1484年,原存比萨“康波-圣托”教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毁于兵燹。
那天晚上我的母亲就在我的卧室里过夜;我犯了这样严重的错误,准备受到让我离家住校的惩罚,不料父母却对我恩宠备加,过去我做了好事都从来没有得到这样的奖赏。我的父亲即使对我恩宠备加,他的举止言谈仍具有专制武断、奖罚不当的成分,这已成为他行为的特征;在一般情况下,他办事多凭兴之所至,难得深思熟虑。他打发我睡觉去的时候,那种态度我称之为严厉恐怕太过分,其实赶不上妈妈和外祖母严厉。他的天性在许多方面虽说同我很不一样,但同妈妈和外祖母就更有天壤之别。他八成直到现在都没有猜到我每天晚上有多伤心,而这一点妈妈和外祖母却了如指掌,只是她们太疼我了,不忍心让我尝到痛苦的滋味,她们要我自己学会克服痛苦,以此来减轻我多愁善感的毛病和磨练我的意志。至于父亲对我的疼爱,那是另一种类型的,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她们那样的勇气:他只要一发现我心里不痛快,就对我的母亲说:“去安慰安慰他。”
妈妈那天晚上就呆在我的房里了。弗朗索瓦丝看到妈妈坐在我的身边,握住了我的手,任我哭个不停也不训斥我,她看出必定发生了什么非同小可的事,便问妈妈:“夫人,少爷怎么啦,哭成那样?”我本来是有权盼望妈妈来同我道晚安的,可是眼下的情况那样不同,妈妈看来不想以任何懊恼之情来损害这不同寻常的时刻,便这样回答说:“他自己也弄不明白,弗朗索瓦丝,他神经太紧张;快给我铺好大床,然后上楼睡去吧。”就这样,破天荒头一回,我的忧伤没有被看作应该受罚的过错,而是一种身不由己的病症。方才妈妈正式承认了,这是一种精神状态,我是没有责任的;我松了一口气,我不必在苦涩的眼泪中搀进什么顾忌了,我可以痛哭而不至于犯下过失。在弗朗索瓦丝面前,我深为这种人情的复归而自豪。一小时前,妈妈拒绝上楼到我的房间里来,还不屑一答地吩咐我快睡;如今她那番通情达理的话,把我抬到了大人的高度,使我的痛苦一下子脱离了幼稚的境界,达到成熟,我的眼泪由此获得解放。我应该感到高兴,然而我不高兴。我觉得母亲刚才对我作出的第一次让步,她一定很为之痛心,她第一次在她为我所设想的理想面前退缩;她那么勇敢的人,第一次承认失败。我觉得,我取得胜利是跟她作对;我使她的意志松懈、理性屈服,不过是因为她怜恤我有病,怕我伤心过度,顾念我年幼。我觉得那天晚上开始了一个新纪元,而且将成为一个不光彩的日子留传下来。倘若当时我有勇气开口,我就会对妈妈说:“不,我不要,你别睡我这儿。”但是,我深知妈妈有审时度势之明,用现在的说法,就是很现实主义。这种明哲的态度,使她的理想主义天性有所收敛,不象外祖母那样热得象团火。我心里有数,现在既然毛病发作,妈妈宁可让我起码得到些慰藉,免得惊动父亲。当然,在妈妈那样温柔地握着我的手,想方设法止住我眼泪的那天晚上,她的俊俏的脸庞还闪耀着青春的光彩;但是,我偏偏认为不该这样。她若怒容满面,我或许还好受些;我童年时代从来没有见到过她这样温情脉脉,这反倒使我感到悲哀。我仿佛觉得自己忤逆不孝,偷偷地在她的灵魂中画下第一道皱纹,让她的心灵长出第一根白发。想到这里,我就哭得更凶了。这时候,我看到了从来没有依我亲昵撒娇的妈妈,突然受到我情绪的感染,在竭力忍住自己的眼泪。她感到我看出她想哭,便笑着对我说:“瞧,我的小宝贝,我的小傻瓜,再这么下去,弄得妈妈也要像你一样犯傻劲儿了。好了好了,既然你不想睡,妈妈也不困,咱们别这么哭哭啼啼地呆着,倒不如干些有意思的事,拿出一本书看看吧。”可是偏偏房间里没有书。
“要是我把你外祖母准备在你生日那天送给你的书先拿给你,你不会不高兴吧?想好了,等到后天你什么礼物也没有,你不会失望吧?”
正相反,我高兴极了。妈妈去拿了一包书来,从包装纸看,那些书又短又宽,仅凭这初步印象,(虽然是笼统的,而且还隔着一层纸)它们的吸引力就已经大大超过新年颜料盒和去年的蚕宝宝了。那几本书是《魔沼》、《弃儿弗朗沙》、《小法岱特》和《笛师》。后来我才知道,外祖母起先挑选的是缪塞的诗,卢梭的一本著作,还有《印第安娜》①;因为,外祖母固然认为无聊的书同糖果点心一样对健康有害,但她却并不否认天才的恢宏气魄甚至对一个孩子的思想都能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不见得比旷野的空气和海面吹来的风更有害于健康,更缺乏振作活力的功效。但是当我的父亲得知她送我那几本书时,几乎把她看成疯子,因而她只好再次亲自出马,光顾舒子爵市的书店,免得我不能及时拿到礼物(那天的天气热得灼人,外祖母回家时难受极了,医生警告我母亲说:以后切不可再让她累成那样)。外祖母一下就选中了乔治-桑的这四本田园小说,“我的女儿,”她对我妈妈说,“我总不能存心给孩子买几本文字拙劣的书看呀。”——
①《印第安娜》也是乔治-桑所著的小说。
确实,我的外祖母从不凑合买那些智力方面得不到补益的东西,她尤其看重能教我们在物质享受和虚荣满足之外寻求愉快的优美的作品。即使她有必要送人一件实用的礼物,臂如一把交椅,一套餐具,一根拐杖,她也要去找“古色古香的”,似乎式样既然过时,实用性也就随之消失,它们的功用也就与其说供我们生活所需,倒不如说在向我们讲解古人的生活。她希望我的卧室里挂几张古建筑的照片,或者很美的风景图片。可是当她去选购时,虽然照片上的内容不乏审美价值,她总觉得照相这种机械复制方式,让平庸和实用过于迅速地得其所在了。她要想办法做点手脚,虽说无法完全排除商业性的俗气,但至少要削弱它,在大的方面仍用艺术来取代它,给它引进一些艺术的“厚度”:譬如说,不要实景照片。她问斯万:有哪位大画家画过夏尔德尔大教堂、圣克鲁大喷泉和维苏威火山?她宁可送我油画照片:柯罗的《夏尔德尔大教堂》,于贝尔-罗贝①的《圣克鲁大喷泉》和透纳②的《维苏威火山》;虽说仍是照片,艺术档次毕竟高了一级。但是,倘若摄影师不拍古建筑,不拍自然风景,这些都由大艺术家去描绘,摄影师只拍艺术家画下来的景物,那么,他倒算做得更名正言顺了。一触及流传甚广的作品,我的外祖母就千方百计稽古溯源,她请教斯万,某某作品有没有版画复制品?倘若有,她倒更看重一些旧版画,因为在版画本身之外另有一种价值,例如那些临摹杰作原貌的版画,而杰作原貌今天我们已经无幸拜识了(就象莫冈在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原作变样以前临摹刻制的那幅版画)——
①于贝尔-罗贝(1733-1808):法国版画家、油画家。
②透纳(1775-1851):英国画家,是印象派的先驱者之一。
应该说,用送礼物来理解艺术,这种方法并不总能收到辉煌的功效。提香有一幅画,画的是威尼斯,据说背景是环礁湖,我从那幅画上所得到的威尼斯印象,肯定不如照片所能给予我的印象准确。我的姨祖母倘若存心跟外祖母作对,开一份清单,一一列举她送了多少把交椅给新婚夫妻或老夫老妻,那些椅子的最初受礼者是想日常使用的,可是椅子经不起坐者的体重,立刻散架垮掉,那么这笔帐无人能算得清。然而我的外祖母认为太在乎家具结实的程度未免鼠目寸光,木器上明明还留有昔日的一点风采,一丝笑容,一种美的想象,怎能视而不见?那些木器虽说从我们已经不习惯的某个方面还符合某种需要,但就连这一点也能象一些老掉牙的成语那样使她欣赏备至,我们却只能从中看到一种在我们现代语言中已经被习惯磨损得影迹莫辨的隐喻。外祖母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的那几本乔治-桑的田园小说,恰恰就象一件旧家具那样,里面充满了过时的短语,早已变成了形象化的说法,除了农村,别处已经听不到还有人这么说了。我的外祖母在一大堆书中偏偏选购这几本,正等于她更乐于赞美一所有哥特式阁楼之类老式点缀的住宅,这些东西能使她心头萌生一种自得其乐的情绪,使她生发思古的幽情,可以领她到往昔的岁月中去作一番不可能实现的漫游。
妈妈坐在我的床边;她拿了一本《弃儿弗朗沙》。发红的封面和莫名其妙的书名,在我的心目中,给弗朗沙平添一种明显的个性和神秘的魅力,我还从未读过名副其实的小说。过去听说乔治-桑是典型的小说家,仅凭这一点,就足以使我想象《弃儿弗朗沙》中一定有某种难以界定的、引人入胜的内容。用来煽起好奇之心或恻隐之情的叙述手段,某些令人不安和催人惆怅的表达方法,有点知识的读者一眼就看出这些同别的许多小说一样;可是在我眼里,它们却是感人肺腑的一种外观,流露出《弃儿弗朗沙》所特有的本质。我并不把一本书看成一件有许多同类的事物,而把它们当作与众不同的人,其存在的理由只在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