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识新艺

作者:斯蒂芬·茨威格 字数:32081 阅读:98 更新时间:2016/07/01

巧识新艺

    一九三一年四月的一个奇妙的早晨,潮湿然而却充满了阳光的空气美极了。它像块夹心糖那样可口,甜滋滋凉踏踏的,又湿润又亮堂,春天的精华,纯粹的活性氧。在斯特拉斯堡大街的中心地段,人们意外地居然呼吸到从田野和大海上升腾起来的芬芳。这种迷人的奇迹是由那反复无常的四月里常有的阵雨造成的,春天惯用这种阵雨以最顽皮的方式宣告它的来临。还在路上的时候,我们的火车就追赶着乌云。那乌云黑压压的一片,紧贴在地平线上。

    直至摩乌附近——已经看到散落在城郊的像儿童积水似的房屋,从一片浓郁的绿荫上空出现了耀眼的广告,坐在我对面的一个中年英国女入开始在座位上收拾她的十四只瓶子、盒子和旅途用品,——那厚厚的、胀满了水的乌云才决了口。黑沉沉的铅色乌云,其势汹汹,从埃佩尔内城起就和机车赛跑。决口的信号是一束小小的苍白的闪电,霎时间一股股水流好斗地喷向地面,发出了隆隆的声音,像机关枪似的把一颗颗湿流涌的子弹扫向行驶着的列车。车窗在准确射来的雨弹打击下淌着眼泪;机车甘拜下风,向地面垂下了它那灰色的烟旗。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只有沉重的雨点捶打着玻璃和金属;火车在光亮的铁轨上飞驰着,躲避大雨的袭击,犹如一只被追逐的野兽。我们顺利地到达车站,站在有顶篷的站台上等候着搬运行李的工人,可你看吧,在灰白的雨云后面的空地上,林荫大路的景色又光彩夺目地显现出来,强烈的阳光用它的三齿叉刺穿了正在逸去的乌云,房屋的正面随即像擦过黄铜似的闪着亮光,天空呈现大海般的蔚蓝。城市脱下雨衣,站了出来,显出一副神圣的景象,宛如阿芙浴迪特-安娜迪奥梅娜闪着裸体的光泽从海浪中出来。一时间,人们从左右无数藏身避雨的地方涌到了街头;他们抖落身上的雨水,赠笑着,各奔东西;

    被堵塞的交通恢复了,无数的车轮又在拥挤的大街上滚动起来,发出了轰隆轰隆和咕喂咕略的响声,混合一片。重现的阳光使万物充满生机,喜气洋洋。就连林荫大道上的被紧紧地夹在坚硬的柏油路面中的衰微的树木,淋了一场大雨之后,也在向焕然一新、瓦蓝瓦蓝的天空慢慢地绽开了小指般尖细的苞蕾,试图喷放出少许的馨香。它们的尝试真的成功了。一个奇迹中的奇迹:在巴黎的心脏,斯特拉斯堡林荫大街的中心,一时间明显地闻到了栗子花的缕缕清香。

    在这个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还有第二件乐事:我一来到巴黎,直到下午都没有约会。

    巴黎市四百五十万居民中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也没有一个人等待着我的到来。这样,我自由自在,可以随心所欲,愿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我乐意,就可以随随便便地在城里游逛或者看看报纸,可以在咖啡馆里闲坐一会地或者用餐,要么就去博物馆,浏览商店橱窗里的陈列品,或者在沿岸大街的旧书摊上翻阅书籍;我可以给朋友们打打电话或者干脆就凝视那蓝色的充溢甜蜜空气的天空。然而幸运的是,出于无所不知的本能,我做了最理智的事:即什么也不做。我没有任何计划,给自己充分的自由,摆脱了任何愿望和目的,机遇的车轮随便把我带向任何地方,也就是说,听任大街上的人流的冲击,我被慢慢地推到岸边令人眼花缭乱的商店,快速地穿过人行横道上的人流。最终人的波浪将我抛到林荫大道上。我感到一种惬意的疲劳,就坐在林荫大道和德鲁奥特大街拐角的一家咖啡馆门前的座位上。

    我舒服地靠在柔软的藤椅上吸着香烟,心里想:我又在这里了。这就是你啊,巴黎!

    老朋友,整整两年设和你见面了,现在让我们面对面好好看看吧。巴黎,你可说话呀!让我看看你这两年都学到些什么。开始把你那部绝妙的有声电影《巴黎的林荫大。道》演给我看,一这是一部光和颜色以及有成千上万不拿报酬和数不清的道具演员参加演出的杰作。

    还有你那无法模仿的、丁丁当当、嘎嘎作响、高亢热闹的喧嚣的街头音乐!别吝啬,快一点,让我看看你都能干些什么,让我看看,你是谁,拉起你那大手风琴,奏起十二音阶、全音阶的街头音乐,让你的那些汽车飞驰,让你的那些小商贩高声叫卖,让你的那些广告大喊大叫,让你的那些喇叭鸣鸣鸣叫,让你的那些商店闪闪发光,让你的那些行人飞快奔跑——我就坐在这里,睁大了眼睛,我既有闲暇又有兴致观看、一谛听,直到眼花心醉。喂,别吝啬,别隐瞒~多一点,。再多一点,大声点,再大声点,喊了再喊,叫了再叫,让喇叭鸣了再鸣,让那丁丁当当的声音响了再响,这不会使我疲倦,我全部的感官都对你开放。

    快,把你所有的一切都奉献给我,正如我已准备把自己都奉献给你。你这无法仿效和永远崭新、永远迷人的城市!

    这个非凡的早晨里第三件乐事,就是我已经感觉到我的神经在受着某种刺激,我的好奇心又被激发起来了,像多半在旅行或失眠之后发作起来的那样。每逢这样的日子,我就觉得自己成了两个我,甚至成了更多个我。这时,我不满足于自已被束缚在自个儿的生活之中,有什么东西从内部挤迫着我,绷紧了我,仿佛我一定得把自己从躯壳中挣脱出来,就像飞蛾从它的蛹壳中挣脱出来一样。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张开了,每~根神经都弯曲成一根根纤细、灼热的小钩;突然感觉到这样的耳聪目明,一种几乎令人不舒服的清晰使我的瞳仁和我的鼓膜变得更为敏锐。我的目光所触及到的一切东西,都使我觉得神秘。

    我能整个小时地看着筑路工用风镐把一块块沥青掘起来,仅是这样的观看就能使我如此强烈地感受着他的工作,以致他的肩膀的每一下颤动都不由地传给了我;我能无休止地站在别人家的窗户前,想象着住在里面或可能住在里面的一个陌生人的命运;我能整小时整小时地盯住一个行人。出于无聊的磁石般的好奇心跟踪着他。而与此同时我清楚地意识到,我的行为会使任何一个偶然注意到我的人觉得是不可理解的和愚蠢的,但这种幻想和乐趣对我的吸引力比任何剧院的演出或任何书中所写的惊险故事都要强烈。也许,这种超等的刺激,这种神经质的洞察力,同地点的突然变换有着最自然的联系,是空气压力的改变以及由此而来的血液成分的变化所引起的结果;不过,我从未试图弄清造成这种神秘的精神亢奋状态的原因。可是,每次当它在我身上出现的时候,我往常的生活就像逝去的苍白的薄暮,平庸的日子空洞无聊。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我才对自己本身的存在和光怪陆离的生活有充分的感受。

    就在那个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我在这样一种自我膨胀的状态中,紧张而快意地坐在人流的河岸边的扶手椅上,等待着,可自己并不知道在等待着什么。但是,我带着钓鱼者的颤抖,虽则是轻微的、但令人感到寒意的一种颤抖在期待那鱼漂的抖动。我本能地知道,我今天一定会碰到一件什么事,或者一定会遇到一个什么人,因为我是那样眩晕地、迷惘地渴求着某种使我的好奇心的乐趣得到慰藉的东西。但是,大街并未提供给我什么,半小时后我的眼睛便疲倦了,懒得再看过往的人群,而且我没有什么东西能分辨清楚了。在林荫大道上熙来攘往的人群对我来说,业已不存在了。他们成了一片汹涌起伏的波浪,黄色的、咖啡色的、黑色的、灰色的礼帽、风帽和鸭舌帽汇成了这一切,还有那一张张涂着脂粉和末涂脂粉的面孔,他们成了一片令人作呕的由人流汇成的污水,向前流动,颜色越来越单调,越来越灰白,我越看越疲倦。我像是看了~场拷贝复制得晃来晃去、模糊不清的电影,感到疲惫不堪。我想站起身来,继续走。就在这时……就在这时,我终于,终于看到他了。

    起初,这个陌生人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他一次又一次落入了我的视野。在这半个小时从我面前拥来挤去的其他成千上万的人,仿佛被一些无形的绳索曳着那样四散而去,他们只是匆匆地显示一下他们的侧面,他们的影子,他们的轮廓,于是就被那洪流永远地裹挟而去。

    只有这一个人老是一再地在一个地方浮现出来,因此我就发现了他。宛如拍岸浪头有时以一种不可理喻的顽强劲儿老是把同样的、肮脏的水草冲到岸上,用自己湿流灌的舌头舔着它们,接着马上又把它们抛起来再拖回去似的,这个人也是这样:他老在人流的漩涡中浮现,几乎每次都间隔一定的、差不多同样长的时间,而且总在一个地方;他的目光总是同样的低垂,令人惊奇的阴暗。除此而外,他身上再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了。饿得干瘦的身体,穿着~件亮金色的夏外衣;这身外衣显然是别人的,因为衣袖长得连手都露不出来;他穿着它过于宽大,长得与他的身材毫不相称,而且式样早就过时了;那张尖尖的老鼠脸上有两片惨白的、仿佛褪了色的嘴唇,嘴唇上黄色小毛刷一样的胡子畏息地颤动着。这个可怜虫的身材长得不合布局,奇形怪状:一个肩膀比另一个高,两条马戏团小丑式的腿,面部的表情惶惶不安。

    他在人流的漩涡中忽而从左边,忽而又从右边浮现出来。不时显得悄然若失地停下脚步,像一只小兔子偷吃燕麦似的,胆怯地窥探着,随后钻入太浪中又不见了。此外,他还有一点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个衣衫褴褛的人不知怎么使我想起了果戈里作品中的官吏,他近视得很厉害,或者笨得出奇。我不是一次,而是有好几次看见,那些匆忙地迈着坚定脚步的行人推撞着这个糊里糊涂的家伙,几乎把他从人行道上挤了下去。但他对此满不在乎;他顺从地躲到一旁,钻入人群,接着就又出现了。他又到这里来了,我一次又一次地看见了他,大约半小时之内就看见他十到十二次之多。

    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更确切地说,开头时使我恼火。我恼恨自己,因为我今天虽然如此好奇,却不能立刻清透这个人想在这里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毫无结果,我的好奇心也就愈加强烈。真见鬼,你这个家伙,你到底要干什么?你在等什么呢?或者是在等谁?不会,你不是乞丐。乞丐可不是傻瓜,不会站在最拥挤的地方,在这里谁也没工夫把手伸到口袋里给你掏钱的。你也不是工人,一个工人是不会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悠然自得闲逛大街的。你更不会是在等一个姑娘,我亲爱的,哪怕是一个老太婆,一个没有姿色的女人也不会对你这样的一个可怜的瘪三钟情的。那么,请告诉我,你到底在这里干什么?也许你是一个卑劣的旅游向导,专干那种勾当:碰一碰游客的胳膊,从衣襟下拿出几张寿宫照片,得到一定的酬金后,你就让他享受~番索多姆和葛莫拉城的欢乐?不,也不像,因为你和谁都不说话,相反,你胆怯地给人们让着路,低垂着一双诡摘得出奇的眼睛。见你的鬼,你这鬼鬼祟祟的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的?你在我的领地内干什么呢?现在,我已经盯住他不放了;五分钟之后,我就产生了激情,一种狂劲。我要弄清楚,这个穿亮金色外衣的家伙为什么要在林荫大道上挤来挤去。突然、我猜到了:他是个侦探。

    是个侦探,是个换了装的警察。我完全是本能地认出了这一点。从完全细微的特征,从他打量每个行人对所用的那种斜视的-一眼神以及他那监视人的目光认出了这一点。这是不可能认不出来的,警察在学习干他那一行的第一年就必须训练眼睛。这可不那么简单:首先,他必须像用刮脸刀划一条小缝那样,迅速将目光从一个人身上一下子溜到他脸上,并在像镁光灯闪亮似的一瞬间记住他的全部特征,而另一方面,还要在心里同警察局所要捕获的罪犯的特征加以比较。第二-一这一点更难——这种审视的目光一点也不能让人发觉:不能让你要寻找的人看出你是密探。我所注视的这个人拥熟地掌握了自己的行业。他像一个梦游者一样昏沉沉地、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任人们推搡,他毫不在意;可突然之间,他就以闪电般的速度——一仿佛照相机的快门咋喷一响似的——一将懒洋洋的眼皮一睁,那无比锋利的目光就直向人刺去。显然,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履行职务的密探,而我要不是走运,也不会发现任何东西;如果不是在这值得祝福的四月日子里我的好奇心突发起来,如果我不是这样长时间地和恼火地守候着,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呢?

    这个秘密警察肯定在各方面都很精通自己的行业:他仔细研究过欺骗术,在出来捕获猎物时装扮成一个地道的街头浪人,模仿着流浪汉的举止、步态,穿着这种人的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点,是一些破布。通常在百十步的距离就能认出换了装的警察,因为这些先生们不管他们换多少次衣服,也无法把他的职业上的尊严掩饰得一干二净,也从不能把这种骗术学到家,因为他们不能了解对于从小就饥寒交迫的人们来说是完全自然而然的胆怯和谦卑的举止。而他在装扮成一个贫穷潦倒的人时,是那样出奇地逼真,真使人佩服,他研究流浪汉的脸谱,精通每一个细节。就说这亮金色的大衣和略微歪到一边的礼帽,这保持某种雅致的最后努力吧,从心理学的观点出发,考虑得多么细腻;而那裤子上的绽边和破旧的上衣则完全表明他是个穷光蛋。作为一个经过训D练的捕人猎手,他无疑看到穷困活像一只贪食的老鼠一样,首先是从边上哨哨衣服的。那副饥饿的面孔同他那可怜的装束相配极了:稀稀落落的小胡子(很可能是贴上去的),刮得不干不净的面颊,巧妙弄乱的头发。任何一个没有经验的人都可能会赌咒发誓,肯定这个可怜虫昨晚是在花园的长椅上过夜的,要不就是在警察局里的板凳上。此外,他还用手捂住嘴,病态地咳嗽着,冷得龟缩在自己的夏季外衣里,蹒跚地走着,仿佛四肢都灌了铅似的。老天可以作证:这是一个化妆师创作的晚期肺结核病鬼的惟妙惟肖的杰作。

    我毫不羞愧地承认,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出色的机会,能在这儿亲自去观察一个官方的警探而兴高采烈;与此同时,尽管在我内心某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一种感觉:在这样一个值得祝福的、晴朗的日子里,在温柔的四月阳光照耀下,一个指望到老年领取退休金的换了装的国家官吏,竟在窥伺着一个穷汉,以便抓住他,把他从明媚的春光里拽到牢房中去,这是多么卑鄙啊!但不管怎么说,这种监视把我吸引住了,我越来越紧张地注视着他的每一个动作,为自己发现每一个新的特点而神采飞扬。但是,突然之间我的这种渴求发现的乐趣烟消云散了,犹如一块冰糕在阳光下溶化了似的。我的推断有点不对头,有点不像是那么回事。我又变得没有把握了。他是侦探吗!我越是犀利地观察着这个古怪的游手好闲的家伙,就越是怀疑自己。他那副外表上的寒酸相,对于一个仅仅用来装装样子的警察,那有点过分真实、过分郑重其事了。首先引起我怀疑的是那衬衣领子。不,无法从垃圾箱里把这样破烂不堪的脏布条拉出来,心甘情愿地将它围在脖子上,只有沦落到无路可走的人才会穿这样的破烂货。

    其次,第二件不相称的东西是那双鞋,如果一般地还可以把如此不像样子、张着大嘴的皮玩艺儿叫做鞋的话。右脚上那只不是用母鞋带,而是用粗糙的绳头绑着;左脚上的那只鞋底都快掉了,每走一步都要像青蛙似的咧咧嘴巴。不,这样的鞋子是找不到的,也不会为了化装而搞成这样。十分清楚,不可能有任何疑问,这个衣衫褴褛、蹑手蹑脚的家伙不是警察,我的推断错了。可又是什么人呢?他为何在此挤来挤去,为何贼眉鼠眼地用滑溜溜的、窥探的目光东瞅西看呢?我为猜不透此人而感到恼火,我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你这个家伙,你要干什么?你在这里转游什么?

    突然,我像被火烫着似的颤抖了一下,它沿着神经径直准确地击中我的内心。现在我什么都知道了,完全弄清楚了,绝对真实,不可辩驳。不,这不是侦探——我怎么竟能这样愚蠢?——这,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察的对手:是一个掏腰包的小偷,是个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精通技艺的职业小偷,是一个真正的扒手。他在马路上猎取皮夹子、表、女人的皮包和其他东西。当我注意到,他老是往人最多的地方挤来挤去,于是我才确切地肯定了他所从事的这种行当。现在我也懂得了,他故意装得跌跌撞撞,往不认识的人身上擦来撞去。

    情况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白了。他偏偏选择在咖啡馆门前,离十字路口不远的地方,那是有他的理由的。一位聪明的商店老板为自己的橱窗想出了一个独出心裁的玩艺儿。他店里的货不太畅销,无法吸引顾客:都是些椰子、土耳其糖果和用彩纸包着的冰糖。但这个老板却想出了一个漂亮的主意:他不仅用人造棕相和热带景物把橱窗装饰得具有东方情趣,而且在这瑰丽的南方景致中增加了三只活猴子,这真是一个天才的主意!这三只猴子在玻璃窗里面做着极其滑稽可笑的动作,毗牙咧嘴,互相在对方身上捕捉跳蚤,做鬼脸,出怪相,按照猴子的习性,无拘无束,乖张放肆。这位聪明的商人盘算得真不错呵。橱窗被好奇的人们围了个水泄不通,妇女们尤其开心,乐得直喊直叫。每当好奇的行人聚集在商店橱窗前特别多的时候,我的朋友很快悄然而至。他客气地、以一种虚伪的谦卑姿态向人群中最稠密的地方挤去。对于扒手技艺,至今还很少有人加以研究,描绘得也不高明,而就我所知,一个街头窃贼要得手,正如青鱼要产卵一样,拥挤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只有在拥挤和冲撞中被偷者才觉察不到小偷摸皮夹子和怀表的碰触。但是,除此之外——这是我现在才学到的——为了干得有把握,必须用某种办法转移人们保护自己财产的下意识的警觉性。短时间地麻痹它们。在这种情况下,三只猴子做着各种确实滑稽有趣的怪相,正是分散人们注意力的绝妙办法。说真的,这些丑态百出、跳跳蹦蹦的长尾猴是我这位掏腰包的新朋友得力的同谋者和帮凶。

    我的发现——这会使我得到原谅的-一简直使我欢欣鼓舞,要知道在我的~生中还从未见过扒手呢、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我愿意老实地承认,我见过一次,那还是在伦敦上大学的时候。为了学好英语,我当时常去法庭上旁听。某次我去时,正赶上两个警察把一个长有火红色头发的胖小伙子带到法官面前。在法官面前的桌上摆着一个钱包,这就是物证;几个证人发誓之后提供了证词,接着法官便嘟嘟味依地说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英语,于是那个火红头发的小伙子就消失了——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判了六个月。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区别也正在于此——我根本无法证实他是一个真正的扒手。只是由证人证实了他的罪行,我仅仅目睹了法律上对其罪行的重述,而不是罪行本身。我所看见的只是一个被告和被判决了的罪犯,而不是小偷。要知道,小偷之所以为真正的小偷,只是在他偷窃的时候,而不是在两个月后因自己的罪行受审的时候,这正如一个诗人之所以为真正的诗人,也只是在地进行创作的时候,而不是两年之后他站在麦克风前朗诵他那些诗歌的时候。一个人只有在他实现其行为时,他才是行为的创造者。现在我恰好有了这样一个百年不遇的机会,可以在最能表明一个小偷的特征的时刻对他进行观察,认识他本质中最真实的东西。观察这样稍纵即逝的瞬间太不易了,这像窥知一个妇女受孕和临产的时刻那样困难。想到有了这种可能性,那真使我激动万分。

    当然,我决定不放过这样一个绝妙的机会,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定要详详细细地观察偷窃的准备工作和偷窃行为是如何进行的。我马上起身,离开自己坐在咖啡馆门前的那把椅子,在这里我的视野大有限了。现在我需要一个视野广阔的位置,就是说,需要一个活动观察点,以便能毫无障碍地监视他。我试了好几个地方,最终选择了一座四周贴满了巴黎各剧院海报的商亭。我可以站在这里,装作一心一意地看海报的样子,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实际上在柱子的掩蔽下却从这里观察那个扒手的一举一动。就这样,我带着一股现在连我自己也觉得无法理解的顽强劲地注视着这家伙如何干他那艰难而又危险的勾当。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我曾怀着如此巨大的兴趣在剧院或电影院里观看过演员的表演。现实中最戏剧性的瞬间要远远超过和高于任何艺术形式中的现实。现实万岁!

    在巴黎的林荫大道上度过的这一小时——从上午十~点到十二点——一对于我来说,确如短暂的一瞬,一闪就过去了。虽然(或者更确切地说正是因为)这一小时充满了持续紧张的情绪、无数激动人心的动荡和微小的偶然事件;我可以用几个小时来描述这一小时内所感受到的,它是那样刺激神经,那样以它那惊险的表演令人激动和兴奋。在这之前,类似的情况我从来联想也未曾想到过,偷窃是一种异常困难而又不易学会的技艺。不,在光天化日之下,掏腰包是一种可怕的高度紧张的艺术。迄今为止在我的理解中,掏腰包只不过是一个胆大手快的概念而已,我确实曾认为,对于一个扒手来说,和玩盘碟的杂技演员或魔术师一样,只要有拥熟的指头功夫就够了。狄更斯在《奥利弗尔-特维斯特》中描述了一个职业小偷如何训练孩子们学会从上衣口袋里掏手绢而不被察觉的本事。他在上衣上挂了一个铃销,如果铃档响了,那就说明他干得不利落,动作错了。但是,现在我明白了,狄更斯只注意到事情的纯技术方面,只注意到手指的技巧;他大概从未对一个小偷做过实地观察——大概他从没有机会发现(就像我现在有这样的运气一样),一个在光天化日下正在行窃的小偷不仅要有手的灵巧,而且要有一种随时准备行动的精神力量,一种自我控制,一种训练有素、沉着冷静和神速的反应能力,而更主要的是他必须有令人难以置信的疯狂般的胆量。经过六十分钟的见习,我已明白了一个掏腰包的小偷,必须像一个做心脏手术的外科医生那样果断敏捷,一秒钟的迟疑就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然而手术至少是在哥罗芳发生作用的情况下进行的,病人躺在手术台上不能活动,无法反抗;可这儿,轻巧而突然的动作却是在一个完全警觉的人身上进行的,而且装钱包的那些部位人们特别敏感。一个扒手开始行窃的当地,当他的手闪电般地进行工作时,在这紧张的、激动人心的时刻,他必须还得同时控制自己面部的每条肌肉和每根神经,必须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甚至百无聊赖的样子。他不能流露出自己激动的情绪,他不是抢劫犯,也不是杀人犯,无需在持刀刺入受害者身上时,眼神中充满狰狞残暴的表情;

    一个扒手在把他的手伸向猎获物时,他的眼睛必须是清澈的,可亲的,他必须用最平淡的声调谦卑地嘟咬一句“对不起,先生”。但是,这还不够。在他行窃的那一瞬间,单有狡猾、警惕和敏捷还不够,——在这之前,他必须具有才智和善于识别人的能力,他必须以一个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的身分对他的对象作出考察。在整个人群中,那些漫不经心、轻信不疑的人才是他考虑的对象,而在这些人之中只有那些没有把大衣钮扣都扣上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的人,可以木引人注目就走到他跟前的人,才是真正的目标;在一百个或五百个行人之中——在那个钟点内我数过的——一只有一两个人能落入他的狩猎场,不会比这再多了。一个明智的小偷只能对这极少数的对象行窃,而在这极少数对象中的大多数人身上,他的行窃动作由于种种数不清的偶然原因,在最后的一刻遭到了失败。对于扒手这一行来说(我可以证明这一点),必须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警觉性和自我控制能力。要知道,~个小偷在行窃时,不仅要用自己所有的处于紧张状态的感官来选择和挨近自己的对象,而且还得同时用他痉挛起来的感官中的另外一种感官来观察是否有人在盯着他。不管是警察还是街角中的暗探,或者一个讨厌的好奇者,经常是在大街上游来逛去的。所有这些他都不能忽略,会不会他的手在橱窗上被映照出来从而暴露了他,会不会有人正从商店和窗户后看看他。付出的精力是那样巨大,危险是那么多,两者简直不成比例,只要一个小小的失误或失算,就得和巴黎的林荫大道告别三到四年;指头稍一哆喀,或者手的动作稍一紧张,那就得和自由分手。光天化日之下,在林荫大道上行窃,这是一种极大的胆量啊,这一点我现在才明白了。从那以后,每当报纸把这类偷窃当做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一桩,在犯罪一栏中只给他们寥寥几行的版面时,我就觉得这是不公平的。要知道,在我们这个世界上一切合法和非法的技艺中,这一行是最困难最危险的:它的某些最高成就可以使人认为它是一种艺术。我有权这样说,而且能够证明这一点,因为在那个四月的日子里,我经历过,我亲自感受过。

    我是亲自感受过,我这样说,决非夸张,因为只有在一开始,只有在最初的几分钟里,我才能完全实事求是地、冷静地观察他的技艺;任何一种充满激情的观察都能激起无法遏制的感情,这种感情把你和你所观察的对象联为一体;于是,我自己不知不觉地、不由自主地逐渐把自己和这个小偷税为一体了,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进入他的皮肤,他的双手,从一个纯粹的旁观者变成了他精神上的同谋者。转变的过程是这样开始的:经过十五分钟的监视后,我自己也惊奇地感到,我在观察过往行人时已经是在估量他们之中谁适合作为行窃的对象了。他们上衣是扣着还是敞着,他们的目光是漫不经心还是处处留神,他们的皮夹子是不是装得鼓鼓的,简言之,他们是否值得我的这位新朋友花费力气。不久我就不得不承认,在这场业已开始了的战斗中,我早就不是中立者了,我在内心中渴望他最终能够成功,我甚至不得不竭力抑制我想去帮他一把的冲动。当一个赌博者要出错牌的时候,站在旁边的牌迷就急得用两只胳膊碰他,提醒他注意出牌,我现在就是急成这个样子;一当我的朋友错过一个良机时,我真想给他递个眼色:快,别放过他呀!就是他嘛,那个胖子,腋下夹着一大束鲜花的那个人!或者当我的朋友又一次从人群中闪了出来,而一个警察从拐角里走出来的时候,我觉得必须警告他一声,这是我的义务;我吓得双膝直打哆喀,仿佛我自已被抓住了似的、我已经感到警察的一只沉重的大手落到了他的、落到了我的肩膀上了。

    但是——我轻松地嘘了口气!我那个可怜的人已经温文尔雅、若无其事地从人群中钻了出来,从那个警察身边走了过去。这一切紧张得令人透木过气来。但是,我觉得这还不够,我对这个人的内心活动体验得越深,对他的技艺在遭到不下于二十次的失败尝试了解得越是透彻,我就变得越是急不可耐:他干吗老不动手,为什么总是尝试和估量。我简直对他那愚蠢的迟疑不决和永无休止的畏缩不前恼火极了。真见鬼,你这胆小鬼,动手啊!喂,胆子大一点!

    瞧.就那个,你倒动手呀!

    幸而我的朋友还不知道,也未想到我这不求而予的同情,他不因我的焦急而乱了方寸。

    在真正的、久经考验的老手和新手、业余爱好者以及门外汉之间有一个差别:精通技艺的由于有长期的经验,知道每~次真正的成功之前必然会有多次的失败,因此他惯于不慌不忙地做事,耐心地等待着最后的、决定性的机会。’正如一个作家无所谓地放过无数似乎是诱人和值得珍贵的念头(只有外行人才会不加思索地抓取一切到手的东西),而把所有力量集中到最后一着上那样,这可怜的家伙也放过了几百个机会,而我这个门外汉和这一行当中的半吊子,却以为成功在握了。他审度着,窥视着,试探着,往别人跟前磨蹭着,已经有成百次用手摸过别人的皮包和大衣了。但是,他仍然下不了决心,毫不疲倦地耐着性子,在离橱窗三十步远的地方毫不惹眼地一再地来回踱着。同时斜脱着周围,权衡着各种可能性,”掂量着我这个新手根本没有发现的一切危险。在这种镇静的、不可思议的坚韧精神中,有一种东西使我这个急性人感到兴致盎然,使我相信他最终必然成功,因为他那顽强的毅力说明他不达到目的是不会罢手的。于是,我也下定决心,不看到他的胜利决不离开,哪怕我要等到半夜。

    中午了。这是涨潮的时刻。一股股喧哗奔腾的人流从一条条窄街小巷里,从所有的楼梯上和院子里涌向宽阔河床一般的林荫大道。那些被关在二楼、三楼、四楼上无数工作室里的工人、裁缝姑娘和店员,从作坊、工厂、事务所、学校和办公室里冲了出来。人群像一团团混浊的蒸汽,在大街上向四周散开:有穿着白短衫和长罩衫的工人,有叽叽喳喳、连衣裙上别着一小束一小束紫罗兰、三三两两地走在一起的女郎,有穿着笔挺的礼服、腋下夹着公文包的小官吏,有脚夫,有身穿蓝色军装的士兵,还有数不清的、无法确定身分的各色人等,大城市里形象模糊、默默无闻的苦芙众生。他们在气闷的屋子里坐得太久,现在想舒展舒展腿脚,活动活动筋骨,熙来攘往,呼吸着新鲜空气,喷吐着香烟的氯氟,在人群中拥来挤去。

    一小时之内,大街充溢着欢乐的生气。只有这一小时工夫,然后又得上楼去,回到那些窗户紧闭的屋子里,开车床,缝制衣服,敲打字机,计算那一行一行的数字,或者印刷、裁剪、做鞋子。这一点,人们身上的每块肌肉、每条神经都是知道的,因此它们欢快地.强有力地绷紧起来;这一点,他们的灵魂也是知道的,因此他们高兴地尽情地享受着这短暂的时刻。他们都在贪婪地寻求和捕捉光明和欢乐,他们欢迎这一切啊,对他们来说这是一种真正的乐趣和解颐的快事。正是由于这种愿望,那个装有猴子的橱窗特别成了一个不花钱的娱乐场地就不足为怪了。人们聚集在诱人的玻璃窗前,女工们站在最前面,人们听到她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像是从一个嘈杂的鸟笼里荡漾出来,犀利,尖锐,而在后面,工人和游手好闲的汉子说着粗鲁的笑话,向她们挤去。好奇的人群愈是密集拥挤成紧紧的一团,我的这只身穿亮金色外套的小金鱼就愈加频繁地闪来闪去,机灵地一会儿从人群中浮游出来,一会儿又钻了进去。现在我不能老在这个观察点上消极地观察他了,我必须清楚地从近处看看他的指头,以便熟悉这种技术中关键性的动作。然而,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只训练有素的猎狗练就了一种特别的技能,他像一条鳗鱼那样滑溜,人群中只要有一条哪怕像头发丝那么细的小缝,他都能在那里钻来钻去。现在你瞧:他刚才还安安静静地站在我身旁,可突然就像变魔术似的不见了;一眨眼工夫,他已经到了前面,站在紧靠橱窗的地方。他一下子就穿过了三四排人。

    自然,我也开始跟着他往前挤了,因为我担心在我尚未挤到橱窗前的时候,他就会以他那特有的巧妙方式钻到别处又消失不见。但是,我错了。他十分安静地等在那里,安静得出奇。注意!这可不是无意的。我马上告诉自己,开始仔细观察他身边的人们。在他旁边站着一个很胖的女人,看样子是个穷人。她右手小心地拉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左手提着一只廉价的日用提包,两只法国式的长面包随便地竖放在里面;这提包里的东西肯定是为她丈夫准备的午饭。那些猴子的怪模怪样使这个女人高兴得难以形容。显然她是一个忠厚的女人,没戴帽子,围着一条刺眼的头巾,穿着自己缝制的廉价的印花布连衣裙。她那笨拙臃肿的身体因为大笑颤动得非常厉害,连提包里的面包也在蹦跳。她直着嗓门哈哈大笑,笑得喉头哽咽,喘不过气来,她的样子使观众十分开心,不亚于那三只猴子。她欣赏着这罕见的表演,怀着性格粗俗的人们天真的欢乐和在生活中得不到乐趣的人们内心的感激。唉,只有穷苦人才会有这样出自内心的感激。也只有他们,只要是不花钱,像是上天赠予似的,那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一切享乐中的最高享受了。这个善良的女人不时地向小女孩俯下身去,问她是否看得清楚,不要错过那些猴子做出的怪相。“看呀,看呀,玛尔加里塔。”她带着南方口音不停地对那个面色苍白的、在生人面前不好意思大声欢笑的小女孩说着。端详这个女人、这个母亲,使人产生出一种庄严神圣的感情,她是盖雅’的真正女儿,她是法兰西人民的一个硕果啊;真想热烈地拥抱她,这个杰出的女人,她笑得是那样开心、欢快、无忧无虑。

    可是,我突然感到有点不自在起来。我发现,那亮金色的衣袖越来越近地赠到无忧无虑地敞开的日用提包踉前了,——一只有穷人才是无忧无虑的啊。

    看在上帝分上!你可不要从这个贫穷、忠厚,这个善戾、快乐女人的提包里掏走她干瘪的钱包啊!一股愤怒之情突然间从我。心里迸发出来。我一直怀着观看比赛的兴致注视着这个小偷;出自他的躯体和他的灵魂,我那样思考着,与他有着同样的感情,我期望过,我甚至祝愿过在他花费了如此巨大的力气、表现出如此巨大的胆量和冒了如此巨大的风险之后,不至于一无所获。但现在,当我不仅看见他偷窃的企图,而且看见那个将要被偷的活生生的人,那个纯朴得令人感动、毫无察觉的女人时,我感到愤怒了,她也许要擦几小时的地板和楼梯才能赚到几个苏!啊,“你这个家伙,从这里滚开!”我真想对小偷大喊一声。“去另找一个人,离开这个穷苦的女人吧!”于是,我就硬挤到前面去想站在那个女人旁边,以便保护那只受到威胁的提包。可是,就在我向前挤的那瞬间,他却转过身来,碰了我一下,就从旁边溜走了。“对不起,先生。”他在碰我的时候表示道歉,声音十分微弱,谦卑(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叫声)。随即那穿黄外套的人已经从人群中挤出去了。我自己也不知是为什么,顿时感觉到:他已经得手了。现在可不能放过他!我粗暴地挤出人群,一位先生在身后骂了我一句,因为我重重地踩了他一脚。谢天谢地,我刚好及时赶到,看见那亮金色的夏外衣正在林荫大道拐向一条胡同的犄角,闪来闪去。现在跟着他,跟着他!一步也不要落下!我必须加快脚步,因为-一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个找盯了一小时之久的可怜虫突然变了样。刚才他畏惑地、几乎像是醉酒地步态蹒跚,现在他却像一只黄鼠狼一样轻快地沿着墙壁匆忙地走着,迈着一个公务员错过了公共马车、想及时赶到办公室时所特有的惶恐不安的脚步。我不再有什么怀疑了。这正是在行窃得手之后为了尽快地、不露形迹地远离现场的一种走法。这规喻的第二种步态。是一的,毫无疑问:这个无耻的坏蛋从那个穷苦女人的提包里掏走了钱包。

    在发火的那当儿,我差一点大声叫喊起来:“抓小偷哪!”但我缺少这种勇气。因为我并未真正看到他行窃的事实,怎么能这样匆忙地加罪于他呢?而且,要想抓人并扮演一个惩治罪犯的角色,必须有一定的勇气。去告发,去指控一个人,这种勇气我从来就没有过。我知道得太清楚了,在我们这个混乱的世界上,所有的是与非是多么不可信啊!根据一个个别的、尚属存疑的情况就定人之罪,又是多么蛮横无理啊!但是,就在我一边毫不放松地跟踪他,一边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他又使我一惊:还未穿过两条街,这个奇怪的入突然间变换了姿态,用第三种步态走路了。他一下子就放慢了脚步,不是那样匆忙奔跑,也不再是畏首畏尾,神色紧张的样子,而是悠闲泰然地踱着步子,像在散步一样。显然,他知道危险区已经过去,没有人跟踪他,任何人也奈何不了他。我懂了:经过令人难以想象的紧张之后,他想松口气,他成了一个退职扒手,是一个靠养老金生活的人,是那些抽着香烟、缓慢而安闲地迈着步子、在大街上闲逛的无数巴黎人中间的一员了。这个干瘪的家伙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逍遥自在、心安理得地在德安丁大街上逛荡着。我现在初次有了这样一种感觉:他现在甚至嚼着迎面走来的妇女和姑娘,品评着她们的美貌,或者寻找机会搭讪。

    呶,这个永远令人捉摸不定的人现在要去哪儿呢?看哪,到三一教堂前面长满了绿色树丛的广场去?为什么?啊,我懂了!你是想在长椅上休息一两分钟,为什么不呢?不停地走来走去,这怎么能不使你累得精疲力竭呢?木,”可是,不对,我错了。这个令人无从捉摸的人并未坐到长椅上去.而是直奔一座专供大小便之用的小房子走去,进去后就小心翼翼地随手关上了那扇大门。

    一开头我忍俊木禁:高超的技艺竟然要在如此普通的地方找.到自己的归宿!要么就是他吓得泻肚子?然而,我又看到了:永远永远喜欢恶作剧的现实,总是能找到最令人开心解颐的点子,因为它比任何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作家更为大胆。它毫无顾忌地将杰出的和渺小的东西并列起来,而又不无挖苦之意地将生活中屡见不鲜的和令人惊奇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当我坐在长椅上等待时,——我还有什么可干的呢?——当他从那座灰色的房子里再次露面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位经验丰富、技艺姻熟的能手躲在四堵墙里清点他的所获,这在他那一行里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因为一个职业小偷必须预先考虑到一个我们这些门外汉想象不到的难题(这一点我过去连想都没有想过):销毁所有的罪证。在这样一座警觉的、瞪着数百万只眼睛看着你的城市里,除了这种地方,找不到比这更安全的地方了,躲在这四面墙里是最保险的了;即使是一个很少读过法庭记录的人,也总是觉得奇怪:在任何一件最微小的事情所发生的地方,竟会有那么多记忆力好得惊人的见证者。如果你在大街上撕掉一封信并把它扔到水沟里,那会有几十只眼睛在盯着你,出乎你的意料,五分钟之后,一个百无聊赖的小伙子就会由于好玩而将那些碎片重新拼凑起来。假如你在某个门口检查一下你的皮夹子,那么到明天,如果有人声称丢失了一个皮夹子,就会有一个女人跑到警察局去,她对你的描绘不会比巴尔扎克描绘得差。连最微小的特征也不会放过,而你当时甚至都没有发现她。要是你走进一家餐馆,那么一个你根本未加留意的诗者就已经注意到你的衣服、皮鞋、帽子、头发的颜色和指甲的形状是圆的还是平的。从每一扇窗户和每一个橱窗里,从每间更衣室和每一个花盆后,都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你;而你如果无忧无虑地独自在大街上溜达,以为没有任何人注视你,那你就错了,-一到处都有不邀而至的见证人,我们的整个生活被一层密密的、天天都在更新的好奇之网蒙起来了。你这造诣很深的艺术家,想出了一个多么绝妙的主意,花几个苏,在这四堵不透光的墙里工,呆上几分钟。任何人都无法看到你如何从偷来的钱包中把钱掏出来,如何把物证销毁的。即便是我——作为另一个你,并且是你既觉可笑又感失望的一个伙伴,也无法计算你究竟偷了多少。

    至少我是这样想的,但结果又非如此。他还没有来得及用他那细瘦的手指转动门的把手,我就已经知道他遭到了失败,好像我同他一起清点了钱包里的钱似的,一笔少得可怜的外快!

    他失望地拖着疲惫无力的脚步,目光低垂,眼睑松弛萎靡,看到这副样于我马上就明白了,你这倒霉的家伙,整整一个上午你算是白费劲啦。你偷到的钱包里肯定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我本来可以预先告诉你这一点的),顶多不过有两三张揉皱了的十法郎纸币;这对你所付出的巨大精力和所冒的会被人打断脖子的风险,太不值得了;可是这对于一个打杂的女工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少的钱,她肯定已经多次在别里维尔区②向她的那些应声赶来的女邻居们哭诉自己的不幸,诅咒那该死的掏腰包的坏蛋,用颤抖的双手一再地给她们看那只倒霉的提包。

    但是,对于这个同样可怜的小偷,他伤心得也不轻啊,我一眼就看出了这一点,因为他抽了一张空白签儿。几分钟之后,我的推测就被证实了。这可怜的废物,精神上和肉体上都疲倦不堪,他站在一家鞋店前面,用充满欲望的眼睛久久地看着橱窗里最便宜的鞋子。鞋子,新的鞋子,他确实需要一双啊。同成千上万今天穿着硬皮底鞋或软胶底鞋在巴黎大街上闲逛的人相比,他更需要一双新鞋来替换脚上的那双破烂玩艺儿,他正需要一双鞋子来从事他那种不愉快的勾当。可是,他那饥饿而又绝望的眼神显然说明,要买像橱窗里摆的那样一双擦得锃亮、标价为五十四法郎的鞋,他偷来的钱是不够的。他沮丧地怄偻着身体,离开橱窗继续向前走去。

    继续下去,要到哪儿去?又去干这种会被打断脖子的勾当?为了这么点可怜的外快拿自由去冒险?别这样呀,你这可怜的人。至少你得休息会儿呀。果然,就像是真的察觉到我的希望似的,他走进一条胡同,最后在一家廉价饭铺前面停了下来。不用说,我也跟着他走去。

    我已经有两个小时和这个人同呼吸共命运,我要了解他的一切。为了小心起见,我匆忙地买了一份报纸,以便用它遮掩自己,随后我把帽子斜压到额头上,走进饭铺,坐到他后面的一张桌子旁边。但是,我的小心都是多余的,这个可怜的人累得那样厉害,他对什么都不感到兴趣了。他用迟钝的目光空无所视地望着白色的桌布发呆,只是在诗者拿来面包之后,他那双瘦骨嶙峋的手才贪婪地抓起一块,急忙咀嚼起来。那副咀嚼的着急样子使我惊愕地认识到了:这可怜的人儿饿了,确确实实是饿了,他从一大早,也许从昨天起还未吃过东西。当侍者端来他要的饮料一瓶牛奶时,我对他突然产生的怜悯之情变得炽烈起来。一个小偷,一个喝牛奶的小偷!一些个别的琐细小事犹如划着的火柴一样,能够一下子照亮一个人内心的深处,就在这一瞬间,当我看见他,这个小偷在喝着最~股的、婴儿们所喝的牛奶时,他在我眼里立刻就不再是一个小偷了。他成了这个畸形世界上的无数贫困、被追逐、有病和不幸的人中的一个,骤然之间,我觉得,把我和他联在一起的是一种远比好奇心更为深刻的东西。在人世间共同的衣食住行中,在赤裸身体时,在严寒、酷暑里,在睡眠和疲乏、肉体遭受痛苦的时候,把人们区分开的东西就不存在了,把人分为有德者和缺德者,可敬老和罪犯的人为的范畴就消失了,剩下的只是可怜的野兽,以及地球上的生物,他们懂得饥饿和干渴,需要睡眠,知道疲倦,就像你、我和所有的人一样。我如同着了魔似的注视着他,他小心翼翼地、小口小口地、贪婪地喝着浓牛奶,最后还把所有的面包屑也拣了起来。就在此时,我为自己这样注视他感到惭愧了,为了好奇,我已经有两个小时像看跑马似的注视着他,这个不幸的、被追逐的人,他走上了歧途,而我都没有想到去制止他,或者帮助他,为此我羞愧难当。一种强烈的欲望主宰着我,想走到他面前,和他攀谈,给他出点主意。但是怎么去做呢?我对他说些什么呢?我斟酌着,挖空心思寻找一个托词,寻找一个借口,但没有找到。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是这样的人嘛!

    在该果断行事的场合客气到畏缩不前的地步,想得满大胆,可是连冲破将一个人和我们分隔开来的那层薄薄空气的勇气都没有,即使我们明知他遭到不幸时也是这样。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再没有吸要帮助一个并不要求帮助的人更困难的了,因为他不要求帮助,他还保留着他所具有的最后一点品德——自尊,而这种自尊心人作于是不可以去任意伤害的呀。只有乞丐才使人在施舍时心情轻松,因为他们不会将人拒之子里之外,为此我们应当感谢他们。可这个人却是一个固执的人,他宁愿冒丧失自由的风险,也不愿去行乞;宁愿去偷,也不愿伸手求援。如果我找到了某种借口,笨拙地走到他跟前,那会不会把他吓坏了呢?况且,他坐在那里,那样无拘无束,那样疲惫不堪,去惊动他,那简直太残忍了。他把椅子紧靠到墙上,全身躺到椅背上,把头靠到墙上,一眨眼工夫便闭上了铅灰色的眼皮。我明白了,我感觉到了:他现在最好能睡上一觉,哪怕十分钟,或者哪怕五分钟也好。我简直是亲身感受到他的疲倦和劳蹑叮。难道他那苍白的脸色不就是牢房白墙的暗影吗?难道他农村上每动一下就露出来的破孔不就是说明他未曾享受过女性的体贴和关怀吗?我试图想象一下他的生活情况;

    他住在一座楼房的第六层上。一间没有供暖设备的房子里,一张肮脏的铁床。一只破旧的脸盆,一只小箱子,这些是他的全部财产;而即使在这间狭窄的小屋里,他也不得安宁。他害怕警察上楼的沉重脚步声。这一切我在这两三分钟的时间里都看到了,他虚弱无力地将瘦骨嶙峋的身体和有点花白的脑袋靠到墙上_传者这时已经在收拾昨天,将用过的刀叉弄得丁当响,他对这样一些晚来的、来消磨时间的顾客并不喜欢。我第一个付了钱,很快走了出去,以免引起他的注意,而当几分钟之后他也走到街上时,我又跟在他后面;我不惜任何代价决不让这可怜的人去自己承受命运的摆布。

    现在已经不再像上午那样,是由于顽皮和挠心的好奇才使我紧紧盯住他不放,也不再是由于想去见识一种新行业的执拗的乐趣;现在我感到一种郁闷的恐惧感,有了一种极端压抑的情感;而当我发现他又向林荫大道走去时,它把我窒息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了。看在上帝的面上,你不是又要去有猴子的橱窗那里吧?别于蠢事了好好想一想啊,习人肯定早已报告了警察,肯定有人已经在那里等着你,会马上抓住你亮金色外套的衣袖的。算了,你今天别干了2别再去试试运气了,你不会有什么作为的。你已经耗尽了气力,没有干劲了,你疲倦了,而在艺术活动中,疲倦向来是不会带来好结果的。你最好还是好好休息,睡上一觉,可怜的人儿,别再干了,今天别再干了!我无法解释我心里怎么会有这种恐惧的感觉,为什么我像幻觉中那样清楚地看见他刚一行窃就被当场抓住。离林荫大道越近,我的恐惧感就越加厉害,我已经听见那里永远是鼎沸嘈杂的声浪了。不,无论如何,不要到那橱窗前面去,我不能让你去,你这傻瓜!我已经追上了他,想抓住他的胳膊把地拽回来。但是,他仿佛又一次懂得了我心中给他下的命令,冷不防转到一边去了。他穿过林荫大道前面的一条马路,横过德鲁奥街,突然间迈着坚定的脚步像回家似的向一座楼房走去。我立刻认出了这座楼房——德鲁奥饭店,有名的巴黎拍卖大厅。

    我为之一怔,这个奇怪的人令我愕然真不知有多少次了。正当我努力清透他的生活时,他身上会生出一种力量来迎合我的秘密愿望。在巴黎这座陌生的城市里有几十万座房屋,我今天早晨原就打算到这里面看看,因为它能使我在这里度过极其激动人。动的、增长阅历而同时又是有趣的时刻。那里比博物馆中更有生气,有些时候里面珍品宝物很多;在那里每一瞬间都变幻不定,永远是它自身,又永远是另一个,因此我喜欢这外表并不起眼的德鲁奥饭店;我喜欢它,它是一件最美的陈列品,因为它就是整个巴黎物质世界的令人惊奇的一个缩影。在被四堵墙封闭起来的住宅里,有机地汇成为一体的东西,在这里却被分割成无数单个的物体陈列起来,就像肉铺里一条硕大的动物肉体被分解成许多小块似的。那些根本互不相容、互不相配的物品,那些最神圣和最普通的物品,在这里都用最常见的东西联在一起了:

    所有在此陈列的东西都是为了变成钱。床和耶稣受难十字架、帽子和地毯、钟表和脸盆、乌敦的大理石全身雕像和黄铜餐具、波斯的微型艺术品和镀银的香烟盒、同保罗-瓦勒里著作的初版书紧靠在一起的旧自行车、同哥特式的圣母像并列的留声机、同粗劣的彩色画挂在一堵墙上的范一德克的作品、同摔坏了的火炉放在一起的贝多芬的奏鸣曲、迫切需要的物品和显然多余的东西、低劣的作品和极其珍贵的艺术杰作、伟大的和渺小的东西、真的和假的东西、旧的和新的东西,由人的双手和人的智慧所能创造出来的一切庄严和拙劣的东西都汇入拍卖的转炉中,它把这座巨大城市里的一切财富都冷漠残酷地吞进去,接着又喷出来。在这个一切价值都被残忍地铸成硬币和变成数字的转运站上,在这个人性的虚荣和人的需求的巨大的杂货市场上,在这个奇妙的地方,人们会比任何别的地方能够更强烈地感觉到我们这个物质世界是多么纷繁多样。贫困者可以在这里出卖一切,而富有者能在这里买到一切。而且,人们不仅可以在这里搞到东西,还可以增长阅历和知识。一个好学的人在这里通过观察和谛听,可以更好地增加对物的了解,可以更好地理解艺术史、考古学、藏书学、集邮和古币学,此外,也可以更好地认识人。因为这里的人和这里的物一样,是那样五花八门;这里的东西要从各个拍卖厅转到新的人手里,它们在此只休息短暂的时间,摆脱一下被奴役的处境;而这里的人.不同的肤色,不同的阶层,他们围在拍卖木桌的四周好奇地、渴求占有地拥来挤去,他们一双双不安的眼睛里充满着欲望和神秘的隐藏着的热情。在身穿质地很好的大衣、头戴发亮的圆顶礼帽的大商人旁边,坐着衣衫破旧的旧货商和从右岸来的小贩,他们来此是想为自己的小铺子买些便宜货;夹在这群人中间的还有一些小投机商和中间人、代理人、抬价人以及“纤手”们,他们吵吵嚷嚷,叽里外啦地说个没完;“纤手”是拍卖场所中必不可少的摩狗,这些人不放过一件价钱便宜的东西,或者只要他们发现某位收藏家看中了某件珍贵的物品,就相互递送眼色哄抬价钱。这里还有一些戴着眼镜的图书管理员,他们本身就干枯得像羊皮纸那样,在人群中慢慢地踱来踱去,活像一些没有睡醒的股似的;又进来了一群颜色斑斓的极乐乌——打扮入时、满身珠宝的女士们,她们早就派自己的听差在拍卖桌前面给自己占好了位子,在一个角落里站着一些真正的行家,即收藏家共济会的成员,他们举止泰然,目光安闲,像仙鹤似的。所有这些被吸引到这里的人,有的是做生意,有的是出于好奇,有的是由于对艺术的真正热情;在他们后面,每次都有一群偶然聚到一起的纯属好奇的人,他们到这里来仅仅是为了在不花钱的火炉旁取暖或者用那些急通上升的数字的喷泉来娱乐自己。然而,凡是到这里来的人,不管是谁,都有自己的目的——一收藏、冒险、赚钱、占有的欲望,或者仅仅是取暖,用别人的激情使自己振奋起来,对所有这些五花八门的人都可以依其面都表情进行分门别类,排列组合。只是有一类人我还从未在这里遇见过,而且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就是小偷这种人。但是,当我看见我的朋友是以怎样一种准确无误的本能潜往那里时,我马上就明白了,巴黎拍卖大厅是他能够施展自己高超技艺的理想之地,甚至可能是最理想的地方。因为这里所有的一切必要的条件都极为奇妙地联结在一起:人们拥挤得十分可怕,简直不堪忍受,好奇、焦急的等待和唱价、出价分散着他们的注意力。在我们今天的世界上,除了赛马场,现时大概只有在拍卖厅,人们才对所买的一切东西都付现金,因此可以设想,每个在场人的钱包里都装满了钞票,口袋都是鼓鼓的。除了在这里,这样一双灵巧的手还能指望在什么地方可以得到充分施展呢?我现在是明白啦,我的朋友在上午所做的不过是一次练习,是为了活动一下手指。只有这里才是他真正的用武之地。

    然而,当他沿着楼梯慢慢地向二楼走去时,我最好还是抓住他的衣袖,把他拖回来。看在上帝的面上,难道你就没有看见那张布告吗?那上面用英、法、德三种语言写着:“当心小偷!”没有看见?你这轻率的傻瓜!为了防备你这一类人,这里的人们是。动中有数的,人群中有十几个密探正在那里进巡。我再说一遍:你今天是不会得手的,相信我的话吧!但是,这个练达的人冷冷地扫视了那张地大概很熟悉的布告,不慌不忙地沿着楼梯向上走去。这是一种很策略的决定,我只能表示赞赏。因为楼下各厅里出售的多是些日常用品、普通家具、箱子、柜橱,一些小商贩在那里拥挤着,忙碌着,在他们身上是不会有什么收获、得不到多少乐趣的,这些人或许还会按着农民的好习惯,把钱袋缠在肚子上,蹭到他们跟前去既没好处,也不妥当。但是,在二楼各厅里拍卖的却是名贵的东西:画、首饰、书籍、手稿、珠宝,那儿人们的口袋当然都是满满的,顾客们也都是无忧无虑的人。

    我勉强能跟上找的朋友,因为他一进入正门,就在各厅钻来钻去,进进出出,寻找机会。

    不论在哪个厅里,他都要耐心而固执地研究墙上的通告,仿佛一个饮食考究的人在玩味一份独特的菜谱似的。最后,他选定了七号厅。这里正在拍卖“欧-德-热……伯爵夫人收藏的中国和日本的瓷器”。毫无疑问,今天这儿一定有宝贵的珍品,因为人群廖集,密密麻麻,在入口处就无法透过前面的帽子和大衣着清楚拍卖桌。一堵也许由二三十层人组成的厚墙挡住了那张绿色长桌,从门口我们站着的地方只能望到拍卖人可笑的动作,他站在高处的台子前手里拿着一柄白色小糙,伊然一位乐队指挥,指挥着这部拍卖音乐,每经过许多拍子长得吓人的休止之后,又必然转入Prestissimo。这个拍卖人也许像其他小职员一样,住在城郊的缅尼利蒙坦或郊区的其他什么地方,有一套两间的住房,一座煤气灶和留声机是他宝贵的财产,窗台上还放着一两盆天竺葵。但在这里,在高贵的听众面前,他身穿摩登的礼服,头发精心地梳洗过,显然为每天能享受到三个小时的乐趣而陶醉,在这三个小时里他用一柄小相将巴黎最贵重的东西变成金钱。他笑容可掬,犹如一个杂技演员那样,熟练地从左边、右边、桌前、大厅最后面捕捉着飞来的报价——“六百、六百零五、六百一十”——像玩一个彩球似的,然后把这些数字抛回去。构成这些数字的元音十分丰满,而那些辅音相互牵扯着。在此期间,他扮演一个卖弄风情的女郎,一当没人出价了,数字的旋风不再旋转时,他就带着诱人的微笑大声警告说:“右边的人怎么样?左边的人如何?或者装模作样地皱起眉头,右手举着象牙相,威胁道:“就这样啦!”要么就微微一笑地劝道:“先生们,这可~点也不贵哪!”整个过程中,他像老相识似的对个别的熟人点头致意,狡黠地向一些顾客递送眼色,为他们鼓劲;在宣布拍卖每一样新的东西时,开始他的声音都是干巴巴的,一本正经地做一些必要的说明,随着价格的上升,他那男高音就变得越来越富有戏剧性了。他为在这三个小时中有三四百人屏住呼吸,两眼死死盯着他的嘴唇或他手中那把具有魔力的相子而心满意足。他只不过是顾客们随意出价的一个传声筒,但那种以为自己是在主宰一切的错觉却使他飘飘然;他像孔雀开屏似的,卖弄起他的口才,但这决不妨碍我认为,他那副装腔作势的表情实际上和早晨的那些做滑稽相的猴子一样,在为我的朋友起到同样的转移注意力的作用。

    我的这位勇敢的朋友暂时还无法利用这位同谋者的帮助,因为我们站在最后一排,任何想钻入这稠密的、暖烘烘的、拥在一起的人群,挤到拍卖桌前的企图在我看来都是毫无希望的。但是我再次觉察到,在这种饶有兴趣的行业中我确是~个门外汉。我的伙伴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能手和技术专家,他早就知道,当裙子决定性地敲下去的当儿——那男高音欢快地喊道:“七千二百六十法郎!”——,那人墙就在这情绪松弛下来的瞬间松动开来。那些兴奋得昂起的头颅都垂了下来,商人们在物品目录上写下了价钱,时而有一两个纯属好奇的人走开了,稠密的人群瞬间就出现了空隙。他天才地迅速利用了这一刹那,低着头,像鱼雷似的朝前钻去,一下子就穿过了四五层人。我这个赌咒发誓决不让他甩掉的人,突然成了了然一身,看不见他了。虽然我现在同样向前挤去,可拍卖又在继续进行了,人墙又合拢来,我被卡在拥挤的人群中间,像一辆车子陷进沼泽地~样。这把热烘烘税糊糊的虎钳真是可怕极了,前后左右都是别人的身体、别人的衣服,靠得这么近,旁边的人一咳嗽都会使你颤动。更不可忍受的是满是尘土、散发着震酸味的空气,但主要还是那股汗臭——一不管在哪里,只要事关金钱,就总有这种汗臭。我热得满身是汗,想解开上衣,掏出手绢来。白费力气!我被挤得太紧了。我并没有认输,慢慢地、顽强地、一层一层地向前挤去。成功了,可我来晚了!

    亮金色的外套消失了。他隐藏在人群中的什么地方,除我之外,谁也不会想到和他站在一起会有危险;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由于某种莫名的恐惧在颤抖着,这个可怜的家伙今天肯定要触霉头的。我每分钟都等待着会有人大喊一声:“抓小偷呀!”那时,就会乱挤乱嚷起来,人们会抓住他那身黄外套的袖子,把他从人群中揪出来。我无法解释,为什么我满脑子都是这种可怕的念头,认为他今天——正是在今天一定要倒霉。

    然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没有喊叫,没有喧嚷;相反,讲话声、嘈杂声碎然中断,一下子静得出奇,站在这里的二三百人好像约好似的,都屏息静气;现在他们怀着双倍的紧张,两眼紧盯住拍卖人;他向后退了一步,到了电灯下,他的前额十分庄重地闪着亮光。原来,这次拍卖中的一个主要项目开始了:拍卖一只大花瓶。这只花瓶是中国皇帝在三百年前亲自派使节赠送给法国国王的。这件礼物在革命时期,如同许多其他东西那样,秘密地离开了凡尔赛。四个听差穿着带金银边饰的制服,以一种特别的、故意引人注目的小心谨慎把这件宝贝抬到桌上。这花瓶周围白亮白亮的,上面画着蓝色花纹。拍卖人庄重地咳嗽一声,宣布了有人出的价钱:“十三万法郎!十三万!”~阵令人感到敬畏的沉默回答了这个使人肃然起敬的数字。没有人敢于立刻喊出自己的出价,也没有人敢说一句话或者哪怕只是挪动一下脚步换一换脚;满身是汗、紧紧挤在一起的人群由于敬重和畏惧而发呆变傻。

    终于,紧靠桌子左边站着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抬起头来,有点发窘地很快低声说了一句:“十三万五千。”在这之后,拍卖人立即断然地宣布说:“十四万!”

    这时,极其狂热的游戏开始了:美国一个大拍卖行的代理人每次总是竖起一只指头,这个出价就像电表似的,立刻使数字向上跳动五千。在桌子的另一端,一位著名收藏家的私人秘书(人群中有人悄悄说着他的名字)每次都用加倍的数字作为回答。拍卖渐渐地变成了这两位顾客之间的对话了。他们一个坐在另一个的斜对面,但固执地不肯正视对方;两个人都面对着拍卖人,而后者显然对这场交易感到满意。最后,当数字上升到。十六万时,那个美国人第一次不再竖起指头了;已经喊出来的数字像凝固了的声音,悬在空中不动了。人们更加激动,拍卖人四次重复道:“二十六万……二十六万……”他像放出一只鹰去抓捕猎物似的,一将这个数字抛到了大厅里。然后他停了一下,期待地看了看左右,(嘿,他是多么乐于将这场赌博继续下去啊!)他问道:“没有人再加了?”沉默,还是沉默。“没有人再加了?”他几乎是绝望他叫着。沉默颤动了一下,但这根弦未发出声音。裙子慢慢举了起来,三百颗心脏停止了跳动……“二十六万法郎——第一次……”“二十六万——第二次……二十六万……”

    沉默像一块巨石,立在哑然无声的大厅里,大家都屏住了呼吸。拍卖人像进行宗教仪式似的,庄严地将象牙糙举到人群的上空,又一次警告道:“定啦!”一点声音也没有!谁也没有应声!“第三次。”裙子落了下来,响起了枯燥刺耳的一击。定啦!二十六万法郎!这干巴巴的一击使人墙晃动了,瓦解成许多单个的活生生的面孔。一切都动了起来,松了口气,叫喊起来,呻吟起来,咳嗽起来。密集的人群犹如一个完整的人体,蠕动着,松弛下来,一股激浪从前面向后面不断翻动起来。

    我也受到了冲击,有人用胳膊肘在我的胸部撞了一下。而同时,有人低声嘟饿了一句:

    “T。rdon,monShti叫”我颤抖了~下,他的声音!嗅,这可真是件怪事!正是他。丢掉了,又一直拼命寻找的不就是他吗?那滚动的浪头将他直接冲到我身上来了。多么幸运的巧合啊!感谢上帝,现在他就在我身旁,我终于能守卫和保护他了。我当然避免直视他的脸孔,只是从侧面轻轻地瞟着他,还不是望他的脸,而是他的手,他从事行窃的工具。但是很奇怪,那双手竟不见了。很快我就发现了,他把两臂紧紧地贴在身上,为了不被人发现他的双手,像一个怕冷的人那样,把它们缩到衣袖里去,这样,如果现在他把手伸向猎物时,受害者感觉到只不过是柔软的衣服偶然和毫无危险的碰触而已,那只行窃的手藏在袖口里,就像猫爪藏在毛茸茸的脚掌里似的。想得真妙啊,我为此赞叹不已!他现在看中了谁呢?我小心地朝站在他右边的人瞥了一眼。那是一位瘦长的男人,衣服钮扣都扣得紧紧的;第二个人在他的前面,虎背熊腰,不是那么容易得手。一开头我弄不清楚他怎么能顺利地在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身上下手。可是,这时我感到自己的膝部被轻轻碰了一下,一个念头倏地涌上我的脑际,它使我出了一身冷汗:这~切准备都是冲着我来的?你这傻瓜,在这大厅里你要偷的人是唯一知道你是谁的人,我将要上最后的、令人十分震惊的一课,你要在我的身上试验一番你的技艺?的确,他似乎是看中了我,正是看中了我。这个木走运的家伙正是看中了我,看透了他的心事的朋友,看中了我,一个唯一洞察到他那行业的秘密的人。

    是的,毫无疑问,看来是冲着我来的;现在无需再怀疑了,我已经感到他的胳膊肘轻轻地挤到我的身上,他那藏着手掌的衣袖一寸一寸地靠近了我,那只手肯定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拥挤的人群一动起来,它很快就会摸到我上衣里面的口袋。

    诚然,本来我只消用一种小小的动作,那就可以使他无从下手;我转一下身子或者把上衣的钮扣扣上就足够了。但是很奇怪,我没有力量这样做,我的整个身体由于激动和期待而瘫软了,每块肌肉、每条神经都像冻僵了似的。我一边极为激动地等待,一边迅速地在心里数着我的皮夹子里有多少钱。正在我想着皮夹子的当地,感到皮夹子温柔和轻微碰触着我的胸部,我身上的每一个部分、每一颗牙齿、每一个指头、每一根神经,只要我一想到他,那就会变得敏感起来。皮夹子暂时还在原来的地方。我可以静待即将发生的触摸。但是,这可真是件怪事,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希望被偷还是不被偷。我的感情一片混乱,仿佛被分成了两部分似的。一方面,我希望这傻瓜为了自己的缘故不要打扰我;另~方面,我像在一个牙医那儿似的,当钻牙机快要钻到病牙上最敏感的部位时,心里紧张得要命,我期待着他显示出来的技艺,期待着决定性的一击。但他好像是为了惩罚我的好奇心似的,却一点也不着急。

    他一直在等待时机,靠得我很近。他可疑地寸寸进逼,越靠越近,虽然我的一切感官都与这种碰触完全联在一起了,但同时另一种感觉却使我十分清楚地听到拍卖人在大声喊着人们的出价:“三千七百五十……谁还加?三千七百六十……七百七十……

    七百八十……没有人加了?没有人加了?”随后,裙子落了下来。人群中又出现了一阵松动,而就在这瞬间我马上感觉到~股波浪波及到了我的身上。这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触动,而是仿佛有条蛇溜了过去,一股滑动的、有形体的气,那样轻忽,那样快速,如果我的好奇心不是一直处于戒备状态,那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感觉到它的。只是当我的大衣像是被偶然的阵风吹拂摆动了一下时,我有了一种轻柔之感,一只鸟从旁掠过似的,于是……

    突然间发生了我怎么也意想不到的事:我自己的一只手猛然抬了起来并在我的大衣下抓住了别人的一只手。我根本没有想过要采取这样一种自卫措施。这是肌肉的一种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反射动作。它完全是一种出于身体的自卫本能的机械动作。就这样-一这是多么不理智的行为啊!-一我自己也感到奇怪和可怕,现在我的手可怕地抓着别人的一只冰凉、颤抖的手腕。这使我感到惊讶和恐慌。多么可怕!不,我并不想这样做!

    我无法描述这一秒钟。当我突然感到自己强行抓着一个陌生人一只冰凉的手时,我吓呆了。他也同我一样给吓得瘫软了。我没有力量和勇气放开他的手,而他也同样没有决心、没有勇气将手挣脱出去。“四百五十……四百六十……四百七十……”拍卖人的声音在高处颤动着,可我仍然一直抓着那只陌生的冰凉而颤抖的手。“四百八十……四百九十。”没有一个人发现,这里有两个人发生了命运之争;仅仅是在我们两人之间,在我们两人紧张的神经之间发生的一场不可名状的搏斗。“五百……五百一十……五百二十……”一个个数字越来越快地闪过去了。终于——一这一切不超过十秒钟-一我清醒过来了,放开了那只陌生的手。它马上就缩了回去,匿在黄外套袖子里不见了。

    “五百六十……五百七十……五百八十…六百……六百一十……”声音在高处继续颤动着,而我们这两个被共同的秘密联到一起的伙伴肩并肩站着,都被共同的经历惊得瘫软无力。

    我还感觉到他的身体温暖地倚靠在我的身上。现在,当激动松弛下来,我僵硬的两膝开始颤抖时,我觉得这种轻微的颤抖也传给了他。“六百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数字越跳越高,我们俩却仍然站在这里,恐惧的铁环把我们束缚在一起。

    终于,我有Z力量,至少可以转过头,去看他一眼。就在这一瞬间,他也望了我一眼。我们的目光碰在一起了。“行行好,行行好,别告发我呀!”他那双泪汪汪的小眼睛似乎在哀求着,从滚圆的瞳孔中流露出他那饱经沧桑的心灵的恐惧,这是所有生物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恐惧;

    他的两撇小胡子由于惊悸而不停地颤抖着。我只能看清他那双瞪得大大的眼睛,他的面孔由于惊愕呈现出一种罕见的表情,无论是在此以前还是以后,我在任何人的脸上都未曾看到过。他以那样一种奴额婢膝的、哈叭狗的目光望着我,好像我操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似的,对此我惭愧至极。他的这种恐惧对我是_种凌辱。于是我尴尬地重又把目光移开了。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现在他知道我是绝不会告发他的,意识到这一点,他又恢复了力量。

    他轻轻地一动,躲开了我,我觉得他想完全摆脱掉我。一开始,下面一只紧紧靠着我的膝头悄悄地离开了;然后,我胳膊感觉到的一种人体温暖消逝了;突然,仿佛属于我自己身上的一部分离我而去,我身旁的位子空了下来。我这位不幸的伙伴,一下子就窜到人群里不见了。

    我先是松了口气,觉得不那么拥挤了。可是,我马上就害怕起来:他,这可怜的人儿,现在可怎么办呢?他需要钱,可我却因度过了这样紧张的一天而欠了他的债;我是他的不由自主的同伙,我必须帮助他!我匆忙地尾随而去。真是一种灾难啊!这可怜的家伙误解了我的善意,他从远处看见我后,就吓坏了。我还未来得及示意叫他安心,那亮金色外套一眨眼就从楼梯上飞了下去,消失在马路上不可企及的人流之中。于是,我的功课就如同它突然地开始那样,也突然地结束了。

    (薛高保译高中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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