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作者:安妮·赖斯 字数:13854 阅读:49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5节

    5凯曼,我的凯曼

    此时无人倾听

    你正好可以高唱自我之歌

    如同一只飞鸟,并非因为疆域

    或者主导权

    而是扩展自身

    让某些事物,从无中生有

    史丹.莱丝,<德州套房>

    直到这个恐怖的夜晚降临,先前他总是开自己一个小玩笑:他不知道自己是何许人也,也不知道来自何方,但他知道自己所爱悦之物。而他所爱的东西总是环绕四周:角落绽放的花朵、透着银河天光的钢铁大厦、在脚边生长的杂草野树,以及金属与塑胶所塑造的物品玩具、电脑、电话,照单全收。他喜欢驾驭这些东西,然後将它们揉碎成细小的碎球状物,趁没人在场的时候往窗户的玻璃扔过去。

    他也喜欢钢琴乐曲、电影,以及在某些书上念来的诗。

    他更喜欢燃烧着汽油犹若灯柱的汽车,以及运用科学定律在天上翱翔的飞机。

    当飞机经过时,他总是停住脚步,倾听机上人们的交谈。

    驾车也是无比的愉悦。他曾经开着宾士连夜飞车,从罗马飘到佛罗伦斯再到威尼斯。他也喜爱电视,尤其是那个电器的操作程序。有电视陪伴着你、在闪烁的萤幕上出现一大堆浓妆艳抹的脸容,真是令人安慰啊。

    他喜欢各种形式的音乐,摇滚乐亦然,当吸血鬼黎斯特唱着<女侯爵的镇魂曲>,他并不大在意歌词,只想随着阴郁的鼓击与旋律起舞。

    他喜欢那个在深夜钻入城市深处的黄色机器,上面爬满了人;他也喜欢伦敦的双层巴土,以及那些聪明的居民。

    他喜欢在黄昏时分漫游在大马士革,而在偶一间现的记忆断片当中,瞥见远古的罗马、希腊、波斯、埃及等地。

    他喜欢图书馆,在其中可以找到气味芬芳的书本、刊载古代巨山的照片。他随身携带着新兴城市的照片,有时拿来与记忆中的古老城市相对照。在他内心的罗马图像,穿着背心与凉鞋的古代罗马人就被摆在合田代的罗马背景之上。

    还有许多地热爱的事物:巴尔托克的小提琴,午夜时分从教堂出来、穿着雪白洋装的小女孩。

    当然,他更热爱猎物们的血液。不用说,那是小笑话的一部分。死亡对他而言并不可笑,他沈静地追逐猎物,不想结识他们。只要有人类想与他攀谈,他马上逃之夭夭。如果与这些甜美可人的生物聊天,然後又夺取他们的血液浆髓,这并不是恰当的行为举上。他喂食自己的方式相当暴烈,其实早就不需要向液维生,但他渴望这种体液。这等欲求以无比的纯粹声势宰制着他,并非出於口渴。一夜的时光,他可以饮用叁、四个人的份量。

    但他十分肯定,自己以前是人类。他曾经漫步於阳光之下,虽然早就不这麽做。他想像过自己坐在一张木桌前方,以刀子切开一颗成孰的蜜桃。他知晓眼前美丽水果的滋味,也知道面包与啤酒的味道。他还知道金黄色的阳光照在无边沙地的景观。『躺在地上,好好享受白天。』以往有人这麽告诉他,那是他还活着的最後一天吗?歇息吧,不久後国王与王后将召集宫廷众人,可怖的事情将会发生……

    怛他并不真的记得这些。

    他只是隐约知道,直到那一夜……

    就连他听到吸血鬼黎斯特的时候,也是浑然未知。那家夥只是满吸引他,假扮成吸血一族的摇滚歌手。他看上去的确不太像人,但那就是电视的本领。在那昭昭夺目的摇滚乐世界,许多人看上去都不太像人。然而在黎斯特的歌声中,饱含着人类的七情六欲。

    不只是情绪,还有特定的野心。吸血鬼黎斯特想要变成英雄,他唱出自己的心声:『让我光辉夺目,我是邪恶的象徵。如果我真是那个象徵,那我便超凡成圣。』

    真是迷人,唯有人类才会以这种吊诡来思考。他自己也明白,因为他曾经是个人类。

    如今他的确拥有超自然的理解力,能够一眼望穿机械运作的法则,以及轻易通晓万事的能耐:那是人类难以望其项背的力量。哎呀。再也没有什麽足以让他惊异之事,无论是量子力学、进化法则、毕卡索的画作,或是让小孩免疫於某些一疾病的基因操控术。仿佛早在他记得身处此地之前,他就通晓这些事物,早先於他说出:『我思索,故我存在。』

    不过,撇开这些不论,他还是拥有人类的思考观点,无庸置疑。以某种令人骇异的精准度,他能够感应到他人的苦痛,知晓何谓爱恋或寂寞。唉,没错,那是他最明白的情愫,这也是他在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中明确感应到的东西,无须看歌词就可以掌握。

    另一件相关之事:吸愈多的血,就愈发人模人样。

    当他首度现世时,看上去完全不成人形。当时的他是一具龌龊的骸骨,茫然行走於通往雅典的公路上。他宝石红的血脉浮凸於骨骼之间,周身封锁於紧绷无比的白色肌肤。他的模样吓坏众生,车辆四处逃逸;从他读取到的意念,他知道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德性,感到相当抱歉啊。

    在雅典,他套上一身配有塑胶钮扣的羊毛大衣,戴上手套,以及盖住整只脚丫子的现代鞋子。他以布条蒙住五官,只露出眼窝与嘴,以灰色帽子遮掩肮脏的黑色长发。

    人们还是不免望他几眼,但起码无人尖叫逃窜。傍晚时分、当他在奥玛尼斯广场晃荡时,没有谁会多瞧他一眼。这座古老的城市还是如此勃发,如同古老的世代、学子从世界的各个隅位奔赴前来攻读哲学或艺术。只要他抬头,就可望儿神殿的容姿,虽然如今已成为一片废墟。

    希腊人向来都是个美妙的民族,生性温柔可亲,虽然经过世代的土耳其混血,如今他们的发色与肤色更为深暗。他们毫不介意他的怪诞打扮,而当他以柔软的腔调努力模仿他们的语言时,他们更是爱慕他。私底下当他打量自己的时候,他注意到血肉逐渐萌长,触摸起来如同坚硬的岩石,不过好歹总是在变化当中。终於有一夜,他解开包里的布条,看到一张酷似人类的面容。嗯,这就是他以前的样貌吧?

    黑色的大眼睛,眼窝周围有一些一细微的纹路,一张善於微笑的嘴,挺直的鼻梁,而他最爱自己那漆黑笔直的睫毛,一让他的表情看上去开朗无比,充满惊喜与信任。没错,这是一张相当完美的年轻男性面孔。

    从此,他穿着现代化的衬衫与长裤,坦还是得小心强光照射,因为他大白也大光滑。

    被询问时,他说自己的名字是凯曼。可是,他不晓得是怎麽获知这个名字从前他曾经被唤做班杰明,以及其他某些名字。但是,凯曼是他第一个也是最私秘的名字,永志难忘的铭记。他能够想起意味着『凯曼』的两种图相,但不知道自己从何得知这些象徵符码。

    他的力量最让他自己惊奇:能够穿墙而过,举起一辆车子再扔向前方。不过,他自己却相当轻盈。有一回他拿刀切入自己的手,感到奇异的况味,血液飞溅四处,不过伤日迅速收拢,後来他还得再切问伤口才能够把刀子拔出来。

    他也能够爬上任何地方,仿佛重力再也无法驾驭他。有一夜他爬上城中心的一栋摩天大楼,柔和地往下飞去,轻柔地降落於底下的街道。

    真是美妙的滋味,他也知道自己足以跨越漫长的距离,只要有胆去做。他知道自己曾经如此做过,飞翔於云端之上。

    他还有许多特异功能呢。每天傍晚一醒过来,他就听到全世界的声音,位於希腊、英国、罗马尼亚、印度等地的声音一起朝他涌来。他听见笑语喧哗、低声啜泣,或是痛苦的呻吟。假如他屏除杂念,甚至听得到人们的思想波动:那是令他恐惧的、充满狂野激念的脉动。他不晓得这些声音从何处而来,如同彼此互通;这就像是他是聆听着祈祷的上帝一般。

    偶尔也会有不朽者的声音传来,如同他一样的存在者在某处思考着、感受着,或者传送警讯?从远方传来他同类的银色声波,非常不同於人类的呼号。

    然而,这等接收者的能力伤害到他,唤回过往的狰狞记忆:有一段漫长无比的时日,他被囚禁於黑暗中,唯有声音陪伴着地。他感到慌乱无比,应该不记得这些了啊,有些事情最好永远被遗忘,例如被烧焦、被囚禁的种种。记得这些只会带来无止境的哭泣。

    没错,他是有许多伤痛的过往,在这世上他曾有过许多名字,但总是带着类似的乐观性情。他是个驿动的魂魄?不,他确定自己总是随着这副躯体行走,如此轻盈而强健的身体。

    他无奈地隔绝那些声音。事实上,他想起某个苍老的戒语:如果你不学习关闭那些声音,他们迟早会把你弄疯。对他而言,那简直易如反掌,只要眨眨眼就可以隔绝所有的噪音。其实要真正倾听也日疋要留神的,那些音流就像是惹厌的噪音一般。

    此际的欢愉等候着他,要侦测周围人们的心思真是太容易,只要他专注观测一段时间。在罗马的时候,总是充满优攘,不过他喜爱罗马那些漆上赭红与深绿色的房屋,在大道上亡命细车,漫步於几内托的道路」,直到撞上一个可以来段露水姻缘的女子为上。

    他也喜爱当代的聪明人们。他们还是人类,但却博闻强记。某个印度的统治者被暗杀了,不到一小时内,全世界的人们都知道这件事。所有关於灾难、发明、医学奇迹的纪录,任何一个普通人也朗朗上口。人们游走於现实与幻境之间,劳工与裸身的电影女王谈恋爱,富豪戴上纸做的珠宝,穷人购买钻石,而公主殿下衣着褴褛地前往香榭丽舍大道。

    他真希望自己还是个人类。毕竟,他以前不就是吗?其他的同类又是如河?他们不是首代血族的成一日,他很肯定。首代的血族无法以心灵相互通讯。不过,首代血族又是啥鬼东西?他不记得这些了!他感到些许慌乱,不愿再回想下去。他在笔记本写诗,以某种现代性的单纯格调,但他知道那是他许久以前就习得的调性。

    他漫无目的地游荡於欧洲与小亚细亚之间。有时用行走的,有时他会闭上眼睛,让自己移动到某个特定的地点。他迷倒许多和他交往的人们,白天一到,就任意睡在幽暗的隐密之地。阳光已经伤害不到他,但他还是无法在白昼活动,只要一看到天光,他就会自动闭上眼睛。沈睡之前,他听见其他饮血者的哀痛呼号,然後便是一片空无。醒来之後,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解读古老的星辰方位。

    他开始比较敢放胆飞行。就在伊斯坦堡的外围,他像一颗飞弹般地射出天际,翻腾於九天云霄,自在地欢笑着,最後在白重旦之前降落於维也纳。他飞行得无比快速,没有人看得到他。况且,若被那些疑窦的眼神包围,他才不会试用这些新鲜伎俩呢!

    他还有另一个有趣的能力:幽体出游。嗯,不算是真正的遨游天外,但是他可以送出自己的念波,也能够『目睹』千里之外的景观。有时候躺着躺着,他会突然想要看看某个遥远的地方,然後他就在刹那间到达那儿。有些人类也办得到,无论是在梦境时幽体位移,或在清醒时神魂出窍。有时候他会行经那些灵魂正在行旅的身体,但他看不到灵魂的所在。他无法看到鬼魂、或任何灵体。

    然而他知道这些一事物的存在,必然如此。

    古老的意识侵入他的体内,他知晓到当他还是个人类男子时,曾在神殿服用下祭司授与的强力药液,得以幽体出游,进入火焚之域。当祭司召唤他回到身躯时,他感到相当不情愿,当时他正与所爱的死者在一起;但他明白自己非得回去不可。

    没错,当时他确实是个人类。他记得当自己躺在那尘埃覆盖的房间、被给予那药液的时候,胸膛上冒出的汗水的感受。害怕莫名,但他必须度过那个试炼。

    也许现状的确比较好,能够同时以身躯与灵魂飞行。

    他无法记起,为何他自己变成如今这等形状:饮血为生,拥有如此的异能。他因此感到无比痛苦。

    在巴黎,他跑去看许多『吸血鬼电影』,参详其中的正确与谬误资讯。虽然大多数都愚蠢得很,怛却是熟悉的说法,吸血鬼黎斯特显然就是从这些古老的黑白电影中取得斗篷式服装的灵感,大多数的『夜行生物』都穿着类似的服饰:黑色斗篷、浆挺的白衬衫、精致的黑色燕尾外套、黑色长裤。

    当然都是一派胡言,但他因此感到告慰。毕竟这些都是吸血鬼,语音轻柔如诗、言笑间口啜生灵血液的族类。

    他还购买吸血鬼漫画,剪下某些画面:类似吸血鬼黎斯特的那种美丽男吸血鬼。也许他该找个机会来试试这种衣着打扮,那会是种安慰,使他感觉到自己隶属於某种结构即使那并不真正存在。

    在午夜的伦敦街头,他在一家灯光幽暗的店面找到这些服饰:外套与长裤、皮制的鞋子、黑色天鹅绒大衣配着雪白的丝缎,长及曳地,真是太棒了。

    他在镜前盼顾自得,吸血范黎斯特一定慕死他了,而巨他凯曼可是货真价实的吸血鬼呢!他首次梳理自己的黑色长发,并在玻璃柜中找到香水,为这个华丽的夜晚打点自己。他甚至还找到耳环与金手炼。

    他现在可光鲜亮丽得很,如同以往的时代。就在午夜的伦敦街头,人们对他垂涎叁尺。这样打扮真是大对了,他边走边舞动、鞠躬、眨眼,而他的追随者一直跟着他。即便是在他吸血的时候,他的猎物也以了解的眼神望着他。他会如同吸血鬼黎斯特在电视上表演的那样,俯身向一刖,温柔地吸取喉头的血液,再了结猎物的生命。

    当然那是个玩笑,其中有某种可怕的琐碎成份。那些玩闹无关於身为吸血充这麽个黑暗深沈的秘辛,无关於他问或记起的某些灵光片羽。不过,能够暂时充当『某人』或『某物』,至少是有趣的。

    没错,那须臾的时光如此鲜美,而它稍纵即逝。毕竟他终究会遗忘,不是吗?如此优美夜晚的细节也终於会自他的脑海消逝;在某个更复杂艰难的未来,他又会失去一切,只记得自己的名字。

    最後,他回到故乡般的雅典。

    他手握一截蜡烛,游逛着夜间的博物馆:坟场。那些雕刻着形体的碑碣总让他汶然欲泣,例如那个死去的女子,手伸向被她丈夫抱着的婴儿。某些名字回流到他的耳际,仿佛有人对他宪牵低语:回到埃及吧,你就会记起来。他才不要呢,若要遗忘记是发疯,不免为时过早。他还是在雅典,不时逛逛神殿底下的墓地。不用在意附近的交通,横竖这要是最美的地方,而且它属於死者。

    他为自己的吸血鬼服饰买了一个衣柜,甚至添购一具棺材,不过他不喜欢躺进里面,那东西并不照着人体的曲线打进,上面也没有面孔的浮雕与文字,好守护沈睡的灵魂。一点都不适当,像个装宝石的盒子。不过,既然身为一个吸血鬼,他总该有副棺材来找找乐子。来到他公寓的人类爱死这副棺材,他以加血的美酒款待他们,朗诵诗篇如,唱着奇异语言的歌曲。他们也相当热爱这些。有时候他也为这些好心的人类念诵自己的诗篇,而棺材正好为这个空无一物的公寓提供坐卧之地。

    逐渐地,那个美国摇滚乐手、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一开始让他不安。那些愚蠢的老电影也不再有趣,但是吸血鬼黎斯特真正让他感到困扰。会有哪个吸血鬼渴望纯洁与勇气呢?那些歌曲的腔调是如此地哀愁。

    吸血一族……有时候他会在天光乍灭的地板上醒过来,馀悸犹存於那个沈重的恶梦;在其中,某些生命辗转呻吟。是否他正追随着那两个遭受巨大不义的红发美人的夜间行路?当他们剪断她的舌头,那个梦中的红发女子从士兵的手中夺回自己的舌头,将它吃下去,她的勇气镇慑每个人

    噢,不要回顾这些事!

    他的脸颊生痛,仿佛痛哭失声过,或者焦虑不堪。他让自己慢慢松弛下来,看着灯光或花朵,不要想这些事。没事,雅典城充斥着无数灰泥建筑物,山顶上的雅典娜神殿无视於烟尘缭绕的空气,一迳往下俯蓝众生。傍晚时刻,成千上万的下班人群窜动於电梯与地下铁之间,席坦岗玛广场到处都是醉汉,挤满贩售报章杂志的小童。他再也不听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也不光顾播放这些音乐的美式舞厅,远离爱好此类音乐的学生。

    某一夜,在帕拉卡的中心区,他看到几个吸血鬼出现於灯光刺眼、酒馆嘈杂的区域。他的心跳少了几拍,孤寂与恐惧涌上心头,使他几乎失声。他踯躅於电子音乐高声喧哗的舞厅,仔细观察那几个吸血鬼夹在观光客之间,无知於他近在咫尺。

    两男一女,全都穿着黑色的丝制服饰,女吸血鬼的脚踝艰难地蹬着高跟鞋。他们全戴着银色墨镜,彼此呢喃低语,不时爆出笑声;妆点着珠宝与香水,他们尽情招摇着非自然的肌肤与头发。

    不论外观上的表象,他们与他大不相同。首先,不像他那麽冷白坚硬,他们的肌理依然柔软,不脱人类肉身的型态,闪耀着诱人的粉红色虚弱光泽。他们非常需要猎物的血液,现在就饥渴无比,血液将会流通他们新嫩的组织。不仅仅是存续组织,更会逐渐将他们的躯壳转变为另一种物体。

    至於他嘛,全身上下早就是另一种物体,没有任何馀存的柔软组织。虽然他还是欲求人血,但并非迫切的生理需求。他突然明白,血液不过是让他更新机能,增强法力的东西。他终於懂了!无以名状的力量在他的体内恣意流动,如今的他是个迹近完美的躯体。

    而他们年幼许多,才刚刚开始这趟吸血鬼的永生之旅。他并不真的记得这些,只是本能地知晓他们是不到一两百年的小雏儿。那是最危险的时期,如果你侥幸没有发疯,也可能被人达到、烧死、射死。没有多少个吸血鬼能够度过这段时间,而他与那几个首代血族究竟经过多久的时间?天哪,长远无比的时光几乎无可度一里!他倚着花园的彩色墙壁,将一株新绿的枝份贴近面颊,一让自己沈湎於比恐惧更可怕的哀伤。他听见有人在他的头颅内哭泣,那是谁?快快停止:

    他不能伤害到他们,那些柔弱的孩子!他只想要结识他们、拥抱他们,毕竟我们都是吸血一族的成员。

    但是,当他接近他们,博送沈默却强烈的欢迎讯息,他们以无法掩饰的恐惧注视着他,顺着下坡的巷弄逃窜,远离帕拉卡的灯光,无论他怎麽做都无法劝停他们。

    他僵硬而沈默地站着,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尖利痛楚。然後,发生惨不忍睹的事情:他追赶上他们,怒意达到沸点:天杀出,非要惩治你们不可,竟敢如此伤害我!他感到额头处产生诡异的波动,骨骼处通过一波波的电脉。力量仿佛隐形的舌头,从他身上跳出去,立即穿过那亡命逃跑的叁人,将中间的女子烧成一团火焰。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景,明白自己以尖锐的力量对准她发射出去,以她超自然的血液为燃点,将全身上下的血脉烧灼殆尽。直到火焰侵蚀骨髓深处,她的身体轰然引爆,什麽也没有留下。

    天哪,他竟然干下这等好事!他呆站着瞪视她遗留下的衣物,还是完好的,只是变得焦黑。她只剩下一撮头发,没多久也被烧掉。

    也许是出了什麽差错?不,他知道是自己乾的,当时她是多麽害怕呀!

    他沮丧地回家去。以往他从未使用过这种力量。就在无数世纪流逝、他体内的血液逐渐乾涸,肉身的组织如同坚实白细的蜂巢组织,如今的他竟取得如此法力?

    他独自在公寓,以烛光与香料安慰自己,用刀子割开自己,看着血液淌落:灼热而浓稠的液体,滴落在他眼前的桌面,在灯光下昭昭发亮,仿佛本身即为活物。没错,确实是活的!

    站在镜子前面,他审视着自己:经过数周的饮血,阴暗的光华又回返他的身上。面颊晕黄、嘴唇带着粉红色泽。不过,他还是如同蛇遗留在岩石上的褪皮:僵死、乾枯、焦脆。除了不时悸跳的恶质血液,他的身体是死的。至於他的脑髓……现在看上去如何?如同水晶般的透明,血液弥漫於细小的组织间隙?力量如同隐形的舌尖,存活於他的体内。

    他再度外出,把这等新发现的力量适用在猫的身上他非常讨厌这种动物:还有众人厌恶的老鼠。可是结果并不相同:这些动物死後并不会起火,只是心脏与脑袋受到致命的重击。它们天然的血液并不因此引爆。以某种冷血无情的感受,他为之着迷。

    『这是我将要研习的学科。』他对着自己低语,眼中充满不受欢迎的泪水。披风、白色领带、吸血鬼电影,然後是这玩意?他到底是什麽东西?上帝的玩偶,浪迹於永恒时光的每一瞬间?看到在某家店面橱窗悬挂的巨大吸血鬼黎斯特的海报,他转过身去,以一股火舌般的能量流击碎玻璃。

    噢,大美好了,请给予我森林与星辰。那一夜他来到戴奥菲神殿,无声降临於黑暗的高处。他漫步於过往先知行走过的草地,畅游这座倾颓的神之居所。

    但是他不能就此离开雅典,得找到那两个男吸血鬼才行,告诉他们他感到非常抱歉,绝不会把这等力量用在他们身上。他们得与他交谈,与他在一起!

    第二天傍晚,醒来之後他就专注倾听他们的行踪。他们的老巢在帕拉卡的某间地下室,上面正好是间杂杳喧闹的酒吧。他们白天睡觉,晚上一到就跑上楼去看着人类饮酒狂欢。『拉蜜亚』这个代表『饮血魔物』的希腊文,就是这问酒吧的名字;电子乐声传送出原始的希腊音乐,人们扭动起舞,彼此勾引,墙上悬挂着吸血鬼电影的海报--扮演德古拉的贝拉.路古斯,饰演他女儿的葛洛丽亚.荷登,以及那个满头金发的吸血鬼黎斯特。

    他们还真不乏幽默感呢,他好脾气地想着。当他进门时,那对吸血鬼充满哀伤与恐惧地坐着,看上去非常无助。

    看到他反射着街道光色的形影,他们并没有移动。他们是怎麽看待他的?类似於电影海报上的那种怪物,前来赐予他们覆灭?

    我没有恶意,只想跟你们谈谈。我不会生你们的气,我的目的只是……友爱。

    那一对吸血鬼呆住了,其中之一迅速站起来,两个人都发出惊惧莫名的叫声。火光淹没他的视线,人类撞撞跌跌地逃到街上,那对吸血鬼跳着扭曲的火祭之舞。房屋也在燃烧,玻璃轰然碎裂,橙色的火光射向低垂的天幕。

    这是他造成的吗?难道说,无论有意或无意,他都必然造成同类的死亡?

    血色的泪水从面颊滴落,流向浆挺的白衬衫。他伸出手臂,以黑斗蓬遮住自己,那是对於眼前惨剧的致敬--对着死於其中的吸血鬼致意。

    不,那不是他乾的,他任由人们推撞挤压。警铃声刺痛耳膜。他眨眨眼,试图在一片闪亮的光芒中看清楚。

    骤然间,以某种暴烈的理解,他明白自己并没有肇下这等惨剧。他看到了祸首:全身笼罩於灰色的毛大衣,半隐藏於阴暗的巷弄内,静默地瞧着他。

    他们四目相对,她轻柔地呼唤他的名字:

    『凯曼,我的凯曼!』

    他的心灵刷地一片空白,仿佛一道白光穿入他,灼去所有的细节。刹那间,他什麽感觉也没有,听不见怒吼的火势,看不到四周流窜的人群。

    他只能够瞪着眼前那个人,美丽纤细的形影,她向来便是如此。难以承载的恐惧袭来,他记起每件事--他所见所知的每一件事。

    恒久无涯的时光在他眼前开启,千年接着千年往前流逝,直到一切的开端,首代血族。他都想起来了,突然间他开始哭泣,听到自己用尽一切力气的控诉:『都是你害的!』

    就在一阵滂然的闪光下,他感受到她沛然充裕的力量。热流撞击他的胸膛,他往後倒去。

    诸神在上,你连我也要杀死!但是她听不到他的心念,他往後撞向一片煞白的墙壁,强烈的痛意传向头部。但是他没有死,还能继续观看、感受、思索着:他的心跳还是一样稳定,身体并未燃烧。

    他突然间领悟到这一点,用上全身的能耐,击向他隐形的敌手。

    『噢,还是那麽恶毒呀,我的女王陛下。』以太古的语言说道,他的声音充满人性。

    但是巷弄并没有人在,她已经远去。

    或者说,她已经高飞九天,就像他常常做的那样,飞快得无法让肉眼看到。他感受到她逐渐远离的形体,往上空看去,毫不费力地得知她的所在--朝往西方飞去,如同云层间的一道细致线条。

    生猛的音流惊醒他--警铃、人声、房屋倒塌的声音。窄小的街道上挤满了人,其他问酒吧的音乐并没有停息。他离开现场,以泪眼注视死去吸血鬼的住所最後一瞥。唉,无以计数的千年岁月啊,他将投身的却还是同一场战争。

    好几个小时,他都只能在街头晃荡。

    雅典城变得安静,人们在屋内入眠,人行道上的雾气如同雨滴般湿润。他的历史宛如一具庞大的蜗牛壳穴,朝他直压下来,不可思议的重量几乎将他砸垮。

    後来他只好往上坡前去,进去某家旅馆内附设的豪华酒吧。这家玻璃与钢质形塑成的店以黑白为基调,就像他一样;用以跳舞的地板光可鉴人,一色调的黑色桌子、黑色皮椅。

    趁着幽暗的光线,他蹑手蹑脚地入座,终於让恐惧尽情宣泄,将手臂举向额头,哭得像个傻瓜似的。

    疯狂或遗止心都没有前来。原来,就在这些个世纪,他都重访那些珍视的地方。他为每个自己所爱的人而哭泣。

    伤害他最重的,就是那一切的起点,真正的肇始,早於许久之前的那一夜。当时他枕着尼罗河的水声入眠,明知道自己隔天要上皇宫去。

    真正的起点是那一夜的一年前,彼时国王告诉他:『为了我心爱的女王,我将惩治那对姊妹,让大家搞清楚,她们不是人所敬畏的女巫。你将要代替我执行这个任务。』

    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宫廷众人揣揣不安地观赏,黑发黑眼的女人与男人穿着上等的亚麻衣裳。有些人躲在柱子後面,有些则趾高气昂地趋前观看。那对红发双胞胎就站在他眼前,而他已经爱上他美丽的囚犯。我办不到。

    但他非做不可,国王、女王,每个人都等着看好戏;他戴上国王的项炼,象徵性地替代国王。他步下阶梯,双胞胎瞪视着他,而他奸淫了她们两人。

    如此的痛苦不会永远持续。

    如果他有那份力气,将会爬入地底的泥土子宫,迎接美好的还攻心。到戴?菲神殿去吧,漫游於高岭上的草地,摘取纤细的野花。如果他将花朵摊在灯光下,它们可会像沐浴於阳光下般地绽放?然而,他并不真的想要连心。事况不同以往,她已经从漫长的沈眠醒来!他亲眼目睹她行走於雅典街道!过往与现今的记忆混融合一。

    眼泪流乾之後,他开始倾听与思考。

    跳舞的人在他眼前蜷曲扭动,女子们对他微笑。他那白皙的皮肤与红润双颊,看上去还算俊美吗?他抬起头来,看见前方蠕动不休的银幕。他的思路如同物理能力般地强化起来。

    现在是耶稣出生後的近两千年,正值十月,不久之前他却还是梦见双胞胎!已经没有退路了,真正的痛楚才将要开始,但已经无所谓。他从未如此地栩栩如生。

    他以亚麻质料的手帕抹脸,拿眼前的酒洗净双手,仿佛藉以涤清它们。他再抬起头来时,正好看到吸血鬼黎斯特唱着他那悲怆的曲子。

    蓝眼睛的魔鬼,金发狂野地甩动,身躯不失年轻男子的活力。他的动作活泼且优美,口唇显示着诱惑,嗓音充满着细心调制的苦恸。

    原来,这些时日以来,你的歌词都在告诉我真相,都在诉说她的名字。

    银幕前的影像似乎回应着他,对他唱歌,虽然那并不可能。『必须被守护者』,我的国王与女王!他仔细聆听每一句弥漫於号角与鼓声之间的歌词。

    声色退潮之後,他起身离开酒吧,步出旅馆的大理石阶梯,迎向外面的黑暗。

    全世界的吸血鬼都在呼唤他,传送讯息。他们诉说着行将来临的祸端,星火燎原般的灾难。女王行走於现世。他们还传送着不知其所然的双胞胎之梦,他竟然都这麽懵懂无知!

    『你又知道多少呢,吸血鬼黎斯特?』他低声说着。

    他爬到某个高坡地,俯视着远方城市的庙宇:就在微弱的星光下,晶莹的大理石建物闪着光芒。

    『天杀的,我至尊的女王陛下!』他低声诅咒:『光凭你对我们每个人所做的,就早该下地狱了!』想想看,在这个充斥钢铁与煤气、电子交响曲与电脑管线的当代世界,我们还是照闯不误。

    他想起另一个比他更强烈的诅咒,那是他强暴了双胞胎的一年之後。就在朦胧的月夜下,那个尖利嘶喊的诅咒响彻宫廷。

    『让精灵为此见证:那将是未来注定之事,必然且将会如此,你是天谴者的女王,邪恶是你唯一的命运之道。当你最极致的时刻到来,我将出现并击溃你。仔细看着我,那将是你征服者的容颜。』

    在起先的几个世纪,他可曾忘记过这些话语?无论是幽谷荒漠、丰饶河川、曾经收容过她们的贝都因人、穿着兽皮的部族、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桀利裘,他有哪里未曾去过?这一切的无涯跋涉,为的就是寻觅那对双胞胎。

    接着,美好的疯狂降临在他身上,由是他遗落所有的知识、执着与痛苦。他只是个名叫凯曼的人儿,深爱周围的一切,享受无边的欢愉。

    那个时刻是否已经来到?是否双胞胎也已经熬过来?他的记忆之所以回返,是为了实现那个伟大的目的?

    真是美不胜收、战栗欢喜的念头:首代血族将要齐聚一堂,拥抱胜利的滋味!

    噙着一丝苦涩的笑容,他想起吸血鬼黎斯特的英雄梦。我的兄弟呀,请原谅我对你的轻篾,真实我自己也渴慕那种美好与荣光。然而,命运乖桀,救赎终将不可得,我所目睹的只是横亘眼前的旷古风光--唯有向始无终的出生与死亡,我们每一个都会遭逢的恐布。

    他看了沈睡的城市最後一眼:那个丑陋粗糙的当代地域,但他曾经满足於此地,踱步於无数的坟之间。

    接着,转瞬间他往上方飞去,将为自己的能力举行最伟大的测试。有着目标的感觉真好,虽然那只是如电如露的幻象。他朝西方飞去,前往吸血鬼黎斯特的所在地,以及诉说着双胞胎之梦的声音,如同没多久前的他。

    他的斗篷如同翅膀,美妙的冷空气擦过他的周身;他突然吃吃发笑,似乎在刹那间,回复成以往快乐单纯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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