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作者:袁康 字数:769 阅读:36 更新时间:2016/07/03

凡例

一、本校释以乐祖谋越绝书点校本(上海古籍出版 社一九八五年十月第一版)为底本,以文渊阁四库全书 本、四部丛刊本、汉魏丛书本、增订汉魏丛书本为参校 本,参考钱培名校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张宗祥校注 本(商务印书馆一九五六年版),并广搜类书、地志、 史注、集注四十余种古籍文献,辑录其中全部越绝书旧 文,详加考校。

  二、凡底本中讹字、衍文以及脱、倒、错简等等 ,一般不改,仅于本条校释下考证说明,或附前人之说 ;明显错误又证据充分者,则加以订正,凡订正之处皆 于本条校释下说明改正理由。

  三、底本原有新式标点,并按文义分段。标点、 分段一般仍其旧,但或有可商之处,亦加以改正。

  四、钱培名、张宗祥、乐祖谋三家校语及有关注 文,悉加采录,但三家校语雷同者,仅取其时代靠前者 为说。至于古今各家研究越绝书之言,唯录其精华,不 复毕采,以避烦猥丛杂之病。

  五、凡录前人之说,皆标其姓名,引其着述,散 于越绝书正文之下。前说或有可商,或二说不同,校释 则加以考辨;前人未校未释之处,作者凡有一管之见, 校释亦详为补正,并以“步嘉谨按”字样别出。

  六、本校释以校为主,辅之以释。解释工作以考 证史实、指明典故出处、疏通文字为本,至于疑难待辨 之处,不强为之释,非唯臧藏拙,亦守不知盖阙之古训 。

  七、本校释先校后释,所引前人之说也如是。

  八、本校释征引典籍文献一百四十余种,具体书 名详见征引文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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