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话五则

作者:鲁迅 字数:703 阅读:48 更新时间:2016/07/03

烽话五则

父子们冲突着。但倘用神通将他们的年纪变成约略相同,便立刻可以像一对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伶俐人叹“人心不古”时,大抵是他的巧计失败了;但老太爷叹“人心不古”时,则无非因为受了儿子或姨太太的气。

  电报曰:天祸中国(2)。天曰:委实冤枉!

  精神文明人作飞机论曰:较之灵魂之自在游行,一钱不值矣。写完,遂率家眷移入东交民巷使馆界(3)。

  倘诗人睡在烽火旁边,听得烘烘地响时,则烽火就是听觉。但此说近于味觉,因为太无味。然而无为即无不为(4),则无味自然就是至味了。对不对?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语丝》周刊第二期。烽即烽火。本文写于第二次直奉战争的时候,所以题为“烽话”。

  (2)天祸中国北洋军阀时期,军阀官僚在通电中常用的辞句。如一九一七年七月五日段祺瑞电文:“天祸中国,变乱相寻”。又十六日冯国璋电文:“天祸中国,变起京师”。

  (3)东交民巷使馆界一九○○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次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其中规定,将北京东交民巷东起崇文门、西至棋盘街一带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管理。这里往往也是官僚政客“避难”的地方。

  (4)无为即无不为语出《老子》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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