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闯荡江湖

作者:罗·路·斯蒂文森 字数:22703 阅读:61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一章 闯荡江湖

    这个故事确实够玄乎的,不过说穿了其实是意料之中,也是世人喜闻乐道的。大概是天凑其缘吧,我与这座府邸的残年暮景结下了不解之缘,对它的来龙去脉也了如指掌。而现在还活着的人中只有我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而且我也乐于绘影绘神、实事求是地把这一切公诸于世。首先,我谙熟这家的大少爷;其次,对大少爷一生中的许多隐情密踪我心里有一本账;另外,在他最后一次横穿大西洋的旅行中我几乎是他唯一的伴侣,形影不离。那年冬天,我周游的所见所闻还在国外炒得沸沸扬扬时,正是大少爷去世的时候,我就在他身边。至于我那已故的杜瑞斯迪爵爷,二十年来我一直伺候他,也很敬重他。对他的为人了解得越深就越是思念他,总之,我觉得让这么好的史料白白地湮没掉实在是大可惜了,再说把它留传给后人也算是还了我欠他的一笔感情债务。这桩心事了结了,我的晚年生活会更安稳,深夜的枕头上这颗覆盖着白发的头颅也会睡得更安宁。

    杜瑞斯迪府邸的这个杜瑞家族和巴兰特拉家族从《圣经·旧约》中的以色列国王大卫一世时期开始就是苏格兰东南地区的名门望族。至今乡下还流传着一首古老的民谣:

    杜瑞斯迪府,

    一家真霸道。

    街头驰骏马,

    路上舞枪矛。

    从中可以窥视其历史之悠远。此外还有一首古诗中也提到它的名字,一般认为作者是爱西多恩的托马斯。不过其真实性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诗中所讲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与本故事中的人物究竟有多大的联系:

    杜瑞一家两兄妹,

    一个忙梳妆、一个骑骏马;

    新郎骑马愁满面,

    新娘抹粉乐哈哈。

    除此之外的家史资料充斥着杜撰虚构的成分,在我们现代人的眼里不足为信,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这个家族和苏格兰其他的豪门一样饱经风雨沉浮,难以尽述。本故事单从令人难忘的一七四五年说起,因为悲剧就是在这一年种下的祸根。

    那时候杜瑞斯迪府邸内的这一家子共四口人,他们幸免于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①的弥天大祸,得以为这个家族传宗接代。府邸位于圣·白德教堂附近的萨尔威海岸上。老爷本来排行老八,年纪并不很大,但是患有先天性的老年瘫痪。他穿着一件有衬里的长衫,整天就坐在火炉旁边埋头读书。平时见人少言寡语,而且出言谨慎、惟恐得罪于人:俨然一位退休的老管家。不过他学识渊博、绝顶聪明,在乡里享有大智若愚的名声。第二位就是巴兰特拉大少爷,他受洗礼时起的教名是詹姆斯,从小在父亲的身边耳濡目染养成了勤读的嗜好,大约也学到了一些父亲的机智。不过,父亲作为权宜之计的某些策略到了他那里就成了坑人的虚伪。他长着一张讨人喜欢的脸,喝起酒来定要一醉方休,玩牌的时候更是没日没夜,乡里人都说他是一只“沾花惹草的蝴蝶”。一遇上吵嘴斗殴的事总是往最前面挤,尽管打架的时候他冲锋在前,但是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大不了的麻烦,后果总是由同伴去承担。是运气好也罢,是他为人机敏也罢,反正有那么几个人对他心怀不满,因而他在乡里渐渐有了一点不大光彩的名气。原本是一个前途无量的后生,就这样堕落成了碌碌无为的公子哥儿,虽然事情最后总是不了了之,但他名声上却留下了难以洗去的污点,再经众人添油加醋,把他搞得臭气熏夭。我刚到他家里当管家的那会儿,犹豫了好久才决定呆下去的。如果关于他的种种传闻确有其事,年纪轻轻的他就算是完了;如果只是谣言而已、那么造谣的人也太恶毒了。我发觉他这个人特喜欢在别人跟前夸耀自己凡事不甘示弱的倔劲儿,也常常把他的大话信以为真。除了种种恶名之外,邻居因此还送给他一个雅号——老虎屁股摸不得。一七四五年,这位贵族公子年方二十四岁,却过早地成了全苏格兰知名的人物。与他相比,名叫亨利的二儿子——就是我那位已经去世的主子杜瑞斯迪爵爷——既默默无闻又平庸无能,既不是劣迹昭彰也没有过人的才华,仅仅跟左邻右舍的孩子们一样诚实而纯朴。我说他默默无闻那还不够,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人提到他。不过他倒是跟河口海边的渔民混得比较熟,因为捕鱼是他的一大爱好。此外他还擅长医马之术,从小就主管家中的房地产事宜。在那样一个家庭环境里主管房地产事务的难度有多大恐怕没有谁比我更了解了,而且在那样的岗位上最棘手的就是吃力不讨好、两面不是人:有时候无缘无故地就背上了霸道或者吝啬鬼的黑锅。这个家中的第四个人就是爱丽森·格里姆小姐,她是寄居在此的表妹,举目无亲,继承了亡父生前做生意攒下的一大笔遗产。我的那位大少爷因为缺钱花,一个劲儿地刮她的油水。后来大少爷自家的土地都抵押出去了,于是就打爱丽森小姐的主意,想娶她做夫人。这门婚事女方当然是求之不得,至于男方的居心何在,自然是路人皆知的事。爱丽森小姐人长得很漂亮,在当时的女性中可以算是相当活泼、相当有个性的。老爷膝下没有姑娘,主母又去世多年,所以小姐自幼在这个家里倍受宠爱。

    ①十六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旨在改革当时的罗马天主教,其结果是新教的成立。

    这一家四口听到查利王子①率大军登陆的消息,一下子手忙脚乱起来。老爷还是他那副火头军的派头,力主妥协求和;爱丽森小姐为人浪漫活泼,欣然主战;我的大少爷(听说他平日里跟小姐经常是针尖对麦芒)这次却破例跟小姐走到了一股道上。一想到打仗他心里就痒痒:这可是借机会大捞一把的时候,一下子就能把高筑的债台铲平。至于亨利先生嘛,他开始时好像是真人不露相、一副少言寡语的样子,后来才真正端出了自个儿的主意。父子三人争执了一整天,最后才同意采取一个中庸的办法:派一个人前去响应詹姆斯国王②的起义军,老爷和亨利先生呆在家里继续拍乔治国王③的马屁。这显然是老爷的决定,谁都明白各个地方的世家大族为了保全自身都是这么两面三刀的。可是一波刚平,一波又起:老爷、爱丽森小姐,还有亨利先生都认为应该由家里的次子前去迎敌;而大少爷一来本性好动、二来爱慕虚荣,死活不肯呆在家里。老爷好言相劝,爱丽森小姐泪流满面,亨利先生则直言不讳——但都无济干事。

    ①查利王子(公元1720-1788):詹姆斯国王的儿子,公元一七四五在苏格兰举行起义,同时自封为詹姆斯八世国王。同年底进攻英格兰,取得了几次胜利。但次年在克卢顿战役(公元1746年4月27日)中全军覆没,逃亡法国。五个月后被法国政府驱逐出境,随后流亡其他欧洲国家。

    ②起义军的旗号是拥戴查利之父詹姆斯(公元1720-1788)为大不列颠国王,故有此说。

    ③乔治国王(公元1683-1760):即乔治二世,大不列颠国王。他派其子肯伯兰公爵镇压了查利王子的起义。

    大少爷据理力争:“只有杜瑞斯迪家族的直系继承人才有资格跟国王并驾齐驱。”

    亨利先生反驳道:“如果是正人君子之间的争斗,你这话兴许有一定的道理。可这是干什么?这是去赌博,谁会作弊玩假谁就赢!”

    老爷接过话茬说:“我们这可是在挽救杜瑞斯迪家族哇,亨利。”

    “你瞧,詹姆斯,”亨利先生说,“如果让我去,而且如果王子的军队占了上风,成了詹姆斯八世国王,你再反戈一击去跟他讲和也是很容易的事嘛。要是现在你自己去,万一起义失败,岂不是鸡飞蛋打,权势俱失,那时候我可怎么办?”

    大少爷说:“那就由你来继承这个杜瑞斯迪爵爷的称号呗,今天我可是要孤注一掷了。”

    亨利先生大声嚷起来:“我可不玩这样的把戏。哪个有身份、有头脑的人肯往那种不是人呆的窟窿里钻?让我里外做不得人。”过了一会儿他大概是有口无心说了一句更直率的话:“你做大哥理应呆在家里跟爸爸呆在一起,谁不知道爹妈疼的还是长子啊。”

    大少爷回答说:“是吗?你倒吃起醋来了。是不是想抓我的小辫子呀,雅可布?”雅可布是二少爷的教名,大少爷说这个名字的时候声调之中充满了恶意。

    亨利先生在厅堂的后面来回踱步,一言不发,遇事沉得住气是他的一大优点。不一会儿他又走了回来,说:

    “我是次子,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职责。在这个家里老爷子说了算,他说让我去。大哥你说该怎么办?”

    大少爷回答说:“我说呀,亨利,牛脾气的人撞到了一块儿就没治了。不是干起来——我想咱俩谁也不会动真格儿的——就是抓阄儿碰运气。我这儿有一枚硬币,你来不来碰碰运气?”

    亨利先生说:“我站在这儿看着硬币往哪边倒。人头就是我去,背面就是你去。”

    钱币着地时是背面朝上。大少爷说:“好,这一下给雅可布上了一课。”

    亨利先生的气不打一处来:“咱们走着瞧吧,将来看谁活一天会后悔二十四小时。”说着一溜烟冲了出去。

    爱丽森小姐见状连忙把这枚决定了她丈夫上战场的硬币拾起来,狠狠地扔到窗外,泪汪汪地说:“要是你心里还有我的话就会留在家里,算是我瞎眼爱错了人。”

    大少爷听了却唱起了一支老情歌:“我爱你心有千千结,只可惜求功名男儿心更切。”

    她听后哭了起来。“没良心的,死了才好呢!”说着抹了一把眼泪回到自己的闺房里去了。

    大少爷嬉皮笑脸地转向老爷说:“这媳妇简直是个妖怪。”

    他父亲却厉声说道:“你这个儿子才是妖怪呢。我什么事儿都宠着你、护着你,想不到你这么不争气。从你生下来的那一天起我就没有过一个时辰的安稳日子,没有,一个时辰都没有。”接着又重复第三遍。不知是大少爷举止太轻浮,还是违忤父命,要不就是亨利先生说什么宠儿之类的话,惹得老爷这么烦躁。不过我个人认为还是最后一个原因:因为我注意到打那以后亨利先生在老爷面前说话加倍的小心。

    大少爷北上起义惹得全家人提心吊胆的,等他义无返顾地出了门,更是人人悲伤不已。他连哄带骗纠集了十来号人马,大都是佃户的子弟,从老教堂的旁边上山,每人的军帽上绣着一朵白色的帽徽,高声喊着口号,唱着军歌。这么一支小队伍在没有援军的情况下跨越偌大一个苏格兰去迎敌真是拿着鸡蛋往石头上碰。更有甚者,就在他们攀山越岭的同时,前来镇压起义的皇家海军一艘巨大的战船已经靠岸,在海风吹拂之下,战旗猎猎,大有杀鸡挥舞宰牛刀之势。送走了大少爷之后的第二天下午,亨利先生独自骑马带着父亲的亲笔信去见乔治国王的军政大臣,准备加入到镇压起义部队的行列。兄弟俩离家后爱丽森小姐把自己幽禁在闺房内以泪洗面,无所事事中给大少爷的军帽绣帽徽。后来约翰·保尔告诉我说他给大少爷捎那顶军帽时,发现帽沿上泪痕斑斑。

    在此后的日子里,亨利先生和老爷恪守自己的职责和诺言。至于他们成就了什么业绩我无从知晓,在国王身边的权势如何我难以想象。不过他们忠心耿耿,保持与总统大人的通信联系,在家中深居简出,战事未休对大少爷的事也闭口不提。而大少爷那一边也音信全无,爱丽森小姐三天两头地给他寄信寄包裹,天知道收到了多少回信呢。有一次她派麦科诺奇去看望大少爷,顺便捎去一封信。那家伙回来说、他在卡莱尔城前面碰到一群来自苏格兰高原的人马,大少爷骑着马与王子并驾齐驱、神气十足。接到小姐的来信顺手扯开,撅着嘴巴像是吹口哨似的,瞥了一眼就一把塞进裤腰带里,接着他纵马驰骋,信不知不觉地掉在地下。麦科诺奇看见了赶忙拣起来,至今还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我在他那里还亲眼看见过一次。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居然从北到南传到了杜瑞斯迪府邸内。我一直觉得纳闷。通过这种小道消息,家里人还知道了王子这样高不可攀——更不用说其野心勃勃——的大人物竟会降尊纡贵对大少爷另眼相看、委以重托。有谣言说大少爷是屈身于爱尔兰人才爬上显赫权位的,他如云的胜友中有托马斯·萨里文爵士、布克上校等爱尔兰贵族,对同乡反而杜门不见。大大小小的阴谋诡计他都染指其间,与乔治国王不共戴天,对合乎王子口味的主意则不论好坏一概诺诺连声。他把赌场上的习惯照搬到官场上,凡事不顾战场上胜算的把握大小,只求赢得王子的青睐。你说这能打胜仗吗?不过话说回来,他在战场上的表现是有口皆碑的,因为他远不是什么贪生怕死之辈。

    另外还有关于克卢顿战役的消息,是一个佃户的子弟回来后到杜瑞斯迪府邸来说的。据这个人称,当时高唱战歌上山的十几个人中,他是唯一的幸存者。那天早上约翰·保尔和麦科诺奇倒霉透顶,在树丛中发现了那枚万恶之源的硬币。杜瑞斯迪府邸里的仆人们说他们是“踮着脚尖”走进酒店的,那枚硬币袜他们吃喝花光了,而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也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一家人正在厅堂里吃晚饭时,约翰·保尔一阵风似的闯进来,高声嚷叫着:“汤姆·麦克莫兰刚刚回来了——大事不好啦,大事不好啦——就他一个人活着回来了!”

    这消息把一家人惊呆了;惟有亨利先生一个人用手掌捂着脸,还有爱丽森小姐双手把脑袋整个儿地遮住。老爷则面如死灰,说:“我还有一个儿子。亨利,我说句公道话,活着的比死了的心肠要好一些。”

    这句话在这种时候说出来的确有点不三不四。不过老爷对亨利先生上次所谓“宠儿”的抱怨一直耿耿于怀,多少年来他因为在对待两个儿子的问题上无法做到公正不偏,良心上总觉得过不去。但不管怎么说,这句话是不得体的。爱丽森小姐听了更不受用,放声大哭起来,埋怨老爷出言不逊;埋怨亨利对亲哥哥的死无动于衷;埋怨她自己在丈夫出门时说了不吉利的话,赞扬死者集全家的灵气于一身。她一边揪着自己的手,一边诉说对死者的深情厚爱,还一个劲儿地哭喊着他的名字——仆人们则呆若木鸡地肃立一旁。

    亨利先生站起身来,手里拿着椅子,这时他像老爷刚才一样面如死灰。

    “啊!”他冷不丁地嚷道,“我知道你爱他。”

    “世人谁不知道,上帝可以作证!”她哭叫着,然后,转身冲着亨利先生说道,“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打心眼里恨他。”

    他嘟哝着回答:“上帝有眼,我跟你一样痛苦。”

    从此以后,这个家里一如往常,只是原来的一家四口变成了三口,让人难以忘怀,又悲伤不已,爱丽森小姐的财产对这个府邸简直是活水源头,哥哥牺牲了,老爷又把主意打在弟弟身上。一天又一天,老爷坐在火炉旁,手指上夹着拉丁文的书本,用老者对年轻人那种慈样和蔼的眼光看着姑娘的脸。碰上她哭泣,老爷就语重心长地安慰,口气俨然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超然物外、悲喜不惊。如果她发火,就很有礼貌地找个借口专心看他的书。若是她一如往常把自己的钱拿出来当着礼物送给这个家里,老爷就表示像他这样的门第不宜收她的礼,并说即使他本人同意收,亨利先生肯定会反对的,“不沾他人之利”是他的口头禅。不言而喻,这种精神上的痛苦渐渐地使她变得优柔寡断,不言而喻,老爷曾经充当过姑娘的养身父母,对她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她的爱家之心是很真诚的,也有那种为了杜瑞斯迪府邸的荣誉奋不顾身的精神。尽管如此,我琢磨着仅仅为此要她嫁给那位可怜的二少爷恐怕还是很难的。奇怪的是,正是在二少爷众叛亲离,遭受世人唾骂的时候小姐才同意这门亲事的。

    这当然要归功于汤姆·麦克莫兰了。汤姆这个人并不坏,但最大的缺点是舌头长。参加起义军出去又活着回来的,全苏格兰仅他一人而已,听信他的自然不乏其人。我发现,但凡在战斗中失利的人总是说自己给叛徒出卖了,据汤姆说,达比战役和傅卡科战役败北都是由于叛徒出卖,夜行军是乔治国王部下的诱敌之计,克卢顿失陷则是麦克唐纳兹出卖所致。这个傻帽养成了捏造叛徒充当替罪羊的恶习,最后居然搞到亨利先生的头上来了。他四处煽风点火,说是亨利先生出卖了杜瑞斯迪的队伍,亨利先生原本答应多带一些人马去起义杀敌的,结果却跟乔治国王一起并驾齐驱。汤姆理直气壮地说,“对,就是第二天!俺们的大少爷跟他屁股后一群好心肠的小伙子一样一点都不害怕——天啊!——他有他的路嘛:照样还是俺的主子,高原的树林子里横七竖八躺满了僵尸!”每每说到这,要是赶上他喝酒,准会伤心地哭起来。

    不管他啰里啰唆地讲多久,总有人在旁边捧场。于是,亨利先生不光彩的行径渐渐地在当地传播开了。了解他的人虽然极力辩解,可又无从说起,只有任凭那些居心叵测之徒去宣扬,让那些无知之辈去轻信;开始时世人见了亨利先生只是远远地躲开,没多久看见他打身边经过就冷言冷语,一些妇女自持他不敢拿女人怎么样,竟然指着他的鼻子骂。与此同时,死去的大少爷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圣人。人们回忆他生前的种种好处,说他从不压迫佃户,这倒是确有其事,只是在他有钱花的时候。还有人说他只是有一点不拘小节,可是一个不拘小节的公子爷比整天把脑袋埋在账本里,挖空心思地盘剥老百姓的吝啬鬼活剥皮相去何止千万里!有一个骚货跟大少爷鬼混生了一个野孩子,据说以前备受大少爷的虐待,可这时却成了缅怀大少爷的先锋带头人。有一天她还朝亨利先生扔石头,厉声责问道:

    “那么信任你的那位帅少爷哪儿去了?”

    亨利先生曾经拿钱救济过她,见状勒住马,看着她,不禁满脸通红:“你也跟着凑热闹哇,杰西?是不知道我的为人还是怎么着?”

    那女人又拾起一块石头,做出要朝他扔过来的姿势。二少爷为了自卫,举起了手上的鞭子。

    “啥,你敢跟俺女人动手,你这个流氓——”她一边哭喊着一边跑,好像真的挨了揍似的。

    第二天,有关亨利先生要动手打杰西·布朗的谣言犹如燎原之火在乡里蔓延开来。从这一件小事中可以看出事情是怎样像滚雪球似的由小变大的,也可以知道谣诼诽谤是如何由此及彼的。到后来二少爷名声扫地,也跟老爷一样闭门不出。可是也真亏他气量大,在家里对这一切从来没有半句怨言。谣言的起因扑朔迷离,令人捉摸不透,他在沉默之中有一股非凡的傲气和倔劲儿。老爷肯定也有耳闻,多半是约翰·保尔透漏的风声,想必对二少爷举止反常颇有非议吧,可是他对外头众人的呼声有多大恐怕就知之甚少了。至于爱丽森小姐,那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有事进门不开言。

    不知是怎么回事,谣言这玩意儿来得猛也去得快。就在群情激奋到达高潮之时,圣·白德镇上举行了一次公开表决。这个镇位于斯威夫特湖畔,与杜瑞斯迪府邸是近邻。不知道是酝酿着一场什么纠纷,即使我当时听说过,现在也忘了。反正大家七嘴八舌的,说是天黑之前出了打破脑壳的大事,镇里的司法长官派人到杜瑞斯迪这边来借调部队。老爷提议让亨利先生去应酬,他说为了家族的荣誉应该有人出去露露面。“如果咱们家在这地方不带个头,马上就会有人打咱们的小报告。”老爷说。

    “带这样的头也太窝囊了。”亨利回答道,等别人再催促时,他便说,“我跟你实话实说吧,我没脸面出去见人。”

    爱丽森小姐火了,拉大嗓门说:“咱家里还就你一个人能说出这样没志气的话。”

    “那咱们三个干脆一块儿出去得了。”老爷说着便把脚往靴子里钻。四年来他这还是第一回穿靴子,约翰·保尔费了老鼻子劲才给他穿上。爱丽森小姐则换上了一身骑士服,最后三人骑着马出发了。

    大街小巷到处都是乡下的地痞流氓,他们一看到亨利先生就用轻蔑侮辱的口气叫喊着、吹着口哨、发出嘘声,有的喊着:“叛徒!”有的问道:“大少爷哪儿去了?”有的问道:“跟他一道的小伙子都哪儿去了?”还有的朝他扔石块。但是也有不少人看在老爷和爱丽森小姐的面子上出来制止。出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老爷就完全知道了二少爷前一阵子深居简出的原因。他一言不发只是低着头,让马兜圈子,然后再找机会前进。爱丽森小姐更是缄口沉默,显然是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作为杜瑞家族的亲戚,看到表哥这样遭人凌辱她心里能好受吗?那天晚上她彻夜未眠,我素来看不惯这位女主人,可是一想到那天晚上的情形,心头的怨气就烟消云散了。第二天一早她就到火炉旁来找老爷。

    “如果亨利还愿意娶我的话,现在就可以了。”她说,不过在二少爷面前她的话却变了,“亨利,我给你的不是爱情,上帝可以作证,我对你只是充满了同情。”

    他们俩的婚礼于一六四八年六月一日举行。同年十二月我才迈进这个家族的门槛。从那以后发生的事情我可以像法庭上的证人一样就自己的耳闻目睹述之如下。

    同年十二月底我进行了一生中最后的一次长途跋涉。那是一个寒冷干燥的日子,给我带路的当然是汤姆的弟弟佩提·麦克莫兰了。他当时才十岁,蓬头裸足,我长那么大还没遇到过谁的肚子里有他那么多的馊故事。大概是经常喝他哥哥杯子里的酒,学会了胡编乱造吧。其实当时我的年龄也不是很大,自尊心和好奇心兼而有之。在那样一个寒意料峭的早晨,要是换了别人,不论其年龄大小,也会有兴致听一听乡下古老的战斗故事,看一看沿途充满传奇色彩的旧址的。穿越草地的时候他讲的是克拉夫府邸的历史;翻山的时候又转到鬼怪故事上来了;经过修道院时我耳朵里则装满了年高德劭的老僧侣、发迹变态的私枭等传说。那些为富不仁的私枭把废墟用作堆放货物的仓库,这里离杜瑞斯迪府邸的距离在火炮的射程之内。但是一路走来如雷贯耳的却是杜瑞家族和亨利先生可怜的名字了。于是,先入之见使我对这个即将投靠,但从未谋面的家族产生了强烈的反感。等我亲眼看到美丽的杜瑞斯迪府邸矗立在修道院山下的海滨时,还真有点儿吃惊呢。这个府邸屋宇轩朗,法国式的建筑风格,要不就是意大利式的,反正我对建筑这一行是一窍不通。至于门前屋后的花园、草坪、林木,其精美别致实在是我平生之所仅见。如果把无谓的花费在这些地方的开销减免掉,足可以使家庭的经济景气起来,可实际上每年都要从收入中拿出相当大一部分出来维持现状。

    到门口来迎接我的是亨利先生,他身材高大、肤色黝黑(杜瑞家族的人皮肤都很黑),一张不美不丑的面孔上毫无笑容,身体结实而缺少活泼的气质。他不卑不亢地跟我握手,友善而不加文饰的言辞立刻给我一种宾至如归之感,没等我脱下靴子他就领着我去拜见老爷,这时天还没有黑,我看到上了油漆的窗户上镶嵌着一块挡风板,中央一块透明的玻璃折射出菱形的光柱,令人感到这间漂亮的房子无形之中涂上了一个污点。墙上挂着一帧全家福照片,雪白的天花板上垂掉着些许装饰物。在雕金镂银的壁炉一角,老爷端坐着阅读古罗马历史学家李维的名著。亨利先生的长相很像他,父子俩可以说都是其貌不扬,只是做父亲的城府更深、更老于世故、言谈更是千倍的娓娓动听。听说我刚从爱丁堡学院获得艺术硕士学位,他便询问了许多这方面的情况,谈到该学院的知名教授他如数家珍。因为话题都是我所谙熟的,我说起话来竟毫无拘束之感。

    谈话中间亨利太太进来了,第一眼看上去貌不惊人,因为再过六个礼拜她就要生下千金——凯瑟琳小姐,所以她这时面容显得很憔悴,跟我说话时那种降尊纤贵的口气分外露骨,所以在对这一家人的尊敬程度上我把她排在第三位。

    没过多久佩提·麦克莫兰的故事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坏印象就冰解冻释了,从此我成了杜瑞斯迪府邸内忠诚的仆人,亨利先生更令我崇拜得五体投地。首先我的工作由他直接负责,在正经事上他是一个很严厉的主人;其次,在空闲时候对下人倍加关爱;他对我这个管家摊派了干不完的活并实施明察秋毫的监督。有一天他从明细账目簿上抬起头来,声音腼腆地说:“麦科拉先生,可以坦白地告诉你,我对你的工作非常满意。”这是我听到的第一阵表扬之声。从那一天起,我的优秀表现改变了他吹毛求疵的态度。于是,全家人,乃至整个杜瑞斯迪府邸内,也都左一个麦科拉先生右一个麦科拉先生地叫开了,我总是在工作时间之内按照自己的方针处理完分内的各项事务,就算是他催促的时候也从不马虎了事。渐渐地我对他心仪起来,原因之一是出于对他的同情。他是一个把忧愁和不幸写在脸上的人:有时候会看着账目或者望着窗外凝神沉思;脸上那忧郁的神情以及嘴上的长吁短叹是那样容易让人产生好奇和恻隐之心。记得有一天我们主仆俩在管家账房里清账。账房在顶层,可以凭眺海滩的风光和岬角上的林木。我们休息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下了,两人来到阳台上看到那些私枭人多马壮在海滩上来回巡逻。亨利先生眼睛直瞪瞪地望着西边,我心里纳闷他的眼睛怎么不怕给阳光刺瞎了。突然,见他皱起双眉,用手揉着眉头,笑着朝我转过身来,说:

    “我在想什么你肯定猜不着。我在想啊,要是我跟这些无法无天的家伙为伍,冒着生命危险去闯荡江湖,生活一定会比现在快活得多。”

    我告诉他我也发觉他的情绪不佳,然后像刚出校门的书生那样,引用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的话宽慰他说:羡慕他人是人之常情,常换环境益于身心。

    “是啊,这话言之有理。现在我们应该回去继续算账了。”

    时间不长,我就听说了他神情沮丧的原委。就算是瞎子到了这个府邸,很快也会发现里面那一团黑暗的阴影的。这个阴影就是巴兰特拉大少爷。当时人们都以为他死了,是死也好,是活也好,反正他是弟弟的竞争对手,一个出门在外的潜在对手。周围的人说起亨利先生来是千夫所指,提及大少爷则是有口皆碑,人人叹息。亨利先生在家里又有对手,从父亲、妻子,一直到仆人都跟他过不去。

    老仆人中也有对立的两派:忠于大少爷的那一派以约翰·保尔为首。这家伙个子矮小,板着一副面孔,腆着大肚子,头上已经谢了顶,那派头俨然一位神学大教授。整个府邸内谁也没有他那么大的胆,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中轻慢亨利先生,通常是用奚落的口吻把他与大少爷相提并论。老爷和二少爷也会训斥他,但事到临头总要大打折扣:因为他每到这种时候会哭丧着脸,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自称大少爷是他的“好主子”。这样,再大的罪过也能得到主人的宽恕。至于亨利先生嘛,遇到这种场合只是缄口不语,得过且过,最多也不过怒目而视,然后了事。他深知活人不跟死人斗,一个老仆人出于对已故主人的忠心犯了一点小错,他怎么忍心去重责呢?像他那样软心肠的人又能找到什么借口去训斥下人呢?

    麦科诺奇则是另一派的头头。一大把年纪了,名声很臭,经常喝得醉醺醺的,满口胡言乱语,无故高声叫骂。我常常纳闷人类与生俱有的天性怎么在这两个水火不相容的人身上得到如此形象的表现。对手崇拜的主子一有缺点便肆意夸大,有目共睹的美德便极力淡化。麦科诺奇在我没来多久便嗅出了我的好恶,不时地向我倾诉款曲,动不动就说大少爷的坏话,搞得我手头的活也没法干下去。比如,他会大声嚷嚷:“那些家伙都是蠢猪,让他们死了才自在呢!大少爷——哼,只有妖魔鬼怪才会喊他大少爷呢。现在亨利先生才是真正的主子。我敢跟您这么说,大少爷在世的时候他们可从来不喜欢他。现在听到他的名字就伤心,哼!他在世的时候我就从来没有听到他嘴里说过一句中听的话,在别人跟前也一样。不是耍贫嘴就是吵架,再不就是亵渎神灵的诅咒——他是上等人?见他的鬼去吧。谁不知道他作恶多端!麦科拉先生,您没听说过沃利·怀特吗?他是一个织布的。没有?好吧,我来告诉你。沃利是个怪人,在上帝面前祈祷可诚心啦。一副皮包骨头的可怜样儿,跟俺没法比。俺看了就恶心,不过他干本行还真不赖。那一次他来责备大少爷的什么过失,堂堂的巴兰特拉大少爷跟一个织布的大老粗翻脸不是太丢面子了吗?”麦科诺奇讲到这儿会讥笑不己,的确他嘴上一提到大少爷的全名就充满仇恨地打哼哼:“可他还是跟那个人干起来了!好家伙,搞到人家的屋子里来了,嘴上还一个劲儿的不干不净。往人家火炉里扔湿柴闹得满屋子乌烟瘴气,在人家的窗口放鞭炮。那家伙还以为是给鬼怪缠上了呢。长话短说,沃利给抓起来了。他跪在地上不肯起来,一个劲儿地嚷嚷、一个劲儿祈祷,一个劲儿地求饶,磨蹭到最后还是把他放了。有人说他这是正当的谋杀,不信问问约翰·保尔好了,一提起这事儿他就浑身冒火,还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呢!巴兰特拉少爷可真行啊!”我问他大少爷自己对这事儿是怎么想的,他回答道:“我咋知道?他从没说起过这事儿。”接着他一如往常满口喷粪,骂骂咧咧的,不时地用轻蔑之极的口吻从鼻腔里哼出一两个“巴兰特拉大少爷”来。就在这几次推心置腹的交谈时他把卡莱尔的精给我看了,信纸上的马蹄印记还依稀可辨。其实这成了我们俩之间最后一次密谈,因为他说起亨利夫人的时候出言不逊,我严词驳斥,从此再也不敢跟他过于亲近。

    老爷对亨利先生的关心始终不渝,有时甚至用特有的方式向儿子表达赏识之情,拍拍他的肩膀像是跟大伙儿说话似的:“我这孩子真孝顺。”作为一个聪明、正直的人,他对儿子的赏识是真诚的。但是,除了赏识别的就说不上了,亨利先生自己肯定也是这么想的。至于真正的父爱那是专门留给死去的儿子一个人的。他自己也经常透露出这个意思,在我跟前就说起过一次。有一天老爷问我跟亨利先生的关系如何,我一五一十地都跟他说了。

    他听了把眼光移到炉火上,说:“好,亨利是个好孩子,他人很好。你听说了吗,麦科拉先生?我还有一个儿子。可惜啊,那个儿子为人不像亨利那么厚道。可是,他死了。活着的时候,他可是我们家的门面啊,我们都为他感到自豪。我这做父亲的心里装的只有他呀,少说也给他占去了一大半。家里人哪个不喜欢他?”说到这儿,老爷面带喜色地看着炉火,仿佛年轻了好几岁:“你跟亨利相处得这么好,我就放心了。日子长了你会发现他是一个好少爷。”然后,他就打开了书本,这是老爷结束谈话的惯用信号。不过他这时读书只是做做样子、真正读进去的大概微乎其微,他心里还在惦记着克卢顿战役和死去的大少爷。这时候我心里很不自在,不由自主地为亨利先生吃起醋来。

    我把亨利太太放到最后来讲,这样我个人的情感是不是显得过于露骨了?最好还是由读者看完故事后自己去评判。不过我得先从另外一件事讲起,因为这件事使我知道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内情。我进杜瑞斯迪府邸不到半年就赶上约翰·保尔病倒了,卧床不起。我这个人有点死心眼儿,总以为他是酗酒咎由自取。可他仍然得到了精心的照料,在病床上把自己装扮成圣人受厄的样子,连来看望他的牧师临走时也说他从病人身上受到了良多的启发和教诲。就在他生病的第三天,亨利先生垂头丧气、可怜巴巴地来求我一件事。他说:

    “麦科拉,我有一件小事想麻烦你一下。眼下要一个人去发送养老金。本来呢,是约翰·保尔分内的事,他病了我又不知道找谁去,就来找你。这件事有点儿棘手,我又没有什么理由亲自去跑,麦科诺奇嘛,那一副贫嘴,我不敢派他去。你瞧,我又——我又不想让这事儿传到太太的耳朵里去。”说到这儿,他的脖子根都红了。

    说真格儿的,我心里琢磨着,去给名声不佳的杰西·布朗送钱本是亨利先生本人的差事,为了遮人耳目才找我越俎代庖的。后来事情败露之后越发证明了我当时判断的正确。

    我顺着一条小街走,再拐进一个狭窄的胡同就到了杰西的住处,里面脏乱不堪。附近住的大都是小贩私枭。胡同口住着的那个家伙不知给谁打破了脑壳,再前面一点有一个小酒馆。虽然才上午九点,里面的喧哗声、唱歌声此起彼伏,就是在爱丁堡这样的大城市里也没见过如此糟糕的居住环境,我简直想半路退回去。杰西的房间和周围没有什么两样,她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亨利先生是个古板的人,临行前一再嘱咐我记住向对方索要收据,可现在她死活不肯写。等她叫人买回酒,等我为她的健康干了杯之后勉强屈从。我坐在她屋子里,她时而轻佻地假装贵夫人的高雅,时而不合时宜地嬉笑不止,时而又向我打情卖悄,简直把我吓得快要趴到地上了。说起钱的事来她是声泪俱下:

    “这是血淋淋的钱啊!我拿在手上还在滴血呀。死者给人出卖了,就给这几个可怜的钱!瞧我现在这样子多惨!啊,要是那个帅少爷活着该有多好,现在可是今非昔比了。他死了,他在苏格兰高原的崇山峻岭中睡着了。帅哥儿啊,帅哥儿啊!”

    哭起她的帅哥儿们,这个女人如醉如痴,紧握双拳,仰望着天空,这一套肯定是从街头卖唱的艺人那儿学来的,外表的悲伤大半是惺惺作态。跟大少爷的风流韵事如今事过境迁,不仅没有了羞耻之感,甚至成了向人夸耀的本钱。对她的表演我虽然不能说无动于衷,但最多也是嫌恶的怜悯。而这一点怜悯也由于她情绪的突变而烟消云散。她大概对我这个唯一的观众有点腻味了,就在收据上签了字,说:“拿去!”然后信口雌黄高声叫骂,简直没有一点女人味了。她叫我快滚,快回去向我那叛徒的主子交差。我这是第一次亲耳听到别人骂亨利先生是叛徒。她这突如其来的敌意和狂风暴雨般的辱骂搞得我蒙头转向,像丧家之狗一样跌跌撞撞地逃了出来。可是这个母老虎还没有过足瘾,我在小胡同里走时,她还从窗口探出头来继续叫骂。小酒店里的小贩私枭闻讯也到门口来凑热闹,还有一个没人性的家伙竟然放出一条小狗来,在我的踝骨上咬了一口。这是与恶人为伍的报应,我将来教育后人的时候有了再好不过的事例。就这样,我忍着脚上的剧痛和心头的怒火回到了家里。

    亨利先生在账房里佯装忙碌,我知道如果照直说他会很不高兴的。

    果然我一进门他打了一声招呼:“哦?”我讲完了事情的经过,随便发了一通议论,说跟杰西这样的人交往有失身份,何况这女人没有良心呢。他听了之后说:“我跟她没有任何瓜葛,不过,麦科拉,其实我这个人一辈子也没交上几个好朋友。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咱们家里有人做了对不起她的事。”虽然话说得拐弯抹角的,但他议论大少爷,我这还是第一次听到。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有点言不由衷。过了一会儿接着说:“所以我对这件事闭口不提。不然我太太和老爷听到了会很伤心的。”这时我发现他的脸又红了。

    我说:“亨利先生,要是让我来处理这件事,我就根本不理睬她。把钱给这种人究竟图的什么?这个女人不会过日子不说,还一个劲儿地挥霍浪费。要她感激你,那是从磨刀石上挤牛奶。就算您不在乎那几个钱,可总得心疼心疼下人的踝骨吧。”

    亨利笑了,“你的踝骨受伤,我很过意不去。”可是,到了第二天他又面容严峻起来。

    我央告说:“您瞧,我的建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过刚开始的时候我也很同情这个女人。”

    “这就对了,是不是?你可知道从前我就跟她很熟。那时候她可是个很体面的小妞儿。再说,咱们这个家我不敢夸耀;但维护家风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谈话就到此为止了,但跟主人这样坦诚相见还是前所未有的事。当天下午我得到确证,老爷对这件事早就了然于胸。这样亨利先生瞒着的实际上就是太太一个人。

    老爷对我说:“今天这趟差事让你吃苦了,而且是跟你毫不相干的事,我更要谢谢你。不过,我提醒你一句(亨利这孩子没准儿会忘了),千万别把这事让我那位姑娘知道了。麦科拉先生,你是明白人,勾起对死者的回忆是十分痛苦的事情。”

    这时我怒火中烧,真恨不得当着老爷的面数落他千不该万不该在亨利太太的心目中树立死者高大的形象,真想说服他尽最大的努力摧毁掉太太心中那个虚假的偶像。因为我清楚地注意到我的主人与主母之间已经产生了莫大的隔阂。

    如果只是陈述一个简单的故事,我这支笔是足以胜任的,但是,要把恒河沙数的小事、小得无法叙述的细枝末节有声有色地写出来,要把无关宏旨的音容笑貌、表情动作描摹下来,要把一年半时间里发生的事件提炼、浓缩到半页纸的空间,我自忖力不从心。话说白了,这要怪亨利太太。她把这门婚事当作是崇高的自我牺牲,并企图从中体现自己的美德,老爷又有意无意地极力怂恿。她体现自我美德的另一种方式是对死者的情意始终不渝。凭良心说,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活着的丈夫不忠不义,但老爷反而啧啧称羡。也许对大少爷的死他当着亨利先生的面羞于启齿,但在其他人跟前却是津津乐道的。就在这个三口之家里,他还要另立宗派,把自己现在唯一的儿子弃之一旁。也许只有杜瑞斯迪府邸内才有这么一个特殊的老传统:老爷把酒端到火炉旁边,当年的爱丽森小姐非但不回避,反而带着凳子坐在他的膝下,促膝谈心。跟我的主人结婚以后,这个习惯仍然延续了下来。在其他人的眼里这位年高德肋的者者如此溺爱养女兼媳妇应该是值得称道的事,可是我跟亨利先生的关系太密切了,对别人孤立他的举动自然看不惯。有好几次我看见他鼓足勇气,离开餐桌来到妻子和者爷中间。公公和媳妇从不扭头来欢迎他,只是把他当作一个冒失地闯进别人隐秘之地的淘气鬼,勉强朝他笑笑,勉强地把话题转向他。而他自然感到别扭,很快又知趣地回到餐桌上,与我为伴。杜瑞斯迪府邸里的厅堂很大,坐在餐桌上只能听到火炉旁边传来的喁喁私语。这时,我们主仆两人总是呆呆地看着他们俩。有时候老爷伤心地摇晃着脑袋,或者用手抚摩着亨利太太的头发,再不就是她把手搁在老人的膝盖上以示抚恤,也有时两人泪眼汪汪,四目相对而视,不难想见他们的话题又转到老路子上了,于是偌大一个厅堂似乎全罩上了死亡的阴影。

    有时候一连几个小时我不住地埋怨亨利先生太没骨气了。不过,我们俩心里都明白,人家同意嫁给他完全是出于怜悯,记得有那么一次,他告诉大家,他找了一个人来要把窗户挡风板上那块透明玻璃换掉。这样一点小事由他独自做主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但是殊不知大少爷生前曾把这块玻璃当作珍贵文物格外珍惜。亨利太太一听到要换掉,脸上立刻涨得通红,厉声责问:“我不明白你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我也不明白。”以前亨利先生说话时声音里从来没有像这样充满敌意。

    这时,老爷走上前来和风细雨地调解。不到一顿饭的动夫一切都成了如烟往事。饭后,公公和媳妇仍旧来到火炉旁边;我们俩看到太太把脑袋枕在老爷的膝盖上哭泣。亨利先生一个劲儿地跟我谈房地产的事儿。除了事务方面的话题,别的他什么都谈不来,跟谁也没有多少话可讲。可那一天他说起来滔滔不绝,眼睛不时地斜向火炉那个方向,说话的声音也踉往常大不相同,但谈话的内容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换窗玻璃的事终于告吹,大概他把这看成是自己的一次失败吧。

    不论是不是阳刚不足,反正他心地善良是人所共知的。亨利太太在他跟前颇有几分降格相就的态度,要是换了别人,自尊心准会受到莫大的伤害,可他还受宠若惊。妻子把丈夫当作玩物,忘了则弃之千里之外,冷若冰霜,记起时又如漆似胶,屈身相就,跟普通人家里哄孩子差不多。有时冷语施恩,有时又咬着嘴唇、怒容满面、横加训斥,仿佛为丈夫的遭人唾骂感到羞愧。她不顺心的时候对丈夫颐指气使,高兴起来又楚楚可怜地乞求丈夫的爱抚,那情形仿佛初恋的少女期待人生的第一次案情蜜意。而他对这一切安之若素,百依百顺,就像人们常说的,连她脚下的土地也爱之不尽,用那灿若明灯的眼睛深情地凝视许久。快生凯瑟琳小姐的那阵子,他说什么也要守在产房的床脚。据说,他当时脸色煞白,眉头上汗滴如雨,手上一块手绢被他捏得跟火枪的弹子一般大。孩子出生后好多天他都不忍正眼相看。我真怀疑他对待小姐是不是有某种病态的扭曲心理。因为他对孩子的态度冷漠,还常常遭到夫人的大声呵斥。

    以上就是这个家族在一七四九年四月七日以前的大致情况。而此后一连串催人泪下,牵涉到好多条人命的事件就在这一天拉开了序幕。

    这一天,离吃中饭还有那么一小会儿,我正坐在自己的房子里,约翰·保尔连门都不敲就冒冒失失地闯了进来,一边告诉我说下面有个人要跟管家说话,一边还鄙夷地奚落我这间名叫账房的小屋子。

    我问他是一个什么人,叫什么名字。话一出口才明白他进门时为什么要摆出那副酸样儿。估计来人非要当我的面才肯道出自己的真名实姓,这样一来自然就碍了他这个总管的大面子。

    我笑了笑,说:“好吧,我去瞧瞧,看他有何公干。”

    在厅堂里我看到一个大个子,衣着简朴,外面披着一件航海的斗篷,像是刚上岸不久的样子。后来才知道他也确是漂洋过海来的。离陌生人不远的地方站着麦科诺奇,舌头伸得老长,用手托着下巴,一副痴呆呆的傻样儿。陌生人用斗篷遮着脸,一看见我出来了马上就热情洋溢地迎上前来,说:

    “哎呀,我的好哥儿们,一千个对不起,打搅打搅了。我是有苦难言啦。这不,刚才碰上个头儿模样的人,太狂了,我认识他,他认识我那就更甭说了。您是这个家里的人,在这里又有面子,所以我才冒昧地让人把您请来的。不用说,您是靠得住的喽。”

    我说:“这你就放心,杜瑞斯迪府邸里的人个个都靠得住。”

    他说:“好哥儿们,我也是这么琢磨的。你瞧,刚刚上岸的,派我来的就是一个忠诚可靠的人,名字我忘了。他冒着生命危险在海边等我,要等到明天天亮。说实话,我还真有点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呢。我经常是死里逃生啊,先生——敢问您的尊姓大名?我忘了——我这条命还真舍不得轻易地丢了呢。对,想起来了,刚才我说的那个头儿,记得是在离卡莱尔不远的地方见过。”

    我说:“是吗,先生,您今天完全可以信赖麦科诺奇。”

    陌生人回答道:“哦,这样就好。坦白地说,我的名字在苏格兰这个国家不便公开。不过在您这样的正人君子跟前用不着躲躲闪闪的,请允许我在您的耳朵里嘀咕得了。别人都叫我法朗西斯·布克——法朗西斯·布克上校。我是冒着天大的风险到这里来求见您的主人的。不知您能不能给他们通报一声我的名字。单从您的外表我看不出来这儿的情况如何。麻烦您把我的姓名告诉他们,就说我是给他们送信来的。带来了很重要的信。”

    法朗西斯·布克是查利王子手下那一帮爱尔兰籍将士中的一员。这些家伙给王子的事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在起义期间为苏格兰人深恶痛绝。我立刻想到巴兰特大少爷跟这样一帮人狼狈为奸怎能不令世人惊讶!与此同时,我强烈地顶感到意想不到的事情来临了。

    我打开一扇房门,对他说:“请进来吧,我这就去向老爷通报。”

    上校说:“如此甚好,什么来着——先生。”

    我慢吞吞地走进大厅。全家三口都在这儿——老爷还是在他的老地方,亨利太太靠着窗口做针线活,亨利先生一如往常,在大厅的一侧踱步,大厅的中央是准备开饭的餐桌。我简明地向他们说明了来意。老爷听了仰靠在躺椅上,亨利太太呼地跳了起来,举止呆滞,远远地跟丈夫四目对视。这是他们夫妻俩有生以来第一次交换这么奇怪、这么富干扰逗性的目光,两人的脸色惨白。亨利先生一言不发地转向我,用手指做了一个手势,我立马领会了他的意思,折身出来请上校。

    我带着上校进来的时候,三个主人原地未动,估计也没有说什么话。

    上校弯腰行礼,说:“这位想必就是杜瑞斯迪者爷了?”老爷也躬身还礼。上校又说:“这位就是巴兰特拉少爷吗?”

    亨利先生回答道:“我还没有用那个称号,我叫亨利·杜瑞,愿为您效劳。”

    接着上校转身面对着亨利太太,把礼帽放在胸前,深深鞠了一躬:“这么秀气、这么迷人的女士当然就是如雷贯耳的爱丽森小姐喽!”

    丈夫和妻子再次相对面视。

    只听她回答道:“我就是亨利·杜瑞太太;结婚前叫爱丽森·格里姆。”

    然后老爷打开了话匣子:“布克上校,我人老不中用了,您路途迢迢的到这儿来是看得起我们这家人啦。是不是给我们带来了——”说到这儿,他犹豫起来,打住了话头,接着声调为之一变,说:“——我儿子的什么消息?”

    “老爷,我以军人的直爽回答您的问题:‘是的。’”

    老爷颤巍巍地挥着手,像是打手势,究竟是让上校等一等还是请他说下去就不得而知了。最后,他的嘴里蹦出两个字来:“好吗?”

    上校激动地说:“好极了!我那位好朋友、尊敬的同志现在正在巴黎呢。谁知道呢,按照他的习惯此时此刻大概正在搬椅子准备吃晚饭吧。——哎哟,夫人昏倒了。”

    亨利太太面如死灰,歪倒在窗台上。亨利先生正准备冲过去,她颤抖着站直了身子,煞白的嘴唇轻声他说:“我没事儿。”

    亨利先生见状停下脚步,脸上的肌肉愤怒地抽搐着。然后,他转身对上校说:“您不必为杜瑞太太的惊讶过意不去。这是十分自然的事,因为我们小时候都像亲兄妹,一起长大的。”

    亨利太太用一种如释重负,抑或是感激的目光看了丈夫一眼。我琢磨着,他这是平生第一次为妻子挽回了面子。

    上校还是充满歉意地说:“杜瑞夫人,请您原谅,我是一个粗野的爱尔兰汉子,这样直率地把事情向一位女士和盘托出,真是罪该万死。我带来了大少爷的亲笔信,你们三个一人一封。我知道这位朋友的文才,他在信里一定是绘声绘色他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说着话,他拿出信来,按信封上面收信人名字的字母顺序排列,第一封是给老爷的。只见他老人家像见了宝贝似的一把接了过去。然后上校朝亨利太太走过去,把另一封信递给她。

    可是夫人挥手谢绝,声音哽咽地说:“给我丈夫吧。”

    上校本是个头脑敏捷的人,这时也茫然不知所措,嘴里嗫嚅着说:“真是的!我怎么这么笨!真是的!”可手上还攥着那封信。

    最后亨利先生伸过手来,上校别无选择只有递给他。亨利先生把妻子的一封和自己的一封接过来,看了看信封,眉头紧锁着,仿佛在沉思。他处事的泰然自若一向令我叹服,这时的表现更是非同往常。

    他对妻子说:“我扶你回卧室去吧。这件事来得太突然了。再说你也需要到安静的地方去看信呀。”

    她又一次惶惑地看着丈夫。可亨利先生急急忙忙地来到她跟前,说:“最好还是回卧室去,真的,布克上校为人豪爽不会见怪的。”说着就捏着她的手指,牵着她离开了大厅。

    当天晚上亨利太太没有露面,很久以后我才间接地听说亨利先生第二天一早就去看望她,而她把那封信原封未动地还给了丈夫。

    他大声地说:“看一看就烧掉嘛!”

    “别逼我了。”

    据我的观察,这一番话破坏了夫妻俩以前良好的关系。不过,信嘛,到了我的手上,我把这封没有拆开的信烧了。

    克卢顿战役之后,大少爷的遭遇我颇有语焉不详之处,不久前还为这事儿给布克上校写了一封信,请求他为我的写作提供一点第一手资料,因为时间隔得太久;单凭记忆难免有讹谬之处。他现在被授予圣路易斯国王骑士爵位,坦白地说吧,收到他的回信我很难为情,因为他把自己一生的回忆录倾囊相赠,比我的整个故事还要长得多,其中的某些内容在我看来很不适合以感化育人为己任的文学作品,而且有关大少爷的事迹也只有零星琐碎的几点。回信是从艾腾海姆寄出的,他在信中叫我用完了资料以后找一家出版商把这些东西都付印成书。我打算先满足自己的需要,然后再考虑给他出版一部分。这样我的读者对一些关键性的环节就有了详尽而真实可信的材料。再者,如果哪一家出版商对骑士的故事有兴趣就可以按图索骥,直接而方便地找他本人商谈。现在我就把从他的日记中摘录下来的第一部分叙述如下。这实际上就是那一天在杜瑞斯迪府邸大厅的酒席上骑士讲的故事,不过这远不是什么赤裸裸的事实,他本人添油加醋、讨好我家老爷的成分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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