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作者:约翰·福尔斯 字数:6497 阅读:30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49章

    我豢养着一男一女,

    随时可以诋毁或行窃……——

    丁尼生《毛黛》(1855)

    查尔斯找到牧师的住所,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个女仆,而那满腮胡须的年轻牧师却在门厅里等着。仆人走去后,她的主人走上前来,从查尔斯的手中接过沉甸甸的旧钥匙。

    “谢谢,先生。我每天上午八点开始举行圣餐。您在埃克斯特待很长时间吗?”

    “呃,不,我只是路过这儿。”

    “我本来以为您会在这儿待几天呢。还有什么我可以为您效劳的吗?”

    年轻的小个子牧师指了指一扇门,看来那是他的书房。查尔斯早已注意到牧师家的摆设有点浮华。他知道牧师是要他去忏悔。用不着费事,查尔斯一眼便看到书房里有个祷告台,还有一尊典雅的圣母玛丽亚塑像。不过,这也难怪,因为这位年轻人出生太晚,没有赶上那次由牛津大学发起的宗教纷争,于是就随随便便、平安无事地讲究起虚夸的礼仪和绔-子弟的派头来(菲尔波茨博士①本人就是注重礼仪的高教会派),这是当时盛行一时的牧师享受形式。查尔斯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心里产生了个大胆的想法:忏悔是再愚蠢不过的了。于是他躬身致意,转身走开了。从此,他在人生的道路上脱离了正统的宗教——

    ①生平不详。

    人们可能以为他会立即回到恩迪科特旅馆。自然,一个当代社会的人会毫不迟疑地直接回到那里。但是在十九世纪,查尔斯那种可诅咒的责任感和体面观却象一堵墙一样阻挡着他的这一行动。他的第一个任务首先是要使自己清算掉过去所承担的义务,只有在清算以后,他才可以去向莎拉求婚。

    他开始理解莎拉为什么要欺骗。莎拉知道查尔斯爱她,而且她知道查尔斯对这一爱情的深度是一无所知的。所谓瓦格纳抛弃了她这一类的谎言以及她所采用的其他手段,都是一些策略,目的是为了使他懂得这一爱情的深度。在她使查尔斯意识到这种爱情之后,她所说的话只不过是为了检验他的新观点。他真够可怜的,居然没能理解她的用意。因此,她便使用了跟从前相同的策略,从而证明她配不上他。落拉这样的牺牲需要多么高尚的情操啊!当时,如果他不离开旅馆,而是冲上前去再次将她抱住,对莎拉说她是属于他的,而且要斩钉截铁地说,那该多好啊!

    可惜,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都有一种致命的弊病——“两分法”,他们把肉体与“灵魂”分开,而且认为“灵魂”比肉体更实在,比他们真正的自我更实在。实际上,“灵魂”根本就没有与肉体联系起来,它只是高高地浮动于人这种动物之上的东西。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都有两种头脑,将事物截然分开——这一事实是一种仪器,我们若要研究十九世纪的英国,必须持此仪器。这是一种精神分裂症,从我所引用的诗人——丁尼生、克劳、阿诺德和哈代——的诗句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点,还可以明了其荒谬程度;但在政治上忽左忽右、见风使舵的人物——例如约翰-米尔和格拉斯通——的理论中,这一点却模糊不清;从知识分子——查-金斯莱①和达尔文除外——中普遍存在的精神病和心理病态中可以看出这一点;从对拉斐尔前派②(他们试图将艺术与生活统一起来)的劈头盖脑的诅咒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从自由派和保守派、放纵派和节俭派、礼仪派和信仰派、主张普及教育者和对普选权惊恐万状者的永无休止的争吵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这种荒谬的精神分裂症还使当时的人们狂热地删节和修改出版物,其结果是,如果我们想了解真正的米尔或真正的哈代,我们从那些自传的删节部分,而不是从出版物中,倒是可以了解更多的东西。我们也可以从那些不知怎么没有被烧掉的通信,从私人日记,从那悄悄销毁时余下的残片中,了解更多的情况。从来没有任何历史给弄得如此混乱不堪;从来没有任何社会表面现象能够如此成功地当作真理而留给容易上当的后人。正是由于这一点,我认为《化身博士》③一书可能是那个时代最好的指导手册。在这部小说后半部的哥特式描绘中,隐藏着揭露时代本质的、深刻的东西——

    ①查尔斯-金斯莱(1819-1875),英国牧师、作家。

    ②拉斐尔前派是英国十九世纪下半期的一个文艺团体,主要由威谦-韩德和罗塞蒂兄妹组成。他们批评资本主义的文明,反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传统观念,认为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诗歌和艺术是尽善尽美的,但有神秘主义倾向。

    ③《化身博士》是英国作家罗-斯蒂文森(1850-1894)的著名中篇小说,叙述医学博士杰克尔为了探索人性的善于恶,服用了自己发明的一种药物,创造出自己的另一化身,取名海德,把自己的全部恶习和欲望都给了他。海德出门寻欢作乐,恣意妄为,后来甚至杀人害命。杰克尔医生失去了对海德的控制,连药物也失支作用。最后,杰克尔只好用自杀来摆脱可憎的海德。这部小说将人性分为善与恶两个“自我”,而且恶势力逐步增强,最后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地步。这种思想在西方评论界和读者中曾引起强烈共鸣。

    维多利亚时代的每一个人都有两种头脑,查尔斯也不例外。他一面沿福尔街朝自己下榻的希普旅馆走着,一面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不过,萨姆的出现把他拉回到了现实中来。此时,萨姆正站在这家古老旅馆的门口。

    “查尔斯先生,晚祷不错吧?”

    “我……迷路了,萨姆。我淋得象个落汤鸡。”在萨姆看来,“落汤鸡”这个词用得很不恰当。“给我弄一盆热水,我要好好洗个澡,然后在我房间里吃晚饭。”

    “好的,查尔斯先生。”

    约莫十五分钟以后,你可能看到查尔斯赤裸着身子,忙着做一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洗衣服。他把沾着血迹的衬衫放在倒满热水的浴盆边上用力搓着,拼命往衬衫上打肥皂。他觉得自己笨手笨脚,洗得极不干净。过了片刻,萨姆端着托盘送来了晚餐。衬衫搭在浴盆沿上,一半在盆里,一半在外边,象是随随便便丢在那儿似的。萨姆一声不响,把衣服收起来。查尔斯心下十分庆幸,因为萨姆在这类小事上粗心大意得要命。

    吃罢晚饭,查尔斯打开文具盒。

    我最亲爱的:

    我的自身的一半为这样称呼你而高兴得难以言传,

    而我的另一半则大惑不解,他怎么竟对一个不可理解的人来说话呢?我想说,对你的有些方面,我有着深刻的了解,而对你的另外方面,我想我跟第一次见到你时同样无知。我这样说并非是要替自己辩护,而只是为了说明我今晚的行为。我不能为自己辩护,但我完全相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那是一种幸运,因为它能够使我检查我早就具有的良心。我不想把一切都说得太具体,但我已经下了决心。我的甜美而神秘的莎拉啊,现在将我们结合在一起的东西,将永远把我们结合在一起。我深知,在我现在的处境下,我无权再见你,更无权要求了解你的一切。因此,我必须采取的第一个行动是解除婚约。

    在你进入我的生活很久以前,我就觉得那种结合是

    愚蠢的。因此,我要求你在这方面不要觉得问心有愧。应该受到指责的是我,因为我对自己的本质认识不清。倘若我年轻十岁,倘若我没有对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社会了解那么多、而且对这一切又恨之入骨,那么毫无疑问,我与欧内斯蒂娜小姐在一起是会幸福的。我的错误是忘记了自己是三十二岁,而不是二十二岁。

    因此,我明天将开始我去莱姆的痛苦旅程。你一定

    会理解,此时我所想的主要问题便是如何完成此次旅行的任务。待我成功后,我将只想到你——不,想到我们的未来。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命运使我跟你邂逅相遇。但老天作证,除非你自己愿意,否则,任何力量都不可能将你从我身边夺走。别的我不想多说了,我的既甜蜜又使我迷惑的莎拉,我只想说,你得提供比你现在已经提供的更有力的证据与论点,使我解开你这个谜。我估计你可能不想这样做。因为你心里知道我是你的,而我只能把你说成是我的。

    最亲爱的莎拉,从今以后我的一切目的都是高尚的,这还需要我向你保证吗?有上千件事情使我想起你,有上千种注意力我想集中在你身上,有上千种欢乐我想给予你。但是这一切都应在你认为得体的情况下方可为之。

    我已经成了这样一个人,如不再次拥抱你,他将永

    无安宁,永无幸福可言。

    查-史

    又及:重读此信之后,我觉得写得太正规了,其实

    这并非我的本意,请原谅。你是这样一个既使我觉得亲近,又使我觉得陌生的人,故此我真不知该怎样表达我的感情。

    你最亲爱的查

    这封逐渐加温的信自然是经过几遍草稿方才写就的。此时天已甚晚,查尔斯决定第二天再送去。莎拉这时大概已经哭得睡着了,就让她再痛苦一夜吧。等她醒来时,她会得到欢乐。他反复地读这封信,觉得其中还存留着一两天前在伦敦寄给欧内斯蒂娜的信中的口气。不过那些信写起来令人头痛,那只是对传统观念的一种让步,写起来比较正规,所以他方才只好加上一个附言。正象他告诉莎拉的那样,他仍旧觉得不理解自己。但他现在对着镜子望着自己的脸时,他感到十分愉快,觉得对自己的现在和未来充满了信心——这是极不平凡的,是一种空前的壮举。他想象着自己未来的情景:他再次踏上旅途因为旅途中有了自己的伴侣,所以他觉得这次旅行格外甜蜜;他想象着各种情景下的莎拉,欢笑着的莎拉,歌唱着的莎拉,翩翩起舞的莎拉。这一切情景当然不是那么容易发生,但并不是不可能……他回想起了他们差点儿给萨姆和玛丽发现时莎拉脸上的笑容。他也回想起他将她扶起来时的情景——假如现在他们二人共同在一起生活,他会带着无限的欢乐来做那类事情的。

    假如有什么障碍或绊脚石,他也决不在乎。他确实想到了一块绊脚石,那就是萨姆。不过萨姆是个奴仆,如不听话可以辞退。

    第二天一大早,萨姆便被叫醒。他发现查尔斯身着晨衣,手里拿着一封封好了的信和一只小盒子。

    “萨姆,我希望你能按信封上的地址把这封信送到。你应等上十分钟,看有没有回信——要是没有——可能没有,不过要等一等,万一——如果没有,你要立即回来,回来后雇一辆马车,咱们去莱姆。”他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但不必带行李,今天晚上咱们再回来。”

    今天晚上,查尔斯先生!可是我以为——”

    “别管你以为什么,照我说的办。”

    萨姆脸上露出奴仆的表情,诺诺连声地退了出来,他来到楼下,觉得自己的处境难以忍受。他怎么能没有任何情报就去战斗呢?他望着手中的信封,“恩迪科特旅馆,伍德拉夫小姐收”。再说,只在莱姆呆一天?行李放在这儿不动!他将小盒子翻过来看看,又捏了捏信封。好厚,至少有三页信纸。他悄悄扫视一下四周,仔细看了看封口。萨姆暗暗地诅咒着那个发明封信蜡的人。

    此时,萨姆站在查尔斯面前。查尔斯已经穿好了衣服。

    “怎么样?”

    “没有回信,查尔斯先生。”

    查尔斯没法控制自己的心情。他把脸转向一边”

    “马车呢?”

    “准备好了,正在等着,先生。”

    “很好,我马上就下去。”

    萨姆退了出去。门刚刚关上,查尔斯便把双臂伸过头顶,然后向两边分开,好象一位演员面对着观众,来接受他们的掌声。他的脸上挂着感激的微笑。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头一天晚上他把那封信读了快一百遍,以后又加上了第二条附言。这条附言说的是诸位读者已经看到过的、放在欧内斯蒂娜手上的那枚胸针①查尔斯要求莎拉接受那枚胸针,以便表明她接受了对他的行为所表示的歉意。第二个附言的结尾是这样说的:“来人将等到你读完此信。假如他把盒子里的东西带回……但我知道你不致于那样冷酷。”——

    ①即故事的前一个结尾中,查尔斯从伦敦回来,没有在埃克斯特停留,回到莱姆以后送给欧内斯蒂娜一枚胸针。见第四十四章。

    话虽如此说,但在萨姆送信走后,这位可怜的老兄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

    咱们又撞见萨姆了。他在滔滔不绝地低声说着什么。这一情景发生在特兰特姨妈家花园的一簇紫丁香荫影下。那簇紫丁香就在厨房的窗外,正好可以遮住从花园射过来的视线。午后的斜阳照射到花枝和白色的花苞上。听他讲话的人是玛丽,脸涨得通红,手不断地捂着嘴,免得惊叫出声来。

    “不可能,那不可能。”

    “都怪他大伯,把他给弄糊涂了。”

    “那么小女主人——唉呀,她怎么办呢,萨姆?”

    两个人的眼睛都抬了起来,透过花枝朝楼上窗口惊恐地望着。那样子象是他们听到了一声尖叫或是看到了有人晕过去摔倒在地上。

    “还有咱们,玛丽,咱们怎么办?”

    “唉呀,萨姆,你这话……”

    “我爱你,玛丽。”

    “唉呀,萨姆……”

    “我不是在开玩笑。没有你我宁愿去死。”

    “唉呀,那么咱们怎么办?”

    “别哭,宝贝儿,别哭。我给有钱的人干够了。他们也不见得比咱们强。”他抓住玛丽的胳膊。“别以为他们是主人,咱们是仆人,要是他这样想,他就错了。假如在他和你之间叫我选一条路,当然我要跟你一起走。”萨姆说着挺起胸膛,象是个就要去冲锋陷阵的士兵。“我不给他干了。”

    “萨姆!”

    “不给他干了。我要去拉煤。干什么都行!”

    “可是钱——不给他干他就不会给你那笔钱了。”

    “他已没有钱给我了。”萨姆恶狠狠地说,眼睛望着垂头丧气的玛丽。可是他接着又笑了,抓着玛丽的手,说:“让我告诉你谁会给咱钱,但是咱们押宝得押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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