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作者:托马斯·哈代 字数:3568 阅读:26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十三章

    苔丝·德北菲尔德从她那个冒牌本家回来了这件事,已经四处传说开了,如果说在一英里方圆的地面上使用传说这个词不算太大的话。午后时分,马洛特村里有几个年轻的姑娘,从前是苔丝的小学同学和朋友,一起来看望她,她们来的时候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们浆洗过熨平了的最好的衣服,因为她们认为,苔丝是一个胜利归来的卓越征服者,她们要做她的客人;她们在屋里坐成一圈,带着好奇的心情看着她。因为和她恋爱的正是那位据说隔了31代的堂兄德贝维尔先生,一个并不完全是本地的绅士,而他作为猎艳能手和负心汉子的名声已经四下传播开来,开始超越特兰里奇的本地边界,由于这种令人害怕的情形,这也使她们所认定的苔丝的地位,同在毫无危险中的地位相比,就具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她们对她抱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当苔丝一转过身去,一些年轻一些的姑娘就小声议论起来——

    “她多么漂亮呀,那件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她显得更漂亮了!我相信它花了一大笔钱,并且还是他送的礼物。”

    苔丝站在屋子的角落处,正在从碗橱里往外拿茶具,没有听见这些评论。

    要是她听见了这些评论,她也许很快就会把她的朋友们对这件事的误会改正过来。但是她的母亲却听见了,琼简单的虚荣心在高攀一门婚事的希望落空以后,因此就到女儿被人追求这件事上去寻求感情上的满足。总的说来,她感觉到了满足,即使这种短暂和有限的胜利会影响到她女儿的名声;但是她最终也许还是要嫁给他的,她看见她们羡慕她的女儿,心里头高兴,就热情地请她们留下来吃茶。

    她们的闲聊、她们的欢笑、她们的善意影射,尤其是她们闪烁其词的妒意,也使苔丝在精神上复活了;而且随着晚上时间的流逝,苔丝也渐渐地被她们的兴奋情趣感染了,差不多变得快活起来。她脸上像大理石一样僵硬的表情消失了,走路时的脚步也有些像往日那样蹦蹦跳跳了,她容光焕发,全身显现出青春的美丽风采。

    有时候,尽管她满腹心事,但是她回答她们的问题时也会带上一种高人一等的神气,好像承认她在情场上的经验,的确是有些让人羡慕的。不过同罗伯特·骚斯①说的“同她自己的毁灭恋爱”这句话比起来,她还相差得很远,因此她的幻想也只是像一道闪电,一闪就消失了;冷静的理智恢复了,嘲笑她一阵阵出现的弱点;在她暂时出现的骄傲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谴责了她,于是她又变得没精打采起来。

    ①罗伯特·骚斯(RobertSouth,1634-1716),英国神学家。

    第二天早晨的黎明是令人沮丧的,它已经不是礼拜天了,而是礼拜一了;漂亮的衣眼已经收藏起来,欢笑的客人已经离去,苔丝醒了,孤单地躺在她过去睡觉的床上,比她更年轻的几个天真的小孩子,躺在她的周围,轻轻地呼吸着。她回家带来的激动和引起的兴趣已经不见了,她只是看见她的面前有一条漫长的冷酷的大道,她在大道上独自跋涉,没有人帮助,也没有人同情。紧接着她的情绪就可怕地低落下来,恨不得让自己躲避到坟墓里去。

    过了几个星期苔丝才恢复过来,有勇气抛头露面,敢在一个礼拜天早晨到教堂里去。她喜欢听唱圣歌——而且是过去的那种圣歌——还喜欢听那些古老的圣诗,喜欢跟着一起唱晨祷的颂歌。她生来就喜爱音乐,那是她那位喜欢唱民歌的母亲遗传给她的,她这种爱好使最简单的音乐也具有了一种力量,有时候差不多能把她的心从胸膛里给掏出来。

    为了自己的缘故,她既要尽可能地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要避免年轻的男子向她献殷勤,所以她一直到了教堂的钟声开始敲响的时候才动身,并且在走廊下面找了一个后排座位坐下,那儿靠近杂物间,只有老头儿老太婆才在那儿坐,那儿还放有一堆挖掘坟墓的工具,里面还竖有一个棺材架子。

    教区居民三三两两地走进教堂,一排排坐在她的前面,他们低着头在那儿坐了一刻钟的时间,似乎是在祈祷,但是他们并没有祈祷;后来他们又坐直了,四处张望起来。唱圣歌的时候,选的恰巧是她喜爱的一首——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①——不过她不知道那首圣歌叫什么名字,虽然她心里很想知道。她心里想,虽然她无法用语言把心里想法准确地表达出来,但是觉得一个作曲家的力量有多么地神奇,像她这样一个姑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一点儿也不知道他的性格,而他被埋在坟墓中,却能够带领她在一组充满感情的圣歌里,体会到最初只有他自己才体会到的感情。

    ①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theolddoublechat“Longdon”),理查德·朗敦(1730-1803)是英国风琴家和作曲家,曾为《旧约·诗篇》作曲。

    在礼拜进行的过程中,先前扭头张望的那些人又把头扭了过来;后来他们看见她在那儿,就互相窃窃私语起来。她知道他们低声谈论的是什么,就开始伤心起来,觉得她再也不能到教堂里来了。

    同过去相比,她和几个弟妹们一起共用的寝室,就成了她常常避难的地方了。就在这间寝室里,就在茅屋再下几平方英尺的地方,她看见窗外没有尽头的凄风、苦雨、飞雪,看见无数的灿烂夕阳,看见一个又一个圆月。她就这样把自己禁锢在寝室里,到了后来,差不多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已经离开这里了。

    在这期间,苔丝唯一的活动是在天色黄昏以后;她走出屋外,来到树林里,那时候她似乎才不感到孤独。她知道怎样抓住傍晚时分极短的那个时刻,那时候,光明和黑暗恰到好处地得到平衡,白昼的拘束和黑夜的紧张相互得到中和,留下来的只是心灵上的绝对自由。只是在那个时候,活着的苦恼才被减少到最小的可能程度。她并不害怕黑夜;她唯一的念头就是避开人类——或者不如说是被称作世界的冷酷的生命群体,它作为整体是如此令人可怕,而作为个体却又不那样令人害怕,甚至是可怜的。

    她在这些孤寂的山上和小谷里悄悄走着,每走到一地,她就同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她那躲躲闪闪的柔弱身体,也变成了那片景物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有时候,她的离奇幻想会强化周围的自然程序,直到它们似乎变成她的历史中的一部分。它们岂止是变成了她的历史的一部分,简直就是她自己的历史;因为世界只是一种心理现象,表面看起来像什么,它实际上就是什么。午夜的冷风和寒气,在冬天树枝上还紧紧包裹着的苞芽和树皮中间呜咽着,变成了苦苦责备苔丝的言语。下雨的天气,就是她心灵中模糊的道德神灵对她的软弱所表达的不可挽救的悲伤,对于这个道德神灵,她既不能明确地把它归入她在童年时代信仰的上帝那一类里去,也弄不清楚它是其它的什么东西。

    苔丝在一堆混乱不堪的传统习俗上建立起自己的性格,头脑里充满了对她毫不同情的形体和声音,把自己紧紧包围起来,但是,这只不过是她幻想中的可怜的错误的创造而已——是她无故感到害怕的道德魔怪的迷雾。和实际世界格格不入的正是这些道德魔怪,不是苔丝自己。她在鸟儿熟睡的树篱中漫游的时候,看见野兔在月光下的草地上蹦来跳去,或者,她在野鸡栖息的树枝下站着的时候,她都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领域。所有的时候,她一直要在没有不同的地方区分出不同来。她自己感到矛盾的地方,其实十分和谐。她被动地破坏了的只是一条已经被人接受了的社会律条,而不是为环境所认同的社会律条,可是她却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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