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作者:詹姆斯·艾尔洛伊 字数:6263 阅读:58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六章

    第六章

    1月10号的罪刑报告会非常沉闷,我大部分时候都在打瞌睡,当杰克上尉大喊:“就这样吧。梅拉德中尉,西尔斯中士,布朗查德中士和布雷切特警官,马上去罗先生的办公室。解散!”我才醒过来。

    我沿着走廊来到埃利斯-罗的内书房。李,罗斯-梅拉德和哈里-西尔斯已经到了,围在罗的桌子旁边,看一摞今天早晨的《哈罗快报》。

    李向我眨了眨眼,递过来一份报纸。报纸在地方新闻版折了一下。我看到了一个标题:“犯罪处检察官参加48年共合党初选(某一政党已登记的选民提名参加公职竞选候选人的初选)?”,看了三段赞美埃利斯-罗和他对洛杉矶公民的关心的文章就敢快放下了,不然非吐出来不可。李说:“主角来了。嘿,埃利斯,你要进入政界啊?说一遍‘我们唯一要害怕的是害怕本身。’我们来听听你说起来怎样。”

    李模仿罗斯福的样子把大家都逗笑了;即使是罗也笑了一下。他递过来附带嫌犯照片的逮捕记录的副本,说:“这儿有一个我们都得害怕的人。看看这个你们就知道为什么了。”

    我看了看副本。上面详述了雷蒙德-道格拉斯-“小”纳什的犯罪记录。白人,男性,1908年生于俄克拉何马州的塔尔萨(美国俄克拉何马州东北部一城市,位于阿肯色河上,俄克拉何马城东北,是港口和制造业中心,20世纪早期在附近发现石油后发展迅速)。纳什的犯罪记录从1926年开始,包括因强奸幼女罪、持械抢劫、一级故意伤害罪、和重度人身伤害在德克萨斯州立监狱服刑。有五项加利福尼亚州对他提出的指控:三项在北方的奥克兰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部的一座城市,在旧金对面金山湾附近)的持械抢劫,还有两项是1944年在洛杉矶——绑架后强奸和由于唆使未成年人犯罪而判的重罪。逮捕记录的末尾是旧金山警察局情报处的注释,说纳什有参与十二起海湾地区抢劫案的嫌疑,还有传言说他是46年阿尔卡特拉斯岛(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部的一岩石岛屿,位于圣弗朗西斯科湾)联邦监狱越狱事件的逍遥法外的背后人物。看完之后,我看了看他的照片。小纳什看起来是一个典型的来自俄克拉荷马州的流动农业工人:大长脸,瘦骨嶙峋,薄薄的嘴唇,鱼泡眼,和傻瓜耳。

    我瞄了瞄其他人。罗正在《哈罗快报》上看写他自己的内容;梅拉德和西尔斯还在一本正经地看逮捕记录。李说:“埃利斯,告诉我们点好消息吧。他现在就在洛杉矶,还很放肆,是吧?”

    罗无意识地拨弄着他那优等生荣誉学会的记念钥匙,说:“有目击证人看到他在雷莫尔特区抢劫两次,时间是上周末,所以上周的犯罪报告里没有他。在第二次抢劫时他用枪把殴打一位老太太,这位老太太在一个小时前死于撒玛利亚人(比喻对苦难者给予同情帮助的好心人,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慈善医院。

    哈里-西尔斯磕磕巴巴地说:“知道他的认识人吗?”

    罗摇了摇头,说:“特尼上尉今天早晨给大学区警察局打了电话。他们说纳什总是单独作案。很明显,在阿尔卡特拉斯岛联邦监狱那件事儿,他是被招募进去的,但那不是他一向的风格。我…”

    罗斯-梅拉德举起手,说:“纳什的性伴侣有什么共同的特征吗?”

    “我正研究这个呢,”罗说。“很明显纳什喜欢黑人女孩儿。年轻的,只有十几岁。指控他性骚扰的原告都是黑人。”

    李向我指了指门。“我们去大学区警察局,看侦探的报告,再把它带回来。我打赌纳什正藏在雷莫尔特区附近。那主要住的是白人,但也有很多从南方曼彻斯特来的黑鬼。想找妞儿的话有的是地方。

    梅拉德和西尔斯站起身来走了。罗走到李身边说:“中士,尽量留活口。他确实是该死,但还是尽量吧。”

    李一闪他特有的魔鬼似的微笑,说:“先生,我会尽量的。但你也要保证在法庭上致他于死地。那些选民们希望象小纳什这样的混蛋下油锅,这样他们在晚上才会觉得安全。”

    我们的第一站是大学区警察局。警察办公室的头给我们看了抢劫报告,告诉我们说不要再浪费时间仔细检查那两个市场附近的地区,梅拉德和西尔斯正在做这件事。他们正致力于找到对纳什的车更详细的描述,据目前所知,那部车是一部战后的白色轿车。杰克上尉已经给大学区警察局打过电话,告诉他们纳什的“性”趣所在,还有三个风化纠查队的便衣警察已经被派出去检查南部的妓院,尤其注意年青的黑人女孩儿。至于牛顿街和第77街区,那里几乎都是黑人女孩儿,会往路边的小酒店和学校操场等黑人们经常聚集的地方派去夜间监视的带有无线电通话系统的巡逻车,监视纳什是否会出现,以及对孩子们提出警告。

    我们没有什么好干的了,只能在这个地区逛来逛去,看看纳什是否还在附近,再有就是给李的线人们通个话。我们于是决定在雷莫尔特区转一大圈,然后就走。

    这个区的主要街道是克兰大街甜瓜大道。这条大街很宽阔,一直向北是威尔郡,向南是鲍德温山。街道两旁的景象是典型的“战后潮”。从杰斐逊到雷莫尔特的每个街区的两旁都是些残垣断壁,那些曾经的雄宅伟厦已经坍塌,现在它们的面前都立起了巨型广告牌,上面写着商场、巨型购物中心,儿童乐园,和影剧院。预计完工的日期分别为从47年圣诞节到49年初。这样的话到1950年时洛杉矶的这个地区将是面目全非了。我们一直向东行驶,经过了一块又一块寂寥的空地,这些空地可能很快就会变成蜂窝一样的住宅区;然后是一个街区又一个街区的战前修建的土砖的平房,通过颜色和屋前的草坪可以辨别出来。再往南,主要是些老旧的木头结构的房子,景象越来越衰败。

    大街上没有一个长得象小纳什的人;我们看见的每一部新款的白色轿车,开车的要么就是女人,要么一看就是个守法良民。

    在快到圣巴巴拉和佛蒙特的时候,李终于打破了我们之间长长的沉寂,说:“溜这个大弯的做法太狗屎了。我得找人帮帮忙。”

    他把车开进一个加油站,下车去打电话;我在车上听双向步话机里其他人的呼叫。我大概听了十分钟左右,李回来了,面色苍白,一头汗水。“我得到一个消息。我的一个线人说纳什正在斯劳森街和胡弗路街区附近的一个小房子里和一个妓女同居。

    我关上步话机。“那里住的都是黑人。你想…”

    “我想咱们他妈的走吧。”

    我们穿过佛蒙特街,来到斯劳森街,然后向东开,路过临街的教堂和理发店,空空的停车场和没有名字的酒水店——虽然是下午,可是有着“酒店”字样的霓虹灯还是向人眨着眼睛。在胡弗路右转弯,李将车速减了下来,开始查看路边破烂的出租房。路边有一伙人,三个黑人和一个年纪大一些的白人,他们懒散地倚在一个破烂不堪的门廊台阶上;我看出这四个人看出来我们俩是警察了。李说:“抽大麻的。据说纳什跟黑人有来往,所以咱们去审审他们。如果他们有问题,咱们就试试能不能把纳什的地址从他们的嘴里挤出来。”

    我点了点头;李猛地把车刹住,就停在马路中央。我们下了车,向他们走去;那四个把手插在兜里,脚在地上拖来蹭去,受惊的无赖都是这副德行。我说:“警察。乖乖趴到墙上去,动作慢点儿。他们做出让我们搜查的样子,手举过头顶,手掌扶在墙上,脚向后伸,两腿劈开。

    李负责右边的两个;那个白人嘀咕说:“啊,——布朗查德?”

    李说,“闭嘴,屎鸟,”然后开始搜他的身。我先在中间的黑人身上搜,先用手拍他的胳膊,然后抻到他的衣袋里去。我的左手拿出来一盒“好运”香烟和一个打火机;右手里是几支大麻烟。我说:“大麻卷烟”然后把它们扔在了地上,飞快地斜眼看了一下李。他身边穿佐特装的黑人正把手伸向腰间;他的手动作的时候,腰间在金属的光芒闪动。我大喊:“拍档!”然后拔出我的。38手枪。

    那个白人转过身来;李照着他的脸就是两枪。那个穿佐特装的人在我拔枪时抽出一把弹簧刀。我开枪,他扔了刀,手抓住脖子,向墙摔去。转过身,我看到边儿上的那个黑人正在裤子前兜里摸索,我朝他开了三枪。他向后飞去,嘴里念叨着:“巴奇这个家伙!”我倒在水泥地上,朦胧间看到李和最后一个黑人向彼此靠近,那家伙正想用一支迪林格手枪(一种有一个大钻孔轮管,可放在口袋里携带的短小的手枪)瞄准李时,李三声枪响把他打倒在地。那家伙的头骨都被打去了半拉。

    我站起来,看着四具尸体和到处是血的人行道,跌跌撞撞地走向路这边,差点把肠子都吐出来,吐得胸腔都疼了。这时我听警笛响,就把警徽戴在了夹克衫胸前,然后转过身来。李正在掏那几具尸体的衣袋,把弹簧刀和大麻烟卷儿扔在人行道上血流的旁边。他走了过来,我正希望他会说几句俏皮话来安慰我。他却没有;他象个小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起来。

    把那十秒钟发生的事写在纸上用去了我下午剩下的所有时间。

    我们是在第77街警察局写的报告,然后受到凶杀组侦探们的讯问,他们要调查所有涉及警察的枪击事件。他们告诉我们说,那三个黑人——威利-沃克-布朗,加斯威尔-布来奇福特,和加图-厄雷——是有名的坏蛋,那个白人——贝克斯特-弗奇——在二十年代末的时候就有过两次暴力抢劫的记录。既然四个人都持有枪械和藏毒,他们向我们保证说,我们不会受到在陪审团的审查。

    我接受讯问的时候很平静;李却不能,他一边发抖,一边嘟囔说,他在高地区工作的时候就因为他在那儿闲荡而审过贝克斯特好几次,还说其实他并不讨厌那个家伙。我在警察局的时候一直跟着他,然后冲出一群向我们不断提问记者的包围,把他送到车上。

    等我们到家时,凯站在前门廊上,面色憔悴,一看就知道她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她向李跑来,抱住他,小声说:“哦,宝贝,哦,宝贝。”我看了看他们,又看见门廊的栏杆上有一份报纸。

    我拣起报纸。是《镜报》的警讯版,醒目的大标题是:“拳击手警察枪战!四匪徒毕命!!”下面是火先生和冰先生戴着拳击手套穿着动力裤的照片,还有那四个死了的家伙大头照。关于枪战的描述非常夸张,还有一段十月份那场比赛的重放。这时我听见李喊到:“你永远也不会明白的,就让我一个从他妈的安静一会儿!”

    李跑了,绕过门廊前的小路跑向车库,凯紧跟在他后面。我站在门廊上,惊讶于这个我见过最粗豪的汉子竟然有这样一颗柔软的心。我听到李的摩托车起动的声音;几秒钟后他就骑着它冲了出去,摩托车向右急转,发出剌耳的声音,显然,他又去穆赫兰道狂飙去了。

    摩托车的噪音在远处消失时,凯回来了。我抓住她的手说:“过一会儿他会感觉好些的。他认识那其中的一个家伙,所以感觉就更差了。但是他会克服的。”

    凯奇怪地看着我,说:“你很平静。”

    “不是他们死就是我们。明天我们放假,你照顾好李,但是等我们再回去,就要去对付一个真正的野兽了。”

    “你也要看着他。鲍比-德-威特再有差不多一周的时候就出来了,他当时在审讯时发誓要杀了李和其他抓他的人。他很害怕。我了解鲍比,他说过就会做到的。”

    我用手揽住凯的肩膀,说:“嘘,火先生与冰先生来处理这事儿,放心吧。”

    凯晃开我的手,说:“你不了解鲍比。你不知道他强迫我做的那些事儿。”

    我撩开她眼前的一-头发,说:“我知道,我不在乎。我是说我在乎,但是

    …”

    凯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然后把我推开了。我没有阻拦她,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追过去,她就会告诉我一大堆我不想知道的事。房子的前门咣当关上了,我坐在台阶上,很高兴可以一个人整理一下思绪。

    四个月前,我只是个普通的巡逻警察,前途暗淡。现在,我是执行组了侦探,帮助他们通过了一项价值一百万的提案,还有杀死两个黑鬼的记录。下个月我就三十岁了,有五年的警察工作经验,有资格参加中士考试。如果我通过,然后工作干得漂亮,在三十五岁之前我就可以成为中尉侦探,而那只是我无量前途的开始而已。

    我开始心里痒痒了,就进屋了,在起居室里晃来晃去,翻翻杂志,在书柜里东挑西捡,看有什么可看的。这时,我听到从房子的后面传来大注的水流溅在地上的声音。我向后面走去,看见了大敞四开的浴室门,知道这是故意的。

    凯赤裸着身体站在喷头下。她面色沉静,即使是我们双目相交时她也一点表情没有。我的目光滑过她的全身,从有着黑黑的乳头和几颗雀斑的胸部,到宽宽的髋部和平坦的小腹,这时,她轻巧地转了一下身。从她的大腿一直到脊背有一个十字型的大刀疤。我吃了一惊,倒吸了一口凉气。转身离开,我真希望她没有在我刚杀了两个人的这天给我看这个刀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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