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甲志卷十一 蔡衡食鲙

作者:洪迈 字数:477 阅读:49 更新时间:2016/07/03

夷坚甲志卷十一 蔡衡食鲙

  蔡攸之子衡.为保和殿学士.将入朝.家人呼之不醒.意其熟睡.乃为谒告.至辰巳之交方觉.谓家人曰.我非睡.乃入冥耳.初寝时.有人云.某官召.随以行.至官府.其人入报曰.追蔡衡至.既入.狱吏问曰.近日杀生何也.答曰、某举家戒杀.无有是事.吏曰、此间不容抵讳.吾徐思之.近往池上得鲜鲤.因鲙食之.但此一罪耳.吏曰、是也.即取铁钩贯颏挂树间.数武士脔肉.顷刻而尽.约食顷.体已复故.主者延升厅事.抗礼拱手问曰、保和相识否.吾乃太师门人沈某也.太师今安否.答曰、适方受刑.痛楚未定.少憩当言之.主者命饮以汤.即不痛.徐问诸兄弟及它事甚详.将退.吾祷之曰.衡作恶如许.不知何以自赎.曰、尽舍平生服用庶可救.可悉取所衣朝服金带鞍马之属.施慧林寺.且饭僧数百.为吾谢过.是日洪庆善适游寺.见主僧言之.云可以为戒.未几时.复以六百千赎所施物去.竟以是年死.六事皆庆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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