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题外的话 04 从本原的角度看修院

作者:维克多·雨果 字数:1087 阅读:57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七卷 题外的话 04 从本原的角度看修院

    一些人聚集拢来,住在一起。凭什么权利?凭结社的权利。

    他们闭门幽居。凭什么权利?凭每人都有的那种开门或关门的权利。

    他们不出门。凭什么权利?凭每人都有的来和去的权利,这里也就包含了待在自己屋里的权利。

    他们待在自己的屋里干些什么?

    他们低声说话,他们眼睛向下,他们工作。他们放弃社交、城市、感官的享受、快乐、虚荣、傲气和利益。他们穿粗呢或粗布。他们中的任何人没有任何财物。进了那扇大门后有钱人都自动地变成穷人。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分给大家。当初被称作贵族、世家子、大人的人和当初被称作乡下佬的人,现在都一律平等。每个人的静室都完全一模一样。大家都剃同样的发式,穿同样的僧衣,吃同样的黑面包,睡在同样的麦秸上,死在同样的柴灰上。背上背一个同样的口袋,腰上围一条同样的绳子。如果决定要赤脚走路,大家便一齐赤着脚走。其中也许有个王子,王子和其他的人一样也是个影子。不再有什么头衔,连姓也没有了。他们只有名字。大家都在洗名的平等前低下头去。他们离开了家庭骨肉,在修会里组成了精神方面的家庭。除了整个人类,他们没有其他亲人。他们帮助穷人,他们照顾病人,他们选举自己服从的人,他们彼此以友朋相称。

    你拖住我,兴奋地说:“这才真是理想的修院呢!”

    只要那是可能存在的修院,就足已使我加以重视了。

    因此,在前一卷书里,我曾以尊敬的口吻谈到一个修院的情况。除了中世纪,除了亚洲,在保留历史和政治问题之后,从纯哲学观点出发,站在宗教争论的束缚之外,处在进修院绝对出自志愿、完全基于协议的情况下,我对修道团体就能以关切严肃的态度相待,甚至在某些方面以尊敬的态度相待。凡有团体的地方都有共同生活,有共同生活的地方也都有权利。修院是从“平等、博爱”这样一个公式里产生的。啊!自由真伟大!

    转变真灿烂!自由已足使修院转变为共和国。

    让我们继续谈下去。

    可是这些男人,这些妇女,住在四堵高墙里,穿着棕色粗呢服,彼此平等,以兄弟姊妹相称,这很好,不过他们是否还做旁的事呢?

    做。

    做些什么?

    他们注视着黑影,他们双膝跪下,两手合十。

    那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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