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肉体窃贼的故事 第十一章

作者:安妮·赖斯 字数:26467 阅读:99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一卷:肉体窃贼的故事 第十一章

    “好吧,”我愚蠢地说,并再次对我这虽然低沉、但却虚弱而克制的新嗓音感到吃惊。“既然已经开始了,你就忍着点吧。”这想法居然使我笑起来。

    最糟糕的是这呼呼吹的冷风。我的牙齿冻得打颤。我的新皮肤上的刺痛感和我当吸血鬼时的痛感完全不一样。我得修理一下这扇后门,但又不知道从哪儿下手。这扇破门还剩下什么东西?我也看不清。我就像透过一层毒气看东西。我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并马上意识到我的身高增加,同时感到头重脚轻,行走不稳。屋里的每一丝热气都给吹没了。我真切地听到整座房子随着寒风的涌入,都在嘎吱嘎吱作响。我小心翼翼地走出门,来到门廊上。天寒地冻。我的双脚一滑,使我向右侧歪倒,我赶紧向后靠在门框上。我吓得直冒冷汗,但还是设法用这些颤抖的大手指抓住了潮湿的木门框,才没让自己摔下台阶去。我再次努力透过黑暗四下张望,但仍然什么也看不清。

    “你要镇静。”我对自己说。我意识到我的手指在出汗,同时也逐渐冻麻木,我的双脚也冻得又麻又疼。这里毕竟没有人工光,而且你又是透过凡人的肉眼视物。现在得理智地想办法对付这一切!于是我谨慎地迈步走回室内,又差点摔倒。朦胧中,我能看见莫约的轮廓坐在地上。它注视着我,喘着气,一只黑洞洞的眼睛里反射着一点微光。我轻轻对他说道:“是我,莫约,你还认得我吗?是我呀!”我轻轻揉搓它两耳之间的绒毛。我伸手去够桌子,然后笨拙地坐在椅子上,再次吃惊地感到我的新肉体那么厚,那么笨重。我用手捂住嘴,心想:你这笨蛋,这事真正发生了。毫无疑问。真是个可爱的奇迹。你实际上已经摆脱你超凡的身体!你成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你用不着恐慌。设想自己成了英雄并为此骄傲!眼下要处理一些实际问题。风雪正在朝你身上吹。你这凡人肉身正在结冰。现在你必须去关注这些事!

    但我只是把眼睛睁得更大,瞪着雪花堆积在白色桌面上的一些闪亮的碎晶体,期待着这一景观会愈变愈清晰,但事实却相反。这是泼洒了的茶水,对不对?还有打碎的玻璃杯。小心,别把你的手指头割破了,伤口愈合不了!莫约凑近我,毛茸茸暖烘烘的大身子贴着我打颤的腿。可是这感觉为啥那么遥远,好像我穿了好几层法兰绒?为什么我闻不见它那奇妙的干净的毛发香味?唔,看来我的感觉有局限,比较迟钝,这应该预料得到。好了,现在去照照镜子,看看这个奇迹。把这个房间关好吧。

    “我的宝贝,来吧,”我对狗说。于是我俩走出厨房来到餐厅。每走一步我都觉得迟缓笨拙,摇摇晃晃。我用十分不好使的手指摸索着关上屋门。风被断然挡在门外,绕道从里钻,但是门顶住了。我转过身,摇晃两下,又站稳了。用不着太费劲就能掌握窍门,太好了!我稳稳站住,低头看我的脚,对它们那么大很吃惊。然后又看我的手,也很大。但不那么难看,对,不难看。别害怕!手表戴着真不舒服,但我需要。好吧,手表留着。但这几枚戒指呢?我用不着。戴在手上痒痒的,我想把它们取下来,但取不下来!我的上帝。好了,打住吧。因为不能把这些戒指从手上取下来,你会气疯的。但这很愚蠢。先慢慢来。你知道有个玩意儿叫肥皂,先用它打湿你的手,这两只黑色冻僵的大手,然后就能把戒指取下来。我在胸前交叉抱起双臂,把我的双手插进胸口处取暖。我诧异地发现衬衫已被汗水湿透,这种黏滑的人类汗水一点也不同于吸血鬼的汗水。接着,我不顾胸脯的那种沉重压迫的感觉,慢慢地吸进去一大口气,忍着呼吸这一动作本身带来的痛楚,强迫自己观察这个房间。现在不是吓得尖叫的时候。还是好好看看这个房间吧。

    它很昏暗。在一个远远的角落里有一盏地板灯点着,另外,在壁炉架上也有一盏小小的灯亮着。尽管如此,屋里还是很昏暗。我的感觉是我正在水底下,而这水浑浊不清,好像倒进墨水。这很正常,很像凡人的样子。他们就是这样看的。这一切看上去多么残酷,多么局部,丝毫没有房间里的那种开阔的空间,可以让吸血鬼活动自如。这里真是昏天黑地。闪着光的漆黑的椅子,桌子几乎看不见,昏暗的黄色光线照进屋角,墙顶部的石膏装饰模型消失在照不透的阴影里。厅堂里既黑暗又空旷,十分恐怖。任何东西都有可能藏在阴影里,比如老鼠什么的。大门里可能还有一个人。我低头看看莫约,惊奇地发现它看上去也是模糊一团,像是罩着一层非同寻常的神秘色彩。所有东西在这样的昏暗里都会丧失轮廓。完全不可能测知它们的尺寸和质地。

    哈,可是在壁炉架上方,挂着一面镜子。我朝它走过去,但我笨重的四肢和害怕摔跤使我深感烦恼。我需要时时低头看我的双脚。我挪到镜子跟前,把它下面的那盏小柏灯挪开,然后端详自己的脸。

    是的,我现在看着那张脸。它看上去和以前大不相同。那种紧绷感消失了,原先眼里冒出的那种极端神经质的目光也不见了。一个年轻男人在镜子里凝视着我,看上去惴惴不安。

    我抬起手去摸那张嘴、眉毛和前额。那个前额比我的略高一点。接着又去摸他柔软的头发。这张脸很讨人喜欢,比我先前意识到的还可爱得多,方方正正的,没有一丝深皱纹,五官比例十分匀称,两眼表情丰富。但我不喜欢它们流露出的恐惧目光。一点也不喜欢。我想见到另一种表情,想从内部操纵五官,使之表现出我的惊讶。但这不易办到。而且我也没把握自己是否真的感到惊讶。唉,我从这张脸上看不到丝毫来自内心的反应。

    我慢慢张开嘴说话。我说的是法语,说我是穿着这副身体的莱斯特-德-莱恩康特,说我一切都好。这次试验成功了!我一开始就能用它讲话,那邪恶的詹姆斯确实滚蛋了,一切都开始发挥功能!现在那双眼睛里开始表露我自己的严厉,而当我微笑时,我终于见到几秒钟我自己的顽皮。但很快这次微笑就消隐了,我看上去又是一片惊诧和茫然。我转身去看那条狗,它就在我的身边,抬头看着我一如既往,显得十分知足。

    “你怎么知道是我在这儿?”我问,“而不是詹姆斯?”

    它把头歪向一边,一只耳朵摆了摆。

    “那好,”我说。“让怯懦和疯狂都见鬼去吧。咱们走!”我迈步朝漆黑的门厅走去。突然,我的右腿在我身下出现了错位,我摔倒下去。我忙用左手支撑住地板,才没有重重地倒在地上,但我的头部猛地磕在大理石壁炉上,我的肘部也同时撞在大理石的炉边,引起一阵剧痛。只听“哗啦”一阵响,那些壁炉用具全都掉下来砸在我身上。不过这还不算什么。要命的是我碰伤肘部的麻筋,那麻嘤嘤的痛感就像股野火窜遍我的手臂。

    我翻过身来脸朝下趴着,一动不动地等着疼痛过去。这时我才意识到我的头部被那一下撞在大理石上而被磕得突突直跳。我伸手去摸,感到头发上一片湿辘辘的。是血!哦,太美了。路易见此一定特别开心。我爬起来,感到疼痛转移到额头后面的右侧,就像一个重物从脑后坠到前额。我连忙抓住壁炉架稳住自己。是那些花梢的小地毯中的一块,在我前头翘起来绊倒我。凶手!我把它一脚踢开,转身小心翼翼地走进门厅。可是我去哪儿好呢?我要干什么呢?突然间我有了答案。我的膀胱装满,摔倒后就更难受。我要去小便。

    浴室在这儿的什么地方?我找到门厅的电灯开关,打开了头顶上的枝形吊灯。我仰头看了好一会儿,那些小灯泡——足有二十个,这才认识到我原先想的不对,其实这儿的光线充足得很,只不过我没有打开这座房子里的每一盏灯。我着手去办这事,走遍了起居室、小图书室、后门厅。但是这里的光线一次又一次地令我失望,我的昏暗感觉还是挥之不去。总是视物不清,这使我迷惘,并有些警觉起来。终于,我小心地把一楼绕一圈,然后慢慢爬上楼梯,时刻警惕别让自己失去平衡或绊倒,并对自己的双腿隐隐作痛十分恼怒,这两条腿也太长了罢。我回头朝下看一眼楼梯,吓坏了,对自己说:这里是你最容易掉下去摔死的地方。我转过拐角,走进狭窄的小浴室,迅速找到电灯开关。我得撒尿,憋不住了,两百多年来我都没做过这事。

    我解开我的时髦裤子的拉链,掏出我的家伙,顿时被它的尺寸和软绵绵的样子吓坏了。当然,尺寸是很标准的。谁不想让自己的器官大些呢?而且它还动过包皮手术,所以磨擦起来不难受。但它的软塌塌挺让我反感,使我不愿摸这东西。我只好提醒自己,这东西碰巧是我的。有意思!那么从它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味呢?从它周围的毛里逸出的气味呢?也是你的了,宝贝!现在,让它工作吧。

    我闭上眼睛,胡乱施压,劲也许过大了,一大股难闻的尿从那玩意儿里滋了出来,完全撒在马桶外面,溅得白色的座圈上到处都是尿。讨厌。我后退一步,调整目标,着迷地看着尿撒满便桶,看着尿液表面浮起泡末,骚味也越来越大,让我恶心得再也受不了了。膀胱终于排空。我把这疲软而讨厌的东西塞回裤子,把拉链拉上,把马桶盖儿盖上。我拧动扳手,让水冲走尿,但没管溅在座圈儿和地板上的尿。我想深呼吸一下,但在我周围全是这讨厌的臊味。我举起双手,才看清我的指头上也全是尿。我立即打开洗手池的水龙头,抓起香皂就搓。我一遍遍地搓手,但保证不了能把手洗净。这身皮肤比我那超自然的皮肤更多孔,它真脏。这时我开始剥掉那几枚难看的银戒指。即使泡在香皂沫里,这些戒指也取不下来。我想了想。对了,那混蛋在新奥尔良就一直戴着它们。很可能他也没法儿把它们取下来。所以我现在就只好戴着它们!你就是再没耐心也没办法,除非你能找到一个珠宝匠,他能用个小锯子或小钳子或别的什么工具把它们取下来。这么一想,我就焦急万分,全身肌肉都一紧一松地痉挛起来,好疼。只好命令自己打住。我把手洗了一遍又一遍,真可笑。洗完了,我扯下一块毛巾把手擦干。这毛巾也是那么吸水,真讨厌。这些指甲缝里全是泥!上帝呵,这蠢蛋怎么不知道把自己的手洗干净?然后,我走到浴室的尽头,照墙上的镜子,见它里面映出一个令人讨厌的形像。一大片湿的尿迹沾在我裤子的前面。我把那家伙塞回去时它竟然还没有干!嗯,在旧时代,我可从没为这类事情伤过心,对吧?可那时,我还是个只在夏天才洗澡,或偶然才想起跳进山泉的肮脏乡绅。所以,我裤子上的这片尿迹算不了什么!我走出浴室,走过耐心等待的莫约,我在它头上拍了一下,然后来到主卧室,打开衣柜的门,找出一条更好的裤子,是灰色毛料的,马上脱掉鞋,把它换上。

    现在我该做什么?唔,找点东西吃。这时我才觉得饿了!没错,这正是我一直觉得难受的根源所在(除了憋尿之外),当然,外加自从换了身体后我就一直有的沉重感。我要吃。但谁知你在吃的时候会出什么事?你得再去那间浴室或别的什么浴室,把你消化的食物再拉出来。这念头让我差点呕吐。其实有一阵儿,我已经恶心到一想起人类排泄物从我身体里排出就想呕吐的地步。我笔直地坐在一张现代矮床的床边,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我告诫自己,这些都是做人的最基本的方面,一定不能让它们取代那些更大的方面。再说,你现在表现得像个十足的胆小鬼,而绝非你声称要当的那位黑色英雄。现在你要明白,你并不真正相信你目前是位世界英雄。但很久以前你曾决定必须像个英雄那样生活,并一定要战胜面临的一切困难,只因为它们是你必经的磨难。

    好吧,这就算是一次小小的不光彩的磨难吧。我必须马上停止胆小怯懦。我得做为一个人吃喝、玩味、感觉、目睹……这些就是这次考验的内容!不过,这算是一次什么考验呢?

    我总算又爬起来,试着把步子迈得更大一点,好适应这两条新腿。我又回到衣柜那儿,惊奇地发现里面其实没有多少衣服。只有两三条羊绒裤子,两件很轻便的呢绒夹克衫,都是新的,还有几件衬衫搁在架子上,大概有三件吧。啊。别的东西怎么样呢?我打开了写字台的最上面一个抽屉。空的,所有的抽屉都是空荡荡的。那张小床头柜也是空的。这是什么意思?他是把这些衣服都随身带走呢,还是把它们托运到他去过的某个地方?但他为什么这样做?这些衣服不会适合他的新身体,而他也说过,已经照顾到我的穿衣问题。我很不安。难道这意味着他不打算回来吗?这可太荒唐了。他不会白扔这两千万美元。而我作为一个凡人,也不能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为这样一件事情操心!我走下那段危险的楼梯,莫约轻轻地跟在我身旁。我现在能不费力地控制我的新身体,虽然它还是那么笨重且不舒服。我打开门厅里的衣柜,里面只挂着一件旧外衣和一双高腰胶鞋。没别的了。我又来到起居室的书桌前。他告诉过我可以在这里找到他的驾驶执照。我慢慢打开最上面的抽屉。是空的。所有抽屉都是空的。只有一个里面有几份文件,好像与这所房子有关,可是哪儿都没有出现拉格朗-詹姆斯这个名字。我努力读懂这些文件的含义,可是上面的官方术语使我不知所云。过去,每当我用我吸血鬼的眼睛阅读,我总是能马上就看懂其中的含义。我回想起詹姆斯说过的关于神经元突触的话。是的,我的思维比他迟钝。我向来读每个字都很困难。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没有驾驶执照又怎么样?我需要的是钱。对,是钱。我把钱放在桌子上。天哪,它可能给吹到院子里去。我马上回到厨房。它现在冷得冻手,餐桌、炉灶和那些挂着的铜壶铜罐上,都结上一层薄薄的白霜。那个钱包在餐桌上不见。那串在餐桌上的车钥匙也不见了。那盏电灯当然也被打破了。我在黑暗中跪下,开始用手四处摸索地板。我摸到那本护照。可是地上没有钱包,也没有钥匙。只有电灯泡爆炸后满地的碎玻璃碴,不断扎着我的手,还划破了两处。我的两手上冒出了血珠。没有血香气,没有真正的血味。我不顾这些仍努力去看。还是看不到钱包。我又来到室外的台阶,这次格外小心不让自己滑倒。没有钱包。院里雪深没膝,黑不隆冬,什么也看不清。找也是白搭,对不对?那钱包和钥匙都很沉,根本吹不走。是他把它们拿走了!甚至有可能他又潜回来,拿走了它们!这个卑鄙的小混蛋。当我想到他是穿着我的身体、我那强大辉煌的超凡身体来干这事,我差点气昏过去。也好,你又不是事先没有料到。他的本性就是偷,这不奇怪。但你这会儿却冻得发抖。回餐厅去,把门关上。我慢慢往回走,边走边等着莫约,这条狗好像根本不怕冰天雪地,慢腾腾地不愿意回屋。刚才我忘了关门,所以现在餐厅里也成为冰窖。我这才意识到,整个房子都由于我的这趟厨房之旅而温度下降,便赶紧朝楼上走。我得记着把门都关上。我走进那些不用的房间的第一间,先前我就是在这把一部分钱藏在烟囱里。我伸手去够放在里面的那个信封。没有了,只摸到一张纸条。我火冒三丈,把它取出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打开电灯看上面写的字:

    你真傻得出奇,竟以为像我这样有本事的人不会发砚你的小贮藏。我用不着当个吸血鬼就能发砚地上和墙上有一小片湿迹,它说明了问题。祝你冒了愉快。星期五再见。好自为之!

    拉格朗-詹姆斯

    我气得半天动弹不得。我怒不可遏,两手攥拳。“你这个卑鄙的恶棍!”我用这可怜、沉重、迟钝而尖利的嗓音说。我走进浴室。自然,藏在镜子后面的第二笔钱也不见了。只有另一张字条:

    不遇困难挫折的人生是没有的。你必须认识到,我无法抵御这些小发现的诱惑。这就像在一个酒鬼周围摆满好酒。星期五我再见你。走在结冰的人行道上可要小心。我可不希望你摔断一条腿。

    我怒不可遏地一拳捕碎镜子!还好,算你詹姆斯走运,没有在墙上打出一个大洞来(若是让吸血鬼莱斯特来捕这一拳的话),而只是落满一地碎玻璃。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这么倒霉!

    我转身走下楼梯,回到厨房,这次把门在我身后关上,然后打开冰箱的门。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哼,这个魔鬼,看我以后怎么治你!他怎么能想得出带着这些东西逃走?他是不是以为我不能给他这两千万美元,然后还要他的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一切真是那么不可思议吗?他是不是真的不回来了?他当然不会回来了。

    我又回到餐厅。在那玻璃门的柜子里再也见不到银具和瓷器了。而昨天夜里里面还是琳琅满目。我来到门厅,墙上那些绘画也不见了。我检查了起居室。毕卡索、强斯、德-库宁和沃霍尔的画都没了。一扫而光。连那些轮船的大照片也没了。那些中国雕塑不见了。书架上也空了一半。地毯挂毯也大都如此。只有几块还在,包括餐厅里那条差点要了我的命!还有在楼梯口的那块。这所房子里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不见了!嘿,一半以上的家具都失踪了!这个小混蛋果真不打算回来了!这可绝不是他说的计划。我在靠近大门的扶手椅里坐下。一直忠心耿耿跟着我的莫约利用这空闲时间,在我脚边伸懒腰。我把手插进它的绒毛抚弄它,理顺它。这狗在这里真给我带来莫大安慰。

    詹姆斯这么干真是愚蠢。他难道没想到我会求援?唔,给他们打电话求援——这念头太恶心了。不难想像玛瑞斯会怎么骂我(假如我告诉他的话)。他很可能已经知道了,说不定此刻正气得直摇头呢。至于那些老家伙,我更是不敢设想他们会怎样骂我。我希望这次交换身体最好能掩人耳目偷偷进行。我从一开始就意识到桶出去不好。

    幸亏詹姆斯并不了解,别的同类知道我搞了这次试验会很生我的气。他不可能了解这点。他也不了解他现在拥有的吸血鬼身体也有其局限性。

    咳,刚才的想法太幼稚。偷了我的钱,洗劫了这所房子,这就是詹姆斯对恶作剧的理解,不多也不少。他不可能把那些衣服和钱留下来给我用,他那当贼的小心眼儿不允许他这样做。他必须搞点小恶作剧,耍点小聪明,如此而已。他当然还是打算回来要他那两千万美元。而且他还指望我会把这试验继续进行下去呢,因为我把他视为是唯一能成功做到换身的人,所以不会伤害他。他很清楚这点。

    对,这就是他的王牌——我不会伤害这个能实现换身的凡人。尤其是我还想继续这个试验。

    还想当人!我苦笑了,笑声既古怪又陌生。我紧闭双眼,呆呆地坐了一会儿,讨厌黏在胸前背后的汗水,讨厌腹部和头部的疼痛,厌恶手脚的肿胀和沉重感。等我再次睁开眼,我所见到的还是这片模糊的边角和苍白的色彩……还要换吗?噢,算了吧!控制一下自己吧,莱斯特。你把自己的牙齿都咬疼了!你都咬着自己的舌头了!你把嘴都咬出血来了!而这血尝起来像是水和盐的混合,不过是水和盐搀在一起!看在上帝的份上,适可而止吧。悬崖勒马!静静地坐了好一会儿,我站起来,开始仔细地寻找电话。

    整座房子没有一部电话。好极了。我真傻,没有为整个这次冒险作好周密的安排。我太迷恋那些巨大的精神层面,根本没为自己做好实际的物质准备。我应该在威拉德饭店预订一个套房,并在那儿的保险柜里放一笔钱。我也应该安排一辆汽车。那辆汽车。他说的那辆汽车?

    我来到门厅的衣柜,取出那件大衣,见它上面有个地方开了线(所以他才没把它卖掉吧)。我把它穿上,见衣袋里没有手套也无可奈何,从后门走出去,没忘记仔细把餐厅的门关好。我问莫约是想跟着我还是想待在家。它当然想和我一块走。

    小路上的秋雪约有一英尺深。我只好走出我的道儿。等走到街上时,我发现雪更深。自然见不到那辆红色的保时捷轿车。不仅在前门台阶的左侧没有,连整个这个街区都见不到它的踪影。确定这点之后,我来到街拐角,转一个弯后又回来。我的双脚冻僵了,双手也一样,脸皮也冻得发疼。好吧,我只好步行出发了。至少得等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为止。风把我身上的雪花吹走,这是个福音,但我还是不知道去哪里好。至于莫约,它显得特别喜欢这样的天气,在前面稳稳地踩出一条雪路,雪花不断从它那长毛绒的灰色“外衣”上滚落,留下地评晶莹剔透的小雪片在上面闪闪发亮。我想,我应该和这条狗交换身体。但转念一想,莫约穿着我的吸血鬼身体成什么样子?笑不笑话?我又是一阵大笑发作,笑着笑着,笑得在原地打转儿,然后嘎然而止,因为我真的要冻死了。不过这一切真是太有趣了。我毕竟又成为人类,我死后一直梦想的唯一心愿终于实现了,我从人的骨髓里恨透死亡后的不朽!我感到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般的饥饿。接着又是一阵折腾,我只能称之为“饥饿痉挛”。

    保罗餐厅,我得找到保罗餐厅,但我怎么才能买到食物?我没有钱,但我需要吃饭,是不是?没有食物我活不了。不吃饭我就会越来越虚弱。

    当我来到通向威斯康辛林荫大道的街角,我见到小山下灯火通明,人来人往。这条街道已经扫除了积雪,而且交通繁忙。路灯下,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当然这一切还是那么气人地朦胧。我加快脚步,不料它们现在已经冻僵了。你知道这并不矛盾,尤其是在雪里走的时候。最后我终于见到一家咖啡馆明亮的橱窗。叫“马提尼”。好了,忘了“保罗”吧,“马提尼”也行。一辆车在门前停下来,一对漂亮的年轻情侣钻出车后门,匆匆朝门口走去,钻进咖啡馆。我慢慢地踱向门口,见里面有一位俏丽的小姐站在高高的木制柜台,正为这对恋人拿来两份菜单,然后把他们领进里面的阴暗处。我扫视了一眼那些腊烛和格子花纹的桌布。然后才突然意识到,鼻子里那股难闻的味道是烧焦奶酪味。

    作为吸血鬼我不会喜欢这种气味,一点也不会喜欢,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如此令我感到恶心。作为吸血鬼,这气味毕竟和我毫无关系。可现在它却与我的饥饿联系起来,这气味似乎在牵动我喉咙里的肌肉。事实上,它好像突然窜入我的肠胃,迫使我感到恶心,而已不仅仅是股难闻的气味。奇怪。不过得注意这些小事。这才是活着。

    那位漂亮的小姐已经回来,正在低头看摊在木头柜台上的报纸,并拾起她的钢笔作记号。我看着她苍白的侧面。她有一头长长的黑色头发!皮肤很苍白。真希望能看得更清楚。我努力去闻她的气味,但闻不到。我只能闻到奶酪烧糊的气味。

    我打开大门,不顾迎面扑来的那股臭味,穿过人群。在那小姐面前站住。咖啡馆里的温暖气息连同那些怪味道顿时包围住我。她十分年轻,五官小巧玲珑,削瘦,细长的黑眼睛。她的嘴很大,精致地涂满口红,脖颈长而优美。她的体型是二十世纪的——黑色的连衣裙里面全是骨头。

    “小姐,”我故意加重我的法语腔调,说,“我很饿,外面又这么冷。我能在这做点事挣口饭吃么?我可以擦地板、洗盘子,干什么都行。”

    她茫然地瞪了我一会儿,然后退了一步,把波浪形的头发往后一甩,眼皮往上一翻,又盯住我,冷冷地说:“出去。”她的嗓音听起来又细又平。其实当然不是这样,只不过我这凡人的耳朵听起来是这样罢了。凡吸血鬼能听出的共振我现在都听不出了。

    “能给我一片面包吃吗?”我问她。“只要一片。”食物的味道虽然很差,但还是诱惑着我。我已经记不得食物是什么味道,也不记得它们的质地和营养都是什么,但眼下我的人性占了上风;我急需食物。

    “我要叫警察了,”她说,声音有些颤抖,“你要还不走我就叫。”

    我尝试审视她的心理活动。一无所获。我又斜视四周幽黑的环境,想审视其他人的心态。还是一无所获。穿着这副人体使我丧失这种能力。这不可能!我又审视她。什么也没有,她的心思一点也看不出来。看不出她是什么类型的人,什么本能、直觉、第六感……一概看不出。

    “那好,”我说着冲她尽可能温和地微笑,也不管这笑容看上去怎样,效果如何。“你一点也没有良心,我希望你下地狱烧死。上帝有眼,我不值得你再这样对待我。”我转身就要走,但她碰碰我的袖子。

    “你要知道,”她由于生气和窘迫而声音略微颤抖,“你不能跑到这儿来指望别人给你吃的。”她苍白的双颊泛起红晕。我闻不到她的血味,但我能嗅到一股麝香似的香水味,半是人味、半是商业气味。我猛然看见两颗小小的乳头从她连衣裙上突出来。真奇异。我再次尝试读她的心思。我告诫自己我一定能行,因为这是我天生的本领。可是还是徒劳。

    “我说过我要做事赚吃的,”我边申辩边克制自己不去瞄她的胸脯。

    “你让我干什么都行。瞧,我向你道歉。我不想让你在地狱里烧死。那么说太可怕了。我目前不过是倒了点楣,发生一些不走运的事。瞧,那是我的狗。我拿什么来喂它呢?”

    “是那条狗呀!”她透过橱窗玻璃,看到了郑重地坐在雪地里的莫约。

    “你在开玩笑吧?”她说。她的声音真尖。毫无特点。我听到的那么多声音都具有同一种音质:尖细的金属般的音质。

    “这是我的狗,”我有点愤怒地说。“我很爱它。”

    她哈哈大笑。“那条狗每天半夜都来这儿的厨房后门检吃的!”

    “哦,是吗?!太好了。我们俩总算有一个有吃的。小姐,听到这我真高兴。也许我也应该去厨房后门。也许这狗会给我剩下点吃的。”

    她冷冷地假笑两声。她打量我,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的脸和我的装束。我在她眼里到底像什么?我不知道。我这件黑大衣并不便宜,但也没风格。我这头褐色头发上落满了雪。

    她自己也有一种瘦长、或说苗条的性感。细长的鼻子,纤细的眼睛。优美的骨骼。

    “那好,”她说,“在柜台那边坐下吧。我让他们给你拿点吃的来。你想吃什么?”

    “什么都行。我无所谓。谢谢你的好意。”

    “没关系,坐下吧。”她打开门朝莫约喊道:“到后边找吃的去。”她边说边打了一个手势。

    莫约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原地,很有耐心地像一座毛绒绒的小山。我走出咖啡馆,迎着凛冽的寒风叫它到厨房的后门。我指了一下侧面的一条小路,它看我好半天,才爬起来慢腾腾地朝小路走去,消失了。我回到里面,再次庆幸自己脱离了寒冷,虽然我的鞋里全是融化的雪水。我朝咖啡馆深处的暗影走去,在一个我没看见的木头凳子上绊了一下,差点摔倒,接着我自己坐在这凳子上。在那木头柜台上已经腾出了一块地方,上面铺了一块蓝色的布垫,摆好了一副沉甸甸的钢制刀叉。奶酪的气味令我窒息,还有烧洋葱,咖哩和奶油的气味。全让我作呕。

    我坐在这张凳子上特别不舒服。它坚硬的图暹勒进我的腿。我再次为自己在黑暗中视物不清感到烦恼。这家餐馆好像很深,还有好几个屋子排成一长排,但我硬是看不到头。我能听到吓人的噪音,比如大锅碰在金属上的砰砰声,让我的耳朵有点受不了;也许是我讨厌这种声音的缘故。

    那个年轻女人又出现了,一边放下一大杯红葡萄酒,一边迷人地微笑着。这酒味酸酸的,细闻起来也很恶心。我谢了她,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在嘴里含了一会儿,然后咽下去。我的嗓子马上噎住。我不明白出了什么事,不知是我咽错了,还是这酒烧着我的喉咙,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只知道自己在剧烈咳嗽,忙从叉子旁边抓起一块餐巾纸扬住嘴。有点酒被呛进了我的鼻腔。至于味道,淡淡的略带酸味。我感到十分沮丧。我闭上眼睛,用左手把住脑袋,这只手则握住那张餐巾纸,攥成了拳头。

    “嘿,再试试,”她说。我睁开眼睛,见她正用一只大玻璃瓶再次斟满我的酒杯。

    “好的,”我说。“谢谢。”我渴得要命。事实上,这酒的味道加深我的口渴。不过这一次我谨慎些,不能吞得那么猛。我又举起酒杯,啜了一小口,试着品味它,虽然它似乎没什么东西值得品味,然后才慢慢把它咽下去,保证它走的是食道。好薄的味道,与大口大口美滋滋地吸血完全不同。我得掌握喝酒的要领。我把杯里剩下的酒喝完,然后拾起那酒瓶又斟满,又喝掉了。有一阵子我只感到垂头丧气。接着我逐渐感到有点恶心起来。我想,饭就要来了。哈,饭来了,大概是一罐棒形面包吧。我抽出一根,仔细闻了闻,确定它是面包后就很快把它啃掉了。我始终感到有点像吃沙子。像我在戈壁上吃进嘴里的沙子。

    “凡人怎么吃这玩意儿?”我问她。

    “比你吃得慢,”这漂亮女人咯咯笑了两声。“你难道不是凡人吗?你从哪个星球上来?”

    “金星维纳斯,”我又冲着她微笑。“那颗表示爱情的行星。”

    她毫无顾忌地上下打量我,削瘦苍白的小脸颊上又泛起一点红晕。“嗯,你就待在这儿等我下班吧,好么?你送我回家好了。”

    “我一定送你回家,”我说。随即我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马上神奇地不安起来。也许我能与这女人睡觉。啊,对,极有这种可能性。我的目光又向下溜到那两个小乳头,它们那么诱人地突挺在黑丝绸的连衫裙上。对,与她睡,她的颈项多么白皙而光滑。

    那家伙在我两腿之间骚动起来。喔,什么东西起作用了。但这种变硬和膨胀的感觉真奇妙,它只局限在一个地方,而且方式又那么古怪,使我彻底地意乱神迷。以前我对血的需要从不只局限在某个部位。我茫然地凝视前方,连一盘意大利细面加肉肠端到我面前时,我都没低头看一眼。热腾腾的香气直扑我的鼻孔,有乳酪、烤肉和油脂。

    下去,我命令我那家伙。现在还不是时候。最后我总算把目光移向盘子。饥饿使我的肚子里翻江倒海,彷佛有人双手抓着我的肠子向外挤。我还记得这种感觉吗?天知道,我在我的凡人一生中尝够挨饿的滋味。饥饿伴着我走完一生。不过这段记忆好像很遥远,无足轻重。我慢慢拿起叉子——在我那个时代我从没用过叉子,因为还没有,我们那时只有勺子和刀子。我把那排齿尖伸进乱糟糟稀溜溜的面条,绞起一撮放进嘴里。

    我已经意识到它一定很烫,但已来不及了,我的动作太慢。我的舌头被烫得要命,叉子也掉在桌上。我真是蠢透了,这也许是我的第十五个愚蠢举动吧。我得怎么做才能比较理智、耐心而又冷静地处理这些事情呢?我又在那张不舒服的凳子上坐下,尽可能不慌不忙,不在地板上磕绊。然后思索起来。我得尝试操作这个充满不寻常的弱点和感觉的新身体,比如说,这双脚冻得又僵又疼,还湿洒洒地站在穿堂风里。我在犯一些虽说可理解但仍愚不可及的错误。我真该穿上高统皮靴。应该在来这里之前找一个电话,给我在巴黎的代理人挂电话。我不该像我当吸血鬼时,思维和行为都这么固执,只因为我现在不是了。本来嘛,我要还是吸血鬼的话,像这样烫的饭菜根本不会烫坏我的皮肤。只可惜我现在没有吸血鬼的身体。所以我才要穿上长统靴呢。想想吧!可是,这种体验与我的期待相距甚远。哎,天哪,当我以为我就要享受人生时,我现在却在大谈三思而行!我满以为我做人后会沉溺于感官享受,迷恋回忆,迷恋新奇的发现,却没想到我现在只能考虑如何退缩!事实上,我曾展望过欢乐,一连串的欢乐——吃呀,喝呀,先同女人睡,再同男人睡等等。但迄今为止我所体验的一切都谈不上任何一点乐趣。唔,我应该对这种尴尬的局面负责。我能改变这种局面。我用餐巾纸揩措嘴巴:这种人造纤维做得真粗糙,吸水性比一块油布好不了多少。然后我举起玻璃酒杯再次喝尽。胸口涌上来一阵恶心。我的喉咙发紧,接着有点醉意,我的上帝,三杯酒下肚我就醉了吗?

    我再次举起叉子。这黏糊糊的面条现在比较凉,我叉起一团塞进嘴里。我又差点噎住!我的喉咙不由自主地闭合,好像要阻止这团“浆糊”窒息我的呼吸。我只好停下,通过鼻孔缓慢呼吸,告诫自己这不是毒药,我也不是吸血鬼了。然后,我才小心地咀嚼这团面条,注意别咬着自己的舌头。可是我刚才已经咬过自己的舌头,现在那块肿痛的舌面开始折磨我。疼痛在我的嘴里蔓延,我对它的敏感远胜过食物的香味。尽管如此,我还是接着嚼这面条,并开始回味它的无味,它的又酸又咸,它的吓人的黏稠……不过我还是把它吞掉,感觉喉头又是一阵发紧,随后一个硬团缓缓降到胸部。

    假设路易正在经历这事,假设我现在还当我的吸血鬼,坐在他的对面注视着他,我恐怕就会指责他所做的一切,并心想:你会厌恶他的胆小怕事,缩手缩脚,厌恶他不珍惜这次难得的体验,厌恶他缺乏远见。

    于是我又举起叉子。我嚼着另一口面条,把它吞下去。唔,还是有点味道的。它完全不同于辛辣香甜的血味,它的味道温和得多,颗粒状得多,而且更黏稠。好,再来一口。你会慢慢喜欢它的。再说,这也不一定就是多好的食物。来吧,再来一口。

    “嘿,慢点儿。”那漂亮女人说。她正依偎着我,可我却不能透过外衣感受她那柔体的温暖。我转过身来再次凝视她的眼睛,吃惊地发现她黑色的睫毛慝曲而修长,她的嘴微笑时很美。“小心噎着。”

    “知道。我太饿了,”我说。“我知道这很不礼貌,不过你还是听我说:你这儿有没有不像这玩意儿这么黏答答一团的东西?硬点的东西,比如说肉?”

    她笑了,说:“你这人太古怪了。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法国,乡下,”我回答。

    “那好,我再给你拿点别的吃。”

    她刚一走开,我又喝了一杯葡萄酒。我真的有些昏昏然了,但也感到暖和,很舒服。我还想突然大笑?我知道自己起码醉了一半。

    我决定观察一下屋里别的顾客。真奇怪,我居然闻不到他们的气味,读不到他们的心思。我甚至无法听见他们的声音,只能听到许多喧嚷和噪音。更奇怪的是:待在这里我感到既冷又热,我的头在过热的空气里感到晕眩,而我的脚却在贴近地面的穿堂风里冻僵。

    那年轻女人把一碟肉摆在我面前,她叫它“小牛肉”。我抓起一小片放进嘴里。她有些惊讶;我应该使用刀和叉的。我嚼着,发现它同细实心面条一样没有味道;不过好一点。好像更干净点。我贪婪地大口嚼着。

    “谢谢,你对我真好,”我说。“你真可爱。我对我刚才说话太粗鲁深感抱歉,真的。”

    她似乎被我的话迷住了。其实我多少有些演戏。我在假冒绅士,实际上我不是。她离开我,去找一对正要离去的情侣收账。我又回到我的第一顿饭——像沙子和浆糊,外加几块咸咸的“皮革”的第一顿饭。我哑然失笑。再来点葡萄酒,怎么像喝水似的没味?不过挺有效。

    她把盘子端走之后,又给我拿来一瓶酒。我坐在那个木凳子,穿着我的湿袜子和鞋,又冻又不舒服,一边使劲想看清暗处的人和物,一边喝酒。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越喝越醉。这时她准备下班回家。我此时的感觉一点也不比刚开始时舒服。我刚从凳子上站起来,就觉得自己快迈不动步子,只好低头看看它们是不是还在那儿。

    这位漂亮小姐觉得这一切特别有趣,我可不这么认为。她搀扶着我沿着白雪皑皑的人行道走,一边招呼着莫约,只把它简称为“狗狗”,但语气十分尊敬和亲切。她还教我放心,说她住的地方离这儿不远,只有几步路。这一切只有一个好处:由于有了她,寒冷不再使我那么烦恼。我的确已经掌握不好平衡,两腿像铅一样沉。连最明亮的东西我都看不清。我的头很疼。我觉得自己随时会摔倒。担心跌倒成为我的一大恐惧。

    幸亏我们很快就到她家。她领我走上一段铺着地毯的狭窄楼梯。爬这段楼梯使我筋疲力尽,心慌气短,大汗淋漓。我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快要疯了。我听见她把钥匙插进门里。

    一股新的恶臭迎面扑来,钻进我的鼻孔。这间可憎的公寓小套房看上去简直就是一座由纸板和胶合板搭成的小仓库,四面墙上贴满花花绿绿、没有区别的印刷海报和招贴画。但这股怪味是从哪儿来的?我突然意识到,它来自她在家里养的几只猫,它们随时可以在一个泥罐里屙屎撒尿。我看见这个泥罐盛满猫的排泄物,就摆在一间敞开门的小浴室的地板。我心想,这下可完了,我要熏死了!我呆呆地站着,努力不让自己呕吐出来。我的胃里又是一阵绞痛,这次可不是饥饿所致,我感觉皮带把肚子都勒疼。我的肚子越来越疼。我明白自己得履行和猫同样的职责。确实,我得马上解大便,不然就当众出丑。而我只好进那个摆着猫屎尿罐的房间。我的心提到喉头处。

    “你怎么啦?”她问。“哪儿不舒服?”

    “我能用一下这个房间吗?”我用手指着打开的门说。

    “当然,”她回答。

    过了十分钟,也许更长,我从里面出来了。我对排泄的简单过程——臭味,排便的感觉,大便的样子——厌恶得半天都说不出话。好在它结束了,拉完了。现在只有醉意还留在我身上,还有刚才伸手够灯绳却没够到,用劲拧门把手却滑脱的丑态。

    我找到卧室,很暖和,挤满了平庸的现代家俱。原料是廉价的层压板,毫无风格可言。

    现在那年轻女人已经脱得一丝不挂,正坐在床沿边上。我不顾附近一盏亮着的台灯造成她的扭曲身影,竭力睁大眼睛想把她看个透彻。但她的脸还是一团难看的阴影,她的皮肤看上去灰黄。床上的霉腐味包围着她的胴体。我对她的总体结论是,她像现代女人时兴的那样瘦得出奇,所有的肋骨都在奶白色的皮肤上显露出来。她的乳房异常地小巧,镶嵌着两颗精致的粉色小乳头。她的胯部几乎不突出。她就像个幻影,但她仍坐在床上微笑,彷佛这一切没什么不正常,任凭一头松曲的秀发长长地披散在她的光背上,还用一只软软的纤手遮住黑黑的小阴部。

    好了,她是再明显不过地表示!最壮丽的人生体验就要来临。但是我对她还一点感觉也没有呢。毫无感觉。我微笑着,也开始脱衣。先剥掉大衣,马上感觉冷。她为啥不冷呢?接着我脱去毛衣,我自己的汗酸味马上扑鼻而来,令我大为惊骇。天哪,我以前也像现在这样吗?我的这个身子以前看起来满干净呀!她好像并不在意这个。我暗自庆幸。接着我脱去衬衫、鞋袜和长裤。我的两脚还是冰凉的。确实,我赤裸裸的,冻得发抖。我也不知道这种局面我喜不喜欢。我猛然在挂在她梳妆台上方的镜子里看到自己,这才意识到我的器官根本就是软塌塌的,还没睡醒呢。

    她对此仍不感到吃惊。

    “过来,”她招呼我。“坐在这儿。”

    我服从了。我浑身发抖。接着咳嗽开了。第一声咳嗽是个喷嚏,猛地打出来,把我吓了一跳。随后一串咳嗽难以控制地接踵而来。最后那个如此剧烈,使我的肋部一圈都感到疼痛。

    “对不起,”我向她道歉。

    “我喜欢你的法语腔调。”她低语着,伸手抚摸我的头发,故意让她的长指甲轻轻划过我的面颊。

    唔,这感觉很不错。我低头去吻她的脖颈。这感觉也挺好。虽不如接近一个目标那样激动人心,但也挺不错。我努力回忆两百年前,我是村里追逐姑娘的老手时的往事,那时好像总有农民站在城堡大门口诅咒我,冲我挥拳头,警告我若是和他女儿槁出小孩,非教我吃不了兜着走!那时追女孩儿好像特别有趣,那些姑娘真是可爱。

    “怎么啦?”她问我。

    “没什么。”我回答。我又吻她的喉咙。我能闻到她的身上也有汗味,让我反感。但为什么呢?这些汗水若让我在当吸血鬼时闻起来,就一点也不会刺鼻和反感。但是穿着人体它就和人里的脏东西产生联系。我觉得自己无法抵御这些汗水,它们好像不是人的排泄物,而成了某种能入侵我的身体、使我生病的东西。比如,她脖子上的汗水现在就泊在我的嘴唇。我知道这是她的汗,我尝得出来,因此很想躲开她。不过,这想法太离奇。毕竟她是个人,我也成了人。感谢上帝,这种现状不会维持过星期五。但我有权利感谢上帝么?

    她的小奶头磨蹭着我的胸脯,暖暖的,像两颗小瘤子,后面的肉球温润柔软。我伸出手臂,挽住她的小光背。

    “你身上很烫,一定发烧了。”她对我耳语。她像我吻她那样也吻了我的脖子。

    “没有,我没事,”我说。是否说对了?我心里也没底。对自己作出正确判断很难。

    她突然用手触摸我的器官。我先是一机灵,紧接着兴奋起来。我感到这家伙增长,粗壮起来。感觉完全集中在这一带,我觉得很刺激。我注视着她的双乳,又看着她双腿之间的小片三角形软毛。我的器官更坚挺了。对,我想起来了,我的眼睛同它紧密相连,现在所有别的东西都无关紧要了,啊,是的,我要把她按倒在床上。

    “哇!”她小声惊呼。“你的家伙可真吓人!”

    “是吗?”我低头看自己。那吓人的东西增长了一倍,现在似乎同我身上的任何部分都不成比例了。“是的,你说得对。我本该想到这点,好让詹姆斯处理一下。”

    “谁是詹姆斯?”

    “没事。”我搪塞道。我把她的脸扭过来面对我,然后亲吻她湿润的小嘴,通过她的薄嘴唇,感觉她的两排牙齿。她张开嘴容纳我的舌头。虽然她嘴里的味很难闻,但接触起来的感觉还不错。没关系。但这时我想到了鲜血。我想喝她的血。我从前的那种接近目标,即将用牙尖刺破皮肤,并让鲜血滋遍舌头的兴奋紧张心情到哪儿去了?

    不过,干这种事没那么容易,感觉也没那么强烈。这是发生在两腿之间的事,更像一阵颤栗,我会说实际上就是一阵颤栗。

    仅仅想到鲜血就激发我的情欲,于是我把她粗鲁地推倒在床上。我只想完成此事;只要完成,别的都无所谓。

    “等等。”她说。

    “等什么?”我趴在她身上吻她,舌头更加深深地探进她的嘴里。没有血。真没味道。我的阴茎从她温暖的大腿之间滑进去,这时我就差点射精,但火候还不够。

    “我要你等等!”她尖叫,脸胀得通红。“你不戴保险套可不行。”

    “见鬼你在说什么?”我嘟哝着。我明白她说的意思,但这时已经不管用了。我把一只手伸下去,抚摸那毛茸茸的开口,接着是那水汪汪、黏糊糊的裂缝,摸起来那么小巧玲珑。

    她朝我尖叫,要我下去,并用手掌跟使劲推我。我突然觉得她怒气冲冲、脸胀得通红的样子十分可爱。当她用膝盖顶我时,我顺势向下朝她使劲推进,然后拱起腰,对准了,把阴茎猛地插入她的身体,顿时感到她那甜蜜而暖热的阴道紧紧里住我的器官,使我大口喘气。

    “停下!别干了!我叫你停止!”她尖叫。

    但我等不及了。我奇怪她怎么会觉得现在是讨论戴不戴套的时候?随后,在一阵目眩神迷、痉挛似的兴奋中,精液喷涌而出!

    这一刻即是永恒。随即便结束了,彷佛从未开始过。我筋疲力尽地躺在她身上,浑身大汗淋漓,并对黏糊糊的这东西和她恐怖的尖叫感到烦恼。

    最后我滚下来,平躺在床上。我头疼,感到屋里的怪味加重,其中有股酸臭味来自床本身,以及软塌塌、成块状的床垫;还有那些猫屎尿的晚臭味。

    她跳下床,气得发疯。她哭喊着,浑身颤抖,从椅子上抄起一块毛毯里住身子,然后冲我大叫:“滚,滚出去!滚!”

    “你到底怎么了?”我问。

    她骂出一连串现代诅咒。“你这乞丐,流浪汉,白痴,疯子!”等等。她说我会把病传染给她。她说出一串病名。还说我会让她怀孕。我是个畜牲,恶棍,笨蛋!我得立即从这里滚蛋。我怎么敢这样对待她?快滚,不然她马上叫警察。

    一阵困意袭上来。我竭力想把她看清,虽然屋里很暗,接着一阵前所未有的恶心涌上心头。我拚命控制住自己,凭着一股决心才没有当场呕吐在那里。

    最后,我坐起来,然后下床站在地上。我低头看着她站在那儿哭泣并冲我大喊大叫。我突然觉得她很可怜,觉得我确实伤害了她。她的脸上还真的肿起了一块,很难看。

    渐渐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原来她想让我使用某种保护膜;我实际上是强迫了她。这次她一点也没有乐趣,只有恐惧。我达到高潮时看了她几眼,见她在抵抗我。我意识到,她见我那么享受同她搏斗,一定觉得完全不可思议,对我如此喜欢她发怒和抗议、如此享受对她的征服,她肯定百思不得其解。但出于某种庸俗可鄙的心理,我觉得我却能理解。

    这次体验似乎搞得一团糟,使我觉得失望。快感本身根本算不上什么!这种局面我再也不能忍受了!假如我现在能找到詹姆斯,我一定会再给他一笔钱,只要他马上把我的身体还给我。去找詹姆斯……我居然把找电话的事全忘了。

    “听我说,亲爱的,”我说。“我很抱歉。不知怎么一切全搞乱了。我知道我错了。对不起。”

    她挥起手想给我一巴掌,被我很容易地捉住手腕,并强迫她放下手,把她弄疼了一点。

    “出去,”她再次赶我。“不出去我就叫警察。”

    “我明白你说的话。这是最后一次了,我真笨拙。我太糟糕了。”

    “你比糟糕还蹙脚!”她粗声粗气地说。

    这次她真的掴了我一巴掌。我躲闪不及。捆得之重令我吃惊。火辣辣的。我摸着挨了她掴的那边脸颊。还真有点疼。我又羞又恼,这是受到侮辱的疼痛。

    “滚!”她又尖叫。

    我穿上衣服,但这么做像搬砖头一样困难。我羞愧难当,没想到做一个微小的动作或说一句话都如此笨拙和难受,使我恨不得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总算把扣子都扣好,把拉链都拉上,并且又把那双潮湿的袜子和那双单鞋穿在脚上。我准备走了。

    她正坐在床上啜泣,单薄的双肩在抽动,柔软的脊梁骨从她白白的后背上凸现出来,厚厚的波浪形长发一簇簇从她捂在胸前的毛毯外面披散下来。她看上去真脆弱,丑陋得可怜,又让我反感。

    我尝试着以真正的莱斯特的眼光来看她,但我做不到。她显得十分平凡,毫无价值,连点味儿也没有。我有点害怕了:我童年时代的那个村庄是不是也是这样?我努力回忆那些已死去几百年的村姑,但我想不起她们的面容了。我只记得那时的欢乐、淘气和生机勃勃的行动,使我暂时忘记生活中的挫折和绝望。而那些往事在此刻又意味着什么?为什么这次体验这么不愉快,显得毫无意义?假如我是原来的我,我本会觉得她很迷人,就像只昆虫般地迷人,哪怕她的小房间也会显得富有情调,即使是那些最糟糕、最没味道的细节也不例外!我会对所有可怜的凡人住处都产生一种怜爱。但眼下这是怎么了!而她,这个可怜的生灵,也会在我眼中很美,只因为她是个活物!只要我吸她的血一个小时,我就不会受到她的玷污。事实上,和她在一起我感到龌龊,对她残忍我也觉得卑鄙。我理解她为什么害怕染上病!我也觉得受到了传染!事实下面的真相又在哪?

    “我十分抱歉,”我又说。“你得相信我。我并不想这样。我也不知道我需要什么。”

    “你疯了。”她痛苦地说,没有抬头看我。

    “过不久我晚上会来看你,我会给你带来礼物,一个你真正需要的漂亮东西。我把它送给你,你也许会原谅我。”

    她没有回答。

    “告诉我,你真正想要什么?钱不算数。你得不到的东西,最想要什么?”

    她抬起头来,蹦着脸,脸上又红又肿,弄得挺脏。接着,她用手背抹了抹鼻子。

    “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她说,声音嘶哑难听,低沉得几乎分不出男女了。

    “我不知道。告诉我。”

    她的脸十分难看,嗓音十分陌生,使我害怕。早些时候喝的酒仍使我昏昏沉沉,不过我的脑子还很清醒。这情形倒挺有意思:这个身体醉了,我却没事。

    “你到底是谁?”她问。她现在看起来十分强硬。“你不是个一般人,对不对……你很特别……”她的声音慢慢听不见了。

    “对你说你也不会相信的。”

    她把头更加使劲地扭过来,仔细察看我,彷佛担心厄运会突然降临到她头上。她自己会猜出来的。我也想像不出她有什么复杂的心理活动。我只知道自己觉得她可怜,而且不喜欢她。我不喜欢这间又脏又乱、灰泥天花板低矮的房间,还有那张龌龊的床,那张丑陋焦黄的地毯,昏暗的灯光,以及在隔壁房间里散发臭气的猫屎尿罐。

    “我会记住你。”我可怜巴巴但却和善地说。“我会使你吃惊的。我会回来,给你带来奇妙的东西,这东西你自己一辈子也得不到。好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礼物。不过现在,我要离开你了。”

    “好吧,”她说,“你赶紧走。”

    我转身走掉了。我想到了外面的寒冷,想到莫约正在走廊里等我,想到那所住宅,它的后门残缺不全,快要从铝链上掉落。而且里面没钱,也没有电话。

    哦,电话。她有一具电话。我见到它摆在梳妆台上。

    当我转身朝梳妆台走过去时,她又朝我尖叫,并抓起什么东西朝我猛打过来。我想是只鞋吧。它打中我的肩膀,但不疼。我抓起听筒,敲了两下零打长途,然后拨我纽约代理人的号码,要对方付款。

    电话铃一遍遍地响,但没人接。连他的机器也没打开。真奇怪,真不方便。

    我在镜子里能看见她,僵直地坐着,一言不发,愤怒地注视着我。那条毯子里在她身上,像一件柔滑的现代连衣裙,从头到脚,她都是这样可怜。

    我又给巴黎打电话。电话铃又一遍遍地响了半天,才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我的代理人是从睡梦中给吵醒的。我用法语很快地告诉他我在乔治城,我急需两万——不,最好寄来三万——美元。我现在就急需这笔钱。

    他向我解释巴黎现在太阳刚升起。他得等到银行开门,到时他会马上把钱电汇给我。等钱汇到我手中时乔治城可能是正午。我记住要去取钱的那家代办处的名字,并恳请他迅速办理,不要失误。现在很紧急,我身无分文。我有要事要办。他说一切很快就会办妥,让我放心。我放下电话。

    那女人还在盯着我,我猜她听不懂电话的内容。她不能讲法语。

    “我不会忘记你的。”我说。“请你原谅我,我得走了。我招来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她没有回答。我注视她的目光,想最后一次窥透它,她为啥如此粗俗和乏味,我先前的优越地位哪儿去了!那时整个生活对我都是那样美好,天下万物不过是一个辉煌主题的无数变奏。那时连詹姆斯都有一种恐怖的狰狞的美,活像只南卡罗来纳州的大臭虫或苍蝇。

    “再见,亲爱的。”我说。“我真的很抱歉。”

    我发现莫约坐在门外耐心等我。我匆匆走过它,打了个响指让它跟着我,我们走下楼梯,走进寒冷漆黑的夜。

    尽管寒风一股股吹进厨房并钻进餐厅的门,这所房子的其他房间还算相当暖和。从地板上的黄铜小格棚里吹来股股暖气。詹姆斯还好,总算没把暖气关上。不过他打算这两千万美元一到手就离开这个地方。剩下的房租不会再有人付。我走上楼梯,穿过主卧室,来到浴室。这里满不错,新的白瓷砖,干净的镜子,宽敞的淋浴分隔间,还带着磨砂玻璃门。我试了试洗澡水。又热又猛。热度足够。我脱光那身又潮又有味道的衣裤,把脏袜子放在暖气的铁格棚上,把毛衣整齐地叠好(因为我只有这一件),然后在热水下面站了好长一段时间。

    我把头仰靠在瓷砖墙上,弄不好我站着就会睡着。但我没打盹,而是哭泣起来。接着又自然而然地咳嗽起来。我感到胸口烧心,鼻腔也在上火。最后我走出隔间,甩掉浴巾,又站在镜前注视这副身体。它身上没有一处疤痕或瑕疵,两条手臂很有劲,但肌肉适度,胸脯也是这样。两条腿形状优美。脸庞的确英俊,黝黑的皮肤几乎完美,虽然最早穿着它的那个小伙子已经完全消失,就像我自己的脸。这张脸是张典型的男性面孔——长方形,有点刚硬,但很美、很英俊,大概主要归因那双大眼睛。还有点粗糙,胡子长出来了,得刮脸了。讨厌。

    “真的,本来应该很精彩,”我大声说。“你已经拥有了一副完美的二十六岁男体。但到目前为止你像是做了一场恶梦。你接二连三地犯下愚蠢的错误。你为什么不能面对这次挑战?你的意志和力量跑到哪里去了?”

    我感到全身发冷。莫约已经跑到床脚的地板上睡觉。我也要睡一觉。像个凡人那样睡觉,等我醒来时,阳光将照进这个房间。哪怕是阴天,也会一片光明。毕竟是白天,你将看到白天的世界,这些年来你一直渴望见到的,不就是白天的世界?把这一切无底的争斗、琐事和惧怕都忘掉吧。

    但是,一阵可怕的疑虑接着又袭上我的心头:难道我的凡人生活除了无休止的勾心斗角、囿于琐事和担惊受怕之外,就别的什着都没有了吗?难道大多数的凡人都是这样生活的吗?这难道就是许多当代作家、诗人想要表达的主题吗?“我们都愚蠢地为了偏见而忙,在忙碌中虚度一生。”难道这一切都是可悲的老生常谈吗?

    我深感震动,试图再次说服自己,我的所作所为非比寻常。但这有什么用呢?待在这副迟钝的人体里太可怕了!丧失我的超自然力太可怕了。瞧瞧这世界吧,它龌龊而邋遢,支离破碎而祸事横生。我甚至连它的大半也看不到。这算什么世界?不过,还有明天!天呐,难道是又一番可悲的老生常谈!我开始大笑,接着又是一阵咳嗽。这次疼痛出现在我的咽喉里,而且很剧烈,我的眼里流出泪水。最好睡一觉,休息一下,准备迎接我这宝贵的一天。我拧灭台灯,把床上的被子扯翻过来。谢天谢地它还算干净。我把头枕在枕头上,把身体继缩起来,膝盖顶着胸,把棉被拉到下巴上,睡觉。我隐约觉得,如果这房子烧起来,我会被烧死。假如炉子的铁格棚里漏煤气,我就会给熏死。也可能有人会钻进敞开的后门把我杀死。确实,各种灾祸都有可能发生。但是我有莫约陪着,不是吗?再说我也太累了。

    几个小时后,我醒了。我剧烈咳嗽,冷得发抖。我需要手帕,但只找到了一盒纸巾、凑合着用,就用它们连连地损鼻涕。好不容易又能呼吸了,我也累得昏昏沉沉,筋疲力尽。虽然我稳稳地躺在床上,却觉得我在漂荡沉浮。不过是凡人常有的感冒,让我自己挨冻的后果。这样虽然做事不便,但也是一种经历,我必须有的经历。等我下次醒来时,见这条狗正站在床边,不时舔我的脸。我伸手去摸它毛茸茸的鼻子,并笑话它,但又招来一阵咳嗽,嗓子疼,这才明白我已经咳了好一阵子。

    外面的光线十分明亮。出奇地明亮。感谢上帝,这昏暗的世界终于出现一盏明灯。我坐起来,头晕得半天弄不明白我看见了什么。窗棂上外面的天空湛蓝,阳光洒在打过腊的地板上,整个世界在一片光明,显得无比辉煌。光秃秃的树枝上挂满晶莹的雪花,对面的房顶上也覆盖着白雪。我的房间里也被映照得一片雪白,从镜子里也折射过来光亮,梳妆台上的水晶玻璃剔透闪亮,连浴室门上的黄铜把手也摺摺生辉。

    “我的上帝!莫约,你快看!”我一边喃喃说着一边掀开被子,冲向窗口把它猛地全推开。寒风扑面而来,但这已无所谓了。我仰望碧空,仰望西行的白云,俯视邻居庭院里那片茂密而优美的高大松树。我突然不可遏制地放声痛哭,并再次痛苦地咳嗽不止。

    “这真是奇迹。”我咕哝着。莫约也高兴地拥着我,发出尖尖的小声呻吟。这些凡间的痛苦和烦恼都不算什么。此情此景才是来自天上、两百年来总算实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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