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开放与激活(1978—19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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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1995
更新时间:2016/07/26
第一部分:开放与激活(1978—1983)(4)
〖首钢改革,国企复活难破局〗
1979年,一位到广州游历的香港学者无意中看到这样一些细节,并因此而引起了忧虑:在他入住的国营酒店里,两个女工每天都在几百平方米大小的地上扫树叶,这似乎就是她们的全职工作;同时,修补墙上的一个小洞需要三个人——一个人拿着一盘灰泥,另一个人将灰泥往洞里涂,第三个人则在旁指着那个洞;早餐的供应只有一个小时,但在半小时之后,已经没有人工作,20多个年轻的女服务员聚在餐厅一角任意闲聊。
由于“人人都是主人,人人却不负责”,效率低下一直是困扰中国国有企业的难题。为了激活树大根深的国有企业,扩大自主权成为人们最先想到的“药方”。1979年5月,国务院宣布,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八家大型国企率先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验。7月,“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开征固定资产税”、“提高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等五个文件一并发布。种种迹象表明,一场振兴国有企业的漫漫征途开始了。无数经济学家将为此绞尽脑汁,直到很多年后,他们才发现“产权问题”是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而令他们更没有想到的是,30年后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崛起,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纷纷成了中国最赚钱的公司。
很快,一场围绕首钢改革的风波扑面而来。在自主权下放之前,这家工厂虽然管辖着20万职工,但厂长只能有权改造一个厕所。为了争夺自主权,首钢首先提出了承包制,即“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包全留,欠收自负”,在一个商品极端短缺的年代,垄断性的重工行业由于效率的提高快速增长几乎是一种必然。随着首钢越来越有钱,有关部门对它的利润索取也越来越大,双方矛盾在1986年终于激化,这年12月,北京市财政局下达通知,要求首钢补缴1.0899亿元的利润,首钢拒不执行,厂长干脆给国务院和邓小平写信,信内称,“如果让我们缴出1亿元,正在施工的技术改造工程、住宅和福利设施工程只能立即停下来,职工按原包干和挂钩办法已拿到的工资奖金一部分要退回来,而且12月份职工的工资也无法支付。”行文至此,已颇有要挟之意。一个月后,邓小平的批示下来了:首钢的承包办法一切不变。
首钢风波其实是国有资本集团内部两个不同利益群体的一次拉锯和争斗,这样的争斗在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中都曾出现。但人们很快发现,尽管承包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如果没有利益分配上的明确界定,即便企业的生产积极性被暂时释放出来,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矛盾也无法缓解。同时,由于缺乏预算的约束力,企业的投资冲动会盲目膨胀,基础建设和计划外的项目大到难以控制的地步,就是因为没有人需要对投资的后果负责,先把蛋糕做大,分了再说,至于如何收拾摊子,那是“国家的事情”。
在围绕国有企业的改革争论中,有人提出了“笼子与鸟”的理论。大意是说,企业是一只鸟,不能老是绑着它的翅膀,要让它自由地飞,但是,国有经济体系是一个大笼子,鸟再怎么飞,也不应该飞出这个笼子。这种观点最终占据了上风,“笼子与鸟”理论统治了未来整个20世纪80年代的企业改革思路,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成为一场“笼子里的变革”。
国有企业改革进退维谷的景象,将一直持续到1998年前后,在20年的时间里,由于一直不敢面对敏感的产权变革,国企活力始终无法唤醒。相映成趣的是,在体制之外,一股草莽的民间力量开始隆隆兴起。