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作者:约翰·福尔斯 字数:6433 阅读:15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39章

    即使我是妓女,这社会又有什么理由贬斥我呢?社会给了我什么好处?如果说我是社会机体上的疽痈,难道病因不正是这具腐烂的尸体吗?先生,难道我不是这个社会的宗嗣,而是什么私生子?——

    《泰晤士报》1858年2月24日

    对这种心灵的探索,靠五味酒和香槟酒恐怕是不能从哲学上得出深刻结论的。但在剑桥大学,这两种东西一直被认为是灵丹妙药,可以解决人世间出现的所有问题。查尔斯自离开剑桥大学以来,虽然对这些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仍然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所幸的是,他所属的俱乐部跟许多英国绅士俱乐部一样,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简单而有益的假设上:人的学生时代是黄金时代。这种俱乐部有着所有富裕大学所能提供的娱乐活动,但却没有使人恼火的人和事(例如教师、系主任、考试等),一句话,它们迎合着人们在青少年时代的爱好。此外它们还提供上等的五味酒。

    查尔斯走进烟雾缭绕的房间,首先看到的两位俱乐部成员都是他从前的同学。一个是主教的儿子,他给父亲丢尽了脸;另一个是位从男爵,查尔斯不久前还曾有希望继承这种爵位呢。从男爵名叫托玛斯-伯格,在诺森伯兰郡有大宗产业。他们家的地位稳如磐石,谁也休想移动它,这已得到了历史的证明。他的先祖们一向追求寻欢作乐、吃喝嫖赌。他遵从先祖们的遗训,继承了他们的事业。查尔斯在剑桥大学读书时误入歧途,成了一伙花花公子的成员,而托玛斯-伯格就是那伙人的头目。他的越轨放荡行为是尽人皆知的,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好几次人们提出动议,试图将他逐出俱乐部;但是他向俱乐部提供煤炭,而且收的钱很少,简直就是奉送,因此那些精明的俱乐部理事总是取得胜利,把他保留下来。再说,他的人生态度也有诚实的一面。他干坏事不知羞耻,但也毫不虚伪。他在经济上慷慨大度,有不少时候,俱乐部的年轻成员有半数都向他借贷,而他的借贷是具有绅士风度的,可以无限期地延长借款时间,不收利息。不管碰到什么打赌的场合,他总是第一个掏腰包。除了那些沉闷忧郁而不能自拔的人以外,他能使俱乐部的绝大多数成员回忆起比较愉快的日子。他长得矮胖结实,由于喝了酒,再加上天气暖和,他的脸上闪耀着红光。他的眼神总是那样天真无邪,眼珠呈暗绿色。虽然被引诱而堕落,但目光还是坦率的。他看到查尔斯走进来,便眯起两眼说:

    “查利①!你逃脱婚姻的锁链到这儿来干什么?”

    查尔斯微笑一下,脸上带着精疲力竭而又尴尬的表情——

    ①查利是查尔斯的昵称。

    “晚上好,汤姆①!纳撒尼尔,你也好哇!”主教的不肖之子嘴里永远叼着香烟,他懒洋洋地举了举手。查尔斯转向从男爵:“‘假释’,嘿嘿!那位可爱的姑娘正在多塞特郡海边喝海水呢。”

    汤姆挤了挤眼睛,说:“而你却在这里兴致勃勃地喝酒,对吧?我听说那姑娘漂亮极了,是纳特②说的。他嫉妒你呢,知道吗?他说,查利,奶奶的,什么郎才女貌——这不公平,是不是,纳特?”主教的儿子穷极潦倒,查尔斯心想,他嫉妒的决不是欧内斯蒂娜的容貌。要是在平时,查尔斯八成要抽身走开,去看看报纸或去跟一些比较正派的朋友聊天。可是今天他没有动。也许他们会议论五味酒和香槟酒吧?那也好。

    于是他在他们两人身边坐下来——

    ①汤姆是托玛斯的昵称。

    ②纳特是纳撒尼尔的昵称。

    “您那位令人尊敬的伯父怎么样,查尔斯?”汤姆爵士再次挤挤眼睛。但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倒也不会得罪人。查尔斯含含糊糊地说了声他的伯父身体很好。

    “他大概非常喜欢猎狗吧?问问他是不是需要一对诺森伯兰郡最凶猛的猎狗,不过我看它们不能繁殖。托纳多——还记得这个人吧?就是他的小狗。”在剑桥大学时,托纳多曾偷偷地在汤姆爵士的屋里住了一个夏天。

    “我当然记得他,怎么也不会忘掉这个人。”

    汤姆爵士哈哈大笑起来。“是了,是了,他挺喜欢你的,打是亲骂是爱嘛。亲爱的老伙计托纳多——愿上帝保佑他的在天之灵。”他悲痛地把酒一饮而尽。另外两人看了禁不住笑起来。这样的笑未免太不近人情了,因为他的悲痛完全出自内心。

    他们就这样边喝边谈了两个小时,喝了两瓶香槟酒和一碗五味精,吃了排骨、炒腰子等菜肴(这三们绅士现已转移到餐厅)。吃了排骨和腰子自然需要灌大量的红葡萄酒,而红葡萄酒下肚后反过来又需要喝一两大杯白葡萄酒来“解酒”。

    汤姆爵士和主教的儿子都是老酒鬼,比查尔斯的酒量大。从外表上看,到第二瓶白葡萄酒下肚时,他们二人看起来比查尔斯还醉得厉害。尽管查尔斯装作若无其事,另外两个人看上去醉醺醺的,但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当他们从餐厅里慢慢走出来,要去驱车兜风时,那两个人很清醒,唯独查尔斯却迈着踉踉跄跄的步子。走了不远,他便感到尴尬异常,洋相百出。他似乎看到弗里曼先生那对灰色的眼睛正在盯着她。其实,象弗里曼先生那样专心于经营生意的人是决不会到这样的俱乐部来的。

    别人帮查尔斯披上斗篷,递给他帽子、手套和手杖。随后,他糊里糊涂地发现自己已经来到街上。呼吸着清凉的空气——虽然仍有薄雾,但却没有往常那种浓雾——他的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汤姆爵士马车门上的贵族盾形纹章。温斯亚特庄园再次使他感到讨厌,刺痛着他的心。马车门开了,盾形纹章向他摆了过来。别人扶着他上了车。不一会,他发现自己坐在汤姆爵士身旁,对面坐着主教的儿子。虽说醉了,但他还不至于看不到两个朋友在挤眉弄眼,不过此时已无心过问这些了。他想,随他们去吧,喝醉了倒心思痛快。眼前的一切都摇曳不定,晃来晃去,他觉得这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他很想把贝拉-汤姆金斯夫人和温斯亚特庄园的事都告诉他们,但是他还没醉到那种程度。绅士就是绅士,喝醉了也得保持应有的风度。他转身对着汤姆。

    “汤姆,老伙计,你这家伙真有福气。”

    “你也如此呀,查利老兄,咱们都很有造化。”

    “那么咱们上哪儿去?”

    “在这欢乐的夜晚,咱们这些有福气的家伙还能到哪儿去呢,对不对,纳特?”

    一阵沉默。查尔斯模模糊糊辨认着他们前进的方向。这次他没有看到两个朋友挤眼睛。渐渐地,他记起了汤姆爵士刚才那句话中的几个主要的字眼。他严肃地转过头。

    “欢乐的夜晚?”

    “咱们去玛-特普西乔那老太婆办的娱乐场去,查尔斯。

    到缪斯的神龛去作礼拜,你不知道吗?”

    查尔斯怔怔地望着主教儿子的笑脸。

    “神龛?”

    “所谓的神龛呀,查尔斯。”

    “那是个比喻,去看维纳斯的表演。”主教的儿子解释说。

    查尔斯瞪着他们,过了一会儿明白过来,突然笑了。“这个主意真妙!”说完,他却再次严肃地望着车窗外面。他觉得应当叫车停下,跟他们分手。他的头脑稍许清醒了一点,想起汤姆是怎样的声名狼藉。随后,莎拉的面孔不知怎么浮现在他的面前:那闭着的双眼,那朝他仰起的面庞,那亲吻……真是大惊小怪。他这时看清了是什么东西引起了他的苦恼:他需要女性的温存。他扭头望了望汤姆爵士和主教的儿子。汤姆爵士伸展着四肢躺在座位的角落里,主教的儿子则把双腿横放在座位上。两人的帽子都扣在脑门上,摆出放荡不羁的样子。这一次,三个人都挤了挤眼睛。

    说话间,他们来到许多拥挤的马车中间。那些马车也都是驶向维多利亚时代伦敦一个街区的。那里有娱乐场、咖啡厅,在公众聚集的地方有吸烟室,而且附近有不少花街柳巷。

    他们一路上看到(这时主教的儿子从皮包里拿出了长柄眼镜)成群的干傻事的女人:马车里的名妓、人行道上的普通妓女……从长着白白小脸、戴着女帽、怯生生的姑娘,到棕色脸膛的悍妇,色色俱全。一眼望去,花花绿绿的(也是时髦的)人流滚滚向前,真是无奇不有。有的妇女戴着礼帽,穿着长裤,打扮得象巴黎游艇上的船员,也有的打扮得象水手,还有的象西班牙小姐,更有的象西西里岛农村姑娘,似乎附近许多小剧场中那些舞台上的角色一下子都涌到大街上来了。那些顾客——人数相等的男性——的衣着则逊色得多。他们手里拿着手杖,嘴里嚼着草棒,眼望着那些夜游的人才。查尔斯虽然后悔酒喝多了,眼睛模模糊糊,不得不多望几眼才能看清周围的一切,可是他照样觉得欢欢乐乐,生气勃勃,美不胜收,最重要的是,他觉得这儿的一切跟弗里曼的世界完全不同。

    查尔斯跟他的两个同伴在玛-特普西乔娱乐场看了妓女们的表演以后,就跟他们分手了。

    他来到街上,看到巷口有好几辆出租马车在等客,就跳上第一辆。他大声说出一条街的名字,那条街靠近他的肯星顿住所。随后,他便一屁股坐了下来。他回忆着娱乐场妓女的裸体表演,觉得自己已不再那么尊贵、体面,觉得自己好象刚刚忍受了一次侮辱或逃避了一场决斗。他父亲生前把度过这样的夜晚当作极平常的事情,而他却享受不了,这证明自己有点反常。他是位见多识广的人物,可现在怎么样了呢?变成了胆小鬼吗?不考虑欧内斯蒂娜,不考虑自己订婚时的誓言吗?但是,考虑到那些,他感到自己象是刚从自由自在的梦境中醒来的囚徒一样,陡然发现自己又被锁链掀翻在地,回到了囚室,回到了黑暗的现实之中。

    马车缓慢地在一条狭窄的街上行驶。这条街仍属于罪恶的地区,街上车水马龙,拥挤不堪。每个门口的灯光下,都有几个卖俏女人站在那儿。查尔斯透过黑影望着她们。他感到自己周身热血沸腾,难以忍受。要是眼前有一支长矛,他会象莎拉在康芒岭让树刺扎进手里一样,让长矛尖将自己的手穿透。他极想折磨自己,惩罚自己,必须采取某种行动来发泄自己的怒气。

    在一条比较安静的街上,他们经过一盏路灯时,他看见灯下站着一个孤单单的姑娘。可能是因为刚才走过的地方街头女郎太多、太露骨的缘故,相比之下,这个姑娘显得很孤独,看起来还不够老练,不敢向查尔斯坐的马车靠近。然而她的职业却一目了然。她穿着一件肮脏的粉红色布裙子,胸口上挂着纸做的玫瑰花,肩裹白披肩,头上戴一顶新式黑帽。帽子不大,有点象是男式的,扣在带网的棕色发髻上。她瞅着从身边经过的马车。她那头发的颜色,那忽闪着的黑色眼睛,那盼望客人的姿势,这一切都使查尔斯伸长了脖子,在马车驶过时从椭圆形的车窗口望着她。他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激情,于是抓起手仗,用力捣着车顶。车夫立即刹住车。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过后,那姑娘出现在他的面前,站在马车旁。

    她实际上并不象莎拉。他看到她的头发太红,一定是染过的;而且,她身上有些俗气;眼神看起来很沉静、坚定,但那是假装的;嘴唇上挂着微笑,但涂得太红了,象是一片血迹。尽管如此,她还是有点象莎拉——可能是那坚定的眉毛,或者许是嘴巴。

    “你有房间吗?”

    “有,先生。”

    “告诉车夫去你那儿怎么走。”

    她马上离开查尔斯,到车夫面前说了些什么,随后便蹬上马车,弄得马车摇晃了一下。她坐在查尔斯的身边,狭小的车厢内充满了廉价香水的气味。他觉察到她薄薄的衣袖和裙子擦到他的身上,但是他们两人谁也没有碰谁。马车继续前进,走了一百多码,两人都沉默着。

    “一整夜吗,先生?”

    “是的。”

    “俺的意思是,要不是一整夜,俺还得再去接生意,那就得再加上我回去的马车钱。”

    查尔斯点点头,凝视着面前的一片黑暗。在沉默中,他们又向前走了一百多码。她微微碰着了他的胳膊。查尔斯感觉得出,她不象刚才那么紧张了。

    “这个时节不该这么冷。”

    “是的。”查尔斯望了她一眼,“你得注意身体。”

    “下雪时俺不出来接客。有的人出来,可俺不。”

    又是一阵沉默。这一次是查尔斯先开口。

    “你干这个干了多长……”

    “十八岁开始的,先生,到五月就整两年了。”

    “嗯。”

    在接下来的沉默中,查尔斯偷偷望了那姑娘一眼。此时,查尔斯的脑海里正在演算一道可怕的算术题: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算她“工作”三百天吧,再乘以二……那就是六百人次,她八成会有传染病。能不能拐弯抹角地问一下呢?毫无办法。这当儿,车外射进的灯光亮了一些,查尔斯趁机再次瞅了瞅她。她好象没有什么病容。他想,自己真是个傻瓜,说到梅毒,他知道要是到刚才离开的那种豪华的大妓院,可就安全多了。咳,只是拣一个普通的野鸡……可是命该如此。是他自己愿意这样做的。马车朝北向托顿汉-考特路驶去。

    “我现在就付给你钱好吗?”

    “俺无所谓,先生,随您的便吧。”

    “好吧,多少钱?”

    她犹豫了一下,接着说:“常价,先生。”

    他飞快地瞥了她一眼,点了点头。

    “一整夜的通常价格是……”她稍微犹豫一下,这说明她在价格上不老实,但她也够可怜的。“……一个金镑。”

    他从礼服大衣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给了他。

    “谢谢,先生。”她小心地把钱放进拎包里。随后,她竟间接地回答了他私下嘀咕的问题。

    “俺只跟绅士们来往,先生。您用不着那样担心。”

    他说了声“谢谢。”——

    

  • 首页
    返回首页
  • 栏目
    栏目
  • 设置
    设置
  • 夜间
  • 日间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 宋体
  • 黑体
  • 微软雅黑
  • 楷体
文字大小
A-
14
A+
页面宽度
  • 640
  • 800
  • 960
  • 1280
上一篇:第38章 下一篇:第40章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