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作者:西德尼·谢尔顿 字数:22598 阅读:48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十一章

    伊丽莎白把塞缪尔的自传带在身边。

    她常常站在塞缪尔·洛菲夫妇的肖像前,静静看着书中的人物,试着感觉他们的存在,好像他们还活在世上一样。

    注视了许久之后,她会转身上楼,到塔房去看书。她几乎每天都窝在塔房里,不停地看书,读着读着,她发现自己愈来愈接近塞缪尔和特伦尼亚了。她似乎能跨越时间的洪流,感受到他们的喜怒哀乐……

    ※※※

    伊丽莎白读到,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塞缪尔都待在瓦尔大夫的诊所内帮他调配药材,也学会怎么开处方,而特伦尼亚总是那么不期然,却又经常出现在他四周,她依然是那么美丽脱俗。每次只要一见到她,塞缪尔就更加强了要与她共度一生的意念。

    塞缪尔很受瓦尔大夫的赏识,但是瓦尔太太却视他为眼中钉。她是一个尖酸刻薄的悍妇、欺善怕恶的势利小人,她极度厌恶出身贫寒的塞缪尔。塞缪尔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也尽可能不跟瓦尔太太碰面。

    塞缪尔对于那些看起来不起眼却能治愈疾苦的药草非常着迷。根据书中的记载,在公元前一五五○年时,埃及人就懂得用灯芯草开出八百一十一种处方了。那时候人们的平均寿命只有十五岁,这点从当时奇奇怪怪的药方就可以看出来——鳄鱼粪、壁虎干,还有蝙蝠血、骆驼的唾液、狮子的肝脏、青蛙的脚,甚至还有独角兽的角粉。这些药材恐怕不能发挥什么神奇的疗效。当时,每张药单上都要签下“RX”的符号,这代表埃及主司医疗的神祉霍拉埃的魔力。就连“化学”这个字,都是从古埃及文“开米”或是“凯弥”衍生而来的。那些巫医则叫做“魔术家”。

    这些都是塞缪尔学到的知识。

    贫民窟和克拉科夫市区的药局都已相当古老。店里那些瓶瓶罐罐里装的多半是一些未经检测的药材,有些根本不具疗效,有些吃了还会害病。

    塞缪尔对那些药材的属性已经摸得一清二楚了。他认识其中的蓖麻油、氯化亚汞、大黄、碘、可卡因以及吐根①(注:南美产茜草科植物的根;用来做吐剂、泻剂)等药材的功效。另外,在这个地区还可以买到治哮喘、腹绞痛以及因斑疹伤寒而引起的发烧所需要的“万灵丹”。

    由于并没有人检验这些药材到底卫不卫生,所以经常可以看到软膏和漱口药水里悬浮着一些小虫子、蟑螂,甚至一些溺死的老鼠与不知名的毛发。服了这些药材的患者,有的病情不见起色,有的甚至还魂归西天,原因不是由于病情已经病入膏盲,而是因为服用了这些不洁的药材。

    当时有些杂志记载有关药局的介绍,塞缪尔把这些消息都牢牢记下来。他求知若渴,对于药学方面的研究更是孜孜不倦,他也经常和瓦尔大夫讨论医学上的理论。

    “这些都是有根据的,”塞缪尔自信而坚定的侃侃而谈,“每一种疾病都必有其根治之道。对我们人类而言,身体健康是正常的,而患了疾病才是违反自然的。”

    “或许吧!”瓦尔大夫回答,“但是大部分的病人都不愿意尝试我的药方。”

    他状似艰难地又补充了一句,“我觉得这才是明智之举。”

    塞缪尔几乎把瓦尔大夫药学方面的藏书都翻遍了。每本书他都仔细念上好几回。但是对于书上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他感到相当沮丧;有大多病症在当时还没有特效药可治疗。

    塞缪尔相当渴望能以实验来验证自己的假设。

    有些科学家主张利用抗体来建立防御系统,并认为这是抵抗疾病的上上之策。瓦尔大夫也曾经根据此理论进行一项试验——他从一个白喉患者身上抽取出血液,然后注射到一匹马身上,结果那匹马死了。从此以后,瓦尔大夫就不再进行任何类似的研究。

    尽管如此,塞缪尔仍然相信瓦尔大夫的方向是正确的。

    “您不能就此罢手,”塞缪尔对他说,“我认为您一定会成功!”

    瓦尔大夫只是摇摇头,并且说道:

    “那是因为你现在才十七岁而已,塞缪尔。等你活到我这把年纪时,你大概就不会那么有自信了。算了吧!”

    塞缪尔可没这么容易就被说服。

    他想继续完成瓦尔大夫的实验。但他需要一些动物来当实验品。然而,他除了利用一些流浪的野猫和自己捕捉到的老鼠之外,他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可供实验的动物了。不幸的是,不管塞缪尔再怎么调整剂量,那些拿来试验的猫和老鼠全都死掉了。

    塞缪尔心中暗想: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它们太小了。我需要大一点的动物,一匹马,一头母牛或是一只绵羊。

    但是他要到那儿去找这些动物呢?

    一天傍晚,当塞缪尔回到家时,他发现门口有一匹老马和马车。马车的一侧用歪歪斜斜的字体写了几个大字:

    “洛氏父子”。

    塞缪尔不可置信地看了一会儿,急忙冲进屋里问他的父亲。

    “那匹——外头那匹马你打那儿弄来的?”

    他上气不接下气问着。

    他父亲得意地笑了笑:

    “是我换来的。有了马我们就能多跑几个地方。再过个四五年,我们就有能力再买第二匹马了。想想看,到时我们就有两匹马了!”

    这就是他父亲的雄心大志!拥有两匹瘦弱的老马和一辆破车,梭巡于贫民窟窄小脏乱的小巷叫卖!天啊!塞缪尔觉得欲哭无泪。

    当天晚上,塞缪尔到马厩去看那匹马。他们叫它菲德。在所有马匹中,这匹马可能是品种最差的一种。这是一匹老母马,既驼背又跛腿。它能不能走得比塞缪尔的父亲快,可能都还是个问题呢!

    不过那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塞缪尔现在拥有了第一个适用的试验品了。他再也不必为了做试验,处心积虑捕捉老鼠和野猫了。当然,他的行动必须相当谨慎,绝不能让父亲发现自己在他的爱马身上做实验。他敲敲菲德的头,然后对它说道:

    “从现在开始,我就要带你进入医学界了。加油吧!”

    塞缪尔在菲德的马厩一角弄了一个临时实验室。

    他在一盆浓肉汤中培养出一些白喉菌。当这些细菌繁衍一定数量的时候,他就取出一些到其他的器皿上,然后用肉汤稀释它,并且把它慢慢加热。他用皮下注射用的针管吸满经过处理的细菌,走到菲德的身旁。

    “记得我告诉过你吗?”他对马儿说,“今天可是你的大日子。”

    塞缪尔把针头刺进菲德肩部松弛的皮肤下,就像以前瓦尔大夫做的一样。菲德转过头来,好像在责备他似的瞪了一眼,随即淋了塞缪尔一身尿。

    塞缪尔估计大约在七十二小时之后,注射到菲德体内的白喉菌就会开始繁衍。然后,塞缪尔会再注射另一剂,这次剂量将比第一次多一点,之后再追加一剂。

    如果抗体理论是正确的话,那么每一剂都能在接种者体内发挥有效的抗病功能,而塞缪尔就可以发明有效的疫苗了;而接下来的步骤就是另外找人类来试验。这应该不会太难。随便那一个已经病入膏盲的患者都会很乐意配合他的,只要他的药能为他们带来一线生机。

    接下来的两天,塞缪尔几乎是寸步不离地待在菲德身边。

    “我从来没看过有人像他这么喜爱动物。”他父亲说,“我就是无法让他离开菲德身边一步。”

    塞缪尔用别人听不见的音量低低回了一声。事实上,他对他的所作所为颇有愧于心,即使如此,他纵然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向父亲坦承他在背后搞的花样,因为一旦说了出去,父亲是绝对饶不了他的。此外,也绝对没有人会识破他的计划。毕竟他只想从菲德身上抽出一两瓶的血浆罢了。

    到了第三天早上,不幸的事终于发生了。一早,塞缪尔就被屋外传来的叫骂声惊醒。他急忙下床跑到窗户前往外瞧。他看见父亲就站在房门口,马车停在他旁边,他暴跳如雷。可是菲德不见了。塞缪尔随手抓了一件外衣套上,连忙赶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畜牲!”他父亲声嘶力竭地怒吼着,“奸商!骗子!无耻之至!”

    塞缪尔推开那些看热闹的路人,挤到父亲身边。

    “菲德呢?”

    塞缪尔问他父亲。

    “问得好。”他父亲呜咽着,“它死了!就像条狗一样死在街上。”

    塞缪尔的心为之一沉。

    “你也看到我是怎么待它的,是不是?每次让它载货上街时,我哪次赶过它了?我又何曾鞭打过它呢?不像有些我认识的小贩,总是对畜牲拳打脚踢的。这倒好了,你看看它是怎么报答我的?它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死了。哼!等我逮到那个卖马给我的杂碎时,我一定会亲手阉了他!”

    塞缪尔转过身去,心痛犹如刀割。

    不单是为了菲德的死,而是为了他破碎的美梦——远离贫民窟的生活,和特伦尼亚生一窝小孩,住在华屋里过着安逸的生活,这些梦想仿佛都随着菲德的猝死而一起幻灭。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在塞缪尔受到这么大的打击之后,他又得知瓦尔夫妇已经准备将特伦尼亚许配给一位犹太籍的教士。塞缪尔完全无法接受这接踵而至的重创。特伦尼亚是他的人啊!塞缪尔决心不计后果,放手一搏。

    他匆匆忙忙赶往瓦尔家中,那时他们夫妇两人正好就在大厅里。塞缪尔毕恭毕敬地站在他们面前,深深吸了一口气;接着,他开口说道:

    “我想您们可能弄错了。您们不能误了特伦尼亚的一生。特伦尼亚该嫁的人是我。”

    瓦尔夫妇不可置信地面面相觑。

    塞缪尔赶紧接着说:

    “我知道目前我的身份地位配不上特伦尼亚。”

    他一鼓作气说下去:

    “但是要她嫁给那个年纪大得够当父亲的教士,未免太委曲她了。除了我以外,没有人能给她带来真正的幸福。”

    “你这个不要脸的小杂种!给我滚出去!滚!”

    瓦尔太太歇斯底里地尖叫着,看来好像快脑溢血了。

    在短短的一分钟内,塞缪尔早已被轰出门外。而且从今以后,瓦尔大夫的家他再也不能踏进一步。

    夜深时,万籁惧静。

    塞缪尔充满恳诚的心向上苍祈求:

    “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既然我不能拥有她,那么你为什么又要让我爱上她呢?难道你是如此冷酷无情的吗?”

    塞缪尔又悲痛至极地喊着:

    “你听见我说的话吗?”

    一个声音隔着大杂院薄薄的墙壁传来:

    “我们全都听见啦!塞缪尔!看在老天爷的分上,你给我闭嘴好吗?别再像神经病一样扰人清梦了!求求你,行行好!”

    第二天下午,瓦尔大夫派人把塞缪尔找了去。当塞缪尔赶到瓦尔家时,发现他们一家人都在大厅等他。当然,特伦尼亚也在场。

    “我们出了点问题。”瓦尔大夫开口说,“我们似乎生了一个最愚蠢不过的女儿。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迷上你了。我们都搞不懂她脑袋里到底在想什么,我想这就是所谓的鬼迷心窍吧!因为像她们这种黄毛丫头是不懂什么叫做‘爱’的。总而言之,她已经拒绝和拉宾诺维兹教士的婚事了。很不幸,她想要嫁的人是你。”

    塞缪尔偷偷瞄了她一眼,特伦尼亚正对着他微微笑。塞缪尔快乐得差点儿高喊起来。能与她厮守一生,此生又夫复何求?

    瓦尔大夫接着说:

    “你说过你很爱我的女儿,是吗?”

    “是——是——是的,大夫。”

    塞缪尔兴奋得说不出话来。他试着再回答一次。这次,他的声音听起来稳定多了。

    “我是真心爱她的,大夫。”

    “很好。让我再问你一件事,塞缪尔。你愿意让特伦尼亚跟一个沿街叫卖的小贩就这样过一辈子吗?”

    塞缪尔知道自己中计了,但是他只能实话实说。

    他看着特伦尼亚,缓缓开口说道:

    “不,大夫。”

    “哦?很好。现在你知道问题出在那里了。我们任何人都不想让特伦尼亚嫁给一个街头小贩,是吧?但是,塞缪尔你自己就是靠街头叫卖为生的小贩呀!”

    “我不会一直都这么没出息的,瓦尔大夫。”

    塞缪尔的口气坚决而有力。

    “那你倒说说看,你有什么远大的抱负?”

    瓦尔大夫的表情变得很严肃。此时,瓦尔太太语带尖酸插嘴说道:

    “你出生在小贩之家。那是你们的老本行,我也不怨谁。但是我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嫁到那种家庭去。”

    塞缪尔怔怔地看着他们一家人,心中感到迷惑不已。来这里的一路上,他满怀忧虑与失望。之后,他又乐得飘上了云端,这会儿又被现实的冷酷狠狠抛入无底的深渊。他们到底有什么目的呢?他想不透。

    “我们夫妻已经达成一个协议了。”瓦尔大夫终天开口说话,“我们给你六个月的时间。如果你能在这个期限之内证明你并不是平庸之辈,而且你能够提供一个和特伦尼亚现在一样的生活环境的话,那么我就答应你的婚事,绝无异议。否则一切都依照原订的计划进行——特伦尼亚还是要嫁给拉宾诺维兹教士。我想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你认为呢?”

    塞缪尔呆呆看着他,吃惊地说不出话来。

    “六个月?”

    他想着。

    没有人能够在短短的六个月之内就打出一片天下的,更不要说一个在克拉科夫贫民窟里长大的毛头小子了。

    “你听懂了没有?”

    瓦尔大夫问。“是的,大夫。”

    塞缪尔听得再清楚也不过了。

    他觉得胃沉沉的,好像里头塞满了铅块似的。恐怕只有等待奇迹的出现,才有可能让他的美梦成真。瓦尔一家的乘龙快婿必须是教士或是医生,家境富裕的人也行。塞缪尔迅速在脑海中分析各种可能性。

    这个地方的律法规定不准他当医生——克拉科夫市的大夫是有配额限制的。

    那么,当个犹太教士呢?这似乎更加不可能了。一般有志于教职者,必须从十三岁就开始研读相关知识,然而塞缪尔都已经快十八岁了。

    家境富裕?这更不用提。就算他二十四小时都在街上叫卖五金杂货,到九十岁时他仍然是个穷光蛋。瓦尔大夫出了一道他永远也解决不了的大难题。他们答应暂缓与教士的婚事,一方面又出了一个难如登天的任务给塞缪尔,这纯碎只是安抚特伦尼亚情绪的手段。只有特伦尼亚是唯一对他有信心的人。她全心全意信任塞缪尔。她相信在六个月内,塞缪尔一定能找出致富或出人头地途径。

    塞缪尔痛心地想着:她似乎比我还执著。

    ※※※

    严酷的考验开始了。

    时间飞也似的过去。白天,塞缪尔帮父亲在街上叫卖。一到夕阳西下、夜幕低垂时,塞缪尔便连忙赶回家,随便找东西果腹,接着就到实验室工作去了。他搜集许多不同的血清,并将这些血清分别注射到兔子、鸟、猫、狗等小动物的身上。然而,那些动物全都死光了。

    它们太小了。塞缪尔难过地想着,我需要大一点的动物。

    想归想,他仍旧是一筹莫展。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

    塞缪尔每个星期都会跟着父亲一起到克拉科夫市区去补货。他跟以前一样,在天还蒙蒙亮时就和其他小贩一样等在深锁的木门前。然而,他一点儿也没听到喧嚷的人声,他的心思全在做实验上面。

    有一天,天才刚破晓,塞缪尔照例陪父亲等在木门前。当他正在为几个实验上的难题而百思不解时,一个人向他大吼:

    “你!犹太佬!往前走啊!还杵在那儿干什么!”

    塞缪尔回过神来,抬头一看,发现木门已经开了,而自己的手推车则正好挡在路中央。一个守卫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

    木门通常都是由两个守卫把关,他们身穿绿色制服,佩带胸章以及又粗又硬的棍捧和手枪。其中一位守卫的腰间系着一把大钥匙,那是用来开关木门的。

    一条小溪潺潺流经贫民窟的木门外侧,小溪上方横跨有一座木桥,这也是通往外面世界的唯一通道。桥头就是守卫室,守卫就在那里站岗。

    塞缪尔曾目睹一些倒霉的犹太人被守卫拖到桥的那一端,然而他们通常都再也没有回来过。任何一个日落后还在贫民窟外游荡的犹太人都会被送到劳改营。对每个犹太人来说,这是最可怕的事情。

    这两名警卫照理说应该整夜都必须在城外巡逻,以防犹太人偷跑出来。是贫民窟里的居民都知道,一旦城门上了锁,就会有一名守卫到城里去找乐子。在黎明前,他必定会赶回来帮他的同伴开城门。

    这两名警卫其中一个叫保罗,另外一个叫阿拉姆。保罗平易近人,一点心机都没有,而阿拉姆则截然不同。他残暴狡滑、毫无人性。他长得矮矮壮壮的,有一双结实的臂膀和啤酒桶般的身躯。他是个典型的反犹太者,所以只要是他当班的那一天,大家都会尽量提早回城,因为大家都知道,阿拉姆最喜欢的事莫过于拖着迟归的犹太人过桥,再用棒子毒打他一顿,最后送他到看守所去接受更残忍的酷刑。

    现在,站在门前对塞缪尔破口大骂的守卫就是阿拉姆。

    塞缪尔推着手推车,快速通过大木门,朝克拉科夫市区前进。即使过了木门,他仍能感受到阿拉姆从身后投射而来的炙热的目光。

    一个又接着一个月过去,现在距离期限只剩下三个月了。

    在过去的三个月里,塞缪尔无时无刻不在绞尽脑汁,想早一点找出实验失败的症结;只要一有时间,他就往实验室里钻,埋首于研究中。

    他曾经跟市区内几位富商谈过,但是很少有人愿意听他痴人说梦;即使愿意听他说几句话的人,在听了这后,也只是给一些无关紧要的评论来敷衍了事。

    “你想赚大钱啊?那就把钱省下来,别做傻事了,孩子。总有一天你也能跟我一样有自己的产业。”

    说来简单,可是塞缪尔跟他们不同。他们个个都是出身于富裕之家,要塞缪尔跟他们一样一步登天,谈何容易呢?

    失望之余,塞缪尔兴起了一个念头——他干脆带着特伦尼亚私奔好了。但问题是,他们能走哪儿去呢?他可以想像浪迹天涯的下场就是定居在另一个贫民窟。到时候,他仍旧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不!绝对不能这么做。他太爱她了,又怎舍得让她吃这种苦呢?这才是最大的难题。

    时光飞逝如梭,转眼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了。

    塞缪尔唯一觉得安慰的,就是每个礼拜能见到特伦尼亚三次,当然不是两人单独见面。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每见她一次面,塞缪尔的爱意就更增添几分。他心中缠绕着甜蜜与苦涩的矛盾,他见她的次数愈多,就表示他们分离的日子愈近了。

    “你一定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特伦尼亚总是这么告诉他。

    然而现在只剩下三个星期了,塞缪尔却连一点进展也没有。

    一天晚上,特伦尼亚跑来找他。她抱着他,温柔地说道:

    “带我走吧!塞缪尔!”

    塞缪尔从来未曾像此刻一样深深狂恋着她。堂堂一位医生的千金居然愿意为了自己牺牲一切,不但得离开挚爱的双亲,也得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跟他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苦日子。

    塞缪尔紧紧抱住特伦尼亚:

    “我不能这么做!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还是个穷酸小贩。”

    “我不在乎!”

    特伦尼亚说。

    塞缪尔看看自己四壁萧然的家,又想到瓦尔大夫家中宽敞豪华的房间以及成群的仆人。

    于是他说道:

    “我在乎。”

    话说完,特伦尼亚便转身离去。

    翌晨,塞缪尔在街上遇见他以前的同学伊萨克。伊萨克正拉着一匹生重病的马迎面过来。这匹患了急性肠炎的马不但瘦弱不堪,又驼又聋,而且还瞎了一只眼睛。

    “早啊!塞缪尔!”

    伊萨克喊着。

    “早安!伊萨克!我不知道你要去哪儿,不过,不管你要到哪儿去,可得加快脚步,因为你的马快撑不下去了。”

    塞缪尔说道。

    “哦!不急的。反正我要把洛弟送到胶厂去制成动物胶了。”

    塞缪尔很快地打量了那匹马:

    “我想他们不会出什么好价钱来买这匹可怜的马。”

    “我知道。”伊萨克回答,“我只需要几枚佛罗林①(注:一二五二年在佛罗伦萨发行的金币)够我买辆手推车就可以了,洛弟也只值这些钱而已。”

    塞缪尔的心脏愈跳愈快。

    “我愿意把我的手推车换给你,也省得你多跑一趟,怎么样?”

    这桩买卖不到五分钟就搞定了。

    接下来,塞缪尔只要编几个借口向父亲解释他是怎么不小心把老推车弄丢的,又是怎么得到这匹奄奄一息的老马的。当然,最重要的就是想靠法赶紧再造一辆新的手推车。

    塞缪尔先把洛弟带到以前饲养菲德的马厩里,接着再仔仔细细检视一下眼前这匹老马,它的状况似乎比第一眼看到时还糟糕。塞缪尔拍了拍洛弟说道:

    “别担心,洛弟。在医学研究上,你将会名垂青史。”

    几分钟之后,塞缪尔便弄好了一瓶新的血清。

    ※※※

    拥挤脏乱的贫民窟,一直是各种致命传染病的温床。近来,民众们更笼罩在一种无名恶疾的阴影之下。得了这种怪病之后,患病者会高烧不退,除了严重的咳嗽之外,还会长出可怕的水疱,最后会痛苦的死去。医生们都找不出病因,大家都只能束手待毙。

    伊萨克的父亲也得了这种莫名的疾病而病倒了。因此,当塞缪尔听到这个消息后,便立刻前往探视。

    “大夫来过了。”伊萨克泣不成声,“他说他已经尽力了。”

    楼上传来一阵阵可怕的哮喘声,那是伊萨克重病的父亲传下来的。

    “我要你替我办一件事。”

    塞缪尔说道。

    “拿一条你父亲用过的手帕来。”

    “你说什么?”

    伊萨克瞪大眼睛。

    “拿他最常用的那条。拿的时候要小心,上面都是病菌。”

    塞缪尔又说了。

    一小时后,塞缪尔回到马厩,很谨慎地把手帕上的污物刮到培养液中。

    他不眠不休工作了一昼夜。

    第二天,他注射少量的培养液到洛弟的体内,第二次注射时,又把剂量加重一些。他分秒必争,一定要找到挽救伊萨克父亲的方法。

    当然,也为了挽救他美好的未来。

    ※※※

    事隔多年之后,塞缪尔仍然想不透老天爷究竟是眷顾他,还是眷顾可怜的洛弟。总之,在一次又一次加重剂量之后,洛弟依旧是安然无恙;也就是说,塞缪尔已经制造出第一剂成功的抗毒素了。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得说服伊萨克的父亲也接受这种药剂的注射。

    当塞缪尔赶到伊萨克家时,却发现他家里挤满了一大堆哭哭啼啼的亲友,原来伊萨克的父亲已经危在旦夕。

    “他的时候快到了。”

    伊萨克告诉塞缪尔。

    “我能看看他吗?”

    塞缪尔说。

    于是这两个男孩便一同走上楼去。

    伊萨克的父亲就躺在病床上,因为发高烧而满脸通红。眼前的他已经瘦得只剩下一副骨骸了。一咳起来就好像要痉挛似的,全身抽动不已,他每咳一次,身体状况就更加虚弱。任谁都能看得出来,他随时都可能魂归西天。

    塞缪尔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道:

    “我有些话想跟你和令堂说。”

    塞缪尔很快就说服他们了。

    在这种情形下也只能放手一搏,实在别无他法。然而,就连塞缪尔在内,也没有人真的相信塞缪尔带来的那瓶液体会是什么万灵仙丹。

    塞缪尔将血清徐徐注入伊萨克父亲体内。他在病床旁待了三小时静待其变,然而病患的情况仍然不见好转。血清一点效用都没有。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患者的咳嗽次数似乎愈来愈频繁。

    终于,塞缪尔也放弃了最后的一线希望。他离开时垂着眼,不敢正视伊萨克。

    第二天一大早,塞缪尔就准备出门去办货。

    其实,他很想赶到伊萨克家去,看看他父亲是否还活着。

    克拉科夫的市场被前来交易的商人们挤得水泄不通,让人寸步难行。塞缪尔觉得货多得好像永远都买不齐似的,他一心只想回到贫民窟去。等到他补足货时,天色已将近傍晚了。于是他推着堆满货物的推车,急急忙忙往回走。

    在距离贫民窟还有两里路远的时候,不幸的事发生了。

    手推车的一个轮子突然裂开,车上的货品通通掉到路旁。

    塞缪尔想赶紧去找个新轮子来替换,但是又怕掉在路旁的货品会被别人拾去,他真是进退两难,不知所措,路人纷纷围过来,贪婪地看着那些掉落一地的杂货。

    塞缪尔看到个警察走过来——他是异教徒——塞缪尔在叹事情不妙,他们一定会把所有货物都没收。那个警察推开围观的人群,对已经吓得脸色苍白的塞缪尔说道:

    “你的推车需要换新轮子了。”

    “是——是的,先生。”

    “你知道要到哪儿换吗?”

    “不知道,先生。”

    这位警察拿出一张纸来,在上面写了些字,递给塞缪尔。

    “这里可以换,你告诉他们要换什么尺寸的就成了。”

    塞缪尔回答说:

    “可是我不能把货物就丢在这儿啊!”

    “放心吧!”

    警察说。他冷冷瞪视着围在一旁的路人。

    “我会一直在这里,赶紧去!”

    塞缪尔照着纸上的地址一路跑去。到了那家铁铺时,塞缪尔跟铁匠解释了一下车子的状况,铁匠立刻就拿了一个同样大小的轮子给他。他拿出装钱的小袋子把钱付清。现在,袋里只剩下六个盾(荷兰贷币单位)硬币。

    塞缪尔连忙赶回去,把轮子装好。那位警察一直待在原地,看热闹的人已经被驱散了。他采买的货物一个也没丢。

    在那位好心警察的协助下,塞缪尔很快就把轮子固定好了。但是,在他回家的一路上,他的心里却全都系在伊萨克垂危的老父亲身上。

    他究竟逃离死神的魔掌了没有?塞缪尔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答案。

    现在,距离贫民窟就只有一英里远了。塞缪尔已经可以眺望到高耸入云的城墙了。夕阳就要西下,四周的景物也开始被黑暗笼罩,看起来阴森而陌生。

    塞缪尔一心想知道究竟自己救活病人了没有,一时忘了天色已晚。

    太阳已经下山了,而他居然还在城外!他心头一惊,使劲全力推着车子,心扑通扑通狂跳着,好像就快爆炸,木门一定关上了。塞缪尔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一幕幕夜不归城的犹太人悲惨的下场。他加快了脚步,死命的往前冲。如果今晚当班的是老好人保罗,那么他的小命可能还保得住,如果是阿拉姆——塞缪尔不禁打了个哆嗦,没敢再想下去。

    夜像一层黑雾,遮住了视线,雨像银针般开始细细落下。已经快到城门了,只差两条街那么远。

    巨大的城门映入他的眼帘——城门已经关上了。

    塞缪尔从来未曾从墙外看着已锁上的城门。他看着眼前全然陌生的景象,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由心底升起。他被隔绝于他的家人,他生长的环境之外,他所熟悉的一切虽然就近在咫尺,然而他再也碰触不到了。他放慢脚步,小心翼翼的走近城门,一面留意警卫的出现。他们两个都不在,实在太好了。

    塞缪尔重新燃起希望,警卫们可能去处理紧急事件。这真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只要想法子打开城门溜进去,或是翻过墙去就成了。

    他蹑手蹑脚接近城门。这时候,在角落某个阴暗处,突然闪出一条人影。

    “继续走!”

    那是警卫的声音。

    在阴影中,塞缪尔认不出他的脸,但是那冷冷的声音他是再熟悉也不过的了——他是阿拉姆。

    “走近一点!过来这里!”

    他命令道。

    阿拉姆仔细打量着塞缪尔。只见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森森白牙。塞缪尔打了个冷颤。

    “对啦!”阿拉姆兴奋的说道:“继续走!”

    塞缪尔慢慢走近他,只觉得整个胃纠成一团。脑中嗡嗡作响。

    “先生,”塞缪尔说,“请您听我解释。我发生了点意外,我的货车——”

    阿拉姆猛然伸出像铁锤一样坚硬的拳头,胡乱殴打一顿,然后用力揪住塞缪尔的领口,一把将他整个人举了半天高。

    “你这狗娘养的犹太白痴!”

    他轻快地哼道:

    “你以为我会管你是为了什么原因才出城的吗?告诉你!你现在是在城外!你知不知道你会有什么下场?”

    可怜的塞缪尔害怕地摇了摇头。

    “告诉你好了!”

    阿拉姆接着说。

    “上个礼拜我们才接到一道新命令。凡是在日落后还未回来的犹太人,全都要送往西里西亚①(注:波兰西南部一矿区),并且要在那里服上十年的劳役。到时候,你可有苦头吃了!怎么样?听来还不错吧!”

    塞缪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可是我——我又没做错什么事。我——”

    阿拉姆又狠狠给了塞缪尔一记右拳,塞缪尔重重跌倒在地。

    “走吧!”

    阿拉姆喝道。

    “到——到那儿去?”

    塞缪尔问。他害怕得声音都哑了。

    “到警局的看守所。明儿个一早,你和一些人渣就会被押解上船。站起来!”

    阿拉姆粗声粗气大吼着。

    塞缪尔瘫在地上,精神无法集中。

    “我——我必须进去跟我家人道别。”

    他苦苦哀求。

    阿拉姆露齿一笑:

    “哦?他们不会想你的。”

    “拜托你!”塞缪尔低声下气央求他,“请求——请你至少让我找人为我带个口信。”

    阿拉姆脸上邪气的笑意全失。他虎视眈眈地盯着塞缪尔,一副想宰了他的样子。

    他终于开口了,他轻声说道:

    “我叫你给我站起来,犹太佬!你有没有耳朵?听见了没有?如果你敢让我再说一次的话,我就立刻把你阉了!”

    塞缪尔蹒跚的站起来。阿拉姆捉住他的手臂,替他套上手铐,催他上路。

    在西里西亚做十年的苦工!哦!天啊!如果有人能活着离开那里,那才真叫奇迹!

    塞缪尔抬头看着押送他的那个凶神恶煞,然后说道:

    “放我一马吧。”

    他还想做最后的挣扎:

    “让我走好吗?”

    阿拉姆更加使劲扳着塞缪尔的手臂,塞缪尔觉得手臂好像快麻痹了。

    阿拉姆说:

    “你再求我啊!我最喜欢看犹太佬向我摇尾乞怜的模样了!你以前听说过西里西亚这个地方吗?哦!你到那里正好是冬天。不过也别担心,你整天都会待在地底下温暖的煤矿里。等到你的肺被煤屑熏黑,咳得快吐血时,他们才会把你拖出煤坑,然后再让你在冰天雪地里活活冻死。”

    雨愈下愈大了。桥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在一片朦胧之中,仍然可以看见伫立在桥头的警卫室。

    “走快点!”

    阿拉姆对他大吼。

    突然,塞缪尔领悟到他绝不能就这么让人断送他的一生。特伦尼亚、他的家人,还有伊萨克病重父亲的影像一一闪过他的脑海。不!他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去。无论如何,他一定得想办法逃走。

    他们现在正走在狭窄的桥面上,湍急的河水哗啦哗啦从桥下流过,骤降的冬雨使河水突然暴涨。大概还有三十码就到桥的另一端了,机会不多,若不趁现在下手,一切就太晚了。问题是,他要怎样才能脱逃呢?阿拉姆身上有枪,就算没有那些致命的家伙,阿拉姆还是能轻松取走他的性命。他几乎比塞缪尔要壮上两倍,力气也大多了。现在他们就要走到桥的尽头了。警局看守所就在前面。

    “快啊!”

    阿拉姆嘎声吼着,用力推了他一把。

    “你爷爷我还有别的事要做咧!”

    塞缪尔已经可以听见从看守所里传出来的阵阵笑闹声,那是其他守夜的警卫发出来的。阿拉姆加重了手劲,抱着骞缪尔走在看守所前面的鹅卵石路上。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寒缪尔偷偷把手伸出口袋里,摸摸那只装有六个硬币的钱袋。他用手指头束紧袋口,这时全身的血管都贲张了。他不动声色,用没上铐的手将钱袋拉出口袋外,然后放掉年中的细绳,钱袋卟的一声掉在地上,袋里的银币发出清脆的响声。

    阿拉姆立刻停下来:

    “那是什么?”

    “没什么。”

    塞缪尔很快地回他话。

    阿拉姆看着塞缪尔的眼睛,露出他一贯的奸笑。他紧紧押着塞缪尔,往后退了一步,他看到地上松开的袋子里似乎有几枚硬币。

    “你在那儿是用不上这些钱的。”

    阿拉姆说。

    他弯下腰去捡起那只钱袋,塞缪尔也跟着他低下身来。只见阿拉姆迅速从塞缪尔眼前抢走了那个钱袋,但是他却没察觉到塞缪尔手上还握有另一个东西。当他们站起来时,塞缪尔突然伸出手朝阿拉姆的右眼扑过去,他使尽全身的力量,死命攻击他。不一会儿功夫,阿拉姆的脸早已经是血肉模糊了。

    原来,塞缪尔趁着阿拉姆弯腰去拾钱袋时,他顺势低下身子,也在地上拾起了一块最大的鹅卵石。而当时财迷心窍的阿拉姆并未察觉。当阿拉姆站起身时,塞缪尔就用尽全力猛砸阿拉姆的脸,发狂似地砸着、砸着;他看见阿拉姆的鼻骨塌了下去,嘴唇也裂开了,一直到阿拉姆的脸整个走样,像一颗裂开的红石榴时他才罢手。

    阿拉姆仍直挺挺站在原地,像一头眼珠子被剜掉的怪物。塞缪尔浑身颤抖不已,强抑住恶心的感觉,心有余悸地看着他,已经没有办法再向他下手了。突然阿拉姆壮硕的身体倒下来,几秒后他已成了一具死尸。塞缪尔怔怔看着他的尸体,无法相信自己竟会变成一个凶手。当他听到看守所里骚动的声音时,他才警觉到自己的处境似乎更加危险了。如果让他们当场逮个正着,他们不会押塞缪尔到西里西亚去,因为塞缪尔不仅会活活被剥下一层皮,而且还会在城里的广场当众被吊死。

    在当地的法律里,光是攻击警察都会被处死了,更何况活活砸死一个警卫呢,他必须马上想办法逃出边界。但是,假使他真的这么做了,那么他一生都得躲躲藏藏,过着见不得人的生活,一定得想出其他法子来。他望着躺在地上那具面目全非的死尸,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他强忍住呕吐的冲动,蹲在尸体旁,从他身上摸出城门的钥匙。

    打开城门后,抓住阿拉姆的靴子,这令他感到胃里翻搅不已。他把阿拉姆拖到河堤旁边。阿拉姆的尸体好像有一头牛那么重。从看守传出来的喧闹声让他更加快了动作。

    他使劲把尸体推到到河堤上,再用力一推,看着它掉进湍急的河水里。尸体的一只手臂正巧卡在河堤下方,但是一会儿就被河水带走了。对塞缪尔来说,那短短的几秒钟,就好像有一世纪那么久。

    塞缪尔站在那里,看着它消失在尽头。仿佛受到催眠一般,塞缪尔久久不能回过神来。他真的无法相信自己的所作所为。他把砸死阿拉姆的那块鹅卵石也丢进河里,然后转身跑过桥,气喘如牛的站在深锁的木门前面。他看了看,四下无人。他的手抖得很厉害。但终于还是把那把大钥匙放进钥匙孔里,用力转了几下。锁开了,但是塞缪尔似乎无法把厚重的大木门推开。

    令他惊讶的是,似乎有如神助般,原本不可能被他推开的木门居然缓缓移动了。

    他把手推车拖进来,再把城门锁上,拔脚就跑。他头也不回地推着车朝家里奔去。当他回到家中时,却发现所有房客都聚集在客厅里面。当他们看到塞缪尔,个个都吓得目瞪口呆,好像看见鬼魂似的。

    “他们放你回来了?”

    塞缪尔的父亲结结巴巴说着:

    “怎——怎么可能呢?”

    塞缪尔的父亲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们以为你已经——”

    塞缪尔很快地把事情发生的经过说了一遍。所有在场的人都面露恐惧之色。

    “哦!老天啊!”

    塞缪尔的父亲不由得叹气连连:

    “他们会把我们全都杀光的!”

    “先别急,听听我的计划。”

    塞缪尔说,他把他的计划详详细细说了一遍。

    ※※※

    十五分钟后,塞缪尔和父亲连同两位邻居已经站在大木门前了。

    “如果待会儿警卫们回来了呢?”

    塞缪尔的父亲悄声问道。

    塞缪尔回答说:

    “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们一定得冒这个险。如果被人逮到了,我会说是我一个人干的,绝不会连累你们。”

    塞缪尔把城门推开溜出去。

    他早有心理准备,万一有人埋伏在门外等着要逮捕他,他只好听天由命了。他从外头把大木门拉好,用那把沉重的钥匙锁上木门。

    将钥匙牢牢系在腰间之后,塞缪尔迅速走到木门左边几码远处停下来等着。不一会儿,一条粗如巨蟒的绳子从他上方的城墙上滑下来。塞缪尔紧紧拉住绳子,他的父亲和邻居们则在墙的另一边用力将他往上拉。塞缪尔爬到城墙上后,便在一根突出的粗钉子上套了个活结,再慢慢顺着剩余的绳子往下跳。待他着地时,他伸手一拉,把活结解开来。

    “哦!上帝啊!”

    塞缪尔的父亲喃喃说道:

    “希望日出时不要发生什么事才好。”

    塞缪尔看着他的父亲:

    “放心吧!什么事都不会发生的。我们只要站在这里大敲城门,要他们开门放我们出去补货就行了。”

    天才刚亮,一大群警察和全副武装的士兵全都聚集在城门口,他们得用一把特制的万能钥匙打开城门,所有急着出门办货的商人们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原来另一个守卫保罗因为昨晚在克拉科夫市风流了一夜,被控擅离职守而遭逮捕。没有一个人知道阿拉姆的去向。他的失踪成了一个谜。通常在贫民窟附近发生警卫离奇失踪的案件,往往会成为集体屠杀犹太人的最佳借口,但是这次警方却没办法把过错推诿到犹太人身上,原因是——城门从外面锁上了。很明显,所有的犹太人都被关在贫民窟里,又怎么可能是谋害阿拉姆的凶手呢?更何况目前阿拉姆只是“下落不明”而已。他们讨论再三,一致认为阿拉姆一定是和某个女人私奔了。至于那把遗失的钥匙。则可以是阿拉姆嫌它过于笨重,碍手碍脚的,而随手将之丢弃。

    话虽如此,警方搜遍了附近地区,却仍然一无所获。警方做梦也想不到,那把离奇失踪的钥匙就埋在塞缪尔一家居住的大杂院底下。

    才从鬼门关逃回来的塞缪尔已经身心俱疲了。他一回到家,就倒头呼呼大睡,直到有人把他从梦中唤醒。

    塞缪尔大吃一惊,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想到警察要来逮捕他了;阿拉姆的尸体一定被警方打捞起来了!该怎么办呢?

    他睁开惺忪的睡眼,结果发现,站在床前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好友伊萨克。

    他站在塞缪尔面前,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有效了!”伊萨克几乎是以歇斯底里的嗓音吼着,“我父亲的咳嗽止住了!真是奇迹!你快跟我去看看他!”

    塞缪尔一路跑到伊萨克家去。

    伊萨克的父亲已经能坐起来了,咳嗽不仅已经停止,就连持久不退的高烧也犹如奇迹般似的好了。

    当塞缪尔走近病床时,伊萨克的父亲对他说道:

    “我想我能喝一些鸡汤了。”

    塞缪尔喜极而泣。

    在短短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塞缪尔取走了一个人的生命,却又帮助另一个人死里逃生,难道这也算是一种宿命?

    不到一天的功夫,伊萨克父亲病愈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所有为传染病所苦的老弱妇孺全都蜂拥而来,聚集在洛菲家门口,乞求塞缪尔能给他们几帖神奇的仙丹。但是塞缪尔无法供应这么多人的需求,他只好求助于瓦尔大夫。

    瓦尔大夫当然也风闻塞缪尔救活伊萨克父亲的消息,但是他仍然半信半疑,一直不愿相信他所听到的会是事实。

    “眼见为凭。你先弄一剂血清让我的患者试试看。”

    瓦尔大夫说。

    罹患传染病的人不计其数,瓦尔大夫从中挑选了一个患病最重的患病来接受疫苗注射。结果,不到一天的光景,这位患者的病情已经大有起色。最后,瓦尔大夫只好陪塞缪尔一同到破旧不堪的马厩里培养所需的疫苗,进行到中途中,他突然对塞缪尔说道:

    “你真的办到了,塞缪尔。告诉我,孩子,你希望我们女方带什么嫁妆过来?”

    塞缪尔抬起头来看着他,满脸倦容地答道:

    “一匹马。”

    ※※※

    那年是一八六八年,也就是洛氏制药王国发迹的那一年。塞缪尔和特伦尼亚终于结婚了。女方的陪嫁除了六匹马之外,另外还有一间设备齐全的小实验室。塞缪尔因此得以多方进行各项实验。

    他开始从药草中萃取具有疗效的部分制成药剂,而他的左邻右舍自然就成了他最忠实的顾客,不管各种疑难杂症,他们都求助于塞缪尔。而塞缪尔果然也能妙手回春,挽救不少人的性命。过了一阵子,他的妙医声名也因此不迳而走。对于那些付不起医药费用的贫苦人家,塞缪尔总是告诉他们:

    “别担心钱的问题,只管拿去就是了。”

    特伦尼亚的想法也一样。

    “药是拿来救人的,不是用来赚钱的。”

    她总是这么说。

    塞缪尔的业务蒸蒸日上。过没多久,塞缪尔告诉特伦尼亚:

    “现在我们可以开一家药铺了。我们可以卖药膏、药粉和其他东西。”

    药铺开张之后,生意比以前还好。一些从前拒绝捐助塞缪尔做实验的富商纷纷自动找上门来,自动捐钱资助塞缪尔进行更多的试验。

    他们还告诉塞缨尔说:

    “将来我们可以合伙做生意,我们可以开连锁药房。”

    塞缪尔把他们的建议告诉特伦尼亚:

    “我不喜欢外人介入。这是我们自己的事业,我不希望第三者来搅局。”

    特伦尼亚也有同感。

    药店的生意一直很兴隆。不久后,他们便开始拓展业务,开办了其他几家分店。其间,有愈来愈多富商纷纷慷慨解囊,表示愿意全力赞助塞缪尔进行实验。塞缪尔一一回绝了他们。

    塞缪尔的岳父大人为此百思不解。

    塞缪尔只是告诉他:

    “我不想引狼入室。等到有一天他们扯你后腿时就来不及了。”

    塞缪尔和特伦尼亚婚后一直如胶似漆、相敬如宾。

    当药店的分店不断开张之际,塞缪尔的孩子也一个接一个出生了。特伦尼亚生了五个男孩——亚伯拉罕、约瑟夫、安东、约翰和彼得。他们每生一个孩子,就增开一家分店。而且他们开设的分店规模一次比一次大。

    刚开始,塞缪尔只雇用一、两个人当帮手,最后他的员工多到二十几个。

    有一天,一位官员来拜访塞缪尔,并说道:

    “我们最近取消了一些对于犹太人的限制规定,而且我们也很希望你能到在克拉科夫市区来开设药房。”

    塞缪尔当然是义不容辞。

    三年后,塞缪尔在市区买下了一栋办公大楼,同时他也买了一栋漂亮的洋房给心爱的特伦尼亚。

    塞缪尔终于实现了他多年来的梦想——他可以摆脱贫民窟痛苦的生活了。但是,现在他的梦想可不止于此,他有更远大的目标。

    他的孩子渐渐长大,塞缪尔替他们每个人各找了一位家庭教师,教授他们不同的语言。

    对于这个举动,他的岳母很不以为然。

    “他根本就是疯了!”

    她忿忿不平地说道。

    他的决定更成了街访邻居的笑柄——亚伯拉罕和约翰学英文,约瑟夫学德语,安东学法语,彼得则念意大利语。他们学这些外国人的语言做什么?将来又要说给谁听呢?让小孩学这些没用的东西真是白费功夫!塞缪尔就一直这么受到众人的讥笑。

    然而,塞缪尔对左邻右舍的讥笑并不以为忤;相反地,他总是一笑置之。

    “能多学点知识总是好的。”

    其实,塞缪尔比谁都清楚,这些知识都是无价之宝,总有一天一定能派上用场。

    孩子们长到十五六岁时,塞缪尔便开始带他们出国旅行。

    每一次出国,对塞缪尔而言,不仅仅是走马看花到名胜古迹游览而已,最重要的是实地考察,并评估当地的环境。

    长子亚伯拉罕二十一岁时,塞缪尔在生日宴会上把全家人都聚集在一起,并且宣布了一项决定:

    “亚伯拉罕要迁居到美国。”

    “美国?”特伦尼亚的母亲尖叫起来,“那里全都是一些野蛮人耶!我绝对不会让我的宝贝孙子到那种蛮荒之地吃苦呢!我不准!他得乖乖待在这儿,没有比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你们休想动亚伯拉罕一根汗毛!”

    “安全?”

    塞缪尔想起了集体大屠杀、守卫阿拉姆,还有他那惨死的可怜的母亲。

    “他必须出国。”

    塞缪尔斩钉截铁地说道。

    他转身向亚伯拉罕:

    “你到纽约去开设一家制药厂。那里的业务就由你全权负责。记住,你的目标就只有成功二字!加油吧!”

    亚伯拉罕自信地说道:

    “是的,父亲。”

    塞缪尔接着向约瑟夫说:

    “约瑟夫,当你满二十一岁时,你就得前往柏林。”

    约瑟夫点点头。

    安东接着说:

    “至于我,当我满二十一岁时,我也要去法国。我希望能到巴黎去开展我们洛氏制药的美丽前程。”

    “你自己要当心一点,”塞缪尔大声说道:“那里的异教徒多是美女!”

    接下来是约翰。

    塞缪尔对他说:

    “你将来要到英国去。”

    年纪最小的彼得也兴致勃勃地说道:

    “我将来要到意大利去。爸爸,我什么时候才能动身?”

    塞缪尔笑了起来,回答他说:

    “至少不会是今天晚上,彼得。你还是在家里待到二十一岁吧!”

    塞缪尔的计划一一实现了。

    他不但在五个国家都拥有分公司和分厂,他的儿子们也都能把事业经营得有声有色。在短短的七年内,洛氏企业俨然成为一个庞大的制药王国。在律师的协助下,寒缪尔虽然规定每一家子公司都是独立作业的公司,但是他们仍必须向母公司负责。

    “我们不许局外人介入。”

    塞缪尔一再叮咛律师:

    “股票千万不能流落到外人手里。”

    “不会的。”律师很肯定地说,“但是,倘若您的孩子们无法动用股票,他们就没办法享受荣华富贵。”

    塞缪尔点点头说道:

    “我们可以帮他们购置一些华宅。他们的薪水很优厚,也有额外的利润,其他的一切则全归洛氏企业所有。如果他们想卖掉自己的股份,就必须通过董事会的匿名投票。但是主权仍然操纵在长子,或是长子继承人的手里。我们的家族会一天比一天庞大、兴盛。甚至还胜过富可敌国的罗斯柴尔德①(注:世界闻名的犹太财阀)家族。”

    几年后,果然不出塞缪尔所料,洛菲一族已经成为制药界的巨人了。特伦尼亚和塞缪尔也一直是整个洛菲家族的向心力。

    每逢重大节庆或家中的成员庆生时,全家人必定会从世界各地赶回来一起庆祝。平时有重大的事情需要协商时,全家人也一定会不辞辛劳地聚集在一起协商、交换意见。

    面对竞争对手的最新发明及动态,他们也都有极隐秘可靠的情报网。只要一打听到有什么新的药方,子公司之间必定会互相通报,洛氏企业也因此一直领先同行。

    时间巨轮永无止息的向前推动。转眼间,塞缪尔的儿子们都纷纷成家了,洛菲家族创业后的第三代也诞生了。

    在一八九一年,亚伯拉罕刚满二十一岁时,他远渡重洋到美国创设子公司,七年之后,与当地的女孩结婚;在一九○五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塞缪尔的长孙诞生了。亚伯拉罕将他取名为伍德——伍德的儿子就是山姆。

    约瑟夫则娶了一位德国太太,他们育有一子一女。约瑟夫的孙女就是安娜。安娜日后的夫婿就是德籍的瓦尔特·加斯纳。

    安东在法国成家,生了两个儿女,其中一名不幸自杀身亡,另一名则育有一女,就是现在的埃莱娜。

    约翰在伦敦与一位英国女孩结为夫妇。他们的女儿嫁给了尼科尔斯爵士,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名为亚历克。

    彼得在罗马成婚,他的意大利籍妻子替他生下了一男一女。彼得只有一个孙女,就是现在的西蒙内塔。她和意大利一名年轻的建筑师——伊沃·帕拉齐坠入情网,并且结为夫妻。

    这个庞大的企业家族,都是塞缪尔和特伦尼亚的后代。

    塞缪尔非常长寿,他眼看着世局的变迁与沧海桑田,他看到了马可尼①(注:意大利电机学家)发明了无线电报,也目睹了莱特兄弟在奇地霍克海滩上试飞成功的创举,历经了轰动全球的德雷福斯事件②(注:指一八九四年法国军事当局诬告犹太血统的军官德雷福斯泄密给德国事件),以及皮尔里探险队到达北极的大冒险。在此时期,福特Ts型汽车开始大量生产,电气时代也已来临。电灯和电话的使用也普及了;在医学方面,肺结核、伤寒和疟疾都有了特效药,这些都不再是无药可医的怪病。

    洛氏企业成立不到一百年,却已经成为制药界中无可取代的佼佼者。

    塞缪尔和他那匹跛脚的老马洛弟,共同创造了一个辉煌的制药王国。

    这是伊丽莎白第五次阅读这本自传。

    她看完之后,平静的把书放回书橱的底层;她已经不再需要它了。她已经浑然忘我,融合于书中的情节了。

    这也是伊丽莎白生平第一次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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