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可水证

作者:王叔和 字数:532 阅读:87 更新时间:2016/07/03

病可水证

太阳病,发汗后,若大汗出,胃中干燥,烦不得眠,其人欲饮水,当稍饮之,令胃中和则愈。厥阴病,渴欲饮水者,与水饮之即愈。太阳病,寸口缓,关上小浮,尺中弱,其人发热而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为医下也。若不下,其人复不恶寒而渴者,为转属阳明。小便数者,大便即坚,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欲饮水者,但与之,当以法救渴,宜五苓散。

  寸口脉洪而大,数而滑,洪大则荣气长,滑数则胃气实,荣长则阳盛,怫郁不得出身,胃实则坚难,大便则干燥,三焦闭塞,津液不通,医发其汗,阳盛不周,复重下之,胃燥热畜,大便遂摈,小便不利,荣卫相搏,心烦发热,两眼如火,鼻干面赤,舌燥齿黄焦,故大渴。过经成坏病,针药所不能制,与水灌枯槁,阳气微散,身寒温衣覆,汗出表里通,然其病即除。形脉多不同,此愈非法治,但医所当慎,妄犯伤荣卫。霍乱而头痛发热,身体疼痛,热多欲饮水,属五苓散。呕吐而病在膈上,后必思水者,急与猪苓散。饮之水,亦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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