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丙志卷十七 刘夷叔

作者:洪迈 字数:335 阅读:1 更新时间:2016/07/03

夷坚丙志卷十七 刘夷叔

  绍兴二十九年闺六月、校书郎任元理质言暴卒.其官奉议郎.不应延赏.于是秘书少监任信孺.与同舍议.为请于朝廷.以元理乃故谏官德翁之孙.乞特官其嗣.以劝忠义.于时于公令予秉笔.正字刘夷叔望之摘予起言曰、只如此意似不广.宜增数语云、亦使四方英俊.知馆阁养士.虽其不幸.亦蒙哀恤如此.既如其言.然私讶之.任氏得一子官.相去仅月余.夷叔因食冷淘破腹.一夕卒.其官亦奉议郎.遂符前志.同舍又请焉.汤丞相曰、若更行此.遂成永例.恐议者不谓然.闻其生前多著书.若悉上送官.亦可持以为说.虞丞相时为秘书丞.命其子尽录父遗文合数百卷上之.下两省看详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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