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这样,即使我们把在对美的渴望的强大影响之下所创造出来的一切东西,都归入美的艺术的范围,我们也还是要说:要么,建筑物保留它们的实用性,在这种情形下就不能被看作艺术品,要么,它们真是艺术品,那末艺术就有权利以它们为骄傲,正如以珠宝匠的产品为骄傲一样。依照我们关于艺术的本质的概念,单是想要产生出在优雅、精致、美好的意义上的美的东西,这样的意图还不算是艺术;我们将会看到,艺术是需要更多的东西的;所以我们无论怎样不能认为建筑物是艺术品。建筑是人类实际活动的一种,实际活动并不是完全没有要求美的形式的意图,在这一点上说,建筑所不同于制造家具的手艺的,并不在本质性的差异,而只在那产品的量的大小。
雕塑和绘画作品有一个共同缺点,使它们不及自然和生活的产物,——它们都是死的,不动的;这已是一致公认的,因此,对于这一点无需再加详论。我们倒不如来探究一下以为这两门艺术胜过自然的那种谬见吧。
雕塑描绘着人体的形状;雕塑中的一切其余的东西都是附属的;因此,我们只谈雕塑是怎样描绘人的外形的。这已成为不易之论,说麦第西或弥罗斯的维纳斯[注]、贝威地尔的阿波罗等神像的轮廓的美胜过活人的美[注]。在彼得堡既没有麦第西的维纳斯,也没有贝威地尔的阿波罗,但是有卡诺瓦的作用,所以我们彼得堡的居民,也敢于在某种程度上判断雕塑作品的美。我们不能不说,彼得堡没有一个塑像在面孔轮廓的美上不是远逊于许多活人的面孔的,一个人只消到任何一条人多的街上去走一走,就可以遇见好些那样的面孔。大多数惯于独立思考的人都会同意这话是对的。但是我们不把这种个人的印象当作证据。另外有一个更确凿得多的证据在。可以用数学式的严格性来证明,艺术作品在轮廓的美上决比不上活人的面孔:如所周知,在艺术中,完成的作品总是比艺术家想像中的理想不知低多少倍。但是这个理想又决不能超过艺术家所偶然遇见的活人的美。“创造的想像”的力量是很有限的:它[只]能融合从经验巾得来的印象;想象[只是]丰富和扩大对象,但是我们不能想象一件东西比我们所曾观察或经验的还要强烈。我能够想象太阳比实在的太阳更大得多,但是我不能够想象它比我实际上所见的还要明亮。同样,我能够想象一个人比我见过的人更高、更胖,但是比我在现实中偶然见到的更美的面孔,我可就无从想象了。那是超乎人的想象力之外的。艺术家只能做一件事:他能凑合一个美人的前额,另一个的鼻子,第三个的嘴和下颚成为一个理想的美人,我们不想急论艺术家有时是否果真这样做,但是我们怀疑;第一,那是否必要,第二,想象是否能够凑合那些部分,如果它们真是属于不同的面孔的话。这样的办法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是需要的,就是:艺术家恰巧尽是遇见这样的面孔,它只有一部分是美的,所有其他部分都丑。但是,通常一副面孔上所有的部分几乎都是同样美或几乎同样丑,因此艺术家要是满意,比方说,前额,那末他也会几乎同样满意鼻子和嘴的轮廓。通常,如果一付面孔没有破相,那末它所有的部分都会如此地和谐,破坏这个和谐便会损害面孔的美。比较解剖学告诉了我们这个。不错,常常听见这样的话:“要是那鼻子再高一点,嘴唇再薄一点.那该是一副多美的面孔呀!”诸如此类,——毫无疑问,有时一副面孔各方面都美,只有一个地方不美,我们以为,这样的不满通常是,或者毋宁说总是,不是由于没有能力理解和谐,便是由于好责备求全,这近乎没有任何真正的、强烈的欣赏美的能力和要求。人体的各部分,如同在完整性的影响下不断新生的任何活的有机体的各部分一样,彼此间有极密切的联系,因而一部分的形式依赖其他各部分的形式,而其他各部分的形式反过来又依赖这一部分的形式。一个器官的各部分,一副面孔的各部分,更是如此。我们已经说过,外形的互相依赖性是为科学所证明了的,但即使没有科学的帮助,凡是有和谐感的人,也都能明白这一点。人体是一个整体;它不能被支解开来,我们不能说:这一部分美,那一部分不美。在这里,正如在许多其他情形下一样,选配、镶嵌、折衷,会招致荒廖的结果。要么,你取其全,要么,你一无所取,——只有这样,你才是对的,至少从你自己的观点看来是对的。折衷主义的标准只适用于残废者,残废者原是折衷的人物。他们当然不能做“伟大雕塑作品”的模特儿。假如一个艺术家为他的塑像选取某个人的前额、另一个人的鼻子、第三个人的嘴,那只是证明他自己缺少审美力,或者至少是不善于寻找真正美的面孔做模特儿。根据上述的理由,我们以为,一个塑像的美决不能超过一个活人的美,因为一张照片决不能比本人更美。不错,塑像不一定是模特儿的忠买的画像;有时“艺术家”将他的理想体现在他的塑像上,-一但是往后我们还有机会来说,艺术家的理想,不同于他的模待儿,是怎样产生的。我们不要忘记,塑像除了面部轮廓以外,还有配置和表情;但是这两个美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在绘画中比在塑像中更能充分表现;因此,待我们下面说到绘画的时候,我们再来分析——
[注]《唐-璜》:奥国音乐家莫扎特所作的歌剧。
[注]依特鲁立亚:古代意大利中部的一个小国。
从我们这个观点看来,我们需要把绘画分成描写个别人像和群像的绘画,分成描写外在世界的绘画和描写在风景中,或者用一般的名词说,在背景中的人像和群像的绘画。
至于说到单个的人像的轮廓,那末应该承认,绘画不但不及自然,而且不及雕塑;它不能象雕塑那样充分地、明确地描摹人物像。但是,因为有颜色可任意使用,比起雕塑来,它所描绘的人更近似活的自然中的人,而且它能赋与面部更多的表情。我们不知道将来颜料的调合会达到怎样一个完美的程度;但是在目前这方面的技术情况下,绘画还不能把人体的肤色,尤其是面孔的颜色很好地描出来。绘画的颜色比之人体和面孔的自然颜色,只是粗糙得可怜的模仿而已;绘画表现出来的不是细嫩的肌肤,而是些红红绿绿的东西;尽管就是这样红红绿绿的描绘也需要非凡的“技巧”,我们还是得承认,死的颜色总是不能把活的躯体描绘得令人满意。只有一种色度,绘画还可以相当好地表现出来,那就是衰老或粗糙的面孔的干枯的、毫无生气的颜色。在绘画中,病容或麻脸也比鲜嫩年青的面孔令人满意得多。[绘画把最好的东西表现得最不能令人满意,而把最坏的东酉表现得最令人满意]。
对于面部的表情,也同样可以这样说。比描绘其他的生命的色度更好,绘画可以描绘出在非常强烈的情绪中的面部的痉挛,例如愤怒、恐怖、凶恶、酗酒、肉体的痛苦,或转为肉体痛苦的精神痛苦;这是因为在那些情况之下,面容在起剧烈的变化,粗粗的几笔就足以描绘出它们,并且细微的不准确或者细节上的缺陷在粗大的笔触下会看不出;在这里,就是最粗略的暗示也会为观众所领会。绘画描摹疯狂、呆笨或迷惘,也比描摹其他表情的色度更令人满意;因为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可以表现,或者所要表现的只是不和谐而已,而不完美的描绘对于不和谐只有益而无损。面部的一切其他变化,绘画都描绘得非常令人不能满意,因为它决不能表达筋肉上的一切细微变化的那种线条的精细、那种和谐,而平静的快乐、沉思、愉快等等表情就是有赖于这些变化的。人类的手很粗鲁,只有做那不需要精雕细琢的工作,才能做得满意。“大刀阔斧的工作”是一切造型艺术的适当名词,我们只要将它们和自然一比就知道。但是绘画(和雕塑)不仅拿它的人像轮廓和表情来向自然骄傲,还拿它的群像来骄傲。这种骄傲就更不合理了。不错,艺术在配置一群人像上有时是无可指摘地成功的,但是它没有理由以这种非常稀少的成就自负;因为在现实中任何中候都没有这方面的失败,在任何一群活人里面,他们每一个人的行动都依照着:一、他们当中所发生的事情的本质;二、个人性格的本质;三、环境。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切总是自然而然地为人所遵守的,而在艺术中只有经过很大的困难才能获得。在自然中是“总是自然而然地”,在艺术中却是“稀有而且要经过极大的努力”。……这个事实,几乎在一切方面都是自然和艺术的特点。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描绘自然的绘画吧。人决不能把物体的轮廓用手描绘得或甚至想像得比我们在现实中所见到的更好,理由我们已经在上面说过了。想象决不能相出任何一朵比真的政瑰更好的玫瑰。而描绘又总是不及想像中的理想。有些物体的颜色,绘画能够表现得很好,但是有许多物体的颜色却非绘画所能传达。一般说来,黑暗的颜色和粗糙的色度,绘画表现得较好;浅淡的颜色较坏;阳光照着的物体的色彩最坏;描绘正午天空的蔚蓝、晨曦和夕阳的玫瑰色与金黄色,也总是不成功的。“可是伟大的艺术家正是要克服这些困难,才能获得他们声誉呀,”——那就是说,比其他的画家要更善于克服这些困难。但是我们听谈的并不是绘画的相对价值,而只是拿最好的绘画来和自然相比。正如最好的画要比其他的画好,最好的画比自然又要差一些。“但是绘画总能够把一处风影描绘得更好吧?”我们怀疑这一点。至少,我们到处都遇得着自然的图画,其中是丝毫不能有所增减的。许多终身研究艺术而忽视自然的人的说法却两样。但是,任何一个人,只要他那朴素的自然感情没有被艺术家或艺术欣赏家的偏见所影响,都会同意我们说,自然中有许多的情境和景象,人只能叹赏它们,而找不出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就以一座美好的森林为例,”——且不说[赤道]美洲的大森林,就只说那被人手断丧过的森林、我们欧洲的森林,-一这种森林有什么地方不好呢?谁看见一座美好的森林,会想到要改变它的某些地方,或者要加添某些东西,以求得充分的美的享受呢?试沿着任何大路作一次二、三百俄里的旅行吧,——我们且不说(意大利或瑞士,以及德国与瑞士毗邻的部分,不,我们只说俄国的中部),据说那里是毫无风景可言的,——即使在那么一个短短旅途中,你也会碰到许多使你陶醉的地方,在你欣赏它们的时候,你决不会想:“假如我们在这里加上这个,又在那里去掉那个,那末风景就更美了。”一个具有纯洁的美感的人能充分地欣赏自然,决不会在自然的美中找出什么缺陷。认为一幅风景画可能比真正的自然更雄伟,更秀丽,或者在任何方面都胜过自然的那种看法,多少是由于一种成见(现在就是那些实际上还没有摆脱这种成见的人,也都洋洋得意地对之加以嘲笑了),以为自然是粗糙、底劣、龌龊的,要使它变得高贵,就必须洗净它、装饰它。这就是人工花园所依据的原则。认为风景画胜过自然风景的那种看法的另一根源,等到后面我们谈及艺术作品给与我们的快感究竟是什么的问题时,再来分析。
我们还需要看一看第三类绘画——[哪类]描绘风景中的一群人像的绘画对自然的关系。我们已经看到,绘画所表现的群像和风景在构思上决不能超过我们所看到的现实,在描绘上又总是远逊于现实。但是有一点却说得有理,就是:在绘画中,人物能够被配置在比通常现实环境更有效、甚至更适合于他们的本质的环境中(通常,欢乐的场面时常发生在有些暗澹的,甚至悲伤的环境中;惊人的,庄严的场面常常,甚至于多半,发生在并不庄严的环境中,相反地,一处风景常常缺乏适合它的性质的人物)。艺术很容易填补这个缺陷,所以我们要说,在这个场合,艺术优越于现实。但是,我们虽然承认这个优越之处,却还必须考虑到,第一,这一点重要到什么程度;第二,这是否永远是真正的优越——在一幅描绘风景和一群人像的绘画上,通常的情形,要么是,风景只是群像的框子,要么是,群像只是次要的陪衬,画中主要的东西是风景。在第一种情形下,艺术之优越于现实只是限于它替这画找到了一个镀金的框子,而不是普通的框子;在第二种情形下,艺术只是增加了一种也许是美的,但是次要的陪衬,——这个收获仍旧不很大。当画家竭力给与一群人物以适合他们的性格的环境的时候,画的内在意义就真的会增高吗?在大多数情形下,这是很可怀疑的。幸福的爱情的场面总是被灿烂的阳光照耀着,出现在可爱的青草地上,而且总是在“整个自然都弥漫着爱情的气氛”的春天,而罪恶场面总是被闪电照耀着,出现在荒野的悬崖绝壁之中,这种表现法不是太千篇一律了吗?而且,现实中所常见的那种环境与事件性质之间的不甚协调,不是正足以加强事件本身给人的印象吗?环境不是几乎常常能影响事件的性质,给与事件以新的色度,给与它以更多的活力和更多的生命吗?
从这些关于雕塑和绘画的考察中得来的最后结论是: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艺术作品在许多最重要的因素方面(如轮廓的美、制作的绝对的完善、表情的丰富等等)都远远不及自然和生活;除了绘画占有一个不大重要的优越之点,如我们刚才所说的以外,我们完全看不出雕塑或绘画有什么地方可以超过自然和现实生活。
现在我们要谈谈音乐和诗,即[正如流行的美学理论(它在这里以适度的形式夸张了一个正确的思想)所说的,]使绘画和雕塑相形见拙的最高、最完美的艺术。
但是我们首先得注意一下这个问题,即器乐与声乐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和在什么情形之下,声乐才能称为艺术的问题。
艺术是人借以实现他对美的渴望的一种活动,——这就是艺术的通常的定义;我们并不同意这个定义;但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把我们的评论完全展开,我们就还没有权利废除这个定义,而往后用我们认为更正确的定义来代替这里所用的定义时,我们也还是不会改变我们关于下列问题的结论,即:歌唱是否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艺术?在什么情况下它才是艺术?诱导人去歌唱的第一个要求是什么?那里面多少含有对美的渴望吗?在我们看来,这个要求是与对美的欲望完全不同的。一个人在平静的时候是可以沉默寡言的。一个人在悲欢情感的影响之下却变成健谈的了;不但如此。他简直非流暴他的情感不可——“情感要求表现”。这些情感怎样向外在世界表现呢?各色各样地,看情感的性质如何而定。骤然的和震惊的感觉是用叫喊或惊叹来表现的;不快的感觉到了肉体痛苦程度,是用各种怪脸和动作来表现的,强烈的不满的情感,也是用不安静的、猛烈的动作来表现的;最后,悲欢的情感,有人对谈时,用语言,无人对谈或本人不愿谈话时,用歌唱。这种见解在任何关于民歌的论文中都可以见到。奇怪的是,人们竟没有注意下面这个事实:歌唱实际上是一种悲欢的表现,决不是由于我们对美的渴望而产生的。难道一个人处在情感的强大影响之下,还会想到讲求美妙、优美,还会去注意形式吗?情感和形式是互相矛盾的东西。单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知道,歌唱是情感的产物,艺术却注意形式,所以它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歌唱像说话一样,原本是实际生活的产物,而不是艺术的产物;但是,像任何其他的“技能”一样,歌唱为了达到高度的完美,要求熟练、训练和练习,又和所有的器官一样,歌唱的器官——嗓子——要求改进、锻炼,使之成为意志的顺从的工具,于是,在这一点上说,自然的歌唱就变成“艺术”了,但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如同写字、绘图、计算、耕地以及一切实际活动都被称为“艺术”的这个意义上,而完全不是美学上所说的“艺术”。
但是和自然的歌唱相对照,还有人工的歌唱,它极力模仿自然的歌唱。情感常常使每一件在它影响之下产生的事物具有特别的、浓厚的趣味;它甚至使事物具有特别的魅力、特殊的美。一副喜笑颜开或愁眉深锁的面孔,比一副冷酷无情的面孔美得多。自然的歌唱,作为一种情感的表现,虽是自然的产物而不是讲究美的艺术的产物,却反而具有高度的美;有目的地去歌唱、去模仿自然的歌唱的欲望就是由此而来的。这种人工的歌唱与自然的歌唱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人工的歌唱是更多地苦心经营过、估量过,用人的天才所能尽到的一切力量润饰过的:意大利歌剧的抒情曲与民歌的朴素、贫弱、单调和旋律有多么大的差别!——但是,纵然一个出色的抒情曲和声很讲究,曲调展开很优美,润色又很富丽,纵然表演者的声音柔和而又不可比拟地丰富,都不能补偿真挚情感的欠缺,这种情感浸透于民歌的简单曲调中,浸透于歌唱者的朴素无华、未加训练的声音中,他唱,并非想要炫耀才华,表现他的声音和技巧,而只是由于他需要流露他的情感。自然的歌唱和人工的歌唱的区别,正如同扮演快乐或悲伤角色的演员和实际上快乐或悲伤的人的区别,即是原本和抄本、真实和模仿的区别。我们别赶快补充说:作曲者也许真的充满了他的作品所要表现的情感,因而他能够写出一些不单在外在的美上,而且在内在的价值上也远超过民歌的东西;在这种情形下,他的曲子就是一件艺术作品或“圆熟”的作品,但也只是就它的技术方面而言,只是在下面这种意义上而言:凡是人们经过深思熟虑、专心致意、“力求其好”所创造出来的作品,都可以叫做艺术品;但在本质上,作曲者在自发的情感的强大影响之下所写的作品,一般地只能算是自然(生活)的产物,不能算是艺术的产物。同样,一个熟练的富于感情的歌唱者能够钻进他所担任角色里面去,内心充满歌中所要表现的感情,在这情形下,他登台当众歌唱,唱得比另外一个不登台当众、仅仅由于表现丰富的情感而歌唱的人更好;但是在这种情形下,那歌唱者就不再是一个演员,他的歌唱变成了自然本身的歌唱,而不是艺术作品。我们没有意思要把这种情感的陶醉和灵感混为一谈。灵感是对创造的想像特别有利的一种境界;它和情感的陶醉中间唯一共同之点是:在赋有诗才并且特别富于感情的人,当引起灵感的对象使人情感激动的时候,灵感可以变为情感的陶醉。灵感和情感之间的区别,正如想像和现实,幼想和印象之间的区别一样。
器乐本来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作为歌唱的伴奏。不错,到后来,当歌唱主要地成为社会上流阶级的艺术,而听众对于歌唱的技术又要求更苛的时候,因为缺乏令人满意的声乐,器乐便代替声乐而独立起来;这也是真的:因为乐器的完备,乐器演奏技术的特别发达,以及人们对干演奏(不管内容如何)的普遍的偏爱,器乐具有充分的权利来要求它的独立性。虽然如此,器乐和声乐的真正关系,仍然保留在作为音乐艺术之最完善的形式的歌剧里面和一些其他公开演奏的音乐部门里面。人不能不注意到,不管我们的趣味多么虚矫,也不管我们对困难而灵巧的优秀技术的高雅的嗜好,每个人还是爱好声乐甚于爱好器乐:歌唱一开始,我们便不再注意乐队。提琴比一切乐器更为人所爱,就是因为它“比一切乐器更接近人的声音”,对于演奏者最高的赞美就是说:“在他的乐器的声音里听得到人类的声音。”可见器乐是声乐的一种模仿,是声乐的附属品和代替物;[而]作为艺术的歌唱又只是自然歌唱的模仿和代替物。因此,我们有权利说,在音乐中,艺术只是生活现象的可怜的再现,生活现象是与我们对艺术的渴望无关的。
现在我们来谈谈诗,这一切艺术中最崇高、最完美的艺术吧。诗的问题包括着艺术的全部理论。以内容而论,诗远胜于其他的艺术;一切其他的艺术所能告诉我们的,还不及诗所告诉我们的百分之一。但是,当我们把注意转移到诗和其他艺术在人身上所产生的主观印象的力量和生动性的时候,这种关系就完全变了。一切其他艺术,像活的现实一样,直接作用于我们的感觉,诗则作用于想像。有些人的想像比别人更为敏锐和活跃,但是一般地应当说,在健康的人,想像的形象比起感觉的印象来是暗淡无力的,因此应该说,在主观印象的力量和明晰上,诗不仅远逊于现实,而且也远逊于其他的艺术。但是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诗歌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客观的完美的程度如何,看它在这方面能不能和自然相比吧。
关于伟大的诗人们所描写的人物和性格的“完美”、“个性”和“生动明确”,人们已纪谈论得很多。同时,人们又告诉我们,“这些都不是个别的人物,而是一般的典型,”根据这句话就无需证明:诗歌作品中描画得最好的最明确的人物,仍然只是一个一般的、轮廓不明确的略图,不过由读者的想象(实际上是回忆)给与它以生动的,明确的个性而已。诗歌作品中的形象对于真实的、活的形象的关系,一如文字对于它所表示的现实对象的关系,——(无非)是对现实的一种苍白、一般的、不明确的暗示罢了。许多人认为诗的形象的这种“一般性”就是它优越于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碰见的人物的地方。这种意见的根据是事物的一般意义和它的生动个性之间的假想的矛盾,是这样一种假定:以为在现实中,“一般的东西一经个性化,就失掉了它的一般性,”而“只有凭着艺术的力量才又重新升到一般,因为艺术剥夺了个人的个性”。我们不想进入一般和特殊之间的因果关系究竟如何这种形而上学的讲座(而且那必然会得到这样的结论:对于人来说,一般不过是个别的一种苍白、僵死的抽出物,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文字和现实的关系),我们只要说:实际上,个别的细节毫不减损事物的一般意义,相反,却使它的一般意义更活跃和扩大,无论如何,诗(由于力图给与它的形象以活生生的个性,从而也就承认了个别事物的高度优越性);可是诗决不能达到个性,而只能做到稍稍接近它,而诗的形象的价值就取决于这种接近的程度如何。这样看来,诗是企图但又决不能达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人物身上常常见到的东西的,因此,诗的形象和现实中的相应的形象比较起来,显然是无力的,不完全、不明确的。“但是,人能够在现实中找到真正的典型人物吗?”——问题这样提法是不需要回答的,正像人是不是真正能够在生活在中找到好人和坏人、败家子、守财奴等,和冰真是冷的吗、面包真是滋养的吗等等问题一样。对于有些人,一切都得加以说明和证实。但是这样的人不能用一般著作中一般的论证来说服;对于他们,一切都得分别加以证明,只有从他们的熟人当中,从那些不管圈子怎样狭小、总会找到几个真正的典型性格的人当中举出来的特殊例证,才能说服他们,指出历史上的真正的典型人物,也不见得有用,有些人会说:“历史人物是被传说、被同时代人的赞赏、历史家的天才或他们本身的特殊地位美化了的。”
认为典型性格在诗中被描写得比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更完全,更好的那种意见的来源,我们留到以后再研究,现在,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诗中的性格所由“创造”的过程上来,因为这通常是被当作这些形象具有比活的人物更大的典型性的保证的。人们通常说:“诗人观察了许多活生生的个人;他们中间没有一个可以作为完全的典型,但是他注意到他们中间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某些一般的、典型的东西;把一切个别的东酉抛弃,把分散在各式各样的人身上的特征结合成为一个艺术整体,这样一来,就创造出了一个可以称为现实性格的精华的人物。”假定这一切是完全正确的,而且总是如此的吧,但是事物的精华通常并不像事物的本身:茶素不是茶,酒精不是酒,那些“杜撰家”确实就是照上面所说的法则来写作的,他们给我们写出的不是活生生的人,而以缺德的怪物和石头般的英雄姿态出现的、英勇与邪恶的精华。所有,或是几乎所有的青年人都恋爱,那是他们的一般的特性,在一切其他的事情上面,他们是各不相同的,于是在所有的诗歌作品里,我们就读到少男少女总是一心想着和专门谈论着恋爱,在爱情的发展中,他们除了因为恋爱而遭受痛苦或享受幸福以外,再没有别的事可做了;所有的年纪较大的人都喜欢发议论,此外他们之中就没有共通的东西;所有的祖母都爱她们的孙儿,诸如此类,于是一切中篇和长篇小说里就充满了只发议论的老人,只宠爱孙儿的祖母等等。可是人们多半不完全遵照这个药方:诗人“创造”性格时,在他的想象面前通常总是浮现出一个真实人物的形象,他有时是有意识地、有时是无意识地在他的典型人物身上“再现”这个人。为证明这点,我们可以指出无数的作品,其中的主要人物都多少是作者自己的真实画像(例如浮士德、堂-卡罗斯和波查侯爵[注]、拜伦的男主人公、乔治-桑的男女主人公、连斯基[注]、奥涅金、皮巧林[注];我们也应当提起对小说家的常有的责难,说他们“在小说中展示了他们的熟人的肖像”,这种责难常常被人用嘲笑和愤慨的态度加以否认,其实他们多半只是说得夸张和偏颇罢了,并不是根本不正确的。一方面是礼貌,另一方面是一种喜爱独立、喜爱“创造而不临摹”的人之常情,使诗人改变他从生活中所碰见的人物身上描摹下来的性格,把它们写得比实在的多少不同一些;而且,根据真人描摹出来的人物,通常在小说中不能不在那和实际上围绕着他的环境全然不同的环境之中活动,因此外在的相似就消失了。可是所有这些改变,都无碍于人物本质上依然是一个摹拟的而不是创造的肖象,不是原来之物。对于这一点你也许要说:固然真人常常是诗中人物的蓝本,但是诗人“把他提高到了一般的意义”,——这提高通常是多余的,因为那原来之物在个性上已具有一般的意义;人只须能够理解真人的性格的本质,能用敏锐的眼光去看他就行了,而这正是诗的天才的特征之一;此外,还必须理解或体会这个人物在被诗人安放的环境中将会如何行动和说话,这是诗的天才的又一面;第三,必须善于按照诗人自己的理解去描写和表现人物,这也许是诗的天才的最大特征。去理解,能够凭着本能去揣度或体会,并且把所理解的东西表达出来,——这就是诗人在描写大多数人物的时候所碰到的课题。至于什么叫“提高到理想的意义”、“把平凡无聊的生活加以美化”等问题.且留待后面讨论。可是我们毫不怀疑诗歌作品中有许多人物不能称为肖像,而是诗人所“创造”的这个事实。但这决不是由于现实中没有相应的模特儿,而完全是由于另外的原因,最常见的是由于缺乏记忆力或不够熟悉:如果生动的细节从诗人的记忆中消逝了,只留下人物的一般的。抽象的慨念,或者诗人关于那典型人物知道得太少,使典型人物[在他的笔下]不能被写成一个活生生的人物,那他就只好填上大概的轮廓,绘出一幅略图来。但是这种虚构的人物差不多从来不会像活生生的人一样在我们面前显现出来。总之,[关于诗人的生平和他所接近的人们],我们知道得愈多,就愈能在他的作品中看出活人的肖象。在诗人所描写的人物中,不论现在或过去,“创造”的东西总是比人们通常所推测的少得多,而从现实中描摹下来的东西,却总是比人们通常所推测的多得多,这一点是很难抗辩的。从诗人和他的人物的关系上来说,诗人差不多始终只是一个历史家或回忆录作家,这也是我们常常会得到的一个信念。自然,我们的意思并不是说,靡非斯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确确实实是歌德从梅尔克那里听来的。不只是一个天才诗人,就是一个最笨的说书者,也能够增添同类的辞句,补充开场白和转折语——
[注]麦第西或弥罗斯的维纳斯:前维纳斯像是希腊雕刻家克雷阿美纳斯于公元前220年所刻。1820年在弥罗斯(海岛)发现一个作者和创作年代不明的维纳斯塑像。
[注]贝威地尔:梵蒂冈的一个陈列馆。
[注]堂-卡罗斯和波查候爵:席勒《堂-卡罗斯》一剧中的人物。
在诗人所描写的事件中,在情节及其伏线和结局等等中,有着更多得多的“独出心裁”或“虚构”的东西——我们决定用这两个名词来代替那个过于夸耀的常用名词“创造”,——虽则显而易见: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等的情节,往往是诗人从真实的事件或逸事和各种故事等等中借来的(例如:普希金的散文故事都是这样:《上尉的女儿》是根据一个逸事,《杜布罗夫斯基》、《黑桃皇后》、《射击》等,也是这样)。但是情节的轮廓本身还不足以给与一个长篇或中篇小说高度的诗的价值,还要善于利用情节;因此,我们要抛开情节的“独立性”,把注意力转移到这个问题上来:从诗人充分发展了的情节上看,诗歌作品是否比实际事件更富于“诗意”。为了[有助于]得出后结论,我们要提出几个问题,虽然这些问题的大部分是不解自明的:一、现实中有富于诗意的事件吗?现实中有戏剧、小说、喜剧、悲剧、闹剧吗?——每分钟都有。二、这些事件在发展和结局上,真正是诗意吗?在现实中,它们是不是具有艺术的完美和完全?——这要看情形而定,不过具有这种完美和完全的时候更多。有许多事件,就是从严格的诗的观点来看也找不出在艺术方面的任何缺陷。这一点可以见之于第一次读一本写得很好的历史书或与一个阅历丰富的人共一夕话;最后,又可以见之于随便哪一期的英、法法庭公报。三、在这些完美的诗意的事件中,有不需任何改变,就可以在“戏剧”、“悲剧”、“小说”等等名目之下加以重述的事件吗?——很多,固然,有许多真实事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由于非常稀有的特殊情势或各种情况的巧合而发生的,因此,以它们的本来面目而论,恍若是一篇神话或不合情理的虚构的作品(由此可见:现实生活对于一篇戏剧来说,常常是戏剧性太多,对于一篇诗歌来说,又常常是诗意太浓);但是也有许多事件,尽管是那么巧妙,却没有什么怪诞和不可置信的地方。各种事故的结合、诗歌中所谓的情节的整个进程和结局,都是简单而自然的。四、真实事件有没有诗歌作品所必不可少的“一般的”一面呢?——自然,每一个值得有思想的人注意的事件都有这样一面;而且这样的事件是很多的。
因此我们不能不说:现实中有许多的事件,人只须去认识、理解它们而且善于加以叙述就行,它们在历史家、回忆录作家或追事搜集家的纯粹散文的叙述中不同于真正的“诗歌作品”的,只有下面几点:它们比较简洁,场景,描写以及诸如此类的细微末节的发展较少。而这就是诗歌作品和真实事件的精确的散文叙述的主要区别。细节的较丰富,或者像在那些坏作品中所称呼的“修辞的铺张”,这实际上就是诗歌胜过真实叙述的地方。我们也和任何人一样很想嘲笑修辞学;但是,我们承认人类心灵的一切需要都是合法的,并且知道它是怎样地普遍,我们要承认这种诗的铺张的重要性,因为我们随时随地都看到诗歌中有一种喜欢铺张的倾向:在生活中,这些细节也总是存在,虽然它们对于故事的实质并不重要,对于故事的实际发展却是必要的;因此,在诗中也应该有它们的地位。唯一的区别是,在现实中,细节决不是事件的[无谓的]铺张,而在诗歌作品中,细节实际上却常常带有修辞的味道,像是故事的机械的铺张。莎士比亚之被赞美,不正是因为他在他那些最重要、最出色的场景中舍弃了这一切褥说繁词吗?但就在莎士比亚、歌德和席勒的作品中,也仍然有多少这样的词句啊!也许是因为对本国的东西有些偏爱的原故吧,在我们看来,俄国诗歌倒包含着一种讨厌机械地铺张细节以拉长故事的萌芽。普希金、莱蒙托夫和果戈理的中短篇小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叙述简洁明快。这样,总括起来可以说,在情节、典型性和性格化的完美上,诗歌作品远不如现实;只有在两方面,诗歌作品可以胜过现实:一是能够[用一些精彩的细节来修饰事件,其次是能使人物性格和他们所参与的事件协调。]
我们已经说过,绘画比现实更常常能给一群人物提供一个适合于场景的主要性质的环境;同样,诗歌中所描写的事件的推动者和参与者,其主要性格总是完全适合于事件的精神的,在现实中却不一定如此。在现实中,性格渺小的人物往往是悲剧、戏剧等等事件的推动者;一个微不足道的浪子,本质上甚至完全不算是坏人,可以引起许多可怕的事件;一个决不能叫做坏蛋的人,可以毁坏许多人的幸福,他所引起的不幸事件,可能比埃古或靡非斯特所引起的更多得多。相反地,在诗歌作品中,坏事[通常]总是坏人所作,好事总是好人所为。在生活中,人常常不知道谁该责备,谁应赞美,在诗中,荣誉和耻辱总是分得很清楚的,可是,这到底是长处呢还是缺点?——有时是长处,有时是缺点,但多半是缺点。这样一种习惯做法的结果是不是把好坏两方面都理想化了,或者更简单地说,是不是把它们夸张了,这问题暂且不去说它,因为我们还没有讨论艺术的作用,断定这种理想化是缺点或是好处,还嫌过早;我们只想说,在诗歌中,经常使人物性格适应事件性质的结果,形成了千篇一律,人物,甚至于事件本身都变得单调了;因为由于人物性格的多样,本质上相同的事件会获得一种色度上的差异,正如在永远多样化、永远新鲜的生活中所常见的情形一样,可是,在诗歌作品中,人却常常碰到重复。讥笑那种与事物本质无关或对于达到主要目的并非必要的文饰,现在已成为习惯了;可是直到现在,一个成功的辞句,一个出色的譬喻,为了给与作品以外表的光彩而想出来的无数的文饰,还是对于诗歌作品博得好评有非常大的影响。至于说到文饰、外表的华丽、错综等等,我们总是承认虚构的故事有可能超过现实。但是人只消指出小说或戏剧的这种虚假的价值,就会使这些作品在有鉴赏力的人的眼睛里大为减色,而且使它们从“艺术”的领域贬入到“矫饰”的领域。
我们的分析已经证明,艺术作品仅只在二三细微末节上可能胜过现实,而在主要之点上,它是远远地低于现实的。唯一可以责难我们的,是我们的分析还仅仅局限于一般的观点,没有深入细节和旁征博引。当我们想到认为艺术作品的美高于现实事物、事件、人物的美的这种意见是如何根深蒂固的时候,那我们的分析的简略诚然是一个缺点,但是,倘若你看一看这种意见是如何站不住脚,想一想持这种意见的人是如何处处自相矛盾,那末,在我们说完认为艺术胜过现实的意见之后,只要添上一句:“这是不正确的,”似乎就足以使大家明白,现实生活的美是超过“创造”的想象之产物的美了。但如果是这样,那末,对于艺术作品的价值的夸张的意见,它的根据,或者毋宁说它的主观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呢?
这种意见的第一个根源,是非常重视困难的事情和稀有的事物的人之常情。没有人重视一个法国人说法语或是一个德国人说德语时的纯正的发音,——“这在他毫不费力,一点也不稀奇;”但是如果一个法国人说德语,或是一个德国人说法语说得相当好,这就成为我们赞赏的对象,使这个人有权利多少受到我们的尊敬了。为什么?第一,因为这是稀有的事,第二,因为这是多年努力的结果。其实,几乎每一个[受过相当的文学和世俗教育的]法国人说法语都说得很好,——但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要求多么苛刻!——只要他说话时带有一点点几乎觉察不出来的乡音,有一句不太优美的话,我们就要说:“这位先进的国语说得很坏。”一个俄国人说法语,每一个声音都暴露了他和完全纯正的法语发音是无缘的,在字句的选择、词句的构造以及话语的整个结构上,时时刻刻都显出他是一个外国人,但是这一切缺点我们都愿谅他,甚至不加注意,并且宣称他说法语说得无比地出色,到最后,我们简直要宣称“这个俄国人说法语比法国人还说得好”,实际上我们一点也没有把他跟真正的法国人去比较的意思,只是拿他跟其他也在努力学说法国话的俄国人相比罢了,他确实比其他的俄国人说得好,但比起法国人来却差得很远,——这是每一个明白事理的人都懂得的事;但是,许多人都被这种夸张的说法迷惑了。在关于自然的产物和艺术的产物的美学判断中,也是同样的情形:一个自然的产物有些微实在的或假想的缺陷,美学就要议论这个缺陷,为它所困感,竟至自忘了自然的一切优点和美:其实这有什么值得重视的呢,它们的产生又没有费一点力!在一件艺术作品中,这同样的缺陷也许要严重一百倍,而且还被许多其他的缺陷围绕着,但是我们并不注意这一切,即使注意到,也会原谅它,而且声言:“太阳上也有黑点呀!”其实,在确定艺术作品的相对的价值时,只能拿这些作品相互比较,其中有的比所有别的都好,在赞赏它们的美(只是相对的)时,我们叫道:“它们比自然和生活本身还美!现实的美在艺术的美面前黯然无色了!”但是这种赞赏是偏颇的;它越出了公平的范围:我们重视困难,那是对的;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那并不以遭遇的困难的程度为转移的本质的,内在的价值,如果我们重视事情的困难甚于重视它的价值,我们是绝对不公正的。自然和生活产生美,但并不讲求美,这种美的产生确实是没有费力的,因此它在我们的眼中没有价值,没有获得我们的同表和宽容的权利;既然现实中有这样多的美,为什么要宽容呢?“现实中不完全美的一切——是坏的;艺术中勉强可以的一切——是最好的。”我们是依据这样一条法则来判断的。为了证明人们是多么重视事情的困难,而那种无需我们任何努力自然而来的东西,在人们眼中是如何大大地受到贬损,我们想举出照片为例:有许多照片不但照得逼真,而且完全传达了面部的表情,但是我们重视它们吗?听到人家为照片辩护;我们甚至会觉得奇怪,另外一个例证:书法曾经是怎样地受重视!可是,就是一本印刷得平平常常的书,也要比任何抄本美丽得多,但是有谁叹赏排印人的手艺,而且谁不是欣赏一个漂亮的抄本远甚于欣赏一本印得很好的、比抄本漂亮得多的书呢?容易得到的东西很少使我们感到兴趣,纵令它的内在价值远远超过辛苦得来的东西。自然,就是从这个观点看,我们也仅仅在主观上是正确的:“现实产生美的时候毫不费力,”——这话的意思只是说,在这种情形下人类意志方面没有出力;可是,事实上,现实中的一切,不论是美的还是不美的,伟大的还是渺小的都是高度紧张、不知疲倦的努力的结果。但是,作那些努力和斗争的并不是我们,那与我们的意识无关,干我们什么事?我们一点也不想知道它们;我们只尊重人类的力量,只尊重人。这就是我们对艺术作品的偏爱的第二个根源:艺术作品是人的产物;因此我们[大家]才以它们为骄傲,把它们看做接近我们[自己]的东西;它们是人的智慧和能力的明证,因此对于我们是宝贵的。除了法国人,所有的民族都可以清楚地看到:高乃依或拉辛比起莎士比亚来望尘莫及,只有法国人到现在还是拿他们相比——要认识“自己的东西并没有达到完美的境地,是困难的;一定有许多俄国人会断言普希金是一个世界的诗人,甚至有人认为普希金高于拜伦,人总是这样看重自己的东西的。正如一个民族夸大自己的诗人的价值一样,人类全体也夸张一般的诗的价值。
我们所列举的偏袒艺术的理由是值得尊重的,因为那是自然的理由:人怎能不尊重人类的劳动,不爱人,不珍视那足以证明人的智慧和能力的产物呢?但是我们偏爱艺术的第三个理由恐怕就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尊重了,这就是:艺术能迎合我们的爱矫饰的趣味。我们深深知道路易十四时代的风尚、习惯和整个思想方式是如何虚矫;我们已更接近自然,我们比十七世纪的社会更理解和重视自然;可是我们还是距离自然很远;我们的习惯、风尚、整个生活方式以及由此而来的整个思想方式,都还很虚矫。要看到自己时代的缺点是很难的,特别是在这些缺点已不象从前那样厉害的时候,我们不去注意在我们身上还有多少高雅的矫饰,只注意十九世纪在这一点上比十七世纪好,对于自然有了更多的理解,我们忘记了病势减轻还不能算是完全痊愈。我们的矫饰在一切事物上都可以看出来,从那人人嘲笑、可又人人都照旧穿着的衣服起,一直到加了各种作料、完全改变了原来的滋味的我们的食品为止,从我们的口语的洗炼,到我们的文学语言的精巧为止;这种文学语言仍然照高乃依和拉辛在小说戏剧中的风格、约翰-密勒在历史著作中的风格,用对照、机智、Iocitopici的申述[注],用关于陈腐主题的深奥议论和关于人类心灵的深奥评语,来装饰自己。艺术作品迎合着我们由于对矫饰的爱好而产生的一切细徽的要求。我们不讲直到现在我们是爱去“洗涤”自然,正如十七世纪的人爱去装饰自然一样,——这个问题会把我们引入冗长的讲座:什么是“不洁的”,以及它在什么程度内可以为艺术作品所容纳.但是直到现在,细节的精致的修饰仍然在艺术作品中流行,其目的并不是要使细节和整个的精神调和,而只是使每个细节本身更有趣或更美丽;这差不多总是有损于作品的总的印象,有损于它的真实和自然的;琐细地在个别宇眼、个别词句和整个插曲上追求效果,给人物和事件着上不是十分自然的但是强烈的颜色,这也很流行。艺术作品比我们在生活和自然中看到事物更烦琐,同时却更有声有色,——因此,流行着这样的意见,说艺术作品比现实的自然或生活更美(在自然或生活中,矫饰是那样少,而又不努力去引人兴趣),这又何足怪呢?——
[注]连斯基:和奥涅金都是希金《叶甫盖尼-奥涅金》中的人物。
自然和生活胜过艺术;但是艺术却努力迎合我们的嗜好,而现实呢,谁也不能使他顺从我们的希望——希望看到一切事物都像我们最喜欢、或最符合我们的常常偏颇的概念的那个样子。这种投合流行的思想方式的例证很多,我们只举一个:很多人要求讽刺作品中包含“可以使读者倾心相爱的”人物,这原是一个极其自然的要求;但是现实却常常不能满足这个要求,有多少事件并没有一个可爱的人物参与在内;艺术几乎总是顺从这个要求,例如在俄国文学里面,不这样做的作家,除了果戈理的作品中,“可爱的”人物的缺乏也由“高尚的抒情的”穿插所弥补了。再举一个例:人是倾向于感伤的;自然和生活井没有这种倾向;但是艺术作品几乎总是或多或少地投合着这种倾向。上述的两种要求都是由于人类的局限性的结果;自然和现实生活是超乎这种局限性之上的;艺术作品一方面顺从这种局限性,因而变得低于现实,甚至常常有流于庸俗或平凡的危险,另一方面却更接近了人类所常有的要求,因而博得了人的宠爱。“但是,如此说来,你自己也承认了艺术作品能够比客观现实更好、更充分地满足人的天性;因此,对于人来说,它们胜过了现实的产物。”——这个结论可下得并不正确;问题在于人为地发展了的人有许多人为的要求,偏颇到虚伪狂妄的地步的要求;这种要求不可能完全满足,因为它们实际上不是自然的要求,而是不健全的想像的梦想,投合这些梦想,就是被投合的人都一定要觉得可笑和可鄙的,因为他本能地感觉到他的要求不应当满足。这样,公众和跟随它的美学都要求“可爱的”人物和感伤性,然后这同一公众又嘲笑满足这种欲望的艺术作品。投合人的怪癖并不等于满足他的要求。这些要求中最重要的是真实。
以上我们只是说了在内容和效果方面人所以偏爱艺术作品甚于自然现象和生活现象的根源,可是,艺术或者现实在我们心中所引起的印象也极其重要:事物的价值也要由这种印象的深浅来衡量。
我们已经看到,艺术作品所引起的印象比活生生的现实所引起的印象要微弱得多,这已无需加以证明。可是在这一点上,艺术作品却比现实现象处于有利得多的境地,这种境地可以使一个向来不分析自己的感觉的原因的人假定:艺术本身对人所起的作用比活生生的现实更大。现实出现任我们面前是与我们的意志无关,而且多半是不合时宜的。我们去交际、游玩,常常不是为了欣赏人类的美,不是为了观察人的性格,注视人生的戏剧;我们出门时满怀心事,无暇获取各种印象。但是有谁到绘画陈列馆去不是为了欣赏美丽的绘画呢?有谁看小说不是为了研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性格和探究情节的发展呢?我们之注意现实的美和伟大,差不多总是勉强的,哪怕现实本身能够吸引我们那完全投射在别的事物上的视线,哪怕它能够勉强打入我们那给别的事占据了的心。我们对现实的态度,正如对一个强要和我们认识的讨厌的客人;我们极力避开它。但是有时候,我们的心会因为自己不注意现实而感到空虚,——那时我们就转向艺术,恳求它充实这种空虚;我们自己反倒变成曲意奉承的恳求者了。我们的生活之路上撒满了金币,可是我们没有发现它们。因为我们一心想着我们的目的地,没有注意我们脚下的道路;即令我们发觉了它们,我们也不能够弯身拾起来。因为“生活的马车”制止不住载着我们向前奔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就是如此;但是,当我们到了驿站,寂寞地踱来踱去等待马匹的时候,我们就会很注意地观看那也许根本不值得注意的每一块洋铁牌,——我们对艺术的态度就是如此。我们更不用说,每个人对生活现象的评价都不同,因为在每一个别的人看来,生活只是别人所看不见的一些特殊现象,所以整个社会不能对这些现象作出判决,而艺术作品却是由舆论的法官来判断的。现实生活的美和伟大难得对我们显露真相,而不为人谈论的事是很少有人能够注意和珍视的;生活现象如同没有戳记的金条;许多人就因为它没有戳记而不肯要它,许多人不能辨出它和一块黄铜的区别;艺术作品像是钞票,很少内在的价值,但是整个社会保证着它的假定的价值,结果大家都宝贵它,很少人能够清楚地认识,它的全部价值是由它代表着若干金子这个事实而来的。当我们观察现实的时候,它好象一种完全独立的东西,独自地吸引我们注意,难得让我们有想到我们的主观世界,我们的过去的可能。但是当我看一件艺术作品的时候,我就有主观的回忆的完全自由,而且[它]对我说来通常总是引起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幻想和回忆的一种原因。当我看到现实中的悲剧场面的时候,我不会回想到自己的事,而当我读到小说中关于某个人物的死亡的插曲时,我的记忆中就会清晰地或模糊地再现出我亲身经历的一切危险、我的亲人亡故的一切事例来。艺术[、特别是诗]的力量通常就是回忆的力量。正是由于它那不完美、不明确的性质,正是由于它通常只是“一般的东西”,而不是活的个别的形象或事件,艺术作品特别能够唤起我们的回忆。当我看到一幅不象我的任何熟人的完美的画像的时候,我会冷淡地掉过头去,只说:“还不坏”,但是当我看到一幅仅只约略措出的、不明确的、谁也无法从那里清楚地认出自己的相貌的速写的时候,这贫乏无力的画却使我想起了一个亲爱的人的面容,我对那洋溢着美和表情的生动的面孔只是冷淡地看几眼,而看这幅毫无价值的速写时我却陶醉了,因为它使我想起了[我的亲近的人,并由于回忆而想起了我对他的关系,想起了]我自己。
艺术的力量是一般性的力量。艺术作品还有一方面,使无经验的或短视的人看来,好象艺术是胜过生活和现实现象的,那就是:在艺术作品里面,一切都由作者亲自展露出来,加以说明,但是自然和生活却要人用自己的力量去揣摩。在这里,艺术的力量就是注释的力量;但是这一点我们后面再说。
我们找出了许多视艺术重于现实的理由,但它们只能说明为什么这样,而不能证明这种偏爱是合理的。我们既不同意说:艺术在内容或表现的内在价值上足以与现实抗衡,更不要说高于现实,我们自然也不能同意目前关于艺术是根据人类的哪些要求而产生的、艺术存在的目的和艺术的使命是什么等问题的流行的见解。关于艺术的起源和作用的流行的意见可以叙述如下:“人有一种不可克制的对美的渴望,但又不能够在客观现实中寻找出真正的美来;于是他不得不亲自去创造符合他的要求的事物或作品,即真正美的事物和现象。”(或按照流行学派的专门术语来说):“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美的观念,要由艺术作品来实现。”为了说明其中所包含的不完全的、片面的暗示的真意,我们应当将这个定义分析一下。“人有一种对美的渴望。”但是假如我们理解美,如这个定义所规定的,为观念与形式的完全吻合,那末,不单只艺术,所有人类的一般活动都可以被推断为这种对美的渴望的结果。因为人类活动的基本原则就是完全实现某种思想;渴望观念与形象一致,是一切技艺[一切旨]在创造和改善[我们所需要的各种物品的劳动]的形式的基础;把艺术当作对美的渴望的结果,我们就混淆了“艺术”这个词的两种不同的意义:一、纯艺术(诗、音乐等),和二、将任何一件事做好的技能或努力;只有后者是追求观念和形式的一致的结果。但是,假如把美(如我们所认为的)理解成一种使人在那里面看得见生活的东西,那就很明白,美的渴望的结果是对一切有生之物的喜悦的爱,而这一渴望被活生生的现实所完全满足了。“人在现实中找不出真正的完全的美。”我们曾极力证明,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我们想象的活动不是由生活中美的缺陷所唤起的,却是由于它的不在而唤起的;现实的美是完全的美,但是可惜它并不总是显现在我们的眼前。假如说艺术作品是我们对完美之物的渴望和对一切不完美之物的蔑视的结果,人该早就放弃一切对艺术的追求,把它当作徒劳无益的事了,因为在艺术作品中没有完美;一个不满意现实的美的人,对于艺术响造的美就会更其不满。因此,要同意关于艺术的作用的通常的解说是不可能的;不过在这解说中有些暗示,如果适当地加以解释,是可以被认为正确的。“人不满足于现实中的美,因为他觉得这样的美还不够,”——这就是通常的解说的实质和正确之处,不过它是被曲解了,它本身也需要加以解说。
海是美的,当我们眺望海的时候,并不觉得它在美学方面有什么不满人意的地方;但是并非每个人都住在海滨,许多人终生没有瞥见海的机会,但他们也想要欣赏欣赏海.于是就出现了(对他们说来是有趣的和动人的)描绘海的图画。自然,看海本身比看画好得多,但是,当一个得不到最好的东西的时候,就会以较差的为满足,得不到原物的时候,就以代替物为满足,就是那些有可能欣赏真正的海的人,也不能随时随刻看到它,——他们只好回想它;但是想象是脆弱的,它需要支持,需要提示,于是为了加强他们对海的回忆,在他们的想象里更清晰地看到它,人们就看海的图画。就是许多(大多数)艺术作品的唯一的目的和作用,使那些没有机会直接欣赏现实中的美的人也能略窥门径,提示那些亲身领略过现实中的美而又喜欢回忆它的人,唤起并且加强他们对这种美的回忆。(我们暂不讲座“美是艺术的主要内容”这个说法;下面我们将要用另一个名词,一个在我们看来更准确,更完全地规定了艺术内容的名词来代替“美”这个名词。)所以,艺术的第一个作用一切艺术作品毫无例外的一个作用,就是再现自然和生活。艺术作品对现实中相应的方面和现象的关系,正如印画对它所由复制的原画的关系,画像对它所描绘的人的关系。印画是由原画复制出来的,并不是因为原画不好,而是正因为原画很好;同样,艺术再现现实,并不是为了消除它的瑕疵,并不是因为现实本身不够美,而是正因为它是美的。印画(不比被复制的原画好,它在艺术方面要比原画低劣得多);同样,艺术品任何时候都不及现实的美或伟大;但是,原画只有一幅,只有能够去参观那陈列这幅原画的绘画馆的人,才有机会欣赏它,印画却成百成千份地传播于全世界,每个人都可以随意欣赏它。不必离开分的房间,不必从他的沙发上站起来,也不必脱下身上的长袍;同样,现实中的美的事物并不是人人都能随时欣赏的,经过艺术的再现(固然拙劣,粗糙、苍白,但毕竟是再现出来了),却使人人都能随时欣赏了。我们为我们所珍爱的人画像,并不是为了要除去他的面貌上的瑕疵(这些暇疵干我们什么事呢?我们并不注意它们,或者我们简直还珍爱它们),而是使我们有可能欣赏这幅面孔,甚至当本人不在我们眼前的时候,艺术作品的目的和作用也是这样,它并不修正现实,并不粉饰现实,而是再现它,充作它的代替物。
这样,艺术的第一个目的就是再现现实。我们决不敢认为这句话说出了美学思想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的东西,但却以为“艺术是现实的再现”这个定义所提供的艺术的形式的原则,和十七、十八世纪流行的伪古典主义的“自然模拟说”对艺术的要求是大不相同的。为了使我们的艺术观和自然模拟说对艺术的概念之间的本质区别不仅只依据于我们自己的论述,我们且从一册关于现在流行的美学体系的最好的读本里引用一段对自然模似说的批判吧。这个批判,一方面可以表明它所驳斥的概念和我们的见解之间的不同,另一方面,也可以显示出在把艺术看成再现活动的我们的第一个定义中还有什么缺陷,这样来引导我们逐步达到关于艺术的概念的更准确的发挥。
个定义,艺术应当努力尽可能地去复写外在世界中已经存在的事物。这
样的复写应该说是多余的,因为自然和生活已经给了我们这种艺术所要
给的东西。但还不仅如此;模仿自然是一种徒然的努力,是一定达不到
它的目的的,因为艺术在模仿自然的时候,由于它的工具的限制,只能
以幻象来代替真实,只能以死板的假面来代替真正活生生的东西。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注意:“艺术是现实的再现”这句话,也象“艺术上自然的模仿”这句话一样,只规定了艺术的形式的原则;为了规定艺术的内容,我们关于艺术的目的的第一个结论应当加以补充,这一点我们下面再说。第二点反驳完全不适用于我们所说的观点:从前面的分析就可以明白看出,自然中的事物和现象之艺术的再现或“复写”决不是多余的事,正相反,它是必要的,至于说这个复写是一定达不到目的的徒然的努力,那就应该说,这个反驳只有在假定艺术要和现实相比赛,而不只作它的代替物的情况形之下,才有力量。但我们所肯定的正是:艺术不能和活生生的现实相比,它决没有现实的那种生命力,我们认为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
但是,“艺术是现实的再现”[这个说法]还需要加以补充,才能成为一个完满的定义;可是虽则这个定义没有把艺术的概念的全部内容囊括无遗,它却依然是正确的,要反对它,除非是存心要求艺术应当比现实更高,更完美,我们已经努力证明了这种假设在客观上毫无根据,并且揭露了它的主观根源。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对于模仿说的更进一步的反驳是否适用于我们的观点。
其乐了。但是仿造品在表面上愈逼肖原物,这种快乐便愈淡漠,甚至流
于餐足或厌烦。有的画象逼似本人竟然到了所谓可厌的程度。模仿夜莺
叫就是模仿得最出色,一经我们觉出都不是真正的夜莺叫,而是一个善
于作夜啼啭声的人在模仿它的时候,我们立刻就会觉得无聊和讨厌;因
为我们有权利要求人创造出另一种音乐来。这种巧妙地模仿自然的玩
意,可以和那个能够万无一失地把扁豆从一个不过扁豆大小的孔里掷过
去,因而亚历山大大帝曾赏以一美丁扁豆的玩把戏者的技艺相比[注]——
[注]皮巧林;莱蒙托夫的小说《当代英雄》中的主人公。
这意见是完全正确的,但只是针对下面的情形而言:无谓地支摹拟不值得注意的内容,或是描写毫无内容的空虚的外表。(多少有名的艺术作品都受到了这种辛辣但是应得的嘲笑啊!)只有值得有思想的人注意的内容才能使艺术不致被斥为无聊的娱乐;可惜它实际上竟常常是这样一种娱乐。艺术形式无法使一篇作品免于轻蔑或怜笑,假如作品不能用它思想的重要性去回答“值得为这样的琐事呕心血吗?”这个问题的话。无益的事物没有仅利受人尊重。“人自身就是目的”,但是人的工作却应当以人类的需要为目的,而不是以自身为目的。因此,无益的模仿在外表的肖似上愈成功,就愈使人厌恶:“为什么花费这许多时间和精力?”我们看到它,就会这样想,“这么完美的技巧竟和这种贫乏的内容同时并存,是多么可惜啊!”模仿夜莺叫的玩把戏者所引起的厌烦和憎恶,由上面那段引文中所含的评语就可说明:一个人如果不了解他应当唱人的歌,而不应当作(那种只有在夜莺歌唱中才有意义,而在人模仿它时便丧失意义的啼啭),是可怜的。至于逼肖本人到可厌的程度的画像,那应当这样去了解,任何摹拟,要求其真实。就必须传达原物的主要特征;一幅画像要是没有传达出面部的主要的、最富于表现力的特征,就是不真实;但是如果面部的一切细微末节都被描绘得清清楚楚,画像上的面容就显得丑陋、无意思、死板,——它怎么会不令人厌恶呢?人们常常反对所谓“照相式的摹拟”现实,——但是假如我们说,摹拟也像人类的一切其他工作一样需要理解,需要辨别主要的和非主要的特征的能力,我们单只这样说,岂不更好吗?“死板的摹拟”是一句常说的话;但是假如死的机械不被活的思想所指导,人是不能摹拟得真确的:不了解被临摹的字母的意义,就是(根据普通手稿的)真确的fac-simile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注]——
[注]locitopiei;老生常谈。
在为了使我们关于艺术的形式的原则定义臻于完善而进入关于艺术的主要内容的定义之前,我们认为需要就“再现”说和所谓的“模仿”说之间的关系说见句话。我们所主张的艺术观来自最近德国美学家们的观点,也是由现代科学的一般思想决定其方向的辩证过程的结果。因此,它和两种思想体系直接地联系着——一方面是本世纪初叶的思想体委,另一方面是近几十年的思想体系。任何其他的关系都只是普通的相似,没有什么渊源的作用。但是,虽然由于现代科学的发达,古代思想家的概念已不能影响现代的思想方式,我们却不能不看到,在许多的场合,现代的概念还和以前几个世纪的概念有相似之处。和希腊思想家的概念更是常常相似。美学方面也有同样的情形。我们关于艺术的形式的原则的定义和希腊过去所流行的见解相似,这种见解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都可以找到,在德漠克利特的著作中大概也说过的。他们所说的uiunou正相当于我们所用的名词“再现”。如果说后来这个字曾经被理解为“模仿”(Nachahmung)的话,那是由于翻译的不确切,因为这限制了这个概念的范围,使人误认为这是外形的仿造,而不是内容的表达。伪古典主义的理论把艺术理理解为现实的仿造,实在带有愚弄我们的目的,但是这唯独在趣味败坏的时代才有的一种恶习。
我们现在应该补充我们上面所提出的艺术的定义,从艺术的形式的原则之研究转到艺术的内容的定义。
通常以为艺术的内容是美;但是这把艺术的范围限制得太窄狭了。即算我们同意崇高与滑稽都是美的因素,许多艺术作品以内容而论也仍然不适于归入美、崇高与滑稽这三个项目。在绘画中也有不适于作这种分类的,例如:取材于家庭生活的画可以没有一个美的或滑稽的人物,描绘老人的画中也可以没有老得特别美丽的人物,诸如此类。在音乐方面,作这种惯常的分类更其困难;假定我们认为进行曲和激昂的歌曲等等是崇高,表现爱情和愉快的歌曲是美,而且能够找到许多滑稽的歌,那还会剩下大量的歌曲,照它们的内容来说,列入这三类中的任何一类都有些勉强:忧愁的曲子是什么类?莫非是崇高,因为它们表现悲愁?抑或是美,因为它们表现温柔的幻想?但是在所有的艺术中,最反对把自己的内容归入美及其各种因素的狭窄项目里去的,是诗。诗的范围是全部的生活和自然;诗人观照森罗万象,他的观点是如同思想家对这些森罗万象的概念一样多方面的;思想家在现实中除了美、崇高、滑稽之外,还发现了许多东西。不是每种悲愁都能达到悲剧的境地,不是每种欢乐都是优美或滑稽的。旧的类别的框子已经容纳不了诗歌作品,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诗的内容不能被上列三个因素包括尽净。诗剧不只描写悲惨或滑稽的东西,证据就是除了喜剧和悲剧以外还有正剧。代替着那多半是崇高的史诗,出现了长篇小说及其无数的类别。对于现在的大部分抒情剧,在旧的分类中找不到可以标示的它们的内容特性的名称;一百个项目都还不够,三个项目之不能包括一切,就更是无可怀疑的了。(我们说的是内容的性质,不是形式,形式任何时候都应当是美的。)
解决这个复杂问题的最简单的办法是说明:艺术的范围并不限于美和所谓美的因素,而是包括现实(自然和生活)中一切能使人——不是作为科学家,而只是作为一个人——发生兴趣的事物;生活中普遍引人兴趣的事物就是艺术的内容。美、悲剧、‘喜剧,——这些只是决定生活里的兴趣的无数因素中的三个最确定的因素罢了,要一一列举那些因素,就等于一一列举能够激动人心的一切情感、一切愿望。更详尽地来证明我们关于艺术内容的概念的正确,似乎已不必要;因为,虽则美学通常对艺术内容下一个更狭窄的定义,但我们所采取的观点,事实上,就是说,在艺术家和诗人心里,是占有支配地位的,它经常表现在文学和生活中。假如认为有必要规定美是主要的,或是更恰当地说,是唯一重要的艺术内容,那真正的原因就在于:没有把作为艺术对象的美和那确实构成一切艺术作品的必要属性的美的形式明确区别开来。但是这个形式的美或观念与形象、内容与形式一致,并不是把艺术从人类活动的其他部门区别出来的一种特性。人的活动总有一个目的,这目的就构成了活动的本质;我们的活动和我们要由这活动达到的目的相适合的程度,就是估量这活动的价值的标准;一切人类的产物都是按照成就的大小去估价的。这是一个适用于手艺、工业、科学工作等等的普遍法则、它也适用于艺术作品;艺术家(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都是一样)极力为我们再现生活的某一方面;他的作品的价值要看他如何完成他的工作而定,这是不言而喻的。“艺术作品之力求观念与形象的协调”,恰如皮鞋业、首饰业、书法、工程技术、道德的决心的产物一样。“做每一件事都应当做好”就是“观念与形象的协调”这句话的意思的所在。因此,一、美,作为观念形象的一致,在美学的意义上决不是艺术所特有的特性;二、“观念与形象的一致”只是规定了艺术的形式的一面,和艺术的内容无关;它说的是应当怎样表现,而不是表现什么。但是我们已经注意到在这句话中重要的是“形象”这个字眼,它告诉我们艺术不是用抽象的概念而是用活生生的个别的事实去表现思想;当我们说“艺术是自然和生活的再现”的时候,我们正是说的同样的事,因为在自然和生活中没有任何抽象地存在的东西;那里的一切都是具体的;再现应当尽可能保存被再现的事物的本质;因此艺术的创造应当尽可能减少抽象的东西,尽可能在生动的图画和个别的形象中具体地表现一切。(艺术能否完全做到这点,全然是另一问题。绘画、雕塑和音乐都做到了;诗不能够也应该老是过分关心造型的细节:诗歌作品只要在总的方面、整个说来是造型的就足够了;在细节的的造型性方面过于刻意求工可以妨害整体的统一,因为这样做会把整体的各部分描绘得过于突出,更重要的是,这会把艺术家的注意力从他的工作的主要方面吸引开去。)作为观念与形象的一致的形式的美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共同属性,并不是艺术(在美学意味上)所独有的,这种美和作为艺术的对象、作为现实世界中我们所喜爱的事物的美的观念完全是两回事。把艺术作品的必要属性的形式的美和艺术的许多对象之一的美混淆起来,是艺术中的不幸的弊端的原因之一。“艺术的对象是美,”无论如何是美,艺术没有其他的内容。但是世界上什么最美呢?在人生中是美人和爱情;在自然中可就很难说定,在那里有如此之多的美。因此,不管适当不适当,诗歌作品总是充满着自然的描写:我们的作品中这种描写愈多,美就愈多。但是美人和爱情更美,所以(大都是完全不适当地)恋爱在戏剧、中篇和长篇小说等等中居于首要地位。不适宜的自然美的描写对艺术作品还无大碍,省略掉就是了,因为它们本来就是被黏在外表上的;但是对于恋爱情节可怎么办呢?不能忽略它,因为一切都用解不开的结系在这个基础上面,没有它,一切都会失去关联和意义。且不去说,痛苦或胜利的一对爱人使得许多作品千篇一律;也不去说这些恋爱事件和美人的描写占チ烁糜迷谥匾细节上面的地位;更重要的是:老是描写恋爱的习惯,使得诗人忘记了生活还有更使一般人发生兴趣的其他的方面;一切的诗和它所描写的生活都带着一种感伤的、玫瑰色的调子;许多艺术作品不去严肃地描绘人生,却表现着一种过分年青(避免用更恰当的形容词)的人生观,而诗人通常都是年青的、非常年青的人,他的故事只是在那些有着同样心清或年龄的人看来才有兴趣。于是,对于那些过了幸福的青春时代的人,艺术就失去它的价值了;他们觉得艺术是一种使成人腻烦,对青年也并非全无害处的消遣品。我们丝毫没有意思要禁止诗人写恋爱;不过美学应当要求诗人只在需要写恋爱的时候才写它:当问题实际上完全与恋爱无关,而在生活的其他方面的时侯,为什么把恋爱摆在首要地位?比方说,在一部本来应该描写某一时代某一民族的生活或该民族的某些阶级的生活的长篇小说中,恋爱为什么要居于首要地位?历史、心理学和人种学著作也说到恋爱,但只是在适当的地方说它,正如说所有旁的事情一样。瓦尔特-司各脱的历史小说都建筑在恋爱事件上,——为什么?难道恋爱是社会的主要事业,是他所描写的那一时代的各种事件的主要动力吗?“但是瓦尔特-司各脱的小说已经陈旧了;”可是狄更斯的小说和乔治-桑的农村生活小说也一样适当或不适当地充满了恋爱,那里面所写的事情是完全与恋爱无关的。“写作所需要写的”这条规则仍然难得为诗人所遵守。不管适当不适当都写恋爱,就是“艺术的内容是美”这个观念所造成的对艺术的第一个危害;和它紧紧联系着的第二个危害是矫揉造作。现在人们都嘲笑拉辛和苔苏里尔夫人;但是现代艺术在行为动机的单纯自然和对话的自然上,恐怕并不比他们进步多少;把人物分成英雄和恶汉这种分类法,至今还适用于悲壮的艺术作品:这些人物说起话来多么有条有理、多么流利而雄辩啊!现代小说中的独白和对话仅仅比古典主义悲剧的独白稍微逊色一点:“在艺术作品中,一切都应当表现为美”;[美的条件之一,就是队情节的联系中发展出一切细节];——因此,作家给我们描写了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从来没有人作过的、[小说或戏剧中人物的]那深谋远虑的行动计划;假使所写的人物有了什么本能的、轻率的行动,作者便认为必须用这人物的性格本质来加以辩解,而批评家对于这种”没有动机的行动”也表示不满,仿佛激发行动的总是个性,而不是环境和人心的一般的性质。“美要求性格的完美,”——于是,代替活生生的、各种具有典型性的人,艺术给与了我们不动的塑像。“艺术作品中的美要求对话的完美,“——于是,代替活生生的语言,人物的谈话是矫揉造作的,谈话者不管愿意不愿意都要在谈话中表现出他们的性格来。这一切的结果是诗歌作品的单调:人物是上个类型,事件照一定的药方发展,从最初几页,人就可以看出往后会发生什么,并且不但是会发生什么,甚至连怎样发生都可以看出来。但是,让我们回到艺术的主要作用的问题上来吧。
我们说过,一切艺术作品的第一个作用,普遍的作用,是再现现实生活中使人感到兴趣的现象。自然,我们所理解的现实的生活不单是人对客观世界中的对象和事物的关系,而且也是人的内心生活;人有时生活在幻想里,这样,那些幻想在他看来就具有(在某种程度上和某个时间内)客观事物的意义;人生活在他的情感的世界里的时侯就更多;这些状态假如达到了引人兴趣的境地,也同样会被艺术所再现。我们提到这点,是为了表明我们的定义也包括着艺术的想像的内容。
但是,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艺术除了再现生活以外还有另外的作用,——那就是说明生活;在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切艺术都做得到:常常,人只消注意某件事物(那正是艺术常做的事),就能说明它的意义,或者使自己更好地理解生活。在这个意义上,艺术和一篇纪事并无不同,分别仅仅在于:艺术比普通的纪事,特别是比学术性的纪事,更有把握达到它的目的:当事物被赋与活生生的形式的时候,我们就比看到事物的枯燥的纪述时更易于认识它,更易于对它发生兴趣。库柏的小说在使社会认识野蛮人的生活这一点上,比人种学上关于研究野蛮人的生活如何重要的叙述和议论更为有用。但是虽则一切艺术都可以表现新鲜有趣的事物,诗却永远必须用鲜明清晰的形象来表现事物的主要特征。绘画十分详尽地再现事物,雕塑也是一样;诗却不能包罗太多的细节,必然要省略许多,使我们的注意集中在剩下的特征上。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诗的描绘胜过现实的地方;但是每个个别的字对于它所代表的事物来说也是一样:在文字(概念)里,它所代表的事物的一切偶然的特征都被省略了,只剩下了主要的待征;在无经验的思想者看来,文字比它所代表的事物更明了;但是这种明了只是一个弱点。我们并不否认摘要相对的用处;但是并不认为对儿童很有益处的塔佩的《俄国史》优于他所据以改作的卡拉姆辛的《俄国史》。在诗歌作品中,一个事物或事件也许比生活中同样的事物和事件更易于理解,但是我们只承认诗的价值在于它生动鲜明地表现现实,而不在它具有什么可以和现实生活本身相对抗的独立意义。这里不能不补说一句,一切散文故事也同诗是一样情形。[集中注意力于事物的主要特征]并不是诗所特有的特性,而是人类语言的共同性质。
艺术的主要作用是再现现实中引起人的兴趣的事物。但是,人既然对生活现象发生兴趣,就不能不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说了他对它们的判断;诗人或艺术家不能不是一般的人,因此对于他所描写的事物,他不能(即使他希望这样做)不作出判断;这种判断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来,就是艺术作品的新的作用,凭着这个,艺术成了人的一种道德和活动,有的人对生活现象的论断几乎完全表现为偏执现实的某些方面,而避免其他的方面,——这是智力活动微弱的人,当这样的人做了诗人或艺术家的时候,他的作品除了再现出生活中他所喜爱的几方面以外,再没有其他的意义了。可是,如果一个人的智力活动被那些由于观察生活而产生的问题所强烈地激发,而他又赋有艺术才能的话,他的作品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表现出一种企图,想要对他感到兴趣的现象作出生动的判断(他感到兴趣的也就是他的同时代人感到兴趣的,因为一个思想的人决不会去思考那种除了他自己以外谁都不感兴趣的无聊的问题),就会〔在他的画或小说、史诗、戏剧中〕为有思想的人提出或解决生活中所产生的问题;他的作品可以说是描写生活所提出的主题的著作。这样的倾向表现在一切的艺术里(比方在绘画里,我们可以指出[生活画和很多的历史画]),但主要地是在诗中发展着,因为诗有充分的可能去表现一定的思想。于是艺术家就成了思想家,艺术作品虽然仍旧属于艺术领域,却获得了科学的意义。不言而喻,在这一点上,现实中没有和艺术作品相当的东西,——但只是在形式上;至于内容,至于艺术所提出或解决的问题本身,这些全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只是我们没有存心、没有arriere-pensee[注]去找罢了。我们假定一篇艺术作品发挥着这样的思想:“一时的失误不会毁掉一个性格坚强的人”,或者:“一个极端引起另一个极端”;或者描写一个人的人格分裂;或者是,假如你高兴,热情和更崇高的抱负的冲突(我们所列举的都是见之于“浮士德”里的各种基本观念),——现实生活中难道没有包含着同样原则的事例吗?高度的智慧难道不是从观察生活得来的吗?科学难道不是生活的简单的抽象化、把生活归结为公式吗?科学和艺术所展示的一切都可以在生活中找到,只是在一种更圆满、更完美的形式中,具有一切活生生细节,事物的真正意义通常就包含在那些细节里,那些细节常常不为科学和艺术所理解,而且多半不能被它们所包括;现实生活[事件]中一切都是真实的,没有人类的各种产物所难免疏忽、偏见等等的毛病,——作为一种教诲、一种科学来看,生活比任何科学家和诗人的作品都更完全、更真实,甚至更艺术。不过生活并不想对我们说明它的现象,也不关心如何求得原理的结论:这是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事;不错,比之生活所呈现的,这结论并不完全:思想也片面,但是它们是天才人物为我们探求出来的,没有他们的帮助,我们的结论会更片面、更贫弱。科学和艺术(诗)是开始研究生活的人的“Handbuch”[注],其作用是准备我们去读原始材料,然后偶尔供查考之用。科学并不想隐讳这个;诗人在对他们的作品本质的匆促的评述中也不想隐讳这个;只有美学仍然主张艺术高于生活和现实——
[注]美丁:古希腊计算单位,约合52.5公斤。
[注]facsimile:摹写。
总括我们前面所说的,我们得到了这样一个艺术观:艺术的主要作用是再现生活中引人兴趣的一切事物;说明生活、对生活现象下判断,这也常常被摆到首要地位,在诗歌作品中更是如此。艺术对生活的关系完全像历史对生活的关系一样,内容上唯一的不同是历史[叙述人类的生活,尤其关心实践的真理;艺术则叙述人的生活,而在叙述中,实践的真理为心理和精神的真理的忠实性所代替]。历史的第一个任务是再现生活;第二个任务——那不是所有的历史家都能做到的——是说明生活;如果一个历史家不管第二个任务,那末他只是一个简单的编年史家,他的著作只能为真正的历史家提供材料,或者只是一本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的读物;担负起了第二个任务,历史家才成为思想家,他的著作然后才有科学价值。对于艺术也可以同样地说。历史并不自以为可以和真实的历史生活抗衡,它承认它的描绘是苍白的、不完全的,多少总是不准确或至少是片面的。美学也应当承认:艺术由于相同的理由,同样不应自以为可以和现实相比,特别是在美的方面超过它。
但是,在这种艺术观之下,我们把创造的想像摆在什么地方呢?让它担任什么角色呢?我们不想论述在艺术中改变诗人所见所闻的想像的权利的来源。这从诗歌创作的目的就可明了,我们要求创作真实地再现的是生活的某个方面,而不是任何个别的情况;我们只想考察一下为什么需要想像的干预,认为它能够通过联想来改变我们所感受的事物和创造形式上新颖的事物。我们假定诗人从他自己的生活经验选取了他所十分熟悉的事件(这不是常有的;通常许多[本质上重要的]细节仍然是暧昧的,为着故事首尾连贯,不能不由想像来补充);再让我们假定他所选了的事件在艺术上十分完满,因此单只把它重述一遍就会成为十足的艺术作品;换句话说,我们选取了这样一个事例,联想干预对于它一点不需要。但不论记忆力多强,总不可能记住一切的细节,特别是对事情的本质不关紧要的细节;但是为着故事的艺术的完整,许多这样的细节仍然是必要的,因此就不是不从诗人的记忆所保留下的别的场景中去借取(例如,对话的进行、地点的描写等);不错,事件被这些细节补充后并没有改变,艺术故事和它所表现的真事之间暂时只有形式上的差别。但是想像的干预并不限于这个。现实中的事件总是和别的事件纠缠在一起,不过两者只有表面的关联,没有内在的联系;可是,当我们把我们所选取的事件跟别的事件以及不需要的枝节分解开来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分解在故事的活的完整性上留下了新空白,诗人又非加以填补不可。不仅如此:这种分解不但使事件的许多因素失去了活的完整性;而且常常会改变它们的性质,——于是故事中的事件已经跟原来现实中的事件不同了,或者,为了保存事件的本质,诗人不得不改变许多细节,这些细节只有在事件的现实环境中才有真正的意义,而被孤立起来的故事却阉割了这个环境。由此可见,诗人的创造力的活动范围,不会因为我们对艺术本质的概念而受到多少限制。但是,我们研究的对象是:艺术是客观的产物,而不是诗人的主观活动;因此,探讨诗人和他的创作材料各种关系在这里是不适宜的;我们已指出了这些关系中对于诗人的独立性最为不利的一种,而且认为按照我们对的艺术本质观点来看,艺术家在这方面并没有失去那不是特别属于诗人或艺术家、而是一般地属于人及其全部活动的主要性质——即是只把客观现实看作[自己的活动场所]这一最主要的人的权利和特性。在其他情况之下,创造的想像甚至有更广阔的干预的余地:譬如说,在诗人并不知道事件的全部细节的时候,以及在他仅仅从别人的叙述中知道事件(和人物)的时候,那叙述总是片面的、不确实的,或是在艺术上不完全的,至少在诗人个人看来是这样。但是,结合和改变事物的必要,并不是因为在现实生活没有呈现出诗人或艺术家想要描写的现象,[也不是因为现实生活没有以比他们在艺术作品中所能得到的那种形式更加完美得多的形式呈现出这些现象,]而是由于现实生活的描画和现实生活并不属于同一个范围。这种差别导源于诗人没有现实生活所有的那些手段任他使用。当一个歌剧被改编成钢琴谱的时侯,它要损失细节和效果的大部分和最好的部分;在人类的声音中或是在全乐队中,有许多东西根本不能转移到被用来尽可能再现歌剧的可怜的、贫弱的、死板的乐器上来;因此,在改编中,有许多需要更动,有许多需要补充,——不是希望把歌剧改编得比原形式更好,而是为了多少弥补一下歌剧改编时必然遭到的损失;不是因为要改编者改正作曲家的错误,而只是因为他没有作曲家所有的那些手段供他使用。现实生活的手段和诗人的手段的差别更大。翻译诗的人,从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一定要在某种程度上改造所译的作品,那末,把事件从生活的语言译成贫乏的、苍白而死板的诗的语言的时侯,怎能不需要一些改造呢?
这篇论文的实质,是在将现实和想像互相比较而为现实辩护,是在企图证明艺术作品决不能和活生生的现实相提并论。像作者这样来评论艺术,岂不是要贬低艺术吗?——是的,假如说明艺术在艺术的完美上低于生活,这就是贬低艺术的话;但是反对赞扬并不等于指摘。科学并不自以为高于现实;这并不是科学的耻辱。艺术也不应自以为高于现实;这并不会屈屏艺术。科学并不羞于宣称,它的目的是理解和说明现实,然后应用它的说明以造福于人;让艺术也不羞于承认,它的目的是在人没有机会享受现实所给与的完全的美感的快乐时,尽力去再现这个珍贵的现实作为补偿,并且去说明它以造福于人吧。
让艺术满足于当现实不在时,在某种程度内来代替现实,并且成为人的生活教科书这个高尚而美丽的使命吧。
现实高于幻想,主要的作用高于空幻的希求。
作者的任务是研究艺术作品与生活现象之间的美学关系的问题,并且考察那种认为真正的美(那是被视为艺术作品的主要内容的)不存在于客观现实、而只能由艺术来体现的流行见解是否正确。和这个问题密切联系着的,是美的本质和艺术的内容的问题。在研究什么是美的本质的问题的时侯,作者达到了“美是生活”这个结论。作了这样的解答之后,就必须研究按照美的通常的定义,被假定为美的两个因素的崇高与悲剧的概念,必须承认,崇高与美是两个彼此独立的艺术对象。这是解决艺术内容问题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假如美是生活,那末,艺术中的美与现实中的美之间的美学关系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达到艺术决非起源于人对现实中的美不满这个结论之后,我们必须发见产生艺术的要求是什么,必须研究艺术的真正作用。这个研究使我们达到了如下的主要结论:
一、“美是一般观念在个别现象上的完全显现”这个美的定义经不起批评;它大广泛,规定了一切人类活动的形式的倾向。
二、真正的美的定义是:“美是生活。”——任何东西,凡是人在那里面看得见如他所理解的那种生活的,在他看来就是美的。美的事物,就是使人想起生活的事物。
三、这种客观的美,或是本质上的美,应该和形式的完美区别开来,形式的完美在于观念与形式的一致,或者在于对象完全适合于它的使命。
四、崇高之影响人,决不在于它能唤起绝对观念;它几乎任何时侯都不会唤起它。
五、一件东西,凡是比人拿来和它相比的任何东西都大得多,或是比任何现象都强有力得多,那在人看来就是崇高的。
六、悲剧与命运或必然性的观念并没有本质的联系。在现实生活中,悲剧多半是偶然的,并不是从先行因素的本质中产生的。艺术使悲剧具有的那必然性的形式,是通常支配艺术作品的“结局必须从伏线中产生出来”这一原则的结果,或是诗人对命运观念的不适当的服从的结果。
七、按照新的欧洲文化的概念,悲剧是“人生中可怕的事物”。
八、崇高(以及它的因素——悲剧)不是美的一个变形;崇高与美的观念完全是两回事;它们之间没有内在的联系,也没有内在的矛盾。
九、现实比起想像来不但更生动,而且更完美。想像的形象只是现实的一种苍白的、而且几乎总是不成功的改作。
十、客观现实中的完是彻底地美的。
十一、客观现实中的美是完全令人满意的。
十二、艺术的产生,决不是由于人有填补现实中美的缺陷的要求。
十三、艺术创作低于现实中的美的事物,不只因为现实所引起的印象比艺术创作所引起的印象更生动,从美学观点来看,艺术创作也低于现实中的美的事物,正如低于现实中的崇高、悲剧和滑稽的事物一样。
十四、艺术的范围并不限于美学意义上的美——活的本质上的美而不只是形式的完美;因为艺术再现生活中引人兴趣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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