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作者:达夫妮·杜穆里埃 字数:17093 阅读:20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07章

    我们于五月初回到曼陀丽,按迈克西姆的说法,是与第一批燕子和风信子花一起到达。这是盛夏之前最美妙的时节:山谷里杜鹃花浓香泌人心脾,血红的石南花也正怒放。我记得那是一个大雨倾盆的早晨,我们离开伦敦,驱车回家,下午五时左右,已快到达曼陀丽,正可以赶上喝午茶。直到此刻,我还记得当时自己那模样,尽管结婚才七个星期,穿着却同往常一样,不像个新娘:灰黄色的紧宽衫,石貂鼠皮的小圈脖,还披着一件不成样子的胶布雨衣,雨衣大得很不合身,一直拖到脚踝。我当时想,穿上这样的雨衣才能表示出伦敦天气不佳;而且因为雨衣很长,可以使自己的身材显得高大一些。我手里捏着一副齐臂长手套,另外还有一只大皮包。

    “这是伦敦的雨,”动身时迈克西姆说。“你等着瞧,待会儿等我们驶近曼陀丽,一定是阳光满地的好天气。”他说得不错,到了埃克塞特,乌云被抛到后面,越飘越远,头顶是一片蔚蓝的天空,前面是白色的大道。

    看到太阳我真高兴。因为迷信,我总把雨看作凶兆,伦敦铅灰色的天曾使我郁郁寡欢。

    “觉得好过些吗?”迈克西姆问我。我朝他笑笑,执住他的手,心想对他说来,回自己的家该是何其轻松自如:信步走进大厅,随手捡起积压的信件,按铃吩咐送上茶点。可是对于我的局促不安,他能猜出几分?他刚才问我,感到好过些吗?这是不是说他理解我此刻的心情?“没关系,很快就到了。我看你需要用些茶点。”他放开我的手,因为前面是一个弯道,得放慢车速。

    我这才知道,他是以为我觉得疲乏,所以不说话,根本没想到此刻我害怕到达曼陀丽的程度决不亚于我在理论上对她的向往。一旦这个时刻临近,我倒又希望它往后挪。最好我们在路边随便找家客店,一起呆在咖啡室里,傍着不带个性特点的炉火。我宁愿自己是个过往旅店,一个热爱丈夫的新娘,而不是初来曼陀丽的迈克西姆-德温特的妻子。我们驶过许多景色明快的村落,农舍的窗户都显出厚道好客的样子。一个农妇,怀抱婴孩,站在门口向我微笑;一个男子,手提吊桶,当啷当啷穿过小路,朝井边走去。

    我多么希望我俩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或者做他们的邻人也行。晚上,迈克西姆斜靠在农舍门上,抽着烟斗,为自己亲手种植的葵薯长得茁壮高大而自豪。我呢?我在打扫得于干净净的厨房里忙乎,铺好桌子,准备吃晚饭。梳妆柜上,一架闹钟滴答滴答走得安详。还有一排擦得亮堂堂的菜盘。饭后,迈克西姆读他的报纸,靴子搁在火炉的挡架上。我则从柜子抽屉里取出一大堆缝补活计。无可怀疑,那样的生活是安详而有规律的,还轻松自如,不必按刻板的准则行事。

    “只有两英里了,”迈克西姆告诉我。“你看见那边一长排大树吗?从那儿的山顶倾斜着伸向山谷,过去一点就是大海。那就是曼陀丽,那些树木就是曼陀丽的林子。”

    我强作笑容,没有答话。我只感到一阵惊惶,一种无由控制的眩晕。那种狂喜的激动和幸福的自豪感都一股脑儿作了烟云散。我像一个被人牵着第一天上学去的幼童,也像一个初次离家外出求职的稚嫩的年轻使女。结婚以来短短七个星期中好不容易学到的那点微不足道的自制力,这会儿简直成了在风中发抖的一块碎布片。我连最起码的行为准则似乎也忘了个精光,待会儿可能左右手不分,应该站着还是坐下,吃饭时应该使用何种汤匙和餐叉,都会乱了套。

    “依我说,把胶布雨衣脱了吧,”他从头到脚打量着我说。“这儿根本没下雨。还有,把你这条可笑的皮围脖拉拉正。可怜的小乖乖,我就这样急急忙忙拖着你回家来了。看来,你本应该在伦敦添置些衣服才是。”

    “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不在乎,”我说。

    “大多数女人成天只考虑穿着,”他心不在焉地说。转弯以后,我们来到一个十字路口。这儿是一堵高墙的起点。

    “到了!”他的声音带着一种迄今未有的激动,我则用双手紧抓着汽车的皮椅。

    汽车转入弯道,左前方出现两扇大铁门,旁边是看门人的屋子。铁门大开着,进了门便是长长的车道。车进门时,我看到门房黑洞洞的窗子后面有几张窥探的脸。一个小孩从屋后绕出来,睁大眼睛好奇地望着。我慌忙往椅子里一缩,心怦怦直跳。我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探头探脑,小孩子为什么瞪眼张望。他们是想看看我的模样,这会儿也许已起劲地在小厨房里哄笑着议论开啦:“只看到她那帽顶,”他们会说。“她不肯把脸露出来。不打紧,赶明儿就可以知道这人的长相,宅子里准会有消息传出来。”

    也许,对我的怯生的窘态,他终于有几分觉察,所以就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一边笑着说:“这儿的人有些好奇,你可别介意。大家都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也许几个星期以来,他们非此莫谈。你只要态度真诚自然,他们肯定都会喜欢你,至于家务,你一点不用过问,一切全由丹弗斯太太料理,就让她去操持好了。我看,一开始她会对你摆出生硬的态度。这人的性格很怪。可你不必在乎,她的作风就是这样。看到那些灌木吗?紫阳花开的时候,这一带的灌木丛就像一堵深蓝色的围墙。”

    我没有吭声。我又想到多年前在那家乡村小铺里买彩图明信片的情景:手指搓着明信片,我走出铺子,来到明亮的阳光下,心里暗暗得意:把这画片收进影集倒挺合适,“曼陀丽”,多美的名字啊!可现在曼陀丽竟成了我的家!我将给朋友们写信:“整个夏天我们将呆在曼陀丽,请你们一定来玩。”这车道现在对我说来既新奇又陌生,但以后我会非常熟悉它,在这儿散步时知道什么地方有一个转弯,什么地方有一个拐角;园丁在哪儿修剪过灌木,在哪儿截去一枝,我能马上看得出来。我顺着车道走进铁门旁的门房,嘘寒问暖:“今天腿觉得怎么样?”那时,那位老太太将不再对我表示好奇,她会欢迎我去厨房作客。我真羡慕迈克西姆,无忧无虑,泰然自若,嘴角挂着微笑,这表明回家来他很高兴。

    什么时候我也能像他那样泰然自若,嘴角也能挂上这样的微笑?看来这是太遥远了。我多么希望马上就能达到这一步。可当时我觉得自己慌得傻了眼。只要能摆脱这样的窘态,我甚至宁愿变成一个头发花白,步履蹒跚,久居曼陀丽的老妇人。

    铁门砰地一声在我们后面关上,再也看不见尘土飞扬的公路。我发现车道与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很不相同。我原以为曼陀丽的车道一定是条宽阔的大路,上面铺着沙砾,两边是齐整的草坪;路面经常用耙子和扫帚整理,弄得很平滑。可它不是这样,倒是像条蛇似地扭曲向前,在有些地方并不比一条小径宽阔多少。道旁两排大树,枝条摇曳,交错纠缠,形成教堂穹隆般的浓荫,我们就好比在拱道上穿行。绿叶混成一片,浓密异常,即使正午的太阳也无法透过,只能间或在车道上投下一些斑斑驳驳、时隐时现的温暖金光。四周非常静,鸦雀无声。在公路上曾吹着一阵西风,它欢快地拂着我的脸,使路边的青草一齐弯腰低舞,可是在车道上却一丝儿风也没有。甚至汽车的发动机也变了调子,它低声哼哧,不再像刚才那样放肆轰鸣。

    车道倾斜着伸向山谷,大群树木迎面压来,其中有魁梧巨大的榉树,白色的躯干光滑可爱,擎托着一根又一根数不清的枝权。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木。它们迎面压来,我只要一伸手就可触到它们。

    我们继续前行,驶过一座小桥,桥下是一条狭溪。这条根本不像汽车道的小路还在向前蜿蜒伸展,就像被使了什么魔法的一根缎带,穿过黑压压的沉寂的树丛,无疑正深入林子的中心。左右看不到豁然开朗的空地,看不到房屋。

    车道漫漫,老是不见尽头,我的神经开始受不住了。我想,转过这个弯,或者再往前一点,绕个圈,一定就能看到尽头。但是每当我从椅上挺起身子,总是又一次失望:看不见房屋和田野,看不见令人宽慰的开阔的花园,周围仍是一片死寂的密林。两扇大铁门已经成为逝去的记忆,门外的公路则更遥远,似乎已属另一个世界。

    突然,我看见在幽暗的车道前面有一小片开朗的天空,顿时,黑糊糊的林子开始变得稀疏,那种无名的灌木丛也不见了。道旁是远远高出人头的一堵血红色的墙,原来我们已来到石南花丛中。石南出现得那么突然,不但把人弄得不知置身何处,甚至叫你大吃一惊。刚才汽车行在进林子里,我一点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奇景。石南花红得像鲜血,着实吓了我一跳。成团成簇的石南,茂盛得难以置信,看不见叶子,也看不见枝干,只有一片象征着杀戮的血红色,因为过分的浓艳,显得非常怪异,完全不像我以前见过的石南花。

    我朝迈克西姆膘了一眼,他微笑着问我:“喜欢吗?”

    我喘着气答道:“喜欢。”是不是真心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一向把石南看作一种普普通通的家花,或呈紫色,或呈浅红,整齐地排列在圆形花圃中。可是这儿的石南花根本不像植物,而是一群高耸的密集巨怪,美得反常,大得出奇。

    这时我们离宅子已经不远。果然不出我所料,车道由窄变宽,向一片开阔地伸去。在两边血红的石南花的簇拥之下,我们拐了最后一个弯,终于到达曼陀丽!啊,曼陀丽,果然是我想象中的模样,多年前那彩图明信片上的雄伟大宅,优雅,精美,一无瑕疵,比我梦中见到的形象更加完美!宅子由平坦的草地和绒毯似的草坪环绕,座落其间;庭院平台倾斜着伸向花园,花园又通往大海。我们向宽大的石阶驶去,最后在敞开的正门前停车。这时透过一扇带竖框的窗子,我看见大厅里全是人。我听到迈克西姆低声骂了一句:“这鬼女人,她明明知道我不喜欢这一套。”接着便猛地把车刹住了。

    “怎么回事?”我问道。“那些人都是谁啊?”

    “看来,这下子你得硬硬头皮挺一挺,”他没好气地对我说。“丹弗斯太太把全家和庄园里的仆役都集合起来欢迎我们。不要紧的,你用不着开口,一切由我来对付。”

    我摸索着找车门的把手,有些发慌,另外,因为长途坐车,身上阵阵寒颤。正当我乱摸汽车门锁时,仆役总管带着一个跟班走下台阶,他替我打开了车门。

    总管是个老头,脸相很和善。我抬头向他微笑,并伸出手去。他大概没有看见,径自拿起毛毯和我的小化妆盒,扶我下车,同时把脸转向迈克西姆。

    迈克西姆一边脱手套,一边对总管说:“喂,弗里思,我们回来啦。离开伦敦时下着雨,看来这儿不像下过雨。大家都好吗?”

    “都好,老爷,谢谢您关心。是啊,这儿没下雨,一个月来多数是好天。看到您回来真高兴,但愿您身体康健。但愿太太也康健。”

    “我俩身体都好,谢谢您,弗里思。只是坐车赶长路有点累,想喝茶了。我可没料到这一套,”迈克西姆说着往大厅那边撇了撇头。

    “老爷,这是丹弗斯太太的吩咐。”总管说话时脸上毫无表情。

    “我猜到的,”迈克西姆生硬地说,接着便转过脸招呼我进屋,“来,反正不花多少时间,完了就喝茶。”

    我俩一起登上石阶,弗里思和跟班抱着毛毯和我的胶布雨衣跟在后面。我又觉得胸口隐隐作痛,同时因为紧张,喉咙于涩难过。

    直到此刻,当我闭起眼睛,回忆初到曼陀丽那天,我还能想象自己当时的样子:穿着紧身衣,汗湿的手里抓着一副齐臂长手套,瘦小孱弱,窘态毕露,站在门槛上。闭起眼睛,我又看到了石筑大厅。几扇气派不凡的门打开着通往隔壁的藏书室。大厅墙上挂着彼得-莱利②和范戴克①的作品。精致豪华的楼梯通向吟游诗人画廊。大厅里,前一排后一排站立着大群的人,一直排到那边的石筑市道和餐厅。这些人张大着嘴,露出好奇的神情,盯着我看,就像围着断头台看好戏的观众,而我则像双手反绑等待处决的犯人——

    ①彼得-莱利(1618-1680),荷兰著名人像画家。

    ②范戴克(1599-1641),出生在比利时的著名人像及风景画家。

    有一个人从队伍里走了出来。此人又瘦又高,穿着深黑色的衣服,那突出的颧骨,配上两只深陷的大眼睛,使人看上去与惨白的骷髅脸没什么两样。

    她朝我走来。我向她伸出手去,一边羡慕她那高贵而安详的态度。她握住我的手,我执着的是一只无力而沉重下垂的手,死一样冰冷,没有一点儿生气。

    迈克西姆向我介绍:“这就是丹弗斯太太。”她并不抽回自己那只死一样的手,一边开始说话,两只深陷的眼睛始终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我受不住她的逼视,终于移开了目光。直到这时,她的手才蠕动起来,重新有了生气,我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同时又自渐形秽。

    此刻我已记不起她的原话,但我记得她曾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并代表全体雇员仆役,欢迎我来到曼陀丽。那是一篇事先练习过的礼节性的欢迎辞,一种干巴巴的官样文章。她的声音和她的手一样,冷冰冰,毫无生气。说完之后,她等着,像是期待我致答辞,我记得自己如何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表示感谢,慌乱之中,竟把两只手套掉落在地上。她弯下身替我捡起手套。当她把手套交给我时,我看到她嘴角隐约绽出轻蔑的微笑。我立刻猜到,她一定在笑话我缺乏教养,她的表情很有点异样,使我怎么也没法定下神,即使当她退回仆役队伍之后,这个黑色的人物仍然显得很突出,与众不同,游离在外、尽管她不作声,我知道她还在死命盯着我。

    迈克西姆挽起我的手臂,说了几句表示领情的话。他说得非常自然,毫无窘态,似乎致答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说完这番话,他拥着我走进藏书室去喝茶,随手带上门,我俩总算又单独在一起了。

    两条西班牙种的长耳狗从炉边跑来迎接我们,用前爪搔着迈克西姆,毛色柔和的长耳朵向后撇着表示亲热,还唤着他的手。过后,狗儿弃了迈克西姆,跑到我身边,唤我的脚跟,露出疑惑而戒备的神态。那条瞎了一只眼的母狗一会儿就对我厌倦了,咕噜一声,走回到炉边去。但是小狗杰斯珀却把鼻子搁在我的手掌里,下巴偎在我膝上,和我亲热起来,当我抚摸着它那柔软的耳朵时,它的眼睛露出深沉的灵性,还僻啪僻啪地甩尾巴。

    我脱掉帽子,解下那寒怆的小围脖,连同手套、提包,一起扔到临窗的座位上。这时我才觉得好过一些。房间很深,十分舒适,靠墙排着书架,藏书极多,一直堆到天花板;一个独身男子是一辈子不愿离开这样的藏书室的。大壁炉旁边,摆着厚实的靠背椅,还有一对篓子,那是专为两条狗准备的。但是看来它们从来不进篓子,因为椅子上留着好些凹陷的痕迹。说明它们常在这儿歇息。长窗对着草坪,草坪往外,还能望见大海在远处闪光。

    房间里有一种安谧的陈年气味。尽管初夏季节这儿总陈列着紫丁香和玫瑰,花香不断,但房间里的空气似乎始终没有什么改变。从花园或大海吹来的空气,一进屋子,马上就失去原先的清新,成了这一成不变的藏书室的一部分,与那些发霉的、从来没人去读的藏书混成一体,与漩涡花饰的天花板,与浅黑色的护壁镶板,与厚重的帷幕,混成一体了。

    这是一种类似苔藓的陈年气味,在那种难得举行礼拜的教堂里,石生青苔,窗绕长藤,你常能闻到这种气味。藏书室就是这么一个静谧的处所,一个供人恍惚冥想的地方。

    一会儿,茶点端来了。弗里思和那年轻的跟班神色庄重地把一切布置好,我在一旁不用插手,一直等他们离去。迈克西姆翻阅着一大堆信件,我手里捏弄着往下滴奶油的松煎饼和碎蛋糕,喝下滚烫的热茶。

    他不时抬头看我,向我微笑,接着又埋头读信。这些信大概是过去几个月中积压下来的。想到这儿,我才感到对他在曼陀丽的生活,日复一日的常规,对于他的男女朋友,对于他的花销和他治家的那一套,我知道得实在太少。过去的几个星期飞一般逝去,我偎依着他坐车驶过法国和意大利,仅想着我是多么爱他。我用他的眼光去浏览威尼斯,应和他的每一句话,对往昔和未来不提任何问题,满足于眼下的现实,满足于这点小小的荣耀。

    他比我原先想象的要活跃得多,也亲切得多。他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显示他的青春和热情,完全不像我们初次相识时的那种样子,完全不是在餐厅里独占一桌,目光呆滞,神秘莫测的陌生人。他是我的迈克西姆,他笑着,唱着,往水里扔石子,拉着我的手,舒展开眉头,卸下肩上的重负。我把他当作情人、朋友。那几个星期,我忘了他以前那种有条不紊的刻板生活,忘了这种生活还得重新开始,一如既往,而这几个星期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假日,倏忽就被抛在脑后。

    我看他读信。他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微笑,有时则表情木然地把信扔在一边。我想,要不是仁慈的上帝,我从纽约写来的信此刻也一定在这一大堆来雁往鱼之中,他会用同样冷漠的态度对待,也许一开始为写信人陌生的签名所困惑,然后打着阿欠,把信扔进纸篓,伸手去取茶杯。一想到这些,我不寒而栗,好险哪,差一点儿,此刻他就会独自在这里喝茶,照样过他的日子,也许不怎么想到我,至少不觉得遗憾;而我呢?我在纽约陪着范-霍珀夫人打桥牌,日复一日,翘首期待那永不到来的回信。

    我仰靠在椅子里,环顾四周,想给自己多少灌注点儿自信。使自己意识到此刻确实在曼陀丽,在那彩图明信片上的大宅里,在这名扬远近的曼陀丽庄园。我得设法让自己相信,这里所有的一切确实属我所有,既是他的,也都是我的。此刻我坐着的宽敞舒适的椅子,这么许多顶着天花板的藏书,墙上的绘画,花园,林子以及我曾在书报上读到过的曼陀丽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因为我是迈克西姆的妻子。

    岁月荏苒。就在这儿,我俩将白首偕老。到那时,我俩还将这样坐在藏书室里喝茶,迈克西姆和我两人。狗儿和我俩作伴,那将是眼下这两条狗的后裔。藏书室里仍将弥漫着此刻这种陈年霉味。有朝一日,屋子将弄得乱七八糟,狼藉不堪,那是在孩子们——我们的儿子——还未长大的时候。我仿佛看到小家伙们穿着沾泥的皮靴,伸着四肢趴在沙发里,把一大堆棍棒、板球拍子、大折刀、弓箭等带进屋子。那边的桌子,此刻擦试得何其亮堂光滑。到那时,桌上将出现一只丑陋的大盒子,里面盛放着蝴蝶和飞蛾;还有一只用来盛鸟蛋,外面包着粗棉花。那时,我将对孩子们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能放在这儿。宝贝儿,拿走,放到你们自己的书房里去。”听我这么一说,孩子们呼啸着奔出屋去,剩下最小的弟弟在后面螨跚学步,比哥哥们安静得多。

    开门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幻想,弗里思和跟班进屋来收拾茶具。等到收抬完毕,弗里思对我说:“太太,丹弗斯太太问您是不是想看看您的房间。”

    迈克西姆从一大堆信件里抬起头来问:“东厢那些房间装修得怎么样?”

    “老爷,在我看来,装修得真不错哩。当然,工程进行的时候,那边弄得一塌糊涂。丹弗斯太太曾担心在您回来之前不能如期完工。可是,工匠们在星期一总算把活干完了。依我看,老爷您住在那一侧定会觉得很舒适。那边光线更好些。”

    “你们在这儿大兴土木改建房屋吗?”我问。

    迈克西姆简短地回答:“没什么,只是把东厢那一套房间重新装修粉刷一下,供我俩使用。弗里思说得对,住在那边要爽快得多,从房间能看到玫瑰园,景色很美。我母亲在世时,那侧的房间专门接待宾客。好啦,等我读完这些信,就上楼去找你。去吧,这是个好机会,想法子跟丹弗斯太太交个朋友。”

    我慢慢站起身,刚才那种神经质的惶恐再次袭来。我走进大厅,心里多希望能等一等迈克西姆,待他读完信,挽着他的手臂,一起去看房间,我不愿独自跟着丹弗斯太太四处浏览。

    这会儿,大厅里人已走光,显得特别空廓。我的脚步落在石板上,回声直冲屋顶。这种声音弄得我很心虚,就像人们在教堂里走路,非常不自在,非常拘束。啪嗒啪嗒,啪嗒啪嗒。这声音多么讨厌。穿着毡靴的弗里思一定觉得我活像个傻瓜。

    “这厅堂真大,是不?”我不自然地装出快活的声调,仍是一副女学生模样。不料他却十分庄重地回答说:“是的,太太,曼陀丽是座大宅,当然不及有些公馆那么宏伟,可也够气派了。古时候,这儿是宴会厅。现在逢到大场面,譬如说举行宴会或跳舞会,仍然使用这大厅。另外,太太大概知道,曼陀丽每周开放一次,接纳公众参观。”

    “是的,我知道,”我一边回答,一边仍为自己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感到难堪。我觉得他领着我向前走去,犹如为一个公众宾客导游,而我自己的举止也确乎像个陌生人:彬彬有礼地左顾右盼,浏览墙上挂着的各种兵器和绘画,抚摸精雕细刻的楼梯扶手。

    楼梯口,一个黑衣人站着等我,那惨白的骷髅脸上,两只深陷的眼睛盯着我看。我回过身,想求助于不动感情的弗里思,可他已经穿过大厅,走进那边的甬道不见了。

    现在只剩下丹弗斯太太和我两人。我迎着她走上富丽的大楼梯,她还是一动不动地等着,双手交叉握在胸前,眼光始终不肯从我脸上移开。我强作笑容,可她并不报以微笑,这实在也不能怪她,因为这时候的一笑毫无缘由,只是愚蠢地假装心情愉快的一种掩饰。

    “让你久等了吧?”

    她回答说:“太太,您爱怎么打发时间,全由您自己作主。我只不过是按您的意旨办事。”说完话,她转身穿过画廊的拱门,走进那边的过道。我们沿着一条宽阔的铺着地毯的通道走去,接着向左转弯,走进一扇橡木制的房门。进门后是两级对称的扶梯,先向下,接着又往上,十分狭窄,最后来到一扇房门跟前。她猛地推开门,侧过身子让我进屋。这是一间小巧玲珑的前室,或是专供女人休息、化妆用的闺房,陈设着一张沙发,几把椅子,还有一张写字桌。这屋子通向隔壁宽敞的双人卧室。卧室窗户宽大,连着一间浴室。一进屋,我就向窗口走去,望望外边的景色,下面是玫瑰园和平台的东半部。花园再过去是一片平坦的草地,通往近处的林子。

    “原来,从这儿望出去根本看不见大海,”我转身对丹弗斯太太说。

    “是的,看不见。从屋子的这一头不但看不见大海,甚至连涛声也听不到。在这一侧,你根本想不到大海就在近处。”

    她说话的样子十分特别,像是话里有话。她特别着重在“屋子的这一侧”几个字,仿佛在向我暗示,我们此刻置身其中的这套房间比较低劣。

    “太遗憾了。我爱大海,”我说。

    她不回答,仍然盯着我看,双手还是交叉着握在胸前。

    “不过,房间还是挺美的,”我说。“住在这儿肯定会非常舒服。我听说一切都是赶在我们回来之前弄舒齐的。”

    “是的,”她说。

    “过去这套房间是个什么样子?”我问。

    “这里糊着紫红色的壁纸,还有各种各样的帷幕、帘子等等。德温特先生觉得房间不够明亮,所以除了偶尔接待宾客,这套房间不大使用。这一次,德温特先生在信里特地吩咐说,你们二位将住在这里。”

    “这么说,这不是他原来的卧室,”我说。

    “不是的,太太。过去他从来没用过东厢的房间。”

    “噢。可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起。”

    我信步走向梳妆台,动手梳理头发。我的行李已打开安放就绪,发刷和梳于都已摆在托盘里,迈克西姆送了我一套头发刷子,此刻正陈列在梳妆台上,让丹弗斯太太一饱眼福。这些都是全新的刷子,价格昂贵,值得我骄傲。

    “行李是艾丽斯替您打开的。在您的贴身使女到来之前,由艾丽斯服侍您,”丹弗斯太太说。

    我又一次朝她微笑,把刷子放口梳妆台,局促地说:“我没有贴身使女。艾丽斯是这儿的内房女佣吧?就让她来服侍我好啦。”

    她脸上又露出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笨拙地掉了手套时的那种表情。

    “我看长远这样下去不行,”她说。“您知道,像您这样地位的太太总得有贴身使女。”

    我摹地涨红脸,又伸出手去拿刷子。她的话里有刺,这我一清二楚。我避开她的目光,回答道:“如果非这样不可,那就请你费心替我办这件事吧,随便给找个想出门找事做的女孩子就行。”

    “如果您觉得这样好,”她说,“请尽管吩咐。”

    一时,两人都不说话。我希望她走开。我弄不明白这女人为什么老这样站着,双手交叉摆在黑衣服前,目不转睛盯着我看。

    “你来曼陀丽好些年了吧?”我说。“大概比谁呆的时间都长,是不?”

    “不!弗里思比我来得早,”她的声音一无生气,多么冷酷,同她那双曾在我掌心之中的手一模一样。“老太爷在世的时候,弗里思就来了,那时德温特先生还是个孩子。”

    “噢,是这样,”我说。“你是在那以后才来的。”

    “不错,”她说。“在那以后。”

    我又一次抬头看她,又一次遇到她惨白脸上一对阴沉的眼睛。就是这对眼睛,不知道为什么,使我觉得异样的不安,预感到有什么祸事临头。我想装出一副笑脸,可又实在笑不出。那双眼睛把我整个儿给握住了,那双暗淡无光,没有一丝儿同情表示的眼睛!

    “我来时正好是头一位德温特夫人嫁过来的时候。”

    我在上面说过,她的声音一直是单调平板的,可是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突然变得尖厉激烈,既有生气,又有寓意,连那嶙峋惨白的颧骨也抹上了一点血色。

    这一变化来得突然,我蓦地一惊,甚至觉得几分恐惧。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她似乎把不得明言的几个字说出了口。这几个字长期以来深埋在她心底,这会儿再也憋不住了。她的眼睛仍然盯着我的脸,眼光里透出某种既有怜悯又有鄙夷的奇怪神色。在她这样的逼视之下,我觉得自己比原先想象的更为稚嫩,对生活里各种人情世故实在知之太少。

    我看得出,她瞧不起我,像她这种地位的人都很势利,一眼就看出我根本不是什么贵妇人,只是一个地位微贱、怯懦的弱女子。可是她那眼神里除了蔑视,总还有点别的什么,是确定无疑的仇恨,还是十足的恶意。

    我总得找几句话说说,可不能老是这么坐着玩弄发刷,让她看出我既怕她又提防着她。

    “丹弗斯太太,”我边听边说,“我希望咱们俩能相互了解,处好关系。你对我得有点耐心,因为这样的生活对我说来完全是新的,与过去大不相同。我一定要努力适应这儿的新生活;当然,首要的还是要让德温特先生过得幸福。我知道一切家务安排全可交给你管,这一点,德温特先生对我说过,你尽可按老规矩管下去,我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我打住了,说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没有所握,不知这番话是不是得体。等我再次抬起头来,她已经走开,这会儿正用手捏着门把,站在门旁。

    “好的,”她说。“但愿一切都能遂您的心意。我管家已经一年多,德温特先生从来没表示过不满意。当然,已故的德温特夫人在世时,情形大不相同。那时候,经常招待客人,开宴会,虽然我替她管事,这样的大场面她总爱亲自过问。”

    我又一次意识到她在谨慎地选择用词,好像在探索一条通往我内心的道路。她盯着我的脸,看刚才一席话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样的作用。

    “我可宁愿让你管事,我宁愿这样,”我重复着说。

    她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我先前曾注意到的表情,就是头一口在大厅里握手时的那种表情:十足的嘲弄,确定无疑的鄙视。她深知我决不敢跟她较量;她看出来,我怕她。

    “还有什么吩咐吗?”她问道。我装模作样地四下瞧一瞧,然后说:“没有什么了。样样都有。我住在这儿一定会觉得很舒服。你把屋子打扮得这么漂亮。”后面一句完全是奉承;为取得她的好感,我作了最后一次尝试。可她依旧扳着脸,耸耸肩说:“我只不过是按德温特先生的吩咐办事罢了。”

    她手按门把,在门旁流连不去,像是还有什么要对我说,可又拿不。定主意如何措词,所以就等着我再说些什么,好让她见缝插针。

    我但愿她快点走开。她像个影子,站在那儿一直盯着我看,骷髅脸上深陷的双眼端详着我。

    “您要是发现什么不称心的地方,务请立刻吩咐,好吗?”她问。

    “好的,好的。丹弗斯太太,”我嘴上这么说,可心里明白这并不是她想说的话。如此一间一答之后,又是冷场。

    “如果德温特先生问起他那口大衣橱,”她突然转了话题,“请转告说衣橱太大,无法搬动。我们试了一下,因为门太窄,衣橱搬不进来。这里的房间比西厢的房间小。倘若他对这套房间的布置不满意,请他告诉我。我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布置这些房间才好。”

    “别担心,丹弗斯太太,”我说,“我想他一定会非常满意。只是让你们辛苦了。我根本不知道他要你们重新装修布置这套房间。其实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要是让我住西厢,我一样会感到很满意,很舒服。”

    她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我,开始扭动房门的把手。“德温特先生说您想住在这一侧。西厢的房间历史悠久,大套间的卧室比这间屋子大一倍,天花板上雕着漩涡花饰,非常华贵。用花毯披挂的椅子全是珍品;壁炉也是雕花的。那个房间是全宅最漂亮的,窗外是草坪,草坪再往外就是大海。”

    听了这些话,我觉得很不是滋味,甚至有些羞愧。她为什么带着忿忿然的口吻说话,一边还暗示安顿我的这个房间比较低劣,够不上曼陀丽的标准,只不过是为一个二流角色准备的二流房间而已。

    “德温特先生大概是想把最漂亮的房间留着让公众参观吧?”我说。她仍在扭动房门的把手,听到我说话,便又抬头看我,盯着我的双眼,在回话前沉吟了半晌。当她回话时,她的声音竟比先前更沉静,语调也更平板:“卧室是从来不让公众参观的;只向外开放大厅、画廊和楼下的房间。”说到这儿,她顿了一顿,暗暗察看我的反应。“德温特夫人在世时,他们夫妇俩住在西厢,我刚才对您说起的面向大海的那个大房间就是德温特夫人的卧室。”

    这时,我看到她脸上掠过一个阴影。她退到墙角,尽量不使自己显眼。原来,外面响起了脚步声,迈克西姆进屋来了。

    他问我:“怎么样?行吗?称心吗?”

    他环顾房间,高兴得像个小学生,接着说道:“我一直认为这是最美的房间,这些年来一直当客房使用,真可惜了。不过我总觉得有朝一日会用上这个房间的。丹弗斯太太,你干得着实出色,我给你打满分。”

    “谢谢,老爷,”她面无表情地答道,然后转过身,走出房间,轻轻带上了门。

    迈克西姆走到窗口,探身看外面的景色。“我爱这玫瑰园,”他说。“我对童年的回忆之一就是跟着母亲在玫瑰园里玩,那时候腿骨还不硬,摇摇晃晃地学走路,妈妈在一旁摘去凋谢的玫瑰花穗。这房间有一种和平、幸福的气氛,而且宁静。在这儿,你根本想不到只消走五分钟便可到达海边。”

    “丹弗斯太太也这么说,”我告诉她。

    他从窗边走开,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摸摸家具,看看墙上的画片,一会儿又走去把衣橱打开,摸摸已经放好的我的衣服。

    他突然问道;“跟丹弗斯太太这老婆子相处得怎么样?”

    我转过脸去,又一次对镜梳头发:“她的态度好像有点生硬。”半晌,我又接着说,“也许她以为我要干预这儿的家务。”

    “这个我看她才不在乎呢,”他说。我抬起头来,恰好看见他盯着镜子里的我瞧。接着,他又转身走向窗边,一边低声吹着口哨,把身体重量压在脚跟上,一前一后摇晃。

    “别管她,”他说。“从很多方面看,这人是有点古怪。别的女人想要跟她处好关系,看来挺不容易。对于这一点,你切不要注意。如果此人实在惹你讨厌,把她赶走得了。不过,你知道,她办事干练,可以代你管家,免得你操心。我看她对其他仆人一定相当霸道,只是还没敢霸到我头上来。她要是敢对我放肆,我早就让她滚蛋了。”

    “我看,等她了解我以后,也许能够处好关系,”我赶快接着说。“刚开始时,她有点儿讨厌我毕竟还是很自然的。”

    “讨厌你,为什么讨厌你?你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从窗口转过身来,愠怒地皱着眉头,脸色异常。对这句话他竟这样在乎,我不理解,可同时我又希望自己没说刚才那句话。

    “我是说,对一个管家,照顾单身男子毕竟比较容易,”我说。“我看她已习惯于这一套,可能怕我干预得太过分。”

    “太过分?上帝啊……要是你以为……”他的话只开了一个头就打住了。他从房间那头走过来,吻着我的前额。

    “把丹弗斯太太给忘了吧,”他说。“我对她可不感兴趣。来,让我带你看看曼陀丽去。”

    那天晚上,我再也没见到丹弗斯太太,我俩也没再谈论这个人。思想上已把她驱开,我觉得轻松多了,那种把自己看作外来侵犯者的感觉也才淡漠一些。而当迈克西姆搂着我的肩,带我在楼下的房间里四处浏览的时候,我才开始觉得自己终于有点儿像理想中的角色,开始把曼陀丽当作自己的家了。

    我的脚步落在大厅的石板上不再发出异样难堪的响声。这会儿迈克西姆打着钉子的皮鞋发出的声音比我的脚步响得多。还有那两条狗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听着既使人安适,又很悦耳。

    使我高兴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是我俩在曼陀丽度过的第一个夜晚。我们刚回家就忙着浏览墙上的绘画,花去不少时间,所以迈克西姆看看钟说,时间来不及了,晚饭前不必更衣。这么一来,省得我受窘。要不然,那个名叫艾丽斯的使女肯定要问我换哪一套衣服,还要帮我穿着。而我就只得穿上范-霍珀夫人赐的那套衣服(这套衣服她女儿穿着不合身),裸着双肩,忍着寒冷,走下长长的一段楼梯,到大厅去吃饭。我方才就一直担心,生怕一本正经坐在这庄严肃穆的餐厅里用膳。可现在,因为不用更衣,一切又变得轻松而自然,同两人在外面上餐馆没什么两样。穿着原来的紧身衣,我觉得舒服。我笑着谈论在意大利和法国的见闻,我们还把旅途拍的照片放在桌上。弗里思和跟班就像餐馆里没有个性的侍者一样,他们不会像丹弗斯太太那样瞪眼看我。

    饭后,我俩坐在藏书室里。一会儿,窗帷放下了,壁炉里添了柴火。虽然已是五月,夜晚仍寒气逼人,幸好炉火熊熊,给我温暖。

    饭后两人这样坐在一起还是头一回。在意大利,我们或步行或驾车出去兜风,进小咖啡馆去打发时间,或者并肩斜靠在桥上。

    迈克西姆本能地朝壁炉左方他的位子上走去,伸手拿起报纸。他把一个宽大的杭垫塞在脑袋后边,点燃一支香烟。我暗暗想:“这是他的老习惯,多少年来他每天都这样。”

    他不朝我这边看,径自读报,露出心满意足、非常舒服的样子。回家来恢复了原先的生活方式,他又是一家之主了。

    我坐在一边,双手托着腮帮子沉思。我爱怜地抚摸着长耳狗柔软的耳朵。这时我突然想到,我并不是第一个懒洋洋靠在这张椅子上的人。在我之前,已有人坐过这椅子,椅垫上肯定留下过她身子的印痕;她的手曾搁在这儿的扶手上;她曾从同一具银质咖啡壶中往外斟咖啡,把杯子送到唇边;同我此刻的姿势一样,她也曾俯身去爱抚长耳狗……

    我下意识地打了个寒噤,似乎有人在我背后打开了门,引进了股冷风。我是坐在吕蓓卡的椅子上,斜靠着吕蓓卡的椅垫。长耳狗跑来把头搁在我膝上,因为这是它的老习惯,它还记得过去就在这个地方,她曾给它吃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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