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臣第四

作者:韩非 字数:605 更新时间:2016/07/03

爱臣第四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臣闻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徒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徒其威而倾其国。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诸候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将相之管主而隆家,此君人者所外也。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此四美者,不求诸外,不请于人,议之而得之矣。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则终于外也。此君人者之所识也。
  昔者纣之亡,周之卑,皆从诸候之博大也;晋也分也,齐之夺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皆此类也。故上比之殷周,中比之燕、宋,莫不从此术也。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尽之以法,质之以备。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谓威淫。社稷将危,国家偏威。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故人臣处国无私朝,居军无私交,其府军不得私贷于家。
  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是故不得四从,不载奇兵,非传非遽,载奇兵革,罪死不赦。此明君之所以备不虞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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